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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吊車大型機械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大型機械進場報驗程序
⑴根據施工需要,由現(xiàn)場負責人提前1-7天向設備部門提出機械需用計劃,并明確機械類型、型號、數(shù)量、使用用途及有無特殊要求。
⑵綜合辦公室按照機械使用計劃,積極與機械租賃方聯(lián)系,確定具體進場時間,并要求其隨車攜帶大型機械操作人員資格證書、機械設備產品合格證。其中,起重機還需要提供年檢合格證。
⑶機械進場后,安質部人員及時對其進行外觀檢查,確認大型機械設備無明顯缺陷后收集相關資料,并向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報驗。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報驗手續(xù)報建設指揮部備案。
⑷在機械報驗時,除提供有關設備的名稱、型號、性能指標、檢驗合格證外,還包括大型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同時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卡和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監(jiān)理單位簽字確認后,報建設指揮部備案。
⑸大型機械設備施工作業(yè)前,根據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現(xiàn)場負責人告知操作人員場內電線、電纜、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設置物的地點及走向,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機械使用期間,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長、安質部長每月檢查不少于3次,安全專業(yè)工程師每月檢查不少于8次,并認真填寫“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機械的一般規(guī)定
1.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必須要有產品合格證,現(xiàn)場作業(yè)保證有“一機一人”進行安全防護。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格執(zhí)行大型機械設備日檢、周檢、月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并做詳細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嚴禁拆除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4.新購或經過大修、改裝和拆卸后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相關的技術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作業(yè)。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或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操作。
6.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人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7.當機械在施工現(xiàn)場或運輸途中發(fā)生事故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8.機械設備必須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機械設備停電、停工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各種機械嚴禁非司機動用。
9.吊裝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監(jiān)視被牽引物,禁止將重物在空中懸掛。構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嚴禁在吊車臂下站人。
10.機械、設備和機械、設備的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經檢查對已達到報廢的鋼絲繩及時報廢更換。駕駛員離開駕駛室進入現(xiàn)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機械在特殊環(huán)境中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危險地段作業(yè)時,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由項目部安質部長親自盯控。
⑵在高壓線附近作業(yè)或通過時,施工機械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m。
三、汽車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時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鋼(鐵)水包裝得太滿時不吊。
交底人:交底接收人:批準人:
第2篇 吊車卸吊大型設備安全技術措施
1.駕駛員及吊車人員必須了解吊車各部構造、性能(包括電氣設備)通曉維修、保養(yǎng)知識,熟悉指揮信號。
2.每次出車前,認真檢查制動、喇叭、方向、燈光是否良好,檢查各部機件有無損壞,不合乎要求不得使用。
3.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駕駛和吊拉作業(yè)時,不準吸煙或與他人閑談。
4.在吊運物體前應先將支撐腿伸出,支撐腳放平墊牢,必須保證車身平衡,否則嚴禁作業(yè)。
5.吊運鋒銳、楞角和精密物體必須墊好,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吊物必須比周圍的障礙物高o.5米以上,嚴禁碰觸電氣線路,其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輸電線路電壓與允許距離關系表”的要求。
6.吊車除執(zhí)行說明書制定的技術規(guī)程外,并嚴格按照制造廠的技術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操作。
7.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磨損,吊鉤是否良好。
8.在工作時,如發(fā)現(xiàn)機器有異常聲音時,必須停車檢查,嚴禁帶故障作業(yè)。
9.起重物體,應按吊車不同角度的允許負荷吊運,嚴禁超負荷使用,吊車吊桿達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強或加長使用。
10.在窄路、障礙物復雜的路面上行駛時,應有人監(jiān)護行人及架空障礙物,吊桿離輸電線路距離不得少于規(guī)定數(shù)值。
11.起落吊桿時,不得忽快忽慢。凡在較危險處所,嚴禁滿負荷吊運。吊車應采取固定措施。
12.在吊運物體時,必須等吊鉤、繩索綁牢固和沒有絞扣的現(xiàn)象后方可起吊。不準在陡坡上吊運物件轉桿。
13.在吊較重的物件時,吊車必須與車座成縱的方向,不得與吊車成橫的方向,必要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14.在沒有夯實的地面作業(yè)時,支撐腳下應采取安全措施墊平、墊牢。
15.吊著工件轉桿時,應首先考慮負荷情況,并查看四周圍有無障礙物,回轉速度不要過快,應保持工件穩(wěn)定。
16.吊車工作時,底座平臺上禁止站人。
17.吊車在行駛時,禁止上下車輛。
18.行車或停車時,鉤頭必須離地2-3公尺,起落吊桿必須鳴笛。
19.工作中有困難時,必須經過研究,經技術部門配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吊運。決不能冒險工作。
20.遇到下列情況禁止吊運。
(1)指揮信號不明和亂指揮不吊。
(2)鋼絲繩不合格不吊。
(3)超負荷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下或凝結在地下的物體及帶電設備不吊。
(5)光線黑暗,視線不清不吊。
(6)斜拉不吊。
(7)吊起工作物不得行駛。
21.車輛行駛前,必須先將支撐腿支腳收復原位固定好,吊鉤、吊桿停放在固定位置。
22.在礦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拐彎時速度更要放慢。
23.吊車用完后,必須將車門隨時鎖好。吊車嚴禁停放在交通要道上。
24.起重和掛鉤人員,必須遵守掛鉤安全技術規(guī)程。
25.吊拉物件之前,必須進行試吊,離地距離200-500mm,檢查各支撐這部位,鋼絲繩的情況,再下放至地面前停止檢查制動是否正常。
26.配合起重協(xié)同作業(yè)時,除了嚴格遵守本車的技術規(guī)程外,還要聽從起重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
27.起重吊車在定期檢修時,吊鉤部分必須同時拆卸檢查有無嚴重磨損及變形,特別吊鉤螺紋部分及圓柱的過渡弧部分,應經磁力探傷檢查有無裂紋。更換新吊鉤時,必須按規(guī)范選取和按規(guī)范制造,不準采用鑄鋼鉤和焊補使用,鋼絲繩的更換必須按規(guī)范選取。
