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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生產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質量控制體系、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規(guī)定、員工培訓與教育機制。這些制度共同構成了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基石,旨在預防和減少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一系列規(guī)定和程序,它詳細定義了企業(yè)生產活動的規(guī)則與標準,涵蓋了從原材料采購到產品制造、再到成品檢驗的全過程。它旨在確保生產活動的有序進行,提高效率,同時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以及產品的質量和合規(guī)性。
重要內容
1. 安全隱患排查: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潛在風險,如設備老化、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操作不當等問題。
2. 重大隱患上報:對于可能引發(fā)嚴重事故的重大隱患,必須立即上報,制定并執(zhí)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 員工培訓:通過定期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使他們能夠遵守操作規(guī)程,正確應對緊急情況。
4. 質量監(jiān)控:建立嚴格的質檢流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標準,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5.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各類事故的應對方案,以快速、有效地處理突發(fā)事件,減少損失。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全面的生產制度,明確各環(huán)節(jié)責任。
2. 實施培訓:對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并能遵守相關規(guī)定。
3. 檢查執(zhí)行: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評估其效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4. 隱患排查: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并記錄隱患。
5. 隱患上報與整改:對重大隱患進行上報,制定整改計劃并跟蹤執(zhí)行,直至隱患消除。
6. 反饋與改進:收集制度執(zhí)行的反饋,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核心,它需要全體員工的參與和配合,只有這樣,才能構建起堅實的安全防線,確保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jiān)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guī)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yè)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fā)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下達立即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fā)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fā)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yè)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jiān)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1、礦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每周組織一次礦井安全生產大檢查,一般安全隱患落實部門負責處理,安監(jiān)部負責督查,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報礦長、公司總經理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落實處理,同時上報區(qū)煤炭局。
2 、公司所屬井下班組長,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撤出所有人員,將險情報現場管理人員(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
3、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責令停工、停機、停產,撤出現場所有作業(yè)人員到安全地點,將險情報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
4、公司員工發(fā)現礦井各生產系統(tǒng)、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報公司安監(jiān)部,由安監(jiān)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現場檢查識辨,并對報告人員進行獎勵。
5、安監(jiān)部負責礦井重大安全隱患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2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yè)區(qū)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 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 朱先偉 張 兵 訾本福 王洪成 張欽學
周學儉 張昭元 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危險源監(jiān)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qū)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fā)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yè)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jiān)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yè)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guī)程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第4篇 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準確認定,及時消除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jiān)管監(jiān)察辦法》(晉煤監(jiān)辦字[2005]711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
組 長: 總經理 黨委書記
成 員:生產經理 安全經理 機電經理 總工程師
經營經理 工會主席 后勤經理 通風區(qū)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jiān)處。
聯系電話:7087017 7087036
辦公室主任:安監(jiān)部部長
成 員:各副總工程師及各相關科室科長
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1、領導組職責
組長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應當每月組織一次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制定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責任單位等并組織實施。
2、各分管經理、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把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提交總經理安全辦公會研究解決。
3、各生產業(yè)務科室負責向領導組辦公室書面匯報本專業(y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情況;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建檔登記。
4、各生產業(yè)務科室和責任單位負責抓好本專業(y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的具體實施,并將整改結果按時報領導組辦公室;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全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的監(jiān)督復查,并將整改進度及結果建檔登記。
5、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每月25日前將本月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情況向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提交書面報告。
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程序
1、嚴格執(zhí)行定期(全礦每月逢三安全大檢查)和不定期(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小分隊下井檢查和安全員現場督查等多種形式)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發(fā)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立即停止生產,按程序進行排查治理,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上報隱患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織相關單位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3、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結束后必須按照重大隱患整改驗收標準,由隱患排查領導組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自檢。自檢達標后方可恢復生產,并向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匯報。
4、領導組辦公室定期對全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認真統(tǒng)計分析和總結,并登記建檔。
5、每月下旬組織召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會,總結本月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
(一)《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中規(guī)定的15種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第一條 “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
2、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
3、一個采區(qū)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個(含5個)以上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yè)的;
4、未按規(guī)定制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
5、煤礦企業(yè)未制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guī)定人數的。
第二條 “瓦斯超限作業(yè)”,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瓦斯檢查員配備數量不足的;
2、不按規(guī)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繼續(xù)作業(yè)的;
第三條 “通風系統(tǒng)不完善、不可靠”,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礦井總風量不足的;
2、主井、回風井同時出煤的;
3、沒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能力不匹配的;
4、違反規(guī)定串聯通風的;
5、沒有按正規(guī)設計形成通風系統(tǒng)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風量不足的;
7、采區(qū)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qū),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qū)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
8、風門、風橋、密閉等通風設施構筑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設置不能滿足通風安全需要的;
9、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工作面未裝備甲烷風電閉鎖裝置或者甲烷斷電儀和風電閉鎖裝置的。
第四條 “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采空區(qū)、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的;
2、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沒有配備防治水機構或人員,未按規(guī)定設置防治水設施和配備有關技術裝備的、儀器的;
3、在有突水威脅區(qū)域進行采掘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進行探放水的;
