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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匯編【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7

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

鍋爐房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生產過程中的熱能供應穩(wěn)定、安全、高效,同時維護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運營成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生產效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管理:規(guī)范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流程。

2.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包括啟動、運行、停機、應急處理等環(huán)節(jié)。

3. 安全管理:確立安全操作制度,定期進行安全培訓,設置應急預案。

4. 燃料管理:規(guī)定燃料的采購、儲存、配比和使用標準,以優(yōu)化燃燒效率。

5. 能源監(jiān)控:實施能源消耗的記錄和分析,以提升能效。

6. 維修保養(yǎng):設定定期檢修計劃,確保設備的可靠運行。

7. 培訓教育: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

8.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運行記錄和異常報告制度。

重要性

1. 安全保障:嚴格的管理制度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2. 生產效率:良好的設備維護和操作流程可以保證熱能供應的穩(wěn)定性,保障生產連續(xù)性。

3. 節(jié)能減排:科學的燃料管理和能源監(jiān)控有助于減少能源浪費,符合環(huán)保要求。

4. 法規(guī)遵守:符合國家關于鍋爐房管理的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5. 人員發(fā)展:通過培訓提高員工技能,增強其責任感和職業(yè)素養(yǎng)。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鍋爐房管理小組,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2. 制定并公布詳細的鍋爐房操作手冊,確保所有操作人員熟知并執(zhí)行。

3. 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4. 引入先進的能源管理系統(tǒng),實時監(jiān)測設備運行狀態(tài)和能耗。

5. 建立設備維修檔案,跟蹤設備維護歷史,預測潛在問題。

6. 對操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確保其技能水平符合要求。

7. 實施燃料質量控制,確保其符合設備運行需求。

8. 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持續(xù)優(yōu)化管理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環(huán)保的鍋爐房運行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堅實的后盾。

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范文

【第1篇】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

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司爐人員須持有司爐操作證,并嚴格依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

二、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鍋爐間。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嚴守工作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崗。

五、做好鍋爐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嚴禁鍋爐及附近設備帶故障操作,做好維護檢查登記工作。鍋爐設備巡回檢查時應注意:

1、壓力、溫度、水位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2、燃料輸送系統(tǒng)是否正常,燃料供應情況是否正常。

3、送風機、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檔板位置是否適宜。

4、給水系統(tǒng)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jié)伐、逆水伐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

6、各類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體受壓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8、檢查各轉動機械的潤滑油系統(tǒng)是否需補充潤滑油。

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如遇事故發(fā)生,應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報告,待事故處理完畢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間不準喝酒,一旦發(fā)現(xiàn)將予以重罰,并對其造成的意處事故和損失負直接責任。

八、若在工作期間身體出現(xiàn)不適,應及時報告領導。

九、做好鍋爐房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2篇】鍋爐房管理規(guī)章制度

鍋爐房管理制度與操作規(guī)程

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鍋爐系統(tǒng)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二、鍋爐值班操作人員在崗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巡回檢查、水質管理、設備保養(yǎng)、安全檢測、清潔衛(wèi)生、交接班等制度,確保供熱系統(tǒng)的技術安全和運行狀態(tài)良好。

三、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fā)揮正常的技術功能。

四、每班對水位表進行一次沖洗,每周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并詳細做好技術狀態(tài)記錄,備查。

五、經常巡查各水、電、汽管線路,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白水表”、“滿水”等現(xiàn)象發(fā)生。

六、堅持每日水質化驗制度,定期進行排污,保證給水和爐水的質量。經常保持充足的軟化水儲備。

七、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準,并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yè)。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員,不準隨意入內。

二、非值班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后,要先進行登記,并由值班人員告知其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三、嚴禁在鍋爐房內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許在鍋爐房內洗曬衣物。

四、上級部門人員檢查工作,必須由公司管理人員陪同。

五、外來人員參觀,要事先與業(yè)務主管部門取得聯(lián)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員帶領方可進入。

六、非值班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后,值班人員要對其進行安全監(jiān)護。

鍋爐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接班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

二、鍋爐司機交接班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在工作崗位面對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須把設備和操作現(xiàn)場清掃干凈,做到環(huán)境干凈、整潔。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告知接班人,當班發(fā)生的問題應盡可能在當班及時解決,不能解決時要及時協(xié)助接班人員或維修工進行解決,并向值班領導匯報。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對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做好相關記錄,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要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對接班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后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時,在“交接班”本上簽字,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巡回檢查制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按時進行巡檢,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要及時匯報。

二、巡回檢查的路線一般由爐前到爐后、爐下到爐上、由儀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檢查過程中,要對引風機、鼓風機及爐排等認真巡檢。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有:鍋爐受壓部件可見部位有無鼓包、變形、滲漏;燃燒室內有無異常響聲;鼓引風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是否靈敏可靠;管道、閥門是否嚴密;閥門開關是否靈活;水泵運轉是否正常;除塵器是否磨損等等。

四、檢查人員要填寫巡回檢查記錄。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修理。

二、結合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三、維修保養(yǎng)的主要內容:

3.1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清及時更換。

3.2 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3.3 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4 檢查維修上煤機、除渣機、爐排、風機、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

3.5 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

3.6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四、對安全附件試驗校驗的要求。

4.1 安全閥托運放氣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氣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

4.2 壓力表正常運行進每周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并在刻度盤上劃指示工作壓力線,校驗后鉛封。

4.3 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連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連鎖裝置,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連鎖試驗。

五、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作好記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機電設備包機制度

一、包機人要熟知所包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定期檢查所包設備性能、完好狀況等,每次檢查和維護完畢后,要做好檢查記錄。

二、若所包設備發(fā)生故障,當班人要積極主動搶修或匯報,做好檢修記錄。

三、包機設備必須實行掛牌管理,設備包機牌必須注明包機設備名稱、包機人姓名等內容。

四、設備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單位對所接收設備實行包機管理。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壓力容器的檢驗

1、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6年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每3年檢驗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定期檢驗周期根據檢驗機構決定。

2、對壓力容器所配備的安全裝置(安全閥、壓力表等),應定期進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證其靈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檢定,檢驗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對檢驗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理或消除,對難以消除的缺陷應采取降級、降壓,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進行處理,并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備案。

二、安全裝置的調整和檢修

1、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對安全裝置和主要的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調整工作。需焊、挖補修理時,應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證人員參加。

2、安全閥更新購置應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應有檢驗部門和質檢員的印章,并有注明檢驗日期,無出廠合格證嚴禁購置使用。

3、安全閥使用中應定期校驗,每年至少一次,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加鉛封,并填寫記錄。檢驗調整工作應由專職檢驗人員進行。未經許可,本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任意啟封調整檢驗。

4、未經檢驗合格和無鉛封的壓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卸壓后指針不回零位、鉛封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更換。

5、壓力表的裝設、校驗與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guī)定,壓力表應定期檢驗,每半年至少一次,經檢驗合格的壓力表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

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一、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二、鍋爐水處理須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專職水處理人員,保證鍋爐無垢或薄垢運行,且無嚴重腐蝕。

三、離子交換器的出水水質應每小時化驗一次。離子交換劑接近失效前,應增加化驗次數(shù)。四、鍋爐給水水質每四小時化驗一次,交接班時,面對面化驗,以監(jiān)督軟水箱是否有硬水或鹽水的滲入。

四、鍋水水質(堿度、ph值、氯根等)應兩小時化驗一次。其中,氯根與

溶解固形物的比值應定期復驗和修正。相對堿度應定期測定計算。分析化

驗時間、項目、數(shù)據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應如實做好記錄。

五、鍋爐排污是控制鍋水水質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須在水質分析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六、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的鍋爐,每班必須對給水硬度、鍋爐水堿度、ph值三項指標至少化驗一次。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的鍋爐,對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氯;鍋爐水應每2-4小時測定一定堿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七、水處理人員要熟悉并掌握設備儀器藥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八、分析化驗用的藥劑應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藥劑,要嚴格按規(guī)定保管使用。

九、鍋爐停用檢修時,首先要有水處理人員檢查污垢腐蝕情況對污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蝕的面積和深度以及部分做好詳細記錄。

