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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管理制度是一種企業(yè)運營的核心機制,它涵蓋了企業(yè)的各個層面,旨在確保組織的高效運行和持續(xù)發(fā)展。這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組織架構與職責劃分:明確各部門和員工的職能,確保職責清晰,權責分明。
2. 決策流程:定義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效率。
3.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激發(fā)員工潛力,提高團隊效能。
4. 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操作,保障資金安全,提升財務透明度。
5. 市場營銷策略:制定市場營銷計劃,指導銷售活動,提升品牌影響力。
6. 項目管理:設定項目目標,規(guī)劃進度,監(jiān)控執(zhí)行,確保項目成功完成。
7. 風險管理:識別潛在風險,建立預防和應對機制,降低企業(yè)損失。
8. 內部控制與審計:確保業(yè)務流程合規(guī),防止錯誤和欺詐,提高運營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這些方面共同構成了知名管理制度的骨架,具體包括:
1. 制度設計:明確制度的目標,制定符合企業(yè)戰(zhàn)略的規(guī)章制度。
2. 制度執(zhí)行: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
3. 制度評估:定期審查制度的適用性,根據企業(yè)發(fā)展適時調整。
4. 制度溝通:通過培訓和內部宣傳,使全體員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5. 制度創(chuàng)新:鼓勵創(chuàng)新思維,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技術,提升制度的適應性和競爭力。
重要性
知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確保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性和一致性,降低決策風險。
2. 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職責不清或流程混亂導致的時間浪費。
3. 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huán)境,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4. 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塑造積極的企業(yè)形象。
5. 提升企業(yè)的競爭力,通過有效的管理,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方案
為建立和完善知名管理制度,可采取以下方案:
1. 引入專業(yè)咨詢機構,對企業(yè)進行全面診斷,找出管理短板。
2. 設立專門的制度委員會,負責制度的制定、修訂和監(jiān)督執(zhí)行。
3. 定期舉辦員工培訓,確保制度知識的普及和理解。
4. 實施績效管理,將制度執(zhí)行情況納入員工考核,激勵員工遵守制度。
5. 推行數字化管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制度執(zhí)行的透明度和效率。
6.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不斷優(yōu)化管理制度。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yè)可以構建出一套既符合自身特色又具有競爭力的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長期繁榮奠定堅實基礎。
知名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地產知名公司管理干部選拔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地產置業(yè)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guī)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fā)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五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公開競聘。
第六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綜合管理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七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fā)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xù)。
第八條考察期滿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綜合考評并填寫《干部考察期綜合考評表》,逐級做出考評意見。勝任新職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發(fā)文聘任。其余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延長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綜合管理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yè)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tài)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做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做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2篇 地產知名公司勞動關系勞務關系管理制度
地產置業(yè)公司勞動關系及勞務關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用工管理,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規(guī)避用工風險,保障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本著 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與員工用工關系的確立、履行、監(jiān)督、爭議及處理等過程的控制。
第四條 綜合管理部為用工關系的管理部門,對公司范圍內的用工關系進行統籌管理;負責員工合同續(xù)簽、合同解除終止的考核與溝通工作。
第二章 合同簽訂管理
第五條 用工關系種類
1. 勞動關系,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包括:全日制勞動合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2. 勞務關系,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勞務合同包括:聘用合同、兼職合同。
3.其他用工關系,包括借用合同與實習合同。
