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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運輸安全管理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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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運輸安全管理

第1篇 機電運輸現(xiàn)狀與安全管理對策

摘 要:近年來,隨著各方面的不斷發(fā)展,礦井機電運輸工作也有了進步。但是,由于諸多因素,目前,機電運輸管理基礎仍然薄弱,除了時有影響生產的情況之外,零敲碎打的機電運輸事故仍然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為做好今后的機電運輸工作,本文對老君堂煤礦的機電運輸狀況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提出了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途徑及對策,明確了當前乃至今后機電運輸工作的指導思想。

一、機電運輸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管理基礎工作薄弱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年中、后期以來,由于煤礦企業(yè)走向市場,國家原來對煤礦企業(yè)的用工政策及制度也已經失去應有的作用。特別是隨著地方煤礦及個體私有煤礦的興起,對股份制的老君堂煤礦的勞動用工管理出現(xiàn)了沖擊,原來在老君堂煤礦工作的一部分有實際操作技能和管理經驗的人員離開了老君堂煤礦;加之部分老職工相繼退休。因此,目前老君堂煤礦機電運輸方面的基礎管理薄弱,反映出來的情況是:一是部分從業(yè)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在工作中具體的表現(xiàn)是實際操作能力差、或違章違紀),技術工人少。二是班組、連隊管理和工作方法單一、整體的綜合協(xié)調和指揮能力不足。三是礦井專業(yè)技術管理力量不夠,特別是在井口,現(xiàn)有的機電運輸技術人員中,有的缺乏實際工作經驗、有的處于井口領導的崗位。

2、標準化工作開展不扎實

由于老君堂煤礦地質條件復雜,巷道壓力及涌水較大,個別管理人員對機電運輸標準化工作認識片面和不足,因此,標準化的部分基礎工作沒有做扎實。在月份和季度標準化檢查檢查考核時,對指出的具體問題和存在的不足,沒有認真的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并且,標準化的標準沒有貫穿在機電運輸日常工作的始終,未能做到按標準上崗和規(guī)范操作。甚至出現(xiàn)了執(zhí)行標準不嚴、規(guī)章制度失效的情況。個別單位對大型固定設備、機房硐室和井下流動設備未能按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進行嚴格管理。這些問題的存在,勢必給機電運輸工作埋下了一些安全隱患。

3、技術管理滯后

由于機電運輸技術人員不足,因此,出現(xiàn)了技術管理不能指導生產的現(xiàn)象。表現(xiàn)出來的情況是:一是有時候具體工作既沒有技術標準的要求,也沒有技術人員進行實際的現(xiàn)場指導;二是有的井口對機電運輸工程的基本設計方案和相關驗算都做不了;三是有的單位在設備的型號選擇、技術參數(shù)的確定也存在困難;四是在個別時候,機電運輸工程施工無措施,或者是雖然有措施但措施不具體、不實際、沒有指導作用;五是雖然每年都由云南煤礦安全技術中心進行了設備檢測,但是,一些重要固定設備的關鍵性項目卻未能得到檢測;六是井下個別地點供電系統(tǒng)的三大保護未能按技術要求及時進行計算整定、測試、檢查;七是一些儀器儀表老化嚴重,而且不全面、不準確,測試手段和方法落后;八是有部分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無法找到,在進行維護檢修時沒有充分的技術規(guī)范和依據(jù)。

4、機電運輸培訓不到位

近年來,老君堂煤礦雖然較為重視對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但是,由于機電運輸?shù)膶I(yè)性較強、工種較多(貫穿于地面輔助生產和井下采掘生產各方面),加之人員的流動性較大。因此,機電運輸培訓工作開展的難度大,甚至出現(xiàn)了漏洞。有時候在個別崗位的工種,雖然上崗前進行了培訓,但是,可能存在針對性不強、抽象理論講的多,實踐操作方法講的少、不具體的情況。因此,職工可能聽不明白,導致了理論不能聯(lián)系實際,造成培訓走了過場、未能提高職工的實際操作技能,培訓達不到目的。

