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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9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有哪些內容

z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財務管理職責:明確財務部門及其員工的職能分工,確保各項財務活動的有序進行。

2. 財務報告體系:規(guī)定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和提交流程,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 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編制、審批、執(zhí)行和調整的規(guī)則,強化資源配置的計劃性。

4. 成本控制機制:設立成本核算和控制標準,促進運營效率的提升。

5. 資金管理規(guī)定:涉及資金籌集、使用、監(jiān)控和回收,保障公司資金安全。

6. 內部審計程序: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對公司財務活動進行審查,防范風險。

7. 財務風險管理:識別和評估財務風險,制定應對策略,降低潛在損失。

8. 法規(guī)遵從性:確保所有財務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定。

重要性和意義

z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僅是規(guī)范財務管理的基礎,更是保障公司穩(wěn)健運營的關鍵。它:

1. 提升財務透明度:通過標準化流程,增強內外部對財務狀況的理解和信任。

2. 優(yōu)化資源配置:科學的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有助于資源的有效分配,提升經營效益。

3. 控制風險:嚴格的內控機制能及時發(fā)現并解決潛在問題,防止財務危機。

4. 保障合規(guī)性:遵循法規(guī),避免因違法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和聲譽損害。

5. 促進決策支持: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為管理層決策提供有力依據。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財務制度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1. 制度更新:隨著業(yè)務發(fā)展和市場變化,適時修訂制度,保持其適用性。

2. 培訓與宣導:確保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財務制度,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

3. 監(jiān)督與反饋: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收集反饋,持續(xù)改進制度。

4. 實操靈活性:在遵循原則時,允許在特殊情況下的靈活處理,兼顧效率與合規(guī)。

5. 保密性:保護財務信息的安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維護公司利益。

z集團公司的財務制度是公司健康發(fā)展的基石,需要全員參與,嚴格執(zhí)行,不斷優(yōu)化,以實現公司的長期戰(zhàn)略目標。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文

第1篇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__公司投資管理,合理配置資源,提高決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資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二級母子公司組織架構”發(fā)展戰(zhàn)略取向,__公司作為集團公司的母公司將成為集團的投資中心。

第三條

投資具體分為內部投資和對外投資。內部投資是指新建工程(項目)投資、購置固定資產投資、技改投資、集體福利投資(如:職工浴室、餐廳等)、職工文化設施投資等。對外投資是指以資產或現金與其他企業(yè)(包括境外企業(yè))合資、合作、聯營的投資以及購入股票、債券等的投資。

第四條

集團公司各項投資全部納入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項投資從立項、可行性研究、市場考查資料調研、最終投資項目的確立和實施,均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建立相應的項目責任制,嚴格選派項目責任人,并明確其權利,實行跟蹤指導、監(jiān)督和考核。

第五條

集團公司投資管理的具體業(yè)務部門是戰(zhàn)略發(fā)展部,并由財務部、審計部協調配合,必要時應征詢集團內外專家的意見。戰(zhàn)略發(fā)展部負責對內部和外部投資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并提出初審意見。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對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投資管理權限

第七條

集團公司本部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單項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及所有對外投資,均由集團公司董事會作出決定。

第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下的,可由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作出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決定,并在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單項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的內部投資及所有對外投資均須先報集團公司審核,根據批復意見,由集團公司派往該公司的董事(執(zhí)行董事)或股權代表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表決確定。

第十條

單項固定資產處置的權限與上述單項投資管理權限相同。

第十一條

各公司的投資項目應本著“一次規(guī)劃,分期實施”的原則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一個完整的項目以分拆或其他變相方式上報。

第四章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第十二條

各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當年投資計劃,計劃力求客觀、全面、完整,集中上報集團公司審核。新增投資項目實行“一事一辦”的原則,另行單獨上報集團公司審核。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本部單獨投資額在總裁權限范圍內的,由總裁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并付諸實施;需報請董事會研究決定的,先由總裁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提交董事會,待董事會研究后形成決議,由總裁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一)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

(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董事長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

(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yè)務部門審核;

(五)公司根據批復意見,提交董事會(或董事會投資審議委員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作出最終決定;

(六)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活動報批程序:

(一)總經理作出投資立項意見;

(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擬定投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按照投資管理權限,不需上報集團公司審核的,提交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或授權總經理主持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具體實施前報集團公司備案;

(四)按照投資管理權限,需上報審核的,應報集團公司主管業(yè)務部門審核;

(五)公司根據批復意見,提交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作出最終決定;

(六)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業(yè)務審核程序:

(一)屬于新建、技改項目,先報戰(zhàn)略發(fā)展部,戰(zhàn)略發(fā)展部對項目的工藝、技術、市場等進行可行性論證后提出初審意見,轉財務部;

(二)財務部根據集團整體投資實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資的意見;

(三)報請總裁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四)批復。

第十七條

投資活動的上報與審批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如遇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采取靈活多樣的便利報批方式,但在事后應補足相關手續(xù)。

第十八條

投資項目實施,其實際投資額原則上不得突破原審批預算,如因特殊情況超預算5%以上的,需上報集團公司另行審批。

第四章申報材料內容

第十九條

各公司上報審批的新建、技改項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十條

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市場分析和預測;

(二)設計方案及生產規(guī)模;

(三)工藝技術方案;

(四)原料、輔助材料供應;

(五)建設條件及建設場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輔助設施、節(jié)能及環(huán)保;

(七)安全衛(wèi)生、消防及勞動定員;

(八)項目實施規(guī)劃;

(九)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十)風險評估;

(十一)經濟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條

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現狀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調研情況;

(三)工程方案比選、設備選型及所選設備的各項技術性能參數;

(四)工程方案和工藝布置流程圖;

(五)總投資預算和預算明細表;

(六)投資前后生產成本計算比較;

(七)投資前后產量、質量比較;

(八)風險評估;

(九)投資回收期;

(十)經濟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條

對外投資及購置固定資產至少應包括投資意圖及必要性,投資額、風險評估、效益測算、資金籌措等基本內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與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報批、預算執(zhí)行情況由審計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內的投資未按相關程序研究,自作主張決定的,按投資額的5%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二十五條

在各自權限范圍外,未按相關程序報批的,按投資額的1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超預算支出未按上述規(guī)定報批的,按超支額的30%對總經理予以懲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所稱“以下”都含本數;“以上”都不含本數。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戰(zhàn)略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投資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項目申請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投資回收期

投資收益率

預計投資金額

申請時間

資金籌措方式:

項目投資進度計劃:

效益測算

及風險分析: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_年_月_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_年_月_日

附:新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技術改造項目申請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預計項目開始及完成時間

資金的籌措及來源

預計投資金額

申請時間

技改的原因及內容:

技改前后的

生產能力及效益對比分析:

項目投資進度計劃: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_年_月_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_年_月_日

附: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購置固定資產申請表

單位名稱

申請時間

總投資額

類別

名稱

設備型號及主要參數

數量

單價

合價

購置用途:

資金籌措:

申請公司意見:(單位簽章)

經理簽字:_年_月_日

戰(zhàn)略發(fā)展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財務部意見:

部門負責人(簽章)_年_月_日

集團公司意見:(簽章)_年_月_日

附:購置固定資產的必要性、效益預測等基本內容

第3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評審會議管理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評審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_ 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類評審會議的工作效率,規(guī)范評審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議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評審會議,是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對重要計劃、規(guī)劃、方案、合同、制度等專題材料,組織有關人員、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或審定的會議。評審會議為不定期會議,通常以一案一會為原則。

第三條評審會議承辦部門負責會議方案的制訂和報批、會議通知的擬定、會議資料的整理及分發(fā)、會議記錄的整理、會議紀要的撰寫和報批以及會議審定事項的落實。

第四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會議通知和資料的發(fā)放,會議紀要的核稿、發(fā)放和歸檔。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會議類別與范圍

第六條 評審會議分為項目工程前期類、工程管理類、營銷策劃類、行政管理類及其他類。

第七條 項目工程前期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策劃書、規(guī)劃方案、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環(huán)境設計方案、綜合管線(道路)設計方案、智能化設計方案等。

第八條 工程管理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標書擬定方案、施工方案、樁基施工方案、施工圖、重大設備造型、外裝飾方案(試樣)、“四新”技術應用及推廣方案等。

第九條 營銷策劃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戶型設計方案、廣告策劃方案、銷售方案、項目標識系統方案、定位協議、預售協議、銷售合同、定價(調價)方案、前期物管協議等。

第十條 行政管理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方案、各類重要合同(協議)、各類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重要會議(活動)方案等。

第十一條 上述各類未涉及,但需要進行評審的其他各類方案。

第三章 會議準備與召開

第十二條 召開評審會議前,應由承辦部門制定評審會議方案。方案內容包括:

(一)會議時間和地點;

(二)會議主持人;

(三)會議評審內容及議程;

(四)會議參加部門(人員)及擬邀請的專家和來賓;