4、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
5、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yè)人員的。
第五條 “超層越界開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為超層越界的;
2、超出采礦許可證規(guī)定開采煤層稱層位進行開采的;
3、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開采的;
4、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
第六條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列入國家應予淘汰的煤礦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工藝,超過規(guī)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3、礦井提升人員的絞車、鋼絲繩、提升容器、斜井人車等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的;
4、使用非阻燃皮帶、非阻燃電纜,采區(qū)內電氣設備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
5、未按礦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fā)爆器的;
6、采用不能保證2個暢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藝開采(三角煤、殘留煤柱按規(guī)定開采者除外)的;
第七條 “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tǒng)”,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單回路供電的;
2、有兩個回路但取自一個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
第八條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二)《關于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jiān)管監(jiān)察辦法》(晉煤監(jiān)辦字[2005]711號)中規(guī)定的10條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1、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專用回風井的;
2、未實行壁式開采的;
3、生產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下礦井同一煤層超過一個回采工作面和二個掘進工作面的;
4、以掘代采的;
5、下井作業(yè)人員超過規(guī)定、未在井口掛牌明示的;
6、沒有按核定生產能力配備相應數量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并持證上崗的;
7、一證多坑礦井超出煤炭生產許可證載明范圍開采
采的;
8、主提升井兼作回風井無控制外部漏風措施,漏風量超過規(guī)定的;
9、井下作業(yè)人員未在具有四級以上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的;
10、超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載明許可范圍生產的。
五、工作要求:
1、全礦各級領導必須對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jiān)管監(jiān)察辦法》(晉煤監(jiān)辦字[2005]711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做好隱患排查工作。
2、各生產業(yè)務科室必須制定專人負責本專業(y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25日前報安監(jiān)部建檔登記,每月28日前分別向分管領導和領導組辦公室報送本專業(y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情況。報送的內容應包括產生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等。
3、各有關科室科長必須根據礦井實際情況親自在《煤礦企業(y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表》上簽字。地測科必須按時將采掘工程平面圖交領導組辦公室。
4、領導組辦公室必須將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
5、對不按時整改或未按時報送的單位,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與本單位安全考核掛鉤。因未按時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單位,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對責任單位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
第5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
4定義
4.1 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指生產經營部門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一般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及時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使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職責
5.1 公司各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2 公司各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責。
5.3公司季度檢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組織開展;月度安全檢查由綜合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部門級安全檢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技術人員或邀請相
關部門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
5.4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情節(jié)嚴重時可向當地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報告。
5.5綜合辦公室是公司事故隱患排查的牽頭管理部門,有責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門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并對隱患排查后的整治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6工作內容與要求
6.1隱患排查
6.1.1 隱患排查原則和要求:
6.1.1.1 安全檢查人員由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
6.1.1.2 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具有崇高的職業(yè)道德,嚴格、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
6.1.1.3 安全檢查必須制定明確檢查目的、要求和具體方案,指定專人負責。
6.1.1.4 安全檢查前由檢查組人員研討檢查方案,確定檢查表格并負責落實檢查必備的工、器、具。
6.1.1.5 安全檢查一定要深入現場,反復勘察、詢問、查閱資料、綜合分析,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查出不安全因素時,提出整改意見。
6.1.1.6 安全檢查應始終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
6.1.2 隱患排查程序
6.1.2.1 排查準備:確定排查對象,明確排查目的和任務,根據檢查對象的工作流程預測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危害情況,編制排查計劃、方案和步驟并將檢查內容表格化,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器、具,根據排查目的和任務選擇參與檢查的人員組成并進行培訓。
6.1.2.2排查方式:通過與崗位人員交談、查閱相關文件和記錄、現場檢查、儀器檢測等方式獲得信息。
6.1.2.3分析評估: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的隱患風險等級進行分析評估,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隱患管理臺賬。
6.1.2.4隱患治理:根據隱患整改方案督促各部門實施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和評估,實行閉環(huán)管理。
6.1.3隱患排查內容及方式
6.1.3.1安全隱患排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現場安全兩部分,安全管理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礎工作的落實及執(zhí)行情況;現場安全包括環(huán)保、設備、用電、消防、檢維修、車輛運輸、職業(yè)衛(wèi)生、人員狀態(tài)和勞動紀律等方面。
6.1.3.2隱患排查采取定期、定項、定位、不定期四種檢查方式。專業(yè)定項檢查時,以各專業(yè)主管部門為主,組織有關部門參加。
6.1.3.2.1 定期安全檢查包括公司定期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及節(jié)假日檢查。
6.1.3.2.2 公司安全綜合大檢查每月一次,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部門參加,在檢查前制定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組織,現場檢查后要將檢查情況進行匯總評估,下發(fā)書面檢查通報。
6.1.3.2.3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每月月中組織一次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2.4各班組每月初由班組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檢查,并要認真做好記錄,落實好整改工作。
6.1.3.3季節(jié)性檢查:綜合辦公室根據不同季節(jié)特點,制定檢查方案并組織各相關專業(yè)人員開展季節(jié)性安全大檢查。
6.1.3.3.1 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電、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風、防火等為重點。
6.1.3.3.2 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汛、防靜電、防食物中毒等為重點。
6.1.3.3.3 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塵、防凍、保溫、檢查安全防護設施等為重點。
6.1.3.3.4 冬季安全大檢查:防火、防爆、防凍、防凝、防滑、防大霧等為重點。
6.1.4節(jié)假日前,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相關專業(yè)人員制定檢查方案,開展以防火防爆、崗位責任制履行情況、勞動紀律、治安消防、主輔設備運行情況、后勤等為重點的檢查。
6.1.5日常安全檢查按如下方式進行:
6.1.5.1 各班組負責人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巡回檢查,特別要對危險點進行重點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yè)。
6.1.5.2 非倒班崗位的人員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如一時無法處理的必須做好警告標識并向領導匯報。如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部門或公司領導報告并立即停止作業(yè)。
6.1.5.3 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
6.1.6 定項檢查
6.1.6.1辦公室負責檢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辦公文明、后勤衛(wèi)生。
6.1.6.2控制指揮中心負責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及弱電機房。
6.1.6.3設備設施管理部負責檢查所有功能房、所有運行設備及建筑設施。
6.1.6.4客服保安部負責檢查所有巡更點及消防點位、治安維護。
6.1.7定位檢查
6.1.7.1以各防火分區(qū)或管理分區(qū)為單位進行定位檢查。
6.1.8隱患排查應以表格化的形式予以記錄,隱患排查表內容主要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準、存在問題、整改建議、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檢查人、驗收情況、復查人、檢查日期等。
6.2隱患治理
6.2.1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評估分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6.2.2 各級檢查組織和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制訂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責任人、定完成期限),“四不推”(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限期整改完成。
6.2.3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相關人員立即整改。
6.2.4 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分別納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中,限期整改。
