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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
⑴工程施工完畢.應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方可拆除。拆除腳手架應制訂方案,經工程負責人棱準后,方可進行。拆除腳手架應符舍下列要求:
1)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2)腳手架的拆除,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然后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桿和剪刀撐。
②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層連墻桿與頂層門架。
③繼續(xù)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
④連續(xù)同步往下拆卸。對于連墻件、長水平桿、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方可拆除。
⑤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
⑥拆除基座,運走墊板和墊塊。
第2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5)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5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腳手架搭設前,工程技術負責人應按本規(guī)程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做技術和安全作業(yè)要求的交底。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門架、配件。
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5.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和鎖臂的設置應符合jgj128―2000第6.2節(jié)要求;
2)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架后,應按jgj128―2000第7.4.5條要求檢查并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4)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5)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6)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7)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8)欄板(桿)、擋腳板應設置在腳手架操作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6.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3節(jié)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2)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連牢。
7.連墻件的搭設除應符合jgj128―2000第6.5節(jié)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應采用確保腳手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3)連墻件宜垂直于墻面,不得向上傾斜,連墻件埋入墻身的部分必須錨固可靠;
4)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8.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9.腳手架應沿建筑物周圍連續(xù)、同步搭設升高,在建筑物周圍形成封閉結構;如不能封閉時,在腳手架兩端應按jgj128―2000第6.5.2條的規(guī)定增設連墻件。
第3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滿堂腳手架安全技術措施
1) 安裝滿堂腳手架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 門架的跨距和間距應根據實際荷載經設計確定,一般間距不宜大于1.2m。
3) 交叉支撐在每列門架兩側設置,并應采用鎖銷與門架立桿鎖牢,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拆除。
4) 水平架或腳手板應每步設置。頂步作業(yè)層應滿鋪腳手板,并應采用可靠連接方式與門架橫梁固定,大于200mm的縫隙應掛安全平網。
5) 水平加固桿應在滿堂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6) 剪刀撐應在滿堂腳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寬度不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7) 滿堂腳手架距墻或其他結構物邊緣距離應小于o.5m,周圍應設置欄桿。
8) 滿堂腳手架中間設置通道時,通道處底層門架可不設縱(橫)方向水平加固桿,但通道上部應每步設置水平加固桿。通道兩側門架應設置斜撐桿。
9) 滿堂腳手架高度超過10m時,上下層門架間應設置鎖臂,外側應設置拋撐或纜風繩與地面拉結牢固。
10) 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搭設的方法,并應隨搭隨設剪刀撐、水平縱橫加固桿、拋撐(或纜風繩)和通道板等安全防護構件。
11) 搭設、拆除滿堂腳手架時,施工操作層應鋪設腳手板,工人應系安全帶。
12) 滿堂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① 門架設置情況。
② 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及腳手板配置情況。
③ 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④ 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
⑤ 扣件緊固扭力矩。
⑥ 墊木情況。
安全網設置情況。
第4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驗收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jgj128—2000第7.3節(jié)、第7.4.5條的規(guī)定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應由上一級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行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
1)根據jgj128—2000第5.1.2條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
2)腳手架構配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類合格標志;
3)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
4)腳手架搭設過程中出現的重要問題及處理記錄;
5)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
4.腳手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文件外,還應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入施工驗收報告。
1)構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連接和掛扣是否緊固可靠;
2)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
3)基礎是否平整堅實、支墊是否符合規(guī)定;
4)連墻件的數量、位置和設置是否符合要求;
5)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腳手架搭設的垂直度與水平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腳手架搭設垂直度與水平度允許偏差
注:h— 步距;h― 腳手架高度;l― 跨距;l― 腳手架長度
第5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戴安全帽、穿工作鞋,高處作業(yè)要系扣安全帶。
三、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和搭拆作業(yè)方案進行架設或拆除。
四、作業(yè)前,應檢查地基夯實平整,架體和構配件是否齊全,脫焊、裂縫、變形、銹蝕嚴重的不準使用,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作業(yè)現場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作業(yè)范圍下方10m以內是否已設置警戒,禁止行人通過或站立,有無醒目安全標志。