十、化驗室和水處理間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有防水措施。

十一、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鍋爐司機操作規(guī)程

一、鍋爐工上班前戴好防護用品,認真進行交接班,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鍋爐工應熟悉鍋爐的結構、性能、壓力和水位、燃料、燃燒等基本情況。

三、鍋爐工應每小時對鍋爐儀表及各部件運行情況巡檢一次,要勤檢查、細觀察,遵守一切規(guī)章制度,嚴禁擅自脫崗。

四、鍋爐運行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先啟動引風機,再開啟鼓風機,然后啟動出渣機,根據需要開啟爐排調速機,最后根據水溫、壓力等情況開啟淋浴、暖氣循環(huán)泵,并及時補水。

五、鍋爐運行時,必須勤觀察,保持水位、氣壓正常穩(wěn)定,不能忽高忽低。

六、水位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每班沖洗水位表一次。鍋爐上的管道閥門必須緩慢開關,嚴禁猛開、猛關。

七、鍋爐運行時,鍋爐壓力表指針不得超過工作壓力,保持在安全壓力下工作,壓力表要保持靈敏正確。

八、每班不少于一次的排污,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排污時注意先慢開啟,不準用其它物件開啟排污閥,關閉后不得滲漏。

九、經常檢查鼓風機、引風機、水泵、出渣機等部位運轉情況;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修理,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十、鍋爐工應不定時巡查燃燒狀況,防止發(fā)生正壓燃燒損壞設備。

十一、閑雜人員、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和逗留鍋爐房。

十二、鍋爐房作為重點防火地點,鍋爐工要每天檢查現(xiàn)場防火情況及消防器材完好情況。

【第3篇】某燃氣供熱鍋爐房管理制度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㈠配合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有關鍋爐安全法規(guī)的實施;

㈡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㈢對鍋爐工人組織技術培訓,進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㈣及時做好鍋爐登記建檔、變更和報廢等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㈤隨時妥善解決鍋爐運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事故,并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㈥配合有關單位進行鍋爐安全檢查和定期檢查工作。

一、崗位職責

(一)經理崗位責任制

1、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鍋爐安全管理規(guī)則》和《北京市住宅鍋爐供暖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規(guī),對鍋爐的安全節(jié)能、環(huán)保、衛(wèi)生負全責。

2、入冬前按有關規(guī)定配備運行人員并組織培訓。

3、負責管、修、燒相關人員之間的配合協(xié)調工作,保證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暖。

4、提高供暖質量,做到科學管理。

5、搞好經濟核算,制定和執(zhí)行獎懲辦法,做到經濟運行。

6、組織好采暖供熱系統(tǒng)的維修、大修、更新、改造和停爐保養(yǎng)工作。

7、負責組織聯(lián)檢、評獎、報表和總結工作。

8、負責職工的隊伍建設,做好職業(yè)道德和專業(yè)技術培訓。

(二)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鍋爐安全法規(guī)、有關技術標準和行業(yè)有關管理規(guī)定。

2、建立健全鍋爐安全技術檔案,并制定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負責組織采暖供熱系統(tǒng)普查,做好技術定案和設計工作。

4、制定年度采暖供熱系統(tǒng)大修、更新和保養(yǎng)計劃,負責安排施工、調試和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事故分析,解決供暖期間的技術問題,組織好維修和搶修工作,保證正常供暖和安全運行。

6、應用節(jié)能、環(huán)保新技術和新產品,節(jié)能降耗、保護環(huán)境。

7、供暖期結束,提出本年度供暖工作的技術總結報告。

8、負責與技監(jiān)、市區(qū)供暖辦和環(huán)保等主管部門的聯(lián)系工作。

9、負責職工的技術培訓、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

10、組織對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等的月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爐,并及時向廠長報告。

(三)司爐班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鍋爐房安全管理規(guī)則》等有關法規(guī)和《燃氣供熱鍋爐運行技術規(guī)程》,以及本廠的各項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本班人員的思想、技術、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工作。

3、組織本班人員做好開火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和停爐后的各項收尾工作。

4、對本班供暖質量負直接責任,組織并帶領全班人員實現(xiàn)保證供暖、保護環(huán)境、節(jié)能降耗、水質合格和安全運行。

5、熟練掌握和操作設備,對部分緊急情況能進行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不得隱瞞事故的性質和情節(jié)。

6、認真填寫本班的運行情況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7、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配合管理人員搞好各項工作,不違章指揮。

8、檢查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有權制止和糾正危及鍋爐安全、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并提出處罰建議。

9、模范遵守勞動紀律和崗位紀律,有責任勸說和制止違紀行為。

10、認真對各崗巡檢,發(fā)現(xiàn)問題要立即責令當班崗位人員排除和處理,排除和處理完畢后方能離開,做好各項記錄。

(四)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嚴格執(zhí)行鍋爐操作規(guī)程,遵守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操作,持證上崗,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對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擔責任。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向有關方面報告。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崗位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覺,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與司爐無關的工作。不準無關人員進入鍋爐間及控制室,離崗時要征得班長的同意,不允許讓無證人員頂崗。

3、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做到記錄準確、如實,不得假報,保持運行記錄完好、整潔。

4、認真做好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文明生產。

5、定期排污,沖洗壓力表,做好安全閥、超溫超壓報警連鎖的人工試驗,保持靈敏可靠。

6、嚴格執(zhí)行巡檢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無力處理的事故應立即報告班長,杜絕事故發(fā)生。

7、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監(jiān)督。加強對各崗的聯(lián)系,服從班長的指揮,并做到禮貌上崗。

8、努力學習有關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鍋爐操作技術水平。

(五)設備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鍋爐壓力容器的檢修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負責采暖供熱系統(tǒng)及其所有靜止、運轉的機械設備,冷熱水、風煙系統(tǒng)以及各類采暖設施等的維修任務。保證供暖期內安全運行。

2、掌握并熟悉所有設備和管道系統(tǒng)的結構、性能和運行特征,提高維修技術水平,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3、接受檢修計劃安排,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檢修任務。

4、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各種材料、備品備件。

5、嚴格執(zhí)行巡檢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記錄。

6、經常向崗位操作人員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排除故障和制定檢修計劃,保證安全運行,備用設備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

7、發(fā)生事故影響供暖時,一方面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一方面千方百計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供暖。

8、服從指揮,服從工作需要,無條件地接受緊急檢修任務。及時排除用熱單位、住戶用熱發(fā)生的故障,做好服務,提高社會效益。

9、注意安全,檢修時必須有明顯的檢修示意標志,并通知值班長和在崗操作人員。傳動機械檢修必須停電示牌。工藝管道嚴禁帶壓檢修。

10、檢修完工,要填寫檢修記錄,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驗收。

11、檢修完畢時,檢查各種閥門的開關情況,安全保護裝置復位。

1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崗位紀律。做到文明檢修,達到:人走工地凈,活完物料清。

13、有責任幫助指導司爐工學習和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操作技術,提高司爐工技術水平。

(六)儀表工崗位責任制

1、熟悉鍋爐房的各種電氣儀表、熱工儀表設備的工作原理、性能、參數(shù)和使用情況。

2、定期對儀表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并向司爐人員了解儀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對設備供應單位“授權”檢修的儀表,應及時與供應單位聯(lián)系。

3、及時維修發(fā)生故障的儀表設備,無法修復時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4、加強對室內儀表設備的管理,對不合格的器件及時更換,確保儀表反映靈敏、準確。

5、配合司爐工做好超溫、超壓報警及連鎖裝置的試驗工作。

6、負責編寫年度檢修計劃,提出備品備件清單。

7、負責日常維護和年度檢驗,對質量負責。

8、負責供暖開始前電氣儀表設備的烘干、測絕緣、試機工作。

9、負責停暖期間電氣儀表設備的斷電保護工作。

10、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七)電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熟悉鍋爐安全運行特點,電氣設備的結構、性能及電氣線路系統(tǒng)。熟練掌握電氣檢修、維護的規(guī)程及程序,保證安全用電,杜絕人身和電氣事故發(fā)生。