(五)評審資料目錄;

(六)會務安排。

第十三條 承辦部門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原則上應于會議前3天將方案和會議評審資料送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須提前 2 天將會議通知及評審資料印發(fā)給與會人員。

第十四條 承辦部門要提前做好會議場所的安排與布置,準備好演示板、書寫筆、投影設備、簽到冊等相關會議用品。

第十五條 與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承辦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會議記錄。

第十六條 會議發(fā)言和評審程序應按會議通知的議程進行,特殊情況可由主持人在會議開始時明確。會議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持人明確會議要求和目的;

(二)承辦部門負責人詳細匯報評審材料的基本內容,提出需要研討解決的中 心議題等;

(三)與會人員對評審材料提出建議、意見及理由;

(四)承辦部門應詳細解答與會人員提出的問題;

(五)主持人應對將要形成會議紀要的內容進行復述,對未能形成一致意見的議事內容提出復議要求,達成基本統一后作會議總結,并形成決議。

第十七條 會議對評審材料應充分討論,力求取得一致,當有較大意見分歧,且暫時不能統一時,則由承辦部門會后對材料作進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評審會議重新討論。

第十八條凡是需要保密的評審資料,會議結束后由承辦部門負責收回。

第四章 會議紀要及實施

第十九條 承辦部門負責安排人員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力求全面、客觀、準確。由綜合管理部核稿,并送與會人員會簽后,報公司領導審定和簽發(fā)。

第二十條 會議簽到冊、會議記錄(或錄音帶)及會議紀要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進行歸檔。

第二十一條 承辦部門及相關部門應根據會議紀要要求,切實做好各項落實工作。

第二十二條因評審疏漏而使公司產生經濟損失或導致不良后果的,會議主持人及評審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或傳播不宜公開的會議內容和議定事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裝飾集團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裝飾集團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隨著zz裝飾經營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公司管理正在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工程管理中心作為裝飾公司的核心部門,提高管理水平、減少施工矛盾、維護客戶關系,對于公司的可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故專門針對工程管理中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團隊配置

一、工程管理中心下設江南工程部、江北工程部和材料部。工程管理中心設總監(jiān)1名,級別為公司副總;江北工程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監(jiān)理2名;江南工程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監(jiān)理2名(均駐總部);材料部設經理1名、文員1名、配送專員1名,均駐總部辦公。

二、崗位職責

1、工程總監(jiān)――

負責江南江北兩個工程部經理和材料部經理的招聘、錄用、解聘與日常工作管理;

負責公司新材料(含輔材與主材)的引進、新工藝的研發(fā)以及培訓;

負責工程管理中心發(fā)包制度的擬定、培訓與落實;

負責公司單子的具體發(fā)包工作;

負責重點樣板房工地的專項管理;

負責公司整個輔材配送體系的建構、運作與控制;

負責公司營銷活動樣板房提供與家裝課堂工程專題部分的講課;

負責制定工程管理中心的薪酬體系與激勵機制;

負責處理工程分部經理或材料部經理已無力處理的客戶投訴;

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工程大巡檢活動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2、工程分部經理――

負責本區(qū)域項目經理、監(jiān)理的招聘、錄用、培訓、考核、解聘與日常管理;

負責本區(qū)域工程的進度款發(fā)放控制;

協助監(jiān)理對工地質量與工期進行及時有效的管理;

負責處理監(jiān)理已無法協調的客戶投訴;

協助項目經理進行尾款的收取;

協助項目經理與材料部進行有效的溝通、協調;

協助項目經理與設計部進行有效的溝通、協調;

負責營銷活動集中看樣板房的統籌協調;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3、監(jiān)理――

負責每一個所派工地的全程綜合管理,包括開工協調、開工規(guī)范、工地形象、材料驗收、階段驗收、工程整改、交款提醒、竣工驗收等;

負責拍攝工地驗收現場的照片,并及時傳給工程文員進行保存;

負責施工工期的階段性控制與總體控制;

負責客戶投訴的第一道攔截處理;

協助項目經理與材料部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與協調;

監(jiān)理提成截留20%到年底一次發(fā)放,年底或離職時領取截留提成,領取前必須將保證全部工地驗收資料和工地驗收照片已完整移交,如有缺失,視缺失嚴重程度按比例發(fā)放,裁量權在工程總監(jiān)。

4、工程文員――

工程合同的收集、登記與保管;

客戶投訴的接待與上報;

工程管理中心例會的通知與會議記錄;

接受項目經理的請款單、初步審核并上報工程部經理;

接受項目經理的材料清單并及時轉材料部,跟蹤材料的及時配合進場;

客戶每周的滿意度回訪與記錄;

工地每月投訴的問題盤點整理;

工程管理中心其他相關工作。

5、材料部經理――

負責公司全包客戶主材配送與半包客戶主材推銷的總體規(guī)劃;

負責材料專員、材料文員的招聘、錄用、培訓、考核與日常管理;

負責開發(fā)新的主材合作商家;

負責展廳的規(guī)劃、更新與豐富;

協助材料專員進行全包工地主材的及時配送;

與設計部進行積極溝通,促進半包客戶的主材推銷;

負責公司主材體系的全員培訓;

協助文員熟悉主材導購工作;

為營銷部制定促銷計劃提供有力的主材優(yōu)惠支持;

其他相關未盡工作。

6、材料配送專員――

負責全包工地主材及時、準確的配送;

為公司主材體系的建設提供資訊與建議;

熟悉主材導購工作;

協助材料部經理進行相關的溝通、協調工作。

7、材料文員――

負責與項目經理的主材清單對接工作;

負責展廳主材導購;

負責對公司半包客戶電話推銷公司主材;

協助材料經理進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薪酬待遇

四、工程總監(jiān)復試、錄用與解聘的權限在總經理。

五、公司的項目經理在2023年應達到30名,主力優(yōu)秀項目經理應達到10名。公司鼓勵全體員工推薦引進項目經理加盟普強,每介紹一名項目經理入職,獎勵300元。

六、工程管理中心員工入職后必須進行入職培訓、初步的專業(yè)培訓以及針對性問題培訓(一段時間內工地出現的具體問題)。入職培訓由人事部進行,初步的專業(yè)培訓由主管經理協同工程總監(jiān)聯合進行。每次培訓前應利用一小時進行以前培訓內容的試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罰款100元,考試優(yōu)異者獎勵100元。試卷采用100分制,70分為不及格,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yōu)異。

第二章 開工規(guī)范

一、設計部申請開工,必須提前2天告知工程文員關于開工合同的基本信息,并于當天或次日上午及時傳遞合同、圖紙與預算至工程管理中心文員,或電子檔或紙質檔。

二、項目經理在接單前審讀預算圖紙時,發(fā)現存在較嚴重的漏項時,不得以此為由拒絕開工。否則按2000元/次進行處罰。關于合同預算漏項,另見專門的處理辦法。項目經理也不得以工地太遠、金額太小、全包單子為理由拒絕接單。否則按2000元/次進行處罰。

三、工程分部經理必須在開工前一天下班前回復設計部接單的項目經理和監(jiān)理,若沒按時安排或回復,按100元/次對工程分部經理進行處罰。若派單有困難,應及時向工程總監(jiān)尋求幫助,在全公司范圍內進行項目經理調度派單。

四、開工時間由設計師和客戶約定,只需提前兩天即可,具體時刻無須征得項目經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的同意。項目經理或工程管理中心無正當理由時,不得要求設計師或客戶更改時間來遷就自己。

五、開工現場應到人員:設計師、項目經理、監(jiān)理;如項目經理不能進行水電交底,需要帶上水電工。缺

席人員罰款10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罰款50元。如項目經理或監(jiān)理,出現開工、工地驗收、其他工地問題處理時,實行開工最優(yōu)先原則。

六、開工當天必須備齊以下物料并張貼到位:門套、窗貼(物業(yè)禁止除外)、施工牌、dna手冊、施工標識。開工當天缺一項罰款100元(缺施工牌一項只罰40元),三天內仍然缺失,按150元/項再罰。施工牌與dna手冊隨處亂放不上墻,視同缺失。

七、臨時便器,公司按每開工三個工地免費配發(fā)一個。臨時便器應于開工3天內配置到位,否則罰款200元。

第三章 工程發(fā)包

一、所有工地的發(fā)包權在工程總監(jiān)??偛棵總€月有1―2個樣板房指標、分店每個月有1個樣板房指標,樣板房指標的分配權在店面經理。

二、一般工地的發(fā)包金額以半包直接費的z%為基準,參考合同預算金額的大小進行上下浮點。直接費金額在3萬以下,按zz%發(fā)包;在3―5萬按zz%發(fā)包;在5―6萬按zz%發(fā)包;在6―7萬按zz%發(fā)包;在7―10萬按zz%發(fā)包;在10萬以上按zz%發(fā)包。

