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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一、安全責任制度
1. 設備安全責任人:每個設備應明確指定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檢查及異常情況的處理。
2. 定期巡檢:建立定期巡檢制度,確保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3. 應急預案:制定設備故障應急預案,以應對突發(fā)情況。
二、設備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培訓: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掌握設備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識。
2. 操作許可:未經許可,禁止非操作人員擅自使用設備。
3. 操作記錄:記錄設備運行參數,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
三、設備維護保養(yǎng)
1. 日常保養(yǎng):執(zhí)行每日清潔、潤滑等基礎保養(yǎng)工作。
2. 定期保養(yǎng):按制造商建議或內部規(guī)定進行周期性維護。
3. 故障維修:及時修復設備故障,防止小問題引發(fā)大事故。
四、安全防護措施
1. 安全防護裝置:確保設備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防護罩、警報系統(tǒng)等。
2. 危險標識:在潛在危險區(qū)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提醒員工注意安全。
3. 個人防護裝備:為操作人員配備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等。
五、電氣與消防安全
1. 電氣安全:遵守電氣作業(yè)規(guī)程,定期檢查電氣線路,預防電氣火災。
2. 滅火設備:配置足夠且有效的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其功能。
3. 消防演練: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火災的能力。
模板
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制定設備安全政策,明確管理目標和策略。
2. 建立設備安全管理體系,包括組織架構、職責分配和協(xié)調機制。
3. 設定設備安全操作流程,確保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4. 實施設備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源并采取預防措施。
5. 提供持續(xù)的員工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6. 監(jiān)控設備運行狀態(tài),定期進行設備性能評估。
7. 建立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機制,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改進安全管理。
8. 跟蹤法規(guī)和技術更新,確保設備安全符合最新標準要求。
標準
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的安全法規(guī)和標準,如gb/t 2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
2. 與企業(y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等其他管理系統(tǒng)相協(xié)調。
3. 設備安全規(guī)程應定期審查和更新,以適應技術進步和業(yè)務變化。
4. 通過內部審計和第三方審核,確保設備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規(guī)性。
5. 設備安全績效應納入企業(yè)整體績效考核,激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管理。
6. 通過持續(xù)改進,降低設備安全事故率,提高設備運行效率和員工滿意度。
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旨在保障企業(yè)生產設備的安全運行,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是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各相關部門和員工應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做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設備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設備壽命周期的全過程中,采用各種技術措施,如設計階段采取安全設計,提高防護標準,使用維修階段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改造、改善維修等據資料顯示,80%以上的安全事故和設備有關,所以我們設備管理者必須與時俱進,加強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法律已有明確規(guī)定
《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交通企業(yè)設備管理條例》第4章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中,已經寫明了設備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16條寫到:企業(yè)應建立健全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第17條則明確: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器儀表、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查監(jiān)測和預防性試驗。
設備法規(guī)制度方面有明確規(guī)定。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和原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質監(jiān)局《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都明確規(guī)定:從設備的管理維修、生產組織和使用保養(yǎng)等方面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生產過程中的設備不安全隱患,加強設備的維護、檢查監(jiān)測和預防性試驗,預防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設備安全管理的內容
