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一、晉升資格與條件 1. 員工需在當前職位上表現出色,完成基本工作職責,并持續(xù)提升個人能力。
2. 對公司文化有深入理解,積極參與團隊活動,展現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 在過去的一年中,至少獲得兩次以上的優(yōu)秀績效評價。
4. 完成公司提供的相關培訓課程,提升專業(yè)技能。
二、晉升流程 1. 員工自我評估,提交晉升申請,包括個人工作總結、目標規(guī)劃及培訓記錄。
2. 直接上級進行初步評審,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晉升潛力。
3. 人力資源部門復審,結合員工績效、能力提升及職位需求進行綜合評價。
4. 晉升委員會審議,決定是否批準晉升。
5. 公布晉升結果,進行崗位交接和新職位培訓。
三、晉升周期 1. 晉升評估每年進行一次,時間定于每年年底。
2. 特殊情況下,如公司發(fā)展需要或員工表現出色,可進行臨時晉升評估。
處罰規(guī)定
1. 提供虛假晉升材料的員工,將取消本次晉升資格,視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2. 連續(xù)兩年未達到晉升標準的員工,將進行崗位調整或能力提升計劃。
3. 對晉升結果不滿,但未通過正式渠道申訴的員工,將影響其后續(xù)的晉升機會。
4. 在晉升過程中泄露內部信息,將受到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細則
1. 晉升評估將綜合考慮員工的工作業(yè)績、技能提升、團隊貢獻、創(chuàng)新能力等因素。
2. 直接上級的評審意見權重為40%,人力資源部門評審權重為30%,晉升委員會評審權重為30%。
3. 晉升后,員工薪資、福利及職責將相應調整,具體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位確定。
4. 員工在晉升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向人力資源部門咨詢,確保公平透明。
5.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有晉升政策同時廢止,如有修改,將以最新版本為準。
請注意,本制度旨在促進員工個人成長,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保障公司的穩(wěn)定發(fā)展。每位員工應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共同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環(huán)境。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免費范文
第1篇 員工晉升離職管理制度
員工晉升與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1.通過內部晉升選拔有發(fā)展?jié)摿Φ膯T工,定向發(fā)展培養(yǎng),建立企業(yè)人才梯隊。
2.規(guī)范企業(yè)員工晉升及離職管理工作,維護企業(yè)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員工晉升與離職管理的各項工作。
第二章 晉升管理規(guī)定
第3條 晉升標準。
1.品質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職業(yè)道德、個人修養(yǎng)及品德素質,考核員工是否以企業(yè)利益為重,兢兢業(yè)業(yè)做好本職工作。
2.能力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是否具備擬晉升崗位任職資格所需的能力。
3.態(tài)度標準。
主要考核員工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責任心等方面。
4.業(yè)績。
主要考核員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對企業(yè)的貢獻等。
第4條 晉升方式。
1.定期晉升。
每年××月,根據企業(yè)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統(tǒng)一實施員工晉升工作。
2.不定期晉升。
員工離職造成職位空缺、員工工作表現優(yōu)異或各部門經理發(fā)現優(yōu)秀員工后主動推薦,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職位晉升安排。
第5條 不定期晉升的實施程序。
1.發(fā)布競聘信息。
職位空缺產生后,發(fā)布內部招聘信息,吸引員工參加競聘。
2.選拔競聘員工。
對應聘員工進行面試和考核,選拔符合空缺崗位要求的員工。
3.確定錄用人選。
(1)根據考核選拔結果,確定錄用人選。
(2)被錄用人員做好工作交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新崗位任職。
第三章 離職管理規(guī)定
第6條 離職分類。
1.合同離職:員工因終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協議而離職。
2.員工辭職:員工由于某種因素個人主動提出辭職。
3.辭退(解雇)員工。
(1)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企業(yè)給予培訓或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企業(yè)予以辭退。
(2)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者,企業(yè)予以解雇。
(3)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企業(yè)可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但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
4.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曠工××個工作日以上,企業(yè)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第7條 離職移交手續(xù)辦理。
員工離職時,持通過批準的《離職申請單》和《離職移交清單》到所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xù),各項移交手續(xù)辦理完畢、相關經辦人簽字后,將《離職移交清單》送人力資源部審核、簽字。
第8條 工作、物品移交說明。
1.離職員工必須將工作過程中保管使用的賬冊、文件,如企業(yè)制度文件、員工手冊、技術資料、圖樣等移交給指定的人員及部門,并填入《離職移交清單》中。
2.離職員工應將已辦而未辦結的工作事項向企業(yè)指定人員交待清楚。
3.離職員工應將領用的工作服裝、辦公用品等交還行政管理部門,接收部門經辦人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物品交接完成。若員工交還物品已被損壞或丟失,企業(yè)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第9條 各種移交手續(xù)及物品交接辦妥后,離職員工才能領取企業(yè)應發(fā)而未發(fā)的工資。工資領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及企業(yè)的有關制度執(zhí)行。
第四章 附則
第10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裁核準后實施,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企業(yè)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yè)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兩篇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兩則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一)
第一條 為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分發(fā)揮員工的積極性,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訂員工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需具備下列條件:
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在職工作表現及操行;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
