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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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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管理

第1篇 地下礦山爆破器材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用礦用機車運輸爆破器材安全規(guī)定:

1、列車前后掛危險警示標志;

2、采用封閉性的專用車廂,車內應鋪軟墊;

3、行駛速度不超過2m/s;

4、在裝有爆破器材的車廂與機車之間,以及裝炸藥車廂與裝起爆器材車廂之間,應用空車廂隔開;

5、運輸雷管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6、用架線式電力機車運輸,在裝卸爆破器材時,機車應斷電。

二、在斜坡道上用機車運輸爆破器材安全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品標志。

三、豎井、斜井運輸爆破器材安全規(guī)定:

1、事先通知卷揚司機和信號工;

2、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不應運輸爆破器材;

3、除爆破人員和信號工外,其他人員不應與爆破器材同罐乘坐;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罐籠內只準放1層爆破器材箱,不得滑動。運送其他類炸藥時,炸藥箱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

4、爆破器材不應在井口房或井底車場停留。

四、用人工搬運爆破器材安全規(guī)定:

1、在井下或夜間,應隨身攜帶完好的礦用燈具;

2、不應1人同時攜帶雷管和炸藥;炸藥和雷管應分別放在專用背包(木箱)里,不應放在衣兜里;

3、領取爆破器材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應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集中地方停留。

第2篇 煙囪爆破 安全管理重點

煙囪爆破在煙囪拆除工程中占有著非常重要的比例,尤其是這些年來,不少煙囪需要采用爆破拆除的方式進行拆除,這也就使得煙囪爆破行業(yè)迎來了他的春天,但是正是這種高危行業(yè)本身有著非常多的風險,因此必須有相關的規(guī)則來進行規(guī)范,只有這樣才能夠在煙囪爆破中避免可能出現的風險,我們也可以簡稱這為煙囪爆破的安全操作規(guī)范。

一、必須持有勞動部門培訓考核有效的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二、爆破物品由專領、專用、專保管,在領用時,應對不同批號的導火線、雷管、作試驗,檢查是否失效或潮濕,導火線每卷至少試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試炸一個,領出后應存放在專用的木箱內,上好鎖,做好記錄;

三、切割導火線或導火索,必須用鋒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斷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少于1.2m,導爆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的臺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四、加工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新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有專人妥善保管;

五、裝藥要用木竹棒輕塞,嚴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凍結、半凍結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藥;

六、放炮前,必須明確規(guī)定安全警戒線,制定同意的爆破時間和信號,并在指定地點設安全哨,待施工人員、行人、車輛等全部避入安全區(qū)內后方可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場所必須堅固,道路必須暢通;

七、爆破后炮工應檢查所有裝藥孔是否全部起爆,如發(fā)現瞎炮,應及時按照瞎炮處理的規(guī)定妥善處理,未處理前,必須在其附近設警戒人員看守,并設明顯標志;

八、隧洞相向鑿進的開挖,兩端在相距30m以內時,點炮前必須通知另一端暫停工作,退到安全地點,當相向開挖的兩端相距15m時,一端應停止掘進放炮;

九、導爆索禁止打結,網絡中連接或搭接點應按廠家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導爆索裝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嚴禁對導爆索撞擊或投擲任何物體。

第3篇 煤礦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礦用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炸藥和起爆器材:

1.炸藥

炸藥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能夠發(fā)生快速化學反應,釋放大量熱量,產生大量氣體,因而對周圍介質產生強烈的機械作用,呈現所謂爆炸效應的化合物或混合物。

炸藥一般有酸銨類炸藥、水膠炸藥、硝化甘油炸藥和乳膠炸藥。其中硝酸銨類炸藥是我國礦山最廣泛使用的工業(yè)炸藥。硝酸銨類炸藥曾稱“硝安炸藥”或“硝銨炸藥”,是經硝酸銨為主加有可燃劑或再加敏化劑(硝化甘油除外),可用雷管起爆的混合炸藥。該炸藥的特點是氧平衡接近于零,有毒氣體產生量受到嚴格限制。硝酸銨炸藥均為粉狀,用紙包裝加工成圓柱形藥卷,外涂一層石蠟防水。硝酸銨炸藥的貯存期為4~6個月。

水膠炸藥是20世紀70年代研制成功的新型炸藥,是硝酸甲胺的微小液滴分散在以硝酸鹽為主的氧化劑水溶液中,經稠化、交聯(lián)而制成的凝膠狀含水炸藥。水膠炸藥具有抗水性能強、密度高、威力大、安全性好、生產工藝簡單、使用方便等特點,無硝酸銨類炸藥的主要缺點。

硝化甘油炸藥是硝化甘油被可燃劑和(或)氧化劑等吸收后組成的混合炸藥。其優(yōu)點是威力高、耐水(可在水下爆破)、密度大、具有可塑性、爆炸穩(wěn)定性高。缺點是會“老化”、“滲油”,機械敏度高,生產和使用安全度較差,價格昂貴,已經很少使用。

乳化炸藥是通過乳化劑的作用,使以硝酸鹽為主的氧化劑水溶液微滴均勻地分散在含有氣泡或多孔性物質的油相連續(xù)介質中而形成的油包水型膏狀含水炸藥。

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點應使用經主管部門批準,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煤礦許用炸藥。

2.起爆器材

起爆器材可分為起爆材料和傳爆材料兩大類。雷管是爆破工程的主要起爆材料,導火線、導爆管屬于傳爆材料,繼爆管、導爆線既可起起爆作用,又可起傳爆作用,是兩者的綜合。

(1)雷管。雷管由外界能激發(fā),能可靠地引起其后的起爆材料或各種工業(yè)炸藥爆轟的起爆材料。雷管有火雷管與電雷管兩種。使用導火索引爆的雷管稱火雷管,用通電點火引爆的雷管稱為電雷管。由于煤礦井下存在瓦斯和煤塵。因此,煤礦井下禁止使用明火起爆,只能采用電能激發(fā)的電雷管。

電雷管可以分成如下幾種:激發(fā)后瞬時爆炸的稱“瞬發(fā)電雷管”,隔一定時間爆炸的稱“延期電雷管”。按延期間隔時間不同,延期電雷管又可以分為“秒延期電雷管”和“毫秒延期電雷管”。延期電雷管是為了提高爆破效果,加大自由面,使工作面各種炮眼的爆炸有一定的先后順序。此外,還有抗靜電性能的雷管,稱“抗靜電電雷管”。

(2)導火索。導火索又叫導火線,用于引爆火雷管。由于導火索點燃后,自身是一發(fā)火體,因此不能在有瓦斯或礦塵爆炸的場所使用。

(3)導爆索。導爆索又叫傳爆線,是以副爆藥為索芯,以棉、麻、纖維等為被覆材料,能夠傳遞爆轟波的索狀起爆材料。導爆索可用來傳遞爆轟波并直接引爆炸藥或與之相連的另一根導爆索。

(4)繼爆管。繼爆管是專門與導爆索配合使用的延期起爆器材,借助于繼爆管的微差延期繼爆作用與導爆索一起實現微差爆破。

(5)導爆管。導爆管是一種非電起爆器材,不能直接起爆炸藥,只能傳遞爆轟波起爆雷管,由雷管引爆炸藥。導爆管也不能用于有瓦斯或礦塵爆炸危險的作業(yè)場所。

3.爆破材料的安全管理

(1)爆破材料的儲存。為防止爆破材料變質、自燃、爆炸、被盜以及有利于收發(fā)和管理,《爆破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爆破器材必須存放在爆破器材庫里。爆破器材庫由專門存放爆破器材的主要建構筑物和爆破器材的發(fā)放、管理、防護和辦公等輔助設施組成。爆破器材庫按其作用及性質分總庫、分庫和發(fā)放站;按其服務年限分為永久性庫和臨時性庫兩大類;按其所處位置分為地面庫、永久性硐室?guī)旌途卤破鞑膸斓取?/p>

(2)爆破材料的運輸。爆破器材運輸過程中的主要安全要求是防火、防震、防潮、防凍和防殉爆。爆破材料的運輸包括地面運輸到用戶單位或爆破材料庫,以及把爆破材料運輸到爆破現場(包括井下運輸)。地面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中有關規(guī)定。在井下運輸要符合《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井下爆破作業(yè)的安全要求。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爆破器材。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爆破作業(yè)必須按爆破設計說明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穿化纖衣服。

第4篇 公安局爆破作業(yè)項目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爆破作業(yè)項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切實做好爆破作業(yè)項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杜絕爆破安全事故,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爆破作業(yè)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要求,在省廳制定下發(fā)爆破作業(yè)項目相關實施細則之前,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 本暫行規(guī)定明確了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的資質備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編制、安全評估,以及爆破作業(yè)項目的行政審批、安全監(jiān)理等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要求,爆破作業(yè)單位及公安機關應當遵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的資質備案

第三條 為便于公安機關及時、全面掌握在我市從事爆破作業(yè)項目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jiān)理的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相關情況,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在與委托單位簽訂合同前,應到____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辦理單位資質備案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 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應按照其資質等級和范圍接受爆破作業(yè)項目委托。

第五條 爆破作業(yè)人員應取得《爆破作業(yè)人員許可證》或《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作業(yè)證》,并按照其資格等級和范圍從事爆破作業(yè)。

第三章? 爆破作業(yè)項目組織管理

第六條 營業(yè)性爆破作業(yè)單位在簽訂設計施工合同后、向公安機關提交行政許可申請前,應組織本單位爆破作業(yè)人員成立爆破作業(yè)項目管理機構(如“項目部”),并授權該項目部負責本單位在所屬市、縣(區(qū))行政區(qū)劃內所有爆破作業(yè)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部的組成人員應當相對固定,特殊工作崗位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執(zhí)業(yè)資格條件。

第七條 項目部設置

1、基礎設施

項目部應當有專門的辦公場所,配置辦公桌、相機及信息錄入打印設備等辦公設施和器材,辦公場所面積不得小于10 m2,并安裝相應的防盜設施。

2、管理制度。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設置技術防范設施,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施工,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被搶。

第八條 項目部崗位設置

1、設項目管理負責人崗位。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應配備1名項目管理負責人,負責主持本單位在所屬市、縣(區(qū))行政區(qū)劃內所有爆破作業(yè)項目的全面工作,是相關項目的第一安全責任人。項目管理負責人應當由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持證上崗。

2、設技術負責人崗位。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應配備1名以上技術負責人,負責主持本單位在所屬市、縣(區(qū))行政區(qū)劃內所有爆破作業(yè)項目的技術工作,負責編制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監(jiān)督、指導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yè),建立健全爆破作業(yè)項目技術檔案,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并指導實施,參與調查爆破事故。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具備與項目等級和范圍相適應的爆破作業(yè)資格,持證上崗。

3、設治安保衛(wèi)負責人。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配備的安全員數量應滿足“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配備1名治安保衛(wèi)負責人”的標準,負責監(jiān)督檢查爆破作業(yè)現場的治安防范、維護警戒區(qū)內的治安秩序,組織協(xié)調清場撤退、安全警戒等工作。

4、設爆破作業(yè)人員崗位。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應按照爆破作業(yè)項目現場及作業(yè)點的數量配備足夠的爆破作業(yè)人員。

⑴ 安全員。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配備的安全員數量應滿足“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配備1名安全員”的標準,負責協(xié)助項目管理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做好相對固定的某一個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爆破作業(yè)項目安全管理檔案,是各個項目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項目安全員應當由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擔任,持證上崗。

⑵ 保管員。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配備的保管員數量應滿足“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配備2名保管員”的標準,專職負責相對固定的某一個爆破作業(yè)現場爆破器材的保管、看護、收發(fā)、登記、清理退庫等工作,由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能力的爆破員擔任,持證上崗。

⑶ 爆破員。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部配備的爆破員數量應滿足“每個爆破作業(yè)項目配備2名爆破員”的標準,專職負責相對固定的某一個爆破作業(yè)中的布孔、驗孔、裝藥、聯(lián)線、防護、起爆、警戒、爆后檢查等操作,持證上崗。

以上對爆破作業(yè)人員配備數量的限定只是基本要求,爆破作業(yè)單位應當根據實際爆破工作中對爆破作業(yè)人員的需要來增加各個爆破作業(yè)點的安全員、保管員、爆破員數量。

第九條 項目部人員管理要求

1、相關人員信息的備案。參與爆破作業(yè)的涉爆人員信息資料應當隨項目行政許可申請材料上報各級公安機關,人員有變化時,爆破作業(yè)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

2、相關人員的教育培訓。爆破作業(yè)項目部應在爆破作業(yè)項目爆破施工前,組織從業(yè)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建立教育培訓檔案,按照“一人一檔”進行管理。確保每個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及該項目爆破類型的安全操作實施意見,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四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編制

第十條 爆破施工單位承接爆破作業(yè)項目后,應組織符合執(zhí)業(yè)資格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爆破施工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分技術設計方案、施工組織方案及應急預案三個部分編寫。

