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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鋼筋加工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
鋼筋加工機械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1、鋼筋加工機械以電動機、液壓為動力,以卷揚機為輔機者,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機械的安裝必須堅實穩(wěn)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yè)時應楔緊行走輪。
3、室外作業(yè)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4、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專人幫扶,并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5、作業(yè)后,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二)鋼筋調直切斷機
1、料架、料槽應安裝平直,對準倒向筒、調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線。
2、用手轉動飛輪,檢查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調整間隙,堅固螺栓,確認正常后,啟動空運轉,檢查軸承應無異響,齒輪嚙合良好,待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3、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當?shù)恼{直塊及傳動速度。經調試合格,方可送料。
4、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送料。作業(yè)中嚴禁打開各部防護罩及調整間隙。
5、當鋼筋送入后,手與電輪必須保持一定距離,不得接近。
6、送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穿過鋼筋再送入調直前端的導孔內。
7、作業(yè)后,應松開調直筒的調直塊并回到原來的位置,同時預壓彈簧必須回位。
(三)鋼筋切斷機
1、接送料工作臺面應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臺的長短度可根據加工材料長度決定。
2、啟動后,必須檢查切刀應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用手轉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合間隙,調整切刀間隙。
3、啟動后,先空運轉,檢查各傳動部分及軸承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4、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切料時必須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緊握鋼筋對準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徑及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guī)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6、剪切低合金鋼時,應換高硬切刀,直徑應符合銘牌規(guī)定。
7、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的距離應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牢。
8、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動周圍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9、發(fā)現(xiàn)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響或切刀歪斜等情況,應立即停機檢修。
10、作業(yè)后,用鋼刷清除切刀間的雜物,進行整機清潔保養(yǎng)。
(四)鋼筋彎曲機
1、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要保持水平,并準備好各種芯軸及工具。
2、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的要求裝好芯軸、成型軸、擋鐵軸或可變擋軸,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2.5倍。
3、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4、作業(yè)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在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并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子確定安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動。
5、作業(yè)中,嚴禁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調速等作業(yè),亦不得加油或清掃。
6、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guī)定的鋼筋直徑、根數(shù)及機械轉速。
7、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guī)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并調換相應的芯軸。
8、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9、轉盤換向時,必須在停穩(wěn)后進行。
(五)鋼筋冷拉機
1、根據冷拉機的直徑,合理選用卷揚機,卷揚鋼絲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并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離冷拉中線不少于5m。
2、冷拉場地在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欄桿及警告標志。嚴禁去關人員在此停留。操作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離開鋼筋至少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沒有指示記號時應有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時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有欄桿及警告標志。
4、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必須完好,滑輪、拖拉下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均應齊全牢固,確認良好后,方可作業(yè)。
5、卷揚機操作人員必須看到指揮人員發(fā)出信號,并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qū)后方可作業(yè)。冷拉應緩慢、均勻地進行,隨時注意停車信號或見到有人進入危險區(qū)時,應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揚鋼絲繩。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裝置,必須裝設明顯的限位標志,并要有專人負責指揮。
7、夜間工作照明設施,應設在張拉危險區(qū)內,如必須裝設在場地上空時,其高度應超過5m,燈泡應加防護罩,導線不得用裸線。
8、作業(yè)后,應放松卷揚鋼絲繩,落下配重,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第2篇 機運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機運公司廠三隊、維修車間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三)《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2號)
(四)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定》
四、定義
起重機械包括:
(一)起重機: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汽車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二)電動葫蘆:起吊重量在0. 5噸以上的。
(三)升降機、電梯等其他小型起重設備。
五、職責
(一)廠三隊、維修車間的起重機械、吊車要建立安全技術檔案,每年參加由當?shù)卣夹g監(jiān)督部門參加的年審,并具有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并將復印件送安全科復審備案。
(二)使用單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使用的起重機械,保證不違章操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設備部門報告。
六、安裝與維修
(一)安裝、改造、維修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應持有“三證”(即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等級證、起重設備安全資格認可證)。施工前,需持“三證”、法人委托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復印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到安環(huán)處初審和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簽發(fā)后,與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簽定施工合同,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