三、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發(fā)放比例。簽定發(fā)包協議后、開工前領取一期進度款,為發(fā)包金額的15%;水電驗收合格并收取客戶二期款后,令二期進度款,為30%;中間工程驗收合格并向客戶收取三期款后,領取三期款,為30%;竣工并收取客戶尾款后,結算領尾款,為25%。

四、關于工程進度款的發(fā)放程序。項目經理填寫領款單,交給文員核實是否在領款正常比例之內,如在正常比例之內,兩個工作日足額撥付到位,撥付方式為銀行卡轉賬方式。如相關領導未能正常簽字,也不能影響延后撥付,后期可以補簽字。如不在正常比例之內,則需要提交情況說明,報相關領導全部簽字后方能撥付。文員接到領款單后,1小時內短信或qq報備財務(財務應立即回復“收到”),同時將領款單呈交工程分部經理。簽字程序為工程文員――工程分部經理――財務經理。如非常比例請款,則需報請工程總監(jiān)簽字復核。

五、關于尾款收取與結算。尾款收取的第一責任人為項目經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協助項目經理追收尾款的義務。尾款收取到帳后開始辦理結算程序,自提交結算單給工程文員一周之內,應該完成結算程序,十天之內將工程尾款發(fā)放到位。自合同竣工之日起算(如有客戶簽字確認的延期單則相應順延,客戶具有一個月的免責延期權,免責延期權之外的延期,業(yè)主需向公司按每天合同金額1‰進行賠付),兩個月之內,無論是否完工或收到尾款,必須進入結算程序。如因項目經理個人原因為主導致延期達兩個月還未完工(以客戶簽字的竣工驗收單日期為準),則公司強制封帳、勒令退場,公司另行安排后續(xù)施工。

第四章 漏項增項

一、開工現場,項目經理不得談論漏項,不得消極開工。開工完畢后,與設計師、店面經理確認漏項內容,并由工程文員書面開具漏項單,由設計師、店面經理和項目經理共同簽字確認。如雙方就漏項內容無法達成一致,報請工程分部經理進行核實確認,報備工程總監(jiān)。如項目經理現場開工即談論漏項,則按500元/次處罰。

二、項目經理不得以漏項為由拒絕接單、拒絕開工、拒絕施工。否則按2000元/次處罰。

三、設計師是追收漏項工程款的第一責任人,店面經理、項目經理、監(jiān)理和工程分部經理具有協助設計師追收漏項的義務。

四、如漏項確認后,設計師應主動向業(yè)主追收漏項費用。如設計師沒有或無法收到漏項費用時,漏項費用由設計師共同承擔,金額上限為該單提成的100%。

五、項目經理只有開工之后、水電驗收之前一次清算漏項的機會,如此次清算漏項總金額低于500元,公司不予受理。在此次清算漏項后,還有未發(fā)現的漏項問題,設計師不再承擔催收與賠付責任。

六、業(yè)主增項,設計師或項目經理應主動引導客戶來公司辦理增項手續(xù)。如主動引導客戶來公司辦理增項手續(xù),則增項項目,按其直接費80%發(fā)包。

七、如出現項目經理與業(yè)主私自增項行為,且累計增項金額(按公司預算)達到1000元以上,公司按實際增項直接費的50%進行處罰。

八、如項目經理被發(fā)現證實做私單且已開工,則罰款10000元。私單的定義:公司信息或公司簽單客戶介紹的信息。

第五章 工期控制

一、工程(分)部經理應根據項目經理的班底力量、資金實力與經驗素質,確定其月度接單容量,并上報工程總監(jiān)和總經辦,工程管理中心經理在派單時應控制在該容量值之內。如出現超容派單,需向工程總監(jiān)和總經辦書面?zhèn)浒?。如超容派單且未備?因施工拖拉而導致客戶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處,對工程管理中心經理罰款100元。

二、項目經理在開工時,必須向工程管理中心經理書面承諾工期進度表,監(jiān)理應密切關注階段工期,如出現實際進度與承諾進度偏差達到七天以上,監(jiān)理應迅速干預,向上級報告,及時應對。若監(jiān)理沒有及時調查上報,則罰款50元。

三、如施工過程中,因業(yè)主原因導致施工暫停而延誤工期的,項目經理應及時開具延期單,讓業(yè)主簽字,并報工程管理中心備案。如無延期單,在后期產生延期爭議時,延期責任由項目經理承擔。

四、公司在處理延期糾紛時,以合同與延期單為基本依據,計算工期延誤的賠償。公司在與客戶談判工期延誤賠償時,無須征得項目經理的同意,公司先行賠付。

五、如已經延期或必將延期,客戶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在協調時,需要承諾二次工期時,二次工期再延誤,則按每天4‰向客戶進行賠付,已然延誤工期部分仍按1‰計賠。

第六章 工藝落實

一、公司主推的z項星級工藝必須強制落實。如未落實,客戶要求整改,則無條件整改。如整改困難并且客戶同意不整改,但追求責任,則按200元/項處罰項目經理,100元/項處罰監(jiān)理。按200元/項賠付給客戶。

二、針對z項星級工藝,監(jiān)理應當嚴格進行專項驗收,對于每一項未落實的工藝,應當深入了解,嚴格督促。確系客觀原因無法落實,應當協同項目經理對業(yè)主進行耐心解釋。如客戶就此投訴至工程總監(jiān)或總經辦,對監(jiān)理罰款50元。

三、針對z項工藝,監(jiān)理應該進行專門的細節(jié)特寫拍照,并妥善保存,作為營銷素材備用。

第七章 文明施工與工地衛(wèi)生

一、普強工地施工工人必須身穿普強工人服。每10個工地可以在公司免費領取工作服十件,如另行購買按50元/件計算。如發(fā)現未穿,則按100元/次進行處罰;若發(fā)現穿其他裝飾公司工作服,則按800元/次進行處罰。

二、客戶到工地現場監(jiān)督施工,提出意見時,工人應熱情、耐心進行接待,對于正確的意見應當接受,對于錯誤的意見,應當妥為解釋。如遇上胡攪蠻

纏的客戶,也不能態(tài)度惡劣、與之爭吵。如工地發(fā)生與客戶激烈爭吵、威脅恐嚇或肢體沖突,無論是非曲直,按200元/次處罰。

三、在施工時,應該對下水管進行管口保護,防止施工垃圾進入排水管道。如未進行管口保護,監(jiān)理應督促整改,督促無效,按30元/處進行處罰。

四、開工三日內,工地應該配備臨時便器,如未按時配置,罰款200元。

五、進場輔材應該分類堆放,井然有序。如胡亂堆放,罰款50元。

六、施工垃圾應該及時裝袋有序堆放,每周清理一次。如未及時裝袋或裝袋堆放超過一周,按100元/次處罰。

第八章 主材選購與配送

一、主材選購時,應當嚴格詳盡填寫主材選購清單,詳細標注品牌、型號、規(guī)格、尺寸與花色,最大程度規(guī)避后期可能產生的爭議。

二、主材進場時間的控制權在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即將需要某主材時,應至少提前三天填寫主材需求單交給材料文員或手機短信發(fā)至材料文員,材料文員應進行及時處理,或自行處理或報告材料專員或報告材料部經理。

三、若已選購主材,在臨期配送時發(fā)生短貨,應及時告知業(yè)主,業(yè)主要求就此項減項,應無條件同意減項,如客戶同意更換品牌型號,則及時填寫主材變更單。

四、如客戶在公司有購買主材,在出現工期延誤糾紛時,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主材拖延配送導致整體延期的,項目經理不承擔延誤工期的賠償責任。

五、施工已經完全退場,因主材質量或主材延誤引起糾紛而導致尾款無法收取時,公司應于竣工單簽字日期一月內先行辦理結算,主材糾紛責任不應由項目經理來承擔。

第九章 樣板房支持

一、公司各分店應該有持續(xù)化的樣板房工地和成品樣板房儲備,以保證營銷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總部每個月有1―2個樣板房的指標,各分店有1個樣板房的指標,由店面決定后,直接報送工程總監(jiān),由工程總監(jiān)進行專項管理。

三、成為樣板房應滿足三個條件:1、區(qū)域重點小區(qū)的第一個開工工地(如第一個交定金或第一個簽合同不算);2、地理位置方便參觀;3、三房兩廳且項目完整,半包合同金額達到4萬以上。

四、樣板房派單,應選擇公司一線主力項目經理進場施工,而且可以比正常發(fā)包比例多2個點。

五、樣板房的施工要求:1、開工規(guī)范;2、文明施工;3、工地衛(wèi)生;4、嚴格落實18項星級工藝;5、如期完工;6、《dna手冊》規(guī)范填寫。

六、若樣板房出現違規(guī)行為需要處罰時,按相應處罰條款雙倍處罰。

七、樣板房的階段驗收照片,應認真拍攝,整理保存,及時傳給網銷人員。

第十章 工地營銷及其他

一、項目經理與監(jiān)理均負有工地營銷的責任與義務。

二、公司當月向項目經理派四個單源,項目經理必須于當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條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標準為:量房且上門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時完成,每差一條罰款200元;每超一條獎勵200元。

