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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匯編(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5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每個工作崗位都有明確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標準。

2.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設備維護與檢查:規(guī)定設備的日常檢查、保養(yǎng)和故障處理程序。

4. 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fā)事故,制定詳細的應急響應計劃。

5.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6. 安全監(jiān)督與考核:設立安全監(jiān)督機制,定期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培訓內容

選煤廠的安全培訓主要包括:

1. 安全法規(guī)知識:讓員工了解并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2. 工作崗位安全操作:針對不同工種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操作培訓。

3. 危險源辨識與控制:教授員工如何識別和避免潛在危險。

4. 緊急疏散與自救:模擬演練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和自救方法。

5. 個人防護裝備使用:指導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防護設備。

6. 防火防爆知識:普及防火防爆的基本原則和措施。

應急預案

選煤廠的應急預案應包括:

1. 事故報告程序:明確事故發(fā)生后的報告流程和責任人。

2. 現場處置方案:針對不同類型事故,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 疏散路線與集合點:設定安全的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

4. 醫(yī)療救援:與附近醫(yī)療機構建立聯系,確??焖儆行У尼t(yī)療救援。

5. 后續(xù)恢復:規(guī)劃事故后的生產恢復和環(huán)境修復工作。

重要性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保障生命安全:防止工傷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維護生產秩序:減少因事故造成的生產中斷,保證生產效率。

3. 遵守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4.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記錄能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聲譽和市場競爭力。

5. 降低經濟損失:減少事故帶來的財產損失,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選煤廠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基礎,它不僅關乎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因此,必須嚴格制定并執(zhí)行,以確保選煤廠的生產活動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順利進行。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 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系好衣扣、袖扣、鞋帶、安全帽帶,女工發(fā)辮要可靠地盤放在工作帽內,嚴禁穿短褲、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非勞防用品從事生產活動。冬天嚴禁穿大衣上崗,凡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2、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與巡回檢查制度,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和處理,在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以安全為主。

3、 任何設備發(fā)生故障后不得隨意進行處理,必須由專人進行檢修。

4、 禁止在設備和管道上亂放衣物、工具、雜物,更不準隨意在廠內、車間、崗位焚燒垃圾和其它雜物。

5、 任何人不準隨意靠近標有警示的區(qū)域,更不準在警示區(qū)域打鬧、觀望。

6、 發(fā)現有違規(guī)喝酒上崗者,由帶班長負責強行將其護送離崗。

7、 嚴禁攜帶引火物和發(fā)火物進入帶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場所。

8、 嚴禁用汽油等極易揮發(fā)可燃性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9、 各種傳動機械及電器設施的檢修、移動、加油、清掃及故障處理時,都必須在切斷電源停機后進行,掛停送電牌,并執(zhí)行工作票制,過程中不準任何人隨意開機和送電。

10、 未經申請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打樁,更改設施管道、電路、電器

11、 發(fā)生事故所在工段,當事者應立即上報調度和帶班長,在15分鐘內不上報者要追究其責任。

第2篇 選煤廠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考核辦法

一、制定目的

為了全面提升酸刺溝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選煤廠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建立安全長效機制,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考核辦法

(一)安全管理

1.選煤廠每月發(fā)生輕傷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中扣10分;發(fā)生輕傷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計計算。

2.選煤廠每月發(fā)生重傷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中扣25分;發(fā)生重傷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計計算。

3. 選煤廠每月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項目不得分。

4.選煤廠發(fā)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包括上級部門的罰款、醫(yī)療費用、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等由選煤廠承包單位自行承擔。

(二)實施辦法

1.按月進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監(jiān)部門組織相關部室主管人員、選煤廠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

2.每次檢查完現場,所有參加檢查人員集中在一起,提出檢查出的問題,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打分評級。

3.安監(jiān)隊將全月質量標準化考核情況報礦領導審批,礦導審閱后,通報相關部門。

4.本管理辦法自2008年8月1日開始執(zhí)行。

第3篇 某選煤廠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預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建設本質安全型選煤廠,根據《安全生產法》、《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講求實際、尊重科學、嚴格管理、注重實效的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管理,不斷提高選煤廠安全生產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實現安全、高效、文明生產。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和管理機構