(二)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憑開工審批表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經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方可投入運行。
(三)安裝、改造、維修起重機械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資料,在竣工驗收后,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檔案。
七、使用與管理
(一)使用單位負責起重機械的使用和管理,建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檔案,健全起重機械使用與管理的制度和規(guī)程,做好起重機械的經常性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
使用單位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⒈起重工守則;
⒉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⒊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檢驗制度;
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3篇 施工現(xiàn)場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建筑安裝企業(yè)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yè)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guī)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10、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yè)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yè)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4篇 工程部專職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責任
1、 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公司機械安全管理體系和機械安全目標;編制公司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
2、 掌握公司各階段機械數(shù)量、分布和安全狀況,定期組織機械安全狀況和管理情況的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價。
3、 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準入、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審查、旁站監(jiān)督、月檢查、臺帳管理和資料管理),并進行考核和督導。
4、 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現(xiàn)場機械危害辨識及防范措施的編制;負責組織編制起重機械重大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評價和改進。
5、 定期組織或參與組織有關人員現(xiàn)場機械安全管理狀況分析會議,研究改進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必要的管理知識、事故案例的教育培訓。
7、 負責公司層面的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資料的整理和匯總。
第5篇 工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各種機械、電氣焊設備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取證人員才能上崗作業(yè),做到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制度,做到專人專要、一機一崗,操縱、裝拆、檢修、必須由持證專業(yè)人員完成。
各種高壓氣瓶專人保管發(fā)放,減壓器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處,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時避免陽光曝曬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墊圈的保護。
各式起重機械,牽引及輔助工具標明最大負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傳感、繼電保護、指示器、??垦b置、夾軌器必須靈敏、齊全、可靠,一經發(fā)現(xiàn)故障,應由專職人員停機維修。
1)施工機械安全措施:
平刨傳動部位應設防護裝置及安全裝置。
嚴禁使用浮桶式乙炔發(fā)生器,乙炔發(fā)生器應有回火安全裝置,距離明火不小于10米。
保險鏈、防爆膜等保險裝置應靈敏,合格。
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機動車輛,司機應持證上崗駕車,制動裝置靈敏,嚴禁載人或違章行車。
各種氣瓶應有明顯標志,距離乙炔發(fā)生器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有防爆,防曬措施。
電焊機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電源線應按規(guī)定設置,接線端防護齊全,應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線絕緣良好,嚴禁隨地拖拉。
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生產,做好機械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
保證機械設備的附屬裝置,隨機工具,經常整潔,完好、齊全。
2)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乎套側向操作。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
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扳或木板上。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
代替零線。
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好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電壓不應大于36伏。
雷雨時,停止露天焊接作業(yè)。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6篇 特種機械安全管理
1.起重機械
有關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原理對于起重機械都適用,這些基本原理有:設備本身的制造質量應該良好,材料堅固,具有足夠的強度而且沒有明顯的缺陷。所有的設備都必須經過測試,而且進行例行檢查,以保證其完整性。應使用正確設備。
(1)主要危害類型
1)翻倒:由于基礎不牢、超機械工作能力范圍運行和運行時碰到障礙物等原因造成;
2)超載:超過工作載荷、超過運行半徑等;
3)碰撞:與建筑物、電纜線或其他起重機相撞;
4)基礎損壞:設備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撐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撐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誤:由于視界限制、技能培訓不足等造成;
6)負載失落:負載從吊軌或吊索上脫落。
(2)危害的消除
為了防止起重機械事故的發(fā)生,應注意以下事項。
1)識別與測試:所有起重機必須經過測試,而廠商需要給出對每一項測試結果的簽字證明。測試結果應與使用說明相符,其中必須清楚地注明安全工作載荷。起重機不允許在超過額定載荷的工況下工作。
2)維護:起重機應該進行例行檢查,任何缺陷均需立即修復。檢查的記錄應予以保留。
3)安全措施:為使起重機安全運行,需要考慮如下一系列安全措施。
①載荷顯示,有兩種類型:
a.載荷―半徑顯示器;
b.可提供聲音及視覺顯示警告的自動安全載荷顯示器。
②控制:應是“傻瓜”類型的并有明顯標志;
③限位器:為了防止釣鉤、滑輪組超出行程范圍,應設置必要的安全限位裝置;
④出入:應該為操作員提供安全的出入條件,這種出入條件在維護、測試及應急時也應具備;
⑤操作位置:應該相對于吊鉤及載荷有良好的視線,而且便于控制操作;
⑥乘員:在沒有批準時,不允許有外人進入操作室,而且禁止在吊臂上有人;
⑦吊臂:吊環(huán)、吊索、纜線、螺栓及鉤鏈等都要經過檢測,必須是無損的而且安裝適當,有明顯的標志和安全的工作負載,并且使用適當(不要在有尖、角處或者不正常的角度下使用)。
4)操作區(qū):鄰近作業(yè)區(qū)的危害,包括上方電纜及裸露的動力設施都應該進行識別,將其移開或者加以安全保護。起重機要有牢固的支撐,對于新安裝的起重機,其支撐所需要的尺度及強度都應該明確。要檢測是否有與其他起重機或建筑物相撞的可能性。
5)操作人員訓練: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及加載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健康的能適應工作強度要求的人員。作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
2.廠內機動車輛
廠內機動車輛應該制造良好、沒有缺陷,載重量、容量及類型應與用途相適應。車輛所使用的動力的類型應當是經過檢查的,因為作業(yè)區(qū)域的性質可能決定了應當使用某一特定類型的車輛。在不通風的封閉空間內不宜使用內燃發(fā)動機的動力車輛,因為要排出有害氣體。車輛應加強維護,以免重要部件(如剎車、方向盤及提升部件)發(fā)生故障。任何損壞均需報告并及時修復。操作員的頭頂上方應有安全防護措施。應按制造者的要求來使用廠內機動車輛及其附屬設備。
(1)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
1)翻倒:提升重物動作太快,超速駕駛,突然剝車,碰撞障礙物,在已有重物時使用前鏟,在車輛前部有重載時下斜坡,橫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轉彎、卸載,在不合適的路面或支撐條件下運行等,都有可能發(fā)生翻車。
