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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管理制度是針對水上運輸行業(yè)的管理體系,旨在確保船舶安全、提高運營效率、保護環(huán)境、維護公平競爭,并保障乘客和貨物的安全。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船舶管理:涵蓋船舶的注冊、檢驗、維修保養(yǎng)、適航標準及船員資質管理。
2. 運營管理:涉及航線規(guī)劃、貨物裝卸、旅客服務、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應急處理程序。
3. 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廢棄物處理、防止污染的措施及環(huán)境保護責任。
4. 法規(guī)遵從:遵守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guī),包括海事法規(guī)、國際公約等。
5. 監(jiān)督檢查:建立監(jiān)管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審計,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包括哪些方面
1. 質量保證:確保船舶及服務的質量,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實施持續(xù)改進。
2.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全員安全意識,推行安全文化,建立事故預防機制。
3. 技術支持:引進先進技術,提升船舶性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4. 培訓教育:定期為船員提供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5. 合同管理:規(guī)范合同簽訂和履行,保障各方權益,預防法律風險。
6. 經濟效益:優(yōu)化資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重要性
水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生命安全: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水上事故,保障船員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2. 資源保護:通過環(huán)境保護措施,減少對海洋生態(tài)的破壞,保護自然資源。
3. 行業(yè)秩序:維持公平競爭環(huán)境,防止市場壟斷,促進水運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4. 國際接軌:遵守國際公約,提升國家形象,增強國際競爭力。
5. 社會責任:承擔社會責任,提升公眾對水運行業(yè)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方案
1. 制度建設:制定完善、明確、可操作的規(guī)章制度,定期評估并更新。
2. 執(zhí)行監(jiān)督: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保落實到位。
3. 技術創(chuàng)新:利用現代科技,如大數據、物聯網等,提升管理效率和精度。
4. 人才培養(yǎng):加強船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專業(yè)素質和執(zhí)行力。
5. 公開透明:公開管理制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6. 協同合作:與政府、行業(yè)協會、企業(yè)等多方合作,共同推進水運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能夠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環(huán)保的水運管理體系,推動我國水運行業(yè)的繁榮與發(fā)展。
水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鐵水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保護:把鋼包座架下兩邊鐵板用澆注料打上5—10公分澆筑層防護鐵板;底部用耐火磚鋪平,上面用高鋁水泥灌漿,打上一層澆注料。
二、油箱與電瓶箱用石棉布包裹,上面蓋上一塊鐵板。
三、應急措施:把托排前、后用20mm鐵板焊接,周圍加高200mm,里面放入防火沙。
四、備用碳棒堵口。碳棒扯成一個錐形,一個橢圓形,手柄用鐵管制作成進、出兩用(注:細管套入粗管中),長度4米。每輛車備用泡泥一桶。
五、鋼包日常檢查:日常檢查由當班司機和鑄鐵機值班班長負責。鐵水包使用壽命,可根據使用程度或爐次更換新鐵水包,并做好記錄。
六、輪胎日常檢查:由當班司機負責,并做好記錄。由車輛管理人員根據輪胎使用程度,提交車間辦公室,經現場查看,確認后更換輪胎。
第2篇 d礦防治水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發(fā)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同時為了促進礦井防治水各項工作的及時開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運行制度:
1、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水害防治中心,明確責任,制定崗位責任制。礦長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 總工程師是防治水工作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防治水計劃及措施。
2、由礦長組織制定防治水應急預案,并組織每年進行至少一次的演練。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年度防治水計劃和實施方案,并報上級公司批復。
3、防治水中心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數量要符合標準化具體要求。
4、必須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臺帳、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要有年報、月報、臨時報,對水患要及時預報并及時處理,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5、必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防治水中心每旬必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治水安全會議,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責任六項落實,并在安全會上對水患整改落實情況通報獎罰。
