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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管理制度是針對可能發(fā)生的洪水災害,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根本目標,通過科學規(guī)劃、預防預警、應急響應和災后恢復等手段,制定的一套完整管理規(guī)則。其主要內容涵蓋了防洪工程的建設與維護、洪水風險評估、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執(zhí)行、防洪知識的普及與教育、災后恢復與重建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防洪規(guī)劃:依據地理、氣候、水文等條件,制定長期的防洪規(guī)劃,明確防洪設施的布局、建設標準及維護策略。
2. 洪水預警系統(tǒng):建立完善的監(jiān)測網絡,實時收集氣象、水文數據,及時發(fā)布洪水預警信息,指導公眾做好防范。
3. 防洪工程建設:包括堤壩、水庫、排水系統(tǒng)等設施建設,確保其堅固可靠,能在洪水中起到有效防御作用。
4. 應急管理: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救援力量部署、物資儲備等,確保災害發(fā)生時能迅速響應。
5. 法規(guī)與政策:制定防洪相關法規(guī),明確各方職責,確保防洪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6. 社區(qū)參與:鼓勵社區(qū)居民參與防洪工作,提升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7. 災后恢復:災后評估損失,制定恢復計劃,包括修復受損設施、援助受災群眾等。
重要性
防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夠降低洪水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另一方面,通過科學的防洪管理,可以有效利用水資源,防止水患轉化為水資源的浪費。此外,良好的防洪制度還能促進生態(tài)環(huán)境的保護,減少因洪水引發(fā)的環(huán)境污染。
方案
1. 強化防洪設施建設:定期檢查維護防洪設施,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必要時進行更新改造,提升防洪能力。
2. 提升預警能力:投資升級監(jiān)測設備,提高預警精度,確保預警信息及時準確地傳遞到受影響區(qū)域。
3. 培訓與教育:定期組織防洪知識培訓,提高公眾的防災意識和應對能力。
4. 加強法規(guī)宣傳: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宣傳防洪法規(guī),增強社會對防洪工作的重視和支持。
5. 優(yōu)化應急管理:定期演練應急預案,確保各部門協(xié)調一致,快速響應。
6. 推動社區(qū)參與:鼓勵社區(qū)設立防洪志愿者隊伍,共同參與防洪工作。
7. 災后重建與補償:設立專項基金,用于災后恢復和受災群眾的救助,確保災后生活盡快恢復正常。
以上措施旨在構建一個全面、科學、高效的防洪管理體系,確保在面臨洪水威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防洪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做好項目部防洪度汛工作,確保本項目部生活和施工區(qū)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生產安全及財產安全,根據本項目部施工的地形、環(huán)境、氣象等具體情況制定如下制度: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部經理為組長的防洪領導小組,并組成防洪搶險隊。
2、組長為防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防洪領導小組的全面工作,負責在每一年汛期到來之前組織編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應急預案》,親自審定并報送監(jiān)理部審批,組建防洪度汛應急搶險隊伍,落實防洪度汛設備、物資、器材。
3、副組長全面配合組長的工作,合理安排、控制施工進度,負責防洪度汛設備、防洪物資和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發(fā)放。
3、防洪度汛領導小組組員負責:
(1)在每一年汛期到來之前根據工程進度及面臨的防洪度汛風險編制《防洪度汛方案》和《防洪度汛應急預案》;
(2)開展防洪度汛安全教育,落實相關安全技術交底;
(3)檢查、落實防洪度汛工作的各項措施;
(4)負責防洪度汛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和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地方政府的聯系,及時收集汛情信息;
(5)負責防洪度汛資料的整理,記錄防洪度汛臺賬。
4、汛期臨近時,項目部設立專人負責收集氣象動態(tài)和地方氣象單位建立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汛情,以便對防洪度汛工作做整體布置。
5、項目安全員定期巡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設備停放地點、材料儲存場等周圍的防排水情況,保證排水系統(tǒng)暢通。同時進行汛前預警報告,一旦發(fā)生險情,立即報告防洪領導小組,趕到現場查看,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及時將詳細情況書面報告業(yè)主和監(jiān)理單位。
6、防洪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營區(qū)及施工現場、設備停放地點、材料儲存場等位置進行檢查,主要是查隱患、查險情,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必須認真對待,采取必要的整改。
7、汛前組織防汛度汛搶險隊及相關施工隊進行演練,確保搶險隊伍熟練執(zhí)行搶險方案。
8、汛后向公司、業(yè)主及監(jiān)理部匯報損失,對于抗洪不力、失職人員追查責任,對防洪度汛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團體及個人給予獎勵。
第2篇 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全面掌握2017年度城市防洪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其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管理,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水電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辨識及評價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 適用于本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