28、工作人員必須首先應了解吊裝物的幾何尺寸、重量,選擇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要的吊具索具,第一次使用的起吊錨桿時必須先試吊。
29、使用的起吊工具的載荷必須大于起吊物重量,起吊索具、鏈具等安全系數(shù)必須大于起吊物重量的6.5倍。
30、起吊前必須首先檢查起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況,不合格的工具禁止使用。
31、起吊時必須有副隊長統(tǒng)一指揮,并派專人觀察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處理。
32、起吊設備時,禁止任何人隨同設備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設備下面后受理索具、鋼絲繩附近及吊裝物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過或逗留,并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入吊裝物下面及重物可能滑落的方向,且周圍不得有行人通過;操作者用力要均勻,不得死拉硬拽。
33、起吊重物時,當鉤頭稍微受力后摘掛鉤頭人員必須閃開后,方可繼續(xù)起吊。
34、起吊過程中間不得停止作業(yè)離開工作現(xiàn)場。
35、起吊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清理好雜物,疏通好安全退路,并且10米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員。
46、操作者且不可站在起吊物的下頭,拽動拉鉤用力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如發(fā)現(xiàn)拉不動,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員,應立即停止進行檢查,嚴禁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下通過。
47、起吊重物就位后,必須放置穩(wěn)固,施工人員要站在合適安全的位置在進行工作,以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第3篇 氣動單軌吊車安裝及打運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述
我單位施工的11518工作面打運需要使用qddc20型氣動單軌吊車,從上風巷尾段安裝經過切眼至順槽里口,最大坡度為18°,為確保安裝及打運工作安全開展,特編制本措施,待審批后貫徹執(zhí)行。
二、前期準備
1、每隔3m打一根錨桿,錨桿規(guī)格φ22×2500mm,并用3支錨固劑錨固。
2、在巷道超高段,應搭設腳手架施工錨桿及安裝設備。腳手架采用幫部風水管及皮帶機h架配合厚度不小于50mm的大板鋪設寬度不小于1.5m的平臺,大板用雙股8#鐵絲固定在h架及幫部風水管上,大板間用耙釘釘牢,風水管由三根4分鋼絲繩固定在頂部錨桿(錨索)上。
三、安裝工序及安全技術措施:
1、安裝工序
(1)安裝導軌:每隔3米施工專用起吊錨桿,用專用銷鏈將導軌固定在錨桿上。導軌下表面離底板2.5m左右。導軌敷設要求平直,確有彎度、變坡點時過渡要平緩,導軌最小轉彎半徑不低于4m,確?;嗧樌ㄟ^。
(2)滑動小車兩側板放置于軌道兩側,將定位塊放置于其間,用1 2條m14螺釘固定,查看小車輪與軌道的側隙為3mm。
(3) 滑動小車與滑動小車的聯(lián)接是通過兩個十字接頭和一根連桿靠4根銷釘來完成的。
(4)將氣動葫蘆與滑動小車通過承重銷釘聯(lián)接,并用螺母鎖死。
(5)滑動小車與牽引裝置部件的聯(lián)接方法同上。
(6)牽引裝置部件與軌道的安裝,首先將牽引裝置部件自身一側兩輪卸下,待牽引裝置部件自身另一側兩輪卡穩(wěn)軌道后,再將這兩輪裝回牽引裝置部件上,鎖緊螺母。查看車輪與軌道的側隙不得大于4mm。
(7) 將牽引裝置部件甩出的兩根3/4'的主氣管與氣動葫蘆聯(lián)接。
(8)將控制手柄甩出的三條控制管線分別與氣動葫蘆聯(lián)接。
(9)將三聯(lián)體與帶有氣源截門主管道聯(lián)接,另一端通過寶塔接頭與1'的主氣管一頭聯(lián)接,而主氣管的另一頭與牽引裝置部件聯(lián)接。
(10)安裝時,廠家人員給予指導
2、氣動單軌吊車技術參數(shù)
型號:qddc20
最大牽引力:20kn
最大運行速度:11m/min
最大適應坡度:15°
耗氣量:5.6m3/min
水平最大起重量:10t
坡度與載重量關系:如表1
表1
坡度(°) | 0 | 2 | 4 | 6 | 8 | 12 | 14 | 16 | 18 | 21 |
載重(t) | 10 | 9.6 | 9.2 | 8.7 | 8.1 | 6.9 | 6.3 | 5.5 | 4.5 | 3 |
(一)單軌吊車司機必須熟悉吊車性能,能熟練操作吊車,且持證上崗。
(二)打運前,由班長現(xiàn)場檢查并確認壓風管頭及連接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三)打運前,必須由班(隊)長檢查設備和前方路線,油霧器有適量氣動馬達專用潤滑油。設備送壓風后應首先測試葫蘆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停車是否可靠,加載懸停1min,無異常方可卸載。確定設備完好、可靠運行,前方安全后方可打運。
(四)使用時最大載重按照表1執(zhí)行。物料吊裝要重心平穩(wěn),捆扎、吊掛要牢固,嚴禁超載,嚴禁偏裝偏載。
(五)鉤頭要由專人摘掛,找好重心,并進行安全確認。起降試吊后,方可啟動驅動裝置,嚴禁沿底板生拉硬拖。起吊重物必須做到垂直起升,嚴禁斜拉重物。
(六)起吊時人員不得手扶干預重物,不得站在設備正下方,應選擇合適的站位并遠程平穩(wěn)操作,以防重物提升過程中擺動傷人。起吊葫蘆鉤頭向上提升時應留有一定行程,以防擠壞風動葫蘆;起吊后多余的鏈條收放好,嚴禁拖地行走。
(七)打運過程中,至少兩人操作,一人操作吊車,另一人拖動風管,操作人員與單軌吊之間應有不小于2m的安全距離。
(八)單軌吊車在巷道斜坡段載重運行時,操作人員在吊車上方向操作,且對打運線路進行警戒,保證下方10m及上方2m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平巷運行時,單軌吊前方10m及后方2m要有人警戒。
(九)設備運行過程中,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機車周圍情況,禁止有人員在機車下方行走。
(十)檢修及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風源。
(十一)更換風頭時,在卸去風管前,必須對單軌吊及風管進行卸壓,待壓力卸盡后方能卸去風管,嚴禁帶壓操作。
(十二)吊掛鋼絲繩要定期檢查、緊固,斷絲超過要求的10%后要及時更換。
(十三)操作要連續(xù),減少頻繁啟動次數(shù),啟動和停止時要準確平穩(wěn),接近軌道端頭時,要降低設備運行速度,防止掉道。
(十四)打運過程中,當發(fā)生故障無法停車時,要立即操作(關閉)急停開關或關閉氣源,以防造成事故。
(十五)跨越設備、物料運行前,應停車校驗起吊物料與其的相對位置。起吊物距跨越物高度必須大于200mm,否則不得通過。
(十六)每次吊運作業(yè)應連續(xù)完成。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止運行時,應及時將物料安全落地,不得長時間懸空。
(十七)操作手把在設備操作完成后吊掛在設備上,不得隨便亂放,防止誤動作及摔壞按鈕或接頭。
(十八)停車位置應選擇在支護良好、坡度較小地段。確需在大坡度地段停車時,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且物料下方嚴禁站人。
(十九)單軌吊運行至指定位置后,物料應緩慢輕放,不允許自由落下。物料下放平穩(wěn)(落地)后,摘去掛鉤,確認各操作按鈕處在停運位置,收放好操作手柄,防止誤操作。
(二十)帶式輸送機運行時,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運行中的皮帶。
4、設備起吊、裝車安全措施
1、嚴格按《技術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部分進行操作,起吊作業(yè)前要進行安全確認:①起吊點安全可靠。②葫蘆懸掛安全可靠。③被起吊物件栓牢。④人員站位合理。
2、起吊設備時,起吊點必須明確,嚴禁使用支護錨桿、索、拉條、錨網作為起吊點。起吊點可以采用錨索或φ20mm高強錨桿配用z2355錨固劑錨固(錨桿用2卷錨固劑,錨索用3卷錨固劑錨固。錨固段要位于穩(wěn)定巖層且錨固長度不小于1m)作為專用起吊點,或者采用u型棚或工字鋼抬棚配合錨鏈等作為起吊點,要確保起吊點牢固可靠,必要時要打挑棚進行加固。若現(xiàn)場不宜施工專用起吊點時,則根據現(xiàn)場具體情況采用其它牢固可靠裝置作為起吊點。起吊之前進行一至兩次試起吊,參與起吊、裝卸的人員站位要正確,選好起吊位置和受力角度,避免物體受力后發(fā)生位移時傷人或損壞設備,嚴禁站在起吊點的正下方,操作人員要站在支護完好、設備或起吊點滑落后波及不到的安全地點。
3、起吊的設備靠幫時必須要固定牢靠、并帶上勁,防止設備倒下傷人。
4、手拉葫蘆所能承受的重量必須大于起吊設備的總重量,切勿超載使用。
5、檢查葫蘆鏈條是否完好,是否轉動靈活,制動器是否有效,銷子是否牢固,防止制動器失靈,發(fā)生重物自墜現(xiàn)象。
6、起吊時,受力合理,拽動手鏈條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條跳動或卡環(huán),重物的的升降切勿超過上下行程的極限。