2)超載:超過車輛的最大載荷。
3)碰撞:與建筑物、管道、堆積物及其他車輛之間的碰撞。
4)樓板缺陷:樓板不牢固或承載能力不夠。在使用車輛時,應查明樓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層除外)。
5)載物失落;如果設備不合適,會造成載荷從叉車上滑落的現(xiàn)象。
6)爆炸及燃燒:電纜線短路、油管破裂、粉塵堆積或電池充電時產生氫氣等情況下,都有可能導致爆炸及燃燒。運載車輛在運送可燃氣體時,本身也有可能成為火源。
7)乘員:在沒有乘椅及相應設施時,不應載有乘員。
(2)危害的消除
為安全使用工業(yè)載重車輛,應注意以下事項;
1)作業(yè)場所:地面需適合車輛使用,在車輛運動的路線上,地面應平坦且沒有障礙物。場地上的堆棧及存放物的布局應合理,當車輛及作業(yè)人員必須在有限的空間內穿行時,需要提供必要的通道,且規(guī)定有明顯標記的行動路線。作業(yè)區(qū)應禁止行人人內,否則,應在通道上設置明確的標識或適當?shù)木拘盘?,以標明?yōu)先行動的順序。
對于進出及堆放作業(yè),應有合適的照明條件。裝載區(qū)域要有適當?shù)牟季侄覟檐囕v停放提供三角木楔來穩(wěn)定停放。在允許的載荷范圍內,地面坡度不應超過1:10,否則,要使用制造商指明的在給定載荷下可以在更陡的路面上運行的車輛。電池充電區(qū)域應當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要求禁煙、通風并禁止明火。
2)培訓:要求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頒發(fā)證書。
3.傳送設備
最常用的傳送設備有膠帶輸送機、滾軸和齒輪傳送裝置。
(1)可能出現(xiàn)的傷害
1)夾鉗:肢體被夾入運動的裝置中;
2)擦傷:肢體與運動部件接觸而被擦傷;
3)卷入傷害:肢體絆卷到機器輪子、帶子之中;
4)撞擊傷害:不正確的操作或者物料高空墜落造成的傷害。
(2)危害的消除
1)帶式傳送設備:夾傷最易產生在傳送帶及傳動輪的結合部位,傳動輪是最主要的危險部位,因此,要求對其封閉,或者設有安全裝置。在皮帶轉向、加料及設有導向輪的地點,也有導致夾傷的風險,因此,也應采取類似的安全措施。在傳輸帶上,也可以使用全封閉或用絆網來切斷原料供應這類形式的安全裝置。對于長的傳送帶,在適當?shù)奈恢茫瑧O置安全通道;
2)滾軸傳輸:滾軸可以是有動力的,也可以是無動力的。對于動力驅動形式,在動力驅動
軸處要有安全裝置。在傳送帶上方需要通道時,應提供專門的通道設施;
3)齒輪傳輸:任何時候都要求有安全裝置,只有在驅動器鎖定時,才能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
第7篇 土方運輸及碾壓過程中車輛及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根據南京市浦口區(qū)滁河防洪治理2022年度工程一標段施工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在施工期間內會有大量土方運輸車輛、挖掘機、土方碾壓設備及社會車輛交錯行駛,為保證施工期間內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我項目部指定了以下措施:
1、為保證社會車輛的通行,我方將在施工沿線內設置臨時通車道路及堤頂臨時會車平臺,保證道路的通暢,把給當?shù)鼐用癯鲂袔淼牟槐憬档阶畹汀?/p>
2、在上堤道路口及施工現(xiàn)場彎道大或臨時道路處設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燈”等,并安排專職人員進行車輛的指揮。
3、嚴禁酒后駕車。
4、機動車輛在施工現(xiàn)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5、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行車時嚴禁載人。
6、車輛在施工現(xiàn)場內行駛時,時速不能超過五公里/小時。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旁站指揮。
7、定期檢查車輛、機械,確保車輛及機械的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
8、非機動車及行人通過施工區(qū)域內時,應注意避讓來車及施工機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能通過。
9、為便于對本工程施工車輛的管理,所有施工用車輛均需掛牌并經崗前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10、對于違反施工現(xiàn)場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車輛、機械均需嚴格處理,必要時清理出場。
第8篇 工程部機械安全管理職責
1、 負責具體制定公司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規(guī)定),建立機械管理體系,制定機械安全目標以及相應的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
2、 掌握公司各階段現(xiàn)場機械數(shù)量、分布和安全狀況,審查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證。
3、 負責檢查施工項目部的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資格和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確認情況。
4、 負責起重機械重要作業(yè)方案和起重機械安拆作業(yè)指導書的審查。
5、 定期組織檢查現(xiàn)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機械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價。
6、 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或參與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
7、 負責公司層面的機械安全管理資料收集、匯總、存檔。
8、 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現(xiàn)場起重機械危害辨識及防范措施的編制;負責組織編制現(xiàn)場起重機械重大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評價和改進。
第9篇 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加強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規(guī)范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制定本大綱。
第二條本大綱適用于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
第三條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分別由省級技術監(jiān)督部門指定的考核機構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取得《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證》后,方可從事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第四條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滿18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高血壓、突發(fā)性昏厥、色盲等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有三個月以上的申請項目的工作經驗。
第五條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兩部分。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內容見附件1。各部分知識所占比例為:
(一)基本知識,占總分的10%
(二)專業(yè)與安全知識,占總分的70%
(三)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與標準知識,占總分的20%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在操作現(xiàn)場進行,考試內容見附件2。
第七條本大綱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大綱自2006年月日起實施。《廣東省特種機電設備作業(yè)人
員培訓考核管理暫行規(guī)定》(粵質技監(jiān)[2000]177號)有關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大綱內容同時廢止。
附件1-1
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考試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律知識
(一)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
(二)安全生產法
(三)行政法規(guī)
1.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2.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3.工傷保險條例
(四)電梯、起重機械技術標準
1.電梯、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2.電梯、起重機械操作規(guī)程
二、安全生產技術
(一)機械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1.機械安全基礎知識
2.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3.機械電氣防火防爆基礎知識
(二)電梯、起重機械安全技術
1.電梯、起重機械安全基礎知識
2.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生產技術
三、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一)安全生產管理概述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監(jiān)察
(四)電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四、事故管理
(一)事故預防
