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安全機構管理制度旨在確保組織的安全運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政策與目標設定:明確組織的安全愿景,制定具體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2. 組織架構與職責分配: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劃分各級安全責任,確保職責清晰。
3. 制度與規(guī)程建立:制定涵蓋各個業(yè)務領域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如消防安全、網(wǎng)絡安全、作業(yè)安全等。
4.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5. 安全監(jiān)督與檢查:建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問題。
6. 應急響應與恢復計劃:制定應急預案,為突發(fā)事件提供快速有效的應對策略。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普及: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基礎知識的培訓,包括安全法規(guī)、操作規(guī)程等。
2. 風險識別與控制:教授員工如何識別工作場所的風險,掌握基本的風險防控方法。
3. 應急處理技能:模擬應急情況,訓練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4.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強化安全意識,培養(yǎng)良好的安全習慣和行為準則。
5. 專項技能培訓:針對特定崗位或業(yè)務,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操作培訓。
應急預案
1. 預案編制:依據(jù)組織的業(yè)務特性和潛在風險,編制全面的應急預案。
2. 演練與評估:定期組織應急演練,評估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 更新與改進:根據(jù)演練結果和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和完善應急預案。
4. 資源保障:確保應急設備、物資的充足,設置明確的應急聯(lián)絡渠道。
5. 協(xié)同合作:與外部救援機構建立聯(lián)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支持。
重要性
安全機構管理制度對于任何組織都是至關重要的,它:
1. 保障人員安全:通過規(guī)范操作、風險控制和應急準備,減少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保護資產安全:防止因安全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維護組織的正常運營。
3. 提升組織形象:一個重視安全的組織,更能贏得員工信任和社會認同。
4.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5. 促進持續(xù)改進:通過定期評估和調整,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安全機構管理制度是組織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要基石,它的有效實施將為組織帶來顯著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每個員工都應理解和遵守這些制度,共同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機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機構設置人員任命管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生產經(jīng)營,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
3、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
4、內容與要求
4.1安委會
4.1.1公司根據(jù)自身的狀況和需求,設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公司安全管理委員:
4.1.2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成立應以文件形式對外公布
4.1.3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均應書面任命。
4.1.4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4.1.5委員會中包括若干名員工代表、工會人員和技術人員。
4.1.6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跟蹤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發(fā)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會議紀要并由主任簽發(fā)。會議紀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等。
4.2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2.1依據(jù)《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19條規(guī)定,需要成立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2.2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成立應以文件形式對外公布,并且該部門應該獨立設置,與生產部及其他職能部門為同級部門,專管安全。
4.2.3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該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jīng)市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資格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均應由公司書面任命。
4.2.4當由于實際需要安全管理人員有變動時,安全生產委員會應及時對任命進行更改。
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文件
5.2安監(jiān)部成立文件
5.3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6、其他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2篇 安全機構設置人員任命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生產經(jīng)營,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的任命。
三、職責
總經(jīng)理負責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
四、內容與要求
(一)、安全機構的設置
1、公司根據(jù)自身的狀況和需求,設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組長、副組長、成員均應書面任命,并明確其相應職責。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包括安全部員工及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等。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發(fā)展方案,形成會議紀要并由組長簽發(fā)。會議紀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總經(jīng)理確定并發(fā)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備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簡稱安全員)人員。其他部門按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專兼任或挑選安全管理人員。
2)專職安全員,應由不低于中專或等同中專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jīng)驗,并經(jīng)安全培訓,持安全資格證上崗者。
(二)、人員的任命
下列職位人員必須書面任命
1)安全員(專職)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4)應急救援隊人員
上述被任命的人員接受相關的培訓,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
(三)、權限和職責
1、公司在成立各個安全組織機構時,就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員時,同樣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第3篇 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5)
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jù)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四)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1.1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tǒng)籌、協(xié)調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以公司總經(jīng)理為主任,公司總經(jīng)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公司的副總經(jīng)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負責分管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委托生產副總經(jīng)理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的主管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委會成員,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安委會的組成如下:
主任:總經(jīng)理
副主任: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jīng)理、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生產安全處處長、行政人事處處長、設備保全處處長、財務處處長、制造分廠廠長、水泥分廠廠長、銷售處處長、質控處處長、供應處處長、職工代表
1.3安委會職責:
1.3.1審查公司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
1.3.2審查公司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
1.3.3審查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1.3.4研究和審定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1.3.5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
1.3.6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
1.3.7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1.3.8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3.9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0其他方面。
2、公司設立生產安全處
2.1生產安全處在是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主管領導為公司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jīng)理。
3生產安全處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3.1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3.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3.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jīng)驗。
3.6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3.7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
3.8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3.9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tǒng)計、分析。
3.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會
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定解決方案。
1.4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2.生產技術處
2.1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2.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jīng)批準后組織實施;
2.3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2.4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2.5監(jiān)督現(xiàn)場的作業(yè)安全,在責任范圍內簽發(fā)危險作業(yè)許可。
2.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7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2.8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2.9監(jiān)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年檢工作。