6.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
6.3.1各部門一旦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和解決的,應寫出事故隱患報告,立即報送公司綜合辦公室。事故隱患報告主要內容有:報告部門、事故隱患的危害、事故隱患的現狀、現采取的防范監(jiān)控措施及應急方案、有關隱患的檢查檢測材料、消除隱患的辦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現階段隱患監(jiān)控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6.3.2重大事故隱患應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牽頭組織評估,明確隱患等級、影響程度和范圍、制定落實整改措施、資金、目標和方案,無法確定方案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上報。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6.3.2.1治理目標和任務;
6.3.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6.3.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6.3.2.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3.2.5治理時限和要求;
6.3.2.6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6.3.3重大事故隱患的組織管理
6.3.3.1重大事故隱患由控制指揮中心、設備設施管理部、辦公室負責管理,由部門主要領導直接負責。
6.3.3.2主管部門掌握重大隱患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事故隱患現場管理。
6.3.3.3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計劃,采取監(jiān)控措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6.3.3.4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備設施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6.3.3.5 主管部門隨時掌握事故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實行檢測監(jiān)控管理,并建立隱患管理檔案,使隱患情況有據可查。
6.3.3.6 主管部門保證消防器材、救護用品良好有效。
6.3.4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與防范工作
6.3.4.1 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在報告事故隱患的同時,要積極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落實責任,并按檢查評估后反饋的意見落實整改和防范工作。
6.3.4.2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責任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6.3.4.3責任部門在隱患整改完畢后,需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審查驗收和效果評估,并對重大隱患管理的相關材料及時歸檔。
6.3.5公司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部門、各崗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各崗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6.4相關方及獎懲管理
6.4.1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綜合辦公室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6.4.2 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對蓄意對抗檢查或有意不配合,人為設置檢查障礙的人員,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考核處理。
6.4事故隱患檔案管理
6.4.1公司、二級部門建立相應事故檔案,辦公室負責生產、人身傷亡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檔案的管理、設備事故檔案的管理、火災、爆炸、交通事故檔案的管理。
6.4.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除按規(guī)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6.4.2.1 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
6.4.2.2 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第6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1.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逐漸準段進行落實執(zhí)行情況;
2.在生產過程中,如發(fā)現安全生產隱患應當班處理,并分析隱患性質填寫隱患匯報單,存檔管理;
3.未處理的隱患下班后,在信息站填寫,信息站報安全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根據隱患,下達到相關科隊,各科隊按指令按時完成下達任務;
4.督查科按回饋單,進行巡回督查,驗收合格后報指揮中心存檔保管,形成隱患,排查治理大閉合;
5.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需領導研究決定、并制定合理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整改;
第7篇 某煤礦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jiān)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guī)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yè)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fā)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下達立即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fā)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fā)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yè)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jiān)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第8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綜合治理管理細則制度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wěn)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tǒng)、煤氣、氧氣系統(tǒng)、冶煉霧化系統(tǒng)、還原系統(tǒng)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yè)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yǎng),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wěn)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tài)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fā)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yè)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fā)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guī)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huán)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
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wěn)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guī)定或執(zhí)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qū)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yè)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作業(yè)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yè)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yè)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jiān)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yè)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jiān)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qū)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yè)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xié)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fā)現后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9篇 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范圍
1.1為建立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建設工程、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隱患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電監(jiān)安全[2022]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____各在建項目公司和運行管理期的電力生產單位。
2組織機構
2.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保證生產安全穩(wěn)定運行。
2.2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第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以及各專業(yè)管理組成員組成。
2.3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下設檢查組,掛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安委會建設管理專業(yè)組(設在建設管理部)具體負責督促協(xié)調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生產管理專業(yè)組(設在安全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督促協(xié)調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專業(yè)組(設在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檢查組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委會相應專業(yè)組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安全網絡成員組成。
2.5公司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機構設置參照____公司進行。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建設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3.3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4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隱患。
4 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項目
4.1各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督促協(xié)調,各在建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在建項目公司的檢查組組長負責督促協(xié)調工程監(jiān)理部組織各專業(yè)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所管轄區(qū)域的人員、設備、場地、工器具、貨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判斷可能發(fā)生的后果。項目監(jiān)理部對排查出來的所有危險點進行匯總、確認、組織討論消除隱患的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完成期限,并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經本單位領導簽批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4.2各在建項目工程監(jiān)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項整改,需整改的單位或部門月底前把整改項目結果以整改報告形式反饋至項目工程監(jiān)理部,工程監(jiān)理部負責審核專業(yè)監(jiān)理、總監(jiān)簽字后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主管領導簽審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5.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項目