五、搭設順序:基礎-鋼板墊塊、底座-門架掃地桿-斜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上一節(jié)門架-鎖臂(逐層搭高)-與二樓梁邊拉結(層層拉結,水平間距不得大于7m),無水平架的場合,應在架體外兩側設置一度鋼管、水平加固桿。
六、水平架可由掛扣式腳手架或門式架兩側設置的水平加固桿代替。
七、架體內側離墻不宜大于150mm,如大于150mm,應采取內挑架板或其他離口防護的安全措施。
八、每次架設必須高于結構施工作業(yè)面1.2m,并進行分段驗收。
九、架體垂直偏差不大于總高度的1/1000,絕對值不大于10mm。
十、高層建筑外腳手架應每隔五層樓高增設一道卸荷措施,多風地區(qū)或臺風存在負風壓時,應增設防風拔起的抗拔措施。
十一、在腳手架的轉角處、不閉合腳手架的兩端應增設連墻件,其豎向間距不應大于4m。
十二、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則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不小于45°,不大于65°,并用旋轉扣與架體連接擰緊螺栓。不準拉結在大橫桿上。
十四、兩人傳遞門架架體或桿件時,上方人員未接穩(wěn)之前,下方人員不得松手。并不準碰、觸、壓電源電線和電氣設備。
十五、腳手板上下不準超荷堆放構配件材料。
十六、在腳手架的操作層上應滿鋪與門架配套的掛扣式腳手板,并扣緊擋板,防止腳手板脫落和松動。
十七、使用塔吊吊運腳手架架體、斜撐等構配件,應綁扎牢靠,連墻桿、螺栓等短小材料,應用鋼絲密封筐盛裝好吊運,不得盛裝過滿。就位點應在混凝土樓面。每次吊運重量不大于3000n。并由持證司索工綁掛和卸料。
十八、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十九、拆卸前應檢查清理腳手板上雜物,架體上有無電線,由上而下,逐層拆卸(含連墻桿),作業(yè)下方警戒范圍標志是否已落實。
二十、拆卸作業(yè)中,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進行,嚴禁先將連墻桿或全部連續(xù)三層架體的連結拆除。
二十一、拆卸作業(yè)中,卸下門架和構配件,應逐一傳入樓層內,運回地面,分類堆放整齊。
二十二、清理門架和構配件上的砂漿,油漆保養(yǎng)。
二十三、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期:
第6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與維護安全技術措施
1) 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 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 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4) 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yè)。
5) 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下列桿件:
① 交叉支撐,水平架。
② 連墻件。
③ 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
④ 欄桿。
6) 作業(yè)需要時,臨時拆除交叉支撐或連墻件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交叉支撐只能在門架一側局部拆除,臨時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撐的門架上、下層面應滿鋪水平架或腳手板。作業(yè)完成后,應立即恢復拆除的交叉支撐;拆除時間較長時,還應加設扶手或安全網。
② 只能拆除個別連墻件,在拆除前、后應采取安全措施并應在作業(yè)完成后立即恢復;不得在豎向或水平向同時拆除兩個及兩個以上連墻件。
7) 在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8) 臨街搭設的腳手架外側應有防護措施,以防墜物傷人。
9) 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 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
11) 對腳手架應設專人負責進行經常檢查和保修工作。對高層腳手架應定期作門架立桿基礎沉降檢查,發(fā)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
拆下的門架及配件應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并按jgj 128—2000附錄a的規(guī)定分類檢驗和維修,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第7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5)
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五)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yè)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2.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3.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4. 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進行:
l)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
3)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兩步,當必須超過兩步時,應加設臨時拉結;
4)連墻桿、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5)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6)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7)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8)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8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滿堂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1.安裝滿堂腳手架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門架的跨距和間距應根據實際荷載經設計確定,一般間距不宜大于1.2m。
3.交叉支撐應在每列門架兩側設置,并應采用鎖銷與門架立桿鎖牢,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拆除。
4.水平架或腳手板應每步設置。頂步作業(yè)層應滿鋪腳手板,并應采用可靠連接方式與門架橫梁固定,大于200mm的縫隙應掛安全平網。
5.水平加固桿應在滿堂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6.剪刀撐應在滿堂腳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寬度不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7.滿堂腳手架距墻或其他結構物邊緣距離應小于0.5m,周圍應設置欄桿。
8.滿堂腳手架中間設置通道時,通道處底層門架可不設縱(橫)方向水平加固桿,但通道上部應每步設置水平加固桿。通道兩側門架應設置斜撐桿。
9.滿堂腳手架高度超過10m時,上下層門架間應設置鎖臂,外側應設置拋撐或纜風繩與地面拉結牢固。
10.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搭設的方法,并應隨搭隨設剪刀撐、水平縱橫加固桿、拋撐(或纜風繩)和通道板等安全防護構件。
11.搭設、拆除滿堂腳手架時,施工操作層應鋪設腳手板,工人應系安全帶。
12.滿堂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1)門架設置情況;
2)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及腳手板配置情況;
3)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4)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5)扣件緊固扭力矩;
6)墊木情況;
7)安全網設置情況。
第9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撐安全技術交底
1.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門架、調節(jié)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置,支撐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調整標高。