5、部分機電裝備和設施老化嚴重、技術性能落后

幾年來,雖然老君堂煤礦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對礦井機電運輸裝備、設施進行了更新、改造。但是,側重點主要是更換了井下的淘汰裝備、改造和增加了礦井基本的安全生產系統(tǒng)和設施。因此,老君堂煤礦現(xiàn)在還存在井下還有部分已經老化、運行效率低的裝備仍然繼續(xù)使用;

二、今后的指導思想及機電運輸管理的措施辦法

1、加強基礎工作,全方位提高機電運輸從業(yè)人員水平

一是以'本礦的教育培訓中心培訓為主、送外培訓為輔',認認真真做好培訓工作。因為培訓是機電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所以,要使接受培訓的人員,既要學習基礎知識,又要學習當前的管理、使用和修理設備需要專業(yè)技術知識。培訓方式、方法也不要拘于一種形式:按工種崗位培訓;按管理崗位分級培訓;基礎專業(yè)理論培訓;現(xiàn)場模擬操作培訓;普遍的安全教育培訓;脫產、半脫產、業(yè)余培訓等等。但不論采取哪種方式方法培訓,都必須做到學用一致,教材或教案的深度要與培訓對象的文化業(yè)務素質相適應。通過培訓,使管理人員綜合素質提高、會指揮決策;使技術人員業(yè)務水平提高、會指導實際;使維修人員操作能力提高、會熟練操作;使特殊工種懂操作規(guī)程、會正確操作。

二是不斷吸收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的畢業(yè)生進入老君堂煤礦,通過激勵機制,如評定技術職稱(包括工人評定技師),結合礦的經濟能力,適當提高技術工種的經濟待遇等一些具體工作,調動和提高大家在工作中學習的積極性。

三是定期開展職工技能比武競賽活動,使從業(yè)人員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業(yè)務操作水平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遇到機電方面的各種問題時,能夠及時、準確地排除故障、解決問題。

2、扎實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以標準化促進安全

機電運輸標準化是確保礦井機電運輸安全的基礎。加強標準化管理,提高全體從業(yè)人員的質量標準化意識,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要求開展機電運輸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實行'三抓':,即面上抓質量等級達標;線上抓機道線路和機房硐室達標;點上抓薄弱環(huán)節(jié)和存在問題的落實解決。進行嚴格的標準化考核和獎罰,把標準化工作長效機制地貫穿在日常的機電運輸工作之中。用機電運輸標準化保證全礦生產安全的正常發(fā)展。

3、加強技術管理,把技術理論始終貫穿于實際工作中

技術理論必須要能夠指導實際工作,否則就失去了意義,反之,實際工作沒有技術理論的指導,就可能出現(xiàn)盲目性。因此,必須有機地把理論和實際結合起來,才能充分發(fā)揮技術理論的指導作用,避免實際工作中的盲目性。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要從下列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注重對技術人員的培養(yǎng),實行技術人員責任制,嚴格要求每個技術人員愛崗敬業(yè),在自己的崗位上,從一臺設備、一個技術理論、一個工作原理、一個方案的設計和優(yōu)化、一個問題的如何解決等日常業(yè)務做起,加強自身鍛煉,工作中多提出自己的建議,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解決實際技術問題的能力。在管理上要求做到:具體的工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有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實際的指導;機電運輸工程有最優(yōu)化的設計方案;設備的型號選擇、技術參數(shù)的確定經濟合理;機電運輸工程的施工有具體的、能指導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對供電三大保護按技術要求及時進行計算整定、測試、檢查。

二是對重要設備的關鍵性部位和項目進行重點管理,對于云南煤礦安全技術中心無法進行檢測的項目,應向生產制造廠家進行技術咨詢,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運行、可靠使用。

三是逐步更換老化嚴重、而且不準確的儀器儀表,不斷引進使用先進的測試測量技術手段和方法。

四是逐步建立健全設備設施技術檔案,對新購置裝備、新建設設施的技術資料,一律由礦檔案室統(tǒng)一管理。

三、結束語

上述介紹了老君堂煤礦的機電運輸現(xiàn)狀,分析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且提出了機電運輸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對策。今后,必須從基礎工作做起,以提高礦井機電設備安全可靠性為中心,堅持'管理、裝備、培訓'的原則,以質量標準化統(tǒng)攬工作全局,完善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認真落實,扎扎實實地搞好機電運輸方方面面的工作,確保礦井機電運輸各系統(tǒng)安全、可, 靠、高效地運行,促進老君堂煤礦全方位的和諧發(fā)展。