5.1 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督促協(xié)調。各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單位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組組長負責每月5日前組織本單位各部門專業(yè)人員開展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fā)現的問題,按照安全隱患排查“五落實”原則逐項落實,并統(tǒng)計成表由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每月底隨《電力生產月報》一起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5.2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跟蹤、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的治理情況,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審查其指定的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內容
5.1月度隱患排查內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領導班子安全責任意識與履職情況。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是否明確和細化;項目主要負責人在具體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強調;分管生產的領導是否能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項目建設中的安全管理是否盡職、到位;安全專項資金是否合理安排,劃撥是否及時,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保證體系、監(jiān)督體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責任界面是否清晰,運轉是否協(xié)調順暢。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是否嚴格、有效。
5.1.1.3安全生產制度修訂與執(zhí)行情況。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覆蓋安全生產的全部過程,技術規(guī)程是否及時進行了修訂、能否滿足生產需要(每年底應組織修訂一次,遇到大的技術整改項目驗收合格三個月完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標準在具體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
5.1.1.4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有計劃地進行,培訓內容是否有針對性;參建單位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護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1.1.5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情況。是否存在遲報、瞞報不安全事件行為;發(fā)生事故后,是否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分析與處理。
5.1.1.6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應急組織體系是否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是否完善;預案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質、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是否滿足要求。
5.1.2設備與環(huán)境安全方面
5.1.2.1設備運行維護與消缺情況。重要設備、設施的運行與日常維護以及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已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及時消除,一時難以處理的是否采取了監(jiān)控措施并制定了處理計劃。
5.1.2.2技術監(jiān)督與危險源監(jiān)控情況。技術監(jiān)督工作是否按要求進行,重要監(jiān)測指標是否在允許范圍內;重要施工場所以及重點環(huán)節(jié)、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險源檔案,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執(zhí)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實是否到位。
5.1.2.3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健康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齊全完善,有無裝置性違章現象;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可用,是否定期進行試驗與維護,擺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滿足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大型起重設備的安全檢定是否按期進行,荷載保護、行程保護等重要保護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臺、防冰與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臺準備工作情況。防汛防臺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堅持每年汛前認真開展防汛檢查、整改,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落實,“人員、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編防汛手冊和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并按規(guī)定報政府防汛指揮部門審批。
5.1.3.2防汛設備設施完好情況。防汛備用電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測報是否完好,預報準確率、暢通率是否滿足要求。
5.1.3.3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凍融冰預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當。防冰物資是否齊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駕駛員管理情況。是否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存在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現象;對違反規(guī)定者,是否進行了嚴肅處理。
5.1.4.2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車輛年檢和養(yǎng)護;是否存在超齡服役車輛、報廢車輛以及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情況。
5.2專項檢查內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動等專項安全檢查,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或上級文件具體規(guī)定要求內容進行。
6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6.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評估、報告、治理、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
6.2制定安全檢查表,并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檢查表可參照安全生產大檢查表格。
6.3對各項整改實行二級驗收,在建項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參建單位安全員進行驗收,然后再由工程監(jiān)理部進行二級驗收;運行管理期整改項目由運行維護部門組織初次驗收,各單位公司安委會在月度大檢查時進行二次驗收。安全監(jiān)察人員及時對整改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整改計劃執(zhí)行的嚴肅性,對因故不能按計劃完成的整改項目應集中進行討論并重新調整整改計劃。對不符合項的整改堅持“五落實三不準”原則,即“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整改期限、落實相應的應急預案”,“凡是自己能解決的,個人不推給專業(yè)組;專業(yè)組不推給部門;部門不推給公司”。
6.4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采取嚴密的監(jiān)控防范措施,防止隱患釀成事故,必要時制訂應急預案。
6.5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逐條制訂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對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產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6.7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年度“雙措”計劃內容。
6.8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整理歸檔,重大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建檔。
6.9對較大、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實行掛牌管理。
6.10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個結合”,即結合設備評價,結合反事故措施落實情況梳理,結合設備實際狀況開展設備隱患排查。
6.10.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資金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6.10.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重要問題。
6.10.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jiān)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fā)生事故。
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7.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各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月、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經逐級審核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公司各安全管理專業(yè)組,各安全管理專業(yè)組匯總后統(tǒng)一報送安全生產技術部,并對外報送。
8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8.對各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各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fā)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現重大隱患,公司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9 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9.1各在建項目工程部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工程監(jiān)理部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各參建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各單位要落實整改措施。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專業(yè)組要跟蹤督辦,直至銷號。
9.2各單位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yè)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9.3在建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或部門應向工程監(jiān)理部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單位或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工程部和工程監(jiān)理部驗收合格后,將有關檔案整理后歸檔管理。同時由在建項目工程部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備案。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排查經各單位檢查組驗收合格后,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公司安委會安全管理專業(yè)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檢。
9.5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及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附:
1.____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tǒng)計表1;
2.____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統(tǒng)計表2;
3.____ 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單。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第10篇 某綜采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調動本區(qū)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積極性,防止事故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區(qū)隊長對本區(qū)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負全責;區(qū)隊各級管理人員對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班組長是本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職工個人是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分區(qū)隊和班組隊兩種形式,區(qū)隊每天排查一次,班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記錄,并對排查記錄結果進行落實、整改、處理。
第五條 建立全生產隱患排查臺賬,按照“五落實”的原則進行跟蹤監(jiān)管,落實責任,直至隱患排除。
第六條 對排查事故隱患不力的責任領導、班組長、員工進行一定的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登記制度
第一條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登記、篩選和上報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管理工作,落實隱患的閉環(huán)管理,根據公司要求的登記上報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本區(qū)隊隱患報告登記臺賬;隱患報告登記臺賬要求寫清楚隱患地點、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意見、相關人員姓名等。
第三條 根據報告內容,區(qū)隊值班人員將一般可控隱患制定針對措施立即實施,對于重大隱患立即上報安監(jiān)處,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匯報調度室。
第四條 每月對登記的各類隱患進行認真篩選和安全隱患登記劃分,類別確認,以備上級領導部門隨時檢查。
第五條 不得對匯報人特別是越級匯報人員打擊報復,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六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三)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區(qū)隊長對本區(qū)隊安全隱患的治理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 隱患排查、整改由本區(qū)隊自查自糾為主,全員參與,搞好本職范圍內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工作。
第四條 根據《淄礦集團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三級:
a級: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需要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須由本單位限期解決的;
c級:對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由區(qū)隊(車間)或業(yè)務部門立即解決的。
第五條 按照安全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他。
第六條 隱患治理,一般隱患由崗位工、班組長或跟班干部可制定執(zhí)行整改的,經匯報批準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經逐級匯報后歸口管理,由上級部門審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匯報上級部門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產作業(yè)。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礦長組織,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對全礦實行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
二、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由礦長落實專人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處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時為安全隱患整改復查時間,對上周查出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復查,未能按具體要求整改完畢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參加人員、限期整改時間、復查人員等必須作好記錄。
五、 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日常安全隱患排查者必須將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向礦長匯報,并作好記錄。
六、 所查出的隱患每周一書面報告給鄉(xiāng)煤管站,每月匯總報縣煤炭局。
七、 隱患排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第12篇 tbh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安監(jiān)總局16號令和切實貫徹《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guī)范》;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特修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級安全隱患(檢)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jiān)控及公示掛牌管理。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報告的批準。
3.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每月的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節(jié)假日安全檢查。
3.3 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隱患通知書的下達及隱患整改報告的收集、整改措施落實的跟蹤。
3.4 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報告的填寫、整改措施的落實。
4、程序:
4.1 檢查方式及要求
4.1.1 安全檢查實行公司級、車間(班組)相結合的二級安全檢查方式。
4.1.2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案。
4.1.3 要加強領導,充分發(fā)動職工積極參與安全檢查,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認真落實整改,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4.1.4 安全檢查紀錄應建檔控制,對查出的問題、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實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過程和整改效果進行建檔,由工會并對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
4.2 檢查內容
4.2.1 查軟件系統(tǒng):查思想、查管理
a、查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yè)現象;
b、查有職工是否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有否無證上崗作業(yè);
c、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2.2 查硬件系統(tǒng):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a、查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b、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c、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健全有效;
d、查作業(yè)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e、查“三違”作業(yè),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4.3 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4.3.1 公司級安全檢查
具體由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實施。
4.3.1.1 每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4.3.1.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等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3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安全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3.1.4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行政部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4.3.2、部門/車間(班組)檢查
4.3.2.1 各車間(班組)除配合公司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各車間(班組)領導每月要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并作好檢查記錄。
4.3.2.2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到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由其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4.3.2.4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到生產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4 隱患治理
4.4.1 安全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安全檢查表》,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4.4.2 在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員,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4.4.3 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三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4.4 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fā)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部門,公司將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5 安全檢查獎懲
4.5.1 安全檢查情況和表彰、獎懲結果分別用“通報、“簡報”方式定期公布。
4.5.2 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情況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
《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
第13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yè)區(qū)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朱先偉張兵訾本福王洪成張欽學
周學儉張昭元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危險源監(jiān)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qū)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fā)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yè)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jiān)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yè)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guī)程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14篇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落實全市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guī)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全市交通行業(yè)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實施監(jiān)管督查。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行業(yè)監(jiān)管、企業(yè)為主”和“實事求是、科學認定、分級管理”的原則。