公司根據用工形式不同,與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
第六條 勞動合同類型
凡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可根據用工時間的不同分為:
1. 全日制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通過正常招聘錄用的各專業(yè)、職能管理類等員工,應簽訂《勞動合同》。
2.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聘錄用的以小時計酬為主、平均每天工作在4小時以內、累積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人員應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斗侨罩苿趧雍贤贩譃椴唤槐kU與代交保險兩種類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適用于食堂工作人員、保潔、安保等輔助類工作崗位。若以上崗位人員實際工作時間超過上述情況,應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試用當地勞動部門通用版本,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服務類員工的福利。
第七條 勞務合同類型
使用與本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員工的,應簽訂勞務關系合同:
1.聘用合同:公司聘用內退、離休、退休人員。應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適用于辦理內退、離休、退休手續(xù),以及在公司滿足退休條件需要繼續(xù)留用的員工。
特別說明:注冊地為江蘇省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錄用已辦理內退手續(xù)的人員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注冊地為江蘇省外的公司應簽訂聘用合同。
2.兼職合同:公司聘用兼職人員,簽訂《兼職合同》。
兼職合同適用于與其他單位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同時在本公司工作的人員。
第八條 用人單位之間借用員工或者錄用實習生的,應簽訂以下合同:
1.借用合同:由借調雙方單位及借調人員簽訂《借用合同》。
借用合同適用于因工作需要,被借用至杭州公司工作的員工。
2.實習合同:實習生到公司實習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實習合同》。
實習合同適用于以完成一定實習目的和任務,接受公司領導和安排,參加學習、實踐的尚未畢業(yè)的在校學生。
第九條 合同簽訂條件
(一) 員工與公司簽訂合同時,除須提供招聘錄用的基本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與證明:
1. 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及其他相關入職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簽訂勞動合同是,須提供派遣證、就業(yè)推薦表、成績單、三方協議、學位學歷證書等材料。
內退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提交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內退協議、社保繳交證明等。
2. 非全日制員工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代繳保險)時,須提供繳納社保、醫(yī)保等證明材料。
3. 內退人員簽訂聘用同事,須提供原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證明、內退協議;離、退休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需提供退休證明。
4.兼職人員簽訂兼職合同時,須提供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交證明。
5. 在校學生簽訂實習合同時,須提供學生身份證明、校方實習介紹信。
(二)員工在合同訂立前,應做出以下承諾:
1. 提供的個人材料均真實有效。
2. 已經清晰了解所告知的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崗位要求等情況,并愿意遵守。
3. 與其他任何單位2不存在勞動關系(適用于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包含內部退養(yǎng)人員)。
4. 未受到任何竟業(yè)協議或規(guī)定的約束。
5. 未患有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
6. 如以上承諾不實,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協議,不需提前通知員工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員工須承擔因此而導致的后果,如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公司有權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資料簽收:在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兼職合同》/《實習合同》時,員工應當面簽收后由公司存檔。
第十條 合同簽訂主體
(一) 下列人員由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
1. 集團公司本部員工。
2. 專業(yè)公司經營班子成員。
3. 項目公司經營班子成員。
4. 片區(qū)運營管理部成員。
5. 垂直管理系統人員。
(二)除與集團公司簽訂合同的員工外,各專業(yè)公司員工應在專業(yè)公司簽訂合同。
(三)除與集團公司、專業(yè)公司簽訂合同的員工外,其他人員應與所在項目公司簽訂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的時間
(一)應在員工報到丹田與其簽訂合同。
(二)對于不愿意簽訂合同的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簽訂合同的通知送達員工,并簽收。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否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結束用工關系。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一)全日制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根據崗位職級和簽訂次數的不同,確定員工的用工期限。首次簽訂的合同到期日統一設為3月31日,續(xù)簽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為五年(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簽訂勞動合同續(xù)簽期限)。具體為:
崗位職級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 (_年)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三次簽訂 勞動合同期限
1-6月入職7-12月入職
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4年<_≤5年4年<_≤4.5年5年無固定期限合同
主管至部門副經理人員3年<_≤4年4年<_≤4.5年