3? 基本要求
3.1? 應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級管理。
3.2? 應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評價、控制,并制定安全對策措施。
3.3? 應對辨識及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評審、發(fā)布、備案、監(jiān)控。
3.4? 應定期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及評價,條件發(fā)生較大改變時須重新進行。
4? 職責
4.1? 項目法人在應在開工前組織參建單位對本項目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確定危險等級。
4.2? 項目法人應報請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或委托具有相應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
4.3? 項目法人將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結果印發(fā)給各參建單位,并報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及有關部門備案。
4.4? 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防控措施,并應登記建檔。
項目法人或監(jiān)理單位應組織相關參建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驗收。
4.5? 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組織制定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4.6? 項目法人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qū)域及人員。
4.7? 施工單位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并報監(jiān)理單位項目法人備案。
4.8? 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對施工現場危險設施或場所組織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將辨識成果及時報監(jiān)理單位和項目法人。
4.9? 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保障安全設施和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4.10? 相關參建單位應明確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檢查、評估和監(jiān)控,并做好記錄。
4.11? 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4.12? 施工單位應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牌,警示牌內容應包括危險源名稱、地點、責任人員、可能的事故類型、控制措施等。
4.13? 對可能導致一般或中較大安全事故的險情,項目法人。監(jiān)理。施工等知情單位應當按照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
4.14? 對可能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險情,項目法人、監(jiān)理、施工等知情單位應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水利部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對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災害的險情,項目法人、監(jiān)理、施工等知情單位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防汛指揮部,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4.15? 各參建單位應根據施工進展,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對危險源實施動態(tài)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5? 危險源辨識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重大危險源辨識對象及范圍
(1)施工作業(yè)活動類:明挖施工,洞挖施工,石方爆破,填筑工程,灌漿工程,斜井豎井開挖,地質缺陷處理,砂石料生產,混凝土生產,混凝土澆筑,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及機電設備安裝,建筑物拆除等。
(2)大型設備類:通勤車輛,大型施工設備等。
(3)設施、場所類:存棄渣場,爆破器材庫,油庫油罐區(qū),材料設備倉庫,供水系統(tǒng),供風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金屬結構廠,轉輪廠,修理廠及鋼筋廠等金屬結構制作場所,道路橋梁隧洞等。
(4)危險環(huán)境類:不良地質地段,潛在滑坡區(qū),超標準洪水、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及有毒化學品泄漏環(huán)境等。
(5)其他。
5.1.2? 重大危險源辨識,按區(qū)域劃分為:生產、施工作業(yè)區(qū),物質倉儲區(qū),生活、辦公區(qū)。
5.2? 生產、施工作業(yè)區(qū)
5.2.1? 生產、施工作業(yè)區(qū)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作業(yè)活動的危險特性、作業(yè)持續(xù)時間及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后果。
5.2.2? 生產、施工作業(yè)區(qū)的危險作業(yè)條件出現以下情況時,宜列入重大危險源重點評價對象進行辨識。
(1)施工作業(yè)活動類
1)明挖施工:開挖深度大于4m的深基坑,作業(yè)深度雖未超過4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極其復雜的深基坑作業(yè);土方邊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質缺陷部位的開挖作業(yè);石方邊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開挖作;堆渣高度大于十米的挖掘作業(yè);需在大于10m高排架上進行的支護作業(yè);存在上下交叉的作業(yè)等。