第2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科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生產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生產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xiàn)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3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部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質量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質量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xiàn)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建、改擴建礦井、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4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格式怎樣的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3. 在2022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 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

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 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

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

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

(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

)沒經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 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

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

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

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 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

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

每個五小電器;

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

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 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

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

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

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

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

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 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

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 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 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

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 )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

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

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

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對拉巷道、使用煤巷裝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

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

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

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

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

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

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第5篇 機電運輸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質量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質量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xiàn)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建、改擴建礦井、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xiàn)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6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

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

3. 在2022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沒經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

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

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

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

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

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

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

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

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

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

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

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每個五小電器;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馈锏?、使用煤巷裝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

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

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

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

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

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第7篇 機電運輸段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

2、有權拒絕使用沒經過安全檢查并取得安全標志的煤礦礦用產品拒絕使用淘汰設備及不符合規(guī)定的勞護用品(有措施或上級批文除外)。

3、有權在安全管理中對科所轄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對組長及以上人員進行任免。

4、當作業(yè)點(場所)發(fā)生設備故障,安全保護失控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找故障原因,進行處理。

5、有權要求礦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條件,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6、有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業(yè)務工作受公司職能部門指導,對本科安全生產、一通三防、機電運輸、防洪防雷、勞動保護、員工教育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管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執(zhí)行礦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負責傳達上級和本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及會議精神,由于貫徹不到位,執(zhí)行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

3、負責地組織好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三違”幫教工作,定期召開周二.五安全學習會和開好進班安全會,督促員工自學遵章守紀,按“三大規(guī)程”進行操作,執(zhí)行作業(yè)標準,熟悉各種機械、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避災路線與防突水撤人信號,建立健全員工安全教育個人檔案,做好各種安全記錄。由于教育不到位,檢查督促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4、定期組織召開科安全辦公會,分析、研究安全動態(tài),對存在的問題、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專人督促執(zhí)行。

5、深入現(xiàn)場管理,做到靠前指揮,隨時掌握各種主要設備的運行狀況,對事故要有預見性。每天應督促對主提升絞車的8大保護進行檢查、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保證齊全、靈敏、可靠,有檢查測試記錄備查,對井下提升運輸系統(tǒng)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信號必須良好,按規(guī)定使用,督促搞好道床整治,檢查整個運輸線設備必須完好,各種設施齊全,有足夠的照明,不出現(xiàn)設備帶病運行,由于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而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隨時對主要機房硐室(水泵、風機、鍋爐、礦燈)進行巡查,保證其安全運行,不帶病工作,礦燈不失爆,值班崗位不脫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落實處理,對維修崗位隨時檢查其操作行為,達到規(guī)范操作。若督促、檢查、管理不到位,發(fā)生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6、參加礦安全大檢查和組織定時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落實責令整改,并追蹤復查,由于落實整改不力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主提升系統(tǒng)由于保護失效而發(fā)生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7、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到現(xiàn)場(救護人員保護現(xiàn)場),了解事故情況,參加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8、安排好值班人員(井下、地面、星期日),保證不出現(xiàn)空班,有人處理,若因未安排人員上班,未制定值班管理制度而發(fā)生事故,負重要責任。

9、強行安排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發(fā)生事故負主要責任。

第8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部部長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主管副總經理領導下,對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負責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9篇 機電運輸部副部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部長領導下,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協(xié)助部長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協(xié)助部長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協(xié)助部長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10篇 煤礦機電運輸?shù)陌踩芾?/strong>

煤礦機電運輸是礦井生產環(huán)節(ji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礦井的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涉及面廣,特殊工種多,技術性強。對造成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原因進行了分析,針對機電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了控制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相關對策。

