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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1 目的
本管理辦法的目的在于通過識別管網建設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防范諸如隧道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安全風險,規(guī)范隧道工程安全施工行為,嚴格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辦法。
2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管網建設工程山體穿越隧道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涌水突泥:指地下工程(如隧道)施工中遇到暗河、溶洞、承壓水等不良地質情況發(fā)生較大(以上)規(guī)模的涌水、涌泥事故,一般以水、淤泥、泥砂為載體迅速突出,是隧道施工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之一,一般地質條件下不易發(fā)生,但由于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不可預見性,極易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3.2瓦斯:從煤(巖)層內逸出的以甲烷(ch4)為主要成分的有害氣體。3.3鉆爆法:通過鉆孔、裝藥、爆破開挖巖石的方法,簡稱鉆爆法。3.4光面爆破:沿開挖邊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裝藥或裝填低威力炸藥,在主爆區(qū)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輪廓面的爆破作業(yè)。3.5超前地質預報:通過掌子面的超前鉆探、超前導坑或各種類型的地球物理探測等手段來查明隧道巖體的狀態(tài)、特征以及可能發(fā)生地質災害的不良地質體的位置、規(guī)模和性質,預測前方未施工段地質情況的方法。掌子面:地下工程或采礦工程中的開挖工作面3.6初期支護:當設計要求隧洞的永久支護分期完成時,隧洞開挖后及時施工的支護,稱為初期支護。3.7二襯支護:“二襯”是坑道施工中的一個術語。在坑道開挖時沿著掌子面向前開進,而其后已挖成的坑道四面則需要加固。“二襯”即是指經加固后的坑道四周仍需繼續(xù)二次加固來做的工作。在隧道施工中,二襯支護(也稱二次襯砌)就是模注砼,模板臺車澆注,視設計情況,有的部位是鋼筋砼,有的部位就是素砼。3.8仰拱:是指埋設在隧道地面以下接受隧道襯砌結構通過其側壁傳遞過來的壓力,保證隧道結構及其周圍構造整體牢固穩(wěn)定的地下構造物,形狀與隧道襯砌結構相對,呈仰弧形。常用的有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等。3.9找頂:找頂是隧道等施工中清理頂部危石的工序,找頂是清理危石的重要部分,因為頂上的危石危險性更大些。3.10錨桿:用鋼筋、鋼管等材料加工而成具有錨固、懸吊等作用的支護桿(構)件。3.11圍巖:指的是隧道周圍一定范圍內,對洞身的穩(wěn)定有影響的巖(土)體。3.12高地應力:高地應力指初始應力特別是它們的水平初始應力分量大大超過其上覆蓋層的巖體的重量,高地應力是巖爆發(fā)生的必要條件。3.13循環(huán)進尺:井巷掘進每完成一個掘進循環(huán),工作面向前推進的距離。通常用炮眼深度與炮眼利用率估計,如眼深1.6米,炮眼利用率為0.9,則循環(huán)進尺可達1.44米。3.14火花起爆:利用導火線燃燒時的火花先引爆雷管,然后使炸藥爆炸的一種起爆方法,一般稱為放炮。3.15裸露爆破:在巖體表面上直接貼敷炸藥或再蓋上泥土進行爆破的方法。3.16瞬發(fā)電雷管:又稱即發(fā)雷管。通電后立即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7延期電雷管:通電后按規(guī)定延期時間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8圍巖監(jiān)控量測:簡稱圍巖監(jiān)測。為了解正在施工或已運營的隧道圍巖的巖石力學性質和支護結構的受力狀態(tài),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采用各種量測儀器對圍巖和支護結構所進行的量測工作。3.19項目組:是指氣電集團福建管網工程建設項目組,也稱為“業(yè)主”。3.20承包商:是指在合同條件下按照雙方約定要求、期限及條件向公司提供服務的個人或組織。3.21施工承包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服務的承包商。3.22工程監(jiān)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的承包商。4 職責
qhse部:負責建立和完善本細則,對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實施監(jiān)督、指導管理。
工程部:對承包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承包商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承包商:負責提供隧道施工勞動保護用品,制定和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對現場的隧道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工程監(jiān)理:負責監(jiān)督、審核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負責代表業(yè)主對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
5 管理內容
5.1 風險識別與控制
5.1.1 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施工各階段較高風險作業(yè)前,應成立一個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小組,并組織進行隧道施工風險較高作業(yè)安全分析,記錄和形成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作業(yè)安全分析小組的成員應至少包括: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施工班組長、班組骨干人員,以及工程監(jiān)理人員、工程部的現場管理人員、qhse部現場管理人員等。
5.1.2 施工承包商應向施工人員宣貫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即:識別的作業(yè)安全風險、風險控制措施及相應的責任人),并確保落實所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5.1.3 工程監(jiān)理應對施工承包商的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工作、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予以監(jiān)督和指導。
5.2 制訂應急預案
5.2.1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在風險識別基礎上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報監(jiān)理、現場項目部審查和管網項目組qhse部批準。
5.2.2 各隧道施工承包商編制的應急預案需符合管網項目組的應急預案啟動和匯報流程。
5.3 隧道安全管理
5.3.1 隧道管理的重點
a)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
b)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包括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
c)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
d)隧道內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入隧道登記(翻牌)制度落實情況;
e)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理履行職責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等。
5.3.2 隧道檢查要求
a)隧道安全檢查以施工承包商自查為主,監(jiān)理監(jiān)督、指導、管理為輔,業(yè)主工程部、qhse部不定期對隧道安全進行抽查;
b)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隧道安全檢查,專職安全員每天應至少組織各班組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人員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好安全檢查記錄表,跟蹤復查;
c) 施工承包商各隧道專職安全員應嚴格履行安全檢查責任,對隧道安全重(難)點的風險段落加強日常檢查;
d)施工監(jiān)理每天應對施工現場作業(yè)情況、施工承包商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指導。
5.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5.4.1 一般規(guī)定
a)施工承包商應對施工場地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的地段,并做好現場的擋護工程。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初始進洞施工前完成;
b)施工承包商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c) 施工承包商各班組之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d)施工承包商所有進入隧道工地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e)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f)對于隧道出入口段有鄉(xiāng)村公路出入或有建筑物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做好對公路及建筑物的防護,并定期對其進行沉降觀測及記錄,若有發(fā)現異常情況需及時采取加固措施,以確保公路的行車、行人及既有建筑物的安全。
a)施工承包商設置的洞口截、排水系統(tǒng)應符合設計要求,排水系統(tǒng)通暢,無積水;
b)施工承包商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場地的平整應減少對原地貌的破壞和對洞口巖體穩(wěn)定的影響;
c)洞口鄰近有建(構)筑物時,施工承包商開挖爆破應采用控制爆破技術,并監(jiān)測振動速度,其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的有關規(guī)定;
d) 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口邊、仰坡上方的天溝及時施作,對土質天溝應隨挖隨砌,不使水沖刷坡面。
a)隧道開挖前,施工承包商應編制開挖專項技術方案,方案應包括開挖方法、工藝流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b)施工承包商制定的隧道開挖方法應根據其地質條件、斷面大小、施工裝備、工期等條件的變化,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適宜的調整;
c)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開挖時應符合設計要求,控制循環(huán)進尺,減少對圍巖的擾動,并不應對初期支護、襯砌結構和施工設備造成損傷;
d)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雙向開挖接近貫通面時,兩端施工應加強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隧道兩個開挖工作面距離接近15m時,必須采取一端掘進另一端停止作業(yè),并撤走人員和機具的措施,同時在安全距離處設置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e)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法開挖時應考慮爆破振動和噪聲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應采取減小振動和降低噪聲的技術措施;
f)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找頂作業(yè)必須在通風后進行,并有專人指揮,照明應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頂后必須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其他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作業(yè);
g)施工承包商在開挖下一循環(huán)作業(yè)前,必須對照設計,檢查初期支護施作情況、確保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h)施工承包商出入隧道作業(yè)人員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并進行翻牌登記。
5.4.4 爆破作業(yè)
a)施工承包商于洞內的爆破作業(yè)必須統(tǒng)一指揮,并有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爆破操作資質證書的專職爆破工擔任,進行爆破時,所有人應撤到不受氣體、震動和飛石損傷的地點;安全距離為:
1)獨立巷道不少于200m;
2)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
b) 施工承包商在兩個開挖面相距200m內時,爆破必須提前一個小時通報,以便另一頭作業(yè)人員撤離險區(qū);
c)施工承包商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d)施工承包商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e)施工承包商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f)施工承包商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g)施工承包商在進行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h)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施工承包商的爆破人員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i)當施工承包商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j)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后,施工承包商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或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許其他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面;
k) 施工承包商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l)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開挖面間的開挖距離余8倍循環(huán)進尺,或接近15m時,應停止一端工作,將人員、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立警戒標志,并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m)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n)爆破器材運輸
1)施工承包商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2)施工承包商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 施工承包商采用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5)施工承包商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運送爆破器材。
a)施工承包商在隧道爆破后應及時進行通風、照明、找頂等工作,確認工作面安全及通風、照明滿足要求后,方可進行裝碴作業(yè);
b)施工承包商的裝碴作業(yè)應規(guī)定作業(yè)區(qū)域,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c)施工承包商的裝碴與卸碴作業(yè)應有專人指揮,作業(yè)場地的照明應滿足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的需要;
d)隧道施工運輸路線的空間必須滿足最小行車限界要求,并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在洞口、設備、設施等位置設置信號和標志予以警示;
e)施工承包商運輸車輛不準超載、超寬和超高運輸,不得人貨混裝。車輛行駛中應隨時觀察線路有無障礙和洞內其它設施、設備、臨時支撐等有無侵入限界情況。運輸線路或道路應保持平整、暢通,并設專人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維修和養(yǎng)護。線路或道路兩側的廢碴和雜物應隨時清除;
f)進出隧道人員必須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a)施工承包商隧道支護施工作業(yè)面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支護每項工序施工前均應對作業(yè)面進行檢查,清除松動的巖石和噴射混凝土塊;
c)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支護必須按初噴→架設鋼架(鋼筋網)、錨桿→復噴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頂后,應立即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
d)隧道支護施工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施工承包商超前支護應在完成開挖工作面的加固后進行,每循環(huán)之間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與初期支護有效連接;
e)特殊地質條件的隧道,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具體地質情況采取超前支護、預加固處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f) 施工承包商安全人員應按設計和工藝流程施工,負責各工序的安全檢查,每次支護作業(yè)均應進行安全檢查。
a) 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施工作業(yè)時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襯砌應在圍巖和初期支護變形穩(wěn)定后進行,施工承包商應在淺埋、偏壓、圍巖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應盡早施作襯砌;
c)在軟弱、破碎、高地應力、大變形的圍巖地段,施工承包商應對仰拱作業(yè)隨開挖及時施作,盡快形成封閉環(huán),并超前于墻拱襯砌。同時應合理確定與開挖和襯砌作業(yè)面的距離;
d)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作業(yè)時,臺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襯砌臺車、臺架組裝調試完成,應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對襯砌作業(yè)臺架的移動進行指揮,慢速移位,工作區(qū)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和車輛通行、停留;非作業(yè)人員、設備、材料、工器具等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f)每項襯砌作業(yè)完畢后施工承包商應及時清理作業(yè)場地、消除安全隱患,保持作業(yè)場地清爽、通行無礙。
a)施工承包商應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沒洞室,危及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安全,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
b)施工承包商施工前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預計可能出現的地下水情況,估計水量,制訂排水方案;
c)施工承包商施工前應對地表水進行處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滲漏及沖刷邊仰坡危及結構及施工安全;
d)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施工排水溝經常清理,保持暢通,防止淤塞;
e)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反坡排水采用機械排水,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排水方式應根據距離、坡度、水量和設備情況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
2)集水坑容積應按排水量合理確定,其位置應減少施工干擾;
3)配備抽水機的功率應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應有備用臺數。
f)在膨脹巖、土質地層、圍巖松軟地段,施工承包商應鋪砌水溝或用管槽排水,洞內施工用水應加強管理,嚴格控制;
g)對富水軟弱破碎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h)對于隧道內有水地段電線的設置,施工承包商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鋪設,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及防水燈頭和燈罩。施工現場電線、電纜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確保絕緣良好。
a)通風與防塵
1)隧道施工獨頭掘進長度超過150m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采用機械通風,隧道施工通風應納入工序管理;
2)隧道施工應保證對每一作業(yè)人員供應新鮮空氣不小于3m3/min;