爆破施工方案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及本細則的要求。

第十一條 爆破作業(yè)單位在開始編制爆破施工方案前,應派設計人員到爆破作業(yè)現場進行實地勘測,形成書面勘測報告書,勘測報告書應作為設計工作的主要依據。

實地勘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制成爆破作業(yè)現場勘察表):

1、爆破對象的形態(tài),包括爆區(qū)地形圖,建(構)筑物的設計文件、圖紙及現場實測、復核資料;

2、爆破對象的結構與性質,包括爆區(qū)地質圖,建(構)筑物配筋圖;

3、影響爆破效果的爆體缺陷,包括大型地質構造和建(構)筑物受損狀況;

4、爆破有害效應影響區(qū)域內需要保護對象的分布。

第十二條 爆破技術設計方案分設計說明書和圖紙兩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即爆破對象、爆破環(huán)境概述及相關圖紙,爆破工程的質量、工期、安全要求;

2、爆破技術方案,即方案比較、選定方案的鉆爆參數及相關圖紙;

3、起爆網路設計及起爆網路圖;

4、安全設計及防護、警戒圖。

5、復雜環(huán)境爆破技術設計應制定應對復雜環(huán)境的方法、措施及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施工組織方案應依據爆破技術設計、招標文件、現場勘測報告、業(yè)主委托書、招標答疑文件等進行編制。

爆破施工組織方案應包括的內容如下:

1、施工組織機構及職責;

2、施工準備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3、施工人、材、機的安排及安全、進度、質量保證措施;

4、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

5、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預防事故的措施;

6、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編寫。

第十五條 設計文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應按要求重新編制;安全評估要求修改或增加內容的,應按要求修改、補充。

第十六條 爆破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地形測量結果、地質條件、拆除物結構尺寸、材質完好狀態(tài)等與原設計依據不相符或環(huán)境條件有較大改變,應及時修改設計或采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安全評估(事前)

第十七條 在城市、風景名勝區(qū)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等特殊地區(qū)實施爆破作業(yè)的(以下簡稱“特殊地區(qū)爆破作業(yè)”),爆破作業(yè)單位應向本市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爆破作業(yè)。

第十八條 特殊地區(qū)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爆破施工方案在向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前,應由符合ga 990-2012 要求具有相應資質的爆破作業(yè)單位進行安全評估。

第十九條 安全評估單位應當與爆破作業(yè)項目委托單位簽訂安全評估合同,根據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等級要求安排不少于3 名具備相應作業(yè)資格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安全評估專家組,指定其中1名專家組成員為組長,全面負責安全評估工作。

第二十條 安全評估專家組應當根據合同委托依法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包括確定評估活動的工作流程,核查書面材料,勘察項目現場,審查爆破方案,最后編制評估報告。

第二十一條 爆破作業(yè)單位申請安全評估時,應當提供書面評估材料。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當及時補正。書面材料的審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21.1 爆破作業(yè)應當屬于合法的生產活動,禁止為非法的生產活動實施爆破作業(yè)。

1、為建設工程實施巖土爆破作業(yè)的,該建設項目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并提供建設單位簽發(fā)的同意實施爆破作業(yè)的委托書、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法定文件,禁止爆破作業(yè)單位為違法建設工程實施爆破作業(yè);

2、為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實施爆破作業(yè)的,應當提供爆破作業(yè)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委托合同、屬地政府部門批準文件或者能夠證明被爆破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權屬的合法證明文件;

3、為采礦工程實施爆破作業(yè)的,應當提供礦山單位同意實施爆破作業(yè)的委托合同、礦山單位合法采礦活動的證明文件,禁止為非法采礦活動實施爆破作業(yè);

4、實施其它特殊爆破作業(yè)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爆破作業(yè)合法性的證明文件。

12.2 爆破作業(yè)單位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爆破作業(yè)的單位應當具備獨立法人地位,證照齊全,合法有效。

12.3 預審查爆破施工方案

1、對照gb6722-2003 的有關規(guī)定,核定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級別;

2、核對爆破作業(yè)單位提供的《工程爆破單位許可證》,核查證件所載明的資質等級和從業(yè)范圍是否與項目級別相適應;

3、核查設計人、審核人、批準人、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人及其他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居民身份證、爆破安全作業(yè)證等證件,核對證件所載明的資格等級和從業(yè)范圍與項目級別是否相適應,核對相關人員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核查爆破作業(yè)所使用的設備器材是否能夠滿足項目要求;

5、核查爆炸物品儲存?zhèn)}庫或者臨時儲存地點是否符合規(guī)定。

12.4 核查書面申請材料應當齊全。

1、爆破作業(yè)項目許可審批表;

2、爆破作業(yè)項目技術設計方案及施工組織方案;

3、爆破作業(y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4、爆破作業(yè)單位證件。包括爆破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jiān)理等單位持有的爆破作業(yè)單位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復印件;

5、合同原件。包括:爆破施工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爆破作業(yè)合同,安全評估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全評估合同,安全監(jiān)理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全監(jiān)理合同;

6、爆破作業(yè)應當屬于合法生產活動的證明文件;

7、根據法規(guī)要求,爆破作業(yè)項目應當事先征得其他部門或者利害關系人的同意方可實施爆破作業(yè)的,應當提供同意爆破作業(yè)的證明文件;

8、涉爆人員的證件。設計人、審核人、批準人、項目負責人、安全責任人及其他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居民身份證、爆破安全作業(yè)證及其復印件;

9、崗位責任任命書。爆破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爆破作業(yè)項目的設計人、審核人、批準人、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爆破作業(yè)人員應當在崗位責任書上親筆簽名。

第二十二條 申請單位提供的書面材料符合評估要求的,評估專家組成員應當到爆破作業(yè)地點進行現場核查?,F場核查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22.1 核查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真實性。包括:訪問建設單位、委托單位及其相關單位負責人,核查該單位出具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22.2 核查被爆破對象的基本情況。

22.3 核查爆破對象四鄰情況。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地表地下管線,物流、交通及人員密集度,人文、水文、氣象、地理、地質等情況。核查是否存在被遺漏的保護對象,注意被保護對象對爆破防護方面的具體要求。

22.4 現場核查時應當制作圖紙、影像資料、訪問筆錄等檔案資料。

第二十三條 安全評估報告應當經評估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核,由主要負責人簽發(fā)。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爆破作業(yè)項目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2、爆破作業(yè)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

3、爆破作業(yè)項目的等級是否符合規(guī)定;

第5篇 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

各種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tǒng)、起爆藥和爆破劑都稱為爆破器材。為了確保安全,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要特別注意爆破器材的儲存和保管工作。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建立爆破器材庫,并要有專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嚴禁將爆破器材分發(fā)給承包戶或個人保存。嚴防炸藥變質、自爆或被盜竊而導致重大事故。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

爆破器材庫分為礦區(qū)總庫和地面分庫。總庫專對地面分庫或井下爆破器材庫供應炸藥,禁止從總庫將炸藥直接發(fā)放給爆破作業(yè)人員。

礦區(qū)總庫存儲的炸藥不得超過本單位半年生產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過一年生產用量。

地面分庫存儲的炸藥不得超過本單位3個月生產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過半年生產用量。

井下爆破器材庫存儲的炸藥為3天生產用量,起爆器材為10天生產用量。

二、爆破器材的保管

爆破器材保管員要經常檢查以下內容:①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②爆破器材是否受濕、受熱或分解變質。③經常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④消防設備是否齊全和有效。⑤防雷設施是否可靠。

三、爆破器材的運輸

(1)同時運輸兩種以上爆破器材時,應當遵守表10-1的規(guī)定,但雷管應當裝在專用箱(盒、袋)內。

(2)從地面炸藥庫向井下炸藥庫運送炸藥時,應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口上、下的把鉤工做好運輸準備,并且不得在交接班時間運輸爆破器材。

(3)護送人員一定要乘罐籠護送爆破器材下井,每層罐籠只準搭乘兩人。運輸爆破器材的罐籠或吊桶里,除放炮員或護送員外,不準無關人員搭乘。同時,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運送。

四、爆破器材的銷毀

爆破器材是否需要銷毀,應當經過庫房保管員和試驗人員的檢驗,不能把有效期作為惟一標準。經過檢驗確認失效或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及國家標準的爆破器材,必須登記造冊,編寫書面報告,說明需要銷毀的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原因,以及計劃銷毀的地點和時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銷毀。

第6篇 露天礦山爆破安全管理

近幾年來,我市露天礦山因違章爆破作業(yè)多次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這些事故主要是由于企業(yè)安全管理不到位、爆破工藝落后、職工爆破安全知識和救護知識缺乏、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盲目施救等造成的。為切實汲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露天礦山爆破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同類事故的重復發(fā)生,促進全市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wěn)定好轉,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露天礦山爆破安全監(jiān)管工作。我市露天礦山點多面廣,企業(yè)規(guī)模小,從業(yè)人員素質低,安全管理難度大。爆破作業(yè)作為露天礦山生產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工藝性強、技術性高、危險性大,稍有不慎極易發(fā)生事故,且發(fā)生事故后造成的危害也比較嚴重。因此,安監(jiān)部門要將爆破作業(yè)作為露天礦山安全監(jiān)管的重要內容,制定具體措施,加強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消除隱患。要結合開展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和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整治活動,督促企業(yè)健全管理制度,嚴格操作規(guī)程,加強現場管理,全面規(guī)范爆破作業(yè)行為,確保爆破作業(yè)各環(huán)節(jié)全部達到安全標準要求,做到萬無一失。

二、做好露天爆破作業(yè)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礦山企業(yè)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guī)定》和《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guī)程》、《爆破安全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程標準,全面加強對露天爆破作業(yè)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一要建立健全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爆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切實落實爆破作業(yè)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責任,明確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并做到嚴格執(zhí)行。二要編制爆破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并嚴格按照審批的爆破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施工。爆破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適合礦山生產實際,開采過程中的炮孔布置、裝藥量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種類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三要加強對爆破現場的安全管理。鑿巖、裝藥、起爆、避炮、邊坡浮石處理、盲炮處理、爆破警戒等各環(huán)節(jié)都必須達到安全要求。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對作業(yè)現場要進行認真檢查,確保達到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相關作業(yè)。相鄰采石場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約定統(tǒng)一的爆破時間,指定專人負責爆破指揮。四要加強爆破后的通風工作。要汲取近幾年露天礦山爆破后發(fā)生炮煙中毒事故的教訓,克服麻痹思想,切實加強爆破后的通風工作。深凹露天礦要把防止中毒窒息事故作為重中之重,完善通風措施,同時,都必須要配備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儀表并正確使用,因不使用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峒室爆破時平峒或小井的掘進工作面爆破后,人員進入工作面前,必須進行充分通風,并用水噴灑爆堆,嚴防炮煙中毒;小井深度超過7米、平峒長度超過20米的,應采用機械通風。五要加強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礦山企業(yè)要安排專人負責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建立管理臺帳,加強對申領、發(fā)放、運輸、儲存、使用、清退等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防止發(fā)生事故。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監(jiān)部門要加大對露天礦山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嚴禁無爆破安全作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進行爆破作業(yè)。礦山企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具備必要的自保自救能力和事故救護知識,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

四、加快組建專業(yè)爆破隊伍的工作進度。各有關市區(qū)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fā)揮中介優(yōu)勢,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或依靠中介服務機構承擔礦山爆破工程的設計、培訓、指導、施工等技術服務工作,從根本上解決小型露天采石場存在的技術力量不足、裝備設施落后的問題。要推廣由專業(yè)化爆破隊伍承擔礦山鑿巖爆破工作的經驗,盡快建立專業(yè)化爆破隊伍。專業(yè)化爆破隊伍作為采掘施工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承包非煤礦礦山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加強自身建設,配備必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承包爆破施工作業(yè)。要通過建立專業(yè)化爆破隊伍,加大中深孔爆破、淺孔排炮爆破等開采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力度,徹底杜絕不分臺階、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落后的開采方法。

五、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礦山企業(yè)要針對露天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特點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護設施,加強職工應急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確保發(fā)生事故后能夠得到有效救治,防止事故擴大。

六、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有關市區(qū)安監(jiān)局要會同國土、公安等部門及鄉(xiāng)鎮(zhèn)政府加大對露天礦山的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無爆破作業(yè)規(guī)程、不按設計施工,爆炸物品和爆破現場管理混亂以及爆破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的,要責令企業(yè)停止爆破作業(yè),限期進行整改。要嚴格“三證一照”制度,證照不全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對有關證照已到期的,要及時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停止供應爆炸物品。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對監(jiān)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事故的,除追究企業(yè)的責任外,還要依法追究有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安監(jiān)部門要加大對露天礦山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爆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嚴禁無爆破安全作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進行爆破作業(yè)。礦山企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具備必要的自保自救能力和事故救護知識,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