(二)事故報告
(三)事故調查
(四)事故分析
(五)事故處理與整改措施
(六)典型案例分析
第10篇 建筑工程中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的思考
引言:近年來,我國建設事業(yè)發(fā)展迅猛。在現(xiàn)代化工程建設過程中,機械化施工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工程機械設備有效的提高了現(xiàn)代建筑施工的生產力,節(jié)約了生產成本。但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及專業(yè)技能水平有限等原因,在機械設備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導致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這就對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以及選型和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科學實行并加強建筑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問題及成因
存在的主要問題
其一,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管理較為粗放
首先,投入工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數(shù)量難以滿足工程實際需求,導致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經常超負荷工作?,F(xiàn)階段,部分工程項目部為了降低施工成本,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投人的施工機械數(shù)量不足,難以滿足工程的實際需求,主要靠少數(shù)機械設備的加班作業(yè)來完成施工任務。這就導致了機械設備的超負荷運轉,甚至帶“病”作業(yè),從而極大地影響了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與使用壽命,加速了機械設備的老化。
其次,由于機械設備經常超負荷工作,往往不能及時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而且,在機械設備的全壽命周期內,通常會參與許多工程項目的施工,然而各項目部的維修和保養(yǎng)往往不夠到位,積極性不高,導致了機械設備使用管理粗放,對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使其難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其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素質較低
總的來說,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是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眾多因素中的關鍵因素。在施工過程中,現(xiàn)場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許多操作人員并未經過正規(guī)的培訓就直接上崗作業(yè),造成安全隱患問題。
另外,有的企業(yè)往往由于盲目追求經濟效益,不注對機械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導致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缺乏安全知識,對操作方式不夠了解,甚至不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盲目進行操作,加之缺乏應變能力,往往無法預見可能發(fā)生的危險后果以及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另外,在施工過程中,常常有一些作業(yè)人員心存僥幸或冒險心理,紀律松懈、責任心不強,不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這些都會造成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其三,制度法規(guī)不健全
在實際工程項目中,一部分建設單位往往拒付施工企業(yè)安全措施費用,施工單位無力購置必要設備器材,能省則省,進而導致安全生產體系形同虛設,安全制度體系不完善,落實不到位,難以發(fā)揮其重要作用,增加了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此外,還有一些施工單位并未嚴格執(zhí)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按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fā)包,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進而嚴重削弱了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工作很難做到及時、到位,安全隱患多。
其四,設備檢測存在漏洞
目前,有的施工企業(yè)為了減少設備方面的資金投入,并未對行業(yè)主管部門強制要求檢測的進行檢測,導致許多超出規(guī)定使用條件及規(guī)定年限的淘汰設備仍在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工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措施
針對現(xiàn)階段建筑工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主要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和建議,以供同仁參考借鑒: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必須要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以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安全管理體系的建設和完善,逐漸形成一個完整的管理網絡。
其次,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構建完善合理的安全管理體系,促使工程機械設備管理活動正常運轉,進一步推動安全管理的規(guī)范化、合理化、科學化發(fā)展。
再次,嚴格落實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綜合考慮機械設備的使用要求,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機械檢查制度,對工程機械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做到盡早發(fā)現(xiàn)隱患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有效整改,從而保證工程機械時刻處于良好狀態(tài)。項目部應與操作人員簽訂安全管理合同,并與經濟掛鉤,進一步明確責任和義務,制定服務承諾與獎罰措施,從而促使操作人員形成強烈的安全風險意識。
二)提高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整體素質
首先要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每一位操作人員都是持證上崗。通過培訓,促使每一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都形成較強的安全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yǎng)成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質,進而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隱患。
總的來說,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主要包括技能與安全教育兩個方面。切要盡可能做到有針對性、有計劃、有考核,抓好施工項目機械操作人員的準人關,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與安全操作、規(guī)程手冊,發(fā)于每一位操作人員。在培訓結束之后,要進行嚴格考核,并經勞動部門或有關部門考核頒發(fā)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堅決杜絕無證作業(yè)。
第11篇 煉鋼廠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一、檢查標準
1、車間按月由主管設備的領導組織設備專業(yè)員及點檢人員對所屬天車及鋼(鐵)水包進行全面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嚴禁帶病作業(yè)。對暫時不能整改的問題必須制定控制防范措施,報設備處審批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每次檢查結果必須做好記錄,由主管設備的領導簽字后妥善保存。廠主管設備的領導按周檢查落實情況。
2、工段按周對天車的大小車傳動機構、卷揚機構、包體等、制動系統(tǒng)、各種限位器、吊鉤、鋼絲繩、龍門吊鉤鋼(鐵)水包的耳軸等進行重點檢查確認,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并上報車間。
3、天車司機按交接制度的規(guī)定嚴格雙重交接,按檢查路線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司機室內各部 大車傳動機構 小車傳動機構 主、副卷揚機構 供電滑線及電阻箱 大、小車欄桿走臺、橋架 大小車行走輪及軌道 主副鉤及鋼絲繩。
操作手柄、按鈕、開關是否靈活,各種信號是否正常,檢查結果做好記錄。
4、車間、工段、班組堅持對天車司機的操作行為隨時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規(guī)定落實考核,并責令立即整改。
5、以上各項工作完成情況每旬向安監(jiān)處反饋,安監(jiān)處設專人對完成情況進行復查,對未按要求完成的按職責分別追究各級領導的管理責任,并落實考核。煉鋼廠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對起重機管理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下月工作計劃,并對各車間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操作標準