主管以下人員 3年<_≤4年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同一法人主體連續(xù)工齡滿十年,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__年1月1日后連續(xù)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員工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若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公司同意,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具體期限根據項目開發(fā)周期確定,期限一般不超過半年。
(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兼職合同、借用合同、實習合同的簽訂期限一般為一年,公司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試用期的規(guī)定
(一)首次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員工應根據不同崗位及合同簽訂期限,約定試用期。
1.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須超過3年),最少應為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2.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須超過3年)。實習期可以折半抵扣使用期限,但抵扣試用期不得少于1個月。
3.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安排試用期。
(二)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兼職合同的人員使用期限可以根據崗位要求及合同期限協商約定,一般為1-3個月。
(四)借用合同及實習合同均不約定試用期。
第十四條 首次合同簽訂審批權限
(一)按照錄用審批權限確定,錄用審批時,須明確合同簽訂類型,簽訂期限、試用期等相關情況。
(二)若首次簽訂即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試用期小于規(guī)定時間的,應報上
一級部門批準。
第三章 合同的續(xù)簽、變更、解除、終止管理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xù)簽
(一)綜合管理部應在合同期滿前45日(全日制勞動合同)啟動合同續(xù)簽審批流程,填寫下發(fā)《員工合同續(xù)簽審批表》。員工3天內填寫續(xù)簽意見后,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業(yè)績及部門人員編制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續(xù)簽意見,并在5各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續(xù)簽審批。
(二)員工提出不續(xù)簽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過偶給你死(全日制勞動合同),按公司要求員工做好工作交接,辦理離職手續(xù)。
(三)員工同意續(xù)簽合同,公司審批認為不符合續(xù)簽條件的,應提前下發(fā)書面通知(全日制勞動合同),要求員工辦理好工作交接與離職手續(xù)。
(四)員工同意續(xù)簽合同,公司審批認為符合續(xù)簽條件的,通知員工續(xù)簽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六條 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一)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員工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注冊地的標準高于履行地的標準,按照公司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由公司或員工個人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對于雙方需要變更的合同,應注明變更事由,并在變更事由發(fā)生后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未達成一致的,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三)非員工本人原因,在用人單位之間進行調配導致勞動合同主體變更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同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工齡連續(xù)計算,連續(xù)工齡滿十年應當簽訂無固定期合同。不同主體合同簽訂次數不累積計算。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全日制勞動合同的解除
若發(fā)生以下情況,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公司或員工應按照規(guī)定書面通知對方,并按照《離職管理辦公》,做好工作交接與離職手續(xù)辦理。
1.由公司提出,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向公司提供虛假應聘材料和信息,或隱瞞相關個人真實情況,欺瞞公司的。
(3)嚴重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因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未經公司允許,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勞務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與員工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法定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4)其他法定情形。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公司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公司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其他法定情形。
5.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第(一)款3.4項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公司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門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6.勞動合同期限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應當自動延續(xù)至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