四、加快組建專業(yè)爆破隊伍的工作進度。各有關市區(qū)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fā)揮中介優(yōu)勢,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或依靠中介服務機構承擔礦山爆破工程的設計、培訓、指導、施工等技術服務工作,從根本上解決小型露天采石場存在的技術力量不足、裝備設施落后的問題。要推廣由專業(yè)化爆破隊伍承擔礦山鑿巖爆破工作的經驗,盡快建立專業(yè)化爆破隊伍。專業(yè)化爆破隊伍作為采掘施工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承包非煤礦礦山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加強自身建設,配備必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承包爆破施工作業(yè)。要通過建立專業(yè)化爆破隊伍,加大中深孔爆破、淺孔排炮爆破等開采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力度,徹底杜絕不分臺階、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落后的開采方法。

五、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礦山企業(yè)要針對露天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特點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護設施,加強職工應急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確保發(fā)生事故后能夠得到有效救治,防止事故擴大。

六、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有關市區(qū)安監(jiān)局要會同國土、公安等部門及鄉(xiāng)鎮(zhèn)政府加大對露天礦山的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無爆破作業(yè)規(guī)程、不按設計施工,爆炸物品和爆破現場管理混亂以及爆破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的,要責令企業(yè)停止爆破作業(yè),限期進行整改。要嚴格“三證一照”制度,證照不全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對有關證照已到期的,要及時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停止供應爆炸物品。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對監(jiān)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事故的,除追究企業(yè)的責任外,還要依法追究有關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第7篇 煤礦爆破安全管理

煤礦生產、建設離不了爆破。盡管目前的煤礦生產已大量使用了綜采、綜掘,但由于地質構造的影響和煤層中的夾矸存在,需要用炸藥爆破來處理。還有大量小煤礦需要用爆破進行掘進、采煤。又由于爆破材料為危險物品,對它的管理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一)爆破材料儲存與保管、銷毀

爆破材料庫分為礦區(qū)總庫和地面分庫??値鞂Φ孛娣謳旎蚓卤撇牧蠋旃撇牧?,禁止從總庫將爆破材料直接發(fā)給炮工。

地面總庫的總容量:炸藥不得超過所供單位半年生產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過所供單位一年生產用量。

地面分庫的總容量:炸藥不得超過所供單位三個月生產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過所供單位半年生產用量。

井下爆破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煤礦安全規(guī)程》308條規(guī)定:“井下爆破材料庫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阻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v。嚴禁在貯存爆破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內裝燈?!?/p>

爆破材料的保管工作主要任務是防止爆破材料受溫度、濕度影響和與其他物品作用而引起的變質失效;因炸藥本身分解引起的燃燒、爆炸以及被盜等等。實踐證明:保管期間的溫度逾高,濕度逾大,則保存期逾短;在同一溫度條件下 ,因濕度情況不同,保存期限相差6—8倍。

保管人員要經常檢查以下內容:

1、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2、爆破材料是否受潮、受熱或分解變質。

3、經常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

4、消防設備是否齊全、有效。

5、防雷設施是否可靠。

《煤礦安全規(guī)程》309條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爆破材料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和爆破材料丟失處理辦法。”

“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fā)給爆破工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fā)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p>

“煤礦企業(yè)必須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建立爆破材料銷毀制度?!?/p>

由于管理不當,儲存條件不好或儲存期超限,導致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變質時,必須及時銷毀。

銷毀必須在專用空場地內進行。銷毀場地應選在有天然屏障的隱蔽地方,周圍50m內要清除各種可燃物。當不具備天然屏障時,要考慮銷毀時爆炸沖擊波對周圍單位、民用建筑、鐵路、高壓線等設施的影響。

銷毀的方法一般采用引爆、化學處理、燒毀、溶解等方法。性質不同的炸藥不得混在一起銷毀。銷毀時必須有公安、安檢等相關部門人員在場監(jiān)督、登記、簽名、備案。

(二)爆破材料的運送安全規(guī)定

《煤礦安全規(guī)程》310條規(guī)定:“嚴禁用煤氣車、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拖車運輸爆破材料?!?/p>

《煤礦安全規(guī)程》314條規(guī)定:“由爆破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沖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沿井筒上下?!?/p>

黑龍江省某礦,爆炸材料管理混亂。特別是背藥工人未培訓,炸藥雷管混裝, 無證領藥長達三個月之久, 領導早有所見 , 未加制止. 1982年11月9日16:10, 未經培訓的工人將領來的81公斤炸藥, 280發(fā)雷管混裝在麻袋和尼龍袋中, 背藥2人與同行1人, 行到工作面出口處, 背藥人放下炸藥袋, 觸及漏電的電纜,引爆所背回的全部炸藥雷管,3人當場被炸身亡。

內蒙古自治區(qū)某礦,在井下私自建造炸藥庫,違法購買、貯存、使用在井下禁用的散裝炸藥、黑火藥,炸藥庫明火照明。井下炸藥庫門前堆放炸藥、包裝炸藥,黑火藥散落嚴重。此前曾發(fā)生過黑火藥事故,未能引起重視。四輪車一直停放在井下炸藥庫附近,井下工人吸煙和明火取暖等現象嚴重。1998年11月22日5:25,明火引起炸藥庫的炸藥爆炸,死亡16人,重傷2人,輕傷7人。

1984年11月1日9:10,黑龍江省某礦,掘進工作面施工時,工人用電瓶車運送炸藥、雷管時,途中另一修風鉆工人將10多kg修鉆工具和配件也扔進車中,結果砸響電雷管引爆車中炸藥,又引爆瓦斯、煤塵,死亡7人,傷3人。

作為煤礦管理人員,不但要教育工人和監(jiān)督工人認真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而且要為工人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如提供合格的分裝分運炸藥、雷管的容器,工人也就不會混裝運了。

二、礦用爆破材料的正確選用

礦用爆破材料的正確選用是一項很嚴肅的工作。作為煤礦管理者,對爆破材料的選用應嚴格過問、檢查,至少應清楚怎樣選用。

破碎的介質(煤、巖體)強度不同,則需要用威力(爆力和猛度)不同的炸藥;對于瓦斯礦井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中,所選用炸藥的安全等級要和礦井瓦斯等級相適應;在有水的條件下,所選用的炸藥要有一定的抗水性;同時由于煤礦使用量大,礦用爆破材料的選用還要考慮成本問題。

《煤礦安全規(guī)程》320條規(guī)定:“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低瓦斯礦井的巖石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一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低瓦斯礦井的煤層采掘工作面,半煤巖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3、高瓦斯礦井、 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 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工作面, 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p>

“嚴禁使用黑火藥和凍結或半凍結的硝化甘油類炸藥?!?/p>

在雷管選用方面規(guī)定: “采掘工作面, 必須使用煤礦許用順發(fā)電雷管或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 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 不得摻混使用。”

含水炸藥包括乳化炸藥和水膠炸藥。 這兩種炸藥中都含有水, 故稱含水炸藥。 它們和銨梯炸藥相比, 具有突出的優(yōu)點: 原料來源豐富, 制造加工簡便, 成本低,抗水性強, 爆轟感度高, 爆炸和傳爆性能好, 無熄爆, 爆燃現象。 在同等安全等級條件下, 比煤礦銨梯炸藥更安全。

1990年4月3日18:30, 四川省某礦, 爆破材料管理特別混亂, 井下炸藥、 雷管亂甩亂放, 甚至在井下發(fā)現有已插入雷管的炸藥卷(引藥)。該礦在井下放炮時,由于炸藥不合格,突然爆炸引起煤塵爆炸,死亡12人,傷4人。

1996年3月19日, 湖南省某礦, 用2號巖石炸藥放炮采煤(該礦為高瓦斯礦井),采煤工作面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23人,傷2人。

1999年4月2日11:40, 河南省某高瓦斯礦井, 掘進工作面使用劣質炸藥。在掘進頭裝右側底眼炸藥時,炸藥突然爆炸,引起煤塵爆炸,死亡30人,傷3人。

從上述三例事故我們不難看出,表象是工人操作引起事故,但是深層原因是煤礦管理者管理失誤造成,如炸藥的選用是違章的,應引起我們足夠重視。

三、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一)對爆破人員及作業(yè)的安全要求

《煤礦安全規(guī)程》315條規(guī)定:“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本規(guī)程規(guī)定?!?/p>

《煤礦安全規(guī)程》316條規(guī)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爆破工必須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p>

爆破工必須由20周歲以上、具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和初中以上文化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資格證人員持證上崗。

煤礦所有爆破作業(yè)地點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作業(yè)說明書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聯(lián)線方式和起爆順序等進行爆破作業(yè)。

(二)對爆破基本安全操作的要求

在井下所有爆破工作面,都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并按礦井瓦斯等級和相適應爆破材料的安全等級合理選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都不得裝藥、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支架有損壞、留有傘檐時。

2、裝藥前和爆破前爆破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

3、在爆破地點20m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雜物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

4、炮眼內發(fā)現異狀、溫度變化異常、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采空區(qū)等情況時。

5、采掘面無風、微風時。

除上述情況外,有下列情況時,爆破工也不得裝藥、爆破:

1、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m巷道內未灑水降塵。爆破前機器、液壓支架、電纜等,沒有移出工作面或加以可靠保護的。

2、爆破前,靠近迎頭10m內支架未加固時;掘進工作面到永久支護之間,未使用臨時支護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頂作業(yè)時。

3、采煤工作面兩個安全出口不暢通,在爆破地點及上下出口5m內,支架不齊全牢固;采煤工作面沒有一定量的備用支護材料;爆破與放頂工作執(zhí)行平行作業(yè),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距離時。炮眼應封足炮泥,禁止用煤塊等雜物當炮泥。

(三)關于執(zhí)行爆破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324條規(guī)定:“炮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破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整、支架完好,避開機電設備和導電物體的地點。每次爆破時,都必須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324條規(guī)定: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曳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曳腳線,應將成束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裝配引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整、支架完好、避開電氣設備和金屬導電物體的爆破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做引藥。引藥的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量為限。

2、做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從藥卷非聚能穴端插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孔。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以便把電雷管固定在藥卷內,還必須將腳線扭結短路。

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煤、巖粉末,再用竹、木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內,不得沖撞或搗實。眼內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炮眼必須用抗水炸藥。

裝藥后,腳線必須扭結懸空,嚴禁腳線、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接觸。

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外及可能進入的所有入口處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有可靠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出應設警戒牌、拉警戒線(繩)等標志。

煤礦井下爆破必須采用符合標準的爆破母線。掘進爆破時,母線應隨用隨掛,禁止使用固定母線。只準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管網、水、大地等作回路。爆破前,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發(fā)爆器的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必須由炮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的鑰匙孔內。爆破后,必須立即將鑰匙拔除,摘下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爆破前,腳線的聯(lián)結工作可由班組長協(xié)助炮工進行,母線與腳線聯(lián)結、線路檢查和通電工作,只準炮工一人操作,其他人員禁止參與。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炮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炮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起爆。

裝藥的炮眼必須在當班爆破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可將未爆的炮眼在現場當面移交給下班炮工。

(三)關于“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

《煤礦安全規(guī)程》316條規(guī)定:

“爆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 “一炮三檢”。”

“一炮三檢”是要在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檢查瓦斯?jié)舛?,就是放一次炮要檢查三次瓦斯?jié)舛取6叭寺?lián)鎖”放炮制是放炮時必須由爆破工、瓦斯檢查員、班組長三個人同時在場參與放炮。爆破工的責任是堅持自聯(lián)自放操作;瓦斯檢查員實施“一炮三檢”;班組長負責保護工具、設備、清點人數和在各入口處設人、牌、線三道警戒。

“一炮三檢”是煤礦井下安全爆破作業(yè)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預防爆破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基本措施之一。這個制度雖然是現場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具體執(zhí)行,但其執(zhí)行的好壞,反映了該礦的整體管理水平與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成度。由于未堅持“一炮三檢”制度而引發(fā)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有發(fā)生。

1993年10月11日19:05,黑龍江省某礦,掘進工作面放炮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母線裸露,短路產生火花引爆瓦斯,死亡70人。

1996年9月17日0:30,山西省某礦,工作面放炮時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違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6人,傷3人。

1998年10月28日19:20,江蘇省某礦,采煤工作面放炮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炮眼未封炮泥,用電鉆電源放炮,引爆瓦斯,死亡11人。

1999年11月5日19:50,遼寧省某礦,上山掘進工作面,因瓦斯檢查員脫崗,未執(zhí)行“一炮三檢”,母線與放炮器虛接產生火花,引爆瓦斯,死亡60人。

可見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制度是何等的重要。

(四)關于毫秒爆破

《煤礦安全規(guī)程》321條規(guī)定:“在有瓦斯或有煤塵爆炸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應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p>

毫秒爆破又叫微差爆破,是一種延期爆破。遲延時間間隔僅為幾毫秒到幾十毫秒。由于前后相鄰炮眼爆炸時間間隔極短,使前段炮眼爆炸后瓦斯還來不及涌出時,后段相繼爆炸結束,這樣就避免了前段炮眼爆炸后涌出的瓦斯被后段爆炸火焰引燃引爆的可能性。所以毫秒爆破也是一種很安全的爆破方法。

