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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廠安全制度匯編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4

選廠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猶如一座燈塔,指引著我們在生產活動的海洋中規(guī)避風險,確保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不受損失。安全制度的存在,不僅體現(xiàn)了對法規(guī)的遵守,更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它通過預防和控制潛在危險,營造出一個健康、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廣泛,包括但不限于:

1. 應急預案,以應對突發(fā)事件,如火災、化學品泄漏等。

2. 個人防護設備規(guī)定,確保員工在作業(yè)時穿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

3. 培訓和教育制度,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

4.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識別并管理可能的危險因素。

5. 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每個工作崗位制定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準則。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制度應簡潔明了,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避免復雜的術語和冗余的條文。

2. 定期審查和更新,以適應變化的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

3. 強調責任分配,明確各層級的職責,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4. 提供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持續(xù)改進安全環(huán)境。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的生命線,它的完善與執(zhí)行直接關乎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只有將安全制度融入日常運作,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為企業(yè)的發(fā)展保駕護航。

選廠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l礦選廠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我廠選礦生產、輸電和用電較為復雜,為了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專業(yè)電工要接受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

2、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閘操作和有可能接觸帶電體的一切工作,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4、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在一般情況下,都應有計劃正規(guī)安裝,如果生產十分緊急,必須裝設臨時線路。應經有關部門(廠部或設備科)批準,按規(guī)定裝設短路保護。導線絕緣應良好,對地距離、室內不得低于二點五米,室處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裝后要有記錄,交待清楚,還應加強檢查,用后應迅速拆除。

5、在現(xiàn)場檢修電器設備時,應在變電所,配電室拉斷電源開關后(高壓設備線路還應接地)必須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臨時手提行燈,電壓不超過24伏,在潮濕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24伏,低壓變壓器的低壓接頭,其中一個應有可靠接地。

7、凡電動工具(如手提砂輪等)在使用結束時或暫時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電鉆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或墊好絕緣板。

9、在沒有安全措施保護的情況,禁止任何帶電作業(yè)。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經試驗確實無電后再接上地線,方可進行修理。因生產不允許停電而需要修理時,應在安全工作規(guī)程許可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工作。

10、任何電器設備(包括停電的電器設備)未經驗證無電時,一律當有電看待,絕對不能接觸。

11、運行中的電器設備帶電部分,非電工人員不得接觸,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攔桿等隔離裝置不準隨意拆除。

12、電器設備要注意保護,防止水、汽、酸、堿、易燃物和其它雜物進入,影響絕緣,損壞設備。

13、掛放在電器設備上的警告標志非原掛放人員或未經原掛放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移動。

14在調換燈炮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調換。

15、發(fā)現(xiàn)有斷頭或拆開的電線,立即通知電工處理。

16、裝在潮濕、有灰塵、有腐蝕性氣體,酸、堿處的電器設備應使用封閉式。

17、新裝電器設備在通電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術規(guī)范要求,其額定電壓,是否與所接線路電壓相符合(允許較定額不超過正負百分之五)方可通電使用。

18、電器設備的拆卸、(裝拆)移動、調換、增減設備主要附件或變更操作條件,必須經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批準,否則不得擅自進行。

19、在變電所、配電室倒閘操作,應填寫操作表,到少應有二人進行,其中一人作業(yè),另一人負責監(jiān)護。

20、所有電器設備接地、防雷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guī)定定期檢測和校驗,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半電源切斷,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23、蹬高作業(yè)應檢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帶、保險繩、蹬高板、絕緣防護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電室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堆放雜物(包括電工用具)應配備四氯化碳,“1211”等滅火器。

25、電纜溝應隨時保持清潔衛(wèi)生,無雜物,嚴禁水、油、堿浸入。

26、電器設備停車二十四小時后再開車,應經電工測量絕緣電阻,并經電工允許后,方可啟動開車。

27、嚴禁在一切電線上曬衣服和懸掛東西。

28、崗位操作人員檢查電機機殼溫度時,宜用手背接觸外殼,不能用手掌接觸,以免被電接觸脫離不開。

29、各用電設備保險絲熔斷了,嚴禁崗位操作人員用其它金屬導體代用,一定要找電工按規(guī)格、型號、要求更換,決不允許私自更換。

30、電器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只準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去撲滅。

31、萬一發(fā)生了觸電事故,應千方百計斷開電源,嚴禁采取人拉人的辦法搶救。在一時無法斷開電源的情況下,可用干燥的竹桿、木棒、木條、木板斷開電源,一定要沉著、冷靜、慎重。