6、必須加強對古空、老空、采空區(qū)及周邊煤礦積水等水患情況的調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調查,要把調查情況及時登記上賬,準確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加強與鄰礦之間的關系協調,按安全互保協議要求搞好圖紙交換,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調查完畢后,要進行綜合分析,如有水患要及時發(fā)出預報。
7、必須嚴格執(zhí)行防治水審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巖層水或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按照礦井設計和礦井地質報告的規(guī)定留設防隔水煤(巖)柱,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采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權限報批后組織實施。
8、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嚴禁有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泄水、貫通巷道等行為。
9、礦井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系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各采區(qū)、采、掘工作面要配備完善的排水系統,排水管路、水泵要緊跟工作面。
10、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系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在受雨季降水影響或威脅情況下,必須制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業(yè)廣場場地高程必須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并避開可能發(fā)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11、礦要保證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偣こ處煴仨毭磕杲M織有關人員編制防治水工程計劃,經礦長批準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3篇 煤礦探放水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防治水的有關文件,做好我礦防治水工作,特制訂我礦探放水運行管理制度。
1.堅持“預防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每旬對井田范圍內各采掘工作面進行地質及水文地質分析,對采掘面附近及周邊的積水區(qū)、小煤窯(古窖)、斷層、陷落柱。必須有分析資料并存檔管理。對不清楚或有懷疑地段及時編制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下達停掘通知單,及時進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鉆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
(3)在探放水過程中,鉆探隊隊長必須跟班到位,在現場認真落實鉆探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班后認真填寫跟班記錄。
(4)每次探放水結束24小時內,對所有探水鉆孔進行分析并由地測科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必須報地測科長、調度室、地測副總、總工程師批準,隊組執(zhí)行。
(5)嚴格落實探放水過程管理和探后資料匯總,并建立探放水專項臺帳。臺帳必須記錄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鉆孔數量、傾角、方位、孔深、巖性、孔內涌水、漏風、探水時間、班次、科班跟班人員鑒定表等。
2.我礦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規(guī)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學習,不準開工;
要求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面必須貫徹學習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對全隊職工未組織措施貫徹學習,不得進行開工。
(2)排水系統不完善,不準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統必須完善,各環(huán)節(jié)排水能力必須大于地質預報最大涌水量和生產實際最大涌水量的兩倍,否則不得組織施工。
(3)防治水探測工作不到位,不準生產;
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設計進行鉆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單,報礦地質副總、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組織或恢復生產;凡未進行防治水探測隊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組織生產。
3.其他要求
(1)嚴格執(zhí)行落實《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防治水有關規(guī)定。
第4篇 鐵水運輸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預防公司外購鐵水運輸、入庫、卸車過程中的鐵水噴濺、火災或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 職責分工
公司鐵水運輸的協調工作,由安全生產部具體負責,并對鐵水運輸過程進行跟蹤,有權力和義務制止違章行為。
安全生產部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各類安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建立不可承受風險臺賬,將鐵水運輸列為三級不可承受風險,并執(zhí)行四級監(jiān)控。
車間負責制定鐵水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起重設備和鐵水包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檢查崗位人員執(zhí)行情況。
崗位人員,按照規(guī)定認真檢查起重設備、吊具和鐵水包,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鐵水運輸作業(yè)規(guī)定
l、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2、汽運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運輸鐵水的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3、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和鐵水包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否則不得使用。車輛儲物箱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鑄管部明確專人對鐵水包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做到每包鐵水均測量包壁溫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測量。