1 事故原因

由于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淡薄,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再加上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技能不嫻熟、安全生產知識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產事故。頻繁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崗位,給安全埋下隱患。特種崗位人員大都是經過專業(yè)培訓的專業(yè)人員,對他們的崗位不宜隨意變動。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yè)領導卻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人策略,隨意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工作崗位,再加之一些技術人員不鉆研業(yè)務,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頻頻發(fā)生,給生產帶來了安全隱患。

生產設施老化、簡陋缺乏,技術性能下降,再加上一些舊的生產設施不能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從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

2 運輸設備管理

2.1 井下防排水裝置 礦井必須配備3臺水泵,水倉、泵房機電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78條規(guī)定。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須配備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須保證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須配備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備用的水管能力應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對存在隱患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能力泵房,應每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2.2 提升運輸機電設施

2.2.1 立井、斜井提升機 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保險裝置,保險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過卷裝置。二是防止過速裝置。三是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四是限速裝置。五是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六是閘間隙保護裝置。當閘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時,能自動報警、自動斷電。七是松繩保護裝置。八是滿倉保護裝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倉滿時,能及時報警,自動斷電。

2.2.2 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 要求:一是滾筒邊緣要高出最外1層鋼絲繩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繩直徑的2.5倍。二是滾筒上必須設有帶繩槽的襯墊。三是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外(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定期檢查。對現(xiàn)有不帶繩槽襯墊的在用絞車,只要在滾筒板上用1層鋼絲繩作底繩,可繼續(xù)使用。

2.2.3 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0條規(guī)定。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

2.2.4 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4條規(guī)定:一是必須裝設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二是在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彈簧式或重錘式制動閘,制動閘的性能應符合要求。

2.2.5 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 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在上、下人員的20.0m區(qū)段內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駛區(qū)段內的垂距不得小于1.0m。二是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三是乘坐人員的間距不得小于4.0m。四是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下人的區(qū)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五是運送人員前,必須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六是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七是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設斷帶護裝置。

2.2.6 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 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巷道內應設照明裝置;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并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帶式輸送。

2.3 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他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嚴禁繼續(xù)使用。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礦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lián)結和鋪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電纜必須懸掛。二是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三是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0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0m。四是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電煤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取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措施。

2.4 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1臺備用,備用的風機必須能保證10min內開動。對通風機必須3a進行1次性能測定。礦井的主要通風處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能及時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改變后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通風機的機房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中,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3 結束語

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職工的安全業(yè)務培訓及安全工作。由于煤礦機電運輸各崗位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xiàn),應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操作人員來擔任。建立競爭機制,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能比武,采取“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yè)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抓好安全工作,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加強各級領導和業(yè)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作業(yè)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做好煤礦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第11篇 機電運輸部部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主管副總經理領導下,對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負責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12篇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機電運輸部副部長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在部長領導下,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協(xié)助部長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協(xié)助部長建立健全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協(xié)助部長抓好機電運輸專業(y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xiàn)規(guī)劃目標。

5、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6、發(fā)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xiàn)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第13篇 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煤礦機電運輸是礦井生產環(huán)節(ji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礦井的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涉及面廣,特殊工種多,技術性強。對造成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原因進行了分析,針對機電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了控制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的相關對策。

1 事故原因

由于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淡薄,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再加上一些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技能不嫻熟、安全生產知識缺乏,也易造成安全生產事故。頻繁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崗位,給安全埋下隱患。特種崗位人員大都是經過專業(yè)培訓的專業(yè)人員,對他們的崗位不宜隨意變動。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yè)領導卻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人策略,隨意調換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工作崗位,再加之一些技術人員不鉆研業(yè)務,使得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頻頻發(fā)生,給生產帶來了安全隱患。

生產設施老化、簡陋缺乏,技術性能下降,再加上一些舊的生產設施不能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從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

2 運輸設備管理

2.1 井下防排水裝置 礦井必須配備3臺水泵,水倉、泵房機電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78條規(guī)定。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須配備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須保證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須配備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備用的水管能力應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對存在隱患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能力泵房,應每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2.2 提升運輸機電設施

2.2.1 立井、斜井提升機 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保險裝置,保險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防止過卷裝置。二是防止過速裝置。三是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四是限速裝置。五是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六是閘間隙保護裝置。當閘間隙超過規(guī)定值時,能自動報警、自動斷電。七是松繩保護裝置。八是滿倉保護裝置?;诽嵘木诿簜}滿時,能及時報警,自動斷電。