(四)本制度所稱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對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行政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職責分工
(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積極主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城區(qū)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qū)內本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并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qū)內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導、協(xié)調和督查工作。
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在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同時,還應向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備案。
(七)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qū)內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qū)內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xié)調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對杭州城區(qū)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城區(qū)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xié)調和督查工作,對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重大隱患治理給予指導、幫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重大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上報申請市政府、省政府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級以上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協(xié)調和督查工作。
三、隱患排查
(十)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隱患按危險程度和整改難度可分為三級: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較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生產經營單位自身能夠完成整改的,但需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lt;br>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很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需經過較長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十二)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班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排查,車間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企業(yè)(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應每月對本轄區(qū)、本行業(yè)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抽查,對存在的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應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對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檢查或督查。
四、隱患治理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治理的主體,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治理。一般隱患應立整立改,及時消除隱患;較大隱患應成立專項治理小組,限期治理;重大隱患應制定整治方案,實施分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六)重大隱患治理原則上實施三級掛牌督辦治理,即采取“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市交通主管部門”三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向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成立以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重大隱患治理小組,組織專家組評估,制訂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內容:
1、治理期限和目標;
2、治理措施;
3、責任部門、責任人員以及經費和物資保障;
4、應急救援預案。
(十八)對已明確的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治方案,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隱患治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主要內容:
1、安全隱患的基本情況;
2、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
4、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5、治理督辦單位和責任人。
(十九)生產經營單位一般隱患治理時間須立整立改,原則上不超過7天;較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項治理小組意見來確定;重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家組意見來確定。
五、隱患報告
(二十)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guī)定每月向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同時報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一旦發(fā)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上報內容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報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二十一)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城區(qū)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qū)內本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qū)、本行業(yè)內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
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公布。
六、隱患銷號
(二十二)重大隱患的治理實行分級掛牌、分級督辦、分級驗收、分級銷號的辦法。掛牌督辦單位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對掛牌督辦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二十三)生產經營單位在完成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治理后,應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專家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及時向掛牌督辦單位提交申請驗收報告。申請驗收報告應附整治方案、評估意見、初驗意見等。
(二十四)掛牌督辦單位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10日內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或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后應以書面形式告知驗收結果,對驗收不合格的,應再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組織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方予以銷號。
(二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和途徑,方便群眾舉報,接受廣大職工和社會群眾的監(jiān)督。
重大隱患可逐級舉報,也可越級舉報。對舉報人身份信息應嚴格保密。
(二十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實行分級公示。較大隱患應在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在掛牌督辦單位范圍內予以及時公示,并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七、工作紀律
(二十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八)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定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附則
(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已作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非行業(yè)管理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三十三)本制度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結合我市道路運輸行業(y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運管處、區(qū)市縣運管所要按《廣安市運管系統(tǒng)安全檢查制度》開展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yè)、客運站、維修企業(yè)、駕駛培訓學校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運管處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下發(fā)《廣安市運管系統(tǒng)源頭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fā)責任運管所,由運管所責成隱患單位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當地運管所、市運管處,同時抄送當地交通局。并由責任運管所按照市運管處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督促隱患單位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并將驗收結果報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各區(qū)市縣運管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也要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fā)隱患企業(yè),同時抄送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安排責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進行驗收,同時記錄在案。
第四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成后,負責督促整治的運管所要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向市運管處提交驗收申請,由市運管處組織人員負責進行評價驗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隱患單位,將限期重新進行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內按相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制度由廣安市運管處負責修訂和解釋,從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第15篇 化工車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各生產工段長:每日一次系統(tǒng)性、全面安全生產自檢工作。
自檢范圍:
1.1所在工段各崗位生產系統(tǒng)所屬定性、設備、運行設備的現狀及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1.2根據崗位生產運行記錄,檢查“三違”及違章指揮、違紀情況、違規(guī)操作。
1.3根據各崗位每小時設備巡檢情況,查找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安全隱患。
1.4自檢結果采用表格式上報車間。
2、車間安全責任人:
2.1 每天8:30前聽取各生產工段長當日自檢情況。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對各系統(tǒng)環(huán)節(jié)做詳細調查、了解、盤查各崗位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設備巡檢表匯總。