三、公司當月向監(jiān)理派四個單源,監(jiān)理必須于當月或下月向公司返回一條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的標準為:量房且上門看了一次方案。若未按時完成,每差一條罰款100元;每超一條獎勵100元。

四、項目經理或監(jiān)理返回的有效信息成功簽單,按合同金額1.5%進行獎勵。

五、公司其他非營銷人員(含設計師、總經部、財務部、材料部、總經辦)或客戶,帶回有效信息并簽單成功,比照上條款按合同金額zz%進行獎勵。

六、項目經理全年(從1月1日―12月31日;以與客戶所簽裝修合同的時間為準)接單對應的半包合同金額(不是發(fā)包金額)達到zzz萬,獎勵8000元;達到130萬,獎勵10000元。

第5篇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

一個集團公司的財務工作,為加強其財務管理及會計監(jiān)督等的工作,都會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請參考。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集團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范本

集團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__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ee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yè)務的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jiān)督。

第二章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yè)務工作匯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zhàn)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guī)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開業(yè)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負責人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yè)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yè)績、業(yè)務發(fā)展情況等。匯報單位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周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匯總篩選后,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后,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fā)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并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ee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fā)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復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檔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并指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ee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或請求批準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簽批后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于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后經分管領導閱后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后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簽批后,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復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guī)定填寫,規(guī)范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xù)齊備,應建立收發(fā)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簽領文件、接聽通知并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guī)室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yè)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秘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

第六章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fā)的業(yè)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復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yè)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后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yè)務性外發(fā)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fā)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fā)送或領取,屬于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后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并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yè)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ee: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于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匯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

九條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7篇 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某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隨著公司的日益壯大,時常經濟的不斷發(fā)展,各種經濟法規(guī)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加強公司各種合同管理,嚴格合同簽定審批程序,對公司經濟發(fā)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根據國家合同管理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類

1、根據不同部門所產生的不同合同進行嚴格分類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廣告公司:廣告代理、廣告刊發(fā)合同

商場部:場地租賃、外墻租賃等一切租賃合同以及裝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協議、聯營合同、產品代理協議、自營合同

信息部:服務器代管合同

財務部:一切經濟合同

2、各部門根據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專人管理并嚴格分類歸檔,建立合同專門檔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協議的簽定,必須嚴格按規(guī)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進行,杜絕違法、違規(guī)、無效或有損公司利益的合同產生。

2、數額較大或對公司較為重要的合同,必須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審定簽字。其他合同數額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關部門審定,主管領導審定簽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應交公司行政辦校審并文字整理,再呈交總經理或其委托人審定簽字(一般協議由部門主管領導審定簽字)。

4、各類合同簽定后,除本部門保存一份外,同時應交一份至行政辦存檔備查(通常要求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財務總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5、對未履約或未及時履約的合同,行政辦、財務總部應提醒合同執(zhí)行部門,確保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

6、當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同對方作好協商解決工作。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及時報行政辦統一解決。協商解決意見應書面報行政辦,由行政辦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權簽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損者,由責任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并按公司《員工守則》予以處罰。

人事行政部

第8篇 集團公司辦公印章管理制度

《__集團辦公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印章是單位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二條單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及各職能部門章。

第三條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單位辦公室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在當地刻制,同時對印章進行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zhí)行相關使用條例。

2、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單位或部門填寫《印章制作申請審批表》(附表1)經單位負責人核準后刻制,印章規(guī)格見附表1。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

1、在啟用印章前,單位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員填寫《印章登記備案表》(附表2)備案。

2、除銀行預留的全套財務印鑒外(上交集團財務管理中心保管),所有印章由各單位辦公室專人進行保管。用印部門派人到單位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部門用印申請表》(附表4),經印章權限領導核準。

3、各類印章的制作、發(fā)放、使用登記薄,單位辦公室應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不得損毀或遺失。

第五條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上繳單位辦公室,由單位辦公室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備案表》(附表3),由印章權限領導核準并簽批遺失處理辦法后,方可進行處理,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guī)定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單》,經權限領導核準后,上報單位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并填寫《印章制作申請審批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jiān)督的辦法。各單位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jiān)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公章的保管崗位為檔案管理員。

2、公章的保管人員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部門章的保管人對印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未經審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對使用結果負全部責任并按集團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分。

3、銀行預留全套財務印鑒的保管者是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工商稅務部人員,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集團財務及行政負責人授權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財務章等獨立帶離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第九條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單位行政負責人簽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jié)共同負責。

第十條單位印章只適用于與單位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單位集體利益之行為。

第十一條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使用規(guī)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guī)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起執(zhí)行。

附表1:《單位印章制作申請審批表》

附表2:《單位印章登記備案表》

附表3:《單位印章廢止備案表》

附表4:《部門用印申請表》

附表5:《單位用印管理工作日報表》

附表6:《單位用印管理工作月報表》

附表7:《單位用印管理工作季報表》

附表8:《單位用印管理工作年報表》

附表9:《集團用印統計日報表》

附表10:《集團用印統計月報表》

附表11:《集團用印統計季報表》

附表12:《集團用印統計年報表》

集團行政管理中心 2023年7月

第9篇 集團公司人事任命及調動管理制度

《__ __ 集團人事任免及調動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因工作需要,集團各單位可申請在集團內部調配人員。為規(guī)范人事調動工作,保障各經營單位的有序用工,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任命

指針對集團內部各單位負責人的人事安排,由集團董事會議中形成的決議下發(fā)任命通知。

第三條 調動

一、內部調動

“內部調動”是指在某一單位內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

二、 外部調動

“外部調動”是指單位與單位之間的跨公司

(獨立法人公司)的人員調動。

三、 借調

由于工作需要,從其他單位或部門臨時借入的非本部門編制人員,在完成某項工作后或借調期滿時需返回原部門或原單位。

第四條 調動注意事項

一、各部門向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提交《人員調動申請審批表》

(附表1)進行審批。

二、 非工作需要或無特殊原因的人員調動一律不予受理;

三、 其他部門或個人提出的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四、 被調入的崗位必須是調入方編制標準范圍內的空缺,超出編制的或未核定人員編制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 單員人事部門在審批通過后,會向調動人員發(fā)出“調動通知函”,在辦理完調動手續(xù)后,本人持該函前往新單位人事部門報到。

六、 未持蓋章有效的“調動通知函”報到的人員,接收單位人事部門可不予接收,用工部門不得給予其辦理上崗手續(xù)。

七、 人員或調動雙方自行私下調動的,一律被視為無效調動,將根據《集團綜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給予考核處罰,對脫勤脫崗的人員嚴肅處理。

八、 各單位內部人員調動的,填寫《人員內部調動通知函》

(附表2),外部人員調動的須填寫《人員外部調動通知函》

(附表3)。

第五條 調動上報及員工檔案變更

各單位人事部門需對單位每日的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匯總,填制《單位人員統計日報表》

(附表4),每日下班前上報至集團人力管理中心員工關系管理部,便于集團對員工檔案進行管理。

第六條 附則

一、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二、 本辦法由集團人力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附表1:《人員調動申請審批表》

附表2:《人員內部調動通知函》

附表3:《人員外部調動通知函》

附表4:《單位負責人任職通知書》

附表5:《單位負責人免職通知書》

附表6:《單位負責人調動通知函》

集團人力管理中心

年6月

附表1(員工檔):

《人員調動申請審批表》

注:本表由用工需求部門填制,經人員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同意后辦理。本表入員工檔案。

第10篇 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怎么寫

集團公司

(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檔案管理,特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工作細則適用于江蘇__ __ 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檔案工作人員。第二章日常事務工作細則

第三條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一) 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檔案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辦法等。

(二) 負責制訂集團公司有關檔案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檔案工作的發(fā)展規(guī)劃。

(三) 督促、檢查和指導各分子公司檔案立卷部門對檔案材料進行完整、系統、正確的立卷歸檔。

(四) 負責集團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業(yè)務指導工作。

(五) 負責接收、整理、分類、保管和統計集團公司的各類檔案。

(六) 負責檔案的開放利用工作,辦理檔案的借閱,對所保管檔案的數量、狀況、利用情況及利用效果進行統計。

(七) 做好檔案檢索工具的編制工作,開展檔案的編研工作。

(八) 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報刊、雜志等資料,并提供利用。

(九) 對檔案室所藏已過保管期的檔案負責組織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十) 認真做好檔案保管工作,對庫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塵、防光、防高溫、防鼠、防蟲、防盜),定期清掃、通風、更換防蟲用品,延長檔案壽命。(十一)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流程圖

(一) 接收流程:材料齊全缺少材料

1.執(zhí)行標準

(1) 應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 應歸檔文件為原件;