定期。每年 _月及 y月依據考核評分辦法(另行規(guī)定)組織運營史,統(tǒng)一實施晉升計劃。
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yōu)異者,可隨時予以提升。
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人事部門根據組織政策于每年規(guī)定期間內,依據考核辦法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則另作規(guī)定。
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事部門以人事通報發(fā)布,晉升者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副董事長、特別助理、總經理由董事長核定;
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呈董事長核定;
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單位主管提議,呈總經理以上人員核定,報董事長復核;
(普通員工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報總經理以上人員復核,并通知財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工通知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其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得晉升職位。
第十條 本辦法于年月正式實施。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二)
一、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1、綜合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
3、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審核。
四、內容及程序
(一)員工晉升原則
1、公司員工晉升,必須符合公司的發(fā)展需要。
2、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公司內部員工。
3、公司內部員工晉升,有利于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作到量才適用,有利于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減少員工流動率。
4、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著重培養(yǎng)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
(二)內容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必要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愿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
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報綜合部存檔。
(2)公司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員工晉升(轉正)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交由綜合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yè)情況,有年底進行統(tǒng)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yōu)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三)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yōu)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yōu)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四)員工晉升權限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部門經理或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并呈董事長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并通知綜合部。
(五)員工崗位晉升后,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新到員工的部門培訓工作,如有必要,相關部門可以指定人員專人帶領或引導。
(六)員工晉升后,一個月內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員工薪資暫不做調整。
(七)試用期后的薪資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參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執(zhí)行,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恢復其原來的崗位,薪資保持不變。
(八)公司員工遲到早退二十次、曠工一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行為,在本年度內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
(九)員工晉升和晉級流程:
五、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后,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
六、本制度的解釋權在綜合部,綜合部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
七、本制度經部門經理討論,董事會審批后立即執(zhí)行。
第3篇 地產知名公司管理干部選拔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地產置業(yè)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guī)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fā)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五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公開競聘。
第六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綜合管理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七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fā)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xù)。
第八條考察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綜合考評并填寫《干部考察期綜合考評表》,逐級做出考評意見。勝任新職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發(fā)文聘任。其余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延長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綜合管理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yè)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tài)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做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做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篇 員工晉升管理辦法范例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tǒng)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guī)定于每年規(guī)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guī)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fā)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公司人員調動與降職管理規(guī)定