7、操作者如發(fā)現(xiàn)拉不動時,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員,應立即停止操作,進行檢查:?重物是否與其它物件牽連;?葫蘆機件有無損壞;?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蘆的額定載荷。規(guī)定:2噸、3噸、5噸葫蘆分別最多只能上2人、3人、4人同時拉拽,嚴禁超人員強拉硬拽。
8、避免泥沙、水、雜物進入葫蘆轉動部位。
9、放松時,鏈條不得放盡,要留3個扣環(huán)以上。
10、起吊時,應逐漸拉緊,檢查無問題再正常起吊。
11、使用時嚴禁潤滑油進入葫蘆摩擦片內,以防自鎖失靈。
12、設備在起吊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間停止作業(yè),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如工作暫?;蚬ぜ铱?,必須將拉鏈封好以防打滑。
13、起吊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
14、起吊前要認真檢查頂板、棚梁及錨桿索的支護情況,并派專人觀察頂板和起吊點,如有異常,立即停止起吊,只有在異常情況處理好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15、大型設備要由多臺手拉葫蘆起吊。吊索捆綁應按標記或設備的專用吊裝部位進行。
16、設備應找好重心,捆綁牢固。
17、捆綁易變形設備時要防止變形。吊索的轉折處與設備的接觸部位要墊有軟質墊料以防設備和吊索損傷。對設備上的滑動部件要提前固定,防止起吊后滑動發(fā)生碰撞。
18、設備吊拉時,嚴禁任何人員隨同吊裝設備或機具一起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設備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停留,并不得將手、腳等部位伸到可能被擠壓的地方。
19、設備起吊到位后,應放置穩(wěn)固,對重心高的設備應采取防止其搖動或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機具。
20、人工裝、卸較輕的設備時要重拿輕放,多人配合時要有專人指揮,抬運時要號令一致,注意自保、互保,防止碰手碰腳現(xiàn)象。
21、裝車用的空車和待卸車的重車打運至裝、卸位置后,必須先掩好車輛后方可進行裝卸。
22、起吊物件沒落實之前(包括拿掉道車輛)嚴禁用手拿起吊物下面的東西,防止裝車過程中車輛側翻。
5、裝置安全檢查技術措施:
(1)打運前,必須由跟班人員檢查后,確定設備完好、可靠運行,方能打運;
(2)導軌之間通過錐形銷子連接,連接必須緊固,接頭無明顯變形或錯位,確?;喛奢p松滑過接頭部位。
(3)氣管內孔直徑不低于22mm,氣管必須完好無折斷、無嚴重彎曲、開裂等,接頭必須牢固。氣管通過扎帶捆綁在鋼絲繩上,必須扎緊,氣管在拉、彎過程中不會與扎帶發(fā)生相對位移。兩拖線小車之間的鋼絲繩長度必須小于氣管長度,并且氣管留有一定的松弛度,確保牽引過程中氣管不受拉力。
(4)牽引裝置碟簧單邊不少于8片,碟簧為對扣式安裝。
(5)失效制動裝置安裝過程中,應將氣管留出足夠的伸展空間并用扎帶將其固定牢靠,防止彈簧回縮時夾住氣管。并且在設備未完全連接前嚴禁打開截止閥。
(6)設備額定壓力為0.5-0.7mpa,保證風管壓力達標。
(7)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油霧器有適量氣動馬達專用潤滑油。
6、打運過程安全技術措施:
(1)設備送氣后應首先測試葫蘆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停車是否可靠,加載懸停1分鐘,無異常方可卸載。使用時最大起吊重量不能超過表1規(guī)定值。
(2)勾頭要由專人摘掛,找好重心,并進行安全確認,起吊離地300mm后,起降試吊后,方可啟動驅動裝置。
(3)壓風管路每隔100米撥風頭,風頭垂直于管路向上,防止壓風管內積水、雜物流入設備。打運過程中,安設兩人操作,一人操作行車,吊車每運行約100米,另一人拖動氣管連接下一個風頭。
(4)打運過程中,驅動裝置和風動葫蘆不可同時使用,
(5)葫蘆在提升及運行過程中,下方嚴禁站人,同時2臺葫蘆盡可能單獨作業(yè)。
(6)吊車運行上坡時,操作人員跟在吊車起吊的重物前方保持約2米安全距離,下坡時候,跟在吊車起吊的重物后方保持約2米的安全距離。
(7)機車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機車周圍情況,機車前后10米范圍內禁止有其他人員。
(8)打運過程中實行全封閉打運。
(9)吊車上坡運行時,操作人員跟在重物的前方,吊車下坡運行時,操作人員跟在重物的后方。
7、設備的日常檢查及維護:
(1) 由于井下環(huán)境比較復雜,經常有煤塊、粉煤落下,所以要經常清理軌道及車輪,以防止軌道面、車輪外緣粘結太多煤塵,造成四輪不能同時接觸軌道面或車輪無法轉動。
(2)要經常檢查各個轉動部位,看各轉動部位是否轉動靈活,防止銹蝕,各轉動部位應每隔30天左右涂一定量的潤滑油。
(3)各連接銷應經常涂抹防銹油,如有開口銷等磨損嚴重的應即使及時更換。
(4) 檢查扎帶是否有松動,如有松動則應及時緊固。
(5) 減速箱內部潤換油每6個月需更換一次。
(6)氣動總成內的有霧器內潤滑油需定期檢查,當?shù)陀谌萜?/3時就要及時補加。
(7)油水分離器內的雜質影響通風效果或積水、泥沙過多時應及時清除。
(8)油霧分離器內沉積物到一定程度后要及時清除。
(9)設備使用2年以上需檢查各潤滑、密封部件的老化及磨損情況,對已經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10)每班使用前應檢查各元器件是否有松動各氣管是否有破皮、折斷等,使用過程中,外部殼體嚴禁拆除。
(11)檢修時,將風管閘閥關閉。
(12)運行前,檢查風管密封情況。
(13)檢修時,將風管閘閥關閉。
四、承載力驗算
(一)φ6.35mm鋼絲繩吊掛葫蘆能力驗算
φ6.35mm鋼絲繩鋼絲繩最小破斷力為17.7kn,其最大承重為:
17.7/9.8=1.81t;鋼絲繩做吊索使用,取安全系數(shù)6.5,故單根鋼絲繩許用承重為:1.81/6.5=0.278t。
導軌重量為92kg(0.092t),由0.092<0.278t,所以滿足吊掛要求。
(二)每根導軌用3根直徑為φ15.5mm鋼絲繩吊掛,每根導軌重92kg,設備質量800kg,本巷道最大坡度為18°,規(guī)定最大載重量為4.5t,共計5.392t。φ15.5mm鋼絲繩的最小破斷拉力合13.7t。
13.7×6/5.392=15.2>;k;其中k為安全系數(shù)值取6.5
平巷段起吊時,按單軌吊車最大承重10t及裝備質量算,共計10.892t,由于13.7×6/10.892=7.5>;6.5
所以在單軌吊車在最大承重情況下,φ15.5mm鋼絲繩符合吊掛要求。
(三)單軌吊車載重物料核算
1、單軌吊車主要起吊打運單體、軌道、鏈板機、皮帶機等物料。
1根dw32單體重量為0.08t;
1根工字鋼,取4.5m,重量為0.12t;
1根4.5m軌道重量為0.135t;
1節(jié)40kw鏈板機溜槽重量為0.1t,機頭總重1.5t;
1節(jié)150kw鏈板機溜槽重量為0.2t,機頭電機重1.2t,齒箱重1.5t,機頭殼重0.12t。
2、單軌吊車在18°斜坡段最大承載重量為4.5t,則在11518尾巷18°坡度段打運時可起吊、打運物料為:
dw32單體:一次最多起吊打運56根;
4.5m工字鋼:一次最多起吊打運37根;
4.5m軌道:一次最多起吊打運33根;
40kw鏈板機溜槽:一次最多起吊打運45個;
150kw鏈板機溜槽:一次最多起吊打運22個。
當起吊打運其它物料時,根據坡度變化,一次承載重量不應超過對應單軌吊車最大承載量。
第4篇 運漕使用單軌吊車安全技術措施
一、說明
掘進一區(qū)現(xiàn)施工62208順槽,準備使用dqd10氣動單軌吊車運輸物料,為了確保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特編制此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后貫徹、執(zhí)行。
二、氣動單軌吊車技術參數(shù)
表一
項目 | 主要技術參數(shù) | 備注 | |
最大牽引力(kn) | 20 | ||
最大運行速度(m/min) | 11 | ||
最大適應坡度(°) | 20 | ||
軌型 | i140e | ||
最小轉彎半徑 | 水平(m) | 4 | |
垂直(m) | 10 | ||
氣馬達 | 型號 | qdh1.5/2-0 | |
功率(kw ) | 2_2.8 | 共2臺 | |
額定工作壓力(mpa) | 0.5 | ||
耗氣量 | 5.6m3/min | ||
單根軌道可調角度 | ±3°/2m | ||
水平最大起吊重量(kg) | 6000/10000 | ||
操作方式 | 手控 | ||
整備質量(kg) | 396 |
表二(坡度載荷表)
坡度(°)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載重(t) | 10 | 9.8 | 9.6 | 9.4 | 9.2 | 9.0 | 8.7 | 8.4 | 8.1 | 7.8 | 7.5 |
坡度(°)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載重(t) | 7.2 | 6.9 | 6.6 | 6.3 | 6.0 | 5.5 | 5.0 | 4.5 | 4 | 3.5 |
三、使用安全措施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能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準確、熟練地操作設備,懂得設備的一般維護保養(yǎng)和故障應急處理知識。
2、 新安裝的單軌吊,須經檢查科、機電辦、使用單位驗收,并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應給設備提供清潔干燥的空氣,氣壓控制在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不低于0.5兆帕),壓風管必須使用廠家配備的專用管路,嚴禁私自使用其他管路。
