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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倉庫作為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環(huán)節(jié),其生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庫存管理,確保物資的準確無誤;二、入庫出庫流程,規(guī)范物品的進出;三、安全規(guī)定,保障人員和貨物的安全;四、質量控制,保證產品品質;五、員工職責,明確工作分工。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在倉庫運作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它旨在提高效率,減少錯誤,并確保倉庫運營的穩(wěn)定和有序。這些制度不僅規(guī)定了操作流程,還包含了員工的行為準則,以實現庫存的優(yōu)化管理和企業(yè)的高效運轉。
重要內容
倉庫生產制度的關鍵內容包括:1)制定清晰的庫存盤點程序,確保庫存數據的實時性和準確性;2)設定嚴格的入庫檢驗標準,防止不合格品流入;3)建立有效的倉儲布局,優(yōu)化空間利用;4)規(guī)范操作流程,降低人為失誤;5)執(zhí)行定期的安全檢查,消除潛在風險。
制度流程
生產制度的實施流程大致如下:物資到貨后進行驗收,不合格品立即退回;接著,合格品根據預先設定的存儲規(guī)則進行分類和定位;在出庫時,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確保貨物的新鮮度;同時,定期進行庫存盤點,及時調整庫存策略;通過持續(xù)監(jiān)控和評估,不斷優(yōu)化制度,提升倉庫管理效能。
倉庫生產制度是確保企業(yè)供應鏈順暢運行的基石,它需要管理者深入理解業(yè)務需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執(zhí)行,以實現倉庫的高效、安全、有序運作。
倉庫生產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倉庫、儲罐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作業(yè)程序
3.1職責
3.1.1安全設備部負責對倉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1.2各庫管負責倉庫罐區(q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倉庫安全管理
3.2.1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3.2.1.2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3.2.1.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3.2.1.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yè)。
3.2.1.5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3.2.1.7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3.2.2儲存安全管理
3.2.2.1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fā)生倒塌事故。
3.2.2.3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
3.2.2.4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3.2.3電器管理
3.2.3.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的規(guī)定
3.2.3.2危險化學品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3.2.3.3倉庫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3.2.3.4倉庫內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
3.2.3.5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2.3.6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3.2.3.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3.2.3.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3.2.3.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專職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專職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3.2.4火源管理
3.2.4.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2.4.2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
許可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
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工、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2.4.3倉庫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2.5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3.2.5.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3.2.5.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庫管,負責檢查、保養(yǎng),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3.2.5.4對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
3.2.5.5倉庫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3儲罐安全管理
3.3.1儲罐區(qū)間距、消防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3.3.2儲罐區(qū)要標識清楚,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3.3.3儲罐區(qū)及周圍嚴禁動火。
3.3.4卸料或出料時,必須正確使用卸料、出料裝置和靜電報警儀。
3.3.5卸料或出料時,要防止發(fā)生泄漏拋灑現象,不小心發(fā)生泄漏拋灑時,應及時用砂土吸附處理。
3.3.6安全設備部要定期檢查,儲罐區(qū)的安全裝置,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3.7閑雜人員禁止進入儲罐區(qū)。
第2篇 倉庫、儲罐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作業(yè)程序
3.1職責
3.1.1安全設備部負責對倉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1.2各庫管負責倉庫罐區(q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倉庫安全管理
3.2.1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3.2.1.2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3.2.1.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3.2.1.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yè)。
3.2.1.5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3.2.1.7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3.2.2儲存安全管理
3.2.2.1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fā)生倒塌事故。
3.2.2.3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
3.2.2.4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3.2.3電器管理
3.2.3.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的規(guī)定
3.2.3.2危險化學品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3.2.3.3倉庫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3.2.3.4倉庫內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
3.2.3.5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2.3.6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3.2.3.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3.2.3.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3.2.3.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專職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專職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3.2.4火源管理
3.2.4.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2.4.2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
許可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
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工、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2.4.3倉庫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2.5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3.2.5.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3.2.5.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庫管,負責檢查、保養(yǎng),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3.2.5.4對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
3.2.5.5倉庫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3儲罐安全管理
3.3.1儲罐區(qū)間距、消防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3.3.2儲罐區(qū)要標識清楚,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3.3.3儲罐區(qū)及周圍嚴禁動火。
3.3.4卸料或出料時,必須正確使用卸料、出料裝置和靜電報警儀。
3.3.5卸料或出料時,要防止發(fā)生泄漏拋灑現象,不小心發(fā)生泄漏拋灑時,應及時用砂土吸附處理。
3.3.6安全設備部要定期檢查,儲罐區(qū)的安全裝置,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3.7閑雜人員禁止進入儲罐區(qū)。
第3篇 生產計劃部倉庫管理制度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班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帶好上崗證, 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車間或倉庫, 違者罰款10元。
2、生產計劃部根據銷售計劃較為準確下達采購計劃,(包括內、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裝是否改動。如果因計劃下達錯誤造成的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生產計劃部采購計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延期一天將處以10元罰款。以此類推。
3、根據銷售公司出貨、庫存和車間設備生產能力、各種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到位情況下達生產指令(特殊情況除外),如因生產安排不合理造成銷售缺貨將給予每次100元罰款。
4、庫存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必須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并且掛上狀態(tài)標示,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者當事人每次給予10元罰款,貨物必須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特殊情況除外)否則給予當事人每次10元罰款。
5、倉庫保管員必須憑生產指令和車間領料單才能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配套發(fā)出。發(fā)錯一次將給予2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6、倉庫保管員違反驗收規(guī)定, 每次處以10元罰款,臺賬錯誤或未作記錄者每次給予10元罰款,發(fā)錯貨負責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罰款,對追不回的,當事人將按貨物100%賠償。
7、搬運工不在規(guī)定時間裝卸貨物, 每次處以每人5元罰款,在搬運貨物時,損壞貨物處以每件5元罰款,搬錯運出處以每件20元罰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內、外區(qū)域清潔, 違者當事人每次處以5元罰款,“五防”管理不到位當事人每次處以5元罰款。
8、在25日盤底后二個工作日內將月報表送相關部門,遲報一天當事人罰款10元,負責人罰款5元,以此類推。
9、非倉庫人員未經保管員許可,進入倉庫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yè)精神、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guī)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tài)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tài)度和業(yè)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fā)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二0__年一月一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某倉庫儲罐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作業(yè)程序
3.1 職責
3.1.1 安全設備部負責對倉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1.2 各庫管負責倉庫罐區(q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 倉庫安全管理
3.2.1 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3.2 .