3)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
4)隧道施工環(huán)境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應滿足下列衛(wèi)生及安全標準的要求:
--空氣中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低于20%;
--粉塵容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不得大于2mg;
6)常見有害氣體容許濃度:
--一氧化碳容許濃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開挖工作面時,濃度可為100mg/m3,但工作時間不得大于30min;
--二氧化碳按體積計不得大于0.5%;
--氮氧化物(換算成no2)濃度應在5mg/m3以下;
--隧道內氣溫不得高于28℃;
--隧道內噪聲不得大于90db;
--長及特長隧道施工應有備用通風機和備用電源,施工承包商應保證應急通風的需要。
7)通風機、通風管安裝與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通風機控制系統(tǒng)應裝有保險裝置,當發(fā)生故障時應自動停機;
--通風管沿線應每隔50~100m設立警示標志或色燈;人員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停留;
--通風管安裝作業(yè)臺架應穩(wěn)定牢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承包商應對隧道施工人員配備防塵口罩、耳塞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洞內作業(yè)人員應定期體檢,保障健康。
b)供風
1) 施工承包商的空壓機站應有防水、降溫和保溫設施,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距離居民區(qū)較近時應有防噪聲、防振動的措施;
2)空壓機的使用、維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儲氣罐、安全閥、壓力表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使用前應檢查空壓機的安全狀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保安全運轉;
--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
--運轉過程中不得隨意松動、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頭,防止設備內部帶壓的氣液混合體溢出傷人;
--檢修或維護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并排盡壓縮空氣,同時將配電箱鎖閉并懸掛“嚴禁合閘”警示牌,防止意外啟動導致人員及設備的損傷。
3)供風管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風管的材質及耐風壓等級應滿足相應要求,不得采用偽劣或不合格管材;
--供風管安裝前應進行檢查,當有裂紋、創(chuàng)傷、凹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和其它臟物;
--洞內供風管應敷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影響側溝施工。風管網路中應分段設控制閘閥,以利于控制和檢修;
--供風管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風。軟管與鋼風管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風管拆卸必須在空壓機停機或關閉閘閥后進行。
4)供風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施工承包商應設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對漏風管路及閘閥等應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c)供水
1)施工承包商用水使用前應經過水質鑒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質要求;
2)施工承包商采用的蓄水池不得設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礎應置于堅實地基上;蓄水池頂部必須設防護棚,四周應設防護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防止人員墜入;
3)機械抽水時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負責,當抽水機房設在河邊時,應有防洪措施。水池與機房之間應保持通信聯(lián)系;
4)施工承包商使用的抽水機,電機的絕緣阻值應符合要求,機體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
5)供水管道在安裝前施工承包商應進行檢查,有裂紋、創(chuàng)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
6)供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水管路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水;
--洞內管道應鋪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通行。
d)供電
1)隧道供電電壓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隧道內供電線路布置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成洞地段固定的電線路,應用絕緣良好的塑料絕緣導線架設。施工地段的臨時電線路應采用橡套電纜,并應掛設在臨時支架上;
--照明和動力電線路安裝在同一側時,必須分層架設;
--36v低壓變壓器應設在安全、干燥處,機殼接地,輸電線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
--動力干線上的每一分支線,必須裝設開關及保險裝置。嚴禁在動力線路上加掛照明設施。
3) 規(guī)定:
--隧道內照明的光照度應充足、均勻,不得有閃爍;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時,其光照度應滿足下表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較大的地段應加大光照度;
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業(yè)地段 最小光照度(l_)
開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業(yè)地段 30
運輸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隧道施工照明應采用防水、防塵燈具。
注:l_指光強度單位
5.4.10 隧道防火
a)施工承包商各洞口施工區(qū)、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b)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c)洞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5.4.11 瓦斯(天然氣)防治
a)為確保安全,施工承包商必須加強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工作,尤其是加強對瓦斯(天然氣)的超前預測、預報;
b)施工承包商在進行超前地質預報鉆探時,對鉆探孔除觀測巖性、巖質變化情況,同時應對孔口有害氣體進行量測,如若發(fā)現有瓦斯、天然氣的排溢異常情況,立即將施工人員撤出洞外,加強通風,并立即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院、建設單位報告,制定處理措施,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洞口向里逐段進行檢測,當洞內有害氣體濃度降低至安全施工范圍內后,方可組織人員進洞施工;
c)在確定含瓦斯(天然氣)地層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所有機電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建立洞口安檢制度,加強火源管理,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針對瓦斯(天然氣)等有害氣體的鉆探、監(jiān)測工作,并采取不間斷通風的措施;
d)瓦斯(天然氣)的監(jiān)測:施工承包商應設專職監(jiān)測人員,配備瓦斯?jié)舛缺O(jiān)測儀等儀器,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測定瓦斯(天然氣)濃度,判斷瓦斯(天然氣)是否對施工安全構成威脅,并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
e)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f) 施工承包商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g) 電燈照明
1)電壓不得超過110v;
2)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3)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h)礦燈照明
1)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的10%;
2)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3)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h;
4)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i)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嚴禁裝藥放炮;
2)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3)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j)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施工承包商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k)隧道爆破作業(yè)
1)嚴禁施工承包商采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2)爆破時,施工承包商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3)施工承包商應使用安全炸藥;
4)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
5)瓦斯隧道中,施工承包商采用的機具,如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6)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7)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8)有瓦斯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在每個洞口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9)通風時施工承包商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10)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11)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a)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方案;
b)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針對不同風險源制訂完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中應有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儲備;
c)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與實施地質預測、預報方案,并根據地質預測、預報的結果及時調整隧道施工方案;
d)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圍巖監(jiān)控量測方案實施。當發(fā)現圍巖和支護體系變形速率異常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e)每道施工工序作業(yè)前,施工承包商應安排當班安全員用班前安全講話的形式,將作業(yè)風險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業(yè)人員,并按安全措施執(zhí)行。
6附件
附件一 隧道施工現場應急處置
附件二 現場項目部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三 福建管網項目組應急響應流程圖
7相關文件
7.1《氣電集團hse管理體系》
7.2《福建管網項目組hse管理體系》
7.3《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423-2007
7.4《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f60-2009
7.5《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2001
7.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gb/t50326-2001
7.7《工程測量規(guī)范》gb 50026-2007
7.8《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
7.9《油氣田及管道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568-2010
7.10《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1
7.11《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3-2001
7.12《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guī)范》gb50086-2001
7.13《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
7.14《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50315-2000
《石油天然氣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sy/t4079-199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巖土工程技術規(guī)范》db29-20-2000
7.18《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2000 年局部修訂)gb3095-1996
7.19《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7.20《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
7.21《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guī)范》jtj026.1-1999
8記錄和表單
無
第2篇 隧道炸藥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業(yè)安全操作過程
1、爆破作業(yè)裝藥前應認真檢查工作面有無險情及附近支護是否牢固,發(fā)現危石先排除險情或加固后方可作業(yè)。
2、必須用高壓風將炮眼的泥漿、石粉吹洗干凈。
3、剛打好的炮眼因熱度高不準立即裝藥。
4、嚴禁在作業(yè)現場吸煙或使用火種。
5、裝藥棍必須使用木質,嚴禁使用鐵棍。
6、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沙、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壓水涌出時,嚴禁裝藥爆破。
7、必須嚴格按照爆破設計規(guī)定的裝藥量裝藥,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嚴禁向炮眼內投擲裝填起爆藥包,應用炮棍將起爆藥包輕輕推入炮眼。
9、洞內爆破作業(yè)必須有帶班領導統(tǒng)一指揮,并由經過專業(yè)培訓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專職爆破員擔任。
10、鉆眼與裝藥不得平行作業(yè)。
11、實施爆破前,所有人員和機械應撤離現場,安全距離為雙線上半斷面爆破時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須經通風排煙15分鐘后值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檢查,經檢查確認已排除險情后方可進洞施工。
二、盲炮處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藥經點或通電后,雷管和炸藥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藥未爆的現象,稱職盲炮或瞎炮。
2、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進行處理。
3、對孔底剩藥現象,采取用水沖洗和取出殘藥卷的方法進行處理。
4、對只爆雷管而炸藥未爆的現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裝起爆藥包或聚能藥包進行殘爆;查出錯連的炮孔網絡,重新連線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鉆平行裝藥起爆,用風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員現場工作職責
1、檢查作業(yè)面的安全情況,有不安全因素,要經處理后才能上班作業(yè)。
2、炮眼打好后,必須將炮眼內的泥漿、水、碎石等處理干凈,以免裝藥時脫節(jié)。
3、檢查炮眼質量,加工起爆藥包和炮眼裝藥,發(fā)出第一次警戒信號,任何人不得進入警戒區(qū)。(信號現場采用哨子)。
4、裝藥時要用木棒將炸藥輕塞,不得用力過猛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過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發(fā)出第二次預備信號,非爆破人員全部退出工作地點。
5、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員、車輛全部進入安全地點后,發(fā)出第三次點火信號準起爆。
6、爆破完畢,確認藥已響完,發(fā)出第四次解除信號,爆破人員方可進入,檢查是否有盲炮和殘藥等。
7、要仔細聽清響炮個數,若有啞炮,要及時地進行處理,確認安全后方準進入作業(yè)。
四、安全員的現場工作職責
1、檢查爆破工對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2、負責審查新來工人、民工的證明,并傳授和考核新來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產知識。
3、嚴格執(zhí)行放炮時間規(guī)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檢查,包括人員撤職離、警戒區(qū)域布置、警戒牌的張掛,聯(lián)絡信號等各項有關規(guī)定。
4、必須對本工區(qū)使用火工品,實行安全監(jiān)督,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對不聽勸阻的要及時報告工區(qū)領導處理。
5、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爆破工的炮眼裝藥,制造起爆藥包,現場爆破處理盲炮,殘藥等實行安全監(jiān)督。
6、有權制止,并向安質室檢舉揭發(fā)違反火工品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人和事,在異常情況下應停止或延期爆破,發(fā)生爆破事故,除及時搶救外,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處理。
第3篇 隧道施工洞口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隧道施工洞口值班室等各類工作,促使隧道管理工作達到“可防可控”的目標,確保施工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1. 各工區(qū)成立洞口值班管理小組,以值班調度為組長,其他相關人員(施工隊長、技術質檢安全管理人員、洞口值班人員等)為組員。管理小組負責洞口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進出洞人員登記制度進行日常檢查和督導落實工作。
2. 洞口值班室,設2名專職人員進行值班。值班人員負責隧道進出洞人員的登記工作,隨時掌握洞內人員信息;負責隧道內各工作面當前施工工序告知;負責隧道出洞人員的安全檢查,是否攜帶炸藥、雷管等;負責隧道洞口的警戒工作,尤其在洞內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嚴禁人員及車輛進入隧道;負責對進入隧道物資的檢查,尤其是炸藥、雷管等必須應由爆破員及安全員隨同,方可運入洞內。
3. 進洞人員一律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洞口值班人員對進入隧道的人員有安全告知義務,凡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者,洞口值班人員有權禁止其進洞。任何人員不準酒后進洞。
4. 上級領導檢查工作和外來人員參觀,應與項目部領導聯(lián)系,按規(guī)定配戴防護用品,并由現場值班領導帶領進洞。
5. 進洞工作人員實行進洞掛牌、出洞摘牌制度。
6. 項目部、監(jiān)理、業(yè)主、上級領導及其他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出洞檢查工作時,應在《進出洞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應注明進洞事由、進出洞時間。
7. 禁止汽油車、摩托車,自行車進入隧洞。
8. 禁止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隧道。
9. 進洞人員及車輛應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人員須靠邊行走,車輛須限速行駛,并應注意現場安全警示標識,確保安全。