2、負責安全、計劃和節(jié)約用電,維護、保養(yǎng)、檢修用電設備和供電線路。緊急排除突發(fā)性用電故障,記錄故障隱患及排除經過備查。對設備供應單位“授權”檢修的電氣,應及時與供應單位聯(lián)系。

3、接受專業(yè)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獨自操作。

4、編制電氣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試驗、更換計劃,并負責實施。

5、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并向司爐人員了解使用情況,做好記錄。

6、服從指揮,接受指令。

7、上崗時個人安全防護齊全。嚴禁單人操作和帶電作業(yè),作業(yè)時要有明顯標志,并有人監(jiān)護。

8、變配電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認真交接班。

9、酗酒人員不準上崗,不準接班,在班人員嚴禁飲酒。

10、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撲救電氣火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未經批準,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

(八)水處理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遵守本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鍋爐水處理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則》和《工業(yè)鍋爐水質》標準,保證供給合格水質。

2、熟練掌握本崗位水處理流程、設備結構、性能和自動控制程序。

3、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報告,并與司爐工聯(lián)系,及時采取措施調整。對責任內的設備、管線儀表加強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安全運行。

4、按規(guī)定對水質監(jiān)測、及時調節(jié)和再生樹脂,保證足夠的合格水量。

5、管好除氧設備,符合工藝控制點要求,保證除氧達標。

6、認真填報水質處理日志,字跡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報,偽造數(shù)據,不得減少化驗次數(shù)。

7、各類配制好的并經過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應標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稱,嚴禁使用未經標定的、過期失效的分析標準溶液。

8、保持分析儀器清潔,按時檢驗、校正,使其處于完好、準確和待用狀態(tài)。不使用未經校正過的儀器。

9、負責制定水質分析藥品及化工原料的購買計劃,并保管和使用。負責停爐后濕式保養(yǎng)的加藥工作。

10、負責本崗位的操作臺、儀器和儀表柜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文明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1、供熱鍋爐房所有跟班運行的管理人員和各班組的工作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2、接班必須在鍋爐正常運行或正常停爐規(guī)定時間的前10分鐘進行。鍋爐出現(xiàn)事故正在處理當中,不能進行交接班,經交班人員同意,接班人員可以協(xié)助參與對事故進行分析處理,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進行交接班。

3、司爐工交接班時應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1)燃氣壓力正常,水系統(tǒng)壓力、溫度等符合要求。

(2)鍋爐及附屬設備運轉正常。

(3)當班記錄填寫齊全、清楚。

(4)鍋爐房衛(wèi)生整潔。

(5)安全附件、各類儀表指示正確,動作靈活。

五不交:(1)不交給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爐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給其他無證司爐人員。

(3)當班內發(fā)生問題,尚未向負責人匯報或未予妥善處理時不交。

(4)設備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未查明責任前不交。

(5)燃燒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到崗。

5、接班人員未到崗時,交班人員不得私自離去。

6、接班人員必須和交班人員共同巡視,詳細了解上一班的運行情況,仔細查看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7、交接班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簽字。

三、巡回檢查制度

1、鍋爐運行巡檢人員必須按各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對鍋爐及輔機定時進行巡回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2、巡回檢查路線及內容,應根據鍋爐房具體情況制定,并張貼在鍋爐房操作室墻上。各級人員應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狀況、運行要求和責職權。

3、遇下列情況應增加巡回檢查次數(shù):

(1) 設備帶病運轉;

(2) 新裝或新投入的設備;

(3) 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xiàn)象。

4、巡檢人員要將發(fā)檢情況逐項及時填入運行記錄;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同時做好記錄。

5、巡檢時發(fā)現(xiàn)影響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應按有關規(guī)程妥善處理。

6、巡檢時間為1小時1次。

7、巡回檢查完畢,巡檢人員向值班長通報情況,并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四、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檢修、維護保養(yǎng),包括日常運行保養(yǎng)和年度檢修、維護保養(yǎng)兩方面工作。應制定明確內容和程序。

2、日常運行保養(yǎng)

(1)三大安全附件保養(yǎng)(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表);應定時試驗、記錄、送檢;

(2)機械設備保養(yǎng):應定時檢查、實施、記錄如潤滑、排污、水泵冷卻水暢通和排氣、風煙泄漏、電氣維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檢修、維護保養(yǎng):計劃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確檢修、維護保養(yǎng)的爐號、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人。并報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組織實施。

4、供暖鍋爐停用期間應根據具體情況采用有效的保養(yǎng)方法。

5、鍋爐及附屬設備的檢修內容和檢查驗收結果、有關責任人員名單,應及時記載在鍋爐技術檔案和供暖設備檔案內,以便查考。

6、供暖期間運行人員對鍋爐及附屬調設備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調試、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穩(wěn)定運行。

7、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每班前要擦拭干凈,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

五、運行記錄制度

1、運行記錄自點火試運行之日起開始至停火之日止。每班的司爐工、水處理工等必須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2、當班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按時填寫各種記錄表,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不得弄虛作假。各崗位進行交接班時,應在記錄表上簽字。記錄者應對所填寫內容的正確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記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記錄人負責。

3、運行記錄由供暖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保管,并根據其內容的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運行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種溫度記錄;

2)各種壓力記錄;

3)各種能耗記錄;

4)鍋爐及附屬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記錄;

5)交接班情況記錄;

6)水質化驗及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記錄;

7)設備檢修、保養(yǎng)情況記錄;

8)上級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9)事故記錄。

六、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發(fā)生安全事故應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方面報告。發(fā)生事故時,除及時處理外,要保護好現(xiàn)場。

2、停爐超過4小時要迅速逐級報告主管領導,如實介紹事故發(fā)生前后的經過,不得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3、處理事故時,應保持頭腦清醒,判斷準確,處理果斷。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處理事故先后順序原則是“先處理影響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處理事故時,要對其他運行的鍋爐加強監(jiān)護,以確保安全。

5、運行人員遇有事故發(fā)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6、對發(fā)生事故應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7、在運行中不論發(fā)生任何事故,都應在事故消除后,將發(fā)生事故的經過原因檢查情況處理方法詳細如實地填入運行記錄。

七、水質管理制度

1、水質化驗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和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

2、水處理工要持證上崗,按照規(guī)定,定時化驗,操作過程正確,取得的各項數(shù)據準確,并完整地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將記錄保存1年以上。

3、當爐水控制指標超過規(guī)定值時,水處理工要及時記錄并通知司爐工,指導司爐工進行排污。

4、水處理工應做好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如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

5、水處理工應妥善保管好藥品、儀器、工具。有毒藥品應設專人專柜加鎖保管,防止發(fā)生意外。

6、嚴禁假報分析數(shù)據,水處理工對分析數(shù)據負責。

八、鍋爐房安全和保衛(wèi)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未經登記、檢驗、有嚴重缺陷或“三無”產品,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2、鍋爐房應繪制設備平面布置圖和系統(tǒng)管網圖,并張貼上墻。

3、鍋爐房爐前、壓力表、溫度表、水泵房、調壓站、儀表間、配電室、中控室、巡回檢查走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4、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鍋爐房要做好分工,由專人負責本鍋爐房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5、鍋爐房應地面平整,走道通暢,保持所有設備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應合格有效,放在明顯處由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保證其有效。

7、備品備件堆放整齊,不得存放與鍋爐設備無關的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8、鍋爐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打火機等產生明火的行為。運行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報告制度,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9、鍋爐房門前應注明“鍋爐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部門人員外,其他人員聯(lián)系工作時,須經當班負責人允許方可入內。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門。

10、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參觀人員須由有關人員陪同,進行登記,不準亂動閥門和運行操作設備,不經允許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11、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要聽從鍋爐值班人員的指揮。

燃氣鍋爐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重地嚴禁吸煙,不準開著火睡覺,不準在操作間亂掛物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

(2)天然氣管線要由專業(yè)人員安裝。一般不得亂拉亂接。

(3)保證管線的閥門完整好用,各部位不得泄漏。

(4)天然氣鍋爐及管線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漏氣或聞到氣體味時,嚴禁動用明火或開關電器開關,應立即與供氣部門聯(lián)系。

(5)天然氣管線閥門的維修必須在停氣時進行,新安裝的管線、閥門等應經常試壓、試漏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6)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后,不得驚慌失措,要立即關閉閥門,用毛毯被褥等浸水進行撲救,也可使用干粉進行撲救并及時報告消防部門。