4、單軌吊操作可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協(xié)助,并履行監(jiān)護職責。
5、設備打運能力按照載荷坡度表執(zhí)行。
6、機車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要集中注意力,注意機車周圍情況,人員需通過時吊車要停止運行,斜巷段運行時實行封閉式管理,要在上下入口處拉網警戒。
7、拆、裝風管前必須將供風管路閘閥關閉并進行泄壓,嚴禁帶壓拆裝。
8、司機離開設備或檢修設備前,必須切斷風源,并對設備進行泄壓。
9、風管與風撥頭用專用u型卡連接,確保牢固,并用鐵絲加固。
(二)使用前準備
a、作業(yè)環(huán)境檢查:
1、對單軌吊運行區(qū)間的通風、瓦斯、巷道支護、有無障礙物,進行安全確認,安全環(huán)境和運輸空間要滿足要求、符合相關規(guī)定。
2、對懸掛軌道的生根點(錨桿、錨索、u型棚)和(及)吊掛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牢固可靠。同時檢查軌道及連接點是否完好,軌道內不得有塊狀雜物,保證車輪在軌道內可輕松滑動。軌道鋪設要符合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
3、檢查單軌吊軌道兩端的阻車裝置,必須可靠有效,防止脫軌。
b、設備檢查:
1、設備各氣管必須連接牢固,不得有損傷、變形、嚴重折彎和漏氣現(xiàn)象。
2、各操作按鈕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設備零部件和指示儀表要完好無缺,部件磨損不超限;各連接螺栓、銷軸齊全緊固,轉動部件靈活可靠。
4、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5、空氣過濾裝置完好,并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清潔處理。
4、油霧器(內所用氣動專用油)油量(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5、起重葫蘆鏈條不得(有硬性損傷、嚴重銹蝕)、打結、掉槽、跳鏈現(xiàn)象,嚴禁拖地。
6、供風膠管完好且連接牢固,長度滿足使用要求。設備運行無卡阻現(xiàn)象。
(三)、起吊物料
1、每次起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左右要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繼續(xù)工作,單臺風動葫蘆最大起吊能力為5t。
2、 物料吊裝不得超過設備的額定載荷。要針對所搬運物料的重量、大小、形狀等選擇合適的吊具,吊運零散的物件時,可使用自制集裝箱裝運,并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3、 物料要捆扎(使用錨鏈、或鋼絲繩)、吊掛要牢固,重心平穩(wěn),嚴禁偏裝偏載。起吊超長物料時,物料方向必須與軌道平行,并加以固定,防止旋轉,捆扎物料的鋼絲繩不得少于四分繩,繩頭用不少于兩幅配套繩卡。
4、風動葫蘆掛鉤嚴禁去掉,起吊重物必須做到垂直起升,嚴禁斜拉重物,重量不清楚的物料不吊,勾頭要由專人摘掛,找好重心,并進行安全確認,起吊離地300mm后,起降試吊后,方可啟動驅動裝置。
5、起吊時人員不得手扶干預重物,操作人員站在開闊地帶并遠程平穩(wěn)操作,設備正下方、重物可能擺動方向嚴禁站人,以防重物提升過程中扭動傷人。
6、起吊葫蘆鉤頭向上提升應留有一定的行程,以防擠壞風動葫蘆;起吊后過長的鏈條收放好,嚴禁拖地行走。
7、小物件可用一個葫蘆起吊,但當物料超4噸以上時使用2臺葫蘆起吊,兩臺葫蘆同時起吊時起吊速度要一致。
8、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過高,有效高度300-500mm為宜,嚴禁沿底板生拉硬拖。
9、在使用時主驅動裝置和風動葫蘆不可同時使用,要提升重物時應先將設備停穩(wěn)后再操作風動葫蘆。
(四)、運行操作
1、壓風管路每隔50米撥風頭,風頭垂直于管路向上,防止壓風管內積水、雜物流入設備。打運過程中,安設兩人操作,一人操作吊車,另一人拖風管,吊車每運行約50米,將風管連接至下一個風撥頭。
2、運行期間操作人員要與物件保持適當?shù)陌踩嚯x(2~4m為宜)。并注意操作位置,平巷和下坡時應站在單軌吊的后側操作并保持約2米安全距離;上坡時站在前側操作并保持約2米安全距離,并時刻注意吊運物件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停車處理。
3、 主牽引機頭的控制按鈕有2個,一個是向前一個向后(前、后方向現(xiàn)場確定),其中本設備為點動控制,即按下不松設備一直運行,松開后設備即停止。操作要連續(xù),減少頻繁啟動次數(shù),啟動和停止時要準確平穩(wěn),接近軌道端頭時,要謹慎操作,防止沖撞阻車裝置。
4、當發(fā)生故障無法停車時,要立即關閉急停開關或關閉氣源,以防造成事故。
5、跨越設備、物料運行前,應停車校驗起吊物料與其的相對位置。起吊物距跨越物高度必須大于200mm,否則不得通過。
6、每次吊運作業(yè)應連續(xù)完成。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止運行時,應及時將物料安全落地,不得長時間懸空。
7、過彎道時速度要慢,停車位置應選擇在支護良好、坡度較小地段。確需在大坡度地段停車時,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且物料下方嚴禁站人。
8、單軌吊運行至指定位置后,物料應緩慢輕放,不允許自由落下。物料下放落地后摘去掛鉤,確認各操作按鈕處在停運位置,收放好操作手柄,防止誤操作。)
9、工作完畢后,單軌單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風源。
10、 每班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填寫單軌吊運行狀況,將存在問題向下班交接清楚,以便及時維修處理。
第5篇 吊車、裝載機吊裝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由于我礦地面在設備裝運、檢修過程中經常使用裝載機、吊車進行吊裝作業(yè),為了該項工作有序進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證吊裝作業(yè)安全,特編制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相關規(guī)定
1、使用裝載機進行吊裝作業(yè)的單位應向礦綜合調度室申請,由礦綜合調度室統(tǒng)一安排;使用吊車進行起吊作業(yè)的單位應向礦機運科申請,由礦機運科統(tǒng)一安排;使用單位應根據吊裝物件的重量和作業(yè)環(huán)境確定吊裝作業(yè)的車輛,再向相關部門申請。
2、吊裝作業(yè)現(xiàn)場如有各類車輛相互影響時,應由現(xiàn)場負責人進行協(xié)調,各類車輛的司機應服從指揮。
3、使用裝載機、吊車進行吊裝作業(yè)的單位應指定本單位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進行指揮,安監(jiān)處和機運科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每次吊裝作業(yè)前,吊裝單位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應持本安全技術措施到現(xiàn)場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參加學習的人員應在措施上簽字;簽字后的安全技術措施由吊裝作業(yè)司機交回相關部門,完成相關手續(xù)。
二、安全措施
1、吊裝掛鉤人員應熟悉起重設備的性能特點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悉指揮手勢,掌握捆綁方法和吊具性能。
2、選用吊具應與物件重量相匹配,且滿足安全系數(shù)要求,掌握好重心和套掛方法。
3、吊裝前應對吊裝工具進行檢查,確認牢固可靠,吊裝地點及通道不得有障礙物,不得有人逗留,并選擇好安全位置,起吊臂下嚴禁有人。
4、吊裝時應先進行試吊,確認無任何問題后才能正式起吊,吊運時不宜離地面過高,不得長時間懸吊,指揮人員不準站在物件重力傾斜方向一側。
5、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和吊具,發(fā)現(xiàn)捆綁松動或吊運工具發(fā)生異樣和異響,必須立即停止吊運,檢查原因并進行處理。
6、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吊運物件或用人力支撐物件吊裝,嚴禁站在物體上進行吊裝。
7、必須待物件和吊繩完全松弛時才能進行取繩,嚴禁利用吊裝設備進行抽繩。
8、本措施未盡事宜按相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6篇 起重吊車安全技術交底
(1) 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 h4 k' j7 j. u/ n
(2)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yè)。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 _; q0 h7 r$ }' }
(3) 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 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 |, c9 c8 v& ^_ v