2)洞挖施工:斷面大于20m2或單洞長度大于50m以及地質缺陷部位開挖;不能及時支護的部位;地應力大于20mpa或大于巖石強度的1/5或埋深大于500米部位的作業(yè);未進行圍巖穩(wěn)定性監(jiān)測;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氣體而又未進行濃度監(jiān)測;洞室臨近相互貫通時的作業(yè);當某一工作面爆破作業(yè)時,相鄰洞室施工作業(yè)。
3)石方爆破:一次裝料量大于200kg的露天爆破作業(yè)或50kg的地下開挖爆破作業(yè);豎井、斜井開挖爆破作業(yè);多作業(yè)面同時爆破作業(yè);臨近邊坡的地下開挖爆破作業(yè);雷雨天氣的露天爆破作業(yè)。
4)填筑工程:截流工程;圍堰汛期運行。
5)灌漿工程:采用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guī)定的危險化學品進行化學灌漿,廊道內灌漿。
6)斜井、豎井施工提升系統(tǒng):有天錨或地錨;載人吊籃;提升系統(tǒng)行程大于20m。
7)砂石料生產:堆場高度大于10m;存在潛在洪水、泥石流等災害;料場下方有村莊;料場處于高寒地區(qū),經常性出現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半成品及成品堆放庫。
8)混凝土生產系統(tǒng):利用液氨系統(tǒng)制冷;在2mpa以上的高壓系統(tǒng)。
9)混凝土澆筑系統(tǒng):廠房頂板澆筑;大型模板;利用纜機或門機澆筑;澆筑高度大于10m。
10)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高度超過8m的承重式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
11)模板工程:模板高度大于5m。
12)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安裝:超長、超高及超寬構件運輸;大型吊裝作業(yè);施焊現場10m范圍內,堆放氧氣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質;使用易爆、有毒和易腐蝕的化學危險品進行作業(yè);存在高空作業(yè)、上下交叉作業(yè)等。
13)建筑物拆除工程:圍堰拆除工程;混凝土拌合樓拆除;采用爆破拆除時,d級及以上拆除工程;采用機械拆除,拆除高度大于10m。
(2)大型設備類。
1)通勤車輛:運載30人以上的通勤車輛。
2)大型施工機械:存在大風的區(qū)域作業(yè);設備運行范圍內存在高壓線;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及拆卸。
3)大型起重運輸設備:兩臺及多臺大型起重機械存在立體交叉作業(yè);存在大風的區(qū)域作業(yè);設備運行范圍內存在高壓線;一次起吊質量大于100t。
(3)設施、場所類。
1)棄渣場:渣場下方有生活或辦公區(qū)。
2)供水系統(tǒng):水源地無監(jiān)控;利用液氯進行消毒和鹽酸進行污水處理;壓力大于1.6mpa的壓力管道;高位水池;處于汛期的泵房。
3)供風系統(tǒng):壓風機、高壓儲氣罐。
4)供電系統(tǒng):變電站、變壓器以及洞內的高壓電纜。
5)金屬結構加工廠:乙炔臨時超量存儲;氧氣瓶與乙炔瓶未隔離存放等。
6)道路橋梁隧洞:嚴寒及冰雪地區(qū),存在大坡度、長距離下坡運輸;超長、超高、超寬構件運輸等。
(4)其他
6? 評價
6.1? 一般規(guī)定
6.1.1? 重大危險源評價,宜選用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作業(yè)條件-管理銀子危險性評價法(lecm)或層次分析法。
6.1.2? 不同階段、層次應采用相應的評價方法,必要時可采用不同評價方法相互驗證。
6.1.3? 應對辨識及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依據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數量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分級,可按以下標準分為4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源。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99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源。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49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源。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危險源。
6.1.4?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完成時均應編寫并提交報告。
6.2? 評價階段和內容
6.2.1? 重大危險源評價,按層次可分為總體評價、分部評價及專項評價。
6.2.2? 重大危險源評價,按階段可劃分為預評價、施工期評價。
6.2.3? 預評價對象有:物質倉儲區(qū),設施、場所,危險環(huán)境,待開工的施工作業(yè)。
6.2.4? 預評價應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價:
(1)規(guī)劃的施工道路、辦公及生活場所、施工作業(yè)場所可能遭遇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
(2)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地下開挖作業(yè)環(huán)境。
(3)規(guī)劃的危險化學品倉庫。
(4)施工地段的不良地質情況。
(5)待開工的單位工程或標段。
6.2.5施工期詢價對象有:生產、施工作業(yè)。
6.2.6施工期評價內容如下:
(1)應按本標準第5.2.2條的規(guī)定分類進行分部評價。
(2)應對大型設備吊裝、爆破作業(yè)、大型模板施工、大型腳手架、深基坑等高風險作業(yè)進行專項評價。
6.3? 評價報告
6.3.1? 評價報告應闡明以下內容:
(1)工程簡介。
(2)評價方法及標準。
(3)辨識及評價。
(4)安全對策與措施。
(5)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6.3.2 安全評價報告的評審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
7? 重大危險源的更新
7.1? 公司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中心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7.2?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要及時進行重大危險源的重新識別與風險評價,以確保相關資料的有效性。
7.2.1? 法律、法規(guī)及自身要求發(fā)生變化。
7.2.2? 物質發(fā)生變化。
7.2.3? 設備設施工藝發(fā)生變化。
7.2.4? 作業(yè)場所發(fā)生變化。
7.2.5? 作業(yè)方式發(fā)生變化。
7.2.6? 新、改、擴建項目。
7.2.7? 新產品、研制、開發(fā)。
7.2.8? 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8? 記錄