10. 進洞人員不準在設有危險標志的地段和部位停留。隧道內遇有險情或報警信號發(fā)出后,必須服從有關人員的指揮,有秩序的撤出危險區(qū)。
11. 洞口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佩戴袖標;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進出洞口人員的登記情況是否屬實。
12. 凡發(fā)現未嚴格執(zhí)行進出洞登記制度,對違規(guī)人員每次處罰100元。洞口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如發(fā)現洞口值班人員離崗、缺崗或值班登記管理不到位,對值班人員每次處罰100元。
13. 為展現我部施工人員良好精神風貌和素質修養(yǎng),要求各隧道洞口工作人員必須講文明、講禮貌,特別是在上級單位檢查工作時,更應注意說話方式、服裝儀表、言行舉止。
14. 項目部及上級領導檢查發(fā)現存在隧道進出洞口登記管理制度未嚴格執(zhí)行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望各工區(qū)嚴格執(zhí)行。
第4篇 隧道區(qū)安全檢查員安全管理職責
⑴在項目分工區(qū)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按照瓦斯隧道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要求,每日跟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業(yè)務上接受隧道工區(qū)專職安檢工程師和安質部的指導。
⑵負責按照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流程、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等要求,每日跟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
⑶負責對瓦檢班組、通風班組、電工班組及檢測工作、通風工作、用電工作,以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等安全作業(yè)情況,每日跟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
⑷負責按照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三定”(定人、定機、定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崗位職責等要求,每日跟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
⑸負責對各種有關記錄每班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瓦檢工的瓦斯?jié)舛葯z測記錄表進行簽字確認,并進行復查,確保真實無誤,發(fā)現安全隱患并及時糾正。
第5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職責
⑴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執(zhí)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協(xié)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⑵定期召開安全調度會,解決各單位在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負責落實調度會下達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計劃。
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排查事故隱患,并負責落實。
⑷堅持執(zhí)行安全與生產的'五同時'(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和安全設置與技術施工'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⑸及時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處理,指揮生產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發(fā)現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產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⑹負責日常工作處理,協(xié)調各單位的人、財、物,保證安全生產需要。
第6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人員保證: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2.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2.1.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決執(zhí)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令、規(guī)定、制度、標準、規(guī)范。不論以何種形式組織生產,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1.2、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生產的具體情況,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性安全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1.3、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規(guī)定,并監(jiān)督實施。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健全,安排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
2.1.4、創(chuàng)建安全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要求及作業(yè)防護條件的交底。
2.1.6、提供現場施工防護和安全設施所應用的機械、設備、材料、資金和勞力,保證職工的作業(yè)條件和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或地方政府的標準。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術保障,杜絕由于安排不善導致工序顛倒或造成疲勞作業(yè)。
2.1.8、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解決。
2.1.9、對違章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安全生產要與分配掛鉤,實施考核與獎罰。
2.1.10、拒絕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隊和人員上崗作業(yè),拒絕安排無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2.1.11、采納作業(yè)人員提出的改善作業(yè)防護條件的合理建議,并組織實施。
2.1.12、所有施工隊進場施工,一律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施工隊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必備的資質。
2.1.13、發(fā)生事故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工傷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實事求是地提出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并認真吸取教訓。
2.1.14、接到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對存在的問題,按指令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完成情況上報安監(jiān)部門。
2.2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職責
2.2.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要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去,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針對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2.2、組織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負責貫徹實施;及時糾正違章、冒險作業(yè),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加強管理,堅持定期培訓,對新工人、調換工種人員、傷愈復工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督促、檢查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活動時間、內容有安排、有保證。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主動聽取他們的匯報,積極發(fā)揮他們的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2.2.4、保證施工生產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認真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并負責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落實改正辦法及措施。
2.2.5、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認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規(guī)律,采取防范措施。發(fā)生傷亡事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上報。
第7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與預防措施
1.總則
1.1? 為處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機、物、環(huán)“之間的關系,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標準。
1.2? 工地宿舍、辦公室、食堂、澡堂、停車場、材料庫、油庫、配電房、炸藥庫、衛(wèi)生室等建筑物、構筑物設置地點應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同時還應具備防火、防盜、防洪標準。
1.3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均須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做到心中有數。
1.4? 施工現場須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標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隧道施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
1.5? 在隧道內工作的電工、裝載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電(氣)焊工、架子工,必須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1.6? 施工所用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有檢驗制度,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勞動保護用品要有質檢證明書,并經安監(jiān)人員認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嚴肅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組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特殊情況要在現場當面交待清楚。如有嚴重險情,必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qū),設立標志,派專人看守,同時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處設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撐用料及各種使用工具等。
1.9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含事故苗頭)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2.開挖
2.1? 鉆眼
2.1.1 鉆眼前,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燈光照明是否良好,支護、頂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及時支護或者清除。
2.1.2 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機或者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3? 鉆孔臺車、風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格的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鉆孔臺車
1、臺車??渴欠衿椒€(wěn);
2、鉆桿鉆頭是否穩(wěn)固;
3、液壓部分有無露油、機械運轉是否正常;
4、濕式水壓是否滿足鉆眼要求,水路是否暢通。
(2)風鉆
1、機身、螺栓、卡套、彈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氣管、水管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象。
(3)電鉆
1、把手膠皮套絕緣是否良好;
2、電纜線有無破損、接頭有無裸露;
3、防止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風鉆應穩(wěn)固。
2.1.5 嚴禁在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6? 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鉆孔臺車、風鉆、電鉆等機具。
2.1.7? 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服,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洞。電鉆工還應穿絕緣衣和戴絕緣手套。
2.1.8? 大型鉆孔臺車進出洞經過的路段和臨時臺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派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2.2爆破
2.2.1? 洞內爆破作業(yè)指揮要統(tǒng)一信號,人員要撤離至安全距離以外,隧道較長的宜增設交通運輸車接送人員,還可設置臨時避車洞。
2.2.2安全距離:
一、獨頭坑道內不小于200m;
二、相鄰的平行道內不小于100m;
三、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四、雙線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五、雙線上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應根據施工條件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2.2.4? 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支護;
三、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爆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2.2.7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以下各種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一、有無瞎炮及可疑現象;
二、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
三、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
四、支護有無破損與變形。
2.2.8? 有瞎炮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9? 裝藥時嚴禁火種,嚴禁裝藥打眼同時進行,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0 嚴禁明火點炮
2.2.11? 兩端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和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工作面距離八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作業(yè),并將人員機具撤走,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時,可在適當地段或避車洞內設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存貯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二、洞深應大于10m,應與隧道中線有60°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門;
三、設立明顯標志,安排專人看守;
四、洞內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嚴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人員穿化纖衣物作業(yè)。
3.裝碴與運輸
3.1一般規(guī)定
3.1.1? 運輸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3.1.2? 進入隧道的內燃機械與車輛,必須選用有凈化裝置的柴油車。汽油機械與車輛不得進洞,若施工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防塵的要求時,可以不受此限。
3.2 裝碴作業(yè)
3.2.1? 人力裝碴前,斗車應停穩(wěn)并制動;解除制動應使用工具,起動前應鳴笛或吹哨;人力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
3.2.2?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裝碴不得高于車廂;
二、裝碴機和運碴機之間不得有人;
三、為了確保運碴車就位和安全進出,應設專人指揮。
3.3無軌運輸
3.3.1?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洞內車輛限速表 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回車?5?10?10
3.3.2? 洞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均應在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洞內電線、風管、水管應設置在車輛不易碰掛的位置。
3.3.3? 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超車;
二、根據隧道的長短,在避車洞的位置加擴一定尺寸供車輛會車;
三、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20m的距離,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距離。
四、車輛起動前應了望與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故障運行;
六、駕駛室不得搭載其他人員,車輛不得超速行駛;
3.3.4? 車輛在洞內行使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與車輛機械搶道;
二、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3.3.5? 洞外卸碴點路面應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擋木及標志。
3.3.6? 洞內道路應加強養(yǎng)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3.3.7? 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開燈、鳴笛并派專人指揮。
4.支護
4.1? 隧道各部位開挖后應根據圍巖情況,選用有效的支護。
4.2? 施工期間,現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指定專人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空作業(yè)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4.4? 當發(fā)現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4.5? 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支撐臨時支護。
4.6? 當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一小時內通知現場負責人,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4.7? 傍山或者淺埋地段施工時,應控制拱頂最大允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發(fā)現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內出現裂縫時,應視為危險警告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質隧道中噴錨支護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4.9? 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斷面開挖的拱圈、拱頂部分不得因高、難而省略檢查。