2.2.2 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 要求:一是滾筒邊緣要高出最外1層鋼絲繩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繩直徑的2.5倍。二是滾筒上必須設有帶繩槽的襯墊。三是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外(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定期檢查。對現(xiàn)有不帶繩槽襯墊的在用絞車,只要在滾筒板上用1層鋼絲繩作底繩,可繼續(xù)使用。

2.2.3 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0條規(guī)定。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

2.2.4 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 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374條規(guī)定:一是必須裝設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二是在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彈簧式或重錘式制動閘,制動閘的性能應符合要求。

2.2.5 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 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在上、下人員的20.0m區(qū)段內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駛區(qū)段內的垂距不得小于1.0m。二是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三是乘坐人員的間距不得小于4.0m。四是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下人的區(qū)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五是運送人員前,必須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六是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七是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設斷帶護裝置。

2.2.6 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 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巷道內應設照明裝置;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并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帶式輸送。

2.3 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他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嚴禁繼續(xù)使用。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礦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lián)結和鋪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是電纜必須懸掛。二是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三是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3.0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0m。四是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電煤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取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措施。

2.4 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1臺備用,備用的風機必須能保證10min內開動。對通風機必須3a進行1次性能測定。礦井的主要通風處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能及時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改變后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通風機的機房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中,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3 結束語

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職工的安全業(yè)務培訓及安全工作。由于煤礦機電運輸各崗位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xiàn),應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操作人員來擔任。建立競爭機制,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能比武,采取“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yè)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抓好安全工作,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加強各級領導和業(yè)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作業(yè)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做好煤礦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第14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

1.井下電網保護

為確保井下供電安全,井下電網的“三大保護” 即:漏電保護,過流保護,接地保護。

1.1漏電保護:用在變壓器中性點絕緣的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發(fā)生單相接地或兩相、三相對地的總絕緣下降到危險值的電氣故障叫漏電故障。

1.2漏電故障分:單相漏電、兩相漏電、三相漏電三種類型

1.1.1按存在的區(qū)域分:集中性漏電和分散性漏電。

集中性漏電:漏電故障發(fā)生在電網中的某一處或某一點,而電網其余部分的對地絕緣水平保持正常。

分散性漏電:整個電網或整條線路的對地絕緣水平均勻下降并低到允許水平的漏電,

1.1.2漏電的主要原因

電氣設備或電纜使用時間長又得不到正常的維護,造成絕緣性能下降。

電氣設備長期工作在有淋水的環(huán)境中,致使設備受潮而造成漏電。

在連接時,將火線與地線相連,造成直接漏電,或由于接線不牢,由于外力將電纜碰掉造成漏電,

運行中的電纜被長期埋壓或掉落浸泡在水中,使電纜絕緣層老化或被井下水的酸性侵蝕而滲透、受潮產生漏電。

5維修時將工具和材料等導電體遺留在設備內部,造成一相連接外殼而漏電。

1.1.3為什么礦井電網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答:煤礦井下空氣潮濕,環(huán)境條件惡劣,又是工作人員和生產機械比較集中的地方,電網若發(fā)生漏電,可能導致人員觸電、瓦斯與煤塵爆炸以及電雷管的先期引爆;長期存在漏電電流,會使電纜、電氣設備的絕緣進一步惡化,從而造成相間短路,甚至發(fā)生危機礦井安全的電氣事故。

1.1.4漏電保護的作用

防止人身觸電。漏電保護可以縮短人身觸電時間,減小通過人身的電流,從而保證人身安全。

防止漏電電流燒損電氣設備。在電網中出現(xiàn)漏電故障后,漏電保護裝置會及時地將故障線路或設備從電網中切除,避免漏電電流長期存在。

防止漏電火花引爆瓦斯煤塵。

1.1.5附加直流電源檢測式漏電保護

1.2.過流保護

所謂過電流就是指流過電氣設備和電纜的電流超過了它的額定電流值。

常見的過電流故障有短路、過負荷和斷相。

1.2.1短路

短路是指電流不流經負載,而是經過電阻很小的導體直接形成回路,其特點是電流大,可達額定電流的幾倍、幾十倍,甚至更大。因此,它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燒毀電氣設備,甚至引起火災或引起井下瓦斯、煤塵爆炸。