3.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軸線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平行于梁軸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
4.當模板支撐高度較高或荷載較大時,模板支撐可采用構架形式支撐。
5.門架用于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確定。
6.門架的水平加固桿應在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7.樓板模板支撐較高時(大于10m),剪刀撐應在腳手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寬度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8.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jié)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作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接。
9.模板支撐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1)門架設置情況;
2)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及腳手板配置情況;
3)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4)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5)扣件緊固扭力矩;
6)墊木情況;
7)安全網設置情況。
第10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2.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3.拆除腳手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4.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yè)的要求進行;
1)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
3)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兩步,當必須超過兩步時,應加設臨時拉結;
4)連墻桿、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5)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6)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人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7)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8)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第11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撐安全技術措施
1) 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 門架、調節(jié)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置,支撐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調整標高。
3) 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軸線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平行于梁軸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
4) 當模板支撐高度較高或荷載較大時,模板支撐可采用構架形式支撐。
5) 門架用于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確定。
6) 門架的水平加固桿應在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7) 樓板模板支撐較高時(大于10m),剪刀撐應在腳手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寬度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8) 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jié)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滿足中運要求的可靠連接。
9) 模板支撐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① 門架設置情況。
② 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及腳手板配置情況。
③ 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④ 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⑤ 扣件緊固扭力矩。
⑥ 墊木情況。
⑦ 安全網設置情況。
第12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工程名稱:×××工程
施工單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門式鋼管腳手架搭、拆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內容: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要求
(1)門式鋼管腳手架的最大搭設高度,可根據下表確定。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
施工荷載標準值(kn/m2) 搭設高度(m)
3.0-5.0 ≤3.0 ≤45 ≤60
注:施工荷載系指一個架距內各施工層荷載的總和。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進行檢查驗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構配件。
f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礎處理:
為保證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立桿基礎施工應滿足構造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在腳手架基礎上應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
(5)門式腳手架搭設程序:
1)腳手架的搭設,應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減少誤差積累。不可自兩端相向搭設或相間進行,以避免結合處錯位,難于連接。
2)腳手架搭設的順序。鋪設墊術(板)→安人底座→自一端起立門架并隨即裝交叉支撐→斗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安裝鋼梯→安裝水平加固桿→安裝連墻桿斗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guī)定位置安裝剪刀撐→裝配頂步欄桿。
3)腳手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進度,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件三步或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證腳手架穩(wěn)定。
(6)架設門架及配件安裝注意事項: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鎖臂的設置應符合構造規(guī)定。
2)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交叉支撐、水平架及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4)各部件的鎖、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5)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6)鋼梯的位置應符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ф42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鋼梯跨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鋼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擋腳板(笆)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兩側設置,欄板(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外側高置,欄桿、腳板應在門架立桿的內側設置。