5、鐵水裝入量應嚴格控制,液面距離包沿不得低于30cm,鐵水過滿,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得啟動車輛。
6、駕駛員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起步前系好安全帶,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
7、要在車輛停止狀態(tài)下預熱發(fā)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fā)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qū)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在鑄造廠區(qū)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車輛運行,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打電話。
10、鐵水運輸中遇路邊有行人時,與行人之間距離不得低于1.5米,必要時停車避讓行人。
11、行車時,必須選擇平坦、寬闊的路面,嚴禁從積水、坑洼或者不明路況的道路上行駛。
12、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yè)進入生產現場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并服從生產調度的指揮,按規(guī)定行車和泊車。
13、鐵水的裝卸作業(yè)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斜置或歪拉斜吊。無關人員嚴禁接近鐵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當班調度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鐵水,隨時保持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安全生產部匯報。
15、鑄管部應明確專人操作起重設備吊運鐵水,設專人指揮,明確信號。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檢查行車,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作業(yè),確保行車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規(guī)定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轉運車輛管理制度。
四、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鐵水運輸過程中因故發(fā)生事故時,當事人必須立即上報公司調度室。各級相關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現場事態(tài)發(fā)展情況,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必要時迅速聯系保衛(wèi)部,請求援助。
(4)鐵水在轉運過程中,鐵水包出現有破損、滲漏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駕駛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總調報告,報請總調派遣叉車卸下鐵水包。情況危急時向當地119報告,請求援助,以防事故擴大。
(5)當鐵水表面結殼,可用中頻爐內高溫鐵水沖開,嚴禁隨意翻轉鐵水包或人工搗戳,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6)當發(fā)生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送往阜康中心醫(yī)院進行救護。
五、現場指揮要求
1、從事鐵水吊運的起重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并經過專門培訓方可。
2、指揮人員必須是經部長指定的段長、班長或調度,其他人員不得指揮吊運鐵水(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多人指揮。
3、統一使用對講機指揮,操作者和指揮者分別佩戴1部對講機,頻道一致。指揮時,必須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車代號,再發(fā)出操作指令,否則操作者不得啟動行車任何機構。
4、操作者未聽清指揮口令,嚴禁啟動行車。
5、啟動行車必須鳴鈴警示,并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六、考核與獎懲
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本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查證,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罰。
2、由于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鐵水運輸中發(fā)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對相關責任人的考核,由鑄造公司安委會視情況研究決定。
3、崗位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檢查鐵水包或未及時記錄、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考核責任人50-100元/次。
4、各類臺賬和記錄,未按規(guī)定保存或使用完后不及時上交更換,分別考核責任班組長及以上人員200元/次。
5、發(fā)生事故后,對因組織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tài)擴大者,將視情況考核責任人。
6、對安全檢查仔細認真,及時發(fā)現隱患并上報者,視情況給予50-300元的獎勵/次。
七、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5篇 防治水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發(fā)生,保障礦井和職工人身安全,同時為了促進礦井防治水各項工作的及時開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運行制度:
1、礦井必須建立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水害防治中心,明確責任,制定崗位責任制。礦長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 總工程師是防治水工作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防治水計劃及措施。