2.10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組織和復審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2.11開展職責范圍內和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記錄
1、《安委會成立或調整文件》
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3、《安委會會議記錄》
第4篇 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管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生產經(jīng)營,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
3、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
4、內容與要求
4.1安委會
4.1.1公司根據(jù)自身的狀況和需求,設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公司安全管理委員:
4.1.2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成立應以文件形式對外公布
4.1.3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均應書面任命。
4.1.4委員會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4.1.5委員會中包括若干名員工代表、工會人員和技術人員。
4.1.6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跟蹤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發(fā)展方案,布置新的工作要求,形成會議紀要并由主任簽發(fā)。會議紀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等。
4.2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2.1依據(jù)《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19條規(guī)定,需要成立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2.2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成立應以文件形式對外公布,并且該部門應該獨立設置,與生產部及其他職能部門為同級部門,專管安全。
4.2.3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該至少配備3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jīng)市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資格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均應由公司書面任命。
4.2.4當由于實際需要安全管理人員有變動時,安全生產委員會應及時對任命進行更改。
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文件
5.2安監(jiān)部成立文件
5.3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6、其他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5篇 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生產經(jīng)營,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的任命。
三、職責
總經(jīng)理負責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
四、內容與要求
(一)、安全機構的設置
1、公司根據(jù)自身的狀況和需求,設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組長、副組長、成員均應書面任命,并明確其相應職責。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接受安全管理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能力。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包括安全部員工及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等。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發(fā)展方案,形成會議紀要并由組長簽發(fā)。會議紀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總經(jīng)理確定并發(fā)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備一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簡稱安全員)人員。其他部門按規(guī)定由部門負責人專兼任或挑選安全管理人員。
2)專職安全員,應由不低于中?;虻韧袑W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jīng)驗,并經(jīng)安全培訓,持安全資格證上崗者。
(二)、人員的任命
下列職位人員必須書面任命
1)安全員(專職)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4)應急救援隊人員
上述被任命的人員接受相關的培訓,并具備必要的知識和能力。
(三)、權限和職責
1、公司在成立各個安全組織機構時,就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員時,同樣要明確地賦予職責和權限。
第6篇 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機構管理制度
(五)
(一)目的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jù)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四)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1.1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tǒng)籌、協(xié)調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以公司總經(jīng)理為主任,公司總經(jīng)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公司的副總經(jīng)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責任范圍內負責分管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委托生產副總經(jīng)理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的主管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委會成員,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安委會的組成如下:主任:總經(jīng)理副主任: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jīng)理、安全管理人員成員:生產安全處處長、行政人事處處長、設備保全處處長、財務處處長、制造分廠廠長、水泥分廠廠長、銷售處處長、質控處處長、供應處處長、職工代表
1.3安委會職責:
1.3.1 審查公司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
1.3.2 審查公司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
1.3.3 審查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1.3.4 研究和審定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1.3.5 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
1.3.6 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
1.3.7 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1.3.8 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3.9 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 0其他方面。
2、公司設立生產安全處2.1生產安全處在是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主管領導為公司主管生產工作的副總經(jīng)理。
3生產安全處應當履行下列職責:3.1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3. 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3. 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 4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3. 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jīng)驗。
3. 6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3. 7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
3. 8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3. 9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tǒng)計、分析。
3.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會
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定解決方案。
1.4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2. 生產技術處2.1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2.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jīng)批準后組織實施;2.3經(jīng)常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2. 4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2. 5監(jiān)督現(xiàn)場的作業(yè)安全,在責任范圍內簽發(fā)危險作業(yè)許可。
2. 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2. 7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2. 8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2. 9監(jiān)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年檢工作。
2. 10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組織和復審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2. 11開展職責范圍內和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記錄
1、《安委會成立或調整文件》2、《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3、《安委會會議記錄》
第7篇 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制管理制度
一、為了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業(yè)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公司總經(jīng)理為副主任、企業(yè)領導班子、各部門負責人、外聘工程隊負責人、職工代表等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由此構成安全生產管理網(wǎng)絡,以文件形式下發(fā),明確安委會成員名單,日常的具體工作由安全科負責實施。
三、當人事調整發(fā)生變化時,及時更新調整安委會成員,安委會成員的任命由安委會主任以書面形式簽署下達任命書并由接受任命的人員簽字。
四、安委會主任負責組織召開安委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并以文件眄達會議紀要。
五、公司總經(jīng)理任命主管安全的副總經(jīng)理為公司安全負責人;公司總經(jīng)理任命尾礦庫負責人。公司總經(jīng)理應對公司安全負責人、尾礦庫負責人、安全科長等人員實施書面任命。
六、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進行學習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標準化系統(tǒng)內部評審人員培訓、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事故、事件調查技術培訓。。
七、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參加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八、采選車間設置安全組,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九、企業(yè)配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jīng)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2、身體健康;
3、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4、高危行業(yè)應接有關規(guī)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5、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十、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或另有規(guī)定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相關記錄
1、《任命書》
2、《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