設備的有害及危險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消除設備和環(huán)境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確保生產系統(tǒng)安全的物質基礎。
設備的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導致疾病(含職業(yè)病),或能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危險因素則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能對物造成突發(fā)性損壞的因素。
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機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包括靜態(tài)危險,如刀具的刀刃、機械設備突出部分、飛邊等;運動狀態(tài)下的危險,如接近危險、經過危險、卷進危險、打擊危險、振動夾住危險、飛揚打擊危險等。
非機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電擊傷:指采用電氣設備作為動力的機械以及機械本身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漏電或靜電引起的危險。包括:觸電危險和靜電危險。
灼燙和冷凍危害:如在熱加工作業(yè)中,被高溫金屬體和加工機件灼燙的危險,或與設備的高溫表面接觸時被灼燙的危險,低溫金屬設備接觸時被凍傷的危險。
振動危害:在機械加工過程中使用振動工具或機械本身產生的振動所引起的危害。
噪音危害:機械加工過程或機械運轉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而引起的危害。
電離輻射危害:指設備內部放射物質,_射線裝置,γ射線裝置等超出標準所允許的劑量而形成的電離輻射危險。
化學物危害:機械設備在加工過程中的各種化學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工業(yè)毒物危害、酸、堿等化學物質的腐蝕性危害和易燃易爆物質的危險。
粉塵危害:指機械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粉塵引起的危害。
控制危險和有害因素的原則
消除潛在危險的原則面向科學技術進步,在工藝流程中和生產設備上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增加系統(tǒng)的安全可靠性,即使人的不安全行為發(fā)生,也會由于安全裝置的發(fā)揮作用而避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減弱原則當危險和有害因素無法根除時,應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們可以接受的水平。
距離防護的原則生產中的危險因素對人體的傷害往往與距離遠近有關,依照距離危害因素越遠,事故的傷害越小的道理,采取安全距離防護顯然是有效的。
堅固原則以安全為目的,提高設備的結構強度,提高安全系數,尤其是在設計時充分運用。
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原則是指利用薄弱的元件,在設備上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在危險因素未達到危險以前,已先將薄弱元件破壞,使危險范圍縮小或使危險終止。
互鎖原則是指以某種方法使一些元件強制發(fā)生相互作用,以保證安全運行或操作。如高壓配電屏的網門,當合閘送電后就自動鎖上,維修時只有拉閘停電后網門才能打開,以防止觸電。
自動化原則在不能用其他辦法消除危險因素的條件下,為擺脫危險因素對操作人員的傷害,可用機器或自動控制裝置操作。
實現設備安全的途徑
設備的本質安全化;面向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采用安全防護裝置;采用控制技術消除或減弱不安全因素;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筆者認為重點應為設備的本質安全化及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
設備的本質安全化為使設備達到本質安全而進行的研究、設計、改造和采取的各種措施的最佳組合,稱為本質的安全化。本質安全的設備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絕或減少傷亡事故,減少設備故障,從而提高設備利用率,實現安全生產。本質安全化要求對人一機一環(huán)境系統(tǒng)做出完善的安全設計,使系統(tǒng)中物的安全性能和質量達到本質安全程度。要實現設備的本質安全,需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設計階段 采用技術措施來消除危險因素,使人不可能接觸或接近危險區(qū),如將危險區(qū)域完全封閉,采用安全裝置,實現自動化等都是設計階段應該解決的問題。
設備的設計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設備及其零部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不準向工作場所和大氣排放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有害物質,不應產生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噪聲、振動、輻射和其它污染,對有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必須在設計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護,必須有直接安全衛(wèi)生措施、間接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以及提示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
設備的設計必須具有良好的適應性。
設備設計使用的材料要具有良好的安全衛(wèi)生性能:用于制造生產設備的材料,在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內必須能承受在規(guī)定使用條件下的物理、化學和生物作用;在正常使用環(huán)境下,對人有危害的材料不用來制造設備;禁止使用能與工作介質發(fā)生反應而造成危害的材料;處理可燃氣體、易燃和可燃液體的設備,其基礎和本體應使用非可燃材料制造。
設備應具有良好的穩(wěn)定性。
設備的操縱器、信號和顯示器應滿足安全技術并符合人類工效學原則。
安全防護裝置與設備配套。