32、凡觸電休克人員必須爭分奪秒,進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強制輸氧進行搶救。堅決禁止沒有觸電搶救經驗的醫(yī)務人員采用打強心針的辦法,進行搶救。

33、 電氣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34、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拉下深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35、 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6、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37、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3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39、 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明確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40、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1、 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 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份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43、 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撤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xù)。

44、 在同桿共架的多架線路中,部份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在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凳桿、塔和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45、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w及以下的為1.5米,10kw以上的為3米。

46、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48、 雷電時嚴禁登桿作業(yè)。

第2篇 洗選廠安全隱患責任追究制度

1、隱患排查遵循“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原則,范圍要涵蓋煤礦生產的所有環(huán)節(jié)、所有過程、所有地區(qū)、所有設備設施和所有人員,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班組、車間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排查出來、或排查出來沒有區(qū)報告而被區(qū)或被(上級公司或安監(jiān)部)檢查發(fā)現(xiàn)的,一般隱患對班組或車間罰款50至100元,重大隱患罰款100元至1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根據事故嚴重程度進行處罰。

2、班組或車間的工作場所和所轄范圍內存在安全隱患而不按照要求進行治理、又沒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重大隱患對班組或車間正、副職處以100至500元的罰款;一般隱患處以50至300元的罰款。

3、對于班組或車間自己排查出來的隱患問題,并且已經按要求制定了治理計劃、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保證措施的,根據實際情況可酌情減輕或免于處罰。

4、發(fā)現(xiàn)一次存在未治理安全隱患或處理不當?shù)?責令立即整改,提出警告,由班組或車間正職寫出整改意見報區(qū)長或值班區(qū)長。

5、發(fā)現(xiàn)兩次上述情況的班組或車間,將該班組或車間定為安全重點管理班組或車間,定為安全重點管理的班組或車間是公司和區(qū)安全檢查的重點。

6、發(fā)現(xiàn)三次未治理事故隱患,或處理不當,或同種現(xiàn)象再三發(fā)生的,給予班組或車間正職撤職處分,其他責任人進行100—200元的罰款處理。

7、沒有特殊原因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隱患治理的,給予隱患治理負責人100元的罰款,并通報批評,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經濟)責任。

8、班組長隱患排查、巡回檢查、安全確認缺一張原始記錄或一張報表,扣班組長和當事人50元。

9、崗位,工種,班組長當日出現(xiàn)“三違”對當事人處罰100元,對班組長同樣處罰100元,并且停工學習三天,寫出書面檢查和認識。

神木市銳貴洋洗選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第3篇 塊煤洗選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落實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預防機電、運輸、人身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以明確責任,加大事故隱患排查力度為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滅災于萌芽。根據張礦字[2009]29號文件精神,皮帶運輸區(qū)特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確保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杜絕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提高我區(qū)的安全生產,實現(xiàn)全礦的安全生產。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廠長任組長,安全副廠長任副組長,副廠長和技術員、各車間主任、班長、安全員為成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

組 長:蔡軼軍

副組長:王示偉

成 員:李德海 白旭紅 王文棋 王 鳳 李成玉 王大喜

賈玉根 孫 杰 李瑞林 杜曉東

工作小組:

組 長:王示偉

副組長;李德海 白旭紅

成 員:王文棋 王 鳳 李成玉 王大喜

賈玉根 孫 杰 李瑞林 杜曉東

2、領導小組每周組織一次全廠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由安全副廠長或技術員負責統(tǒng)計,安排落實或匯報。

3、工作小組負責日常的隱患處理,各車間主任、班長是本車間、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組織人員落實好本班組的隱患治理工作,對隱患治理要做好文字記錄,并以文字記錄的形式向區(qū)匯報隱患處理情況,不能按時處理的,要及時向區(qū)里匯報,并說明理由。

4、工作小組成員要組織好班組職工按時參加好班前會、周二安全技術培訓、周五安全活動、七日一考考試,做好對職工的安全宣教,提高職工的安全認識。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落實

1、車間主任、班長要認真落實廠及礦各級領導機構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問題,同時對自己所在的作業(yè)場所認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能處理的要馬上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向區(qū)里匯報,有重大危險的,立即撤出工作現(xiàn)場,留下記錄,認真填寫好《隱患排查評估表》和文字記錄。