(7)五先五后:先通知,后停氣;先斷氣,后檢查;先檢查,后使用;先點火,后開氣;先滅火,后離人。

7、鍋爐及輔助設備停止運行后的保養(yǎng)

7.1 鍋爐在停爐后,為防止受熱面表面遭受腐蝕,應做好停爐保養(yǎng)工作。常用的停爐保養(yǎng)方法有壓力保養(yǎng)、干法保養(yǎng)、濕法保養(yǎng)。當采用其他新技術新方法進行保養(yǎng)時,應征得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同意,并經主管部門批準,方可使用。

7.2壓力保養(yǎng)

壓力保養(yǎng)一般適用于停爐期限不超過1周的鍋爐。用鍋爐中的余壓(0.05~0.1mpa),保持鍋水溫度稍高于100℃,使水即不含氧氣,又可阻止空氣進入鍋筒。為了保持鍋水溫度,可以定期在爐膛內升微火,也可以定期得用相鄰的鍋爐蒸汽加熱。

7.3濕法保養(yǎng)(即滿水法保養(yǎng))

濕法保養(yǎng)適用于停爐時間10~30天的鍋爐。停爐后待鍋爐水冷卻到70℃以下時將水放盡,清除水垢煙杰,將所有的人孔、手孔、閥門等封閉嚴密,并用盲板與運行中的鍋爐完全隔離。將軟水注入鍋爐至最低安全水位。再將已配制好的堿性溶液注入鍋爐,其劑量為:氫氧化鈉(即燒堿),按每噸鍋水加8~10kg;如果選用碳酸鈉(即純堿),按每噸鍋水加20kg,或用磷酸三鈉,按每噸鍋水加20kg。注意使鍋爐內堿溶液混合均勻。待堿溶液全部加入后,再用軟化水注入鍋爐,直至水從鍋爐最高處冒出后,關閉給水閥。保養(yǎng)期內要定期微火供爐,保持受熱面外部干燥,同時要定期開泵進行鍋水循環(huán),使各處堿液濃度一致。每5天還要取樣化驗,如堿度小于5~12mm.l/l時,應補加溶液。冬季還要采取防凍措施。

7.4干法保養(yǎng)

干法保養(yǎng)使用于長期停爐(一般超過一個月以上)。鍋爐停爐后,把水全部放盡,將水垢、粘附物等雜質清楚干凈。為使鍋爐干燥,可用極微火力將鍋爐烘干。然后,將裝有塊狀生石灰的容器放入鍋內(如鍋筒),把手孔、人孔及汽、水閥門等關閉,爐內(如爐膽、燃燒室、煙道等)也要用容器盛裝生石灰放入。生石灰量按每立方米容積8公斤計算。每月應打開人孔檢查鍋爐內壁情況,如發(fā)生生石灰失效成粉狀,應更換新的塊狀的生石灰,并將所有門孔重新關閉嚴密。

8、 有關輔助設備也應按其要求做好維護、保養(yǎng),防止腐蝕。

8.1 停運的鍋爐及輔助設備,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1)為防止燃氣爆炸事故,燃氣鍋爐不僅在啟動前需對鍋爐爐膛及煙氣通道進行吹掃,而且還需對燃氣供氣管道進行吹掃。對燃氣供氣管道吹掃介質一般采用惰性氣體(如氮氣、二氧化碳等),而對鍋爐爐膛及煙道的吹掃則用一定流量、流速的空氣作為吹掃介質。

(2)對于燃氣鍋爐來說,一次未點著火,則就必須對爐膛煙道再進行吹掃后,方可進行第二次點火。

(3)在燃氣鍋爐燃燒調整過程中,為確保燃燒質量,必須對排煙成分進行檢測,以確定過??諝庀禂?shù)和不完全燃燒情況。一般來說,燃氣鍋爐在運行過程中,一氧化碳含量應低于100ppm,且在高負荷運行時,過??諝庀禂?shù)不應超過1.1~1.2;在低負荷條件下,過剩空氣系數(shù)不應超過1.3.

(4)在鍋爐尾部沒有采取防腐或凝結水收集等措施的情況下,燃氣鍋爐應盡量避免在低負荷或低參數(shù)情況下長期運行。

(5)對于燃用液態(tài)氣的燃氣鍋爐,應特別注意鍋爐房的通風條件。因為液態(tài)氣的重度比空氣大,萬一發(fā)生泄漏極易引起液態(tài)氣在地面上凝結和擴散,造成惡性爆炸事故。

(6)司爐人員應時刻注意氣體閥門的開關情況。氣體管路不可漏氣,若有異常情況,如鍋爐房內有異常氣味,不可開啟燃燒器,應及時檢查通風情況,排除氣味,檢查閥門,正常后才可投入運行。

(7)氣體壓力不可過高和過低,應在設定的范圍內運行,具體參數(shù)由鍋爐生產廠家提供。當鍋爐運行一段時間,發(fā)現(xiàn)氣體壓力低于設定值時,應及時與煤氣公司聯(lián)系,供氣壓力是否有變化。燃燒器運行一段時間,應及時檢查管路中過濾器是否清潔,如氣壓下降很多,有可能是氣體雜質過多,過濾器被堵塞,應拆下清洗,必要時更換濾芯。

(8)在停運一段時間或檢查管路后,在重新投入運行時,應打開放空閥,放氣一段時間,放氣時間應根據管路長短及氣體種類來確定。若鍋爐停用時間較長,則應切斷煤氣供應總閥,關閉放空閥。

(9)應遵守國家有關燃氣的規(guī)定。鍋爐房內不可隨意用火,嚴禁在氣體管路旁進行電焊、氣焊等作業(yè)。

(10)應遵守鍋爐制造廠家及燃燒器廠家提供的操作說明書,且說明書應擺放在便于取閱的地方,以便查閱。有異常情況,不能解決問題時,應視問題性質及時與鍋爐廠或煤氣公司聯(lián)系,維修要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

第六節(jié) 設備定期試驗切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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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確保鍋爐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特制訂本制度。0 d: k+ n) ~* }& ]5 j! w( t; f. /

2、運行中應嚴格按照本制訂所規(guī)定的定期試驗和切換的項目執(zhí)行,并確保安全。5 @, f9 m/ u/ n

3、設備定期試驗和切換項目按下表規(guī)定執(zhí)行。

4、定期試驗和切換情況應詳細記入專項記錄簿內,以便分析設備技術問題和查核制度執(zhí)行情況。

定期工作表

序號 工作內容 執(zhí)行時間 班次 工作要求 負責人 備注+ t! q& e* h x1 g

1 沖洗汽泡水位計 每天一次 8-16 檢查汽水閥及放水閥、玻璃管 副司爐

2 試驗過熱器安全閥 每星期一 8-16 準確靈活好用 司爐

3 試驗過熱器安全閥 每月十日 8-16 動作靈活準確可靠 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科科長、運行值長、班長,檢修班長 如停爐,應改期進行試驗,并列運行爐應錯開時間

4 試驗汽包安全閥 每月二十日 8-16 動作靈活準確可靠 同上 同上

5 原煤倉清倉 每次檢修前停爐前必須將倉內煤清遠 輸煤值班工 值長安排前一天控制上煤量 * i/ b; n& z$ n

6 校對各水位計 每班三次 每班 各水位計指示正確 助手

7 各聯(lián)箱排污 每天一次 8-16 并列運行應錯開時間 助手 如爐內水質惡化應聽從化水要求3 n/ v g( a* c

第七節(jié) 運行分析制度1 w6 x( d( |6 7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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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行分析是鍋爐崗位運行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做好運行分析工作,能促使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運行值班人員掌握設備性能及變化規(guī)律,是保證鍋爐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措施。0 k# a/ f5 y4 s( h# d

2、運行分析制度包括安全運行分析和經濟運行分析。要求值班人員每小時進行一次崗位分析,班組每班進行一次崗位分析(在下班后三十分鐘內進行),運行值每星期進行一次專業(yè)分析,并配合全廠每月進行一次綜合分析。# o- v8 w6 z5 /. j