操作階段 建立有計劃的維護保養(yǎng)和預防性維修制度,利用故障診斷技術,及時發(fā)現故障并處理。對安全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障安全裝置始終處于可靠狀態(tài),以及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管理措施 指導設備的安全使用,向用戶及操作人員提供有關設備危險因素的資料、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安全手冊等技術文件;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發(fā)現及處理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總之,設備的本質安全化從控制事故物源入手,提出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技術途徑與方法,對于從根本上發(fā)現和消除事故與危害,防止誤操作及設備故障的發(fā)生具有重要意義。它貫穿于方案論證、設計、基本建設、生產、科研、技術改造等一系列過程的諸因素,是確保安全生產所必須遵循的安全原則。
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內容設備使用要求做到安全、合理。一方面要制止設備使用中的蠻干、濫用、超負荷、超性能、超范圍使用,造成設備過度磨損,壽命降低,導致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提高設備使用效率,避免設備因閑置而造成的無形磨損。
實行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
實行操作證制度。
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搞好設備保養(yǎng),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
遵守磨合期使用規(guī)定。
創(chuàng)造良好的設備使用環(huán)境。
合理組織生產。
培養(yǎng)設備使用、維修、管理隊伍。
建設設備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設備壽命周期的全過程中,采用各種技術措施,如設計階段采取安全設計,提高防護標準,使用維修階段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改造、改善維修等;組織措施,如安全教育、事故分析處理、安全考核審查等,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遭受損壞,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提高企業(yè)經營管理的經濟效益。
第2篇 做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設備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設備壽命周期的全過程中,采用各種技術措施,如設計階段采取安全設計,提高防護標準,使用維修階段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改造、改善維修等據資料顯示,80%以上的安全事故和設備有關,所以我們設備管理者必須與時俱進,加強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法律已有明確規(guī)定 《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交通企業(yè)設備管理條例》第4章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中,已經寫明了設備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16條寫到:企業(yè)應建立健全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使用和維護規(guī)程。
第17條則明確:企業(yè)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動力、起重、運輸、儀器儀表、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查監(jiān)測和預防性試驗。
設備法規(guī)制度方面有明確規(guī)定。
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和原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質監(jiān)局《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都明確規(guī)定:從設備的管理維修、生產組織和使用保養(yǎng)等方面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生產過程中的設備不安全隱患,加強設備的維護、檢查監(jiān)測和預防性試驗,預防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設備安全管理的內容 設備的有害及危險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消除設備和環(huán)境的不安全狀態(tài)是確保生產系統(tǒng)安全的物質基礎。
設備的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導致疾病(含職業(yè)病),或能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危險因素則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能對物造成突發(fā)性損壞的因素。
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機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包括靜態(tài)危險,如刀具的刀刃、機械設備突出部分、飛邊等;
運動狀態(tài)下的危險,如接近危險、經過危險、卷進危險、打擊危險、振動夾住危險、飛揚打擊危險等。
非機械性危險與有害因素。
電擊傷:指采用電氣設備作為動力的機械以及機械本身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漏電或靜電引起的危險。
包括:觸電危險和靜電危險。
灼燙和冷凍危害:如在熱加工作業(yè)中,被高溫金屬體和加工機件灼燙的危險,或與設備的高溫表面接觸時被灼燙的危險,低溫金屬設備接觸時被凍傷的危險。
振動危害:在機械加工過程中使用振動工具或機械本身產生的振動所引起的危害。
噪音危害:機械加工過程或機械運轉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而引起的危害。
電離輻射危害:指設備內部放射物質,__射線裝置,γ射線裝置等超出標準所允許的劑量而形成的電離輻射危險。
化學物危害:機械設備在加工過程中的各種化學物所引起的危害。