1.2.2過負荷

過負荷是指流過電氣設備和電纜的實際電流超過其額定電流值,而且過流的延續(xù)時間還超過了允許時間。

1.2.3斷相

斷相是指三相交流電動機的一相供電線路或一相繞組斷線,運行中的電動機叫單相運轉。

1.3.保護接地

1.3.1井下低壓電網采取保護接地的目的

由于接地電阻的數(shù)值被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因此,通過接地裝置的有效分流作用,就可以把流經人身的觸電電流降低到安全值以內,確保人身的安全。

1.3.2井下保護接地網的構成

井下電氣設備比較分散,而且供電距離遠,很難用一個集中的接地裝置來滿足保護接地的需要,因此,除井下中央變電所設置主接地極外,沿著供電線路還埋設了許多局部接地極。這樣就使各處埋設的接地極并聯(lián)起來,形成一個井下保護接地系統(tǒng),這就是井下保護接地網。

1.3.3組成井下保護接地網的原因

1.3.3.1多個接地極并聯(lián)后,總接地電阻為單個接地電阻的并聯(lián)值,他遠小于一個接地極的接地電阻,而且通過人身的電流與保護接地電阻成正比,保護接地電阻越小,分流作用越大,通過人身的電流越小。

1.3.3.2

當漏電保護裝置發(fā)生故障,系統(tǒng)中一臺設備一相接地,而另一臺設備的另一相又有接地故障時,系統(tǒng)便形成兩相接地短路。若沒有保護接地網,兩相短路電流便通過兩個接地極流過,由于接地電阻較大接地短路電流較小,不能使過流保護動作。若已組成保護接地網,兩相接地短路電流直接通過接地母線形成回路,短路電流數(shù)值得以提高,保證過流保護裝置可靠動作。

1.3.3.3對保護接地的要求

井下36v以上電壓的電氣設備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或屏蔽護套等均必須設有保護接地。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每班必須檢查一次。此外每年至少要將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從水倉或水溝中提出來,詳細檢查一次,另一個正常工作。

第15篇 加強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一、認真落實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責任

煤礦企業(yè)要高度重視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設立專門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足夠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要建立健全礦井機電運輸裝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供應管理、入井檢驗、安裝交接驗收、巡回檢查、定期檢測檢驗、維護保養(yǎng)、檢修以及報廢淘汰等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要健全完善機電運輸裝備管理臺賬和技術資料檔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加強設備維修檢查和運行狀況的動態(tài)管理。要嚴格崗位責任考核,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三違”處罰與教育規(guī)定,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二、切實提升煤礦供電安全保障水平

煤礦企業(yè)要保證供電可靠。礦井應有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發(fā)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礦井通風、提升、排水、壓風、抽放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設備的主要負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和下山開采的采區(qū)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回路。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采用“雙風機、雙電源”,并實現(xiàn)運行風機和備用風機自動切換。低瓦斯礦井的煤與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要積極推廣使用“雙風機、雙電源”。年產6萬噸以下的礦井采用單回路供電時,必須有備用電源。備用電源的容量必須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證主要通風機等在10分鐘內可靠啟動和運行;備用發(fā)電機每10天應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試驗期間不得影響煤礦通風、排水等,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

煤礦井下供電系統(tǒng)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裝設靈敏可靠的過流、漏電、接地保護裝置,而且每年必須對供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進行一次核算、調校和整定,并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直接向井下供電的高壓饋電線上,嚴禁裝設自動重合閘;供電設施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裝設可靠的防雷電裝置。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煤電鉆、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用綜合保護。

煤礦企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配備絕緣設施。井下不得帶電檢修和帶電搬遷電氣設備、電纜、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切斷電源的開關把手必須閉鎖,并懸掛警示牌;對帶有儲能元件的電氣設備,切斷電源后應經充分放電,達到規(guī)定的延遲時間后,方可開蓋檢修。