毫秒爆破的優(yōu)點是很突出的:

1、可減弱爆破地震效應和空氣沖擊波的影響。

2、可增大一次起爆炮眼數目,減少爆破次數,也就減少了頂板被反復震動的次數,從而維護了圍巖的穩(wěn)定。

3、由于先爆的巖塊在落下之前,與后爆的巖塊互相碰撞,使得矸石塊度均勻,大塊率低。

4、爆堆形狀整齊,爆堆比較集中,有利于提高裝巖效率。

5、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可實現全斷面一次起爆,縮短爆破和通風時間,提高掘進速度,并有利于工人身體健康。

6、減少爆破工聯(lián)線、爆破次數,降低了爆破工勞動強度,提高作業(yè)效率 。

在掘進工作面使用毫秒爆破,為實現全端面一次起爆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

在采煤工作面使用毫秒爆破就更為有利:

1、順發(fā)爆破占用時間長,每茬放炮時間長達2.5h—3.5h或更長;而毫秒爆破僅用半小時就可放完。

2、順發(fā)爆破放炮次數多,反復震動易破壞頂板和支架,頂板不好時易冒頂;而毫秒爆破放炮次數少,反復震動少,對頂板、支架破壞小。

3、順發(fā)爆破裝煤率低,增加人工攉煤工作量和時間,而毫秒爆破自裝率高,放炮不停刮板輸送機。

4、順發(fā)爆破放炮次數多,放炮安全距離不易保證,有時炮工為了少跑路而不顧安全,被炸傷亡的事故時有發(fā)生;而毫秒爆破放炮次數少,爆破安全距離易保證。

其實,在采掘工作面應用毫秒爆破,只要堅持使用煤礦安全毫秒延期電雷管就可實現,并不需要復雜的技術和較大的投入。

(五)關于采煤工作面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煤礦安全規(guī)程》321條規(guī)定:“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

由于未能一組裝藥一次起爆,而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事故時有發(fā)生。

1991年3月7日10:50,湖南省某礦,在巷道掘進中,采用一次裝藥,分次放炮,放炮前未灑水,放炮引爆煤塵,死亡35人,直接經濟損失128萬元。

1995年6月23日0:16,安徽省某礦,在炮采工作面,放炮未堅持“一炮三檢”,放炮時瓦檢員不在場,采用一次裝藥,分次放炮,導致瓦斯爆炸。死亡76人(其中救護隊員15人),傷69人,直接經濟損失327.8萬元。

可見必須堅持 “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的規(guī)定,絕不能“一次裝藥,分次起爆”,堅決防止此類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六)關于炮泥

炮泥是煤礦井下進行安全爆破的必備材料。由于不裝炮泥,封泥不足,炮泥材料不合格或用雜物(可燃物)當炮泥的危害是我們在煤礦工作的人員深有體會:這就是殘眼多,進尺少,倒支架多,炮煙多,特別是噴火,由此而引發(fā)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是驚心動魄的。

1975年5月11日8:11,陜西省某礦,井下放炮不裝炮泥,用煤塊、紙屑等雜物當炮泥,一次裝藥,分次放炮,引爆瓦斯煤塵,死亡101人,傷15人。

1993年11月11日17:40,河北省某礦,一貫用煤粉當炮泥用,無泥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26人,傷3人,摧毀巷道600多米。

1995年3月1日23:30,山西省某礦,井下放炮沒裝炮泥,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6人,重傷5人,輕傷17人。

《煤礦安全規(guī)程》328條規(guī)定:“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或用不燃性、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p>

“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p>

“嚴禁裸露爆破?!?/p>

炮泥一般采用粘土和砂子按1:3的比例和成。特別強調一定要有砂子。水炮泥是用塑料水袋內裝200ml水制成。這些東西都是簡單材料,不需較大投入就可實現。

在現場實踐中,不裝炮泥、封泥不足,用雜物當炮泥放炮,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是工人故意違章,而是工作面無合格的足夠的炮泥可裝。這就完全是煤礦管理者的問題。

《煤礦安全規(guī)程》329條規(guī)定:“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2、深度為0.6m—1.0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眼深度超過1.o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0m。

5、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m,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m。淺眼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于0.3m?!?/p>

要落實上述規(guī)定,工作面必須具備足夠多的、合格的炮泥,才能實現。

三、特殊條件的爆破安全規(guī)定

(一)巷道貫通放炮

兩巷貫通時,涉及到兩個工作面的安全,很容易發(fā)生事故,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煤礦安全規(guī)程》108條規(guī)定:“貫通巷道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yè),做好調整通風系統(tǒng)的準備工作。

2、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tǒng)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瘸迺r,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榷荚?.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兩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

3、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qū)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tǒng),風流穩(wěn)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間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聯(lián)絡巷貫通,必須遵守上款各項規(guī)定。”

為了防止冒頂事故的發(fā)生,貫通爆破前必須加固貫通點支護。距貫通點相距5m時,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超前探眼,其深度要大于炮眼深度1倍以上,眼內不許裝藥。有瓦斯的工作面,爆破前用炮泥封死探眼。若到應貫通而未貫通時,應立即停止掘進,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貫通措施。

1983年3月20日10:05,貴州省某礦,在掘進機巷和切眼貫通放炮時沒有檢查瓦斯,裝藥量過多,抵抗線過小,引爆瓦斯,死亡84人,燒傷19人。

1996年5月21日18:11,河南省某礦,切眼貫通區(qū)域通風混亂,風量嚴重不足,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84人,傷68人,直接經濟損失 984.45萬元。

(二)放炮處理溜煤眼堵塞

《煤礦安全規(guī)程》330條規(guī)定:“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辦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只準使用一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用爆破方法處理堵塞溜煤(矸)眼是非常危險的,因為溜煤眼堵塞,容易在上下口空洞積存瓦斯,溜煤口附近煤塵積存較多,一旦爆破,很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放炮處理時除了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在現場有相關領導協(xié)調指揮。

1970年3月15日3:12,遼寧省某礦,放炮處理溜煤眼堵塞時,無安全措施,炸藥放置不固定,在炮響時炸藥掉入放煤漏斗中,炸飛的漏斗碎片砸傷炮工頭部,當場死亡。

1989年11月9日9:4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某礦,處理溜煤眼堵塞時放明炮引起煤塵爆破,死亡17人,傷3人。

(三)遇老空區(qū)爆破安全

第45條規(guī)定:“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只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等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老空區(qū)也稱老塘,是井下采空區(qū)和報廢巷道的總稱。由于老空區(qū)內往往積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爆破時穿透老空區(qū)易發(fā)生涌水、人員中毒和瓦斯涌出等事故。所以接近老空區(qū)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注意下列安全問題:

1、爆破距老空15m前,必須打探眼、探鉆探明老空區(qū)的準確位置和范圍,以及水、火、瓦斯等情況,必須依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否則不準裝藥爆破。

2、打眼時,如發(fā)現炮眼內出水異常,煤、巖松散,工作面溫度變化異常,瓦斯大量涌出等異常情況,說明工作面已臨近老空區(qū),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否則不許裝藥爆破。

3、揭露老空爆破時,必須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在無危險地點起爆。只有經過檢查證明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4、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發(fā)現異常情況,必須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否則不準裝藥爆破。

(四)接近積水區(qū)的爆破安全

由于水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和滲透性,當地質、水文地質情況和采空區(qū)位置不明,或測量不準確,以及過去小煤窯的存在,往往在爆破時誤穿積水區(qū)導致大量積水涌出,造成沖毀設備、傷亡人員,甚止淹沒全礦等嚴重事故。透水是煤礦五大災害之一,因此在接近積水區(qū)時,必須加強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在接近溶洞、含水豐富地層(流砂層、沖積層、風化袋等)、導水斷層、積水的井巷和老空,打開隔水煤(巖)柱放水等有透水危險的地點爆破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2、接近積水區(qū)時,要根據已探明的情況進行編制切實可行的排放水設計,制定安全措施,否則嚴禁爆破。

3、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現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汽、誰叫、頂板來壓、頂板淋水加大、地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涌水、水色發(fā)渾有臭味、煤巖變松軟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yè),炮工停止裝藥、爆破,及時匯報,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若情況緊急,必須發(fā)出警報,立即撤出所有受危害人員。

4、打眼時,如發(fā)現炮眼涌水,要立即停止打鉆,不要拔出鉆桿,并馬上向領導匯報。

5、合理選擇掘進爆破方法,在探水眼嚴密掩護下,可采取多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的方法,以利煤體的穩(wěn)定性。

(五)放淺眼小跑

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可以小于0.6m,但必須封滿炮泥。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

2、炮眼必須封滿炮泥。

3、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并檢查瓦斯?jié)舛龋咚節(jié)舛冗_到1%時,不準爆破。

4、檢查并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

5、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風、水管路,電氣設備及其他設施,以防崩壞。

6、爆破時,必須布置好警戒并有值班長在現場指揮。

(六)放震動炮

《煤礦安全規(guī)程》210條規(guī)定:“采用震動爆破措施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編制專門設計。爆破參數,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guī)定。

2、震動爆破工作面,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系統(tǒng),爆破時回風系統(tǒng)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yè)和通過。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必須設置2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回風系統(tǒng)相聯(lián)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的瓦斯涌入其他區(qū)域。

3、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并有礦山救護隊員在指定地點值班,爆破30min后礦山救護隊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應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復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4、震動爆破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雷管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電雷管的聯(lián)接必須使通過每一電雷管的電流達到其引爆電流的2倍。爆破母線必須采用專用電纜,并盡可能減少接頭,有條件的可采用遙控發(fā)爆器。

5、應采用擋欄設施降低震動爆破誘發(fā)突出的強度。

6、震動爆破應采用一次全斷面揭穿或揭開煤層。如果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余部分時(包括掘進煤層和進入底(頂)板2m范圍內)必須按震動爆破的要求進行爆破作業(yè)。

(七)放炮處理機采工作面夾矸的安全要求

一般情況下機采工作面(尤其是綜采、綜放工作面)是不允許爆破的,以免炸壞機電設備和炮煙腐蝕液壓支架的鍍層。但機采工作面遇有堅硬的夾矸時,《煤礦安全規(guī)程》條規(guī)定:工作面遇有堅硬的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用松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工作面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因此,采用松動爆破方法處理機采工作面堅硬的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只能能采用松動爆破措施處理,采用松動爆破時的具體要求如下:

1、首先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夾矸的厚度、硬度、性質等情況,制定松動爆破的炮眼參數(包括深度、眼距、角度及裝藥量和封泥長度)核對設備保護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爆破前,必須加強對機器、液壓支架和電纜等的保護或將其移出工作面,爆破區(qū)內的液壓支架,電纜等用擋簾擋牢(或給液壓支架立柱穿上褲套),把采煤機開出爆破地點30m以外,否則不準爆破。

3、按措施中規(guī)定的裝藥量裝藥,并封滿炮泥,以達到將夾矸或黃鐵礦結核震裂、破碎的要求,所規(guī)定的炮眼眼距應能使炮眼之間的夾矸發(fā)生貫穿裂縫,眼深一般是機采進度的兩倍。起爆應采用順發(fā)電雷管或毫秒電雷管一次起爆。

4、爆破時,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瓦斯超限時,嚴禁裝藥、爆破。

(八)突出煤層松動爆破安全

松動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向煤體深部的高壓力帶打深孔炮眼,裝藥爆破松裂煤體、消除煤質軟硬不均并卸壓和釋放瓦斯的措施。

1、掘進工作面松動爆破

(1)《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突出煤層中平巷掘進,應采用超前鉆孔、松動爆破、水力沖孔、前探支架或其他經試驗證實有效的防止突出措施;采煤工作面可采用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超前鉆孔、預抽瓦斯等措施,并應盡量采用刨煤機或淺截深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2)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掘進,一搬在工作面布置3—5個孔(不少于3個),孔徑42 mm左右 ,孔深8—10m (不少于8m );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少于5m.

