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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服裝管理是一項至關重要的任務,它不僅關乎員工的形象,也影響著公司的整體風貌。為此,我們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服裝管理員工制度。
內容是什么
1. 服裝標準: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統(tǒng)一的著裝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配飾等。工作服應保持整潔,無明顯破損或污漬。
2. 著裝時間: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穿著規(guī)定的工作服,除非在特定的非工作場合,如休息日或公司允許的特殊活動。
3. 更衣設施:公司提供更衣室和儲物柜,員工應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保持更衣區(qū)的清潔。
4. 個人衛(wèi)生: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以維護公司形象。
5. 定期檢查:人力資源部門將定期進行著裝檢查,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
規(guī)章制度
1. 違反規(guī)定:對未按規(guī)定著裝的員工,第一次將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將扣除當月部分績效獎金。
2. 特殊情況:因健康或其他合理原因無法遵守規(guī)定的員工,需提前申請并得到管理層的批準。
3. 補充規(guī)定:公司將根據業(yè)務需求或季節(jié)變化適時調整服裝標準,并提前通知員工。
管理規(guī)定
1. 員工培訓:新入職員工需接受著裝規(guī)范的培訓,理解并接受公司文化。
2. 透明溝通:管理層會定期收集員工對服裝管理的反饋,以持續(xù)改進制度。
3. 公平執(zhí)行:所有管理規(guī)定將公平、公正地適用于每一位員工,確保制度的權威性。
這套服裝管理員工制度旨在營造專業(yè)、整潔的工作環(huán)境,提升公司形象。每位員工都是公司形象的代表,讓我們共同遵守,共創(chuàng)美好工作氛圍。
服裝管理員工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2篇 a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