車間每周六下午組織安委會成員及工段長對車間系統(tǒng)、地毯式排查,將結果匯總,提出整改意見,采用表格反饋單上報公司安環(huán)科。
第16篇 某某鎮(zhèn)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隱患排查治理分級制度
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yè)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級建立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責任。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整改。
各級人民政府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jiān)管主體,安監(jiān)部門依法實施綜合監(jiān)管,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實施監(jiān)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鎮(zhèn)、寧海縣安委會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委會辦公室和職能部門監(jiān)督整改;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根據規(guī)定上報至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辦監(jiān)督整改。
(三)隱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yè)和領域每周確定一個重點實施排查。
鎮(zhèn)安監(jiān)站和有關部門應有針對性地對重要領域、重點行業(yè)和隱患排查“零申報”單位進行巡查、抽查和互查。
(四)隱患申報與零申報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申報。沒有發(fā)現事故隱患的,也要進行“零申報”。一般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每月報至寧??h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隱患后,應迅速組織專家評估,確定級別,會商方案,落實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預案,同時逐級上報至監(jiān)管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有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生產經營單位申報資料應經主要負責人簽字。
鎮(zhèn)安監(jiān)站于每月月底前將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的匯總情況報至縣安監(jiān)局備案。報告內容應有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五)隱患排查治理舉報制度、公示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舉報電話:3963504。事故隱患應分級公示。一般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在企業(yè)內醒目場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寧海縣人民政府、寧??h安委會和縣有關部門每季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市安委會通過報紙、電視或網絡等形式每半年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二、三級重大事故隱患公示內容為單位名稱、隱患部位、隱患類型、隱患級別、主要問題、整治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審查意見和核銷批準等。
(六)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分行業(yè)的隱患排查治理聯席會議制度。由聯合執(zhí)法協(xié)調組辦公室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和處室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部門責任,落實整改內容,溝通工作進展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制定階段性工作措施。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系和協(xié)調工作。
(七)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檢查督辦結合聯合執(zhí)法開展,每月不少于一次,鎮(zhèn)督查組檢查重點是隱患“責任、措施、經費、時間和預案”的落實情況,責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隱患治理所需經費的落實情況,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隱患治理中停工、關閉和復工落實情況。
檢查督辦以實地察看為主,并定期在聯席會議上通報。重大事故隱患的檢查督辦需召開專門會議時,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成員單位視情況確定。
第17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廠領導研究,制定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以杜絕和預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我廠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二、安全隱患排查及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對職責內的一切作業(yè)項目進行隱患排查,對排查情況如實地以書面材料進行上報,部門領導對上報的事項進行匯總建檔備案。
2、質量監(jiān)督員每天對維修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維修質量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維修質量達到維修標準要求,杜絕“病車”出廠。
3、安全科要制定每月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定期組織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fā)現的隱患要責成有關部門馬上整改,對不能馬上整改,而又影響安全的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yè)主要領導,確定責任人跟蹤監(jiān)督整治。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以書面形式報告行業(yè)管理部門。
4、利用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進行安全知識傳宣。
5、每月開展從業(yè)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會議和每月對維修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上報行業(yè)管理部門。
三、處罰與獎勵
1、安全隱患一旦被上級通報,視其情節(jié)輕重,將對責任人按500—1000元/次予以處罰,并追究隱患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2、對未及時上報,亦未采取措施及時整改,經廠部查出的嚴重安全隱患,視情節(jié)對責任人按200—500元/次予以處罰;
3、一旦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嚴格按企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取消主要負責人年度評優(yōu)資格,同時按事故處理程序劃分責任,給予相應行政和法律處分。
4、年終企業(yè)將對安全工作單獨設獎,對宣傳教育到位、責任落實好、隱患排查整治及時、全年未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18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jiān)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guī)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yè)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fā)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下達立即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fā)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fā)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yè)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jiān)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1、礦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每周組織一次礦井安全生產大檢查,一般安全隱患落實部門負責處理,安監(jiān)部負責督查,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報礦長、公司總經理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落實處理,同時上報區(qū)煤炭局。
2 、公司所屬井下班組長,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撤出所有人員,將險情報現場管理人員(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
3、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責令停工、停機、停產,撤出現場所有作業(yè)人員到安全地點,將險情報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
4、公司員工發(fā)現礦井各生產系統(tǒng)、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報公司安監(jiān)部,由安監(jiān)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現場檢查識辨,并對報告人員進行獎勵。
5、安監(jiān)部負責礦井重大安全隱患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19篇 _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監(jiān)總煤行〔2022〕133號及中煤安〔2022〕686號、中煤安〔2010〕58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xù)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qū)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huán)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jiān)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huán)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監(jiān)局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察責任。
第十條公司業(yè)務管理部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站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yè)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監(jiān)站(科)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車間、區(qū)隊(科)的負責人,對車間、區(qū)隊(科)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車間、區(qū)隊(科)技術負責人,對本車間、區(qū)隊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車間、區(qū)隊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yōu)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jié)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煤礦企業(yè)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執(zhí)行。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區(qū)隊、車間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區(qū)隊、車間、單位業(yè)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tǒng)和專業(yè)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yè)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jié)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班組、區(qū)隊(科室)、礦(廠)、公司。