(3)裝藥前清干凈孔內煤粉末。每孔裝藥量3—6kg,把藥卷綁在竹片上一次裝進,炮泥不少于2m 。

(4)為防延期突出,炮后等20min,方可進入工作面。一般在松動爆破后,工作面停止作業(yè)4—8h。撤人和放炮安全距離不少于200m。

(5)松動爆破時,必須撤人、停電、警戒、遠拒離爆破、反向風門等措施。

深孔松動爆破適用于煤層賦存穩(wěn)定,無地質變化,煤質較硬,頂板較好,突出強度較小的突出煤層。

2、采煤工作面松動爆破

(1)在有突出危險煤層中采面采用松動爆破時,其炮眼可布置在煤質松軟、有突出預兆地點和分層內,炮眼與工作面垂直,沿采面每2—3m打一深2m的炮眼。

(2)裝藥前,清干凈孔內煤粉末。每孔藥量450g,封泥附合規(guī)定,最小超前距不小于1m。

(3)松動爆破時,必須做好撤人、停電、警戒等工作。

(4)松動爆破時,工作面停止作業(yè),安全距離不小于200m, 炮后等20min,方可恢復工作。

爆破安全管理主要是為井下爆破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和環(huán)境,如選擇合格的附和安全要求的礦用爆破材料,提供足夠的合格的炮泥和合格的足夠長的母線及安全性很高的發(fā)爆器(如mfbb型發(fā)爆器),同時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不違章指揮,才能保證井下爆破不出事故或少出事故。

第8篇 爆破 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況:

綠回110kv線路工程為綠葉電站送出工程,線路起于綠葉水電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龍橋變電站。線路全長1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鐵塔共52基。設計導線為單分裂lgj-240/30鋼芯鋁絞線,線路雙地線設置,一根為jlb-50地線,另一根為opgw-12b1-60復合光纜。

線路自綠葉電站出線起沿孟屯河東進后左轉上山,經過楊家寨沿孟屯河北側前進至沙家寨、仔達寨,左轉跨過孟屯河持續(xù)上山至龍袍寨,左轉過祁家寨、水塘寨右轉持續(xù)下山,再連續(xù)左轉進入220kv回龍橋變電站。

本標段地形復雜,起伏較大,山勢陡峭,線路所經地帶大部分地勢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間。沿線地質構造以松砂石為主。線路所經地帶地震烈度為ⅶ度。

經過調查,由于線路經過地區(qū)地質較堅硬,基礎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開挖難以保證工期,經我項目處請示上級部門,決定基礎施工采用人工開挖和松動爆破相結合的施工方法。嚴禁采用大面積爆破。

為了預防和消除因爆破作業(yè)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及對施工環(huán)境的保護,制訂本安全保證措施。

二、爆炸物資的管理要求

(一)申請和購買

1.各施工隊必須提前對基礎施工現場進行實際調查,明確爆破塔位,確定爆破方案,計劃爆炸物資用量,上報項目工程處,經項目處審批后,方可組織爆破。

2.項目處接到施工隊申請后,指定專人負責爆破物資采購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區(qū)當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爆破物資采購手續(xù)。

(二)庫存及管理

1.項目處和施工隊均設專門的爆炸物資管理員,統(tǒng)一負責本部門的爆炸物資保管及發(fā)放;施工隊提出爆炸物資需求計劃,爆炸物資管理員在檢查審核臺賬清晰、賬物相符、管理嚴格后,方可發(fā)放爆破物資。

2.爆破物資的存放庫房必須經公安機關檢查核準,或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炸藥庫存放,并到當地派出所備案。

3.班組原則上嚴禁存放爆破物資,爆破施工當日爆破員必須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特殊情況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臨時存放在班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事前向項目處領導報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鄉(xiāng)政府備案;

(2)必須存放在距離煙火較遠的專用房間內,并設專人保管;

(3)雷管裝在內壁有防震軟墊的專用箱內;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間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動;

(5)存放間內嚴禁吸煙或帶入火種;

(6)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庫存放;

(7)嚴禁將爆破器材帶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時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

4. 爆破物資只能由爆破員當日領用,爆破施工完畢,必須當日進行退庫或銷庫處理,核對記錄清楚各爆破作業(yè)點爆破物資使用量、退庫量,并由爆破作業(yè)人員簽字認可。嚴禁爆破物資庫外過夜,失去監(jiān)控。

5. 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攜帶,并裝在專用箱(袋)內,嚴禁裝在衣袋內,運送人員之間距離應大于15m。不得用自行車和二輪摩托車運送雷管。

6.爆破物資管理員必需做好爆炸物資的發(fā)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發(fā)現管理中賬目不清、管理混亂、項目處可給與每次200~600元的罰款,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力的將追繳爆炸物資并通知公安機關停止審批購買;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資流失在外的,將報公安機關查處,并由流失人獨立承擔對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調配及銷毀

1. 爆炸器材除由項目處專門管理人員正常調配外,嚴禁在工程內部流轉,更嚴禁對外流失。若因流失爆炸物資造成社會事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2. 爆破器材應在有效期內使用,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嚴禁使用,銷毀器材應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要點

1.各施工班應指定專人負責爆破作業(yè),爆破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放炮。

2.導火索應做燃速試驗,其長度應能保證點火人撤到安全區(qū),但不得小于1.2m。電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試驗起爆裝置電量是否充足,電路是否破損,起爆是否穩(wěn)定可靠。

3.認真對爆破點進行仔細的勘察,結合爆破點實際地形地物情況認真填寫《爆破安全作業(yè)票》,制訂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員分工,并畫清楚現場控制簡圖。

4.爆破作業(yè)前,由安全員在現場宣讀《爆破安全作業(yè)票》,每個作業(yè)者都簽字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嚴格按照安全作業(yè)票上的要求進行布置:必須對爆破點周圍各路口的指派專人進行警戒,并鳴笛警告;爆破點距民房、電力線等設施小于安全距離時,應采取減少藥量放小炮,放悶炮或在炮眼上加覆蓋物等安全措施。淺孔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藥包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時,下坡方向的安全距離應增加50%。

6.人工打孔時,打錘人不得戴手套,并應站在扶釬的側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須全部打好后方可裝藥。

8.向炮孔內裝炸藥和雷管,應輕填輕送,不得用力擠壓藥包,嚴禁使用金屬工具向炮孔內搗送炸藥。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應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導火索,導火索應用鋒利小刀,嚴禁用剪刀或鋼絲鉗剪夾,嚴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導火索。

11.導火索與雷管連接應用膠布粘牢,嚴禁敲擊使用牙咬,嚴禁觸動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內點火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坑深超過1.5米時, 應當使用梯子上下;

(2)嚴禁腳踩已點燃的導火索;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

(4)相鄰基坑不得同時點火,在同一基坑內不得同時點燃四個以上導火索。

13. 電雷管禁止在強電場環(huán)境中儲存和使用。

14.電雷管盡量采取并聯(lián)方式連接使用。

15.用電雷管爆破,在基坑內接線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使用應遵守先裝藥,再接雷管連接線,最后接起爆器的順序進行;

(2)當完成一次爆破作業(yè),爆破點火人負責人應立即將起爆器接線拆出,并妥善收藏點火鑰匙后,方可進場作業(yè)。再次填藥放炮時,遵循上述(1)條執(zhí)行;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監(jiān)督裝填藥;

(4)接好雷管連接線后,點火負責人應檢查藥包安置正常、各連接點連接正常、人員撤離、確認安全后,方可連接起爆器炮線充電起爆。

16.雷管的裝藥與點火必須由同一人擔任,嚴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須將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區(qū),并由安全員進行巡查,安全員與各警戒點明確通信后,鳴笛警告,確認無人,方可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方可點火。

18.無盲炮時,從最后一響算起經5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有盲炮或炮數不清時,必須經20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并及時填寫臺帳。

19.處理盲炮,嚴禁從炮眼內掏取炸藥和雷管,應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藥、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時,新孔應與原孔平行;新孔與盲炮距離不得小于0.3米,距離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業(yè)的安全及環(huán)保要求

1.本工程嚴禁大開挖、大爆破、基礎開挖爆破施工應遵循小范圍松動爆破的原則,每炮裝藥量不超過0.6公斤。

2.嚴禁隨意棄土情況發(fā)生。對于邊坡較陡的地方應當使用編織袋裝土圍欄,以保護基坑原有地質狀況,保護山體植被,避免對下方人員及財產構成安全隱患。

2.施工前應檢查爆破施工點地形地質,附近建筑物、居民區(qū)、電力線、通訊線、公路、鐵路等與爆破施工作業(yè)點的距離,若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區(qū)爆破施工時,應先清理基坑周圍的易燃易爆雜草樹枝,在爆破點周圍形成一定距離的防火隔離帶,爆破點火前應準備滅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

五、松動爆破的施工技術措施

1、 爆破原則為不破壞巖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穩(wěn)定性。

2、 松動爆破漏斗半徑r按下式計算:

r=r1-0.1

式中:r1為巖石基坑各斷面直徑,單位米。

3、 最小抵抗線長度w按下式計算:

w=r/n

式中:n為松動爆破指數,一般取0.8。

4、 計算單位用藥量q

q=e(0.4+0.6n3)w3

式中:e單位用藥系數,kg/m3

5、 基坑開挖前,進行松動爆破漏斗試驗。在炮孔中裝入0.2公斤的炸藥,按爆出的漏斗半徑修正裝藥量。

6、 松動爆破漏斗示意圖如上所示:

第9篇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講義內容

一、組織觀看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宣傳影像資料。

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意義:

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fā)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為保障經濟建設發(fā)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穩(wěn)定。由于爆炸物品是一種危險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或使用管理失誤,就會造成嚴重的人身與財產損失,或給社會帶來嚴重的人身與財產損失,或給社會帶來嚴重的不安定因素。隨著世界性的“反恐行動的加強,各國政府主管部門對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越來越重視,管理要求也越來越嚴格。

我國情況,由于爆炸器材是一種爆炸危險的特種產品,建國以來的幾十年中,對爆炸器材的生產、銷售一直被視同軍品管理,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體制,因此市場經濟體系發(fā)育較晚。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軍事目的的各類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和雷管、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主要分類有;工業(yè)炸藥及其制品、工業(yè)雷管、工業(yè)索類火工品、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和原材料。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將民用爆炸物品分為5大類59個品種。

工業(yè)炸藥分為硝化甘油炸藥、銨梯類炸藥、多孔粒狀銨油炸藥、改性銨油炸藥、膨化硝銨炸藥、其他銨油炸藥、水膠炸藥、膠狀乳化炸藥、粉狀乳化炸藥、乳化粒狀銨油炸藥、粘性炸藥、含退役火藥炸藥、其他工業(yè)炸藥13個品種

工業(yè)雷管分為工業(yè)火雷管、工業(yè)電雷管、導爆管雷管、半導體橋電雷管、底子雷管、磁電雷管、油氣井用電雷管、地震勘探電雷管、繼爆管、其他工業(yè)雷管等10個品種。因火雷管存在著爆炸可靠性低、運輸使用不安全、易被用于爆炸犯罪等缺陷,2008年年初被強制停止使用目前產量較大的產品是工業(yè)電雷管、導爆管雷管。

工業(yè)索類火工品分為工業(yè)導火索、工業(yè)導爆索、切割索、引火線等5個品種。由于火雷管被停止使用,2008年年初用于火雷管點火的導火索同時被停止使用。目前產量較大和應用較廣的產品主要是工業(yè)導爆所和所料導爆管。

國家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作業(yè)實行許可證制度。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銷售、購買、運輸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從事爆破作業(yè)。

嚴禁轉讓、出借、轉借、抵押、贈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國防科技工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公安機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加強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儲存庫符合“六防”,即防潮、防火、防盜、防雷擊、防陽光直射、防小動物進入。對不符合“六防”要求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并向安全主管負責人報告,立即整改。

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購買或配送民爆物品必須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儲存庫及時入庫。由保管員、押運員當場驗明品種、數量和質量,核對無誤后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保管員、押運員雙方簽字完成交接。

對過期失效或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民爆物品,保管員不得入庫。對庫內過期失效的民爆物品不得出庫,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便于報告公安機關組織銷毀。儲存庫必須落實雙人雙鎖規(guī)定。

領取使用民爆物品,保管員必須憑《爆破器材領料單》公安機關主管領導批準的品種和數量發(fā)放。爆破員持“ic卡”,依據“誰爆破、誰持卡、誰領取”原則,領取爆炸物品,領取人、上崗證、ic卡必須一致。雷管按實際用量領取,單卡當日不得超過200發(fā),不得分發(fā)他人使用。出庫后押運員、爆破員、安全員清點核對,并在《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工業(yè)雷管編碼登記本》、《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上與保管員共同簽字。無領料單保管員不得出庫。未經pos機電子掃描不得出庫,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

押運員、爆破員、安全員在值班室領取爆炸物品,不得進入庫房。炸藥、雷管必須分開攜帶。過期失效或質量不合格的爆炸物品,押運員、爆破員、安全員有權拒絕領取。

當日發(fā)放和清退的爆炸物品,保管員必須及時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并督促相關人員簽字。發(fā)放的爆炸物品要及時在《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出庫數”欄中進行核減,搞好庫存清點,做到帳物相符。清退的民爆物品要及時填入《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

為加強監(jiān)管,提高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公安機關在涉爆企業(yè)推行爆炸物品管理“六種簿冊”登記制度。

“六種簿冊”即《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工業(yè)雷管發(fā)放編碼登記本》、《值班巡守人員交接登記本》、《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本》、《安全檢查登記本》??捎檬芯忠?guī)范設計,統(tǒng)一印制。

“六種簿冊”由取得《爆破作業(yè)人員許可證》的涉爆從業(yè)人員使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爆破器材的出庫、入庫、領取、使用、清退,爆破器材儲存庫(區(qū))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檢查,都必須納入登記范圍,保存兩年,做到有據可查。