(5) 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1 j0 e+ u0 p. v4 ~! q3 s: ]& a
b.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c.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2 b+ k/ r, o: d9 a, ?7 p
d.各連接件無松動;
e.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6) 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7) 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 c7 i: ~5 f' t9 r6 n) }
(8)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9) 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5 u6 k- }% w0 l8 c
(10) 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 u2 [& m+ d! @& |' `
(11) 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 ?2 _# & k9 @( h8 c& h3 c; h
(13) 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4)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 k_ __ {( i% a2 t7 m
(15) 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 a1 g9 c% r# d7 k. _3 o
(16)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7) 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8) 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9) 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20) 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21) 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人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2) 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23) 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7 r0 d. ^, e$ v# l3 ! f3 ^. _) c
(24) 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7篇 吊車安全技術措施
① 吊車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② 吊車操作起吊物件,必須有專人指揮;
③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 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④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⑤ 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工或進行操作,降須操作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⑥ 起吊在滿荷或接近滿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⑦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落體,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⑧ 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腳,調平機架,支腳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⑨ 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不得同時進行,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拉緊鋼絲繩。
第8篇 吊車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騰達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白龍港區(qū)域南干線完善工程華涇港泵站
交底工種
吊機司機
工程部位
華涇港泵站sst1.3標
主要內容:
1.交底目的:為了保證五工區(qū)所有工程項目的吊車安全施工。
2.安全交底內容:
2.1.汽車式起重機需在公路上行駛時,應認真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平坦堅實,保證在工作時不沉陷,不得在傾斜的地面行駛和作業(yè),視其土質的情況,起重機的作業(yè)位置應離溝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離;
2.3.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起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開,各操縱桿應放在空檔位置。作業(yè)前應首先檢查發(fā)動機傳動部分,作業(yè)制動部分、儀表、鋼絲繩以及液壓傳動等部分是否正常,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2.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與地面的傾斜度在無負荷時,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需插上;
2.5.起重機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
2.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F(xiàn)象出現(xiàn)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后,才能繼續(xù)作業(yè);
2.7.起重機行駛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收放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嚴禁在底盤走臺上站立,蹲坐人員和堆放散裝物件。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行駛起伏路面時,必須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2.8.遇有大雨、大霧或六級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天作業(yè);
2.9.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yè),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
2.10.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作業(yè)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作業(y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方可起吊;
2.11.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2.12.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
2.13.起重機在作業(yè)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2.14.作業(yè)完畢后收回支腿,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間,各部制動器都應加保險固定,機棚和操作室都要關閉加鎖;
2.15.起重機應停放在安全堅實的平地上;
2.16.汽車吊裝作業(y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種租賃資質和租賃合同等證件齊全有效。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說明: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人班組,一份交安全員,一份交項目部保存;
2.本表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結合實際填寫;
3.本表適用于各種安全技術交底。