⑶ 及時登記;

2. 處理措施

(1) 檔案資料發(fā)生損毀時,由于檔案員疏忽造成的,首次罰款50元,再次罰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檔案員處罰。

(2) 未能及時登記,扣除責任人績效1-5分/次;

(二) 借閱流程

1.執(zhí)行標準

(1) 借閱登記;

(2) 保持文檔完整;

⑶ 遵守。

2. 處理措施

(1) 違反規(guī)定的,視具體情況扣除責任人績效1-5分/次;

(2) 涉嫌泄密的,予以記過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責任人扣除績效獎金5-10分/次;觸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⑶ 由于借閱者疏忽造成的資料損毀,首次罰款50元,再次罰款100元。

(4) 檔案資料遺失者,遺失一般資料罰款200元/次,遺失重要資料,追究當事人行政法律責任。第三章附則

第五條 檔案管理考核辦法

(一) 為切實提高檔案管理水平,結合檔案工作目標的考核,對檔案工作實行必要的獎懲考核;

(二) 檔案達標工作作為全年工作目標之一,考核集團行政部檔案室以及檔案網絡成員的工作;

(三) 集團各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必須把檔案工作作為工作目標管理的主要內容,納入全年目標,落實責任人;

(四) 檔案工作結合全年工作進行全面綜合的考核評比;

(五) 考核內容:各部門、分子公司、項目部的年度目標責任書中檔案管理工作指標是否完成。

(六) 考核由集團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適當的表彰的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將給予必要的教育或扣發(fā)目標管理獎。

第六條 本工作細則解釋權歸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總經辦。

第七條 本工作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

第11篇 建設集團公司居住證管理制度

關于頒布集團公司關于居住證管理制度

各職能部(室)、直屬分公司:

為更好地服務企業(yè)員工,保障我集團員工權益,規(guī)范員工居住證和積分管理,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等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居住證僅指從業(yè)類居住證。

上海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12篇 集團公司不動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篇關于集團公司不動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歡迎瀏覽

通 則

第一條 性質

本規(guī)定為公司不動產管理事務處理的準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在加強不動產保護、改善、利用和不動產權利(指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等)的得失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不動產管理的科學性和規(guī)范性,促進公司事業(yè)的快速發(fā)展。

第三條 契約合同

當發(fā)生不動產權利的得失或變更時,必須簽訂契約,以使其權利關系明晰。

但經過政府法定手續(xù)處理的,不在此例。

第四條 管理人

對于遠離公司且無法實行直接管理的不動產,應指定專門管理人。

管理人由總務部總務科長提名,并經公司主管批準。

第五條納稅管理人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應由總務部長指定不動產納稅管理人,并報有關稅務機構。

第六條 資料保管

不動產及其得失資料應由專人負責整理與保管。

權利轉移

第七條 不動產文書

當發(fā)生不動產所有權得失時,有關單位必須提交給總務科下列文書:

1.契約:包括各類合同和證明文件。

2. 說明書:說明有關事由、影響、效果、對方與本公司的關系等。

第八條 文書蓋章

上列文書如屬總務科權限范圍內的,由總務科在查實審核后蓋章。

如超出其權限范圍,需經公司主管裁定后,蓋章。

第九條登記申請總務科持蓋章后的文書,與對方辦理有關手續(xù),然后到有關機構辦理不動產登記申請。

不動產借貸、租賃契約的簽訂與變更

第十條土地、房屋的借貸各部門在簽訂或變更土地、房屋的借貸與租賃契約時,必須提供契約和有關報告。

后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對方基本情況及不動產帳面價值與現值等內容。

土地或房屋轉移

第十一條 帳面價值變更當伴隨著土地或房屋的轉移,而發(fā)生其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等時,應進行帳面調整。

第十二條 轉移說明書

各部門如發(fā)生不動產轉移時,應填寫帳面變更書所列事項,并附說明書,提交給總務部總務科。

第十三條 實施

不動產的轉移、變更及登記事項,由總務科負責。

第13篇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一)

一、目的

1、 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xù),提高工作效率。

2、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 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yè)單位制,各單位

(專業(yè)網站、成本中心、職能部門)經理/負責人在該單位許可的經營范圍、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

(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yè)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1、 固定授權

1)授權書由授權者向大區(qū)總裁出具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

2)運營管理中心在認證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已被運營中心確認的復制樣本交給財務部做相應執(zhí)行。

3)財務部在接收此文件后應全面配合,及時針對財務之行政、內控、調碼等事宜做出探討,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向該單位經理致函生效并明確列出相關的財務措施。如財務部發(fā)現疑問須在以上期限內向大區(qū)總裁匯報。

4)部門經理在接獲生效函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必須向人事部提供有關人事權限更動的詳細資料。

2、 臨時授權

1)一般適用于經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間的委托。在此情況下,經理須最遲在授權生效二十四小時之前向大區(qū)總裁出具授權書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2)在授權書內說明授權方、被授權方,原因,權限和期限。如時間緊迫,發(fā)送電子郵件或傳真加口授亦可。

(臨時授權于他人并非相應排除經理對授權期間的具體責任,由此,經理應認真避免在此期間授權、斷定非慣例性、金額龐大的交易。)

三、 審批程序

1、 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

(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

(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 超計劃報銷:經手人、證明人

(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

(部門負責人)、大區(qū)總裁、財務

四、 計劃審批內容

1、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

(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 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

(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大區(qū)總裁審批。

3、 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xù)。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 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

(大區(qū)總裁)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4、 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

(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大區(qū)總裁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5、 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fā)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fā)放。

6、 業(yè)務費用:業(yè)務費用包括業(yè)務交通費

(含油費、保養(yǎng)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yè)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yè)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yè)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yè)務的發(fā)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guī)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jiān)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jiān)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fā)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yè)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和會計業(yè)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yè)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xù)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yè)的概念…工商企業(yè)制度的…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必須有監(jiān)交人負責監(jiān)交,交接人員及監(jiān)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guī)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yè)務,按公司規(guī)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fā),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fā)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fā)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yè)務部門,督促業(yè)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guī)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14篇 房地產集團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_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保障后勤服務,更好地控制成本,節(jié)約辦公費用,明確管理職責,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辦公用品,分為辦公設備用具、辦公文具用品、辦公印

刷文印耗材三類。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 綜合管理部為公司辦公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購置、驗核入庫、保管、領發(fā)、庫存統計等工作。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采購管理員負責辦公用品的購買、維修、調配、費用支付等工作。

第六條 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入庫核驗、保管和領發(fā)工作。并建立臺帳,統計報告月度辦公物品進出及存量情況。

第七條 使用部門(使用人)負責對自用辦公用品的保管、使用。

第三章 辦公用品的購置

第八條 辦公設備用具是指電話機、電腦、傳真機、空調、電風扇、復印機、保險柜、冰箱、電視機、桌椅、櫥柜等辦公資產。

第九條 辦公設備用具的購置與配給

(一)公司所屬各部門根據工作和業(yè)務需要,要求配置辦公設備用具的,以部門為單位,填報《物品申購單》或申請報告,交綜合管理部負責辦理審批手續(xù)。購買單價在2000元以下的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由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審批;購置單價在2000元以上的辦公資產屬固定資產,參照公司《固理規(guī)定》審批程序辦理。

(二)在購置辦公設備用具前,綜合管理部應實行“先調配,后購買的原則,在無庫存和調劑可能的情況下,再辦理購買審批手續(xù)。

(三)綜合管理部采購管理員根據領導審批意見,要以“優(yōu)質、低價”為原則,到專業(yè)市場或商店作多方詢價,并將詢價后的品牌、規(guī)格、價格征得使用部門確認后,方能辦理訂購手續(xù)。

(四)對專業(yè)設備或特殊的辦公設備用具,采購管理員可要求使用部門或相關專業(yè)部門協同購買。

(五)所訂購的辦公設備用具到貨后,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應按《送貨

單))進行驗收,核對品種、規(guī)格、數量與質量,在《送貨單》上進行簽收。并負責將屬于固定資產的辦公設備用具的產品說明書、保修單等有關資料送檔案室。

(六)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已購辦公設備用具的使用安裝工作,辦理使用部門 (使用人)的領用手續(xù),并進行臺帳登記,寫明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單價、購買日期、使用人等。

(七)員工因離職、調職等退回的辦公設備用具,.由辦公用品管理員統一辦理;使用轉移手續(xù)或驗收入庫。

第十條辦公文具用品分為消耗品和管理品二種。’

(一)消耗品:鉛筆、圓珠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案卷封皮、標簽、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二)管理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尺、剪刀、美工刀、訂書機、打孔機、鋼筆、文件夾、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器、印泥等。

第十一條辦公文具用品的采購

(一)綜合管理部辦公用品保管員每月5日前填寫《辦公文具用品上月庫存明細表》及《當月進貨計劃表》,送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核后報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做到以最小的采購量滿足日常對辦公文具用品的基本需求。

(二)采購管理員根據已審定的《進貨計劃表》,直接向選定的供貨單位訂購

所需用品。綜合管理部經理對選定的供貨單位要定期進行價格、質量測評,測評不符合條件的供貨單位要及時更換。

(三)采購管理員要掌握辦公文具用品市場價格和最佳采購日期。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購成本。

(四)辦公文具用品到貨后,由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驗收和填寫《辦公甩品入庫單》及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收貨憑據上簽字。

(五)辦公文具用品的費用支付,由采購管理員根據收貨憑據與供貨單位結算,填寫出《費用申請單》并附《辦公文具用品清單》,經辦公用品管理員證明,送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十二條辦公印刷文印耗材分為印刷品和文印耗材二種。

第十三條印刷品及文印耗材的定制、采購

(一)綜合管理部采購管理員根據對各印刷單位、文印耗材供貨單位的考察及報價、質量等綜合因素,選擇印刷、供貨單位,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定。

(二)印刷品的定制:

1、因印刷品具有時效性,盡量少備庫存。各部門如需領用或印刷物品時,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同意,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后交辦公用品保管員辦理。..