7.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或者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與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公司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公司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員工由于其他原因提出辭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書面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聘用合同、兼職合同的解除
若發(fā)生以下情況,聘用、兼職合同可以解除,雙方應按照規(guī)定書面通知對方,并按照《離職管理辦法》,做好工作交接與離職手續(xù)辦理。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公司認為員工不能達到工作要求的。
(2)因公司生產經營變化的。
(3)已在原工作單位辦理退休手續(xù)的。
(4)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合同約定或工作失職給公司損失的。
(5)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或擔任工作職務或完成工作任務的。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解除聘用、兼職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情形,除第4.6點公司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合同外,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3.因身體狀況或工作能力原因,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應提前15天通知公司。
(三)借用合同的解除
1.借用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借用員工的表現,提前15日通知借出方和借用員工解除借用合同。
2.若借用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借用方可隨時將其退回,借用合同立即解除。
3.借出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前15日通知借用方解除借用合同。
4.因借用員工提前解除或終止與借用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借用合同提前解除,借出方應提前15天通知借用方。
(四)實習合同的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實習合同可以解除。
2.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實習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對方。
3.實習生在實習期間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實習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終止
(一)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形時,應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附件13);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4.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提前解散的。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情況出現的。
(二)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終止
公司與員工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三)聘用、兼職合同的終止
聘用、兼職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
(四)借用合同的終止
借用合同期限屆滿,則合同終止。
(五)實習合同的終止
實習期限屆滿,則實習合同終止。
(六)勞動合同期滿,但
是公司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xù)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四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由于公司、員工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的,由過錯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大綠責任。
(二)雙方任何一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賠償金額根據造成損失的大小確定。
(三)員工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員工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招收錄用員工多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其支付的專項技術培訓等費用(具體見培訓相關管理制度)。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
1.勞動合同爭議: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象公司躲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務合同及其他合同爭議:雙方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合同文檔管理
綜合管理部負責妥善管理公司的用工合同。
第五章 附則
第3篇 知名物業(yè)小區(qū)會所管理制度
知名物業(yè)管轄小區(qū)會所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會所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準,指導員工的行為規(guī)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 會所顧名思義即為聚會的場所,它是以康樂為主要內容,它是為顧客(社區(qū)居民)提供運動、健身、保健、休閑、娛樂、聚會的社會場所。
小區(qū)會所的經營宗旨在于使業(yè)主享受到親和力和親切感,讓業(yè)主有做主人的感覺,成功會所應該是業(yè)主私家客廳的延伸。
第二條 社區(qū)會所經營的目的在于豐富小區(qū)住戶的日常文化,體育生活,加強住戶之間的溝通和聯系,體現小區(qū)充滿生機,蓬勃向上的生活氣息,成為業(yè)主們娛樂休閑、交流的中心,成為他們業(yè)余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zz下屬各小區(qū)會所都是其小區(qū)業(yè)主之私家會所,旨在為全體業(yè)主提供一個健身、娛樂、休閑和交流的高尚場所,為小區(qū)釀造一種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
第二章 會員消費
第三條 小區(qū)會所實行以會員制為主的管理模式,會所內所有設施只提供給本小區(qū)之業(yè)主、住戶及嘉賓娛樂。
第四條 凡小區(qū)會所的業(yè)主/住戶,可憑業(yè)主卡自動入會,成為會所的會員,優(yōu)惠享用會所內各類娛樂設施(正常價格的六折優(yōu)惠)。