4.10? 噴錨地段的危石應及時處理完畢,腳手架、防護欄桿、照明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應嚴格檢查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干式噴射砼時,應堅持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工作面應設置水幕,加強通風,降低粉塵濃度;作業(yè)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噴射手應配戴防護面罩、防水披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乳膠手套;
二、噴射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定崗,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持交接班,并作好書面記錄;
三、向錨桿孔壓注砂漿,壓力應大于0.2mpa,注漿管噴咀,嚴禁對人放置,在未打開風閥前不得搬動或關啟封蓋;
四、鋼支撐支護時,應按高空作業(yè)制訂防護計劃,根據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程度,對構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塊、人員墜落、表層巖坍落、砼硬化不充分產生剝落和由于部正確姿勢作業(yè),造成跌倒和墜落等要有超前的預防措施。
5. 襯砌
5.1? 砼澆注前,應全面檢查模板及支架結構狀況,檢查鋼筋幫扎是否牢固、開挖面有無懸石坍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注作業(yè)。在振搗作業(yè)中,使用插入式振動器,則應穿膠鞋、戴膠皮手套,軟軸部分不得插入砼中,電源線接頭必須良好,濕手不得接觸電源開關。
5.2? 洞門襯砌時應先檢查仰坡、邊坡、坡頂有無裂縫,及時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洞外坡面懸石坍塌。
5.3?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地點。
5.4 襯砌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5. 5 拆除砼輸送軟管或者管道時,必須停止砼的運轉。
5.6? 使用襯砌臺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臺車走行軌中心線必須與隧道中心線重合,兩側軌面必須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三、砼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可靠不漏漿,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不得使臺車受到偏壓;
四、臺車就位后前后輪的相反方向應用鐵靴剎住車輪。
6.通風與降塵
6.1? 施工通風
6.1.1? 施工中的通風應符合鐵道部現行鐵路隧道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6.1.2? 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應取樣一次進行分析,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6.1.3?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機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6.1.5? 軟管通風機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6.2.1? 隧道內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內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內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工作面,濃度可為100mg/m3,但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總回風道風流中,應小于0.5%,開挖面裝藥放炮前應小于1%,開挖面超過2%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帶。
6.2.4? 隧道內氣溫不宜超過28℃。
6.2.5? 隧道施工通風應能提供洞內各項作業(yè)所需的最小風量,每人應供應新鮮空氣3m3/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yè)時,供風兩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
6.3? 防塵
6.3.1? 隧道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鑿巖機鉆眼時必須先送水后送風;
2、放炮前后必須進行噴霧、灑水;
3、出碴前應用水淋濕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巖壁;
4、施工人員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風道或風管與掌子面距離不得小于10m,若風道和風管屬易損物組成,可在放炮時進行掩蓋或移至安全處;
6.3.2? 防塵用水,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設沉淀或過濾設施。
6.3.3 噴射砼宜采用濕噴,如采用干噴時,應加強通風與照明,并采取防塵措施降低粉塵濃度。
6.3.4? 鉆眼作業(yè)應采用濕式鑿巖。當水源缺乏、容易凍結或者巖性不適于濕式鑿巖時,可采用帶有捕塵設備的干式鑿巖,但所采用的防塵措施應達到粉塵容許濃度,否則嚴禁干式鑿巖。
7. 防火與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設立明顯標志。各種器材應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用。
7.2? 應配備經過培訓的人員擔任義務消防員。
7.3? 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
7.4? 洞內及各洞室不應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的洞室應安裝外開的防火門。
7.5? 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存放處均應設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員均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內的雜草必須鏟除干凈。在林區(qū)施工時,應按林區(qū)設置隔火帶。
7.8? 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7.9? 在雨季前應進行一次防洪及洞頂地表水檢查。
7.10? 對地下水豐富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地層,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備足排水設備。
8. 供電與電氣設備
8.1 動力線路
8.1.1 洞內配電變壓器嚴禁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嚴禁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洞內供電。
8.1.2? 洞內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派專人在電閘看守。
8.2 電氣設備
8.2.1? 洞內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檢查;
四、低壓電氣設備宜安裝漏電保護器。
8.2.2 電器(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攔或防護罩。
8.2.3? 直接向洞內供電的饋線上,嚴禁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與洞內值班員聯(lián)系。
8.2.4? 36v以上的供電設備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有接地保護。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每班均應由當班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8.2.5?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
8.2.6? 通風機房、變電所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備。
8.2.7? 洞內照明的燈光應保證亮度足夠,均勻不閃爍。
8.2.9? 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或洞室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或間接式照明。
9. 軟巖與不良地質隧道施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應備足搶險材料
9.1.3? 當設計文件說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現的不良地質時,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
9.1.4? 對不良地質隧道,應采取弱爆破、短進尺、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發(fā)現隧道內有塌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專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9.1.7? 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9.2? 不良地質地段的掘進
9.2.1 對淺埋的軟弱地層,應按設計進行地層加固,再行開挖。
9.2.2? 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地表進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變形量加大或變形量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9.2.3? 對預報有巖爆發(fā)生地段采用超前鉆孔,注入高壓水,達到超前釋放應力,軟化圍巖,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設超前錨桿,以鎖定前方圍巖。開挖后,直接在開挖面上噴霧灑水,軟化圍巖,降低脆性,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中等以上巖爆地段,在開挖輪廓線外的拱部和邊墻打注水孔,向孔內噴灌高壓水,軟化圍巖,加快圍巖內部的應力釋放。加強初期支護,對發(fā)生巖爆地段掛設鋼筋網,加長系統(tǒng)錨桿,噴射鋼纖維砼,達到弱化巖爆程度的目的。
9.2.4? 個別地段鈾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強對放射性的監(jiān)測,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監(jiān)測儀對隧道內的γ射線進行監(jiān)測。
(2)對隧道施工人員進行身體防護,配置防護服裝,確保人身安全。
(3)及時封閉開挖面。每次開挖后采取噴砼及時封閉開挖面,噴砼厚度5~8cm,防止射線直接對人體的輻射。
(4)加強隧道通風、降塵。對存在放射性的花崗巖地段,采取不間斷的通風,及時排除洞內污濁空氣;每次放炮開挖后,及時噴霧灑水降塵,待掌子面粉塵及炮煙排凈后才允許人員進場施工,防止人員吸入帶輻射的微粒造成內照射,確保人員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強排水,并進行帷幕注漿止水,以及設置超前釋放孔放水減壓的措施,以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溫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達到420m,存在高地溫,地溫可達27.6℃。根據隧道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洞內作業(yè)溫度不超過28℃。針對高地溫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洞內通風。采用兩臺大風量、高風壓的通風機,并輔以局部射流風機加強通風,降低洞內溫度。
(2)在隧道內隔段設置噴霧灑水龍頭,以降低洞內溫度,同時降低洞內粉塵。
第8篇 隧道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1 目的
本管理辦法的目的在于通過識別管網建設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防范諸如隧道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安全風險,規(guī)范隧道工程安全施工行為,嚴格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辦法。
2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管網建設工程山體穿越隧道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涌水突泥:指地下工程(如隧道)施工中遇到暗河、溶洞、承壓水等不良地質情況發(fā)生較大(以上)規(guī)模的涌水、涌泥事故,一般以水、淤泥、泥砂為載體迅速突出,是隧道施工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之一,一般地質條件下不易發(fā)生,但由于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不可預見性,極易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3.2瓦斯:從煤(巖)層內逸出的以甲烷(ch4)為主要成分的有害氣體。3.3鉆爆法:通過鉆孔、裝藥、爆破開挖巖石的方法,簡稱鉆爆法。3.4光面爆破:沿開挖邊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裝藥或裝填低威力炸藥,在主爆區(qū)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輪廓面的爆破作業(yè)。3.5超前地質預報:通過掌子面的超前鉆探、超前導坑或各種類型的地球物理探測等手段來查明隧道巖體的狀態(tài)、特征以及可能發(fā)生地質災害的不良地質體的位置、規(guī)模和性質,預測前方未施工段地質情況的方法。掌子面:地下工程或采礦工程中的開挖工作面3.6初期支護:當設計要求隧洞的永久支護分期完成時,隧洞開挖后及時施工的支護,稱為初期支護。3.7二襯支護:“二襯”是坑道施工中的一個術語。在坑道開挖時沿著掌子面向前開進,而其后已挖成的坑道四面則需要加固?!岸r”即是指經加固后的坑道四周仍需繼續(xù)二次加固來做的工作。在隧道施工中,二襯支護(也稱二次襯砌)就是模注砼,模板臺車澆注,視設計情況,有的部位是鋼筋砼,有的部位就是素砼。3.8仰拱:是指埋設在隧道地面以下接受隧道襯砌結構通過其側壁傳遞過來的壓力,保證隧道結構及其周圍構造整體牢固穩(wěn)定的地下構造物,形狀與隧道襯砌結構相對,呈仰弧形。常用的有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等。3.9找頂:找頂是隧道等施工中清理頂部危石的工序,找頂是清理危石的重要部分,因為頂上的危石危險性更大些。3.10錨桿:用鋼筋、鋼管等材料加工而成具有錨固、懸吊等作用的支護桿(構)件。3.11圍巖:指的是隧道周圍一定范圍內,對洞身的穩(wěn)定有影響的巖(土)體。3.12高地應力:高地應力指初始應力特別是它們的水平初始應力分量大大超過其上覆蓋層的巖體的重量,高地應力是巖爆發(fā)生的必要條件。3.13循環(huán)進尺:井巷掘進每完成一個掘進循環(huán),工作面向前推進的距離。通常用炮眼深度與炮眼利用率估計,如眼深1.6米,炮眼利用率為0.9,則循環(huán)進尺可達1.44米。3.14火花起爆:利用導火線燃燒時的火花先引爆雷管,然后使炸藥爆炸的一種起爆方法,一般稱為放炮。3.15裸露爆破:在巖體表面上直接貼敷炸藥或再蓋上泥土進行爆破的方法。3.16瞬發(fā)電雷管:又稱即發(fā)雷管。通電后立即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7延期電雷管:通電后按規(guī)定延期時間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8圍巖監(jiān)控量測:簡稱圍巖監(jiān)測。為了解正在施工或已運營的隧道圍巖的巖石力學性質和支護結構的受力狀態(tài),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采用各種量測儀器對圍巖和支護結構所進行的量測工作。3.19項目組:是指氣電集團福建管網工程建設項目組,也稱為“業(yè)主”。3.20承包商:是指在合同條件下按照雙方約定要求、期限及條件向公司提供服務的個人或組織。3.21施工承包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服務的承包商。3.22工程監(jiān)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的承包商。4 職責
qhse部:負責建立和完善本細則,對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實施監(jiān)督、指導管理。
工程部:對承包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承包商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承包商:負責提供隧道施工勞動保護用品,制定和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對現場的隧道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工程監(jiān)理:負責監(jiān)督、審核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負責代表業(yè)主對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
5 管理內容
5.1 風險識別與控制
5.1.1 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施工各階段較高風險作業(yè)前,應成立一個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小組,并組織進行隧道施工風險較高作業(yè)安全分析,記錄和形成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作業(yè)安全分析小組的成員應至少包括: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施工班組長、班組骨干人員,以及工程監(jiān)理人員、工程部的現場管理人員、qhse部現場管理人員等。
5.1.2 施工承包商應向施工人員宣貫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即:識別的作業(yè)安全風險、風險控制措施及相應的責任人),并確保落實所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5.1.3 工程監(jiān)理應對施工承包商的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工作、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予以監(jiān)督和指導。
5.2 制訂應急預案
5.2.1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在風險識別基礎上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報監(jiān)理、現場項目部審查和管網項目組qhse部批準。
5.2.2 各隧道施工承包商編制的應急預案需符合管網項目組的應急預案啟動和匯報流程。
5.3 隧道安全管理
5.3.1 隧道管理的重點
a)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
b)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包括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
c)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
d)隧道內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入隧道登記(翻牌)制度落實情況;
e)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理履行職責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等。
5.3.2 隧道檢查要求
a)隧道安全檢查以施工承包商自查為主,監(jiān)理監(jiān)督、指導、管理為輔,業(yè)主工程部、qhse部不定期對隧道安全進行抽查;
b)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隧道安全檢查,專職安全員每天應至少組織各班組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人員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好安全檢查記錄表,跟蹤復查;
c) 施工承包商各隧道專職安全員應嚴格履行安全檢查責任,對隧道安全重(難)點的風險段落加強日常檢查;
d)施工監(jiān)理每天應對施工現場作業(yè)情況、施工承包商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指導。
5.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5.4.1 一般規(guī)定
a)施工承包商應對施工場地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的地段,并做好現場的擋護工程。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初始進洞施工前完成;
b)施工承包商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c) 施工承包商各班組之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d)施工承包商所有進入隧道工地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e)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f)對于隧道出入口段有鄉(xiāng)村公路出入或有建筑物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做好對公路及建筑物的防護,并定期對其進行沉降觀測及記錄,若有發(fā)現異常情況需及時采取加固措施,以確保公路的行車、行人及既有建筑物的安全。