1、起重機械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使用,凡未經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嚴禁使用。
2、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特種設備作業(yè)操作證》,作業(yè)時設專人進行指揮。
3、作業(yè)前司機必須首先進行試車,試車時應先鳴鈴,然后分別啟動各機構(大車、小車、卷揚)應做到各檔逐步加速,檢查各機構運行速度,辨別有無異常聲音。檢查確認各種限位器是否齊全、靈敏、有效(電鈴、照明)。
4、每班第一勾吊運鋼(鐵)水包時,必須試吊。將所吊物吊起距地面200毫米高度,然后下降制動,檢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制動時下滑距離不許超過100毫米,否則應進行檢修。
5、吊運鋼水包(鐵水包)時,提升、下降必須先點動,作業(yè)范圍內無關人員禁止停留,如已確認包內鐵(鋼)水過滿時,應通知地面人員撤離天車行車路線,以防因啟動或制動造成鋼水外溢燙傷地面人員。
6、在吊運鋼水包(鐵水包)時,要求司機應做到起車穩(wěn)、運行穩(wěn)和停車穩(wěn)的“三穩(wěn)”操作:
a、起車穩(wěn):大、小車啟動后先回零位一次,當?shù)跷锵蚯坝螖[時,迅速跟車一次,即可使吊物當其重力線與鋼絲繩均處于鉛垂位置時達到與車體同速運行而消除游擺;
b、運行穩(wěn):在大、小車在運行中如發(fā)生游擺現(xiàn)象,則可順著吊物的游擺方向,順勢加速跟車,使車體跟上超前的吊物,以使其達到平衡狀態(tài)而消除游擺;
c、停車穩(wěn):在大、小車將達到指定位置前,應將控制器手柄逐步拉回以使車速逐漸減慢,并有意識拉回零位后再短暫送電跟車一次,使吊物處于平衡而不游擺狀態(tài),然后靠制動滑行停車。
7、在吊運鋼水包(鐵水包)過程中,禁止主、副鉤同時操作,吊鉤提升或下降時,嚴禁同時啟動大車或小車,以免因誤操作而發(fā)生事故。
8、在吊運鋼水包(鐵水包)天車運行時,應將副鉤升至極限高度,以防與包體發(fā)生碰撞,導致包體傾斜,造成鋼水外溢。
9、起重司機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精神集中,禁止吸煙,按照地面指揮人員信號操作,行車過程中嚴禁接打手機。
10、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先鳴鈴后啟車。行車中必須鳴鈴,遇有緊急停車信號,無論任何人發(fā)出信號,必須立即停車。
11、同一天車軌道上有兩臺以上天車作業(yè)時,兩車間必須保持5米距離,必須靠近時與相鄰天車司機應事先聯(lián)系好,嚴防撞車。
12、天車作業(yè)時,嚴禁用一臺天車撞另一臺天車,因故障必須頂車移動時,必須事先聯(lián)系好,確認被頂天車無吊重物,大小車上無人后方可頂車作業(yè)。
13、吊運重物時,不準長時間(15分鐘)在空中停留,司機不許離開駕駛室。
14、掛吊、信號指揮人員須配帶明顯指揮標志,戴好安全帽,站在安全位置,準確使用指揮信號;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
15、地面掛鉤人員工作前要根據地形和現(xiàn)場情況,起吊物件形狀和重量,選配工具,吊具,設備經檢查無異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6、起吊鋼(鐵)水包時,設專人確認龍門鉤與耳軸接觸狀況無誤后方可起吊。
17、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天車有異常情況時,司機應立即通知地面人員,并將吊物穩(wěn)妥落下,停電檢查;若有突然斷電時,司機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若重新工作前,對起重機行走、提升、制動系統(tǒng)進行檢查,確認動作是否正常,無誤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18、小車、提升機構限位器失效時,必須向班長匯報,請求檢修;未修復不準作業(yè),以防發(fā)生鉤頭碰撞滑輪后造成斷繩吊物墜落事故。
19、上下天車必須由專用梯子處上下,嚴禁由其它部位跨越。
20、工作完畢,應將天車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至接近極限位,小車停在無供電滑線的一端,將控制手柄放在“零”位,切斷操作和主控系統(tǒng)電源,鎖好駕駛室門后方可離開。
21、起重機主鉤、副鉤不得同時分別吊運不同吊物。
22、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
第12篇 沖壓機械安全管理
沖、剪、壓機械是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企業(yè)不可缺少的設備。了解企業(yè)如何對沖、剪、壓機械進行綜合安全管理,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使沖、剪、壓機械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適用的沖、剪、壓機械:機械壓力機、冷擠壓壓力機、剪板機、板料折彎壓力機。
一、整機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床身、滑塊、防護罩、安全設施等外露部分,不得有銳利的邊緣;
(二)外露的飛輪、皮帶輪、傳動皮帶、齒輪等旋轉部分,要用防護罩遮住;
(三)設備應良好接地,以防觸電;
(四)設備上應有合適的局部照明,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設計移動式或固定式;
(五)設備,特別是中大型設備上一般要設置安全支柱,以防在模具調整時滑塊下滑或誤開設備。安全支柱要與設備的主傳動控制聯(lián)鎖,其強度應能支承滑塊和上模的重量;
(六)高大設備的最高處應設有紅色指示燈顯示,并涂以黃黑相間的條紋,以防天車誤碰;
(七)帶有氣動摩擦離合器或寸動剛性離合器的設備,應標定實際的急停時間。實際的急停時間是指曲輪轉到90°左右處,接通急停按鈕后至滑塊完全停止的時間。
二、主要部件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床身:
1.床身的強度、剛度必須進行驗算和測試;
2.可傾式床身的可傾角度調節(jié)和固定機構,必須安全可靠,以防倒落。手動調節(jié)和固定位置,一般只允許在設備的側面。
(二)滑塊:
1.封閉高度的調節(jié)部分,應設有雙向極限限位裝置;
2.滑塊上不可有過分突出的螺栓,螺母或打料桿,如不得已時,應采用護罩設施。
(三)離合器與制動器:
1.剛性離合器(包括寸動剛性離合器)的轉鍵(包括鍵柄)或滑鎖,應有足夠的強度。
2.剛性離合器所配的帶式制動器的設計,應按實際制動角度計算強度,并應便于調節(jié);
3.氣動摩擦離合器與制動器應有可靠的聯(lián)鎖裝置,以防結合的時間過長而引起實際制動角度過大,或相互干擾而引起摩擦片的磨損;
4.寸動剛性離合器所配的制動器的設計,應考慮滑塊和上模所引起的制動力矩。
(四)離合器的操縱系統(tǒng):
1.剛性離合器的操縱凸輪的安裝位置,應保證在單次行程時曲軸停在死點處,其允差為±5°;
2.剛性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機械式保護裝置;
3.寸動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雙重電器聯(lián)鎖保護裝置;
4.氣動摩擦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應保證曲軸停在上死點處,其允差為+5°~-10°;
5.氣動摩擦離合器在單次行程時,必須有防止連沖的措施,如采用雙聯(lián)電磁閥等。
(五)離合器的起動機構:
1.手柄直接起動的手柄推(或拉或壓)力,左手操作時,不得超過1.5公斤力。右手操作時不得超過2公斤力。雙手柄操作時,每個手柄不得超過1.5公斤力;
2.起動按鈕應不高出按鈕盒的表面,急停按鈕必須是蘑菇式的;
3.腳踏板起動的踏板的左、右、上各面都應封閉,其伸腳的空間應寬敞,踏板表面應有防滑措施;
4.腳踏板起動的踏板力不可過大,坐著操作時不得超過4公斤力;站著操作時不得超過5公斤力。踏板的向下位移不得超過60毫米。
(六)階梯、平臺和護欄:
1.階梯要與主傳動控制聯(lián)鎖,即在爬梯時,應保證斷開主傳動控制;
2.階梯的腳蹬間距推薦為300毫米左右,階梯的寬度推薦為450毫米左右,階梯與床身面間的最小距離推薦為180毫米;
3.階梯的高度超過5米后,在階梯3米以上部位應設置護身圈;
4.設備的機身頂面高度超過3米時,一般設檢修平臺及護欄。平臺上的鋪板應是防滑板,邊沿至少翹起40毫米,護欄的高度推薦為1050毫米以上。
(七)所有液壓系統(tǒng)、壓縮空氣系統(tǒng)和電氣系統(tǒng)應遵照有關的液壓元件、氣動元件和電器元件的技術要求,莊力容器的設計與制造應遵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三、安全裝置的技術要求:
(一)沖壓機械的安全裝置的功能有下列四種類型:
1.在滑塊運行期間(或滑塊下行程期間),人體的某一部分應不會進入危險區(qū)。如固定柵欄式,活動柵欄式等安全裝置;
2.當操作者的雙手脫離起動離合器的操縱按鈕或操縱手柄后,伸進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下行程或已超過下死點。如雙手按鈕式、雙手柄式等安全裝置;
3.在滑塊下行程期間,當人體的某一部分進入危險區(qū)之前,滑塊應能停止或已超過下死點。如光線式、感應式、刻板式等安全裝置;
4.在滑塊下行程期間,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人體某一部分推出來,或能夠把進入危險區(qū)的操作者手臂拉出來,如推手式、拉手式等安全裝置。
(二)安全裝置的設計制造技術要求,應遵照《壓力機的安全裝置結構》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四、模具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模具結構須滿足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各外露邊緣應為圓角;
2.要使模具搬移和安裝方便;
3.導柱末端不許外露;
4.要有適應的擋銷頂件器和卸料板等;
第13篇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及其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建筑起重機械,是指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裝、拆卸、使用的起重機械。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出租單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機械和使用單位購置、租賃、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應當具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