三、加強電氣設備安全性能管理

煤礦機電、提升、運輸系統(tǒng)使用的礦用產品,凡是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機電設備、電纜。煤礦用于提升人員的絞車、鋼絲繩、提升容器、斜井人車、防爆電氣等設備沒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換。煤礦新購進、檢修或者大修的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由具備資格的人員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在用機電設備要保持完好狀態(tài),確保運行安全可靠,杜絕失爆。對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應定期檢查試驗,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井下移動防爆設備要定期進行升井檢修。礦燈應保持完好,保護裝置符合規(guī)定;出現(xiàn)電池漏液、亮度不夠、失爆等情況時,嚴禁發(fā)放使用;嚴禁使用人員拆開、敲擊、損壞礦燈。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運輸設施

煤礦企業(yè)要完善提升運輸系統(tǒng)的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傳動設備必須有護罩、護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裝設保險裝置和后備保護裝置,運行時嚴禁甩掉保險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動作靈敏、性能可靠。提升機的電控系統(tǒng)、液壓及機械制動系統(tǒng)必須可靠,各種閉鎖關系正確,制動能力滿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連接裝置要可靠,必須裝設保險繩。斜井井巷中防跑車與跑車防護裝置等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善,提升時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guī)定。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各類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或者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嚴禁同時運送物料。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機車、無軌膠輪車警鈴或警笛必須齊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紅燈,并有防止碰頭、追尾事故的技術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臺以上電機車時,應使用帶有電氣閉鎖的信號裝置;行駛機車臺數(shù)大于5臺時,必須使用“信、集、閉”系統(tǒng)。嚴禁提升運輸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嚴禁超期服役,嚴禁非防爆機動車和畜力入井。

五、加強煤礦機電運輸設備檢驗檢修工作

煤礦企業(yè)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主提升、主通風、主排水、壓風設備,供電系統(tǒng)保護、防雷接地裝置,電纜和鋼絲繩等進行定期檢驗;要按規(guī)定對安全儀器儀表進行周期鑒定和標校,嚴禁使用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其它提升系統(tǒng)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對斜巷人車和立井升降人員使用的罐籠防墜器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每半年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在用主要通風機、主排水設備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按規(guī)定進行性能測定。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每年雨季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并進行一次聯(lián)合排水試驗。檢測檢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承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有關部門要加強監(jiān)管,規(guī)范檢測檢驗機構的中介行為,保證檢測檢驗質量。

煤礦企業(yè)要加強對機電運輸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機電運輸設施檢修要制定檢修計劃和措施,明確檢修任務和范圍,詳細記錄檢修內容、規(guī)格質量及檢修人員等內容,并指定專人或質量檢查員負責檢查驗收。在拆裝、搬運井下大型機電設備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明確規(guī)定拆裝工藝、運送方式、搬運路線和設備等內容,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場指揮,確保安全。

六、加強煤礦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煤礦企業(yè)要加強機電運輸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培訓檔案,電鉗工、防爆檢查工、絞車司機、輸送機司機、信號工、把鉤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組司機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作業(yè)。要宣傳相關規(guī)定和安全常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規(guī)范操作行為。要教育職工,嚴禁超載提升運輸,嚴禁超員乘坐人車或罐籠,嚴禁刮板運輸機和非設計允許的膠帶輸送機乘運人員,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七、深入開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煤礦企業(yè)要把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作為煤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確保設備完好、質量達標。要加大投入,加快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lián)Q代,積極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努力提高安全裝備水平。應建立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現(xiàn)對礦井供電、提升、運輸、排水、壓風、通風、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統(tǒng)機電設備的遠程監(jiān)測監(jiān)控,提高設備控制自動化、機電運輸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進一步加大煤礦機電運輸專業(yè)指導和監(jiān)管監(jiān)察力度

地方各級煤炭行業(yè)管理、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煤礦機電運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查出的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限期整改,跟蹤銷號。要進一步加強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礦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機電運輸現(xiàn)場管理,引導和激勵煤礦企業(yè)大力開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尤其對機電專業(yè)技術力量薄弱的小煤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強技術指導,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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