3、崗位分析主要內容:7 l, n% _0 w! i: g3 u

3.1設備運行狀況,如燃燒、聲音、振動、溫度、液位、泄漏等有無異常,能否調整恢復,原因何在,對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等。

3.2設備運行參數(shù)與同一工況的典型數(shù)值比較有無較大的偏差,是否超出限額。主要儀表指示是否正確,與其它參數(shù)表計指示數(shù)值是否一致,能否恢復正常,原因何在,對安全經濟運行有影響。1 ` `( /# g2 p w- v

3.3有無誤操作和調整錯誤3 i1 i3 l8 j$ e- x9 c v; y

4、專業(yè)分析主要內容:

4.1每天查看運行日志,各種記錄表紙(每周整理匯總一次)。進行安全經濟分析以便能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 j/ i& z5 w4 q. w

4.2應根據巡視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值班人員反映的情況,設備特性、運動方式、季節(jié)變化、歷史狀態(tài)、檢查記錄、運行日志進行綜合分析,找出安全經濟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處理決策。

5、綜合分析的主要內容是進行全面安全分析和經濟分析:! i) h, }2 r# b3 `$ c9 t

5.1重點分析所發(fā)生的事故,障礙和異常情況,并對引起事故障礙的誤操作,工作票,操作票執(zhí)行情況,設備缺陷處理情況,運行參數(shù)超規(guī)定數(shù)值,違反安全規(guī)程等現(xiàn)象及原因進行分析。

5.2鍋爐崗位的經濟分析包括煤耗、排煙熱損失,機械不完全燃料熱損失,化學不完全燃燒損失,灰渣物理熱損失,散熱損失,飛灰可燃物含量,灰渣可燃物含量,噸汽耗煤量及廠用電等有關項目的分析,查出消耗增加的原因,提出節(jié)能降耗的措施。

第八節(jié) 設備現(xiàn)場管理和清潔衛(wèi)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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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人員對本崗位下列設備和用具負有管理責任。

1.1本崗位委托管理的設備、材料和配備的消防用具、安全用具及其它用具等。5 w2 b& }, j3 /; c

1.2本崗位各種裝置、設施和各種用具等。

1.3本崗位的運行日志、各種記錄簿等。

1.4衛(wèi)生用具及運行維護用的材料,備件等,值班人員應保證上述設備和物品不得遺失、損壞、應保持完備整潔。4 z t) 6 d5 c1 b(

2、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控制室、操作平臺、零米地面及各轉動機械的整潔衛(wèi)生,結合巡加檢查對個別滲油處進行擦試,應保持各轉動機械設備本體、臺板、基礎、加油處均無油跡和灰跡。6 z4 ~. w- o# f+ c6 v1 n5 |: j

4、對鍋爐本體的清掃,除大修前,后的清掃,還應進行定期清掃,值班人員根據職責劃分,負責清掃所屬的衛(wèi)生區(qū)。

5、檢修工作完畢后,檢修人員必須把檢修場地設備打掃干凈,要求整潔、無雜物堆積,非特殊情況運行人員可拒絕接管試運。

【第4篇】鍋爐房日常管理規(guī)章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單位主管領導的職責

1、認真執(zhí)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管理的規(guī)定。

2、定期聽取鍋爐房管理人員匯報工作,至少每月對鍋爐房做一次現(xiàn)場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

3、完善鍋爐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與技術培訓。

(二)鍋爐房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四川省有關鍋爐房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并組織具體實施。

2.積極參加鍋爐房安全技術知識學習,不斷提高鍋爐使用管理水平。

3.組織制定鍋爐房各項制度、鍋爐運行規(guī)程等,并報送主管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組織司爐工人、水處理人員等進行技術培訓,鍋爐房規(guī)章制度、本單位的運行規(guī)程的學習,并進行安全教育。

5.傳達并貫徹企業(yè)主管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參與指定鍋爐定期檢驗、檢修計劃,并參加檢修質量的驗收、安全閥定期調整或校驗試驗。督促壓力表的定期校驗工作。

7.至少每周對鍋爐房做一次現(xiàn)場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填寫在鍋爐房安全管理檢查記錄表內。有權制止文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除組織進行處理外,應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并有權直接向主管局和勞動局報告。必須參加事故調查。

(三)司爐工人職責

1.司爐工人應熟悉本職工作,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鍋爐及其輔助設備機構、性能。

2.切實遵守《四川省鍋爐房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單位制定的運行規(guī)程、各種規(guī)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各種規(guī)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并對本崗位分工操作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覺和酒后上崗,服從指揮,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其它記錄。

4.認真做好鍋爐極其輔助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應保持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其它儀表靈敏可靠。

5.鍋爐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處理,并立即報告有關管理人員或單位主管領導。

6.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水處理人員職責

1.努力學習水處理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水處理水平。切實貫徹執(zhí)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s163《火力發(fā)電廠水、汽質量標準》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對鍋爐所用的給水水質負責。

2.按時準確地對原水、軟水和鍋水等進行化驗分析,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指揮,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4.將鍋水水質化驗結果及時通知司爐工人,并指導、督促司爐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鍋水水質合格。在鍋爐停運期間,要做好停爐保養(yǎng)的化學監(jiān)督工作,并做好化驗記錄。

5.做好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搞好文明生產。

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zhí)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二、設備的巡回檢查制度

1.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堅持執(zhí)行設備的巡回檢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檢查一至四次。

2.巡回檢查的主要內容:

1)燃料輸送系統(tǒng);

2)給水、供汽管道系統(tǒng)和各種法門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種轉動機械(泵、風機、燃燒設備等)的潤滑和冷卻系統(tǒng)是否正常,轉動機械運轉有無異?,F(xiàn)象,個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是否正常;

4)送、引風機的調節(jié)門和煙道的擋板位置是否正常;

5)鍋爐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F(xiàn)象,觀察爐墻、爐拱、夠家有無燒壞、裂縫和變形現(xiàn)象;

6)各類儀表、自動裝置、信號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

3、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作好記錄,若有危及設備安全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停爐。對一般問題,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安全運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支書

1.員應在交班前,要對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運行工況進行一次檢查和調整,并達到下列交班條件;

1)況正常、汽壓和水位在正常范圍;

2)附件和儀表靈敏可靠,輔助設備運轉正常;

3)除渣、打掃工作場地,保持整齊清潔;

4)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遺漏;交班人員應在運行記錄上簽名;

5)人員在當時發(fā)現(xiàn)的設備和運行上的問題應填寫在運行記錄上,并口頭向接班人員介紹情況;

6)員和接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簽字后,交班人員才能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并聽取交班人員介紹情況:

3.檢查下列情況:

①鍋爐及其輔助設備運行工況;

②鍋爐受壓部件的可見部位有無滲漏、鼓頭皰、變形等現(xiàn)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儀表、自動報警裝置是否正確、靈敏可靠;

④爐墻、爐拱、爐排有無裂縫、塌陷、卡死等異?,F(xiàn)象,鍋爐本體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脹;

⑤鍋爐房備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鋼管(板)、盤根、潤滑油、燈泡等市斗齊全;

⑥鍋爐房環(huán)境是否整齊清潔。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故障,應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再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接班人應積極協(xié)助交班處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若交班人員發(fā)現(xiàn)接班接班人員飲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房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6.接班員未按時到班,交班人員除報告鍋爐負責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二)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員應做好交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查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同時將所有儀器、器皿清洗干凈,放置整齊,清掃現(xiàn)場衛(wèi)生。

2.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十至二十分鐘到達現(xiàn)場,聽取交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及操作內容;檢查設備有無缺陷及其異?,F(xiàn)象;查閱運行化驗記錄;檢查藥品、儀器、器皿等是否齊備完好;軟水廂貯水量和鹽槽、鹽液是否達到規(guī)定量。辦理交接班手續(xù)、雙方簽字。

3.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應待事故處理完畢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接班人員應積極協(xié)助處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飲酒。交班人員若發(fā)現(xiàn)接班人員飲酒,應向有關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5.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除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5篇】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第一條 鍋爐房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機房,非鍋爐房內的司爐人員、操作工、維修工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內。