2、由礦長組織制定防治水應急預案,并組織每年進行至少一次的演練。由總工程師組織制定年度防治水計劃和實施方案,并報上級公司批復。
3、防治水中心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數量要符合標準化具體要求。
4、必須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臺帳、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要有年報、月報、臨時報,對水患要及時預報并及時處理,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5、必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防治水中心每旬必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總工程師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治水安全會議,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項目、資金、措施、時間、人員、責任六項落實,并在安全會上對水患整改落實情況通報獎罰。
6、必須加強對古空、老空、采空區(qū)及周邊煤礦積水等水患情況的調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調查,要把調查情況及時登記上賬,準確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加強與鄰礦之間的關系協調,按安全互保協議要求搞好圖紙交換,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調查完畢后,要進行綜合分析,如有水患要及時發(fā)出預報。
7、必須嚴格執(zhí)行防治水審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巖層水或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按照礦井設計和礦井地質報告的規(guī)定留設防隔水煤(巖)柱,嚴禁擅自提高開采上限。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采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編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權限報批后組織實施。
8、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嚴禁有危及相鄰礦井安全的泄水、貫通巷道等行為。
9、礦井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系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各采區(qū)、采、掘工作面要配備完善的排水系統,排水管路、水泵要緊跟工作面。
10、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系統進行聯合試運轉。在受雨季降水影響或威脅情況下,必須制定專門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業(yè)廣場場地高程必須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并避開可能發(fā)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11、礦要保證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偣こ處煴仨毭磕杲M織有關人員編制防治水工程計劃,經礦長批準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6篇 某煤礦探放水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防治水的有關文件,做好我礦防治水工作,特制訂我礦探放水運行管理制度。
1.堅持“預防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每旬對井田范圍內各采掘工作面進行地質及水文地質分析,對采掘面附近及周邊的積水區(qū)、小煤窯(古窖)、斷層、陷落柱。必須有分析資料并存檔管理。對不清楚或有懷疑地段及時編制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下達停掘通知單,及時進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鉆孔必須有單孔設計,設計必須符合《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
(3)在探放水過程中,鉆探隊隊長必須跟班到位,在現場認真落實鉆探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班后認真填寫跟班記錄。
(4)每次探放水結束24小時內,對所有探水鉆孔進行分析并由地測科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必須報地測科長、調度室、地測副總、總工程師批準,隊組執(zhí)行。
(5)嚴格落實探放水過程管理和探后資料匯總,并建立探放水專項臺帳。臺帳必須記錄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鉆孔數量、傾角、方位、孔深、巖性、孔內涌水、漏風、探水時間、班次、科班跟班人員鑒定表等。
2.我礦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規(guī)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學習,不準開工;
要求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面必須貫徹學習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對全隊職工未組織措施貫徹學習,不得進行開工。
(2)排水系統不完善,不準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統必須完善,各環(huán)節(jié)排水能力必須大于地質預報最大涌水量和生產實際最大涌水量的兩倍,否則不得組織施工。
(3)防治水探測工作不到位,不準生產;
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須嚴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設計進行鉆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單,報礦地質副總、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組織或恢復生產;凡未進行防治水探測隊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組織生產。
3.其他要求
(1)嚴格執(zhí)行落實《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防治水有關規(guī)定。
第7篇 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項目設立了二級安全組織管理機構