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yè)特點,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公司各業(yè)務部室和公司所屬二級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區(qū)隊、車間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yè)務科室和安監(jiān)站(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fā)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fā)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監(jiān)察站(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科室、區(qū)隊(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區(qū)隊(科)、車間和安監(jiān)站(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jiān)站(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專業(yè)部室要經常了解各礦(廠)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jiān)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集團公司,按集團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公司專業(yè)部室整改負責人,各單位根據相關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各專業(yè)部室必須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huán)、銷號,安全監(jiān)察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各礦長(廠長、經理)、專業(yè)副礦長負責落實,由礦(廠)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公司及各二級單位業(yè)務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yè)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yè)部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yè)部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jiān)察。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公司啟動的應急預案由公司調度室負責向中煤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及專業(y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yè)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fā)送至安全監(jiān)察部;各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6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及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季、每年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報公司,由安全監(jiān)察部匯總分析并分別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成立安全隱患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中煤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團公司提交書面報告。
風險預控管理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負責人。
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礦(廠)領導及職能科室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tǒng)重新進行系統(tǒng)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yè)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huán)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各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各單位應執(zhí)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tǒng)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各系統(tǒng)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fā)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系統(tǒng)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tǒng)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
第20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監(jiān)總煤行〔2011〕133號及中煤安〔2011〕686號、中煤安〔2010〕58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xù)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qū)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huán)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jiān)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huán)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監(jiān)局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業(yè)務管理部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站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yè)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監(jiān)站(科)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車間、區(qū)隊(科)的負責人,對車間、區(qū)隊(科)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車間、區(qū)隊(科)技術負責人,對本車間、區(qū)隊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車間、區(qū)隊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yōu)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jié)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煤礦企業(yè)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區(qū)隊、車間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區(qū)隊、車間、單位業(yè)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tǒng)和專業(yè)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yè)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jié)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班組、區(qū)隊(科室)、礦(廠)、公司。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yè)特點,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公司各業(yè)務部室和公司所屬二級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區(qū)隊、車間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yè)務科室和安監(jiān)站(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 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fā)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fā)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監(jiān)察站(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 科室、區(qū)隊(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 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區(qū)隊(科)、車間和安監(jiān)站(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 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jiān)站(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專業(yè)部室要經常了解各礦(廠)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jiān)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集團公司,按集團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公司專業(yè)部室整改負責人,各單位根據相關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各專業(yè)部室必須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huán)、銷號,安全監(jiān)察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各礦長(廠長、經理)、專業(yè)副礦長負責落實,由礦(廠)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及各二級單位業(yè)務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yè)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 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yè)部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yè)部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jiān)察。
第二十八條? 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
第二十九條?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公司啟動的應急預案由公司調度室負責向中煤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三十條? 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五章? 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及專業(y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yè)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fā)送至安全監(jiān)察部;各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6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及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 每季、每年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報公司,由安全監(jiān)察部匯總分析并分別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 公司成立安全隱患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中煤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團公司提交書面報告。
風險預控管理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負責人。
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礦(廠)領導及職能科室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tǒng)重新進行系統(tǒng)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yè)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huán)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各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各單位應執(zhí)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tǒng)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各系統(tǒng)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fā)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系統(tǒng)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tǒng)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