按照涉爆從業(yè)人員職責分工,《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工業(yè)雷管發(fā)放編碼登記本》由保管員、押運員、爆破員、安全員和安全負責人按規(guī)定內容填寫?!吨蛋嘌彩厝藛T交接登記本》、《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本》由值班巡守人員填寫?!栋踩珯z查登記本》由涉爆企業(yè)管理人員填寫。如實填寫“六種簿冊”,字跡必須工整、認真。 第十一條、儲存庫值班巡守交接制度

民爆物品儲存?zhèn)}庫屬于安全管理重地,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職責,加強防護看守,確保倉庫安全。

公司儲存?zhèn)}庫值班人員必須配備5人,實行24小時雙人值班,1人換班輪流休息,不得脫崗,睡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其他工作。

紅外報警器、視頻監(jiān)控必須處于良好狀態(tài),24小時全天候實施監(jiān)控。 4、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對領取和配送爆炸物品的人員、車輛必須填入《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庫登記本》,按內容進行登記。嚴禁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嚴禁著化纖類衣服進入庫房。

對突發(fā)的險情、案件或事故在采取前期處置的同時,按規(guī)定程序立即上報。因責任心不強、安全防范不到位導致發(fā)生丟失、被盜、火災、爆炸等事故、案件的,追究主管領導及當班值班人員的責任。

認真搞好交接班登記,每日情況及時填入《值班巡守人員交接登記本》,下一班未接班,當班值班人員不得脫崗。

公司的民用爆破器材統(tǒng)一配送到工程施工工地,再由爆破員、安全員共同領取。民爆物品的領取僅限于經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并持有“爆破作業(yè)人員證”的當班專職爆破員領取。

庫房的民用爆破器材由公司押運員、駕駛員憑業(yè)務員辦理好的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批的相關證件和爆炸物品領料單的數量和品種到庫房領取后進行配送。 3、公司民爆物品由押運員、駕駛員共同領取。領取的數量、品種必須如實輸入民爆信息系統(tǒng),并在《爆炸物品出入庫登記本》、《工業(yè)雷管發(fā)放編碼登記本》、《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上登記簽字,保管員方準允許出庫。

《爆炸物品領料單》由業(yè)務副 經理負責申報填寫,發(fā)放領料單必須寫明時間、票據編號、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大、小寫),并由領取民爆物品的當班押運員、爆破員簽字。領料單一式兩分,存根聯(lián)自行留存,另一聯(lián)由押運員、爆破員交保管員作為發(fā)放民爆物品的憑據。

無《爆炸物品領料單》或審批手續(xù)不全的,保管員不得發(fā)放民爆物品。非專職爆破員、安全員領取爆炸物品,保管員不得發(fā)放民爆物品。爆破員未持“ic卡”或人、證、崗不一致的,保管員不得發(fā)放民爆物品。未履行登記簽字手續(xù)的,保管員不得允許出庫。炸藥、雷管未分開攜帶的,保管員不得允許出庫。 第十三條、爆炸事故案件報告制度

爆炸物品儲存庫值班巡守人員應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和通訊工具,搞好安全防范,保持信息暢通。

發(fā)生盜搶民爆物品險情時,在積極組織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時,立即報告“110”。

儲存庫發(fā)生火災,在第一時間可采取措施動用消防器材實施滅火,并向“119”及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如判斷有爆炸可能時,應立即組織庫區(qū)人員及時疏散,緊急避險。

發(fā)現爆炸物品丟失、被盜 ,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發(fā)生庫房安全生產事故,值班巡守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看管好爆炸物品儲存庫,防止爆炸物品丟失被盜,并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保管員堅持每日對庫房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庫房及時通風,保持干燥,并符合“六防”(防潮、防火、防盜、防雷擊、防陽光直射、防小動物進入)要求。爆破器材堆垛必須符合規(guī)定,不得超庫容量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得同庫存放。過期失效變質的民爆物品應及時匯報公司領導便于報告公安機關予以銷毀。

值班巡守人員堅持每日對庫區(qū)安全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人防、犬防、技防、物防”要求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并督促整改。

公司安全科科長對保管、值班巡守人員的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及時解決保管、值班巡守人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對不符合庫房“六防”、庫區(qū)“四防”要求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措施立即整改。

公司業(yè)務經理每周對儲存庫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對安全主管人員、保管和值班巡守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重大節(jié)假日、重要時期要加強經常性的檢查,發(fā)生民爆物品丟失、被盜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涉爆企業(yè)各級各類管理人員工作中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要及時填入《安全檢查登記本》。

爆炸物品從業(yè)人員由設區(qū)的市級公安機關定期集中組織培訓,培訓的范圍為從事爆破作業(y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爆破作業(yè)人員,培訓合格的,核發(fā)《爆破作業(yè)人員許可證》,未經培訓,一律不得從事涉爆崗位。

《爆破作業(yè)人員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由縣級公安機關結合每年一次復訓具體實施。年檢過程會對涉爆企業(yè)涉爆崗位無證上崗人員進行摸底統(tǒng)計,并報上級公安機關適時組織培訓。

公司經常性的組織駕駛員、押運員、爆破作業(yè)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組織學習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各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文件、規(guī)定、意見和辦法,落實民爆物品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各級各類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措施,不斷提高涉爆從業(yè)人員法制意識、業(yè)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涉爆從業(yè)人員培訓必須嚴格政治審查,實行涉爆從業(yè)單位、轄區(qū)派出所、縣級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核、審查和審批,確保涉爆從業(yè)隊伍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對外來務工人員從事涉爆崗位的,必須提供本人戶口居住地戶籍和現實表現證明。對已取得《爆破作業(yè)人員許可證》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及時掌握動態(tài),對確實不再適合從事涉爆崗位的,及時予以調整并上報公安機關收回有關證件。

駕駛員、押運員領取民爆物品后,應立即送到爆破作業(yè)地點,禁止亂丟亂放或交于他人攜帶保管。

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須由經公安機關培訓的專職爆破員實施,任何人未經培訓不得使用、接觸爆炸物品。

爆破員從事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規(guī)定,必須落實“一炮三檢”制度。每次爆破作業(yè)結束后應及時進行檢查,如有拒爆情況應按《爆破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處理,未爆雷管及時收回。

安全員對爆破員實施爆破作業(yè)實施全程跟蹤監(jiān)督。“一炮三檢”制度不落實的,爆破員有權拒絕實施爆破。領取使用清退數量不符的,安全員、保管員有權拒絕入庫簽字。

當班剩余爆炸物品應如數退回庫房,由押運員、安全員、保管員在《爆炸物品領取清退登記本》規(guī)定欄中簽字。當天領取的民爆物品,禁止交由他人保管或庫外保管

第10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樣的

一、工程概況: 綠回110kv線路工程為綠葉電站送出工程,線路起于綠葉水電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龍橋變電站。

線路全長1

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鐵塔共52基。

設計導線為單分裂lgj-240/30鋼芯鋁絞線,線路雙地線設置,一根為jlb-50地線,另一根為opgw-12b1-60復合光纜。

線路自綠葉電站出線起沿孟屯河東進后左轉上山,經過楊家寨沿孟屯河北側前進至沙家寨、仔達寨,左轉跨過孟屯河持續(xù)上山至龍袍寨,左轉過祁家寨、水塘寨右轉持續(xù)下山,再連續(xù)左轉進入220kv回龍橋變電站。

本標段地形復雜,起伏較大,山勢陡峭,線路所經地帶大部分地勢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間。

沿線地質構造以松砂石為主。

線路所經地帶地震烈度為ⅶ度。

經過調查,由于線路經過地區(qū)地質較堅硬,基礎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開挖難以保證工期,經我項目處請示上級部門,決定基礎施工采用人工開挖和松動爆破相結合的施工方法。

嚴禁采用大面積爆破。

為了預防和消除因爆破作業(yè)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及對施工環(huán)境的保護,制訂本安全保證措施。

二、爆炸物資的管理要求

(一)申請和購買 1.各施工隊必須提前對基礎施工現場進行實際調查,明確爆破塔位,確定爆破方案,計劃爆炸物資用量,上報項目工程處,經項目處審批后,方可組織爆破。

2.項目處接到施工隊申請后,指定專人負責爆破物資采購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區(qū)當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爆破物資采購手續(xù)。

(二)庫存及管理 1.項目處和施工隊均設專門的爆炸物資管理員,統(tǒng)一負責本部門的爆炸物資保管及發(fā)放;

施工隊提出爆炸物資需求計劃,爆炸物資管理員在檢查審核臺賬清晰、賬物相符、管理嚴格后,方可發(fā)放爆破物資。

2.爆破物資的存放庫房必須經公安機關檢查核準,或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炸藥庫存放,并到當地派出所備案。

3.班組原則上嚴禁存放爆破物資,爆破施工當日爆破員必須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

特殊情況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臨時存放在班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事前向項目處領導報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鄉(xiāng)政府備案;

(2)必須存放在距離煙火較遠的專用房間內,并設專人保管;

(3)雷管裝在內壁有防震軟墊的專用箱內;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間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動;

(5)存放間內嚴禁吸煙或帶入火種;

(6)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庫存放;

(7)嚴禁將爆破器材帶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時到爆破物資儲存庫辦理領退手續(xù) 4. 爆破物資只能由爆破員當日領用,爆破施工完畢,必須當日進行退庫或銷庫處理,核對記錄清楚各爆破作業(yè)點爆破物資使用量、退庫量,并由爆破作業(yè)人員簽字認可。

嚴禁爆破物資庫外過夜,失去監(jiān)控。

5. 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攜帶,并裝在專用箱(袋)內,嚴禁裝在衣袋內,運送人員之間距離應大于15m。

不得用自行車和二輪摩托車運送雷管。

6.爆破物資管理員必需做好爆炸物資的發(fā)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發(fā)現管理中賬目不清、管理混亂、項目處可給與每次200~600元的罰款,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不力的將追繳爆炸物資并通知公安機關停止審批購買;

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資流失在外的,將報公安機關查處,并由流失人獨立承擔對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調配及銷毀 1. 爆炸器材除由項目處專門管理人員正常調配外,嚴禁在工程內部流轉,更嚴禁對外流失。

若因流失爆炸物資造成社會事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2. 爆破器材應在有效期內使用,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嚴禁使用,銷毀器材應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要點 1.各施工班應指定專人負責爆破作業(yè),爆破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放炮。

2.導火索應做燃速試驗,其長度應能保證點火人撤到安全區(qū),但不得小于

1.2m。

電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試驗起爆裝置電量是否充足,電路是否破損,起爆是否穩(wěn)定可靠。

3.認真對爆破點進行仔細的勘察,結合爆破點實際地形地物情況認真填寫《爆破安全作業(yè)票》,制訂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員分工,并畫清楚現場控制簡圖。

4.爆破作業(yè)前,由安全員在現場宣讀《爆破安全作業(yè)票》,每個作業(yè)者都簽字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嚴格按照安全作業(yè)票上的要求進行布置:必須對爆破點周圍各路口的指派專人進行警戒,并鳴笛警告;

爆破點距民房、電力線等設施小于安全距離時,應采取減少藥量放小炮,放悶炮或在炮眼上加覆蓋物等安全措施。

淺孔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藥包爆破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400米。

在山坡上爆破時,下坡方向的安全距離應增加50%。

6.人工打孔時,打錘人不得戴手套,并應站在扶釬的側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須全部打好后方可裝藥。

8.向炮孔內裝炸藥和雷管,應輕填輕送,不得用力擠壓藥包,嚴禁使用金屬工具向炮孔內搗送炸藥。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應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導火索,導火索應用鋒利小刀,嚴禁用剪刀或鋼絲鉗剪夾,嚴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導火索。

11.導火索與雷管連接應用膠布粘牢,嚴禁敲擊使用牙咬,嚴禁觸動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內點火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坑深超過

1.5米時, 應當使用梯子上下;

(2)嚴禁腳踩已點燃的導火索;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

(4)相鄰基坑不得同時點火,在同一基坑內不得同時點燃四個以上導火索。

13. 電雷管禁止在強電場環(huán)境中儲存和使用。

14.電雷管盡量采取并聯(lián)方式連接使用。

15.用電雷管爆破,在基坑內接線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雷管使用應遵守先裝藥,再接雷管連接線,最后接起爆器的順序進行;

(2)當完成一次爆破作業(yè),爆破點火人負責人應立即將起爆器接線拆出,并妥善收藏點火鑰匙后,方可進場作業(yè)。

再次填藥放炮時,遵循上述

(1)條執(zhí)行;

(3)坑上必須設安全監(jiān)護人監(jiān)督裝填藥;

(4)接好雷管連接線后,點火負責人應檢查藥包安置正常、各連接點連接正常、人員撤離、確認安全后,方可連接起爆器炮線充電起爆。

16.雷管的裝藥與點火必須由同一人擔任,嚴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須將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區(qū),并由安全員進行巡查,安全員與各警戒點明確通信后,鳴笛警告,確認無人,方可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方可點火。

18.無盲炮時,從最后一響算起經5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有盲炮或炮數不清時,必須經20分鐘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

并及時填寫臺帳。

19.處理盲炮,嚴禁從炮眼內掏取炸藥和雷管,應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藥、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時,新孔應與原孔平行;

新孔與盲炮距離不得小于0.3米,距離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業(yè)的安全及環(huán)保要求 1.本工程嚴禁大開挖、大爆破、基礎開挖爆破施工應遵循小范圍松動爆破的原則,每炮裝藥量不超過0.6公斤。

2.嚴禁隨意棄土情況發(fā)生。

對于邊坡較陡的地方應當使用編織袋裝土圍欄,以保護基坑原有地質狀況,保護山體植被,避免對下方人員及財產構成安全隱患。

2.施工前應檢查爆破施工點地形地質,附近建筑物、居民區(qū)、電力線、通訊線、公路、鐵路等與爆破施工作業(yè)點的距離,若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區(qū)爆破施工時,應先清理基坑周圍的易燃易爆雜草樹枝,在爆破點周圍形成一定距離的防火隔離帶,爆破點火前應準備滅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預防措施。

五、松動爆破的施工技術措施

1、 爆破原則為不破壞巖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穩(wěn)定性。

2、 松動爆破漏斗半徑r按下式計算: r=r1-0.