第四條 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廠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總工程師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副廠長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六條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裝備。

第七條 安全管理機構的基本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和法規(guī);

(二)制定選煤廠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監(jiān)督貫徹實施;

(三)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參與各類規(guī)程、措施的審核、監(jiān)督落實工作;

(四)參與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的設計審查、安全監(jiān)督、竣工驗收工作;

(五)組織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七)組織和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組織制定、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預案的演練與落實。

(九)收集整理各類安全檔案,做好上報、存檔等工作。

第八條 選煤廠各生產車間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車間領導和廠安全管理機構做好本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條 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強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和監(jiān)督,確保安全費用的及時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 保證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額度不低于有關規(guī)定的額定要求(不低于銷售收入1%或10元/噸精煤提取)。

第十一條 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設施、安全培訓、安全隱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費用的使用原則:

(一)??顚S玫脑瓌t

安全費用必須用于選煤廠安全生產的相關支出,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二)重點保證的原則

安全費用分輕、重、緩、急,重點保證用在安全裝備、安全設施的完善和重大隱患治理以及安全生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達到消除事故隱患和杜絕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則

安全費用最終要落實到使用效果上,通過過程監(jiān)督檢查、質量把關和驗收等措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十三條 安全費用要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所有工程必須有計劃、有審批、有設計和審查、有監(jiān)督、有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和實際效果。

第四章 安全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

第十四條 建立健全逐級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制定廠和所屬各車間、科室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和措施,認真貫徹落實。

第十五條 制定和落實安全績效工資考核制度。工資總額的20%作為安全績效結構工資,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績效綜合考核辦法,與職工行為規(guī)范、工作質量等掛鉤,進行考核兌現。

第十六條 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制度,加大各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環(huán)節(jié)人員意識、責任意識,并明確考核方案。

第十七條 上級單位下發(fā)的安全獎勵資金必須??顚S?由廠安監(jiān)部門按規(guī)定考核后落實兌現。

第五章 安全會議和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各級安全會議制度,主要包括車間安全例會、廠安全辦公會、安全例會、隱患排查會以及專題安全會議,可以分別召開,也可以合并召開。

第十九條 車間安全例會每旬至少召開一次,廠安全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二十條 安全會議由領導班子成員、工程技術人員、車間和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參加,全面分析總結安全狀況,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一條 執(zhí)行安全述職制度。生產車間行政正職每月在廠安全例會進行一次安全述職,述職人對安全述職內容的真實性、全面性負責,安監(jiān)部門對安全述職書進行備案。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逐步提高職工整體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第二十三條 安全培訓要堅持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組培訓、教考分離、全員參與、質量保證、重點突出、整體提升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 安全培訓的形式是:業(yè)余培訓為主,脫產培訓為輔,業(yè)余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

第二十五條 安全培訓要達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產實際的安全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落實培訓任務;

(二)按要求選派符合要求人員參加上級單位和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三)完善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及其它從業(yè)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按時培訓、考核、換(發(fā))證,做到全部持證上崗;

(四)堅持“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業(yè)余培訓形式;

(五)按時、保證質量完成上級組織的技術比武、技能鑒定等其他各項培訓工作;

(六)培訓經費落實到位;

(七)制定和落實安全培訓工作考核管理辦法。

第六章 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六條 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強化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七條 總工程師是安全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廠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制定近期和長遠安全技術規(guī)劃,詳細規(guī)劃安全裝備和設施的更新與完善、安全技術提升、安全隱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

第二十九條 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并經過設計、審查、過程監(jiān)管、竣工驗收等程序管理,確保安全設施工程質量。

第三十條 常規(guī)規(guī)程每年要結合實際至少審核修訂一次,逐級審核,并經總工程師批準簽發(fā)后貫徹執(zhí)行;技術、工藝、設備等變化后,要隨時修改有關規(guī)程,確保規(guī)程有效,能夠起到規(guī)范運行、指導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條 臨時工程、重點工程、安全重點管理區(qū)域、危險環(huán)節(jié)檢修或施工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措施和應急預案必須按照編、審、批的程序經過審核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安全監(jiān)管人員及相關單位領導要全程監(jiān)督。