2、處理隱患,必須指派專人進行,班組長要親自參與,確保安全措施執(zhí)行到位,以文字記錄的形式向廠匯報,留下記錄。

3、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能按時解決的,要按公司制定的“五定”原則限期整改解決。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考核

1、處理隱患要制定嚴密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保證措施。

2、隱患處理人員要了解安全保證措施并執(zhí)行到位。

3、隱患處理現(xiàn)場要有專業(yè)安全監(jiān)察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

4、廠領導小組負責隱患處理的驗收,按規(guī)定填寫驗收表。

5、凡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積極出主義想辦法,有好的經驗的,廠給予50—300元的加獎,并向公司申請嘉獎。

6、在隱患處理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的,積極提出 安全隱患治理辦法的,廠同樣給予50—300元的加獎,并向公司申請嘉獎。

7、對指定的隱患處理責任人,沒有按整改措施落實整改的或整改不徹底留有后患的,區(qū)內給予停工三天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在上崗,期間發(fā)給生活費。

8、隱患處理過程中,第一責任人無故不到現(xiàn)場的,現(xiàn)場安全保證措施并執(zhí)行不到位沒有制止的,將給第一責任人100—300元的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

9、對隱患遲遲不予處理而無特殊理由的,對班組長、車間主任罰款100—200元,并對相關人給以50—100元的罰款。

10、崗位、工種的《崗位隱患排查評估表》和班組長的《班組隱患排查評估表》紀錄不全,每缺一份,處罰當事人50元,并且,對當班班組長處罰50元。

11、對當日崗位,工種的《崗位隱患排查評估表》《班組隱患排查評估表》沒有及時填寫或當日沒有報到廠里,處罰當事人50元,并且,對當班班組長處罰50元。

12、崗位,工種,班組長當日出現(xiàn)“三違”對當事人處罰100元,對班組長同樣處罰100元,并且停工學習三天,寫出書面檢查和認識。

塊煤洗選廠

2010年9月25日

第4篇 鉛鋅采選廠安全生產檔案制度

安全生產檔案是企業(yè)安全活動的有效記載,也是落實安全責任,強化有效監(jiān)管的有力手段,是當前安全生產活動中的一項基礎工作,為了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檔案制度管理,明確規(guī)范安全生產檔案內容。使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真實可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過程及狀況全面體現(xiàn),能對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指導調控,能直接客觀反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特對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做以下規(guī)定:

一、登記各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機構設置名稱及分布配備人數(shù),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花名冊,各級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花名冊等。

二、保存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安全生產標準的有關憑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報建與審批資料,其他安全評價(估)、安全認證、安全資格的憑證等。

三、記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重點生產經營項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產措施,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范,其它勞動保護、安全運行、安全值班、安全競賽等管理制度。

四、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的記錄。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的月檢或季檢、周檢、日檢記錄以及根據上級要求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記錄,其它有關安全生產活動的記載等。

五、保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與實施的各項資料。各級安全監(jiān)管人員和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送培計劃和培訓情況,已開展的安全教育活動資料等。

六、登記并管理危險設施和場所。危險源和危險點的名稱、數(shù)量、部位和種類登記表,特種設備的名稱、數(shù)量和檢測備案資料,危險設施、場所的監(jiān)控與管理活動記錄,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等。

七、保存事故查處與事故隱患整改的檔案資料。發(fā)生事故的登記及現(xiàn)場處理記錄,處理事故“四不放過”活動記錄及對責任人實施的組織處理決定的憑證,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的登記及應急排險記錄,隱患整改組織、跟蹤與驗收活動資料等。

第5篇 洗選廠機電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一、每項機電設備檢修任務,必須指明施工負責人,并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無論電氣或機械設備檢修,均要嚴格執(zhí)行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三、無論機械或電氣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設備起吊、搬運規(guī)程。

四、嚴格執(zhí)行電火焊規(guī)程,氧氣瓶、乙炔瓶間距5m,距工作地點或明火不小于10m,施工完畢,將余火滅絕。

五、施工所用的電焊機接地裝置完好可靠,且風管、把線無破損。

六、嚴格執(zhí)行高空作業(yè)規(guī)程,凡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手腳殘疾或深度近視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七、在煤倉上或煤倉內及密閉容器內進行電火焊,必須制定專門的電火焊制度措施,并報相關部門審批,采取措施經允許后方準施工。