一、建設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具體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___。
副組長:___。
成員:___、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安委會主要職責:全面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領導與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安全生產要求;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及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落實隱患源的排查整改及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建設等。
二、項目辦安全領導小組。具體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___。
副組長:___。
成員:___、___、___。
項目辦安委會主要職責: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及安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定科學合理的建設工期;督促監(jiān)理、施工單位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監(jiān)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與考核;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總體預案并組織演練;及時計量、支付安全生產費用;配合政府監(jiān)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三、組長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
(2)主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以及安全工作計劃;
(3)主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實施安全檢查以及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時批撥安全生產費用;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6)配合政府監(jiān)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四、副組長崗位職責
(1)參與制定并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2)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3)組織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復查整改結果;
(4)參與重大安全技術方案論證工作;
(5)主持召開月度危險源辨識與防控會議;
(6)配合政府監(jiān)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五、項目辦總工程師崗位主要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負總責;
(2)參與制訂并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3)參與重大安全技術方案論證工作;
(4)參與安全檢查,提出解決安全技術問題的建議。
六、項目辦安全部部長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2)負責實施安全檢查與考評,進行隱患排查和復查整改結果;
(3)負責督促“三階段安全風險分析與預防制度”的執(zhí)行;
(4)審核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支付;
(5)負責檢查監(jiān)理、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督促、檢查安全內業(yè)資料歸檔工作。
七、項目辦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負責檢查施工、監(jiān)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2)負責安全生產日常巡查工作,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必要時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3)負責做好“三查報備”工作,報送安全月報,規(guī)范安全內業(yè)資料歸檔;
(4)負責落實對監(jiān)理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及考評的具體工作;
(5)負責檢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6)負責檢查“單元預警法”的實施,以及“一校、一志、一會”落實情況。
第8篇 公司鐵水運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鐵水運輸管理主要是對魚雷罐的使用維護、出鐵以及鐵水倒運的聯系協作管理。
第二條 通過鐵水運輸管理制度的落實,保證鐵水倒運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公司生產部、設備部、技術質量部、煉鐵作業(yè)部、煉鋼作業(yè)部以及供應公司派駐站、總公司運輸部、下車維護承包單位。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生產部職責
(一)、負責制定、修改和補充公司鐵水運輸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二)、參與魚雷罐磚的評判工作。
(三)、負責組織鐵水運輸系統的各項生產準備工作。
(四)、負責魚雷罐在途鐵數量的掌控,在周轉緊張情況下,提前預測,安排鑄鐵工作。
(五)、負責組織處理臨時性突發(fā)事故,組織鐵水運輸的事故分析,并拿出處理意見。
第五條 設備部職責
(一)、負責魚雷罐及鐵水運輸線路日常維護和檢修的專業(yè)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600噸軌道衡的校驗工作,保證數據傳遞及時、準確。
(三)、負責牽頭組織因魚雷罐設備故障造成的事故進行分析。
第六條 技術質量部職責
(一)、技術質量部做為耐材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魚雷罐磚使用狀況,負責修訂完善魚雷罐磚的砌筑標準,制定魚雷罐磚使用效果的評判程序及標準,牽頭組織評判工作,并根據使用狀況,及時對魚雷罐磚材質提出改進措施。
(二)、負責對進廠魚雷罐磚質量進行抽查檢測,組織對魚雷的冷檢、熱檢及拆砌的評判工作,評判使用結果必須透明、公正。
(三)、負責牽頭組織因魚雷罐耐材質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鐵事故分析。
第七條 煉鐵作業(yè)部職責
(一)、負責完成魚雷罐滿罐率和周轉次數等指標。
(二)、負責魚雷罐日常使用調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爐的魚雷罐使用數量。