第三十二條 積極開展職業(yè)健康體系認證,并按規(guī)劃實施。

第三十三條 開展安全技術項目評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規(guī)范項目的申報、評比程序,創(chuàng)新獎勵和推廣機制。

第七章 安全檢查 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三十四條 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檢查制度,對全廠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安全檢查包括定期檢查、安全小分隊突擊檢查。

第三十五條 每月由廠分管安全領導、安監(jiān)部門組織,有關科室、車間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對全廠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車間和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班隊長等有關人員參加對車間和要害場所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有整改和復查。

第三十六條 安全小分隊不定期、不定時進行突擊檢查。

第三十七條 廠長每月下現場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廠領導每月下現場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總及生產、機電、安監(jiān)部門干部每月下現場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業(yè)務科室干部每月下現場不少于10天。

各車間干部每月下現場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車間、下基層的要抓“三違”、抓安全培訓學習和抽考、抓隱患排查,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八條 各種檢查查出的隱患實行隱患分級管理,層層分解責任,按照隱患排查---篩選---“三定”落實---整改---驗收---再排查的模式,嚴密隱患治理程序,確保隱患治理過程安全,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全過程的閉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對于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組織專門的安全會議,按照分析定級、上報、研究制定處理方案、“三定”落實、復查驗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條 隱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隱患發(fā)展為事故。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最大限度降低發(fā)生事故時的損失,尤其是減少對人的傷害。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是隱患排查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條 各分管副職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班組和人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預防措施和預案,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 安監(jiān)部門負責組織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進行分析、分級、匯總、上報和復查驗收。

第八章 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四十四條 選煤廠建立健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對所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規(guī)定進行事故報告、原因分析、責任劃分和追究處理。

第四十五條 發(fā)生事故要及時按下列要求報告:

(一)發(fā)生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要堅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同時及時向本單位值班領導、廠調度和安監(jiān)部門報告;

(二)車間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組織事故救援的同時,向廠調度員和廠值班領導匯報現場情況。調度人員和安監(jiān)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盡快掌握事故情況,做好記錄,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報告程序,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按照集團公司事故報告的時限要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事故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報告后,相關領導必須按要求趕赴調度室或現場,參與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必須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救和處理。

第四十六條 按照集團公司事故等級劃分規(guī)定和事故調查有關要求,由廠安監(jiān)部門組織、協調或協助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發(fā)生的過程、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二)確定事故的性質責任;

(三)提出事故處理的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四)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四十七條 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進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對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事故情節(jié)輕重和事故責任大小,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四十九條 汲取事故教訓,制定并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第五十條 選煤廠成立由廠長統一領導下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立廠、車間和班隊(組)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分別負責相應級別突發(fā)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jiān)測與預警、應急處理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應對措施。

選煤廠成立由廠長任總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對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險的或損失財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應急。指揮部在安監(jiān)部門設立辦公室,由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擔任主任,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事故發(fā)生后的救援組織。

生產車間成立由行政正職為組長的應急救援隊,負責對可能發(fā)生一人重傷以下或損失財物可能達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應救援。

班隊(組)長擔任事故現場處理指揮員,負責對可能發(fā)生發(fā)生一人輕傷以下或損失財物可能達500元以下的事故應急。

事故發(fā)生后,下級應急救援隊伍要無條件服從上級救援機構調遣。

第五十一條 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安全副廠長牽頭,安監(jiān)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每年至少對全廠的危險源進行一次辨識、分級風險評價和掛牌,生產車間由行政正職組織,對本單位危險源(害)并由安監(jiān)部門負責存檔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十二條 五級以上危險源必須制定控制風險的計劃和措施,并嚴格按照編、審、批的程序編制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十三條 針對危險源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進行全面的貫徹學習,并考核存檔。

第五十四條 廠每年至少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一次,車間每半年組織演練一次,演練結束后要進行全面總結和講評,對發(fā)現的不足和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規(guī)解釋權歸 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選煤廠安全管理制度匯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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