第五條 經業(yè)主或相關人員推薦之嘉賓,可享受正常價格的八折優(yōu)惠,也可按規(guī)定繳納相應的入會費,而后享受會員的待遇(正常價格的六折優(yōu)惠)。
第六條 前來會所消費娛樂的會員,請向總臺出示住戶卡(本小區(qū)住戶)或貴賓會員卡,以驗明身份,并把住戶卡或貴賓卡暫留總臺,等消費完畢回總臺結完帳時,再交還本人。(若已辦理了其他消費卡如月卡、次卡等,則可憑消費卡消費。)
第七條 會員在會所娛樂消費時,應遵守本會所之各娛樂點之管理制度,接受會所管理人員的指導。
第八條到本會所消費的會員,年齡不小于十二周歲,不大于六十五周歲,超越這個年
齡段的須在適齡的家屬陪同下,方可娛樂消費。
第九條 會員前來會所消費,應穿著得體,男的不得赤膊,女的不得穿過于裸露的衣服。
第十條 會員在消費期間請勿:吸煙、大聲喧嚷、打鬧、追逐、隨地吐痰,以免影響他人健身娛樂。
第十一條 會員在會所娛樂,應愛護會所內的設施,一旦損壞公共財物,須按規(guī)定價格賠償。
第三章 人員素質與員工培訓
第十二條 會所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
1、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
會所管理人員必須正直、誠實,具有完善而高尚的人格;堅持原則,勤奮、敬業(yè)、愛崗,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嚴于律己,勇于承擔責任;對工作充滿信心。
2、有一定的領導才能
能有效利用和控制會所人、財、物等資源,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力,營造良好的集體氛圍,為顧客創(chuàng)造最佳最優(yōu)質的服務,為會所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濟效益。
3、有一定的專業(yè)文化知識和專業(yè)技能
會所服務,涉及到文化、心理、運動、審美等方面,只有具備一定程度的文化修養(yǎng),才能從會所的內外裝修、裝飾、設施到全體服務人員身上反映出服務意識,營造出理想的會所氛圍,給客人提供視覺、聽覺上的良好享受。同時,會所管理人員在于顧客交往中彬彬有禮、談吐高雅、思維敏捷,以自己廣博的見識來吸引,為顧客提供優(yōu)質服務。
作為會所管理人員應了解會所各項目的活動規(guī)則、要求、原理,并在運行中保持良好運轉。
4、具有經營意識
會所管理人員應有經濟頭腦,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有較強的公關意識,建立良好的客際關系,知法懂法。
第十三章 會所服務人員的素質要求:
1、敬業(yè)勤奮,精力充沛熱情周到為客人提供服務
2、會所工作時間長,工作較為枯燥乏味,因此會所服務人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健康的身體和充沛的精力。
2、熱情周到為客人提供服務
會所服務人員應具備開朗的性格(性格外向),熱愛自己的工作,提高對專業(yè)的興趣。
3、有一定的專業(yè)文化知識和專業(yè)技能
一定的專業(yè)文化知識,有利于準確的理解和快速掌握各種設施、設備的運行原理、使用、維護、保養(yǎng)知識及各項目的活動規(guī)則,也有利于與顧客的交流。
4、有一定的應變能力。
在意外情況出現時及時采取措施控制局;善于用各種形式解決問題。
第十四條 員工培訓包括職業(yè)道德培訓和專業(yè)技能培訓。
1、職業(yè)道德培訓包括:員工的職業(yè)榮譽感、職業(yè)態(tài)度、敬業(yè)精神、道德規(guī)范、團結協作精神、行為規(guī)范。
2、專業(yè)技能培訓包括:專業(yè)知識、技術、服務技能等。
第四章 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 考勤:正常上班時間為14:00~22:00,周末和節(jié)假日為10:00~23:00。不準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若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須提前向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并安排人員頂崗后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 值班:若碰到特殊情況需早晨提前上班(顧客預定打網球),或晚上拖后延時,部長應及時安排人員值班(以輪流方式安排)。
第十七條 保潔:員工上班后的首要工作為清潔衛(wèi)生(時間30分鐘),服務員在營業(yè)時間應確保本清潔責任區(qū)內的地面臺面、玻璃門窗、設施設備等無塵光潔、擺放整齊,空氣清新。
在一天的營業(yè)時間里及時整理、及時清潔。
第十八條 到崗:清潔完畢,各崗位服務員必須在本服務崗位做好各方面的準備,精神
飽滿、訓練有素地等待營業(yè)的開始。
第十九條 在崗:在規(guī)定上班的時間內,各崗服務員必須堅守崗位,為顧客提供周到服務。不得擅自離崗或串崗,除有特殊情況,在部長的旨意下,可到別的崗位協作服務。
第二十條 職責:各崗位員工對本崗位器材和設備的完好率負責在服務中及時發(fā)現器材的損壞并當面向顧客指出,向會所負責人報告,便于索賠。若服務員不能及時發(fā)現器材或設備的人為損壞或遺失,則視為嚴重失責,損壞或遺失的器材須由此崗位服務員按原器材成本價加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 會所員工須嚴格遵守《會所員工行為規(guī)范》。
第二十二條 會所員工須嚴格遵守:
1、嚴格執(zhí)行上下班時間和操作規(guī)程,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打掃衛(wèi)生;工作時間外不得在會所滯留(值班員工除外)。
2、除保潔時間外,各崗位員工必須保證各娛樂點全天候整潔衛(wèi)生。
3、不得在開單后就置顧客于不顧,必須確保顧客在娛樂的全過程中得到完善的服務。
4、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有特殊情況不得不暫時離崗,需提前跟
主管請示,得到應許后,方可走開。
5、上班時間不得隨便接打私人電話,即便有意外情況,通話時間也以三分鐘為限。
6、會所員工及親朋好友不得在會所免費消費。在特殊情況下,有顧客邀請指點切磋時,不得越崗進行陪客,不得影響其他項目的服務。
7、上班時間不得聚眾聊天,不得接待親朋好友。
8、嚴格執(zhí)行主管的安排,接受主管的指正批評,不得當面與主管爭吵或強詞狡辯。
9、不得在員工中搬弄是非、搞幫派。
10、嚴格要求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規(guī)定程序作業(yè)。
第五章 服務流程
第二十三條 迎客:由負責人在總臺門口站立迎客,道歡迎詞:歡迎光臨!, 身體微鞠躬,面含微笑,并把客人引到前臺。
第二十四條 開票:前臺小姐站立迎客,道歡迎詞:歡迎光臨!、您想消費哪一項娛樂項目而后詢問顧客是否會員(憑住戶卡或住戶附卡),采用那種消費方式(一次消費、次卡消費、月卡消費等),若一次消費,則開一式三聯的票,把顧客聯交付顧客,若以卡消費,則查看核對卡的期限(次卡在背面蓋上小章),按規(guī)定辦理(留下卡在總臺,等顧客消費完畢再歸還顧客),后由部長把顧客引到消費地點。
第二十五條 消費:各消費點的服務員站立門口迎客,致辭:歡迎光臨,后接過總臺開出的消費單(顧客聯),把顧客引消費點,對器材的使用方法作簡短的解說,根據顧客的具體需求再作對應服務。
第二十六條 驗單:顧客每次消費完畢離開前,各消費點服務員應對器材進行驗收,若有損壞,按會所管理規(guī)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結帳:晚十點半,負責人查看各消費點顧客情況,確認無顧客后,由各點服務員與總臺結帳,并在日收入帳上簽字,再由負責任核實,在一天收入總帳上簽字認可。
第六章 設施、設備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會所設施、設備的配置應和會所規(guī)模、檔次、發(fā)展商的實力、業(yè)主的構成等相適應.