第9篇 吊車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使用吊車吊運作業(yè)時,工地要具備完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地基平穩(wěn)堅固,防止傾下沉;與坑、槽邊口保持安全距離(根據吊車噸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慮3-5米);吊運各種吊件時,嚴禁超載,超高,超寬,并加固栓牢;吊鉤,吊繩要有5倍以上的保險系數(shù),并無破損。
(2)要指定內行可靠的指揮人員,指揮吊工與摘掛勾,操作人員工作要協(xié)調統(tǒng)一,步調一致。
(3)吊車司機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掛牌作業(yè),外租機械要訂安全操作協(xié)議。
(4)施工技術管理人員,要及時的進行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文字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嚴格按交底措施操作。
(5)臂桿下及臂桿旋轉半徑內不許站人和走動,摘勾掛勾售貨員在操作時,身體及腳要站在起吊物的側方,防止下落傷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時,摘勾人員切勿過早去扶吊物,待物體落到平身后,再從側面扶穩(wěn)吊物。
(6)在高度2米以上結構物上吊裝物體時,摘掛勾人員操作前,腳下要支搭好足夠的活動余地及防護,防止幌繩將操作人員幌落,造成工傷。
(7)吊車吊裝與高壓架空電線的關系:吊車吊裝觸電傷人歷年來我局已發(fā)生多起,是最突出、最嚴重的問題,其根源是思想不重視,措施不落實,我易成公司為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必須嚴格按以下措施進行:
(a)查清高壓線的電壓等級和架空高度。
(b)吊車的停放安全位置及吊件的位置。
(c)臂桿頂端與高壓線的安全最小距離按下表規(guī)定:
允許水平(投影)最小距離
架空線電壓
1千伏以下
1.5萬伏以下
2-4萬伏
6-11萬伏
22萬伏
允許水平投影距離
1米
1.5米
2米
4米
6米
允許垂直最小距離
架空線電壓
1千伏以下
1.5萬伏以下
2-4萬伏
6-11萬伏
22萬伏
允許垂直最小距離
1.5米
3米
4米
5米
6米
以上安全技術要求有關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應該牢記在腦子里,并一絲不茍的掌握,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否則容易發(fā)生觸電或放電傷人。當然進一切可能避免在高壓線下操作是萬全之策,是上策。
(d)在高壓線下操作,避免夜間施工。如特殊情況下夜間施工時,照明條件要好,并做到空中,地面立體照明,工作范圍不留黑暗死角。
(e)冒雨施工時,絕對不能在高壓線下作業(yè)。
(8)吊車吊裝較輕(大馬拉小車)時,可盡可能縮短臂桿和塌臂進行。
(9)在吊裝物品時,嚴禁臂桿跨越架空線進行操作,嚴禁斜拉物品進行操作。
(10)汽輪吊車不可直接利用輪胎為支撐點吊物,不能吊物行駛,行駛時除座位外不能載人。
第10篇 起重吊車:安全技術交底
(1) 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 h4 k' j7 j. u/ n
(2)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yè)。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 _; q0 h7 r$ }' }
(3) 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 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 |, c9 c8 v& ^_ v
(5) 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1 j0 e+ u0 p. v4 ~! q3 s: ]& a
b.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c.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2 b+ k/ r, o: d9 a, 7 p
d.各連接件無松動;
e.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6) 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7) 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 c7 i: ~5 f' t9 r6 n) }
(8)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9) 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5 u6 k- }% w0 l8 c
(10) 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 u2 [& m+ d! @& |' `
(11) 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 2 _# /& k9 @( h8 c& h3 c; h
(13) 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4)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 k_ __ {( i% a2 t7 m
(15) 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 a1 g9 c% r# d7 k. _3 o
(16) 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7) 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8) 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9) 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20) 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21) 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人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2) 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23) 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7 r0 d. ^, e$ v# l3 /! f3 ^. _) c
(24) 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1篇 吊車架梁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沙溪至月環(huán)段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工程名稱
廣珠西線中山沙溪至月環(huán)段
高速公路
分部分項
工程
橋梁施工
工 種
起重架梁
交底內容:
、吊裝順序
根據施工現(xiàn)場場地條件,南坑高架橋每一跨選擇從左往右的架梁順序架設梁體。
、梁體梁場吊裝及加固
預制梁預制、壓漿、封錨完成后,采用兩臺的龍門吊在制梁區(qū)縱橫移梁至運梁車上,再由運梁車將梁運送至安裝現(xiàn)場,由吊車把梁移至需安裝位置上。運梁車分前后兩組,每組車的承載重量為60t。為了保證運梁車受力均勻,梁體放在運梁車上時,用固定式可調的鋼支撐將梁支撐或鋼絲繩捆綁牢固。運梁時,兩組車之間用與梁體支點距離等長的鋼絲繩連系作保險繩,保證運梁的安全性。梁體裝車后,必須采取穩(wěn)固措施,固定牢固后才能卸去吊裝鋼絲繩。
梁體起吊時注意起吊力與梁體該處的縱向中心一致,避免起吊裝過程中梁體因起吊而受到不均衡側向力作用,而引起梁片彎繞或者翻轉造成梁體破壞。起吊過程應緩慢進行,以便及時調整起吊力的作用方向。
、梁體的運輸
梁體運輸過程中,對標段的道路進行檢查修整,保證路面的寬度,彎道直徑、上下坡度、確保運梁車安全平穩(wěn)通過,保證梁體運輸過程中的絕對安全。梁體在運輸中,要確保梁體的穩(wěn)固,防止梁體傾覆,用木楔、鋼索將梁體固定在運梁車上。
梁體運輸時,要與路段交警進行聯(lián)系,同時安排在車流量少的時段進行運輸。運梁車前面安排預警車進行預警,梁體后端設明顯的警示標志。車輛行駛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箱梁的吊裝就位
①、兩臺吊車自行移位至需架設位置,吊裝前要求在汽車吊車支腿下鋪設鋼板。
②、吊車就位、起吊指揮人員就位,做好吊裝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③、試吊:首先兩臺吊車落鉤,系好鋼絲繩后,起重指揮人員統(tǒng)一指揮,吊車緩慢起鉤,待兩車受力分別在40t左右時,1號汽車吊停止動作,2號汽車吊車繼續(xù)緩慢起鉤,待梁體端頭離開運梁車后時,2號吊車停止動作,然后1號吊車緩慢起鉤,梁體兩端端頭均離開運梁車后,兩側吊車同步緩慢起鉤,當梁體起升距梁車5-10厘米后,兩臺汽車吊車停止起鉤,停頓3-5分鐘無異常后,吊車方能繼續(xù)起吊。
④、梁體架設就位:兩臺汽車吊繼續(xù)起鉤,當梁體起升至距梁車面1.0m左右后,吊車停止動作,待梁體平穩(wěn)后,檢查運梁車與梁體是否有接觸,確認后運梁車緩慢駛離。當梁體吊送至蓋梁上方編號相應位置時,兩臺吊車停止動作,待梁體平穩(wěn)后,緩慢落鉤至距蓋梁上方10-15cm處(保持梁體的平穩(wěn)),待校正好支座后,兩臺吊車同時緩慢落鉤,橋梁就位。