第五條 出租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出租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安裝前,應當持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六條 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說明書。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五)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八條 建筑起重機械有本規(guī)定第七條第(一)、(二)、(三)項情形之一的,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并向原備案機關辦理注銷手續(xù)。
第九條 出租單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二)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第十條 從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第十一條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xié)議書。
第十二條 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筑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xiàn)場施工條件;(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yè)。
安裝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第十四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第十五條 安裝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xié)議書;
(二)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四)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五)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六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建筑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資料、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在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yè)區(qū)做好安全防護;
(四)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五)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
(六)建筑起重機械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九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
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租期結束后,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記錄移交出租單位。
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的,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六條規(guī)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的,使用單位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jié)和附著裝置。
第二十一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二)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三)審核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四)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七)施工現(xiàn)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一)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二)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三)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四)監(jiān)督安裝單位執(zhí)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
(五)監(jiān)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六)發(fā)現(xiàn)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二十三條 依法發(fā)包給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xiàn)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建設單位應當協(xié)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建設單位接到監(jiān)理單位報告后,應當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條 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業(yè)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在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第二十五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考核。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統(tǒng)一的樣式。
第二十六條 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建筑起重機械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xiàn)場進行檢查;
(三)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qū)域撤出作業(yè)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條 負責辦理備案或者登記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筑起重機械檔案,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統(tǒng)一編號,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狀況。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規(guī)定,出租單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備案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注銷手續(xù)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的。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規(guī)定,安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第十二條第(二)、(四)、(五)項安全職責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yè)的。
第三十條 違反本規(guī)定,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條第(一)、(二)、(四)、(六)項安全職責的;
(二)未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jié)和附著裝置的。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規(guī)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條第(一)、(三)、(四)、(五)、(七)項安全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定,監(jiān)理單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條第(一)、(二)、(四)、(五)項安全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guī)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的,責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規(guī)定協(xié)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監(jiān)理單位報告后,未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現(xiàn)違反本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二)發(fā)現(xiàn)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存在嚴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依法處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 落實《安全生產法》加強公路工程機械安全生產管理
