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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內部保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涵蓋了企業(yè)內的多種保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 商業(yè)秘密保護:如產品研發(fā)、營銷策略、客戶信息等。
2. 人力資源保密:如員工薪資、績效評估、內部調動等敏感信息。
3. 財務信息:如財務報表、預算計劃、投資決策等。
4. 法律法規(guī)遵守:確保企業(yè)行為符合各項法律法規(guī)要求,防止違法泄密。
內容是什么
內部保密制度的內容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保密協議:員工入職時需簽署,明確其對商業(yè)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保護責任。
2. 信息分類與訪問權限:設定不同級別的信息,只有授權人員才能訪問。
3. 數據安全措施:包括加密、備份、防火墻等技術手段,防止信息非法獲取。
4. 內部溝通規(guī)范:限制在必要范圍內分享敏感信息,禁止通過不安全渠道傳輸。
5.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保密意識教育,提高員工對保密規(guī)定的理解和執(zhí)行力。
6. 泄密處理機制:設立明確的報告和處理流程,一旦發(fā)生泄密事件,能迅速應對。
規(guī)范
執(zhí)行內部保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制度透明: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并理解保密規(guī)定,避免因誤解而違規(guī)。
2. 定期審查:根據業(yè)務變化及時更新保密政策,確保其有效性。
3. 權責分明:明確各部門和崗位的保密職責,落實責任制。
4. 監(jiān)督與審計:通過內部審計或第三方機構定期檢查保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 法律追究:對于違反保密協議的行為,企業(yè)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責任。
重要性
內部保密制度對企業(y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護競爭優(yōu)勢:保密制度能有效維護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防止商業(yè)秘密外泄。
2. 維護企業(yè)聲譽:防止信息泄露引發(fā)的公關危機,維護企業(yè)形象。
3. 遵守法律法規(guī):保障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避免因違法泄密導致的法律糾紛。
4. 保障員工權益:確保員工的個人信息安全,增強員工對企業(yè)的信任感。
5. 提升管理效率:明確的信息管理規(guī)范,有利于提高企業(yè)內部運作效率。
內部保密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重要基石,必須得到全員的重視和嚴格執(zhí)行。
內部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_公司內部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fā)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fā)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fā)、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五、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guī)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jié)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2篇 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內部保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內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zz州__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內幕信息管理,加強內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以下簡稱“《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董事會是公司內幕信息的管理機構。
第三條 董事會秘書為公司內部信息保密工作的負責人。董事會秘書處具體負責公司內幕信息的監(jiān)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處統(tǒng)一負責證券監(jiān)管機構、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溝通工作,統(tǒng)一負責與投資者、股東的接待、咨詢(質詢)以及服務工作。
第五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機構。未經董事會批準或董事會秘書處同意,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有關涉及公司內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內容。對外報道、傳送的文件、軟(磁)盤、錄音(像)帶、光盤等涉及內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內容的資料,須經董事會或董事會秘書處審核同意,方可對外報道、傳送。
第六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各部門都應做好內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條 公司及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內幕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第二章 內幕信息的含義與范圍
第八條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尚未公開是指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秘書處尚未在證監(jiān)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網站上正式公開的事項。
第九條 內幕信息的范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五條 第二款所列內幕信息;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所列重大事件;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fā)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fā)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fā)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 件發(fā)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jiān)事或者經理發(fā)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fā)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guī)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行業(yè)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fā)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
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yè)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guī)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三)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內幕信息。
第三章 內幕人員的含義與范圍
第十條 內幕人員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在公司中擔任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監(jiān)督地位和職業(yè)地位,或者作為公司職工,能夠接觸或者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第十一條 內幕人員的范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 規(guī)定的人員,包括:
1、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
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3、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于所任上市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由于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fā)行、交易進
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
機構的有關人員等。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獲悉內幕信息的單位和人員;
(三)上述(一)、(二)項下人員的配偶、子女和親屬;
(四)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條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都應加強對證券、信息披露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的學習,加強自律,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內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及其他知情人員在公司的信息公開披露前,應將信息知情范圍控制到最小。
第十四條 公司應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報刊或網站上進行信息披露。
第十五條 公司應保證第一時間內在證監(jiān)會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傳播媒體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證監(jiān)會指定報紙或網站。
第十六條 公司不得以新聞發(fā)布或答記者問等形式替代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十七條 公司存在或正在籌劃收購、出售資產、關聯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時,應當遵循分階段披露的原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上述事件尚未披露前,董事和有關知情人應當確保有關信息絕對保密。如果該信息難以保密,或者已經泄露,或者公司股票價格已明顯發(fā)生異常波動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擬討論或實施重大重組、再融資等可能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重要事項時,應如實、
完整記錄上述信息在公開前的報告、傳遞、編制、審核、披露等各環(huán)節(jié)所有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以及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上述記錄應與項目文件一同保存并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報備手續(xù)。
第十九條 有機會獲取內幕信息的內幕知情人員不得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內容、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本人、親屬或他人謀利。
第二十條 非內幕知情人員應自覺做到不打聽內幕信息。非內幕知情人員自知悉內幕信息后即成為內幕知情人員,受本制度約束。
第二十一條 內幕知情人員應將載有內幕信息的文件、軟(磁)盤、光盤、錄音(像)帶、會議記錄、決議等資料妥善保管,不準借給他人閱讀、復制,更不準交由他人代為攜帶、保管。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內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內幕知情人員應遵守本制度,不準將有關內幕信息內容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
第二十三條 由于工作原因,經常從事有關內幕信息的證券、財務等崗位及其相關人員,在有利于內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應具備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用辦公設備。
第二十四條 打字員在打印有關內幕信息內容的文字材料時,應設立警示標識,無關人員不得滯留現場。
第二十五條 工作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電腦儲存的有關內幕信息資料不被調閱、拷貝。
第二十六條 文印員印制有關文件、資料時,要嚴格按照批示的數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資料中,損壞的資料由監(jiān)印人當場銷毀。
第二十七條 內幕信息公布之前,機要、檔案工作人員不得將載有內幕信息的文件、軟(磁)盤、光盤、錄音(像)帶、會議記錄、會議決議等文件、資料外借。
第二十八條 內幕信息公告之前,財務、統(tǒng)計工作人員不得將公司月度、中期、年度報表及有關數據向外界泄露和報送。在正式公告之前,前述內幕信息不得在公司內部網站上以任何形式進行傳播和粘貼。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九條 內幕人員違反《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guī)則》及本制度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可給予負有責任的有關人員處分,包括但不限于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內幕人員違反上述規(guī)定,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后果,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沖突,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第3篇 公司內部保密制度怎么寫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fā)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fā)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fā)、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
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五、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guī)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jié)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4篇 g公司內部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fā)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fā)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fā)、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五、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guī)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jié)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第5篇 某公司內部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fā)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fā)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fā)、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五、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guī)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jié)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