(7)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的安裝: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并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
2)水平加固桿采用扣件與門架在立稈內側連牢,剪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
(8)連墻件的安裝: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措設完畢補作。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應采用臨時加強穩(wěn)定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可拆除。
3)連墻件埋人墻身的部分必須牢固可靠,連墻件必須垂直于墻面,不允許向上傾斜。
4)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5)當采用一支一拉的柔性連墻構造時,拉、支點間距應不大于400mm。
(9)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5-65nm,并不得小于40nm 。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應不小于100mm。
(10)檢查驗收要求: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腳手架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①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
必要的施工設計文件及組裝圖;腳手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級合格標志;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腳手架搭設的重大問題及處理記錄;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
②腳手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文件外,還應進行現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入施工驗收報告: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臺格;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基礎是否平整堅實;連墻桿的設置有否遺漏,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③腳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腳手架沿墻的縱向水平偏差應≤l/600(l為腳手架的長度)。
④腳手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腳手架的垂直度:腳手架沿墻面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h為腳手架高度)及50mm;腳手架的橫向垂直偏差≤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0/600(h2為門架高度)。
2.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
⑴工程施工完畢.應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方可拆除。拆除腳手架應制訂方案,經工程負責人棱準后,方可進行。拆除腳手架應符舍下列要求:
1)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2)腳手架的拆除,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從跨邊起先拆頂部扶手與欄桿柱,然后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桿和剪刀撐。
②自頂層跨邊開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層連墻桿與頂層門架。
③繼續(xù)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
④連續(xù)同步往下拆卸。對于連墻件、長水平桿、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方可拆除。
⑤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
⑥拆除基座,運走墊板和墊塊。
(2)腳手架的拆卸必須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yè)。
2)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人室內堆存。
3)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
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t然后開始拆卸,不準硬拉,嚴禁敲擊。
4)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或捆和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3)拆除注意事項:
l)拆除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一切非操作人員人內。
2)腳手架拆除時,拆下的門架及配件,均須加以檢驗。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進行必要的整形,變形嚴重者,應送回工廠修整。應按規(guī)定分級檢查、維修或報廢。拆下的門架及其他配件經檢查、修整后應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銹蝕。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13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戴安全帽、穿工作鞋,高處作業(yè)要系扣安全帶。
三、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和搭拆作業(yè)方案進行架設或拆除。
四、作業(yè)前,應檢查地基夯實平整,架體和構配件是否齊全,脫焊、裂縫、變形、銹蝕嚴重的不準使用,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作業(yè)現場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作業(yè)范圍下方10m以內是否已設置警戒,禁止行人通過或站立,有無醒目安全標志。
五、搭設順序:基礎-鋼板墊塊、底座-門架掃地桿-斜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上一節(jié)門架-鎖臂(逐層搭高)-與二樓梁邊拉結(層層拉結,水平間距不得大于7m),無水平架的場合,應在架體外兩側設置一度鋼管、水平加固桿。
六、水平架可由掛扣式腳手架或門式架兩側設置的水平加固桿代替。
七、架體內側離墻不宜大于150mm,如大于150mm,應采取內挑架板或其他離口防護的安全措施。
八、每次架設必須高于結構施工作業(yè)面1.2m,并進行分段驗收。
九、架體垂直偏差不大于總高度的1/1000,絕對值不大于10mm。
十、高層建筑外腳手架應每隔五層樓高增設一道卸荷措施,多風地區(qū)或臺風存在負風壓時,應增設防風拔起的抗拔措施。
十一、在腳手架的轉角處、不閉合腳手架的兩端應增設連墻件,其豎向間距不應大于4m。
十二、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則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斜桿與地面夾角不小于45°,不大于65°,并用旋轉扣與架體連接擰緊螺栓。不準拉結在大橫桿上。
十四、兩人傳遞門架架體或桿件時,上方人員未接穩(wěn)之前,下方人員不得松手。并不準碰、觸、壓電源電線和電氣設備。
十五、腳手板上下不準超荷堆放構配件材料。
十六、在腳手架的操作層上應滿鋪與門架配套的掛扣式腳手板,并扣緊擋板,防止腳手板脫落和松動。
十七、使用塔吊吊運腳手架架體、斜撐等構配件,應綁扎牢靠,連墻桿、螺栓等短小材料,應用鋼絲密封筐盛裝好吊運,不得盛裝過滿。就位點應在混凝土樓面。每次吊運重量不大于3000n。并由持證司索工綁掛和卸料。
十八、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十九、拆卸前應檢查清理腳手板上雜物,架體上有無電線,由上而下,逐層拆卸(含連墻桿),作業(yè)下方警戒范圍標志是否已落實。
二十、拆卸作業(yè)中,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進行,嚴禁先將連墻桿或全部連續(xù)三層架體的連結拆除。