第二條 鍋爐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掛牌值班,司爐工及其維修工應熟悉鍋爐的各項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應做到“三懂四會”。(三懂即懂操作規(guī)程、懂鍋爐性能、懂鍋爐原理;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判斷和處理故障。)

第三條 司爐人員不能擅離工作崗位,司爐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管理好和使用好鍋爐房的一切設備、設施、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條 凡外來參觀學習、檢查人員必須經保衛(wèi)、安全部門及礦主管領導的同意,并有機電管理人員帶隊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五條 凡進入鍋爐房內的人員,嚴禁隨便觸摸設備、設施,遮擋工作人員的視線,影響操作人員操作。

第六條 領導干部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上崗檢查,必須在登記薄上簽字及登記檢查情況,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時,必須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 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組織紀律和礦規(guī)礦紀,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對要害場所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 礦機電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每月至少對其設備運行和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查處隱患,提出措施,積極整改。

【第6篇】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3)

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三)

鍋爐用水的處理是鍋爐使用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關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氣品質、鍋爐安全運行和使用壽命。為此必須建立健全水處理管理制度。

1.要配備專職水處理化驗工,認真做好水質分析化驗工作。

2.原水的水質指標,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懸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驗1次,有條件的單位做水質分析。

3.經過凝聚、沉淀、過濾等方法處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驗1次,根據化驗結果,及時調整凝聚劑投放量。清水的ph值應不小于7。

4.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標和項目,如硬度、堿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應化驗1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之前,應適當增加化驗的次數(shù)。

5.對每項化驗的時間、項目、數(shù)據及采取的措施等,均應詳細地填寫在水質化驗報告或運行日志中。

6.鍋爐的排污工作是控制鍋爐水質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所以鍋爐在運行中的排污量及排污方法應在化驗員對鍋爐內水質分析結果的指導下具體實施。

【第7篇】鍋爐房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格式怎樣的

三、交接班制度

(1)當鍋爐運行正常,爐渣除盡,工具齊全,運行及交接記錄填寫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在聽取交班人員的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的介紹后,雙方應全面檢查鍋爐運行情況,如鍋爐,輔機,脫硫除塵裝置,電器儀表,公用工具等。

在接班檢查中,接班人員必須沖洗一次水位計,要特別注意鍋爐是否存在危及安全運行的缺陷,如受壓元件是否有滲漏,變形,鼓包等,并核實交班記錄。

(3)接班人檢查,核實無誤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鍋爐房。

(4)交班時如遇事故,應將事故處理完畢后,再進行交接班,接班人員應協(xié)助處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離開鍋爐房。

不準將鍋爐房交給接班前喝酒或無證人員。

四、 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小時至少對鍋爐房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鍋爐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路線:三大安全 →鍋爐本體→脫硫除塵裝置→引風機→鼓風機→管道閥門→分汽缸→給水泵。

(3)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汽壓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三大安全 ,電器儀表是否靈敏可靠,無泄漏現(xiàn)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泡,泄漏,變形現(xiàn)象。

③、爐墻無傾斜,倒塌,爐門完整開關靈活。

④、鍋爐燃燒工況良好,供汽正常,爐內無異常響聲(主要是漏水漏汽聲)。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閥門無外泄漏及內泄漏,閥門開關靈活。

⑥、給風機,引風機無異常響聲,軸承冷卻水充足并注入了潤滑脂。

⑦、脫硫除塵裝置運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塵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

⑧、鍋爐房照明良好,時時備有手提照明燈,并保持道路暢通。

五、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實行操作工,維修工雙包機制定人定員,職責分明。

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及時向車間報告。

2、不得對帶壓的鍋爐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

一般設備三個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爐大修并進行年審。

年審時對安全閥,壓力表進行校驗,對注水器進行除垢清洗。

3、鍋爐本體小修時,應清除爐內積灰和水渣。

大修時應檢修鍋爐受壓部件,修復破損的爐拱,爐墻和保溫層,清洗軸承并換油。

4、安全閥每周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計每班沖洗一次。

5、鍋爐房應備有可隨時更換的安全 ,易損件及專用維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壓力表及水位計上應標有醒目的警戒線。

六、水質管理制度

1、爐外沉淀凈化:進水前要保證足夠的沉淀時間,凈化鍋爐用水,當水池底部雜質多,影響用水質量時,要清理干凈,確保水質良好。

2、爐內水處理:加入工業(yè)磷酸三鈉,提高鍋爐水的總堿度消除鍋爐水中的殘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藥。

②、當鍋爐水總堿度過低時,即進行鍋內加藥。

③、磷酸三鈉在加藥前,必須充分進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鍋爐內。

④、每次加藥不超過250克(半市斤),分幾次加,直至鍋爐水的總堿度達到8~26mmol/l為止(10~20mmol/l為最佳)。

3、排污:通過排污降低鍋水中的含鹽量和鍋筒內的各種雜質,同時也降低過水的總堿度。

①、定時排污,每班必須開啟排污閥一次。

②、排污量根據鍋水堿度分析結果而定,原則是堿度高時多排污少加藥或不加藥,堿度低時少排污,需加藥。

保持鍋水的總堿度在合格的范圍內(即8~26mmol/l)。

③、采用燒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邊燒邊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鍋內的雜質和水垢。

4、堿度的檢測:通過檢測鍋爐水的堿度含量,指導司爐工的用藥量度,以達到最佳除垢,護爐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堿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氫離子物質的量,例如:氫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堿性物質,它們能與酸進行反應,因此,選用適宜的指示劑,以酸標準液進行滴定,當溶液由黃金色變成橙色,記錄硫酸消耗量ml。

②、測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樣,置于錐形瓶中。

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劑,用0.1硫酸標準液進行滴定,當溶液由黃金色變成橙色,記錄硫酸消耗量ml。

③、總堿量計算方法(jd)

jd=(c__v)/100__1000mmol/l式中:

c-硫酸標準液當量濃度

v-硫酸標準液消耗量ml

100ml-水樣體積

jd-總堿度

gb-1576-1996(國際)鍋水總堿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員每次取樣分析后要做好記錄,并將分析結果通知司爐人員,由司爐人員按要求進行調整加藥。

七、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鍋爐房系公司要害部位。

非鍋爐房人員,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

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后,方準進入鍋爐房,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2、爐房內設備, ,閥門等,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準動用。

3、當班人員應遵守運行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或不違章操作。

無證人員不得獨立操作。

【第8篇】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第9篇】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規(guī)定

1、水質化驗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和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

2、水處理工要持證上崗,按照規(guī)定,定時化驗,操作過程正確,取得的各項數(shù)據準確,并完整地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將記錄保存1年以上。

3、當爐水控制指標超過規(guī)定值時,水處理工要及時記錄并通知司爐工,指導司爐工進行排污。

4、水處理工應做好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如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

5、水處理工應妥善保管好藥品、儀器、工具。有毒藥品應設專人專柜加鎖保管,防止發(fā)生意外。

6、嚴禁假報分析數(shù)據,水處理工對分析數(shù)據負責。

【第10篇】鍋爐房安全管理八項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為加強鍋爐管理,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要求鍋爐房人員,必須明確本崗位的責任范圍。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責任制

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國家安全法規(guī)中的有關規(guī)定。具體要求如下:

1、對司爐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4、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7、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二)班長的崗位責任制

1、應熟悉和掌握鍋爐技術知識、操作技能、設備情況并具備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負責領導和調度本班各崗位的工作,對所屬鍋爐設備負有安全經濟運行的責任。

3、班長有權安排本班人員工作。當班長需要離崗時,必須指定一名司爐臨時負責。

4、負責領導鍋爐設備的開停操作,并爐操作,了解本班鍋爐用水的處理和用氣負荷情況,每班至少兩次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必要時向上一級匯報,并添入運行記錄。

5、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者,應當加以教育和勸阻;當勸阻無效時,有權停止其當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長負責指揮排除;需停爐時,應先上一級請示后方可進行;當發(fā)生嚴重故障,危及鍋爐或人身安全時,應緊急停爐,以防事故擴大。

7、負責本班人員的思想工作和各崗位之間的工作協(xié)調,認真開好班前班后會,提高本班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技術操作水平。

(三)司爐的崗位責任制

1、應熟悉和掌握鍋爐技術知識、操作技能、設備情況并具備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長的領導,全面負責本班鍋爐開停爐操作和運行中監(jiān)視和調整,除渣,保證鍋爐安全運行。

3、加強對鍋爐水位、汽壓的監(jiān)視與調整,按時排污,根據鍋爐儀表指示數(shù)值、煤種和燃燒工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燃燒調整,滿足生產用汽,降低煤耗。

4、應對設備加強保養(yǎng),每班對設備巡視檢查不少于兩次,當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副司爐交待清楚。

5、有權禁止當班人員違章操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受班長指定后,可臨時行使班長職責.