(三)、負責魚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魚雷罐的冷檢、熱檢及拆砌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使用臺帳,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用磚計劃和備件計劃。
(四)、負責協調檢查魚雷罐拆、砌、烤、冷、熱檢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加強對工序大包單位的檢查和管理。
(五)、根據磅道魚雷罐回皮數據,隨時檢查剩鐵及粘罐情況,并詳細記錄。發(fā)生魚雷罐粘鐵大于30噸以上時,要采取沖化措施。
(六)、鐵水流動性差或渣子較多時,不準往魚雷罐放鐵,防止粘罐;每放滿一臺魚雷罐,要加入適量的保溫劑。
(七)、在鐵水正常時,魚雷罐壓鐵時間超過20小時,或者鐵水不正常 (如鐵水粘、爐溫低等) 時,要優(yōu)先組織煉鋼倒出。
(八)、在鐵區(qū)內,魚雷罐發(fā)生故障,立即找維護單位處理,并督促、檢查處理情況,及時對罐口結蓋、掛渣情況組織處理。
(九)、保證高爐區(qū)域無道掩,爐下無積水,照明完好。在鑄鐵、拆罐、砌筑區(qū)域安裝并使用防傾翻立柱。
(十)、嚴禁向魚雷罐內扔溝料、氧氣管等雜物。
第八條 煉鋼作業(yè)部職責
(一)、負責與煉鐵作業(yè)部、總公司運輸部聯系鐵水分配工作。
(二)、負責組織清理本廠范圍內鐵道兩側的道掩和保證照明完好。
(三)、負責倒罐站內防傾翻立柱的安裝和使用,每周檢查2次以上傾翻插頭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損壞電機。
(四)、煉鋼系統發(fā)生故障,魚雷罐不能按時倒鐵時,要及時匯報生產部管控中心,在魚雷罐周轉緊張情況下,及時安排鐵水包倒鐵工作。
(五)、 在倒罐站兩條線多罐情況下,優(yōu)先倒空一條線,不許兩條線倒空后再報點。魚雷罐內剩余渣鐵量不許超過10噸,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擺平。
(六)、嚴禁向魚雷罐內扔放廢鐵等雜物。
第九條 供應公司派駐站職責
(一)、根據購磚標準、程序、評判結果及用磚計劃,負責公司魚雷罐罐磚的招標、簽訂合同、購磚、處理質量異議和付款工作。
(二)、負責魚雷罐磚及散料運至公司,確保煉鐵作業(yè)部砌筑車間魚雷罐磚、料庫存2套以上。
(三)、負責對大包單位因魚雷罐磚質量、施工、維護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損失,落實責任追究。
第十條 總公司運輸部職責
(一)、 負責將空、重魚雷罐過磅,嚴禁出現漏過磅現象。
(二)、負責組織處理魚雷罐下車的臨時故障搶修工作,定期組織魚雷罐下車分軸、耳軸探傷工作。
(三)、負責按照煉鐵作業(yè)部和煉鋼作業(yè)部要求拉對魚雷罐。
(四)、負責制定落實魚雷罐下車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確保按時限完成檢修任務。
(五)、負責魚雷罐脫線、漏鐵等緊急事故的處理工作。
第十一條 下車維護承包單位職責
(一)、負責魚雷罐下車及傳動設備日常清掃加油工作,并定期進行大、中、小修。
(二)、負責魚雷罐事故搶修的配合工作。
(三)、負責制定魚雷罐備品備件計劃及備品備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鐵水運輸聯系管理
第十二條 出鐵聯系
(一)、高爐出鐵前,總公司運輸部按照煉鐵作業(yè)部的要求將魚雷罐拉對到位,高爐必須檢查魚雷罐對位情況,雙方以鈴聲聯系確認。
(二)、高爐出鐵過程中,每滿一臺魚雷罐,高爐值班室向總公司運輸部煉鐵站報點,告知后續(xù)出鐵線路及要求。煉鐵站接到報點后及時通知煉鋼作業(yè)部調度,并按要求將重罐拉到相應的煉鋼倒罐站。
(三)、高爐出鐵完畢,值班室在2分鐘內向總公司運輸部煉鐵站和煉鐵作業(yè)部爐前站報點。鐵溝崗位要及時將擺動溝擺平,便于運輸及時拉對魚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煉鋼作業(yè)部要立即通知總公司運輸部煉鐵站,煉鐵站根據煉鐵作業(yè)部要求,將空罐拉對到高爐爐下。
(五)、高爐正常出鐵原則是拉著出鐵,每滿一罐立刻熱送煉鋼,過渡罐出鐵時間必須確保20分鐘以上,高爐補罐時間和倒罐站內拉空對重時間均不得超過20分鐘。
(六)、正常生產狀態(tài)下,要求總公司運輸部從各高爐拉到煉鋼倒罐站的時間為:1#高爐到一煉倒罐站不超過25分鐘,1#高爐到二煉倒罐站不超過45分鐘;2#高爐到一煉倒罐站不超過35分鐘,2#高爐到二煉倒罐站不超過20分鐘;3#高爐到一煉倒罐站不超過45分鐘,3#高爐到二煉倒罐站不超過20分鐘。
(七)、魚雷罐鐵水液面高度不超過罐口內沿下限300mm,防止鐵水溢出事故。魚雷罐放的過滿時,要及時通知總公司運輸部煉鐵站,采取慢行、監(jiān)護運行等措施。
(八)、高爐大修開爐頭兩次鐵,煉鐵作業(yè)部必須安排專人在零米同運輸調車員直接聯系,確保安全拉對魚雷罐。
(九)、出鐵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發(fā)生跑鐵、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煉鐵作業(yè)部一方面及時向生產部匯報,另一方面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全力組織搶救。運輸調車員要絕對聽從煉鐵作業(yè)部有關人員的現場指揮,因為搶救事故造成魚雷罐脫線的,與運輸部無關。
(十)、魚雷罐發(fā)生脫線事故時,由生產部管控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并負責統一指揮。
(十一)、為了確保高爐安全生產,可周轉空罐一旦低于24臺,煉鐵作業(yè)部調度要及時向生產部管控中心匯報,并安排鑄鐵機做好準備,確保接到鑄鐵指令后能立即組織鑄鐵。
第十三條 魚雷罐日常維護聯系
(一)、魚雷罐熱檢由煉鐵作業(yè)部負責具體安排,爐前站根據砌筑間的通知,安排總公司運輸部將魚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應公司派駐站組織大包單位對魚雷罐進行拆、砌、烤等工作,技術質量部和煉鐵作業(yè)部進行檢查驗收。
(三)、砌筑和修補完成的魚雷罐,在投入烘烤時,大包單位要根據技術質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線進行烘烤,煉鐵作業(y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四)、冷檢的魚雷罐,要求維護單位在七天內完成檢查、修補工作。
(五)、為保證魚雷罐的使用壽命,使用中的魚雷罐接鐵間隔不得超過15小時。如遇特殊情況,接鐵間隔超過15小時的魚雷罐必須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四條 沒有按照要求完成鐵水滿罐率,考核煉鐵作業(yè)部1000元,造成影響加重考核。
第十五條 連續(xù)三個月沒有按要求完成魚雷罐周轉次數,考核煉鐵作業(yè)部1000元,造成影響加重考核。
第十六條 對違反《公司鐵水運輸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的單位,按專業(yè)考核標準直觀考核責任單位200至2000元,造成影響加重考核。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出鐵聯系管理流程圖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生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