1 式中:r1為巖石基坑各斷面直徑,單位米。

3、 最小抵抗線長度w按下式計算: w=r/n 式中:n為松動爆破指數,一般取0.8.

4、 計算單位用藥量q q=e(0.4+0.6n3)w 3. 式中:e單位用藥系數,kg/m 3.

5、 基坑開挖前,進行松動爆破漏斗試驗。

在炮孔中裝入0.2公斤的炸藥,按爆出的漏斗半徑修正裝藥量。

6、

第11篇 爆破安全管理程序辦法

一、目的、范圍及相關制度

1.為嚴格管理阿鳩田水電站c4標民用爆破物品,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及可追溯,制定本程序辦法。

2.適用于阿鳩田水電站c4標范圍內爆破器材的管理、使用做到全過程控制。

3、特制定相關制度(見附件)。

二、職責

1.材料員

①爆破器材的采購與運輸,負責向分承包商索要材料質量有關證件。

②負責向保管員交接清楚所采購材料和有效證件,負責填寫驗收記錄,并在點驗單上簽字。

2.保管員

①解爆破器材的物理性能、主要用途;熟悉爆破器材類 別、編號、品種、規(guī)格型號、標志型號。

②熟悉材料的技術標準,能對材料質量作出正確辨別。

③熟悉“材料保管規(guī)程”,掌握材料的正確堆放,了解消防知識,嚴格執(zhí)行材料收、發(fā)制度,正確填寫臺帳。

3.爆破員

①悉掌握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

②證上崗,遵章守法,聽從指揮。

③發(fā)現險情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三、工作程序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分工并確定負責人。

2.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建立相應制度,明確責任和標準。

3.爆破器材

①采購:項目部物資科提出采購計劃經計劃、技術、物資會簽,上報阿鳩田水電站總指揮部、象達派出所及龍陵縣公安局,批準后到指定的分承包商處購買。

②運輸:a.運輸爆破器材,由項目物資科憑爆破器材供銷合同向象達派出所和龍陵縣公安局申請購買。

b.在公路上運輸爆破器材時,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前后車輛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個人攜帶爆破器材。

c.在搬運爆破器材時,必須緊密裝載,不得搖動;雷管和傳爆線必須與炸藥分別裝運;禁止拋擲、拖拉、翻倒;在搬運中禁止吸煙及任何點火的行動。

③保管:a.在爆破器材庫房未建立前,我單位每個施工支洞各建三個鐵皮柜,用3mm鋼板封閉焊接,每個鐵皮柜個安一把大鎖,專人24小時看管。待庫房建好后轉入庫房。

b.設立專用爆破器材倉庫時,須向象達派出所和龍陵縣公安局申請許可。經審批合格后發(fā)給《爆破物品儲存許可證》方可儲放。

c.爆破器材必須儲存放在專用的倉庫內,并設專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嚴禁將爆破器材發(fā)給個人保管,

d.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庫房保持干燥,通風良好,避免日光直射,保持空氣涼爽;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e.嚴禁在倉庫、轄區(qū)內吸煙和用火;性質相抵的爆破器材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爆破材料箱盒堆放必須平放。

f.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予以銷毀并登記造冊備案。

④使用:a.使用爆破器材的項目,必須經過業(yè)主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向象達派出所和龍陵縣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方準使用。

b.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爆破器材的領取,由施工隊負責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寫領藥憑證經安全員核對后到庫提取。

c.領到爆破器材后,直接送到爆破地點,嚴禁亂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及時交還入庫,并做好登記。

d.禁止非爆破員使用爆破器材;嚴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魚等。

四、爆炸品需用量

3#、4#施工支洞、調壓井和鋼管段上平段日需要量

1.炸藥:810kg;

2.非電毫秒雷管:750發(fā);

3.火雷管:40發(fā)

4.導火索:20m

5.導爆索:300m

第12篇 隧道炸藥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業(yè)安全操作過程

1、爆破作業(yè)裝藥前應認真檢查工作面有無險情及附近支護是否牢固,發(fā)現危石先排除險情或加固后方可作業(yè)。

2、必須用高壓風將炮眼的泥漿、石粉吹洗干凈。

3、剛打好的炮眼因熱度高不準立即裝藥。

4、嚴禁在作業(yè)現場吸煙或使用火種。

5、裝藥棍必須使用木質,嚴禁使用鐵棍。

6、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沙、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壓水涌出時,嚴禁裝藥爆破。

7、必須嚴格按照爆破設計規(guī)定的裝藥量裝藥,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嚴禁向炮眼內投擲裝填起爆藥包,應用炮棍將起爆藥包輕輕推入炮眼。

9、洞內爆破作業(yè)必須有帶班領導統(tǒng)一指揮,并由經過專業(yè)培訓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專職爆破員擔任。

10、鉆眼與裝藥不得平行作業(yè)。

11、實施爆破前,所有人員和機械應撤離現場,安全距離為雙線上半斷面爆破時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須經通風排煙15分鐘后值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檢查,經檢查確認已排除險情后方可進洞施工。

二、盲炮處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藥經點或通電后,雷管和炸藥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藥未爆的現象,稱職盲炮或瞎炮。

2、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進行處理。

3、對孔底剩藥現象,采取用水沖洗和取出殘藥卷的方法進行處理。

4、對只爆雷管而炸藥未爆的現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裝起爆藥包或聚能藥包進行殘爆;查出錯連的炮孔網絡,重新連線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鉆平行裝藥起爆,用風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員現場工作職責

1、檢查作業(yè)面的安全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經處理后才能上班作業(yè)。

2、炮眼打好后,必須將炮眼內的泥漿、水、碎石等處理干凈,以免裝藥時脫節(jié)。

3、檢查炮眼質量,加工起爆藥包和炮眼裝藥,發(fā)出第一次警戒信號,任何人不得進入警戒區(qū)。(信號現場采用哨子)。

4、裝藥時要用木棒將炸藥輕塞,不得用力過猛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過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發(fā)出第二次預備信號,非爆破人員全部退出工作地點。

5、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員、車輛全部進入安全地點后,發(fā)出第三次點火信號準起爆。

6、爆破完畢,確認藥已響完,發(fā)出第四次解除信號,爆破人員方可進入,檢查是否有盲炮和殘藥等。

7、要仔細聽清響炮個數,若有啞炮,要及時地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后方準進入作業(yè)。

四、安全員的現場工作職責

1、檢查爆破工對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2、負責審查新來工人、民工的證明,并傳授和考核新來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產知識。

3、嚴格執(zhí)行放炮時間規(guī)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檢查,包括人員撤職離、警戒區(qū)域布置、警戒牌的張掛,聯(lián)絡信號等各項有關規(guī)定。

4、必須對本工區(qū)使用火工品,實行安全監(jiān)督,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不聽勸阻的要及時報告工區(qū)領導處理。

5、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爆破工的炮眼裝藥,制造起爆藥包,現場爆破處理盲炮,殘藥等實行安全監(jiān)督。

6、有權制止,并向安質室檢舉揭發(fā)違反火工品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人和事,在異常情況下應停止或延期爆破,發(fā)生爆破事故,除及時搶救外,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處理。

第13篇 爆破器材庫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了嚴格管理中鐵六局昆玉鐵路臨時爆破器材庫及爆炸物品,預防被盜、被搶、丟失、濫發(fā)、誤發(fā)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防止敵對分子以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利用進行破壞活動,保障鐵路、施工現場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鐵工總《施工單位爆炸物品管理辦法》結合我標段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本辦法所稱爆炸物品是指在工程中使用各類炸藥、雷管、導爆管、非電起爆系統(tǒng)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機關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

3、 本辦法適用于中鐵六局昆玉鐵路項目部工程的爆炸物品和臨時爆破器材庫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臨時爆破器材庫及施工現場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應貫徹“從嚴管理、依法監(jiān)督,方便生產,保障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逐級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擔任小組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中鐵六局昆玉項目部安檢、保衛(wèi)、物資、技術等部門參加。

5、工程部必須依照本辦法及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定各崗位的安全責任制,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執(zhí)行,并應接受工程施工所在地的地方公安部門、鐵路公安機關和中鐵六局安檢部門派專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 爆破器材的購買

1、 爆破施工前,必須填寫《大型爆破、控制爆破審批表》,提供與工程有關的資料和該工程《爆破方案設計說明書》到玉溪市紅塔區(qū)公安機關進行審批。審批同意后,方可填寫《爆炸物品購買申請表》,寫明爆破器材的名稱和數量到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審批。獲得批準后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一大隊開爆破器材電子兩證,然后到倉儲有限公司辦理購買爆破器材使用手續(xù)。

2、 爆破器材的購買由我項目經公安機關培訓有經驗的安全員負責。

三、 倉庫的建立和爆破器材的儲存

1、 爆破器材臨時倉庫選址和驗收由玉溪市紅塔區(qū)公安機關會同爆破專家組負責確認;臨時倉庫的地皮使用由隧道工程部提出,當地政府部門負責解決;臨時倉庫的建設由隧道工程部負責。本工地臨時爆破器材庫的儲存量擬定為:炸藥5000kg;雷管20000發(fā)。

2、爆破器材庫應符合有關建筑規(guī)范要求,具備較好的防盜、防火、防雷電、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嚴禁散放雷管、炸藥。

3、 爆破器材必須儲存在經有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并驗收合格的臨時存放庫。

4、 嚴禁隨意存放爆破器材;嚴禁非法設立爆破器材臨時存放點。嚴禁將爆破器材分發(fā)給個人保存。

5、 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審批、檢查、登記等工作制度。收存、發(fā)放應按制度進行登記、簽字、庫房管理要做到賬目清楚,帳物相符,手續(xù)齊全。

6、 爆破器材要按其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嚴禁混存和超量儲存。

7、 儲存爆破器材的庫房要保持通風良好,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70%范圍內,溫度控制在攝氏15--30℃范圍內。庫內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8、 庫房內儲存的爆破器材應當設置明顯的標牌。堆放時,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硝銨類炸藥垛高不超過1.6米;膠質類炸藥不超過1.5米;堆垛之間留有通道;堆垛距庫墻不小于0.2米;底部應墊高0.2--0.3米。置放雷管時必須鋪膠質皮墊,碼放整齊,不準超量。

四、 爆破器材的運輸

1、 購買到的爆破器材,應存儲在我項目長嶺崗1號斜井附近炸藥庫內,根據工程需要量(一次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由協(xié)作隊安全員去炸藥庫領取。

2、 隧道物資部將購買或聘請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器材運輸車輛。聘請具有符合公安部門要求的駕駛員和押運員。

3、 運輸爆炸物品時,應持有爆炸物品運輸證。

4、 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應保持車況良好,符合安全規(guī)定。裝運的車輛必須使用高幫汽車;加蓋篷布;采取捆綁加固措施;懸持醒目的危險品警標;車廂底部及車幫內側應墊木板或橡膠軟皮。

5、 運輸車輛的駕駛員必須選派責任心強、技術熟練、有經驗的人擔任。

6、 運輸車輛應白天在指定線路限速行駛,沿途不準裝卸,途中停歇時要遠離建筑設施和人員稠密區(qū),并有專人看管,禁止無關人員接近。

7、 裝卸爆破器材應在白天進行。裝卸人員應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安全常識;裝卸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摔、砸、搶、拉、倒放。