二、組織協(xié)調工作
組織好人員分工,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設置線路安全行車防護,并按相關規(guī)定設置公路防護設施及防護人員。吊裝總指揮、防護人員、吊車操作工及重要崗位負責人都配備頻率統(tǒng)一的對講機,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
1、施工前與當?shù)亟煌▍f(xié)管部門協(xié)商安排組織人員疏導人員及車輛。
2、安裝好路標、安全警示等標志。
3、施工前,必須認真對現(xiàn)場施工人員進行吊裝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和特點,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交通,作業(yè)環(huán)境,橋梁的跨距、數(shù)量、重量、構件的外形尺寸、梁的編號、梁間距縫隙等)。
4、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須系好安全帶,防止高空墜落。
5、吊裝作業(yè)時,作業(yè)半徑內嚴禁站人。架梁作業(yè)時要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架梁人員必須服從指揮,指揮人員應了解現(xiàn)場情況,切忌急躁冒進、草率行事。操作人員嚴格按“兩紀一化”進行作業(yè)。
6、吊裝作業(yè)時,吊車地基必須牢固可靠;梁體運輸車輛的行走道路必須平整堅實,保證不陷車,不傾翻。
7、用合格的吊索具,鋼絲繩捆綁起吊梁時,需用包角墊木塊、麻袋等墊襯,以保護混凝土梁體的棱角,同時也保護鋼絲繩不受損,嚴禁超負荷作業(yè)。
8、吊車操作工和起重指揮必須持證上崗,吊車由專人指揮,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
9、吊裝作業(yè)時,施工現(xiàn)場設置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穿越,并派專人警戒,防止無關人員誤入現(xiàn)場。
10、吊裝作業(yè)時,注意對各種線路和管道等設施的保護。
11、吊裝前要仔細檢查鋼絲繩及吊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更換.每日作業(yè)完成后要將各種工具及材料清理、堆放整齊,保持施工現(xiàn)場整潔。
12、施工進程中必須嚴格遵守起重作業(yè)和吊車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交底人簽字:
日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日期: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12篇 吊車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騰達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 白龍港區(qū)域南干線完善工程華涇港泵站 | 交底工種 | 吊機司機 | ||
工程部位 | 華涇港泵站sst1.3標 | ||||
主要內容: 1.交底目的:為了保證五工區(qū)所有工程項目的吊車安全施工。 2.安全交底內容: 2.1.汽車式起重機需在公路上行駛時,應認真執(zhí)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平坦堅實,保證在工作時不沉陷,不得在傾斜的地面行駛和作業(yè),視其土質的情況,起重機的作業(yè)位置應離溝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離; 2.3.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起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開,各操縱桿應放在空檔位置。作業(yè)前應首先檢查發(fā)動機傳動部分,作業(yè)制動部分、儀表、鋼絲繩以及液壓傳動等部分是否正常,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2.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應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與地面的傾斜度在無負荷時,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需插上; 2.5.起重機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 2.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變形等不正?,F(xiàn)象出現(xiàn)時,應立即放下重物,空載進行調整正常后,才能繼續(xù)作業(yè); 2.7.起重機行駛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收放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嚴禁在底盤走臺上站立,蹲坐人員和堆放散裝物件。保持中速行駛避免緊急制動。行駛起伏路面時,必須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2.8.遇有大雨、大霧或六級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機露天作業(yè); 2.9.起重機吊運重物時,其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更不得在吊起來的重物下面進行作業(yè),嚴禁起重機吊運人員; 2.10.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作業(yè)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作業(y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并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方可起吊; 2.11.起吊長:大重物必要時應栓拉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2.12.起重機在起重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 2.13.起重機在作業(yè)或行走時,都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要保持安全距離; 2.14.作業(yè)完畢后收回支腿,臂桿轉到順風方向,并降到40-60度之間,各部制動器都應加保險固定,機棚和操作室都要關閉加鎖; 2.15.起重機應停放在安全堅實的平地上; 2.16.汽車吊裝作業(yè),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種租賃資質和租賃合同等證件齊全有效。 |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說明: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人班組,一份交安全員,一份交項目部保存;
2.本表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結合實際填寫;
3.本表適用于各種安全技術交底。
第13篇 吊車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使用吊車吊運作業(yè)時,工地要具備完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地基平穩(wěn)堅固,防止傾下沉;與坑、槽邊口保持安全距離(根據吊車噸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慮3-5米);吊運各種吊件時,嚴禁超載,超高,超寬,并加固栓牢;吊鉤,吊繩要有5倍以上的保險系數(shù),并無破損。
(2)要指定內行可靠的指揮人員,指揮吊工與摘掛勾,操作人員工作要協(xié)調統(tǒng)一,步調一致。
(3)吊車司機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掛牌作業(yè),外租機械要訂安全操作協(xié)議。
(4)施工技術管理人員,要及時的進行針對性的,切實可行的文字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嚴格按交底措施操作。
(5)臂桿下及臂桿旋轉半徑內不許站人和走動,摘勾掛勾售貨員在操作時,身體及腳要站在起吊物的側方,防止下落傷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時,摘勾人員切勿過早去扶吊物,待物體落到平身后,再從側面扶穩(wěn)吊物。
(6)在高度2米以上結構物上吊裝物體時,摘掛勾人員操作前,腳下要支搭好足夠的活動余地及防護,防止幌繩將操作人員幌落,造成工傷。
(7)吊車吊裝與高壓架空電線的關系:吊車吊裝觸電傷人歷年來我局已發(fā)生多起,是最突出、最嚴重的問題,其根源是思想不重視,措施不落實,我易成公司為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必須嚴格按以下措施進行:
(a)查清高壓線的電壓等級和架空高度。
(b)吊車的停放安全位置及吊件的位置。