《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已經三年了。三年來,各級主管部 門和社會各界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關注,使這一事關人民生 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建設快速發(fā)展、事關我國國際聲譽和 社會穩(wěn)定大局的工作已經走上法制軌道。公路工程建設的速 度和質量與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密不可分,而公路工程機械 是公路建設的第一生產力要素,加強和改善公路工程機械安全 生產管理,是保證公路建設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重要條件之一, 如何通過確保人—機一一環(huán)境三者的有機協(xié)調,使公路工程 機械施工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是本 文著力探討的問題,其目的就是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 堅持隱患預防在先的安全防控原則,從根本上落實《安全生產 法》的立法宗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 公路工程機械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主要特點
按施工要求和作業(yè)現(xiàn)場的不同,公路工程機械生產安全事 故的發(fā)生具有以下特點:
1.1多樣性
公路工程機械按其使用性能不同,其發(fā)生事故的種類呈 多樣性分布。按山東省公路機械分類標準規(guī)定,公路施工機 械設備分為12大類約250種,主要包括:土石方機械、路面機 械、混凝土及灰漿機械、水平運輸機械、起重及垂直運輸機械、 加工機械、動力及輔助機械、維修器具、機床設備、隧道機械、 生產服務用機械。這12類中大部分為公路施工工程機械,約 占總數(shù)的60%。在高質量的機械化施工進程中,各類影響機械 安全的潛在因素均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從而表現(xiàn)為事故發(fā)生 的多樣性。
1.2分散性
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工程施工作業(yè)面的分散性, 其特點是呈線網狀分布。在市場經濟大環(huán)境下,公路建設有 的在本市區(qū)施工作業(yè),有的跨市或省施工,有的工程機械對 外租賃,工程機械分散作業(yè)的狀況,使發(fā)生的安全事故變得 點多、線長、面廣。二是公路工程機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散 性。由于公路管理體制為條條管理,這些機械設備分布于不 同的施工單位。以我局為例,共計1663臺(套)機械設備分布在 全市13個縣(市、區(qū))公路管理局、4個高速路管理處及10多個 直屬單位管理和使用。這種高度的分散性為工程機械的安全 管理帶來相當大的難度。
1.3季節(jié)性
公路建設施工的季節(jié)性較強且屬于野外作業(yè)。一般情況 下,每年的一、四季度主要是路基與橋涵施工,二、三季度主要 是以路面施工為主,特別是在公路建設的施工旺季,工程機 械的利用率可達70%-80%。工程機械利用程度越高,機械生 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就越大,在年度內的利用率較為平均的 機械主要有:運輸機械、起重機械,土石方機械等,橋涵機械、 路面機械。
1.4連鎖性
隨著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公路施工形成流水線式、程序 式作業(yè)模式,各類機械相互匹配,協(xié)同配合。如在鋪筑路面施 工中,拌和設備、運輸車輛、攤鋪機械、碾壓機械、灑水車輛等 一環(huán)緊扣一環(huán),一旦某一道工序出現(xiàn)故障就會造成整條生產 線停工,造成潛在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間接經濟損失難以 估量。
2 主要公路工程機械產生的傷害及事故類型
公路工程機械按其運行情況可分為動態(tài)施工設備和場地 施工設備,其作業(yè)環(huán)境各不相同,在其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 的傷害和事故類型也不同。主要工程機械產生傷害及事故類 型(見表1)。
表1 主要工程機械產生傷害及事故類型 設備類型 可能發(fā)生的傷害 事故類型
設備類型 | 可能發(fā)生的傷害 | 事故類型 |
自卸汽車 | 擠壓皮膚和肌肉、骨折、內部器官損傷 | 車輛傷害、灼燙、高處墜落、火災 |
挖掘機 | 擠壓皮膚和肌肉、骨折、內部器官損傷 | 物體打擊、坍塌、高處墜落 |
輪胎式起重機 | 損傷、燒傷、電傷 | 物體打擊、火災、爆炸、腐蝕、中毒、高處墜落、機械傷害、在行駛中引發(fā)交通事故 |
瀝青混凝土拌和機 | 燒傷、皮膚發(fā)炎、化學性燒傷 | 灼燙、火災、觸電、中毒、高處墜落、粉塵、機械傷害、壓力容器爆炸、噪聲 |
瀝青混凝土攤鋪機 | 擠壓皮膚、燙傷、化學性燒傷、皮膚發(fā)炎 | 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中毒、觸電、灼燙、火災、高溫 |
瀝青導熱油設備及乳化瀝青設備 | 化學性皮炎、化學性燒傷、中毒、燒傷、燙傷 | 鍋爐爆炸、壓力容器爆炸、火災、灼燙、中毒、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機械傷害、坍塌等 |
上一頁12下一頁對主要機械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和事故類型進行有針對性的分 析,從而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損害的發(fā)生和擴大,以 保證人—機—環(huán)境安全、有效、協(xié)調運作。
3 影響公路工程機械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
據有關資料表明:2004年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近11 萬人,萬車死亡率9人,是美國的8倍,德國的10余倍,日本的 近15倍,是澳大利亞的數(shù)10倍,特種設備的事故發(fā)生率是發(fā)達國 家的5-6倍。而我們的公路工程機械相對而言是以特種機械設備 為主的,因此,對公路建設施工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決不可掉以 輕心。
對事故影響因素的分析,要從影響公路工程機械安全生產的 構成要素著手。這些要素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人因),技術 系統(tǒng)的不安全狀態(tài)(物因),作業(yè)條件或環(huán)境不良(環(huán)境因素),生 產經營管理欠缺(管理因素)。
3.1人的不安全行為(人因)
公路工程機械發(fā)生事故的諸多案例證明,絕大多數(shù)生產安 全事故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一般分為四類:一是操作錯誤類,主 要表現(xiàn)為錯誤操作導致事故發(fā)生;二是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造成安全裝置失效類,主要表現(xiàn)為放松警惕,注意力不集中;三 是使用不安全設備、手代替工具操作、物體存放不當、冒險進入 危險場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以及在必須 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作業(yè)場合中沒使用防護用品類,主要表現(xiàn)為 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四是未按規(guī)定對機械設備進 行維護、調整、檢查、修理類,主要表現(xiàn)為違反機械設備技術管理 規(guī)定。
3.2技術系統(tǒng)的不安全狀態(tài)(物因)
公路工程機械本身的本質安全性能決定了安全狀態(tài),其主 要表現(xiàn)有:(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一是無防 護。包括防護罩、安全保險裝車、報警裝車、安全標志、防護欄, 電氣未接地,絕緣不良,局部通風無消音裝置,噪音大,未安裝 防止“跑車”的檔車器或檔車欄等;二是防護不當。包括防護罩 未在適當位置,防護裝置不當,電氣裝置帶電部分裸露等。(2)設 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一是設計不當,結構不合乎安全要 求;二是強度不夠,包括機械強度不夠,絕緣強度不夠,起吊重 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等;三是設備在非正常狀態(tài)下運行,包括 設備超過檢修期帶病運轉等;四是維修調整不良,包括設備失 修,地面不平,保修不當,設備失靈等。
3.3作業(yè)條件或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環(huán)境因素)
公路工程機械是在施工條件甚為艱難的情況下進行作業(yè), 自身技術狀況和地形意外因素都有可能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在公 路施工中,若遇到地形險惡地段,將面臨山體滑坡、坍塌等危 險危害,若在橋梁施工中存在潛在的高空墜落、起重傷害等危險 危害因素。安全生產受氣候變化的影響較大,如運輸車輛雨雪天 氣作業(yè),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就會偏高。作業(yè)場地可能存在一些不安 全的因素:如作業(yè)場所狹窄、雜亂。另外,也可能存在交通線路 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等因素。
3.4生產經營管理缺陷(管理因素)
生產經營管理是一個永恒的主題,各項管理措施設置不 到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就會隨時出現(xiàn)。具體表現(xiàn)在:一是安 全生產工作監(jiān)督管理不足,安全生產條件有待改善,現(xiàn)場作 業(yè)安全保障不力;二是交叉作業(yè)和承包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 不協(xié)調,租賃設備的合同內容安全責任不明確,機械事故隱 患未及時有效地發(fā)生和消除;三是職工文化素質偏低,有相 當一部分機械操作人員為合同契約型,安全技能培訓教育脫 節(jié),安全生產知識相對不足,缺乏風險意識,自我防范能力和 處置異常情況的能力不足,時有“三違”現(xiàn)象發(fā)生。