a)施工承包商設置的洞口截、排水系統(tǒng)應符合設計要求,排水系統(tǒng)通暢,無積水;
b)施工承包商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場地的平整應減少對原地貌的破壞和對洞口巖體穩(wěn)定的影響;
c)洞口鄰近有建(構)筑物時,施工承包商開挖爆破應采用控制爆破技術,并監(jiān)測振動速度,其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的有關規(guī)定;
d) 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口邊、仰坡上方的天溝及時施作,對土質天溝應隨挖隨砌,不使水沖刷坡面。
a)隧道開挖前,施工承包商應編制開挖專項技術方案,方案應包括開挖方法、工藝流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b)施工承包商制定的隧道開挖方法應根據其地質條件、斷面大小、施工裝備、工期等條件的變化,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適宜的調整;
c)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開挖時應符合設計要求,控制循環(huán)進尺,減少對圍巖的擾動,并不應對初期支護、襯砌結構和施工設備造成損傷;
d)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雙向開挖接近貫通面時,兩端施工應加強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隧道兩個開挖工作面距離接近15m時,必須采取一端掘進另一端停止作業(yè),并撤走人員和機具的措施,同時在安全距離處設置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e)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法開挖時應考慮爆破振動和噪聲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應采取減小振動和降低噪聲的技術措施;
f)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找頂作業(yè)必須在通風后進行,并有專人指揮,照明應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頂后必須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其他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作業(yè);
g)施工承包商在開挖下一循環(huán)作業(yè)前,必須對照設計,檢查初期支護施作情況、確保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h)施工承包商出入隧道作業(yè)人員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并進行翻牌登記。
5.4.4 爆破作業(yè)
a)施工承包商于洞內的爆破作業(yè)必須統(tǒng)一指揮,并有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爆破操作資質證書的專職爆破工擔任,進行爆破時,所有人應撤到不受氣體、震動和飛石損傷的地點;安全距離為:
1)獨立巷道不少于200m;
2)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
b) 施工承包商在兩個開挖面相距200m內時,爆破必須提前一個小時通報,以便另一頭作業(yè)人員撤離險區(qū);
c)施工承包商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d)施工承包商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e)施工承包商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f)施工承包商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g)施工承包商在進行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h)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施工承包商的爆破人員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i)當施工承包商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j)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后,施工承包商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或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許其他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面;
k) 施工承包商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l)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開挖面間的開挖距離余8倍循環(huán)進尺,或接近15m時,應停止一端工作,將人員、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立警戒標志,并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m)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n)爆破器材運輸
1)施工承包商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2)施工承包商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 施工承包商采用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5)施工承包商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運送爆破器材。
a)施工承包商在隧道爆破后應及時進行通風、照明、找頂等工作,確認工作面安全及通風、照明滿足要求后,方可進行裝碴作業(yè);
b)施工承包商的裝碴作業(yè)應規(guī)定作業(yè)區(qū)域,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c)施工承包商的裝碴與卸碴作業(yè)應有專人指揮,作業(yè)場地的照明應滿足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的需要;
d)隧道施工運輸路線的空間必須滿足最小行車限界要求,并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在洞口、設備、設施等位置設置信號和標志予以警示;
e)施工承包商運輸車輛不準超載、超寬和超高運輸,不得人貨混裝。車輛行駛中應隨時觀察線路有無障礙和洞內其它設施、設備、臨時支撐等有無侵入限界情況。運輸線路或道路應保持平整、暢通,并設專人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維修和養(yǎng)護。線路或道路兩側的廢碴和雜物應隨時清除;
f)進出隧道人員必須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a)施工承包商隧道支護施工作業(yè)面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支護每項工序施工前均應對作業(yè)面進行檢查,清除松動的巖石和噴射混凝土塊;
c)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支護必須按初噴→架設鋼架(鋼筋網)、錨桿→復噴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頂后,應立即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
d)隧道支護施工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施工承包商超前支護應在完成開挖工作面的加固后進行,每循環(huán)之間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與初期支護有效連接;
e)特殊地質條件的隧道,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具體地質情況采取超前支護、預加固處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f) 施工承包商安全人員應按設計和工藝流程施工,負責各工序的安全檢查,每次支護作業(yè)均應進行安全檢查。
a) 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施工作業(yè)時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襯砌應在圍巖和初期支護變形穩(wěn)定后進行,施工承包商應在淺埋、偏壓、圍巖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應盡早施作襯砌;
c)在軟弱、破碎、高地應力、大變形的圍巖地段,施工承包商應對仰拱作業(yè)隨開挖及時施作,盡快形成封閉環(huán),并超前于墻拱襯砌。同時應合理確定與開挖和襯砌作業(yè)面的距離;
d)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作業(yè)時,臺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襯砌臺車、臺架組裝調試完成,應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對襯砌作業(yè)臺架的移動進行指揮,慢速移位,工作區(qū)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和車輛通行、停留;非作業(yè)人員、設備、材料、工器具等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每項襯砌作業(yè)完畢后施工承包商應及時清理作業(yè)場地、消除安全隱患,保持作業(yè)場地清爽、通行無礙。
a)施工承包商應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沒洞室,危及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安全,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
b)施工承包商施工前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預計可能出現的地下水情況,估計水量,制訂排水方案;
c)施工承包商施工前應對地表水進行處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滲漏及沖刷邊仰坡危及結構及施工安全;
d)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施工排水溝經常清理,保持暢通,防止淤塞;
e)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反坡排水采用機械排水,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排水方式應根據距離、坡度、水量和設備情況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
2)集水坑容積應按排水量合理確定,其位置應減少施工干擾;
3)配備抽水機的功率應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應有備用臺數。
f)在膨脹巖、土質地層、圍巖松軟地段,施工承包商應鋪砌水溝或用管槽排水,洞內施工用水應加強管理,嚴格控制;
g)對富水軟弱破碎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h)對于隧道內有水地段電線的設置,施工承包商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鋪設,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及防水燈頭和燈罩。施工現場電線、電纜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確保絕緣良好。
a)通風與防塵
1)隧道施工獨頭掘進長度超過150m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采用機械通風,隧道施工通風應納入工序管理;
2)隧道施工應保證對每一作業(yè)人員供應新鮮空氣不小于3m;/min;
3)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
4)隧道施工環(huán)境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應滿足下列衛(wèi)生及安全標準的要求:
--空氣中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低于20%;
--粉塵容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不得大于2mg;
6)常見有害氣體容許濃度:
--一氧化碳容許濃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開挖工作面時,濃度可為100mg/m3,但工作時間不得大于30min;
--二氧化碳按體積計不得大于0.5%;
--氮氧化物(換算成no2)濃度應在5mg/m3以下;
--隧道內氣溫不得高于28℃;
--隧道內噪聲不得大于90db;
--長及特長隧道施工應有備用通風機和備用電源,施工承包商應保證應急通風的需要。
7)通風機、通風管安裝與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通風機控制系統(tǒng)應裝有保險裝置,當發(fā)生故障時應自動停機;
--通風管沿線應每隔50~100m設立警示標志或色燈;人員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停留;
--通風管安裝作業(yè)臺架應穩(wěn)定牢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承包商應對隧道施工人員配備防塵口罩、耳塞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洞內作業(yè)人員應定期體檢,保障健康。
b)供風
1) 施工承包商的空壓機站應有防水、降溫和保溫設施,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距離居民區(qū)較近時應有防噪聲、防振動的措施;
2)空壓機的使用、維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儲氣罐、安全閥、壓力表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使用前應檢查空壓機的安全狀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保安全運轉;
--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
--運轉過程中不得隨意松動、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頭,防止設備內部帶壓的氣液混合體溢出傷人;
--檢修或維護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并排盡壓縮空氣,同時將配電箱鎖閉并懸掛“嚴禁合閘”警示牌,防止意外啟動導致人員及設備的損傷。
3)供風管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風管的材質及耐風壓等級應滿足相應要求,不得采用偽劣或不合格管材;
--供風管安裝前應進行檢查,當有裂紋、創(chuàng)傷、凹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和其它臟物;
--洞內供風管應敷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影響側溝施工。風管網路中應分段設控制閘閥,以利于控制和檢修;
--供風管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風。軟管與鋼風管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風管拆卸必須在空壓機停機或關閉閘閥后進行。
4)供風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施工承包商應設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對漏風管路及閘閥等應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c)供水
1)施工承包商用水使用前應經過水質鑒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質要求;
2)施工承包商采用的蓄水池不得設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礎應置于堅實地基上;蓄水池頂部必須設防護棚,四周應設防護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防止人員墜入;
3)機械抽水時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負責,當抽水機房設在河邊時,應有防洪措施。水池與機房之間應保持通信聯(lián)系;
4)施工承包商使用的抽水機,電機的絕緣阻值應符合要求,機體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
5)供水管道在安裝前施工承包商應進行檢查,有裂紋、創(chuàng)傷等現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
6)供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水管路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水;
--洞內管道應鋪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通行。
d)供電
1)隧道供電電壓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隧道內供電線路布置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成洞地段固定的電線路,應用絕緣良好的塑料絕緣導線架設。施工地段的臨時電線路應采用橡套電纜,并應掛設在臨時支架上;
--照明和動力電線路安裝在同一側時,必須分層架設;
--36v低壓變壓器應設在安全、干燥處,機殼接地,輸電線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
--動力干線上的每一分支線,必須裝設開關及保險裝置。嚴禁在動力線路上加掛照明設施。
3) 規(guī)定:
--隧道內照明的光照度應充足、均勻,不得有閃爍;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時,其光照度應滿足下表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較大的地段應加大光照度;
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業(yè)地段 最小光照度(l_)
開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業(yè)地段 30
運輸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隧道施工照明應采用防水、防塵燈具。
注:l_指光強度單位
5.4.10 隧道防火
a)施工承包商各洞口施工區(qū)、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b)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c)洞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5.4.11 瓦斯(天然氣)防治
a)為確保安全,施工承包商必須加強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工作,尤其是加強對瓦斯(天然氣)的超前預測、預報;
b)施工承包商在進行超前地質預報鉆探時,對鉆探孔除觀測巖性、巖質變化情況,同時應對孔口有害氣體進行量測,如若發(fā)現有瓦斯、天然氣的排溢異常情況,立即將施工人員撤出洞外,加強通風,并立即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院、建設單位報告,制定處理措施,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洞口向里逐段進行檢測,當洞內有害氣體濃度降低至安全施工范圍內后,方可組織人員進洞施工;
c)在確定含瓦斯(天然氣)地層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所有機電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建立洞口安檢制度,加強火源管理,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針對瓦斯(天然氣)等有害氣體的鉆探、監(jiān)測工作,并采取不間斷通風的措施;
d)瓦斯(天然氣)的監(jiān)測:施工承包商應設專職監(jiān)測人員,配備瓦斯?jié)舛缺O(jiān)測儀等儀器,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測定瓦斯(天然氣)濃度,判斷瓦斯(天然氣)是否對施工安全構成威脅,并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
e)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f) 施工承包商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g) 電燈照明
1)電壓不得超過110v;
2)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3)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h)礦燈照明
1)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的10%;
2)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3)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h;
4)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i)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嚴禁裝藥放炮;
2)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3)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j)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施工承包商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k)隧道爆破作業(yè)