1.1 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3.2 .
1.2 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3.2 .
1.3 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3.2 .
1.4 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yè)。
3.2 .
1.5 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
3.2 .
1.6 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3.2 .
1.7 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3.2.2 儲存安全管理
3.2 .
2.1 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2.2 .2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fā)生倒塌事故。
3.2.2 .3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
3.2.2 .4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3.2.3 電器管理
3.2.3 .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的規(guī)定
3.2.3 .2危險化學品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3.2.3 .3倉庫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3.2.3 .4倉庫內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
3.2.3 .5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2.3 .6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3.2.3 .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3.2.3 .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3.2.3 .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專職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專職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3.2.4 火源管理
3.2.4 .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2.4 .2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 許可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 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工、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2.4 .3倉庫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2.5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3.2.5 .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3.2.5 .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3.2.5 .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庫管,負責檢查、保養(yǎng),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3.2.5 .4對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
3.2.5 .5倉庫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3 儲罐安全管理
3.3.1 儲罐區(qū)間距、消防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
3.3.2 儲罐區(qū)要標識清楚,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3.3 .3儲罐區(qū)及周圍嚴禁動火。
3.3 .4卸料或出料時,必須正確使用卸料、出料裝置和靜電報警儀。
3.3 .5卸料或出料時,要防止發(fā)生泄漏拋灑現象,不小心發(fā)生泄漏拋灑時,應及時用砂土吸附處理。
3.3 .6安全設備部要定期檢查,儲罐區(qū)的安全裝置,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3 .7閑雜人員禁止進入儲罐區(qū)。
第5篇 某生產企業(yè)倉庫管理制度
生產企業(yè)倉庫管理制度
為強化倉庫管理,促進倉庫高效率、高標準、安全、清潔、有序運作,使物料的儲存、保管、搬運有序進行,有據可依,以達到維護產品品質之功效,控制產品按照規(guī)章制度進行出入庫作業(yè)之目的,特制訂以下倉庫管理制度,凡本倉庫管理員及各部門人員進出倉庫處理相關業(yè)務,均須遵守本倉庫管理制度。
第一、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止倉庫以外的任何人員單獨進出倉庫,如屬工作需要,必須有倉庫相關人員陪同,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未辦理相關手續(xù),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到倉庫拿取任何物品,若有違反,將通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從重處理。
第二、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必須準時上班并到達自己的工作崗位,首先處理昨天未完成的事項,并對當天的工作內容進行分布,檢查物料是否異常,如有異常,要及時分析原因,并追蹤解決。
第三、倉庫管理人員嚴禁脫崗、串崗、聊天,嚴禁上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急事離開工作崗位,須與主管打招呼,并委托相關人員臨時代理自己的工作,且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
第四、倉管在下班前要檢視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物料是否按規(guī)定擺放,所有物料進出倉和儲放必須遵循倉庫管理“三原則”:防火、防水、防壓;定點、定量、定位;先進先出。物料上下疊放時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中間常用”,嚴禁物料直接放在地面上。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戶扇、電腦、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務必做到“今日事,今日畢”,未完成事項要加班完成。
第五、倉管請假,須提前一天向主管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并有職務代理人,且代理人員須能勝任該工作,若不能勝任,由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嚴禁電話請假、口頭請假或帶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所有物料或成品進倉必須遵循“三關”:單據關、品質關、數量關。倉管員收到送貨單或入庫單時,首先要確認單據所填內容與實物是否相符,送貨單的數量、品名、規(guī)格、顏色、訂單號等是否與公司的采購合同單或生產計劃單相符,物料標識是否清晰,是否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定量包裝”,清點物料要按照“大數全點,細數抽查、數量不大全點”的原則操作,直到完全正確,方可暫收物料,單據齊全、數量無誤后,還需要進行品質確認,只有符合公司品質要求的貨物才能入倉,否則一律拒收。對于入倉物料要及時入賬并在軟件中做相應的處理。