二十一、拆卸作業(yè)中,卸下門架和構配件,應逐一傳入樓層內,運回地面,分類堆放整齊。
二十二、清理門架和構配件上的砂漿,油漆保養(yǎng)。
二十三、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第14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要求
(1)對門架配件、加固件進行檢查驗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構配件。
(2)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3)基礎處理:
為保證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立桿基礎施工應滿足構造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在腳手架基礎上應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
(4)門式腳手架搭設程序:
1)腳手架的搭設,應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減少誤差積累。不可自兩端相向搭設或相間進行,以避免結合處錯位,難于連接。
2)腳手架搭設的順序。鋪設墊術(板)→安人底座→自一端起立門架并隨即裝交叉支撐→斗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安裝鋼梯→安裝水平加固桿→安裝連墻桿斗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guī)定位置安裝剪刀撐→裝配頂步欄桿。
3)腳手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進度,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件三步或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證腳手架穩(wěn)定。
(5)架設門架及配件安裝注意事項: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鎖臂的設置應符合構造規(guī)定。
2)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交叉支撐、水平架及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4)各部件的鎖、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5)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6)鋼梯的位置應符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ф42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鋼梯跨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鋼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擋腳板(笆)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兩側設置,欄板(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外側高置,欄桿、腳板應在門架立桿的內側設置。
(6)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的安裝: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并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
2)水平加固桿采用扣件與門架在立稈內側連牢,剪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
(7)連墻件的安裝: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措設完畢補作。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應采用臨時加強穩(wěn)定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可拆除。
3)連墻件埋人墻身的部分必須牢固可靠,連墻件必須垂直于墻面,不允許向上傾斜。
4)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5)當采用一支一拉的柔性連墻構造時,拉、支點間距應不大于400mm。
(8)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5-65n·m,并不得小于40n·m。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應不小于100mm。
(9)檢查驗收要求: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腳手架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①、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
必要的施工設計文件及組裝圖;腳手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級合格標志;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腳手架搭設的重大問題及處理記錄;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
②、腳手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文件外,還應進行現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入施工驗收報告: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臺格;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基礎是否平整堅實;連墻桿的設置有否遺漏,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③、腳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腳手架沿墻的縱向水平偏差應≤l/600(l為腳手架的長度)。
④、腳手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腳手架的垂直度:腳手架沿墻面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h為腳手架高度)及50mm;腳手架的橫向垂直偏差≤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0/600(h2為門架高度)。
第15篇 門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撐:安全技術交底
1.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門架、調節(jié)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置,支撐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調整標高。
3.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線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軸線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平行于梁軸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叉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
4.當模板支撐高度較高或荷載較大時,模板支撐可采用構架形式支撐。
5.門架用于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確定。
6.門架的水平加固桿應在腳手架的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xù)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扣牢。
7.樓板模板支撐較高時(大于10m),剪刀撐應在腳手架外側周邊和內部每隔15m間距設置,剪刀撐寬度應大于4個跨距或間距,斜桿與地面傾角宜為45°~60°。
8.門架用于整體式平臺模板時,門架立桿、調節(jié)架應設置鎖臂,模板系統與門架支撐應作滿足吊運要求的可靠連接。
9.模板支撐腳手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下列各項內容的驗收檢查:
1)門架設置情況;
2)交叉支撐、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及腳手板配置情況;
3)門架橫桿荷載狀況;
4)底座、頂托螺旋桿伸出長度;
5)扣件緊固扭力矩;
6)墊木情況;
7)安全網設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