6、在班長領導下,正確處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緊急停爐時,應及時報告給班長或上一級。

(四)副司爐的崗位責任制

1、應熟悉和掌握鍋爐操作技術、設備概況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長和司爐的領導,精心監(jiān)視與調整鍋爐水位、汽壓及燃燒工況。

3、認真觀察分析儀表運行情況,及時準確填寫運行記錄本并保持整潔。

4、按時搖動或開啟落灰擋板,防止風室被積灰堵塞。

5、協(xié)助司爐及時、正確地排除鍋爐及輔助設備的故障,保持設備和環(huán)境衛(wèi)生。

6、當司爐不在時,可臨時行使司爐職責。

(五)上煤出渣工的崗位責任制

1、在班長領導下負責供應鍋爐燃煤,做好煤種、干濕和粒度的搭配預處理工作,嚴禁鐵塊、異物進入煤倉。

2、負責鍋爐運行中風機、水泵、冷卻裝置、除渣設備及除塵器的管理工作,按時清除灰渣。

3、負責設備保養(yǎng)、加油;如設備發(fā)生異?,F(xiàn)象,應及時向班長報告,并協(xié)助班長或司爐排除設備的缺陷或故障。

4、負責鍋爐、輔助設備和環(huán)境的衛(wèi)生。

5、未經請示批準,不得擅自離崗。

(六)鍋爐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1、負責鍋爐及輔助設備的修理和維護工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轉是維修工的首要任務。

2、維修工應對設備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排除,確保設備完好率達到98%以上,管道、閥門等泄漏率低于2%。

3、對運行班反映的設備故障,要及時查明修復。維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熱力設備安全檢修規(guī)定。

4、鍋爐發(fā)生故障時,應協(xié)助司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時提出備品備件及各種消耗材料計劃,維修工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對設備維修、加油。

(七)儀表工、電工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鍋爐設備動力照明線和記錄監(jiān)視儀表及其它有關儀表、電器的維修、保養(yǎng)、更新、校核及試驗等工作,并保證其安全、靈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計、汽壓等自動記錄表及高低水位警報器,每天要進行檢查、試驗、記錄。

3、應按時保養(yǎng)維修給水自動調節(jié)閥、鼓風機、引風機執(zhí)行器等,保證其靈敏、可靠。

4、定期檢查有關儀表、電動機、動力照明線等,對失靈、指示誤差超標的儀表,要及時更換;對電動機過熱、異聲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對臨時線、漏電線、老電線,要及時拆除更換,對室外儀表要根據季節(jié)變化,做好維修防凍工作。

5、對停運鍋爐,要及時切斷停運設備的電源,特別是正在檢修的設備,應掛上禁止合閘警告牌。

(八)水處理工崗位責任制

1、水處理工應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具備操作和化驗的能力,遵守勞動紀律,監(jiān)守崗位。

2、操作人員應熟悉本崗位工藝流程、設備性能和技術規(guī)范。當水處理設備出現(xiàn)異?,F(xiàn)象,應及時排除并報告有關領導。

3、負責水處理系統(tǒng)的運行調整,以保證鍋爐有足夠數(shù)量的合格的供水,堅持降低單耗,提高出水率,有權禁用不合格軟水。

4、按時取樣化驗,提供分析數(shù)據,指導排污,并準確記錄,認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參與鍋爐保養(yǎng)與防腐工作,做好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經常對儀器核對、清掃、刷洗,保證其靈敏、準確。

二、鍋爐及輔機的操作制度

1、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

2、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

3、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

4、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1)鍋爐設備在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

(2)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不影響運行及時維修。

(3)維修保養(yǎng)的主要內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②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清及時更換

③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④傳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檢查維修上煤機、除渣機、爐排、風機、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

⑥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

⑦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4)對安全附件實驗校驗的要求:

①安全閥手動放汽或放水實驗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并在刻度盤上劃指示工作壓力紅線,校驗后鉛封。

③水位計、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連鎖裝置、超壓、超高溫報警器、超壓連鎖裝置應按要求沖洗和試驗。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做好記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6)鍋爐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運期間進行,以不影響供暖為原則,時間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對鍋爐進行徹底全面的檢查,該更換的主要設備要更換,運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逐一排除解決,千萬不能勉強湊合。

(7)運行期間設備維護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質硬化度高的地區(qū),要定期清除水垢、檢查除塵和凈化設備,檢查各閥門、開關的靈活性和封閉性等等,做到隨時發(fā)現(xiàn)問題隨時維修。運行期間維修時間受到嚴格限制,不能太長。所以管理設備維護部門應晝夜派人監(jiān)視鍋爐。

三、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的檢修保養(yǎng)計劃應由主管設備的領導、技術人員及司爐長參加共同制定并明確檢修保養(yǎng)的爐號項目,方法、時間和責任者。

2、對采暖鍋爐和停運的生產鍋爐,應根據停運的時間,采用有效的保養(yǎng)方法。

3、制定好鍋爐的小修、大修計劃,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設備的檢修期限應根據設備需要檢修量確定,不能單純?yōu)榱藫屔a進度而隨意縮短檢修期限,影響檢修質量,甚至擠掉檢修時間。

4、認真編制和制度停爐檢修計劃,并報送主管部門和當?shù)貏趧硬块T。

5、運行時的鍋爐設備在發(fā)生影響安全的故障時,應采取相應的檢修措施,嚴禁違章運行。

四、巡回檢查制度

1、司爐人員必須對鍋爐及輔機定時進行巡回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2、鍋爐房內要列出巡回路線圖,明確巡回檢查的范圍和項目內容,司爐人員應了解鍋爐設備的安全壯況和運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況,司爐長應決定增加巡回檢查次數(shù):

(1)當設備存在某些暫時不影響安全運行的一般缺陷時;

(2)新裝,長期停運或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3)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xiàn)象時。

4、司爐人員要將巡視情況逐項及時填入運行記錄,并向司爐長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應立即匯報。

5、對巡回檢查時發(fā)現(xiàn)的影響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有關規(guī)程妥善處理。

6、司爐長應加強對巡視工作監(jiān)督檢查。

五、水質管理制度

鍋爐水質化驗監(jiān)督,首先要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正確取樣,水樣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在水質測定過程中,要保證各項數(shù)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導鍋爐,水處理設備的安全經濟計劃。

1、對水質的檢查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準》。對鍋爐用水要通過化學分析進行監(jiān)督。對水質變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據條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對于補水給水,必須每1—2小時分析一次。若采用離子交換法進行軟化處理,可以測定軟水的殘留硬度、堿度、氯根。根據交換器出水硬度出水變化確定再生時間。

(2)對于給水,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硬度、堿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測定。

(3)對于爐水,應每2—4小時進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測定。

2、做好停爐時的檢查監(jiān)督

鍋爐在停止運行檢修時,首先要由水質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結垢,腐蝕情況,對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蝕的面積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詳細記錄,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蝕產物的樣品。

3、搞好水處理的經濟核算工作

鍋爐水處理的經濟核算工作是在保證水值標準的前提下,不斷降低運行費用,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每次加藥與再生都應有存用量記錄,并按時做好統(tǒng)計記錄,定期開展技術經濟分析,以降低各項消耗指標。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要按照班次和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到鍋爐房作好接班的準備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各部位要保持運行正常為接班者做好準備。

3、在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正常。

(2)鍋爐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4)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5)鍋爐房整潔,達到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1)不交給喝酒的司爐人員;