包括:工業(yè)毒物危害、酸、堿等化學物質的腐蝕性危害和易燃易爆物質的危險。
粉塵危害:指機械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粉塵引起的危害。
控制危險和有害因素的原則 消除潛在危險的原則面向科學技術進步,在工藝流程中和生產設備上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增加系統(tǒng)的安全可靠性,即使人的不安全行為發(fā)生,也會由于安全裝置的發(fā)揮作用而避免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減弱原則當危險和有害因素無法根除時,應采取措施使之降低到人們可以接受的水平。
距離防護的原則生產中的危險因素對人體的傷害往往與距離遠近有關,依照距離危害因素越遠,事故的傷害越小的道理,采取安全距離防護顯然是有效的。
堅固原則以安全為目的,提高設備的結構強度,提高安全系數,尤其是在設計時充分運用。
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原則是指利用薄弱的元件,在設備上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在危險因素未達到危險以前,已先將薄弱元件破壞,使危險范圍縮小或使危險終止。
互鎖原則是指以某種方法使一些元件強制發(fā)生相互作用,以保證安全運行或操作。
如高壓配電屏的網門,當合閘送電后就自動鎖上,維修時只有拉閘停電后網門才能打開,以防止觸電。
自動化原則在不能用其他辦法消除危險因素的條件下,為擺脫危險因素對操作人員的傷害,可用機器或自動控制裝置操作。
實現設備安全的途徑 設備的本質安全化;
面向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
采用安全防護裝置;
采用控制技術消除或減弱不安全因素;
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
認為重點應為設備的本質安全化及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
設備的本質安全化為使設備達到本質安全而進行的研究、設計、改造和采取的各種措施的最佳組合,稱為本質的安全化。
本質安全的設備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可以杜絕或減少傷亡事故,減少設備故障,從而提高設備利用率,實現安全生產。
本質安全化要求對人一機一環(huán)境系統(tǒng)做出完善的安全設計,使系統(tǒng)中物的安全性能和質量達到本質安全程度。
要實現設備的本質安全,需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設計階段 采用技術措施來消除危險因素,使人不可能接觸或接近危險區(qū),如將危險區(qū)域完全封閉,采用安全裝置,實現自動化等都是設計階段應該解決的問題。
設備的設計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設備及其零部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
不準向工作場所和大氣排放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有害物質,不應產生超過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噪聲、振動、輻射和其它污染,對有可能產生的有害因素,必須在設計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護,必須有直接安全衛(wèi)生措施、間接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以及提示安全衛(wèi)生技術措施。
設備的設計必須具有良好的適應性。
設備設計使用的材料要具有良好的安全衛(wèi)生性能:用于制造生產設備的材料,在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內必須能承受在規(guī)定使用條件下的物理、化學和生物作用;
在正常使用環(huán)境下,對人有危害的材料不用來制造設備;
禁止使用能與工作介質發(fā)生反應而造成危害的材料;
處理可燃氣體、易燃和可燃液體的設備,其基礎和本體應使用非可燃材料制造。
設備應具有良好的穩(wěn)定性。
設備的操縱器、信號和顯示器應滿足安全技術并符合人類工效學原則。
安全防護裝置與設備配套。
操作階段 建立有計劃的維護保養(yǎng)和預防性維修制度,利用故障診斷技術,及時發(fā)現故障并處理。
對安全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保障安全裝置始終處于可靠狀態(tài),以及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管理措施 指導設備的安全使用,向用戶及操作人員提供有關設備危險因素的資料、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安全手冊等技術文件;
加強對操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發(fā)現及處理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總之,設備的本質安全化從控制事故物源入手,提出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技術途徑與方法,對于從根本上發(fā)現和消除事故與危害,防止誤操作及設備故障的發(fā)生具有重要意義。
它貫穿于方案論證、設計、基本建設、生產、科研、技術改造等一系列過程的諸因素,是確保安全生產所必須遵循的安全原則。
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內容設備使用要求做到安全、合理。
一方面要制止設備使用中的蠻干、濫用、超負荷、超性能、超范圍使用,造成設備過度磨損,壽命降低,導致安全事故。
另一方面要提高設備使用效率,避免設備因閑置而造成的無形磨損。
實行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
實行操作證制度。
操作人員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搞好設備保養(yǎng),經常保持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
遵守磨合期使用規(guī)定。
創(chuàng)造良好的設備使用環(huán)境。
合理組織生產。
培養(yǎng)設備使用、維修、管理隊伍。
建設設備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在設備壽命周期的全過程中,采用各種技術措施,如設計階段采取安全設計,提高防護標準,使用維修階段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改造、改善維修等;
組織措施,如安全教育、事故分析處理、安全考核審查等,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遭受損壞,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提高企業(yè)經營管理的經濟效益。