第七、倉管員收到備料單或領料單或成品出庫單時,立即對單據進行確認,同時再次核實物料或出庫貨物是否滿足出庫需要,如出現問題,要及時進行反饋解決,并分析原因,追蹤結果,直至找到妥善處理辦法為止,對于所有出庫的物料或貨物都必須有正式的書面憑證,同時,在軟件中要按照流程操作,確保賬實相符,嚴禁無據出庫。
第八、對于緊急插單或交期提前的訂單,物料出現挪用的情況,采購部門和倉庫一定要進行書面(以郵件的形式)進行協調,方可辦理物料出庫收續(xù);對于一些臨時要生產的訂單,軟件中尚未按流程走下來的,采購人員必須有書面形式(以郵件亦可)且采購主管必須知會,倉庫方可暫時收料,并直到軟件中正常流程完全流通后,倉庫才可辦理正常入庫手續(xù),嚴禁口頭形式收料,未按照要求倉庫人員不得擅自收料。
第九、對于車間生產余料退庫、取消訂單退庫、減單多出物料退庫、不良品退庫、報廢品等形式的退庫,一定要按照物料入庫時的“三個標準”執(zhí)行:品質關、單據關、數量關。標識明確、數量準確、單據齊全、單物相符、品質確認。按照合格物料、不良物料、報廢物料的處理方式進行辦理。
第十、倉庫人員按單收發(fā)物料,原則上依照“不可多收少收、不可多發(fā)少發(fā)”的原則進行操作,特殊情況須有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對于補料依照公司補料的流程進行操作,由相關補料單位填寫補料申請單,并說明原因,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對于待補物料如有庫存無需采購,如無庫存需通知生管或采購及時進行補料。
第十一、倉管員對自己管轄的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須經常性抽查,確保證、卡、物相符,以求達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倉庫必須積極配合財務主導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盤,通過抽查的正確率來檢視相關倉庫管理人員的物料管理成效,通過盤庫不斷糾正工作中的錯誤,以求達成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預防問題的最終目的。
第十二、倉庫物料擺放必須遵循“三遠離、四嚴禁”的原則:遠離火源、遠離水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嚴禁堵塞通道、嚴禁阻塞消防栓、嚴禁超高。認真執(zhí)行倉庫“十二防”的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銹、防腐、防蛀、防爆、防電、防盜、防曬、防倒塌、防變形、防潮等,積極搞好倉庫“6s”。
第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于倉庫所有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儲存期限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和認識:電子原器件有效期為12個月;塑膠件為4個月;五金件為6個月;包材為6個月;成品為12個月;化工及危險品以供應商提供的有效期限為準。對于所有的物料都有“保質期”,故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進先出”的發(fā)料原則。
第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6s”及iso9001:2000體系所涉及的各項條款,違反以上條款者,將依照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十五、上述條款,自公布日起,執(zhí)行生效。
第6篇 生產計劃部(倉庫)管理制度
生產計劃部(倉庫)管理制度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上班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帶好上崗證, 違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車間或倉庫, 違者罰款10元。
2、生產計劃部根據銷售計劃較為準確下達采購計劃,(包括內、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裝是否改動。如果因計劃下達錯誤造成的損失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生產計劃部采購計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延期一天將處以10元罰款。以此類推。
3、根據銷售公司出貨、庫存和車間設備生產能力、各種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到位情況下達生產指令(特殊情況除外),如因生產安排不合理造成銷售缺貨將給予每次100元罰款。
4、庫存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必須按規(guī)定擺放整齊,并且掛上狀態(tài)標示,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者當事人每次給予10元罰款,貨物必須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特殊情況除外)否則給予當事人每次10元罰款。
5、倉庫保管員必須憑生產指令和車間領料單才能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配套發(fā)出。發(fā)錯一次將給予20元罰款。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將按《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6、倉庫保管員違反驗收規(guī)定, 每次處以10元罰款,臺賬錯誤或未作記錄者每次給予10元罰款,發(fā)錯貨負責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罰款,對追不回的,當事人將按貨物100%賠償。
7、搬運工不在規(guī)定時間裝卸貨物, 每次處以每人5元罰款,在搬運貨物時,損壞貨物處以每件5元罰款,搬錯運出處以每件20元罰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內、外區(qū)域清潔, 違者當事人每次處以5元罰款,“五防”管理不到位當事人每次處以5元罰款。
8、在25日盤底后二個工作日內將月報表送相關部門,遲報一天當事人罰款10元,負責人罰款5元,以此類推。
9、非倉庫人員未經保管員許可,進入倉庫者每次處以5元罰款。
13、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yè)精神、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guī)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tài)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
作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chuàng)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tài)度和業(yè)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fā)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_年一月一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