(一) 目的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公司人員的調動與降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人員調動管理
第二條 調動的定義
調動是公司內部平行的員工調整,既沒有提高職位、擴大調動員工的權力和責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區(qū)差異外。
第三條 人員調動的原則
1.符合公司的經營方針;
2.符合相關的人事政策;
3.提高員工任職能力,做到適才適用。
第四條 人員調動的實施
依據以上原則,凡屬下列情況的,公司應對員工實施職位調動;
1.配合公司的經營任務;
2.調整公司結構,促成公司員工隊伍的合理化;
3.適合員工本人的能力;
4.緩和人員沖突,維持組織正常秩序。
(三)人員降職管理
第五條 降職的定義
降職即從原有職位降到較低的職位,降職的同時意味著削減或降低被降職人員的職位、權利、和工資待遇。所以,降職實際上是一種帶有懲處性質的管理行為。
第六條 降職的原因
大多數情況下,下列情形可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1.因為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應員工要求,如身體健康狀況不好不能擔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規(guī)定的考核與獎懲辦法,對沒有達到標準的員工進行降職。
第七條 降職的程序
降職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政策,對各部門主管提出的降職申請事宜予以調整,凡已經核定的降職員工,人力資源部應通過行政部發(fā)布通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降職者本人。公司內各級員工收到降職通知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理好移交手續(xù),履任新職,不得借故推諉或拒絕交接。
第八條 降職的審核權限
依據公司人事管理規(guī)則,審核權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層管理人員的降職由總經理裁決;
2.各部門主管人員的降職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一般管理層降職由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部門經理審核;
第九條 降職的工資待遇處理
降職時,其工資待遇由降職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職務而加發(fā)的職務津貼,在免除兼代職務后,其工資待遇按新的職務標準發(fā)放。
第十條 附則
如果被降職的人員對降職處理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未經核準前不得出現離開現職或怠工現象。
第5篇 某物業(yè)管理處員工晉升制度
物業(yè)管理處員工晉升制度
1.晉升條件
1.1本公司人員晉升不以時間為限。
1.2當部門主管認為其屬下員工具有擔任更高職務的能力及條件,或其業(yè)績應有更合理回報時,即可向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提出晉升建議。
2.晉升方式
2.1本公司員工晉升包括職位晉升及工資晉升兩種。
2.2晉或由部門主管提名,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對被提名人的業(yè)績表現、能力、素質、年度考核等情況是否符合晉升條件,及是否確有需要晉升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呈物業(yè)經理審批。
2.3總物業(yè)經理簽批日即為晉升起計日,是日起獲職位晉升的員工進行職位晉升觀察期,獲工資晉升的員工由即日起計新晉級別工資。
2.4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對晉升建議的審批及有關手續(xù)辦理一般于在年度末或下年度初進行。
2.5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除每年一度受理晉升建議審批手續(xù)外,有以下特殊情況的,亦可在年中任何時間進行:
2.5.1某職位需補充者。
2.5.2確屬待遇不合理需調整者。
2.5.3此類晉升須先由總經辦/人力資源中心進行有關業(yè)績評價工作,得出評價結果后方可按以上程序辦理有關晉升審批事宜。
2.6公司鼓勵員工自薦,程序與部門主管推薦相同。
第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晉升制度-6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晉升制度(六)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fā)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yōu)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致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xù)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后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準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fā)放;
⑤員工晉升后,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tài)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guī)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后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fā)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第7篇 _物業(yè)服務中心員工晉升管理規(guī)程
物業(yè)服務中心員工晉升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為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fā)展需要,規(guī)范公司員工職業(yè)生涯發(fā)展通道,明確晉升標準,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yè)服務中心員工晉升管理工作。
3職責
3.1物業(yè)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本中心員工晉升的審核與上報。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晉升管理。
3.3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報送ehr系統(tǒng)走流程。
4標準作業(yè)要求
4.1晉升通道
4.1.1根據各部門及崗位的不同工作性質,晉升通道按橫分類、縱向分級,分5類10級;五類:管理類、工程維修類、秩序維護類、客戶服務類、環(huán)境服務類,如下表:
職等管理類工程維修類秩序維護類客戶服務類環(huán)境服務類
6服務中心部門主任
5服務中心部門主任助理
4班長三級維修工三級維護員三級客戶專員
3副班長二級維修工二級維護員二級客戶專員二級清潔工/綠化工
2代理副班長一級維修工一級維護員一級客戶專員一級清潔工/綠化工
1 普通維修工普通維護員客戶服務員普通清潔工/綠化工
4.1.2行政、財務類的具體分級參考置業(yè)制度規(guī)定,此制度中不單獨列入。
4.1.3管理類晉升原則上是按公司的管理需要,通過干部考察、選拔、競聘的形式進銷。
4.1.4工程維修類秩序維護類客戶服務類環(huán)境服務類四類人員定級,晉升應參加由專業(yè)評定小組組織的職稱評審,最終確定。
4.1.4.1定級:新進公司員工轉正后的職等認定,以及因工作崗位調整從事新崗位工作滿三個月的員工職等認定。
4.1.4.2晉級:員工在公司認定的原有評定基礎上的晉升。
4.2晉升條件