第二十九條 會所應保證其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第三十條 會所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各種設備的性能、特點、使用方法、使用要求,制定科學的操作規(guī)程、維修保養(yǎng)計劃與制度,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和日常使用安全,延長使用壽命,降低經營成本。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 會所應每周定期對設施設備、用具用品進行消毒。
第三十二條 在配置設備時應考慮安全性能和保護設計,并必須配備有關質檢部門的產品合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 設置設施設備時要注意電器線路敷設的規(guī)范、安全,同時必須注意安全接地。
第三十四條 要了解、檢查設備動作時容易發(fā)生碰撞或造成使用者傷害的部位有無安全裝置,如跑步機的緊急制動連線,攀巖機下的軟墊等。人體接觸部位構件要避免粗糙或有楞角。安全扶手、重力支架等部件要安全穩(wěn)固。
第三十五條 對任何帶有危險可能的康樂項目,必須有明顯、完好的安全說明牌,告知客人其危險及安全注意事項,并配有專業(yè)人員在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認真檢查客人是否進行安全的活動,監(jiān)督和制止客人帶有危險性的康樂活動方式。
第三十六條 會所的消防管理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防工作的組織管理必須從負責人到服務人員,形成一個全員管理的局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公共娛樂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提高消防意識,加強安全管理,每半年對電器線路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
第4篇 知名房地產集團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知名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歸屬感和企業(yè)凝聚力,充分體現__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尊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遵照執(zhí)行,各參股項目公司、專業(yè)公司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福利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種類及發(fā)放
第四條 公司福利由社會保險、節(jié)慶福利、恭賀福利、喪病慰問及其它福利等組成。
第五條 公司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統籌保險。凡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具備辦理社會保險條 件的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
第六條 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分為公司繳納部分和員工個人繳納部分,繳納比例與金額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員工繳納部分每月由人力資源部在員工工資中扣繳。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其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建立。
第七條 公司節(jié)慶福利包括元旦、春節(jié)、三八節(jié)、五一節(jié)、六一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等節(jié)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在節(jié)慶前發(fā)放,福利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在節(jié)前負責購置與發(fā)放。
第八條 公司正式員工享受恭賀福利。恭賀福利包括員工結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fā)放,福利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fā)放。
第九條 公司所有員工享受喪病福利。喪病福利包括員工本人傷、病和直系親屬(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問金或慰問品。慰問金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fā)放,慰問品由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fā)放。慰問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和綜合管理部共同負責落實。
第十條 其他福利
1.公司員工可享受每年4個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后負責發(fā)放。對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包括資料員、材料員),應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另行購置防暑慰問品進行發(fā)放。
2.公司為保障員工身心健康,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例行體檢,并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文娛活動。
3.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視情況協助無住房員工解決集體宿舍,但應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員工購買公司房產時可以享受一定優(yōu)惠,,具體優(yōu)惠額度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公司鼓勵員工參加相關培訓和進修,并給予報銷一定培訓學習費用,具體標準及辦理程序等按《員工進修管理制度》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知名地產企業(yè)人才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知名地產集團人才招聘錄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人才招聘與錄用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招聘與錄用堅持任人唯賢、公開選聘、擇優(yōu)錄用原則。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條 各部門有人員需求時,須填報《人員需求審批表》,經業(yè)務分管領導確認,公司綜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領導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在公司內部不能調配的情況下,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對外招聘。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對外招聘,可通過人才信息庫選擇推薦或集中對外招聘兩種途徑進行,集中對外招聘須由綜合管理部制訂招聘計劃,明確招聘的時間、渠道、任職資格、人數及成本預算等。一般情況下,公司招聘的員工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主管及以上職位最低學歷為本科。
第六條 招聘計劃獲準后,綜合管理部通過職業(yè)介紹中心、媒體、互聯網、員工推薦、學校及獵頭公司等渠道組織實施招聘。
第七條 應聘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現場交遞等形式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等復印件,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等。綜合管理部進行初步篩選,以確定筆試人選。資料初選主要考察學歷、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是否達到基本要求。
第八條 應聘人員應填寫《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綜合管理部根據不同崗位和專業(yè),原則上統一組織筆試,并組織公司各部門專業(yè)人員組成考評小組進行閱卷工作,將考試成績進行匯總。
第九條 對于通過考評小組認可的筆試者,綜合管理部應將其《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及試卷報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人事分管領導審核,以確定面試人選。對于筆試不合格者,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
第十條 面試一般情況下需集體進行,面試評價小組成員主要包括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人事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等。每個成員須填寫《面試人員評價表》,分別對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做出評價,并經集體討論后填寫《面試評價小組意見匯總表》,得出面試結果。