2、印刷品上的字體、圖案、顏色等標識,應由公司策劃部統一設計和確定。

3、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并會同策劃部對所印刷品樣稿進行核稿后,交采購管理員通知印刷單位進行印制。

4、印刷品由辦公用品保管員填寫《印刷品入庫登記單》,進行入庫登記,并在收貨單上簽字。

5、采購管理員根據((印刷品入庫登記簿》及《送貨單》與印刷單位結算,并填寫《費用申請單》,附印刷品清單,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三)文印耗材的采購

1、文印室管理員根據用量,提前3天填寫《物品申領單》,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后,交辦公用品保管員通知采購管理員購買。

2、物品到貨后,辦公用品保管員負責辦理入庫登記,并在收貨單上簽字。

3、采購管理員根據《文印耗材入庫登記簿》及《收貨單》》與供貨單位結算,并填寫《費用申請單》,由辦公用品管理員及文印室管理員證明,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條辦公設備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一)辦公設備用具的購買、配置、領用、維修與保管等管理過程,綜合管理部均須用臺帳形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二)綜合管理部對配置的辦公設備用具一律實行編號,在設備用具上標明使用部門(使用人)名稱、編號以及購置日期等。

(三)各使用部門(使用人)對其所使用的辦公設備用具,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要防止被盜、被挪

用或污染與破損,不得擅自移交或委托他人代為保管。

(四)辦公設備用具因破損、污染后需要維修或清洗的,應由使用部門(使用人)與綜合管理部聯系,由采購管理員負責辦理各項維修與清洗事宜。

(五)經專業(yè)部門檢驗,確認辦公設備用品已經沒有維修必要時,應由使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核,報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后j予以報廢處理。辦公用品管理員負責辦理有關報廢手續(xù):屬固定資產的辦公設備用具,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六)因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辦公設備用具破損、丟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使用部門(使用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綜合管理部每年12月份,會同財務管理部對公司所屬辦公設備用具進:行一次清產核資工作,并制作《清查明細表》上報主管領導及存檔。

第十五條辦公文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一)各部門(人員)需領用辦公文具用品時,應到辦公用品保管員處辦理領用手續(xù),并在《辦公文具用品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二)辦公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水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訂書機、打碼機等。辦公用品保管員要分別設置個人和部門的《領用登記簿))。

(三)消耗品可依據上年平均月用量或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雀理基準(如簽字筆每月每人發(fā)放一支),并可根據部門或人員的工作情況調整發(fā)勘時間。

(四)管理品自第二次領用起,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五)人員離職時,應將剩余辦公文具用品移交綜合管理部。

(六)辦公用品保管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文具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和清點,要求擺放整齊,帳、物一致。

(七)辦公文具用品倉庫一年盤點兩次(6月與12月),盤點工作由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盤點要求做到帳、物一致。

第十六條 印刷文印耗材的使用管理

(一)使用部門(使用人)領用印刷品,應到辦公用品保管員處辦理領用登證手續(xù),并在《印刷品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二)文印管理員領用文印耗材,應到辦公用品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xù),并在《文印耗材領用登記簿》上簽字。

(三)使用部門(使用人).要厲行節(jié)約,杜絕浪費,使印刷品能物盡其用,不得將公司印刷品挪為私用或贈送他人使用。

(四、)復印文件資料要辦理登記手續(xù),使用部門(使用人、)須茌《文印登記簿上登記后,方可送文印管理員復印。

(五)文印管理員要嚴格控制文印耗材的使用,不得復印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15篇 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__集團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的完善和齊全,充分發(fā)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歸檔

第二條歸檔范圍

凡記述反映本單位各種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并已辦理完畢的文件均屬歸檔范圍,確定歸檔與不歸檔應遵照國家檔案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歸檔時間

1、辦理完畢的工作文件和應歸檔的報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接收手續(xù)。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時歸檔。

3、會議文件、照(底)片、獎狀、錦旗、錄音(像)帶等,采取平時歸檔方法進行,即隨時產生隨時歸檔。

第四條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歸檔范圍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本單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2、歸檔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規(guī)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內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問題集中,保持文件間的有機聯系。

4、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能充分提示卷內文件的主要內容。

5、卷內頁號、目錄、備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項內容填寫清楚、正確、完整。

6、卷內文件無金屬物,破損的文件必須修復,案卷裝訂結實美觀。

7、檔案分類、組卷科學,便于保管和利用。

8、應編制好各類檔案的檢索工具、無積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檔案室管理

第五條檔案庫房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光、防塵、防蟲鼠的要求;設置窗簾,配備滅火器、溫濕度計、空調等保護設施,四周無危及庫房安全的隱患。

第六條定期搞好庫房衛(wèi)生,檢查檔案破損、褪變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檔案庫房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第四章檔案統計

第八條要定期對檔案工作的規(guī)模、水平、普遍程度、結構及檔案的形成規(guī)律進行分析,為制定檔案工作計劃,總結經驗教訓提供依據。

第九條要保證數字的準確性,堅持實事求是,嚴格認真對待每一個文字,如實反映情況,使統計數字準確,符合客觀事實。

第十條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等情況及時統計,并按規(guī)定向檔案管理部報送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

第十一條對本公司檔案及檔案工作情況要定期調查,及時進行統計分析,并按規(guī)定上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檔案管理部。

第十二條檔案統計工作必須遵循國家統計工作要求,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使統計工作科學化。

第五章檔案保管

第十三條對接收進綜合檔案室的檔案,應按規(guī)定嚴格分類、組卷、編目,對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進行必要的補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條加強檔案管理,編制科學、實用的檔案檢索工具,方便對檔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條積極做好檔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閱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

第十六條加強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fā)利用,維護檔案實體的完整與安全。

第十七條對保管期滿后沒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經過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有關

部門和集團行政負責人的批準,造具清冊后進行銷毀。

第十八條對檔案保管情況要定期檢查,發(fā)現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及時進行修補、復制或其他處理。

第六章檔案保密

第十九條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第二十條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第二十一條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公共場所傳播與機密有關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

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向他人提供機密材料。

第二十五條不準把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zhí)行查閱規(guī)定和各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復印機密文件、資料,嚴格按復印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檔案員調動工作時,應認真辦好移交手續(xù)。

第七章檔案利用

第二十九條凡本單位各部門需查閱檔案材料,應辦理查閱登記手續(xù),查閱機密檔案需經檔案歸屬部門的權限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查閱,未經審批人員不得查閱檔案。

第三十條未辦理查閱手續(xù)和發(fā)現查閱手續(xù)不全者,檔案室拒絕提供查閱檔案。

第三十一條查閱檔案只限在指定場所進行,未經批準不得將案卷帶出檔案室。

第三十二條在借閱過程中,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無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頁、撕毀、污損、劃杠、拆角、添字等,對無故損壞檔案者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守機密,不得翻閱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檔案。

第三十四條檔案員認真對歸還的檔案進行復查其完整程度,辦理注銷手續(xù),并視情況及時追究。

第16篇 k集團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員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費用,提高企業(yè)運作效益。

第二條本企業(yè)員工國內外出差或參加短期業(yè)務訓練等,均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二、國內出差

第三條國內出差分為長程、外勤兩種,出差時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員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準,否則其旅費一律不準報支。但因緊急事務經部門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單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視為長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論,但外勤而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車、公路汽車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為原則。交通費憑證證明核支,實報實銷。乘坐企業(yè)自備交通工具不得支領交通費。因公需乘計程車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3、長、短程出差,無論其出差及銷差時間提早或延遲,均不作加班論。

第四條外勤在三小時以上于上午七時以前起程者報支早餐費()元,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支午餐費()元,下午七時以后銷差者支晚餐費()元。