8、 爆破器材應按照車輛荷載裝運,高度不得超過車幫;裝載有雷管不得超過兩層箱;性能相抵的不得同車裝運;嚴禁與其他貨物混裝。

五、 爆破器材的管理

1、 隧道物資部必須建立驗收、領發(fā)、檢查、看守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保證爆炸物品不發(fā)生被盜、被搶、丟失、失火、濫發(fā)、誤發(fā)等問題。

2、爆破器材庫的保管員和看守員,應挑選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必須有公安機關核發(fā)的爆破器材倉庫保管員證件的人員擔任。

(一)爆破器材庫保管員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爆破器材的入庫檢驗、保管、發(fā)放和統(tǒng)計工作;

(2)、負責按照實際使用的品名、數量發(fā)放爆破器材;

(3)、負責建立和填寫收發(fā)爆破器材的工作臺帳,并作好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4)、負責庫區(qū)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實防盜、防爆、防火;

(5)、負責庫房內發(fā)生的緊急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領導;

(6)、接受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的檢查、監(jiān)督,整改不安全隱患。

(二)爆破器材庫看守員的主要職責是:

(1)、對進入庫區(qū)的人員、車輛進行安全檢查,防止閑雜人員進入庫區(qū),防止將火具、火種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庫區(qū);

(2)、定時對庫房和周圍的防護網、圍墻、報警設備進行巡視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3)、對發(fā)生的火災、雷擊、漏雨等災害事故積極搶救,減少損失;

(4)、對發(fā)現的盜竊、破壞案件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5)、接受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的檢查、監(jiān)督,改進工作。

3、 爆破器材庫應選派2名以上的看守員擔任守庫任務,保證24小時有人在崗值班、巡守??词貑T應配備必要的自衛(wèi)防護器械。

4、 爆破器材庫應當安裝報警器或采取養(yǎng)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備通訊工具。

5、 施工現場每天作業(yè)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須于當日清點登記,退回炸藥庫。嚴禁隨意存放,嚴禁私藏、私用、贈送他人。

6、 嚴禁單位或個人擅自轉讓、倒賣、私存、交換爆破器材。

7、 嚴禁將爆炸物品承包給施工單位雇用的勞務民工隊保管、使用。

8、 工程項目爆破作業(yè)結束后,應及時清庫和撤庫并做好原始臺帳資料存檔。

六、 爆破器材的使用

1、 隧道爆破施工必須在爆破員、安全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到位的情況下進行施工,爆破器材必須由持有有效爆破員作業(yè)證的有經驗的爆破員使用。

2、爆破器材倉庫建立后,必須配備倉管員、押運員、倉庫看守員與保安公司派出的民爆協(xié)管員。所有爆破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爆破作業(yè)人員證”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爆破作業(yè)。

3、 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項目部安檢部門都可以對爆破作業(yè)人員做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合格人員,應立即停止其作業(yè),收回爆破作業(yè)證。當爆破作業(yè)人員工作變動和工程竣工后,應及時將“爆破員作業(yè)證”收回。

4、 使用爆炸物品時,應由施工作業(yè)班組提出當日使用的申請計劃,經爆破主管審核后,開發(fā)料單,經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由指定的爆破員到臨時爆破器材庫運送車領取。爆破器材領取后,應填寫“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記表”并有領取人員簽字。

5、 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應根據當班作業(yè)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2人以上共同領取。性能相抵觸的爆炸品不得一人同時領取。

6、 爆破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劃定安全區(qū),布設警戒崗哨、設置警標。爆破前應發(fā)預警信號,待危險區(qū)內的人員撤離后再發(fā)起爆信號。作業(yè)中出現盲炮時,應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進行處置,不準擅自草率處理。爆破作業(yè)結束,經檢查確認后,方可解除警戒。爆破施工開始前和結束后,要認真填寫《爆破施工日志》,載明時間、地點、用量、爆破效果、安全措施等以備查驗。

七、 爆破器材的檢查監(jiān)督

1、 當地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項目部安檢部門都可以依法對工程部現場使用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部辦理證件情況,購買、儲存、運輸、使用、管理爆破器材情況和爆破器材的登記、看管情況等;

(二)檢查、指導施工單位建立、建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

(三)監(jiān)督、檢查、協(xié)助工程部對各類涉爆人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

(四)對爆破器材臨時庫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隱患;對重大隱患簽發(fā)“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跟蹤整改并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

(五)依法對管理混亂、隱患突出,經公安機關多次指出仍不整改的,采取封庫整頓、治安處罰等措施并將情況向領導匯報,并予以處罰;

(六)依法清查、收繳非法存放、攜帶和使用的爆炸物品;

(七)對發(fā)生的涉瀑案件開展偵破和查處工作;

(八)總結、推廣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做法、經驗;

(九)表彰、獎勵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八、 獎勵與處罰

1、 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法規(guī)和本辦法,主動加強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沒有發(fā)生爆炸品爆炸、丟失、錯領、錯發(fā)等事故和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勇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有效的防止了爆炸物品被盜、被搶、爆炸等人為破壞的;

(三)檢舉、揭發(fā)重大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行為,避免、防止重大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四)積極同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作斗爭,為保護爆炸物品和國家財產安全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抓獲危害爆炸物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協(xié)助公安機關偵破爆炸物品案件事跡突出的。

2、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處罰;對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上報主管部門將給予經濟處罰或黨紀、政紀等處分。

第14篇 光面爆破安全管理及技術規(guī)定

光面爆破的安全管理及技術規(guī)定,在光爆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所涉及的范圍和內容非常廣泛。本章重點介紹光面爆破的安全管理工作,光爆常見質量事故的預防與處理,光面爆破的排險工作,以及光面爆破的有關技術規(guī)定等內容。

安全與管理

一、光面爆破的安全組織工作

在組織光面爆破施工時,各級領導要切實重視抓好安全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組織。建立一些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如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評比制度等等。領導要以身作則,跟班作業(yè),并做到勤檢查,勤教育,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安全組織的職責是:

1、協(xié)助各級領導做好各項預防事故工作;

2、宣傳安全施工的重要意義,督促施工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3、遇到影響安全工作的緊急情況,有權命令立即停工,并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4、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或制定出具體措施。

5、總結和推廣安全施工的先進經驗。

二、光面爆破掘進作業(yè)的安全工作

掘進作業(yè),應根據石質情況,制定出塌方、落石、地下涌水等搶救方案,規(guī)定防險信號、人員撤離路線、避險地點和準備技術處置使用的器材等。

凡進洞人員必須戴防險帽,禁止在洞內坐、臥、睡覺、打鬧和烤火。

坑道作業(yè)應有良好的照明設備,轉彎處和直線部分每隔10~15m應設一盞照明燈,作業(yè)面上應有足夠的照明燈具。

1、鉆孔做到以下幾點:

(1)應根據作業(yè)面的大小,風鉆多少,明確劃分作業(yè)區(qū)域,規(guī)定作業(yè)手的位置。

(2)作業(yè)前必須檢查風鉆、水管、氣管是否完好和作業(yè)臺架是否穩(wěn)固。作業(yè)中應正確使用鉆機、支架,防止鉆桿折斷和氣管脫落傷人。

(3)做到四不打:無照明不打;險情未排除不打;殘孔位置不打;無水不打。

2、通風降塵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經常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防塵和防瓦斯常識教育,提高執(zhí)行通風降塵規(guī)定的自學性。切實預防矽肺病。

(2)通風機安裝要適當,風管接頭要嚴密、布置合理、固定牢固,盡量做到平、順、直,以減少通風阻力,消除死角,防止有害氣體在洞內滯留或循環(huán)。風管要緊跟作業(yè)面,保證作業(yè)面空氣新鮮和暢通。

(3)爆破后,煙未排除不準進入作業(yè)面。

(4)作業(yè)人員必須戴防塵口罩。裝(扒)碴前必須噴灑水,把粉塵降到最低限度或達到國家有關標準。

(5)在任何時候都不準打干眼。

3、除碴安全要點。

(1)裝碴機裝碴時要準、穩(wěn),防止石碴濺出傷人;進出速度不要過快,防止擠傷人員。

(2)運輸車輛應有靈活穩(wěn)妥的剎車設備。人力推斗車運輸時,速度不得超過1.5m/s,下坡時嚴禁放快車;斗車之間,應根據坡度保持一定的距離(一般不小于30m)。各種車輛裝載物不得超寬,過彎道或交叉路時要發(fā)出信號。

(3)道軌鋪設要平坦,地基堅實,軌距正確。接合部連接要牢固,彎道處應按要求超高和加寬。軌道終點要設擋車裝置,防止跑車。道軌上不準人員停留和休息。

(4)作業(yè)面、交叉口等重要地段,要設專人負責車輛調度,設置明顯的信號標志。剎車設備和道軌彎道部、接合部,道岔等重要部位應經常檢修,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5)在垂直坑道用電動絞盤運輸時,必須注意人員和器材應分別上下運送;人員上下禁止坐在桶邊;人員乘坐的吊桶最大降速度不得超過10m/s;在吊桶上面應安設護板;吊桶裝載不得超載、超寬、超高。

4、裝藥安全作業(yè)應做到的要求。

(1)裝藥五不準。即用普通機械鉆孔時,不準邊鉆孔邊裝藥;不準無關人員在場;不準用金屬棒搗固裝藥;不準吸煙;不準打鬧和玩弄火具。

(2)裝藥方法正確。

①用炮棍量取孔深,以便掌握裝藥和填塞長度。

②裝藥時,應用炮棍將藥卷輕輕推至孔底,用力壓實。裝藥密度應一致,不應有松緊不勻的現象,過緊會發(fā)生拒爆,過松會降低炸藥的爆力;用硝銨炸藥時,其密度應為0.95~1.05。

③裝入帶雷管的藥卷時,應一手拿導爆管,導爆索或腳線,一手用炮棍徐徐推入,并將導爆管、導爆索、腳線固定在炮孔的上方或一側,再輕輕用力將藥卷壓實,不準用力沖擊,裝藥完畢可進行填塞(反向裝藥也可不填塞)。

④炮孔內有滲水時,藥包外可加塑料防水套或涂上瀝青(用90℃左右),黃油等,再裝入炮孔,滲水量大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膠質炸藥或水膠炸藥,但要特別注意點火管的防水。

(3)填塞方法合理。填塞是普通裝藥時保證炸藥產生最大限度的爆破能,提高爆破效果的措施。填塞方法有以下兩種。

①泥土填塞:通常用1:3或1:2的砂和粘土混合制成5~10cm長的泥團(含水不要太多,能勉強捏成團即可)填塞。填塞時,開始應輕輕壓實,不要用力過猛,待填塞10~15cm后,再用力搗實。填塞長度,一般不應大于炮孔長度的。

②水炮泥堵塞:是用塑料薄膜、乳膠或其它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做出柱狀水袋,灌滿水后,填塞在炮孔中。水炮泥不僅能提高爆破效果,而且能降低炮煙濃度,減少巖塵和有害氣體,改善勞動條件。

5、爆破作業(yè)安全距離要求

在坑道內與爆破點相隔兩個90°拐彎時,距爆破點應不小于50m;與爆破點相隔一個90°拐彎時,距爆破點應不小于100m;直線坑道距爆破點應不小于200m;在通常情況下,點火人員點火后應迅速撤出坑道。

6、堅持光爆五項制度。

(1)檢查制度:檢查操作手執(zhí)行光爆方案、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2)驗孔制度:裝藥前,對光爆孔的孔距、孔深、孔角按要求驗收,不符合標準要求重新穿孔,不遷就姑息,確保穿孔質量。

(3)登記制度:詳細登記,每排炮的孔數、裝藥量、石質變化和操作手分工,作為分析研究爆破效果的依據。

(4)檢查爆破效果制度:爆破后檢查作業(yè)面的平整度、眼痕率、超欠挖等,并進行登記作為分析研究的重要資料。

(5)技術分析會制度:根據光爆的效果,分析研究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育,調整爆破方案,制定下次作業(yè)的改進措施。

第15篇 爆破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本單位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yè)人員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作業(yè),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3、經常檢查本單位民爆物品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4、必須與爆破員一起計算當天現場爆破實際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數量,領取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過當班用量,不許虛報領占為已有, 更不許與爆破員等人一起合伙私拿私存和倒賣火工產品,剩余部分當天清退并交倉庫保管。

5、必須深入爆破現場,對爆破員的炮眼裝藥、制造藥包、現場爆破,處理啞炮、殘炮等實行安全監(jiān)督。

6、爆破前應劃定危險區(qū)域,組織布置崗哨加強警戒,并檢查清退余藥,催促無關人員遠離危險區(qū)后,發(fā)出爆破信號進行爆破。爆破結束后發(fā)出解除信號,方準行人進入危險區(qū)。

7、爆破時認真記好響炮數,爆破后與爆破員一起檢查爆破結果,對啞炮,殘藥要督促爆破員采取安全方法加以處理,并將殘炮、殘藥造冊登記,送還倉庫保管。

8、有權制止并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fā)違反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人和事,在異常情況下有權停止或延期爆破。發(fā)生爆炸事故,應及時搶救,并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爆破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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