1)嚴禁施工承包商采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2)爆破時,施工承包商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3)施工承包商應使用安全炸藥;
4)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
5)瓦斯隧道中,施工承包商采用的機具,如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6)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7)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8)有瓦斯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在每個洞口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9)通風時施工承包商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10)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11)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a)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根據設計提供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方案;
b)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針對不同風險源制訂完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中應有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儲備;
c)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與實施地質預測、預報方案,并根據地質預測、預報的結果及時調整隧道施工方案;
d)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圍巖監(jiān)控量測方案實施。當發(fā)現圍巖和支護體系變形速率異常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e)每道施工工序作業(yè)前,施工承包商應安排當班安全員用班前安全講話的形式,將作業(yè)風險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業(yè)人員,并按安全措施執(zhí)行。
6附件
附件一 隧道施工現場應急處置
附件二 現場項目部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三 福建管網項目組應急響應流程圖
7相關文件
7.1《氣電集團hse管理體系》
7.2《福建管網項目組hse管理體系》
7.3《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423-2007
7.4《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f60-2009
7.5《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2001
7.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gb/t50326-2001
7.7《工程測量規(guī)范》gb 50026-2007
7.8《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
7.9《油氣田及管道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568-2010
7.10《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1
7.11《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3-2001
7.12《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guī)范》gb50086-2001
7.13《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
7.14《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50315-2000
《石油天然氣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sy/t4079-199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巖土工程技術規(guī)范》db29-20-2000
7.18《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2000 年局部修訂)gb3095-1996
7.19《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7.20《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
7.21《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guī)范》jtj026.1-1999
8記錄和表單
無
第9篇 地鐵隧道盾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己在我國得到了日益重視,尤其是在加入了wto后,全球經濟趨于一體化,要求發(fā)展中國家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趕上世界先進水平,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已作為和生產管理并列的一項企業(yè)管理重要內容。
而建筑業(yè)是傷亡事故多發(fā)的行業(yè),僅次于礦山作業(yè)。
隧道施工具有建筑業(yè)和礦山業(yè)的一些共同特點,施工危險程度大,安全隱患多。
盾構施工隧道技術是一項先進的隧道施工技術,開挖面處在盾構體的保護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土體失穩(wěn)或冒頂帶來的人身傷亡事故,近年來,在上海、廣州、北京和深圳等地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
盾構法隧道施工技術由英國工程師布魯諾爾發(fā)明于1818年,并于1825年運用于工程實踐。
我國從1956年開始引進盾構施工技術,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得到了快速發(fā)展,目前,在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中逐漸成為城市地下鐵道施工的主流方法,其特有的安全施工和管理問題引起獷廣泛注意,本文為結合多年的盾構施工實踐和安全管理經驗的總結。
2盾構機刀盤前的壓氣作業(yè)2.1盾構機的壓氣作業(yè) 當操作人員必須進人盾構機前體刀盤內作業(yè)時,如果盾構機前方或上方的土體不能自穩(wěn),上體可能通過刀盤的開日處進人刀盤內,威脅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大多先進的盾構機均配備了壓氣系統(tǒng),即通過密封刀盤和盾構前體的通道,向刀盤內注入無油空氣,使刀盤內的壓力升高,以達到平衡外側土體壓力的目的,壓力最大可達到3-4kg/cm2. 為了保證操作人員的適應性,一般在通道卜設置密閉的過渡增壓艙,這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壓力變化帶給操作人員的影響。
由于操作人員是在一個密閉的環(huán)境中工作,刀盤內空間狹窄,不能有多人同時作業(yè),壓人的空氣質量也可能含有一定的雜質,且工作面的環(huán)境溫度將會很高,當操作人員出現不適時,需要經過一定時間減壓過渡后才能得到醫(yī)療。
因此,壓氣作業(yè)是盾構安全施工的一個重點,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危險源。
2. 2壓氣作業(yè)的相應措施
(1)盡量減少在不良地質條件下進人刀盤內,盡可能地在基本可以自穩(wěn)的地層中進行開艙作業(yè),這樣可以不用壓氣作業(yè)。
因此,要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選擇適當的時機,提前或推遲進人刀盤內,尤其是更換刀具時要有預見性。
(2)要挑選身體健康、強壯的工人作為進人刀盤內的操作人員,并經過職業(yè)病醫(yī)院嚴格的身體檢查,確保對惡劣環(huán)境的抵抗力。
一般壓氣作業(yè)一天不宜超過4小時。
(3)如需壓氣作業(yè)時,一定要選用無油型空壓機,確??諝赓|量,減小環(huán)境污染。
(4)準備好通迅工具,無間斷地保持聯(lián)絡。
(5)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要能在減壓艙(刀盤與盾構前體間的密封過渡通道)內搶救傷員,并與有關醫(yī)院簽好急救協(xié)議。
有條件的要配備專用的流動醫(yī)療艙,以便在送往醫(yī)院的過程中,保持傷員所受體外壓力差基本一致。
3盾構刀具更換 隨著地質條件的變化,隧道掘進過程中需要對刀具進行更換,尤其是當巖石強度較高時,需要更換滾刀。
滾刀一般是背卸式,以方便拆卸,但相對而言,滾刀重量大、四周光滑、沒有固定點、搬運困難、安裝和拆卸均要比刮刀、割刀難得多。
刀盤內空間狹窄、不能多人同時作業(yè),也很難借助機械,往往刀盤內濕滑,刀盤下部充滿了泥土或者是泥漿,刀盤開口處還可能有不穩(wěn)定巖土掉入,影響刀具更換。
因此,進人刀盤內更換刀具是盾構施工過程中一項相對較危險的作業(yè)工序,許多施工單位在刀具更換時,時有輕重傷事故發(fā)生。
進行刀具更換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當地質條件不好、開挖面地層有可能失穩(wěn)時,應預先對地層進行加固處理,可采取注漿或洞內加支撐等辦法防止巖土掉塊對作業(yè)人員的傷害,尤其是作業(yè)人員在搬運刀具過程中遇意外物體打擊極易失衡,輕則將刀具掉人刀盤內,要花費相當時間才能打撈上來;
重則人易被滾刀碰傷,甚至有可能滑人刀盤底部,被滾刀二次擊傷,造成嚴重后果。
(2)除了對地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還要做好其它準備工作,如對刀盤內的積土或淤泥和泥漿進行清理,盡量保持刀盤內作業(yè)空間位置,搭設穩(wěn)固的臨時支架和作業(yè)平臺,提供充足的照明,包括行燈等局部照明工具。
(3)選派技術精、能吃苦、體質好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刀具的更換工作,尤其相互之間要配合嫻熟,盡量縮短盾構機停止時間,防止土體失穩(wěn)。
如有土體嚴重失穩(wěn),可分次完成刀具更換,一般這時土體強度不大,盾構機可掘進數環(huán)后再更換另一批刀具。
軟土地層中盾構機停止時間以不超過兩天為宜。
(4)滾刀重量大、邊緣光滑、不宜固定,應盡量借助機械裝置安裝和拆卸滾刀,如合理運用葫蘆等起重裝置和滑軌等移動裝置,以及支架等固定裝置,操作時要倍加小心。
(5)刀盤內潮濕,水氣大,隨著溫度的升高會產生霧化現象,對電器、電線絕緣性能要求高,需選用24v以下的安全電壓。
(6)刀盤非期望轉動傷人在盾構施工過程中屢有發(fā)生,因此,重新啟動盾構機時一定要再三確認土艙內沒有操作人員和工具材料已全部回收,最好能實現安全本質化,即在盾構設計或改造時,鎖定原操作室的控制開關,在人閘口增設控制開關,并實行重復掛牌清點制度。
第10篇 隧道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為確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證各級領導、作業(yè)人員、機械車輛出入洞井然有序,做到進洞有簽字出洞有確認。以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內容
1、設立進出人員登記薄 2、設立交接班登記薄
3、每一洞口設立入洞安全須知,并設立每作業(yè)班組進出洞掛牌制。
4、安全保障管理 5、隧道施工安全交底書 6、危險源臺賬
三、設立進出人員登記薄
重點是上級領導、項目管理人員及作業(yè)隊機械司機和管理人員的進洞簽證。
四、設立交接班登記薄
針對每個洞口個作業(yè)班組進洞施工情況由交班人及作業(yè)人員相互簽字確認,以便保證下道工序安全生產。
五、設立入洞安全須知
設立入洞安全須知及掛取牌監(jiān)控欄:在每一洞口埋設兩塊監(jiān)控牌(一塊入洞須知、另一塊是進洞姓名牌懸掛欄)。根據隧道進展情況,提前制作作業(yè)人員姓名牌,針對上班情況,各自把自己的姓名牌掛在監(jiān)控欄內,下班時自己取走自己的姓名牌。依此類推,按序掛牌。
六、安全保障管理
1、在隧道口設立出入洞值班室,指派專人負責24小時堅守崗位,對出入洞人員進行監(jiān)控管理。
2、督促檢查及有關人員,認真填寫入洞登記薄內的全部內容,保證出洞簽認到位。
3、配備應急救援搶險物資,如:急救箱各項各項搶險物資。
七、隧道施工安全生產交底
《開挖、鑿孔及爆破》、《洞內運輸》、《支護》、《通風防塵》、《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應按照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電焊安全技術交底
(1)、焊工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作業(yè)時應穿帶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具,防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系牢安全帶。
(3)、作業(yè)現場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風力六級以上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前應檢查焊機,線路,焊機外殼保持接零等確認安全后方準作業(yè)。
(6)、嚴禁在易燃液體或氣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轉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或切割。
(7)、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性質進行多次置換和清洗,并打開所有的孔口,經檢驗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8)、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該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 ,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9)、焊接銅、鋁、鉛、鋅等合金金屬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施焊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10)、施焊點潮濕,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腳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
(11)、施焊是臨時絕緣線嚴禁浮搭,必須牢固壓緊用膠布包嚴。(12)、工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兩次線,移動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yè)。
(13)、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與電線的距離不得少于2.5米,必須使用防火的安全帶,并系在可靠地構架上,必須在作業(yè)點下的5米處設置護欄,并設專人值守,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盔式面罩,焊接電纜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必須在穩(wěn)固的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4)、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做二次線回路。
(15)、焊接電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措施。 (16)、下班時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 2、氣焊工安全技術交底
(1)點燃焊割具時,應先開乙炔閥電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2)點火時焊具口不準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帶有乙炔或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上。
(3)作業(yè)時發(fā)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作業(yè)時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矩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管,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綁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8)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等取暖設施,嚴禁用火燒烤。
3、開挖及鑿孔安全技術交底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4)、站在渣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渣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塌傷人。
(5)、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根有無不直,帶傷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修理更換。
(6)、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7)、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4、爆破安全技術交底
(1)、裝藥與鉆孔不應平行作業(yè)
(2)、爆破器材臨時存放點或需加工時必須設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距離操作。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加工和改制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如:①獨頭巷道不少于200米。②相鄰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③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米。④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時,不少于500米。
(4)、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工作面的支護是否牢固。爆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吸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放炮。
(5)、爆破后必須經15min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和雷管,頂板兩端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
(6)、若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5、洞內運輸安全技術交底
(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裝。
(2)、進洞的各類機械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
(3)、所有運載車輛不得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車輛搶道,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11篇 隧道工區(qū)架子隊長安全管理職責
⑴在項目分工區(qū)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瓦斯隧道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落實,業(yè)務上接受分工區(qū)和項目部各職能部門的指導。
⑵負責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流程、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等的執(zhí)行落實。
⑶負責對瓦檢工的瓦斯?jié)舛葯z測記錄表進行簽字確認,確保真實無誤。
⑷負責對通風班組、電工班組及通風工作、用電工作,以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等嚴格進行管理,對通風記錄每日進行檢查并簽字確認。
⑸負責對機械設備設施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三定”(定人、定機、定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崗位職責等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⑹負責對各種設備的安全(防爆)性能組織專門機構或專家進行使用前的驗收。
第12篇 隧道區(qū)安全檢查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
⑴在項目分工區(qū)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瓦斯隧道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業(yè)務上接受安質部的指導。
⑵負責對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流程、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等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
⑶負責對瓦檢班組、通風班組、電工班組及檢測工作、通風工作、用電工作,以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等安全作業(yè)情況,加強監(jiān)督,對各種有關記錄每日進行檢查。