第五條長程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膳費等。

1、普通員工隨同部門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時,視實際情形比照乘同等車及住宿,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2、公務必要并報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3、員工適用本規(guī)定應以職稱為準,無職稱者以職位為準。

第六條住宿費按夜數支付,如檢附憑證不超過規(guī)定者得按標準支付,如未檢附憑證者按規(guī)定七折報支。但在火車中歇夜或出差處所免費招待膳宿者,不得報支膳宿費。如因實際需要陪同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之憑證實數支給。

第七條出差膳費什支費按日數支給,但在上午出發(fā)或下午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二,下午出發(fā)或午前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一。

第八條員工每次出差或派駐地區(qū)服務,如在同一地點駐留半個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規(guī)定膳、宿、什費標準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規(guī)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條員工人事異動搬遷費酌情給予補助,標準另定。

第十條員工出差前按實際需要憑“出差申請單”第三聯向出納預借差旅費,銷差后應于一個星期內填具“出差旅費報銷清單”按“出差申請單”核決權限呈核報銷。會計部門每月編造“企業(yè)每月出差旅費一覽表”送呈總經理核閱。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視事實需要核實,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或返回企業(yè)后,由主管核定追認。

三、國外出差

第十二條奉派出國人員應就出國目的、任務、日程、所需經費等有關事項提出“出國計劃書”一式二份呈總經理后轉呈董事長。經核準后始得辦理出國手續(xù)。

第十三條出國人員其“出國計劃書”經核準后,應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呈準后向部門申請旅費外匯。

第十四條凡受國內外機構補助出國人員,其旅費已由其他機關照規(guī)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國外出差旅費,但所受補助費用較前條標準為低時可比照前條標準核補差額。

第十五條出國人員因公交際應酬費用除呈奉總經理核準由企業(yè)開支外,均應自理。

第十六條出國人員在國外必要之長途旅行,應以規(guī)定之路程為限,如有規(guī)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費,須由總經理核定始得準報支。

第十七條企業(yè)長期(三個月以上)派駐國外人員在駐外期間之待遇,由總經理辦公室視其地區(qū)之生活水準及由企業(yè)提供之其他設施等擬定標準呈董事長核準實施。

第十八條出國人員應照規(guī)定期限歸國,并于兩星期內提出有關任務之書面報告呈總經理并董事長核閱,否則旅費不得報銷,并按情節(jié)輕重酌予懲處。

第十九條受訓分為外埠受訓及本埠受訓兩種,差旅費報支標準同本制度第三條,以五十公里為界。

第二十條企業(yè)員工赴外埠參加訓練或實習其往返交通費及受訓期間之膳、宿雜費準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條及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規(guī)定辦理。

1、訓練機構或本企業(yè)已供給交通工具或費用時,不得報支交通費。

2、訓練機構或本企業(yè)供給全部膳、宿者,其雜費準予全額報支。

3、訓練機構或本企業(yè)供給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余仍依本辦法規(guī)定計給。

第二十一條企業(yè)外本埠受訓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或實習,訓練機構不供給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費用者,其受訓期間每日準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條規(guī)定報支誤餐費一餐,交通費則依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yè)員工赴外埠參加企業(yè)內各部門所舉辦之訓練或實習,以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膳宿為原則,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余均比照本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yè)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者,一律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午餐或晚餐,其費用以每餐()元為原則。

訓練地點與辦公地點不同地址時,如主辦部門未供給交通工具及費用者,其交通費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條辦理。

四、借調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yè)員工內部借調視同國內出差,依本制度有關條例處理。

五、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yè)員工如有違反制度虛報旅費,一經發(fā)現,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

第二十六條本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第17篇 集團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企業(yè)(集團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的培訓工作,提高培訓效率和效果,確保培訓工作的有序進行,充分開發(fā)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

二、培訓組織和職責

第三條集團公司培訓需求調查的匯總與分析管理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集團公司年度培訓咨詢、培訓方案的制定、執(zhí)行和總結。

(二)負責指導各分(子)公司培訓方案的制定。

(三)負責分(子)公司、部門培訓工作的考核管理工作。

(四)負責各分(子)公司、部門培訓教師的培訓和考核。

(五)負責集團公司培訓教材的編定。

(六)負責集團公司年度培訓效果的評估。

(七)負責集團公司培訓師資及教材的管理。

(八)負責集團公司培訓費用預算的申報和執(zhí)行。

(九)負責集團公司培訓制度的修訂和完善。

(十)負責集團公司培訓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一)直接負責集團公司中、高層管理干部、總經理級后備人才及總部科級以上管理干部的培訓組織工作。

(十二)直接負責集團公司員工職稱評定工作。

第四條各部門、分(子)公司的培訓工作由其人事負責人承擔,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本公司、部門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和總結。

(二)配合人力資源中心搞好集團公司開展的各項培訓工作。

(三)負責本公司、部門培訓需求的調查與分析。

(四)負責本公司、部門培訓教材的編寫。

(五)負責本公司、部門培訓效果的評估工作。

(六)負責本公司、部門培訓師資、培訓教材的管理。

(七)負責本公司、部門培訓檔案資料的整理及歸檔。

(八)負責本公司培訓制度的修訂與完善。

(九)協助人力資源中心開展培訓工作。

三、培訓計劃的制定與審核

第五條根據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出所需的培訓計劃,填寫培訓計劃表。

第六條培訓計劃所包含的內容

(一)培訓的目的。

(二)培訓能夠取得的預期效果。

(三)培訓的對象。

(四)培訓的內容。

(五)培訓的時間。

(六)培訓的地點。

(七)培訓的形式、方式。

(八)培訓教師。

(九)培訓組織人。

(十)培訓考核。

(十一)培訓費用預算。

第七條培訓計劃考評項目

(一)培訓計劃的可行性和針對性。

(二)培訓對象的選擇。

(三)培訓講師的選擇。

(四)培訓教材、教案。

(五)培訓費用。

(六)培訓計劃的制定是否符合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的需要。

第八條培訓計劃審批結束后,須公開發(fā)布。

四、師資和教材管理

第九條師資的建立:

(一)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明確公司應開設的公共課程,各部門負責明確本部門應開設的專業(yè)課程。

(二)人力資源中心根據課程建立師資庫。

(三)培訓工作列入師資考核范圍,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作為晉升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內部講師資格可以按照以下三級進行分類與評定

(一)內部助理講師:從事公司內部培訓課程的實施和輔導工作。

(二)內部講師:講授過新進人員崗前培訓,以及資格晉升培訓的科長級別的相關課程,須任職內部助理講師兩年以上。

(三)內部高級講師:可講授培訓體系中任何公開課程和相關專業(yè)課程。

第十一條師資的考核

(一)每次上課必須有備課講義,要按時上下課,要配合培訓中心和各部門培訓工作。

(二)人力資源中心通過學員考試成績以及對學員的調查問卷來確定師資的教學能力,必要時進行淘汰。

第十二條教材的管理:

(一)培訓教材如為公司購買則為公司財產,學員和教員領用的教材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并在培訓結束后1周內交還公司。

(二)培訓教材如為打印講義,可不收回。公司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講師編寫的備課講義須復印一份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五、培訓類別和方法

第十三條新進員工培訓:向公司新錄用的員工介紹公司的經營方針,傳授公司員工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業(yè)務技能,提高其基本素質,使之成為符合要求的員工。

第十四條師帶徒培訓:由部門指派一位技術知識和實踐經驗比較豐富、行為道德較好的老員工負責對一個或幾個新員工或技術水平較低的員工在技術上和行為上的指導。

第十五條在職培訓:指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在工作期間開展的培訓。

第十六條晉升培訓:員工進入公司后備人才庫后,公司將給予員工所申請崗位應具備知識技能的培訓。后備人才必須經晉升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參加較高職位的競爭上崗或任命,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七條特殊工種培訓:對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和公司設定的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脫產培訓:如送入大學進修本科、研究生或mba,或出國進修等。

第十九條培訓方法主要有:授課、參觀、操作示范、現場實習、模擬學習、列席較高級別的會議、參觀訪問、工作輪換、參與高層次管理、上級對下級的在職輔導、高級研習班、研討會、報告會、多媒體教學(如錄像教學)、自學、企業(yè)間高層交流、案例研討、高等學歷教育、出國考察等。

六、培訓的實施

第二十條培訓計劃

(一)各部門、分(子)公司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填寫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交培訓中心。

(二)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于12月25日前匯編成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批,12月30日前下發(fā)各部門、分(子)公司執(zhí)行。

(三)各部門、分(子)公司應在每月20日前上交一份下月培訓計劃表,各部門、分(子)公司下月培訓計劃表須由各部門、分(子)公司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實施

(一)各部門、分(子)公司應依據培訓計劃按時實施培訓并負責培訓場地的選擇、設備的準備、教材及講義的分發(fā)、學員的學習和生活安排等。

(二)培訓時,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簽到或由培訓組織部門考勤。

(三)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需辦理請假手續(xù)。對于曠工、遲到、早退學員參照《獎懲管理制度》處罰。