a)具備擬晉升崗位的基本任職要求;
b)在部門內擔任低一級職稱滿半年,或在公司內不同部門擔任低一級的職稱滿一年;特殊情況,報送相關審批人審批;
c)月度考核的綜合成績排名班組前30%;
d)經考核,符合擬任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要求,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上。
4.3晉升評定流程
主管領導申報
行政人事部組織評定評審
行政人事部發(fā)文確認
結果公示二天
總經理審批
4.4評定方式
4.4.1考評時間:申報后10天內
4.4.2考評組織:物業(yè)行政人事部
4.4.3考評方式
4.4.3.1晉級的考評方式具體見《奧克斯物業(yè)員工職稱評定表》。
4.4.3.2晉升考評方式如下:
考評類別考評方式權重
秩序維護部晉升述職答辯70%
軍事/消防考核20%
下屬(或同事)考評10%
工程維修部晉升述職答辯70%
專業(yè)能力測評(筆試或實際操作)20%
下屬(或同事)考評10%
管理崗位晉升述職答辯80%
下屬(或同事)考評20%
4.5員工在被任命后的次月始享受任命級別薪資福利待遇。
4.6申訴與復核:員工如果對本人或他人的考評結果持異議,可在文件公示期間書面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訴。行政人事部接到申訴后進行復核,并及時公布調查和處理結果。
5質量要求
5.1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工作績效。
5.2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
6記錄表單
無
第8篇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范本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 符合公司及部門發(fā)展的實際需求。
2、 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 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方向一致。
4、 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 人事審批權限
1、 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zhí)行委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 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第三條 晉升管理流程
1、 員工晉升申報
1.1. 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yè)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fā)展規(guī)劃以及階段性業(yè)務發(fā)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 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fā)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 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 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fā)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zhí)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zhí)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zhí)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 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布。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布。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 各部門統(tǒng)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 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zhí)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3、 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 日??己擞杀惶崦说闹苯咏浝碡撠?人力資源部有監(jiān)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人力資源部制
第9篇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為了提高員工的業(yè)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yōu)秀人才,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tǒng)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guī)定于每年規(guī)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guī)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fā)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公司人員調動與降職管理規(guī)定
(一) 目的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人員的調動與降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人員調動管理
第二條 調動的定義
調動是公司內部平行的員工調整,既沒有提高職位、擴大調動員工的權力和責任,也不增加薪金,除地區(qū)差異外。
第三條 人員調動的原則
1.符合公司的經營方針;
2.符合相關的人事政策;
3.提高員工任職能力,做到適才適用。
第四條 人員調動的實施
依據以上原則,凡屬下列情況的,公司應對員工實施職位調動;
1.配合公司的經營任務;
2.調整公司結構,促成公司員工隊伍的合理化;
3.適合員工本人的能力;
4.緩和人員沖突,維持組織正常秩序。
(三)人員降職管理
第五條 降職的定義
降職即從原有職位降到較低的職位,降職的同時意味著削減或降低被降職人員的職位、權利、和工資待遇。所以,降職實際上是一種帶有懲處性質的管理行為。
第六條 降職的原因
大多數情況下,下列情形可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1.因為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應員工要求,如身體健康狀況不好不能擔任目前工作等;
3.依照公司規(guī)定的考核與獎懲辦法,對沒有達到標準的員工進行降職。
第七條 降職的程序
降職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政策,對各部門主管提出的降職申請事宜予以調整,凡已經核定的降職員工,人力資源部應通過行政部發(fā)布通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降職者本人。公司內各級員工收到降職通知后,應于指定日期內辦理好移交手續(xù),履任新職,不得借故推諉或拒絕交接。
第八條 降職的審核權限
依據公司人事管理規(guī)則,審核權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層管理人員的降職由總經理裁決;
2.各部門主管人員的降職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一般管理層降職由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部門經理審核;
第九條 降職的工資待遇處理
降職時,其工資待遇由降職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職務而加發(fā)的職務津貼,在免除兼代職務后,其工資待遇按新的職務標準發(fā)放。
第十條 附則
如果被降職的人員對降職處理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未經核準前不得出現離開現職或怠工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