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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房屋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 程 名 稱
恢復瞻園歷史原貌擴建工程
分項名稱
房屋拆除
施工班組
拆除專業(yè)隊
交底時間
2008/10/18
交底人簽字
鄭存志
接受人簽字
見附表
交底內(nèi)容和要求
交底內(nèi)容:
1、熟悉被拆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結構情況,并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批。
2、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教育。
3、疏通運輸?shù)缆贰z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在拆除房屋前,首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拆除建筑物周圍必須設置圍欄(警戒繩)并設警戒標志牌。拆除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和設專人監(jiān)督下進行。無關人員不準進人拆除區(qū)域。
6、參加拆除的工人不得違章作業(yè),聽從安全人員指揮。
7、由于拆除房屋是老建筑、石木結構。因此,在拆除時應由內(nèi)向外砸,嚴禁由外向內(nèi)砸,樓內(nèi)建筑垃圾隨時清除樓外,以免超載(木地板承重有限)發(fā)生坍塌事故。
8、拆除應按結構傳力自上而下進行,禁止上下同時交叉拆除,并注意未拆除部分倒塌。
9、拆除建筑物周圍(2米)是宿舍和施工道路,拆除前房屋前后搭設腳手架并掛安全網(wǎng)(立網(wǎng)),防止石塊飛出傷人。
10、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室內(nèi)宜采用活動腳手架進行拆除工作。
11、人、機拆除建筑物,吊板柱必須有專人指揮。
12、拆下的砼塊、磚等不要堆在樓板上,在高處進行拆除,要設溜槽,禁止向下拋擲,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時清理出廠搞好文明施工。
交底人:鄭存志
2008年10月 18日
第2篇 房屋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工 程 名 稱
恢復瞻園歷史原貌擴建工程
分項名稱
房屋拆除
施工班組
拆除專業(yè)隊
交底時間
2008/10/18
交底人簽字
鄭存志
接受人簽字
見附表
交底內(nèi)容和要求
交底內(nèi)容:
1、熟悉被拆建筑物或構筑物的結構情況,并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批。
2、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教育。
3、疏通運輸?shù)缆?、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在拆除房屋前,首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拆除建筑物周圍必須設置圍欄(警戒繩)并設警戒標志牌。拆除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和設專人監(jiān)督下進行。無關人員不準進人拆除區(qū)域。
6、參加拆除的工人不得違章作業(yè),聽從安全人員指揮。
7、由于拆除房屋是老建筑、石木結構。因此,在拆除時應由內(nèi)向外砸,嚴禁由外向內(nèi)砸,樓內(nèi)建筑垃圾隨時清除樓外,以免超載(木地板承重有限)發(fā)生坍塌事故。
8、拆除應按結構傳力自上而下進行,禁止上下同時交叉拆除,并注意未拆除部分倒塌。
9、拆除建筑物周圍(2米)是宿舍和施工道路,拆除前房屋前后搭設腳手架并掛安全網(wǎng)(立網(wǎng)),防止石塊飛出傷人。
10、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室內(nèi)宜采用活動腳手架進行拆除工作。
11、人、機拆除建筑物,吊板柱必須有專人指揮。
12、拆下的砼塊、磚等不要堆在樓板上,在高處進行拆除,要設溜槽,禁止向下拋擲,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時清理出廠搞好文明施工。
交底人:鄭存志
2008年10月 18日
第3篇 拆除磚混結構房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流程
周邊圍護→清拆管線→拆除門窗→鑿開樓板→推倒磚墻→鑿混凝土構件→棄物外運。
二、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首先拆除與拆除物相連的管道、設備、電氣、照明設施。
2、拆除建筑物內(nèi)所有的門窗及其它附屬結構,拆除建筑物全部騰空,拆除物及時外運,堆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區(qū)域。
3、在建筑物的兩側各放置一臺除塵機,采用濕法作業(yè),控制施工揚塵,砂石飛濺。
4、拆除時采用先上后下、先非承重結構后承重結構、先板、梁后墻、柱的原則,本次拆除采用破壞法施工。使用挖掘機及其配套的空壓機合電錘等,對建筑物解體、推倒。
5、建筑物完全解體后,用挖掘機裝車,自卸汽車外運垃圾至堆放處。
三、拆除施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有技術人員統(tǒng)一指揮,嚴格遵循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序。
(2)拆除現(xiàn)場施工人員,必須經(jīng)過行安全培訓及技術交底。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扣緊帽帶;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點牢靠。
(4)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置醒目的警世標志,采取警戒措施派專人負責。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xiàn)場。
(5)建筑物拆除時,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6)拆除項目竣工后,必須有驗收手續(xù),達到工完、料清、場地凈,并確保周圍環(huán)境整潔和相鄰建筑、管線的安全。
(7)拆除物受自然氣候、環(huán)境影響較大,密切注意,防患與未然。每個工作日結束后,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去現(xiàn)場檢查,確認拆除物是否用加固,作到安全無隱患。
(二)拆除時安全事項
(1)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操作。
(2)拆除區(qū)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3)建筑物拆除時,應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4)拆除過程中,現(xiàn)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
(三)安全管理
(1)施工人員進行拆除工作時,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或者其他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上進行操作。操作人員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護用品。拆除過程多屬高空作業(yè),工具、設備、材料雜亂,粉塵、日曬較多,作業(yè)工人應佩戴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個人防護用品,為防止磚石、灰塵及切割螺釘?shù)鹊牟僮?,應佩戴護目鏡。
(2)拆除過程中,應有專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導。
(3)用推倒法拆除墻時人員應避至安全地帶。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況墻體必須推倒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所有人員遠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在建筑推倒倒塌范圍內(nèi),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4)當用機械拆除工程時,根據(jù)被拆除高度選擇拆除機械,不可超高作業(yè),打擊點必須選在頂層,不可選在次頂層甚至以下。鎬頭機作業(yè)高度不夠,可以用建筑垃圾墊高機身以滿足需要,但墊層高度不得超過3m,其厚度不得小于3.5m,兩側坡度不得大于6°,機械解體作業(yè)時應設專職指揮員,監(jiān)視被拆除物的動向,及時用對講機指揮機械操作員進退。人機不可立體交叉作業(yè),機械作業(yè)時,在其回旋半徑內(nèi)不得有人工作業(yè)。機械禁止在有地下管線處作業(yè),如果一定要作業(yè),必須在地面墊2~3cm的整塊鋼板或走道板,保護地下管線安全。機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時,必須確保未拆除部分結構的整體完整和穩(wěn)定。
(四)做好拆除作業(yè)后的安全工作
(1)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按品種、類別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留有一定的間距,防止倒塌傷人。
(2)拆除堆放的材料場地,要專人看管,加強治安保衛(wèi)。禁止外來人員特別是小孩入內(nèi)玩耍。嚴禁煙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萬一。
(3)對于拆除生產(chǎn)、使用、儲存危險物品場所物料、器材、設備,不要混雜在與一般物料的存放,或放置到安全場所,或采取清洗措施,或安全銷毀。
(4)拆除的區(qū)域,對電線、燃氣管道、上下水管、設備管道等干線再進行一次檢查,以防留下隱患,并要設明顯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