⑷負責對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三定”(定人、定機、定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崗位職責等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業(yè)現場,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安全隱患。
第13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為嚴格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健全機制;強化管理,預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我標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確保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各工區(qū)及架子隊務必遵照執(zhí)行。
一、 安全管理機構及領導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組
為確實抓好武橋項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質量工作,落實鐵道部、業(yè)主、監(jiān)理及局指揮部的各項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橋項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質量管理小組。小組全面負責我項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質量控制管理工作,組長由項目常務副經理汪漢波擔任,副組長由安全總監(jiān)、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擔任,組員由工管部、安質部等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架子隊負責人擔任,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汪漢波
副組長:徐小宏、張鐵松、周朝啟、洪志明
組? 員:、陳勇祥、石立來、張? 震、陳潤和、徐來喜、曹家昌、張良平、張? 剛、黃光東、李? 彬、張? 耀、錢其龍、游克玉、劉龍剛
安全質量管理小組負責項目部范圍內瓦斯隧道安全質量控制的組織工作,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在其分管領導的帶領下,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控現場施工過程安全質量監(jiān)控,確保我部安全質量目標的實現。
1.2瓦斯隧道領導包保
瓦斯隧道 | 包保領導 | 所屬工區(qū) | 工區(qū)負責人 | 架子隊負責人 |
小密隧道 | 徐小宏 | 小密工區(qū) | 曹家昌 | 錢其龍 |
西江隧道進口 | 張鐵松 | 小密工區(qū) | 曹家昌 | 張耀 |
沙洲壩隧道 | 洪志明 | 瑞金工區(qū) | 劉龍剛 | 游克玉 |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電工、電焊工、起重工、信號工、爆破工、架子工、場內車輛駕駛人員等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項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前,其勞務分包管理部門應會同同級綜合管理部、安全質量部審查持證以及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性情況,復印證書作為安全管理資料備案,綜合管理部、安全質量部應建立特種人員動態(tài)管理臺賬,并保存證書復印件。
3.?項目部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對須持證人員應及時組織參加有關培訓取證。每年應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專業(yè)培訓,由項目部綜合管理部負責列入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
4.?項目部綜合管理部應加強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期管理,及時報告公司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管理部門或通知持證人員本人,按期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復審,并將復審結果記入作業(yè)人員名冊、歸入檔案,并通知同級安全質量部。
2.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是是施工技術交底的組成部分,在施工技術交底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應分三級進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業(yè)人員。
2.?前期全標段總交底,由指揮部總工程師向指揮部各部室及技術人員、項目部總工程師及工程部、機械部、安質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全標段主要危險源、重大技術安全措施、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
3.?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部總工程師對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工程、機械、安質主管人員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安全施工具體措施及標準、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項等內容。
4.?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對現場技術、管理人員、班組長及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出現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措施和緊急逃生措施等內容。
5.?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在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進行,任何工程在沒有安全技術交底前都不準施工作業(yè)。
6.?班組作業(yè)前安全注意事項交底,即班前安全講話。每天開始工作前,班組長應向作業(yè)人員強調當天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7.?各級安全部門、專(兼)職安全人員應監(jiān)督交底安全技術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未執(zhí)行安全技術要求的,應立即予以制止,責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設備、設施由項目分部部物資設備部門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標準統(tǒng)一采購,并建檔管理。
2.?檢查驗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設施設備安裝完成后,由項目部分管經理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檢查制度。項目部、項目分部每月組織一次對防火防爆設備的定期檢查,工區(qū)區(qū)長每天對防火防爆設備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洞內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門崗檢查制度,嚴格控制火源進入洞內。隧道內電氣設備與作業(yè)機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機械嚴禁駛入;在隧道洞口外設一處進洞工作人員更衣室,配備全套進洞施工人員所需的純棉工作衣物,在儲物柜內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鑰匙后方可領取進洞衣物,出洞下班時先交還工作服才能領取儲物柜鑰匙,杜絕私自夾帶物品進洞。
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隧道內車輛限速10km/h。
洞內電氣設備的選用符合防爆要求,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防爆電器在進洞前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
防止靜電火花,洞內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膠、樹脂)制品,其表面電阻應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發(fā)熱的裝置上安設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在摩擦部件金屬表面附著活性低的金屬,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產生;如工作面遇堅硬夾石或硫化鐵夾層時,不能強行截割,應放炮處理。為防止產生撞擊火花,裝碴前必須將石碴灑水濕潤;拆卸鋼模板和架子時,均使用木錘,拆卸前應使其保持良好潤滑狀態(tài)。
原則上不允許洞內電焊、氣焊作業(yè);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審批制度”執(zhí)行。
各類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審批制度‘執(zhí)行。洞內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隧道內并及時清運出洞。
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規(guī)定頻率對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查。
隧道洞口、通風機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設置避雷系統(tǒng)。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內動火應嚴格執(zhí)行“隧道特殊工序審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長根據施工計劃提前一天提出動火計劃,報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審核后,由架子隊長審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區(qū)區(qū)長監(jiān)督計劃實施,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作業(yè)指導書進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點前后各20m范圍內,必須有瓦斯檢測人員現場檢測,瓦斯?jié)舛缺仨毿∮?.3%。并不得有可燃物,兩端各設一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yè)完成前由專人檢查,對焊接部位進行降溫,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yè)。
施工時,瓦檢員必須全過程監(jiān)測瓦斯?jié)舛龋瑫r作業(yè)地點采用局部通風措施,保證該范圍內瓦斯?jié)舛炔怀瑯恕?/p>
動火施工現場無專職瓦檢員監(jiān)控不得實施作業(yè)。
上一頁123下一頁2.4隧道通風管理制度
1、設立隧道通風班組,在架子隊領導下開展工作,業(yè)務上接受項目部安質部、物設部的指導,具體負責按照經批準的通風方案進行通風系統(tǒng)的安裝、使用、維修、維護工作。
2、風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風機的操作規(guī)程,熟悉通風系統(tǒng)性能。
3、隧道通風系統(tǒng)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運行期間應加強巡視及維護工作,保證通風系統(tǒng)各項性能、技術指標達到設計要求。
4、保證隧道24小時連續(xù)不間斷通風,風量、風壓必須滿足設計要求,不得隨意停風。
風機設置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
確保正在使用的通風機出現故障后能在15分鐘內啟動備用通風機,保證隧道通風和正常作業(yè)不受影響。
對易形成瓦斯聚積的部位必須采取局部通風。當停風區(qū)中瓦斯?jié)舛炔怀^1%時,并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染怀^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5、通風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制度。
項目部組織每周對通風系統(tǒng)進行檢查,工區(qū)區(qū)長每天對通風系統(tǒng)必須作例行檢查,通風工必須做好日常巡查。
通風系統(tǒng)運行正常后,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掌子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根據需要隨時測風,做好記錄。
每7天在風管進出口測量一次風速、風壓,并計算漏風率,風管百米漏風率不應大于2%,對風筒的漏風情況必須及時修補。
6、建立通風系統(tǒng)運行管理檔案。檔案包括各種檢查記錄、調試記錄、測量記錄、維護記錄、運行記錄等。
值班人員每天按班組對通風系統(tǒng)運行情況進行記錄,工區(qū)區(qū)長每天、架子隊負責人每周分別對運行記錄予以審核、簽認。
7、交接班制度。必須由交接雙方簽字認可,對上一班存在的問題、隱患、需注意事項、儀器設備狀態(tài)等必須交接清楚,交接班記錄由架子隊長每天定時予以審核簽字。
8、實行停風報批制度。因通風系統(tǒng)檢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必須提前提出申請,逐級上報,根據停風時間長短由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
停風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由當班人員報分部主管副經理審核后,監(jiān)理組專業(yè)工程師同意,總監(jiān)批準后實施;
停風前必須確保洞內所有人員已經撤離,并切斷電源;
恢復通風后,必須檢測瓦斯?jié)舛龋洰敯嗤邫z員檢測,瓦斯?jié)舛仍谝?guī)定限值以內時,方可恢復正常作業(yè)。
9、信息溝通制度。瓦檢班組、通風班組、施工作業(yè)班組應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2.5瓦斯隧道進洞管理制度
1、進入隧道必須接受門崗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任何火種及可能產生火花的物品入內。
經批準的動火作業(yè),必須有專職瓦檢員隨行方可將相應材料、設備帶入隧道。
2、進洞施工作業(yè)人員實行掛牌制度,所有進洞施工人員分工序掛牌上崗、下班摘牌離崗。
上級領導及其它相關人員進洞檢查實行登記制度,門崗建立登記臺帳,并應注明進出洞時間。
嚴禁與隧道施工無關人員進入隧道。
3、洞口設置更衣室。任何人進洞前必須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香煙、打火機等火種和電子設備、物品等保存到專用衣柜,嚴禁穿著化纖類衣服進入隧道。
4、門崗對進入隧道的人員有告知義務,任何拒絕履行防火、防爆檢查的人員可以拒絕其進入隧道。
5、進入隧道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必須滿足防爆要求,否則禁止進入隧道。經過防爆改裝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由物設部門負責發(fā)給專用進洞許可證,并將進洞許可證掛在醒目位置,憑證進入隧道作業(yè)。
進入隧道的施工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實行出、入登記制度,上述機械設備進入洞內,門崗必須對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防止將火種帶入洞內。
車輛駕駛員及其他操作人員必須履行進洞登記手續(xù)。
車輛駕駛員進洞必須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員如需搭車進洞必須先接受門崗檢查登記。
6、進入隧道的物資(炸藥、雷管等)必須有物設部門出具的材料清單,由物設部人員隨同,門崗核查后,辦理登記手續(xù)方可運入洞內。
7、未通風及瓦斯?jié)舛瘸瑯饲闆r下,瓦檢員進入隧道必須攜帶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設備,且必須經架子隊負責人批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2.6瓦斯隧道鉆爆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風鉆鉆眼,并采用濕式打眼;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設計
人工風鉆鉆眼,ⅱ類圍巖采用短臺階預留核心土法開挖,臺階長度3~5m;ⅲ、ⅳ類圍巖采用臺階法開挖,光面爆破,臺階長度不超過8m。爆破電閘安裝在新鮮風流中,與掌子面保持200m距離。
洞內爆破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都必須檢查,當瓦斯?jié)舛瘸^1%,不準爆破)、“三人連鎖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fā)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瓦斯工區(qū)裝藥與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地點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缺仨毿∮?.5%。
2).爆破地點20m范圍內,礦車,碎石,煤碴等物體阻塞開挖斷面不得大于1/3。
3).通風應風量足,風向穩(wěn),局扇無循環(huán)風。
4).炮眼內煤,巖粉應清除干凈。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得進行爆破。
6).放炮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都必須檢查,當瓦斯?jié)舛瘸^1%,不準爆破)
7).放炮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三人連鎖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fā)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1)爆破工作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取得爆破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3)在含瓦斯工區(qū)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向連續(xù)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爆破內爆破,炮眼深度為0.9m以下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層內爆破,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應用炮泥堵塞。
(4)炮泥應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電力起爆連線前,母線與起爆器的連接端必須扭結成短路,并檢查開挖工作面及母線沿經地段的雜散電流,若大于30ma,應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網路連接。
(6)爆破15分鐘后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支護,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jié)舛刃∮?.5%,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災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災害
洞內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險地點主要是:
3.1.1煤層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層中散發(fā)出來的,由于接近煤層的巖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層前后50 m范圍的巖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別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巖石,瓦斯壓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頂坍穴
一旦發(fā)生坍方,地層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氣輕,拱頂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積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風死角,所以瓦斯?jié)舛却?,而且不容易發(fā)現(一般不上去檢測)。
3.1.3 拱頂以下30~40 cm范圍
據有關資料,當隧道內風速較低時,較輕的瓦斯往往貼在拱頂下部形成斷斷續(xù)續(xù)的滯留層,每個滯留層層厚20 cm左右,寬度為2~3 m,長度為10~15 m,滯留層瓦斯?jié)舛仍诘撞?%,頂部可達到10%。
3.1.4巷道轉角
由于巷道轉角處風速較低,容易積累高濃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車洞、橫通道
這些地方是獨頭巷道,或者雖不是獨頭巷道但風速很低,也易積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設備背風處
長時間停留的裝碴機、模板臺車背后往往有通風死角,瓦斯?jié)舛纫矔容^高。
上述危險地點應加強瓦斯檢測,一旦發(fā)現濃度超標,應采取局部通風方式,沖淡瓦斯。
3.2瓦斯災害征兆
一、瓦斯?jié)舛群龃蠛鲂?,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刺鼻的氣味?/p>