(c)臂桿頂端與高壓線的安全最小距離按下表規(guī)定:
允許水平(投影)最小距離
架空線電壓 | 1千伏以下 | 1.5萬伏以下 | 2-4萬伏 | 6-11萬伏 | 22萬伏 |
允許水平投影距離 | 1米 | 1.5米 | 2米 | 4米 | 6米 |
允許垂直最小距離
架空線電壓 | 1千伏以下 | 1.5萬伏以下 | 2-4萬伏 | 6-11萬伏 | 22萬伏 |
允許垂直最小距離 | 1.5米 | 3米 | 4米 | 5米 | 6米 |
以上安全技術要求有關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應該牢記在腦子里,并一絲不茍的掌握,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否則容易發(fā)生觸電或放電傷人。當然進一切可能避免在高壓線下操作是萬全之策,是上策。
(d)在高壓線下操作,避免夜間施工。如特殊情況下夜間施工時,照明條件要好,并做到空中,地面立體照明,工作范圍不留黑暗死角。
(e)冒雨施工時,絕對不能在高壓線下作業(yè)。
(8)吊車吊裝較輕(大馬拉小車)時,可盡可能縮短臂桿和塌臂進行。
(9)在吊裝物品時,嚴禁臂桿跨越架空線進行操作,嚴禁斜拉物品進行操作。
(10)汽輪吊車不可直接利用輪胎為支撐點吊物,不能吊物行駛,行駛時除座位外不能載人。
第14篇 吊車大型機械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大型機械進場報驗程序
⑴根據施工需要,由現(xiàn)場負責人提前1-7天向設備部門提出機械需用計劃,并明確機械類型、型號、數(shù)量、使用用途及有無特殊要求。
⑵綜合辦公室按照機械使用計劃,積極與機械租賃方聯(lián)系,確定具體進場時間,并要求其隨車攜帶大型機械操作人員資格證書、機械設備產品合格證。其中,起重機還需要提供年檢合格證。
⑶機械進場后,安質部人員及時對其進行外觀檢查,確認大型機械設備無明顯缺陷后收集相關資料,并向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報驗。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報驗手續(xù)報建設指揮部備案。
⑷在機械報驗時,除提供有關設備的名稱、型號、性能指標、檢驗合格證外,還包括大型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同時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卡和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監(jiān)理單位簽字確認后,報建設指揮部備案。
⑸大型機械設備施工作業(yè)前,根據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現(xiàn)場負責人告知操作人員場內電線、電纜、管道及坑道等明暗設置物的地點及走向,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
⑹大型機械使用期間,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工程部長、安質部長每月檢查不少于3次,安全專業(yè)工程師每月檢查不少于8次,并認真填寫“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
二、使用和管理大型機械的一般規(guī)定
1.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必須要有產品合格證,現(xiàn)場作業(yè)保證有“一機一人”進行安全防護。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格執(zhí)行大型機械設備日檢、周檢、月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并做詳細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嚴禁拆除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4.新購或經過大修、改裝和拆卸后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相關的技術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作業(yè)。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或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操作。
6.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人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夜間作業(yè)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7.當機械在施工現(xiàn)場或運輸途中發(fā)生事故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8.機械設備必須完好,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機械設備停電、停工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各種機械嚴禁非司機動用。
9.吊裝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監(jiān)視被牽引物,禁止將重物在空中懸掛。構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嚴禁在吊車臂下站人。
10.機械、設備和機械、設備的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經檢查對已達到報廢的鋼絲繩及時報廢更換。駕駛員離開駕駛室進入現(xiàn)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11.施工機械在特殊環(huán)境中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危險地段作業(yè)時,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由項目部安質部長親自盯控。
⑵在高壓線附近作業(yè)或通過時,施工機械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2m。
三、汽車吊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時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鋼(鐵)水包裝得太滿時不吊。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批準人:
第15篇 吊車的安全技術檢查
安全技術檢查,是起重設備管理的關鍵,起重機械的使用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的質量。做好起重機的安全技術檢查,并依據檢查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維護、保養(yǎng),對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完好率與利用率,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具有重要意義。日常的班前吊車機電系統(tǒng)的安全檢查是操作人員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也是吊車定期專業(yè)檢查所不能替代的。只有日常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合,才能保證吊車的安全運行。
一、運行環(huán)境的檢驗
運行環(huán)境雖不屬于吊車自身范圍,但對吊車的安全運行有直接關系,故也是對吊車進行安全檢查時必不可少的內容。其檢查一要查看吊車運行區(qū)間有無電力線路,吊車在運行時應與之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否則,應采取相應措施,限制吊車的運行范圍。二要檢查周邊建筑物,臨時設施等有無防礙吊車正常運行,起重臂、平衡物等部位是否會與之發(fā)生碰撞,特別在門式起重機軌道延伸時或固定式起重機升高位移時,尤應注意檢查。對于汽車起重機還應檢查是否有足夠的支腿位置,地下有無空洞以及地面承載能力的大小。詳細檢查起重機軌道、擋軌器、軌道兩端的防撞裝置、啃軌情況以及軌道溫差間隙等。
二、金屬結構的檢查
必須注意金屬結構的塑性變形。主梁拱度是吊車結構檢查的重點部位,避免由于超載、熱幅射等因素的影響引起起重機主梁上拱度消失甚至下?lián)稀A硗?,對于起重臂有無碰彎、扭曲;起重臂、平衡臂根部插銷的耳板,橋機的主梁腹板與下蓋板之間焊縫是否裂開等,都應作重點檢查。
三、行走部分的檢查
主要檢查行走輪踏面,各開式齒輪、聯(lián)軸節(jié),變速器的基礎螺栓以及行走輪軸的油孔等部位,如行走輪踏面表層硬度質量不好;可在檢查中看到塊狀剝離物,各開式齒輪、聯(lián)軸節(jié)應配有防護罩;變速器的基礎螺栓如有松動應及時擰緊;保持行走輪軸的油孔通暢。
吊車臂架、塔機的塔身、門座吊車的回轉中心軸承座、履帶式吊車的底座等重要部位的主要結構聯(lián)接螺栓的檢查,由于上述部位的螺栓頻繁承受拉應力、剪切力及扭轉力等綜合作用,如果發(fā)生從根部斷裂的情況其后果將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