保存重大危險源的類型、名稱、數量、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guī)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檢查記錄的內容
9? 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10? 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11? 參考標準
11.1? 《水電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辨識及評價導則》(dl/t 5274-2012)
11.2? 《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管協(xié)調字〔2004〕-56號)
11.3?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第3篇 項目部防洪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防洪安全保證體系。
為加強我項目施工管段內的防洪安全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指示精神,把防洪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指揮部專門成立防洪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各公司項目部必須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成立義務防洪隊、設防洪安檢員,設防洪安全責任人,使防洪安全工作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網絡體系,切切實實地把防洪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二、防洪安全制度。
1、加強同氣象部門的聯系,在大、暴雨期間實行值班制度。
2、在進入雨季前準備好防洪器具、物資。
3、在全管段內展開調查,對重點河流、溝渠作重點監(jiān)護、在雨天實行詢查制度。
三、定期開展防洪安全檢查
1、防洪安全檢查是防洪安全控制的重要手段。項目部每旬進行一次檢查,檢查要逐點進行,發(fā)現問題及隱患要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專人負責,及時限期處理。
2、及時對因鐵路建設而受影響水溝、水系進行疏通。
第4篇 防洪管理制度
1 、作業(yè)隊安全領導小組在開工前,應結合本工程的特點,成立防洪組織,制定防洪工作安排和防洪預案,配備防洪搶險設備,機具和材料。
2、確定重點防洪處所和地段,領導分工負責,責任看護人落實到人頭,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嚴格抓好落實。
3、嚴格落實雨中、雨后檢查制,危險處所專人看守制,一旦發(fā)生水害,要立即起動應急預案,積極組織搶修,立爭不出人員傷亡,不中斷或少中斷行車時間,把災害損失降到最小。
4、遇危及行車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立即攔停列車,按事故防護辦法設置防護,并立即通知就近車站值班員和施工負責人,采取停車措施,立即組織搶險救災。
第5篇 防汛防洪工作管理制度
為切實做好礦山企業(yè)的防汛安全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發(fā)災害事故,確保礦山安全度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洪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恒基礦業(yè)有限公司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1、堅持 “預防為主,防重于搶, 主動避讓,引排結合”的防汛防洪工作原則。立足于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災,確保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渡汛。
2、自覺遵守沐溪河流域防汛統(tǒng)一規(guī)劃,服從當地政府防汛工作的統(tǒng)一安排和領導,努力做好礦山防汛防洪工作。
3、建立健全礦山防汛防洪組織管理機構,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以各部門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為成員的防汛防洪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崗位職責。
4、礦山各部門必須齊心協(xié)力,切實擔起防汛防洪工作責任,全體員工應自覺履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5、結合礦山實際情況組織編制防汛應急預案。突出防汛重點,切實可行。并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做的人人知曉。
6、抓好員工思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防汛防洪安全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認識防汛防洪工作的重要性。
7、充分做好防汛防洪準備工作,做到早抓、早排查,早落實,切忌走過場。
8、加強汛期防汛隱患排查,對礦山生產區(qū)、生活區(qū)及礦區(qū)周邊排洪渠、沖溝、山體、邊坡等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9、加強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原則。
10、在遇到暴雨、雷雨惡劣天氣,要立即停止井下作業(yè),撤出人員,提前預防。
11、加強與所在地的水文、氣象站聯系工作,確保氣象信息通訊暢通,能及時準確的了解和傳遞預報信息,以便及時準備預防。
12、加強汛期防汛防洪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確保防汛抗洪物資齊備。隨時備用。
13、在主汛期必須加強值班值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匯報制度,及時匯報和處理防汛防洪突發(fā)事故。
14、如一旦發(fā)生洪水災害,應及時啟動防汛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撤離、疏散受災人群,有序組織搶險。
15、在遭遇洪水、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在24小時之內將受災害情況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不得虛報、瞞報、假報災害情況。
16、在防汛期間,凡不按照制度認真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職責、值班期間擅離職守的、隱患排查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必須嚴肅查處。對因此導致事故的必須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