二、開挖工作面地層壓力增大,鼓壁,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明顯、掉碴、支護嚴重變形。
三、煤層結構變化明顯,層理紊亂,由硬變軟,厚度與傾角發(fā)生變化,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底板出現斷裂、波狀起伏等。
四、鉆孔時有頂鉆、夾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象。
五、監(jiān)測儀顯示瓦斯?jié)舛瘸瑯嘶驁缶?/p>
3.3 低瓦斯隧道災害預防措施
3.3.1、瓦斯?jié)舛裙芾順藴?/p>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雖然不多,通風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機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對瓦斯?jié)舛鹊墓芾矸浅栏?,要求?/p>
1.工區(qū)內任何地點、任何時刻的瓦斯?jié)舛炔淮笥?.3%;
2.任何地點瓦斯?jié)舛冗_到0.4%時,應即刻報警,找出原因,及時處理;
3.任何地點瓦斯?jié)舛瘸^0.5%,應在前后20 m范圍內立即停工,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查找原因并加強通風,觀測濃度變化;
4.開挖面瓦斯涌出,且濃度超過0.5%時,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襯砌起點之間立即斷電、停工撤人,如加強通風后濃度仍降不下來,則全工區(qū)停電撤人立即研究處理辦法。
3.3.2隧道內過煤層前的超前探測
20 m范圍內瓦斯涌出強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為高瓦斯區(qū)。為防止隧道掘進時誤穿高瓦斯區(qū),在距煤層設計位置20 m(垂距)時,打超前鉆孔三個,并取巖芯,鉆孔直徑不小于ф76。通過開挖面的超前鉆孔,可以了解:煤層位置、煤樣的噸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壓力,瓦斯動力現象(頂鉆、夾鉆、噴孔等),判斷將要揭露的煤層是否與設計資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進;如不一致,應向設計、監(jiān)理、業(yè)主方提出研究處理辦法。
3.3.3過煤層鉆爆作業(yè)
按照規(guī)范,低瓦斯工區(qū)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區(qū)采用煤礦許用炸藥;
2.全工區(qū)采用煤礦許用瞬發(fā)或毫秒電雷管;最后一段延時不大于130 ms。
四、燈具及電纜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內瓦斯?jié)舛茸罡叨温?,應采用e_d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防止掌子面掘進時突然涌出大量瓦斯,發(fā)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閉,襯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燈具,但在成洞地段地點的起點(模板臺車前方),應設置瓦電閉鎖探頭,一旦瓦斯?jié)舛瘸瑯?,應立即切斷燈具電源?/p>
3.洞內高壓和低壓電纜規(guī)格,應按規(guī)范辦理,電纜芯線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使用齒形壓板或線鼻子;
4.工地移動照明,應采用礦燈,或防爆應急燈。
3.3.4施工通風
低瓦斯工區(qū)可以用獨頭巷道風管壓入式通風,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風。當采用巷道式通風時,開挖面附近還應布置局扇(壓入式)。目前射流風機常常作為隧道通風的輔助風機,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壓入式通風管端部常常距開挖面太遠),布置在橫通道內作為主風機形成巷道全風壓風流。洞內風機及開關應使用防爆型。
3.3.5電源
低瓦斯工區(qū)不要求設置兩套互為獨立的供電系統(tǒng),但主通風機應有二路電源,直接由變電所饋出并來自不同變壓器,當一路停電時,另一路在15 min內接通供電。
3.3.6支護施工
巷道開挖暴露煤層后,應盡快施作錨噴初期支護,用摻氣密劑的噴砼覆蓋煤層和有瓦斯涌出的巖面、噴砼厚度不小于15 cm。當巷道變形噴砼表面出現開裂,還應進行補噴、補噴厚度至少5 cm。
當洞壁噴砼不能有效減小瓦斯溢出時,可采用:
1.對洞壁徑向注漿,封堵瓦斯?jié)B漏通道(用c-s漿,注漿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離層和二次襯砌(氣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襯砌接縫應進行氣密處理。
四、 瓦斯災害處理措施
發(fā)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并立即制定搶救方案。
4.1瓦斯工區(qū)處理坍方、冒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塌方體上方聚集的瓦斯應設置局部通風排出。
2.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jiān)測工作,掌握瓦斯?jié)舛茸兓闆r,及時發(fā)出險情報告。
3.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封閉瓦斯。
4.2火災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災時,不得停風,但應控制風向、風量。
2.?電器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3.?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設置防火墻封閉火區(qū)。
中鐵大橋局六公司武橋項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14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要點
為加強隧道施工安全質量控制,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的精神,在認真執(zhí)行《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的基礎上,強調下列事項:
1、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隧道開挖和初期支護為高危險性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要按高危險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并向我站書面報告。
2、加強施工過程的監(jiān)控量測。量測方案根據危險性較大項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程序報批;堅持每次開挖后對開挖工作面進行觀察,及時繪制開挖工作面地質素描圖,填寫開挖工作面地質狀況紀錄表和施工階段圍巖級別判定卡(見附件);對已支護地段的觀察每天進行一次,主要觀察圍巖、噴射混凝土、錨桿和鋼架等的工作情況;監(jiān)理單位隧道工程師及時對量測結果進行復核。觀察中發(fā)現圍巖條件惡化時,立即報告業(yè)主,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3、加強超前地質預報。不良地質地段應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在前期地質勘察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圍的地質條件,進而預測前方的不良地質以及隱伏的重大地質問題,地質預測預報應作為必備工序納入施工組織設計。
4、初期支護及時跟進。初期支護必須及時跟進,初噴混凝土必須在開挖面清理后第一時間完成,錨桿、掛網、鋼架、復噴等初期支護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離,對ⅳ級以下圍巖不得超過一個開挖循環(huán)的長度,ⅲ級以上圍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放寬到10米;每個循環(huán)開挖前,上個循環(huán)的初期支護質量必須經過自檢和監(jiān)理抽檢,質量達到合格。
5、強化初期支護質量。除鋼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噴混凝土后錨桿頭要求外露,隨時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檢測,二襯前再將外露部分切除;噴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規(guī)范要求,適當摻加外加劑和速凝劑,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終凝不大于10min。
第15篇 高速公路公司的隧道安全管理辦法
隨著我國公路建設的發(fā)展,長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增多,隧道自身的結構特點和隧道安全管理已成為新的研究課題。文章立足于現實,從目前我國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二次事故等方面進行簡要分析,并就交通安全管制,消防火災撲救、二次事故預防等方面探索性提出一些建議和措施,以期對我國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有所裨益。
在鄧小平理論和“____”思想的指引下,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事業(yè)步入了一個歷史上空前發(fā)展的時期,隨著已建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斷增加,我國公路建設的發(fā)展,長隧道及特長隧道不斷增多,如何安全管理好高速公路隧道,充分發(fā)揮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這一問題已明顯的擺在了高速公路營運管理者面前。隧道是高速公路的中心樞紐,筆者認為,隧道安全管理,重點是遏制隧道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避免隧道內二次事故發(fā)生,是保證高速公路安全,保障過往司乘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財產損失的重要舉措。
在我國,隧道大多位處山脈縱橫、丘陵溝壑的區(qū)域,高速公路相對平坦的特點決定了多數隧道較長距離的空間近似封閉。在相對狹窄的空間,高速公路交通量、車型、車載可燃物等因素決定了高速公路隧道發(fā)生消防安全、交通事故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梢哉f,高速公路隧道越長,交通量越多,隧道內發(fā)生交通意外、消防意外的可能性就越多、越大。
一、隧道火災概率及特點
據國外20世紀90年代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隧道火災發(fā)生的概率是10次(億車_km)~17次(億車_km)。由于較長隧道近似封閉空間,火災發(fā)生較之于正常界面,具有明顯的特點。
1.蔓延快,不易控制。隧道因車輛事故,汽車相撞等引起火災后,除本身攜帶一定數量的燃油外,有時還運載相當數量的可燃品、化學品、危險品,火勢蔓延快,很難加以控制。
2.通道易堵塞,隧道縱深距離窄長,發(fā)生火災時,隧道內大量車輛難以疏散,極易造成堵塞,火勢順著車輛蔓延,擴大損失。
3.濃煙高溫,撲救因難。發(fā)生火災后,煙霧迅速向四周擴散,雖有通風設備,也難以及時排出煙霧。當隧道內因車輛碰撞等事故引起大火時,油料燃燒,溫度很高,往往使滅火人員無法靠近,以致延長滅火時間,加之出口少,環(huán)境惡劣受空間限制,通信聯(lián)絡因難。隧道大多遠離城市,缺乏可靠的水源,隧道滅火條件有限。雙向交通隧道、特長隧道內容易產生滅火救援路線與疏散路線、煙氣流動路線的交叉,救援面和救援途徑有限,火災撲救難度極大。
4.供電中斷,疏散因難,著火后,可能損毀供電系統(tǒng),造成供電停止,會給撲救工作帶來極大的因難。隧道內通道狹長、照明條件差,著火后能見度低,人員難以及時疏散,易引起人員驚慌,從而造成更大的慘禍。
5.高溫有毒煙霧積聚,不易排出。隧道密閉環(huán)境,一旦發(fā)生火災,隧道內煙霧大、能見度低、散熱慢、溫度較高、火災產生的高溫、有毒濃煙迅速積聚,不易排出。這不僅嚴重危險被因人員的生命,而且使消防隊員也難以及時施救。
6. 起火點附近的隧道承重混凝土容易崩落。由于山區(qū)高速公路隧道襯層內含有水分,當火災發(fā)生時,襯層中的水變成蒸汽,在襯層內快速膨脹,從而產生巨大的壓力。國外隧道襯層火災試驗研究表明,混凝土表面溫度達到200攝氏度時,10~15分鐘內混凝土襯層就會發(fā)生爆裂、崩落。
因此,隧道火災可能只造成一輛車的損失,也有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隧道倒塌、交通中斷的重、特大惡性火災。
二、隧道交通事故及其特點
高速公路隧道交通事故視隧道交通狀況、車流量、設計時速等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因素而具有不可預見性。根據國內外隧道內交通事故成因統(tǒng)計表明,隧道內發(fā)生交通事故,主要有如下方面原因:
1.高速公路隧道路段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據廣東汕(頭)梅(州)高速公路一則隧道路段交通事故數據顯示,在2004年上半年發(fā)生在該區(qū)域隧道的10宗交通事故中表明,超過60%是因駕駛員超速行駛引發(fā)交通事故。
2.因為通行車輛自身機械故障引發(fā)的交通事故,也占絕大部分。據廣東汕(頭)梅(州)高速公路隧道路段交通事故數據顯示,在2004年上半年發(fā)生在該區(qū)域隧道的10宗交通事故中表明,其中3宗是因為通行車輛自身機械故障引發(fā)的交通事故。
3.高速公路過往通行車輛拋、灑物,導致隧道內通行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
此外,隧道交通事故還因隧道交通狀況、車流量、設計時速等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因素而具有不可預見性。
三、二次事故引發(fā)隧道安全
綜合國內各高速公路多宗二次交通事故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路面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時撤離現場且未設置危險警告標志,后方來車車速過快,注意力不集中,從而引發(fā)二次交通事故。二次交通事故危害性很大,事故現場范圍廣,涉及車輛、人員多且容易發(fā)生重大交通堵塞,經濟損失大,并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當車流量大或處于交通高峰期隧道內發(fā)生火災或交通事故,由于隧道內能見度低疏散通道有限,加之駕駛員對煙火及事故現場的恐懼,更容易出現慌不擇路而造成交通堵塞或新的交通事故。可以說,隧道越長,車輛疏散所需的時間就越長,極容易發(fā)生二次災害。
四、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具體措施
高速公路隧道的特殊性和復雜性要求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門要加強互動、齊抓共管,提高事故快速反應的速度,數據處理的精度和預測的時效性,降低數據處理的時間。加強預防,才能有效維護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的“心臟”,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謀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體措施如下:
1.充分認識隧道安全生產的嚴峻性,要完善隧道安全設施建設。安全生產,人命關天。隧道安全直接涉及高速公路營運管理的興衰成敗,隧道養(yǎng)護、管理者要牢固樹立保護好隧道安全是保護高速公路“心臟”的意識。要把抓好安全生產,尤其是隧道的安全作為實踐“____”思想的政治任務,必須真抓實干,常抓不懈。要確保隧道管理的資金、技術、人力資源有效到位。
(1)加強隧道警示標志、標牌的建設。行駛高速公路的駕駛員一般都是通過標志、標牌獲取前方路面狀況信息,保證行駛的安全。因此,高速公路管理者要加強對高速公路、尤其是隧道路段的標志、標牌、標線規(guī)范,優(yōu)化。為廣大司乘人員提供了良的安全行車通行環(huán)境。尤其是隧道內的反光立柱、輪廓標、瓷磚等,要定時進行清潔,保證標志標牌的清晰度,使反光設施充分發(fā)揮其警示作用。此外,對于隧道內被損壞的設施,管理部門及時安排修繕,保證隧道內標志標牌設施完好。
(2)加強隧道信息化、數據化硬件的建設,提高高速公路隧道的通行能力。目前,國內許多高速公路在隧道管理中都擁有實時圖像監(jiān)控和信息誘導系統(tǒng),基本實現隧道區(qū)域無盲區(qū)監(jiān)控。但是,對隧道通行車輛的通行速度,排氣污染車輛等情形還沒有明確的約束。筆者認為,改進隧道通行環(huán)境,更應該優(yōu)化隧道內車輛的安全行駛,優(yōu)化車輛行駛速度,管控進入隧道的車流量。達到提高道路通行質量,減少交通事故,縮短由于交通事故(包括車輛故障)所引起的延誤。
(3)維護保養(yǎng)好隧道及機電設備設施。有效維持、保障甚至延長隧道、設備正常使用壽命,是高速公路隧道長期有效運行的關鍵。預防和減少因為缺乏日常養(yǎng)護或護養(yǎng)不當而產生的高速公路病害,設備故障,是確保通行高速公路車輛暢通的基本所在。因此,日常工作中,隧道管理部門要定期保養(yǎng),預防隧道病害、避免機電設備突發(fā)故障影響日常工作,使隧道硬件設施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最大限度的優(yōu)化有限的隧道養(yǎng)護預算并節(jié)約養(yǎng)護成本。
2.隧道火災處置的戰(zhàn)術要點,滅火措施和行動要求
(1)隧道發(fā)生火災時,隧道管理部門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與滅火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救人與滅火同步實施。積極疏散,搶救被困人員,隔離或封洞滅火,有效地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2)火情偵察。率先抵達現場的人員,要查明火勢發(fā)展情況及其危害程度,調查起火燃燒的物質、性質,起火部位,是車輛起火還是貨物或油箱燃燒,有無爆炸可能。
(3)滅火措施。查明滅火路線方向和堵截陣地后,撲救人員要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撲救。
1)直接滅火法。當隧道內失事汽車火勢較小或處于陰燃狀態(tài),且隧道內無爆炸,倒塌危險時,滅火人員可在做好個人防護、照明、通信聯(lián)絡等各項準備工作后,攜帶滅火器材深入隧道內滅火。
2)轉移處置法。當失事車輛位于隧道深處,滅火救援行動無法開展,且有爆炸、倒塌危險時,要采用機車、拖車等將正在燃燒或泄漏的車輛牽引出洞,置于安全地帶而后采取滅火堵漏等措施。
3)封洞窒息法。當隧道內發(fā)生火災時,內部人員已全部撤出,且無法采取進洞或牽引至洞外滅火時,即可采取封堵隧道進出口及其它相關孔洞,斷絕空氣,窒息滅火。
(4)火場排煙
1)利用隧道內的固定排煙設施排煙。
2)利用公安消防隊的排煙裝備排煙。
3)利用噴霧水槍排煙。
(5)積極搶救人員
1)搶救的途徑是隧道右側的人行道。
2)搶救的重點是已經中毒或受傷的人員,對其他人員,應引導疏散到緊急避難場所或安全地點。
3)如果是載客車輛,要立即打開車門疏散乘客,在緊急情況下,打碎玻璃,從窗口疏散。
4)隧道倒塌,有人員被因,可選擇距被困人員最近,構筑物較為薄弱的部位,打洞或破拆救人;如果隧道倒塌嚴重,一時難以打通,應設法先向隧道輸送空氣。
3.利用軟硬件設施,加強隧道路段突發(fā)事件的交通管理制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的發(fā)生
(1)“隧道事故無小事”,隧道路段發(fā)生的事故都可能是重大的、惡性的事故。因此,隧道管理部門要經常加強對隧道路段突發(fā)事件防患。做到“隧道安全生產警鐘長鳴?!?/p>
(2)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或交通事故時,要根據事件的情況、事故特性,有關責任單位要正確履行好自身職責,各施其職,各行其政,及時抵達現場或采取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發(fā)生的措施,率先抵赴現場的人員,要及時將事故的性質、時間等及時通知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達到有效管制,確保過往車輛接事故性質、地點、狀況的有效指令。
(3)為避免二次事故,交通管理有關責任單位還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擺放好符合警示標志、標牌,引導過往車輛安全通行。疏散救護工作要有條不紊,責任到人,要將現場人員引導護送,向安全區(qū)(安全通道)疏散,同時要查清現場是否有遺漏人員。
4.建立隧道管理數據庫,提升隧道管理規(guī)范化水平
在日常管理中,隧道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翔實記錄發(fā)生在隧道路段的各類事件、事故,不斷總結經驗。建立起隧道管理信息數據,將發(fā)生在高速公路隧道路段的重大、有代表性的各類事件進行歸類,匯編成易于一般工作人員理解的工作手冊或操作規(guī)程,指導實際工作。同時不斷更新數據的數量和可靠性?;蛘呖梢詫祿{入計算機及其他隧道管理系統(tǒng),使其具有良好的人機界面,便于總結、推廣。
平時,高速公路隧道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學習隧道區(qū)域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演練,設想隧道區(qū)域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并制訂預防措施,分析一般事故現場的容易忽視的細節(jié),熟練掌握處理事故的要領,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建立起高速公路隧道路段,隧道群聯(lián)動應急預案。
隧道不同于一般的地面建筑,隧道地形復雜,結構封閉,交通擁擠,一旦發(fā)生火災或交通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危害。高速公路隧道安全通行的設計、施工受到隧道其他專業(yè)的影響和制約,是目前國內外研究的熱點領域之一。對現有的隧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預防我國在這方面所開展的工作還不是很系統(tǒng),人力物力投入不中是很充裕,部門之間的合作及國際間的合作機制尚需加強和完善。因此,在國家、行業(yè)隧道工程、建設、管理尚沒有完備的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制定一部隧道運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專項工程建設、驗收等方面的標準,對于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勢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