第二十二條培訓的考核

(一)人力資源中心及各部門、分(子)公司應評估每項培訓的實施效果,并予以記錄、分析。

(二)各項培訓結束后,應有相應的考試、測試。

(三)各項培訓考試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補考無故不參加者,一律以零分處理。培訓時間不記入上班時間,培訓期間不另發(fā)工資。

(四)每期培訓結束后,主辦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讓學員填寫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為今后再舉辦類似培訓提供參考。

第二十三條對于培訓效果主要由以下幾方面進行評估:

(一)學員的滿意度。

(二)培訓計劃與目標是否相符。

(三)計劃中的預期目標是否達成,員工工作效率是否提高。

(四)整體培訓安排的是否按計劃執(zhí)行。

(五)講師的授課是否符合質與量的要求。

(六)培訓的費用是否浪費或不足。

(七)培訓設備、儀器、材料是否準備充分。

(八)文件整理:各個培訓過程的執(zhí)行與評估文件是否整理妥當。

第二十四條培訓檔案:員工的培訓情況必須由主辦部門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考績和晉升的依據。

七、培訓協議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一次支付的人均培訓費用為500元及以上時,被培訓人應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以確定雙方權責關系,符合簽定協議但不愿簽定協議的不安排培訓或在工資中扣除培訓費用。

第二十六條培訓協議的主要條款(見附件)

(一)培訓時間。

(二)培訓內容。

(三)培訓費用。

(四)雙方責權利關系及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有關培訓費用的補償問題

(一)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訓費用為2000元(含)以上的,如培訓后在公司服務期限未滿3年,須由個人補償公司培訓費,按每服務一年減33%的培訓費,剩余服務期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二)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訓費用為500元-2000元的,如培訓后未履行合同中規(guī)定的在公司服務期限的,每多服務一年減50%的培訓費,剩余服務期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三)由公司支付的一次培訓費用為500元以下的,暫不考慮培訓補償問題。

(四)出國考察公司支付的所有費用應計入個人的培訓費。

第二十八條培訓協議的備案:各部門、分公司的培訓協議須在人力資源中心或分公司企管部存檔。

八、培訓的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公司承認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畢(結)業(yè)證書及考試成績。

第三十條獎勵與處罰措施

(一)新進員工培訓:培訓的成績將記入個人檔案,最終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上崗后培訓: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并作為晉升、加薪、績效考評及是否勝任本崗位等的依據。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員工,半年內不再安排各類培訓,并需支付個人培訓所需費用。

(三)對在各類培訓中表現優(yōu)秀的員工,給予30-100元的物質獎勵。

(四)對利用業(yè)余時間完成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教育培訓的獎勵:公司承認其培訓結果,并享受相應待遇。

(五)對自學成才的獎勵:經人力資源中心備案的學歷考試,公司認可取得的成績并承認其學歷,并享受公司規(guī)定的同等員工享受的待遇。

(六)將考核的成績作為個人晉升的參考標準之一,同等條件下培訓考核較好的優(yōu)先給予升職。

第三十一條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及月度培訓計劃,對以下內容進行監(jiān)督與審核,對違反部門負責人扣除獎金50元/次:

(一)年度及月培訓計劃是否按時向人力資源中心上報。

(二)各部門是否嚴格按年度培訓計劃或月培訓計劃進行培訓。

(三)每次培訓前是否擬定詳細的當次培訓實施計劃。

(四)每次培訓是否有考勤及考試(核)結果。

(五)培訓效果的評估與分析。

九、培訓預算

第三十二條培訓預算必須按照各公司、部門的培訓計劃進行合理的分配。

第三十三條年度培訓預算必須交集團公司培訓中心審批、備案,審批的資金預算實行??顚S?只能用于計劃中的培訓項目,不得超標,不得更換培訓項目。

第三十四條培訓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費用:

(一)場地費。

(二)住宿費、交通費。

(三)膳食費。

(四)設備、材料、教材準備的費用。

(五)內部講師講課費。

(六)外聘講師的酬金。

(七)外派學習費用。

(八)員工參加培訓期間的員工工資和工作成本。

(九)其它在培訓中發(fā)生的費用。

十、學員培訓期間的待遇

第三十五條學員參加的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如在上班時間培訓,培訓按上班時間考勤,如在下班期間或假期培訓不計考勤。

第18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附件1 原化學工業(yè)部安全生產禁令

生產廠區(qū)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廠區(qū)內不準吸煙.

國務院發(fā)布)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年1月26日國務院發(fā)布)

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 版)

4,《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

5,《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

6,《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

7,《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gb3608―)

8,《手動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9,《爆炸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

6.1 ― ]

10,《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

11,《工業(yè)企業(yè)廠內運輸安全規(guī)程》(gb4387―)

12,《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gb4792―)

13,《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3―)

14,《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

15,《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

16,《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

17,《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

18,《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1~6442)

19,《起重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

20,《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

22,《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1―1999]

23,《廠區(qū)設備內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2―1999]

24,《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4―1999]

25,《廠區(qū)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5―1999]

26,《廠區(qū)斷路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6―1999]

27,《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7―1999]

28,《廠區(qū)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業(yè)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guī)定》([86]化生字第1078號文

30,《化工企業(yè)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87]化生字第671號文

31,《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3)

32,《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tj28―)

33,《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

34,《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

35,《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yhs01―)

36,《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規(guī)程)

37,《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

38,《倉庫

第19篇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

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20篇 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zhí)行原則

本制度所指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包括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務工)在生產崗位上,從事與生產勞動相關的工作,或者由于勞動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傷害事故或職業(yè)病。

3.1.1 公司全體職工參加天津市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

3.1.2 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3.1.3 工傷事故管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3.1.4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必須建立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3.1.5 公司和相關生產部門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3.1.6 公司實施工傷事故考核制度,同時實行工傷事故舉報獎勵,禁止工傷事故瞞報、遲報或虛報。

3.1.7 公司鼓勵職工為搞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堅持原則、敢于管理糾正“三違”行為以及發(fā)現重大隱患、避免事故的職工給予獎勵。

3.1.8 各部門應用計算機進行傷亡事故資料管理、信息反饋和事故統計分析、預測工作,防止重復事故發(fā)生。

3.2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

3.2.1 工傷事故范圍及其認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guī)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執(zhí)行。

3.2.2 公司各部門工傷的認定由工傷管理中心負責申報。各部門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并同時通知工傷管理中心,工傷管理中心在24小時內報送屬地工傷管理部門認定。

3.3 工傷事故劃分和報告程序

3.3.1 工傷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

3.3.1.1? 輕傷: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3.3.1.2? 重傷: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蛘邠p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失能傷害。

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指險些造成重傷、死亡或多人傷亡的事故。

3.3.1.3? 死亡:指事故發(fā)生后當即死亡,或者負傷后在30日以內死亡。

3.3.1.4? 急性中毒:是指生產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內通過人的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大量進入人體,使人體在短時間內發(fā)生病變,導致職工立即中斷工作,須進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1.5? 特別重大事故:按國家相關文件執(zhí)行。

3.3.2 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3.3.2.1? 工傷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班組長報告作業(yè)長,作業(yè)長報告本部門安全部門或本部門負責人(同時,還應立即報告調度室)。事故部門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3.2.2? 輕傷事故由作業(yè)區(qū)負責人負責組織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應在當天向安全管理部報告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人員受傷情況等。

3.3.2.3?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負責調查處理。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要立即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晚上、節(jié)假日亦同)。

3.3.2.4? 死亡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部門在上報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的同時,要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上報屬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3.2.5? 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發(fā)現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總調度室報告。

3.4 工傷事故調查

3.4.1 工傷事故調查:

3.4.1.1? 輕傷事故,由事故所在作業(yè)區(qū)(科室)領導組織進行調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門參加;涉及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人等情況,相應職能部門要參加;事故涉及兩個作業(yè)區(qū)以上的,由事故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進行事故調查。

3.4.1.2? 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生產技術、安全、工會、設備、人事、保衛(wèi)等有關部門成員組成調查組及時進行調查,安全管理部參加。

3.4.1.3? 一次重傷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組織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部、工會、設備部、保衛(wèi)部、安全管理部等有關職能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3.4.2 事故調查組組成和工作要求:

3.4.2.1?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具備兩方面條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與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3.4.2.2 事故調查組職責:查明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4.2.3? 事故調查組向事故發(fā)生部門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事故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結論性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參加事故調查組成員必須在事故調查報告書上簽字。

3.4.3 事故調查工作內容: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3.4.4 事故原因確定: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正確分析,確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間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國家標準《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事故間接原因:即導致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3.4.4.1?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3.4.4.2?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4.4.3? 勞動組織不合理;

3.4.4.4? 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4.4.5? 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健全;

3.4.4.6?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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