八、機電設備檢修必須履行申報,審批制度。

第6篇 選廠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我廠選礦生產、輸電和用電較為復雜,為了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專業(yè)電工要接受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

2、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閘操作和有可能接觸帶電體的一切工作,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4、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在一般情況下,都應有計劃正規(guī)安裝,如果生產十分緊急,必須裝設臨時線路。應經有關部門(廠部或設備科)批準,按規(guī)定裝設短路保護。導線絕緣應良好,對地距離、室內不得低于二點五米,室處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裝后要有記錄,交待清楚,還應加強檢查,用后應迅速拆除。

5、在現(xiàn)場檢修電器設備時,應在變電所,配電室拉斷電源開關后(高壓設備線路還應接地)必須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臨時手提行燈,電壓不超過24伏,在潮濕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24伏,低壓變壓器的低壓接頭,其中一個應有可靠接地。

7、凡電動工具(如手提砂輪等)在使用結束時或暫時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電鉆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或墊好絕緣板。

9、在沒有安全措施保護的情況,禁止任何帶電作業(yè)。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經試驗確實無電后再接上地線,方可進行修理。因生產不允許停電而需要修理時,應在安全工作規(guī)程許可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工作。

10、任何電器設備(包括停電的電器設備)未經驗證無電時,一律當有電看待,絕對不能接觸。

11、運行中的電器設備帶電部分,非電工人員不得接觸,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攔桿等隔離裝置不準隨意拆除。

12、電器設備要注意保護,防止水、汽、酸、堿、易燃物和其它雜物進入,影響絕緣,損壞設備。

13、掛放在電器設備上的警告標志非原掛放人員或未經原掛放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移動。

14在調換燈炮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調換。

15、發(fā)現(xiàn)有斷頭或拆開的電線,立即通知電工處理。

16、裝在潮濕、有灰塵、有腐蝕性氣體,酸、堿處的電器設備應使用封閉式。

17、新裝電器設備在通電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術規(guī)范要求,其額定電壓,是否與所接線路電壓相符合(允許較定額不超過正負百分之五)方可通電使用。

18、電器設備的拆卸、(裝拆)移動、調換、增減設備主要附件或變更操作條件,必須經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批準,否則不得擅自進行。

19、在變電所、配電室倒閘操作,應填寫操作表,到少應有二人進行,其中一人作業(yè),另一人負責監(jiān)護。

20、所有電器設備接地、防雷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guī)定定期檢測和校驗,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半電源切斷,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23、蹬高作業(yè)應檢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帶、保險繩、蹬高板、絕緣防護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電室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堆放雜物(包括電工用具)應配備四氯化碳,“1211”等滅火器。

25、電纜溝應隨時保持清潔衛(wèi)生,無雜物,嚴禁水、油、堿浸入。

26、電器設備停車二十四小時后再開車,應經電工測量絕緣電阻,并經電工允許后,方可啟動開車。

27、嚴禁在一切電線上曬衣服和懸掛東西。

28、崗位操作人員檢查電機機殼溫度時,宜用手背接觸外殼,不能用手掌接觸,以免被電接觸脫離不開。

29、各用電設備保險絲熔斷了,嚴禁崗位操作人員用其它金屬導體代用,一定要找電工按規(guī)格、型號、要求更換,決不允許私自更換。

30、電器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只準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去撲滅。

31、萬一發(fā)生了觸電事故,應千方百計斷開電源,嚴禁采取人拉人的辦法搶救。在一時無法斷開電源的情況下,可用干燥的竹桿、木棒、木條、木板斷開電源,一定要沉著、冷靜、慎重。

32、凡觸電休克人員必須爭分奪秒,進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強制輸氧進行搶救。堅決禁止沒有觸電搶救經驗的醫(yī)務人員采用打強心針的辦法,進行搶救。

33、 電氣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34、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拉下深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35、 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6、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37、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3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39、 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明確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40、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1、 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 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份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43、 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撤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xù)。

44、 在同桿共架的多架線路中,部份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在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凳桿、塔和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45、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w及以下的為1.5米,10kw以上的為3米。

46、 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 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48、 雷電時嚴禁登桿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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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廠安全制度匯編6篇

為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落實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預防機電、運輸、人身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以明確責任,加大事故隱患排查力度為手段,做到防患于未然,滅災于萌芽。根據張礦字[2009]29號文件精神,皮帶運輸區(qū)特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確保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杜絕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提高我區(qū)的安全生產,實現(xiàn)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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