(2)鍋爐本體和附屬齊備出現(xiàn)異?,F(xiàn)象時不交。

(3)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5)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由雙方共同按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問題認真記入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6、交接班要交上級有關運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負責。

七、清潔衛(wèi)生制度

為了鍋爐房的文明生產,改善鍋爐房工作人員的工作環(huán)境,必須建立鍋爐所轄區(qū)域內的清潔衛(wèi)生制度,鍋爐房的全體人員,應遵照執(zhí)行。

1、鍋爐房所轄區(qū)域內的清潔衛(wèi)生,文明生產應有明確的劃分,責任到人,以利監(jiān)督檢查。鍋爐本體、輔助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持清潔及運行良好。

2、鍋爐房地面、設備、儀表、煤場及灰渣場,每班必須隨時清掃。做到無積水、無雜物。煤場堆放整齊,煤堆、灰渣堆苫蓋到位。

3、門窗玻璃齊全、整潔、電器控制盤無灰塵,所有管道、閥門無積灰,無油污,無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檢查,互相督促,保持鍋爐房設備和環(huán)境衛(wèi)生長期良好。

八、鍋爐房安全制度

1、鍋爐房應保持鍋爐及一切設備完好、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涼衣物等,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

2、凡未經登記、年檢或有嚴重缺陷的鍋爐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3、鍋爐房內所有管道要按規(guī)定涂顏色標志,并表示出介質流動方向,管線名稱,各閥門要表示開關方向,狀況。

4、鍋爐房應防寒凍防風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風衛(wèi)生條件。

5、保證通道暢通。

6、應設置鍋爐房平面布置圖,汽水管線圖,運行模擬板。

7、門口應注明鍋爐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科室人員安全監(jiān)察部門外,其他人員聯(lián)系工作時,應經當班負責人許可方可入內。

8、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和參觀須由有關人員陪同,并不得濫動閘門和運行裝置,未經許可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9、外來人員進入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一切聽從鍋爐房值班人員指揮。

【第11篇】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總則

1.1 為保證我廠鍋爐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企業(yè)生產用汽供給,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鍋爐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質管理制度,清潔衛(wèi)生制度和安全保衛(wèi)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企業(yè)各公司的鍋爐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爐工必須培訓、復訓合格,并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司爐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 2 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先對鍋爐本體、安全 、給水設備及鼓、引風機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 3 鍋爐升火、升壓前應先開動引風機5-10分鐘, 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

2. 4 升火、升溫、升壓過程應緩慢, 從冷爐點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從熱爐壓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0.5小時。

2. 5 司爐工必須保持水位計清晰、準確、靈敏可靠, 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水位變動范圍控制在±40mm以內。

2. 6 每班應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負載時進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過給水量的5%,連排排污量應根據鍋水化驗結果確定。

2. 7 鍋爐(鍋殼)上的安全閥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總排放量必須大于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并且在鍋爐(鍋殼)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鍋殼)的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

1.1 倍;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汽一次,以防其閥芯、閥座粘死, 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2. 8 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保持壓力表準確、可靠。

2. 9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正確調整各種參數(shù),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2. 10 從窺視孔、人孔等部位觀察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 管接頭、閥門、法蘭、人孔、手孔周圍有無腐蝕、滲漏。

2. 1

1 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 檢查爐膛內煤層是否熄滅或復燃。

2. 1 2 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等其中一個安全 全部失靈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3. 巡回檢查制度3.1 隨時監(jiān)視鍋爐壓力、水位、溫度波動是否在工作范圍內。

檢查安閥、水位計、壓力表等鍋爐安全 及各類自控儀表是否完好、 靈敏、清晰(4-6次/班)3.2 檢查鍋爐本體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管接頭、 法蘭、人孔、手孔等有無腐蝕,滲漏(4-6次/班)3.3 排污閥有無泄漏,排污管是否通暢(4-6次/班)3.4 檢查燃燒工況、送煤系統(tǒng)及鼓、引風機的工作情況。

(4-6次/班)3.5 檢查水箱水位、水泵進水、給水閥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處理設備及其運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鍋爐耐火砌筑有無破損,脫落(1次/班)3.8 鍋爐周圍安全通道是否暢通(1次/班)

4. 水質管理制度

4.1 水處理工應由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合格證書者擔任。

4.2 水處理工作列入鍋爐年度檢驗考核目標內容, 鍋爐年結垢率應≤0.5mm。

4.3 水處理工應嚴格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

4.4 水處理工應按時完成生水、軟水及鍋水的水質規(guī)定化驗項目。

4.5 水處理工應做好化驗記錄,確保水處理后的軟水、爐水指標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gb1576-96)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并負責指導鍋爐工排污。

4.6 水處理工要愛護各種設備、藥劑,各類藥劑瓶上要貼好藥劑標簽。

對危險藥品要嚴格保管,嚴禁贈送他人。

4.7 水處理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水處理工應及時報請領導派人維修。

4.8 水處理工應規(guī)范書寫化驗檢測數(shù)據,嚴禁亂涂亂改原始記錄及發(fā)生缺頁現(xiàn)象。

4.9 對各類檢測儀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不得勉強使用。

4.10 及時根據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除氧器和離子交換器的反洗操作,補充流失的交換劑(如鐵粒、樹脂、鹽等),確保鍋爐給火和鍋水的水質符合規(guī)定標準。

5.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1 各崗位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的設備性能, 做到“三好四會”: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好和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5.2 維修人員應確保檢修質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潤滑和防潮防銹。

5.4 水處理工要一絲不茍地做好水質處理,保證鍋爐無垢運行。

5.5 加強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 低水位報警器等鍋爐安全 的維護保養(yǎng),使安全 靈敏、準確、可靠。

5.6 運行鍋爐每二年應由鍋爐檢測所檢驗一次,(新爐啟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時間超過十年的老爐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 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5.7 鍋爐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產廠家或鍋爐專業(yè)安裝檢修隊承擔,使用部門未經勞動部門審查同意不得擅自進行。

5.

【第12篇】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1、水質化驗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和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

2、水處理工要持證上崗,按照規(guī)定,定時化驗,操作過程正確,取得的各項數(shù)據準確,并完整地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將記錄保存1年以上。

3、當爐水控制指標超過規(guī)定值時,水處理工要及時記錄并通知司爐工,指導司爐工進行排污。

4、水處理工應做好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如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

5、水處理工應妥善保管好藥品、儀器、工具。有毒藥品應設專人專柜加鎖保管,防止發(fā)生意外。

6、嚴禁假報分析數(shù)據,水處理工對分析數(shù)據負責。

【第13篇】鍋爐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證鍋爐安全、防止事故發(fā)生、確保用汽部門的正常供給。

二、工作內容

1、手動安全閥放汽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報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試驗;

3、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作好記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4、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shù);

5、鍋爐在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等其中一個安全附件失靈,或其它有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通知部門;

6、水處理人員應持有勞動局核發(fā)的操作證書,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

7、水處理人員應做好化驗記錄,確保水處理后的軟水、爐水指標符合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

【第14篇】會館稱鍋爐房管理其他制度

休閑會館稱鍋爐房管理其他制度

(一)勞動紀律

1、違犯公司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視違紀情節(jié)予以10-5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損壞甲方財產,無視跑、冒、滴、漏現(xiàn)象發(fā)生,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jié)予以10-20元罰款。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管理,視情節(jié)予以10-20元罰款。

4、供暖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qū)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違犯公司制訂的時間表,延時或超時供暖、供水者,出現(xiàn)一次視情節(jié)予以10-20元罰款。

6、在公司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故自行停止供暖、供水,出現(xiàn)一次視情節(jié)予以10-2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fā)現(xiàn)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jié)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fā)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5、除公司招聘的人員外,不得由他人替換班,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15篇】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第16篇】常壓熱水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常壓熱水鍋爐的使用單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建立健全鍋爐房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指定鍋爐房專(兼)職負責人進行管理。

2、接班前按規(guī)定巡視檢查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運行記錄、清點用具,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3、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4、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要經過考核,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5、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7、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鍋爐房管理制度(范文)匯編【16篇】

鍋爐房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生產過程中的熱能供應穩(wěn)定、安全、高效,同時維護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運營成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生產效益。包括哪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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