4加強公路工程機械施工安全的主要對策
《安全生產法》共規(guī)定了七項安全生產的基本保障和要求。 為強化公路工程機械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fā) 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結合公路工程機械安全施工的具體特 點,應建立起主體明確、責權統(tǒng)一、機制科學、措施落實、監(jiān)管 到位的安全生產防控管理體系。重點應采取一下措施:
4.1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健全崗位責任制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 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 產責任制,完善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公路工程機械在特殊 的施工環(huán)境中作業(yè),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 針,實行一把手工程,明確單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 人,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四級責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員責任 體系。
4.2明確各公路工程機械使用單位是安全責任主體,安全是進入 市場的必備條件
國家確定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指導方針之一就是生產 經營企業(yè)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將這一方針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引用到我們公路系統(tǒng),即為工程機械使用單位是安全生產的 責任主體。當然,在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同時,各主管部 門、社會各方面也應承擔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與完善,公路建設市場化的 程度也在不斷提高,所以一個安全生產工作到位、事故發(fā)生概率 低的施工單位,就會成為激烈市場競爭中的一個優(yōu)質品牌。為強 化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 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 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各安全責任主體都應根據《安全生 產法》的規(guī)定,建全安全生產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 員。工程機械安全生產作為市場的必備條件,對達不到安全標準 的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程機械嚴禁進入施工現(xiàn)場;對管理人 員、操作人員需經考試合格取得資質證,特殊工種如:電工、鍋 爐工、汽車吊操作人員等要有當?shù)匕脖O(jiān)部門頒發(fā)的資質證。同 時,還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淘汰明令禁止的工藝和設 備。工程機械的選型、使用要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進行, 對已淘汰報廢的工程機械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這些規(guī)定為責任主 體的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
4.3嚴格公路工程機械的本質安全性,提高機械技術狀況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 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 業(yè)標準。這一規(guī)定對公路工程機械 管理工作提出了從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全過程技術管理” 的新理念。
在事前管理上,主要是做好設備的選型,本著設備技術 精良、裝備先進、本質安全性可靠進行配置,以期達到提高公 路工程施工的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減輕勞動強度,減少人員 傷害之目的;在事中管理上,要著重強調按技術標準滿負荷工 作,不得超過檢修期或超負荷運轉,對設備推行以“定期檢 測、強制維護”為主要內容的檢測維修制度,確保公路工程機 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在事后管理上,要對老舊設備 進行及時淘汰更新。
4.4強化崗位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 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 術性能,采用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門 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果說裝備是基礎、管理是關鍵,那 么從事工程機械操作施工的人就是核心。面對大型進口機械 設備技術含量較高,對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要求也隨 著提高。因此,必須加強職工安全文化建設,大力推行崗前培 訓、持證上崗制度。一是要做到嚴把人員準入關,對新錄用操 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崗前培訓,并通過嚴格的理論與技能培訓 考核;二是對在崗人員要結合新裝備的使用和新環(huán)境的變化 等情況,定期、不定 期地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嚴格安 全行為規(guī)范,強化在異常情況下的自我保護意識,掌握安全 生產的主動權。
第15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起重機械使用、管理單位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三)《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2號)
(四)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定》
四、定義
起重機械包括:
(一)起重機: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汽車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二)電動葫蘆:起吊重量在0. 5噸以上的。
(三)升降機、電梯等其他小型起重設備。
五、職責
(一)起重機械采購單位應審驗生產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所在地省級相關部門頒發(fā)的“安全認可證”、產品質量說明書及由當?shù)卣夹g監(jiān)督部門簽發(fā)的“安全技術監(jiān)督檢驗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并將復印件送安環(huán)處復審備案。
(二)使用單位有權拒絕使用無有效證件、存在明顯隱患的起重機械。
六、安裝與維修
(一)安裝、改造、維修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應持有“三證”(即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等級證、起重設備安全資格認可證)。施工前,需持“三證”、法人委托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復印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到安環(huán)處初審和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簽發(fā)后,與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簽定施工合同,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
(二)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憑開工審批表報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經檢驗合格的起重機械方可投入運行。
(三)安裝、改造、維修起重機械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資料,在竣工驗收后,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檔案。
七、使用與管理
(一)使用單位負責起重機械的使用和管理,建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檔案,健全起重機械使用與管理的制度和規(guī)程,做好起重機械的經常性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⒈起重行車工守則;
⒉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⒊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檢查和檢驗制度;
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⒌起重機械作業(yè)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二)使用單位起重機械設備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⒈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⒉安裝、改造、維修記錄和試驗記錄;
⒊使用、維修、保養(yǎng)、檢查和試驗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