第十一條 根據面試結果,綜合管理部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對于不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并視情況將其納入公司人才信息庫。
第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應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資格及證書審核、人員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單位工作表現等。
第十三條 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可按照公司錄用審批權限逐級審批,確定錄用人選。
第十四條 對于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招聘,須事先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審批表》,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公司對于突破編制的招聘,須報__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章 人員背景核查
第十六條 工作內容及程序
1.綜合管理部須對應聘人員工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進行核對和查實。對財務及資金管理、審計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設備采購、人力資源管理、網站維護及信息系統管理等特殊崗位,以及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級人員,還須對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
2.專項背景核查原則上應在應聘人面試通過后,正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前進行。應聘人已聲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錄用報批前較難核實的內容,可在試用期間補充核查,但須在轉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內容。
3.專項背景核查的主要內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證、家庭情況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聯絡和確認家屬以及核對本人身份證等形式進行核查。
(2)學歷及相關證書的核查。包括畢業(yè)學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及各類證書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網絡核查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核查。
(3)工作經歷及離職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單位、崗位、工作時間及離職原因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外調、聯系其人事部門進行核對和了解,以及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其中,對于離職原因的核查,應重點考查此前兩家單位的離職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現核查。包括上下級關系、同事關系,以及為人處事、行為特點等,主要通過正式聯系單位人事部門進行了解或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
第十七條 第十六條 中第3項所指背景核查內容中,若(1)-(3)項核查屬實,第(4)項內容較難獲得信息,但對應聘人的面試評價良好的,可辦理錄用,但須由綜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門在試用期間重點關注其作風和品行,并繼續(xù)側面補充核查第(4)項內容。
第十八條 第十六條 中第3項所指的背景核查內容中,若核實(1)-(3)項內容有較大偏差,有虛假、偽造嫌疑,或在對第(4)內容的核查時存有重大疑問、疑點的,應暫緩錄用或不予錄用。
第十九條 通過試用期補充核查,若有品行疑問,工作表現不佳,以及主要事實有偏差的,應不予轉正。
第二十條 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用人部門進行輔助核查。綜合管理部主要通過《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中已提供的線索進行正面核查,并輔以其他社會關系的側面核查,用人部門主要通過其他社會關系進行輔助核查。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專項背景核查,須填寫《應聘人員專項背景核查記錄》,并作為錄用報批的基本材料。試用期補充核查情況,應在轉正報批時予以說明。
第四章 人才錄用
第二十二條 人員錄用審批的權限為:
1.部門經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門副經理)的錄用和任命,經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同意后,由總經理審批并聘任,其余人員的錄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聘任。
2.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的錄用和任命,須經公司經營班子討論通過,并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再按公司章 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任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人員錄用審批流程
綜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對擬錄用人員,應填制《員工錄用審批表》進行逐級審批。在《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應明確新員工輔導員人選、錄用人員的試用崗位、試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錄用通知與體檢
擬錄用人員審批通過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通知錄用人員、并組織錄用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通過人員及時發(fā)放《錄用通知書》,確定報到時間,提醒錄用人員報道時應攜帶的資料;對在體檢中發(fā)現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等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釋工作。
第二十五條 新員工報到
新員工報到當日,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填發(fā)《新員工入職通知書》,并配合用人單位負責人、新員工輔導員和新員工進行入職談話。
第二十六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新員工在轉正前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yè)文化、員工行為規(guī)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yè)務知識等,具體按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新員工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
1.新員工試用期期限根據應聘人員情況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zhí)行。
2.新員工試用期間,新員工輔導員需按照《新員工輔導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新員工進行入職輔導。
3.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突出表現的,用人單位可建議提前轉正。
4.如新員工在試用期沒有達到或不符合轉正要求,用人單位可向綜合管理部建議延長試用期或中止試用。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須參加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的新員工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yè)文化、員工行為規(guī)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yè)務知識等,具體按《新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新員工轉正
1.綜合管理部在員工試用期滿一周前將《員工轉正審批表》發(fā)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負責人應及時會同綜合管理部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及面談。
2.新員工符合轉正要求的,由綜合管路里填寫《員工轉正審批表》,在員工《員工轉正審批表》中應明確新員工轉正后的崗位、職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員工輔導員手冊》一起交由綜合管理部逐級報批。
3.經批準后,綜合管理部予以辦理轉正手續(xù)。
第五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