第3篇 煉鐵廠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煉鐵廠內屬于一級電力負荷的設施,應有兩個以上的獨立電源供電。
煉鐵廠供電系統(tǒng),應符合國家有關電力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 高爐及運料卷揚系統(tǒng)的電纜及導線,應有阻燃的保護層或保護套管。
3 未經廠、車間同意,非工作職員不應進進卷揚機室或上料帶式輸送機傳動房、直流發(fā)電機室及變電室。
4 電磁站變壓器和動力開關室,室內地面應有盡緣層;室內應備有試驗燈、盡緣桿、盡緣靴、盡緣手套、高壓試電筆、接地線等,并應配備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砂箱等。
5 祼線應有接地良好的防護網。防護網與裸線之間,應至少間隔1m,并懸掛明顯的警告牌或信號燈。爐身四周的電氣設備,應安裝防護罩或欄桿。爐前設備的電纜線,應有防機械損傷和防燒毀的措施。
6 整流設備應保持清潔,運轉中的火花不應超過答應范圍。電氣設備的溫度不應超過答應溫度。
7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根據技術條件接地或接零。高構筑物應有防雷擊措施。
8 上料系統(tǒng)設備的啟動或停止關系到前后設備時,應按照工藝設備的要求安裝聯鎖裝置。聯鎖裝置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應從系統(tǒng)終端設備開始,逆物料輸送方向依次啟動;
——停車與啟動順序相反,先停供料設備,然后從供料設備系統(tǒng)的始端開始,順物料輸送方向依次停車;
——系統(tǒng)中某一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它前面的所有設備應立即自動停車,而后面的設備應繼續(xù)運轉,直到料空為止,以防止帶負荷啟動。 其余的機電系統(tǒng),也應按上述要求設計。
9 動力、照明、通訊等電氣線路,不應敷設在氧氣、煤氣、蒸汽管道上。
10 廠(車間)內應設置: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縱職員工作和來往的地點及設備運轉點,均應設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現誤操縱和輕易失事故的地點,應設置事故照明;
——檢驗照明:需要經常檢驗設備的地點,應設置檢驗照明。
行燈電壓一般不應超過36v,在金屬容器內或濕潤地點使用的行燈不應超過12v。
11 應定期檢測盡緣物的盡緣性能和接地電阻,并作好記錄,存進技術檔案。
12 直流電機停機時,應切斷交流電源。
13 檢驗電氣設備,應至少2人一起作業(yè)。停電檢驗時,應嚴格執(zhí)行掛牌制,懸掛“有人檢驗,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14 爐前起重機、鑄鐵翻罐機和水渣雙軌起重機等的司機室,應有良好的透風、防塵和空調設施。
15 起重作業(yè)應遵守gb6067的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標明起重噸位,應裝設卷揚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緩沖裝置和自動聯鎖裝置以及啟動、事故、超載的信號裝置。起重工具不應拴掛在高爐場棚鋼梁上。起重機工作,不應斜拉歪吊;職員不應站在吊運的物體上,也不應在起重鉤下逗留、通過。起重機夜晚工作時,作業(yè)區(qū)應有良好的照明。
16 高爐升降機與高爐、熱風爐之間,應安裝帶護欄的過橋,升降機導軌應有護板。
17 應加強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起重前應仔細檢查吊鉤、吊繩是否合格。起重設備應嚴格執(zhí)行操縱牌制度。起重作業(yè)的指揮信號,應遵守gb5082的規(guī)定。
18 用起重機吊運開底吊桶時,吊桶的開底應用機械控制。
19 乘人電梯應專人操縱,不應超載,用完后應鎖門。乘人電梯應有自鎖裝置,室內應有報警裝置。其鋼絲安全系數為8。
第4篇 供配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為了規(guī)范供配電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工作,確保該類設施設備的可靠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程。本規(guī)程適用于商會大廈供配電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
一. 運行管理要點
1.巡視監(jiān)控
1.1值班電工負責對高低壓配電柜、變壓器、電容補償柜等供配電設備進行巡視。一般每班次4—6小時巡視一次;每周應對計量柜、配電系統(tǒng)應急電源柜巡視檢查一次。
1.2值班電工按規(guī)定的頻次巡視后,應將每次巡視結果完整真實地記錄在《變配電所設施設備運行記錄》上。
1.3巡視內容
(1)變壓器的運行狀況。從聲音、氣味、溫度等方面判斷觀察變壓器工作是否正常:變壓器正常工作時應當無異響和異味,三相工作溫度不超過110℃(變壓器中冷卻風扇啟動溫度90℃,停機溫度80℃),瓷瓶支柱無裂紋、無放電痕跡。
(2)高低壓柜門正常關閉,柜體各種儀表工作指示正常,各種指示燈適時指示當前設備工作狀態(tài)。
(3)電流、電壓、功率因素等運行參數在正常范圍內,相應設備無超載運行;配電柜的接地和接零裝置無松動、斷線等異?,F象。
(4)電容補償柜。檢查柜體各種儀表工作指示正常,自動補償器參數設定值合理,無超前功率因素出現(過補償);通過試驗鈕測試補償電容能否正常投入和切除;通過目測檢查電容器有無膨脹、接頭過熱熔化、電容器焦熔現象,檢查接地線有無松動、脫落,柜內電氣元件和線路是否完好。若有異?,F象發(fā)生,應當及時檢查處理或立即使電容器退出運行并上報處理。
(5)巡視母排(母線)及負荷電纜。母排應當清潔無雜物、無明顯的變形和損傷,無打火拉弧等現象;電纜終端頭無變色、打火拉弧,電纜表面無異常溫升(必要時宜用紅外測溫儀檢測溫度)。
(6)定期對互感器的一次線、二次線和接地線進行一次檢查?;ジ衅魍庥^應當完好,一次線、二次線應接線完好,二次側接地線完好可靠接地。
(7)檢查配電柜避雷器是否完好,接地線有無松動、斷線的情況。
(8)檢查應急電源柜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各項功能測試是否有效。
(9)檢查各種小動物防范設施是否完好,各種臨時用電線路、設施駁接狀況是否正常。
(10)巡視配電房各種安全警示標志完好,安全用具齊全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室內照明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超過40℃;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1.4特殊情況下(如新裝設備,檢修和停運后再次投入運行的設備以及高峰負荷和負荷變化很大的時段等)應當加強對重點設備或重點部位的巡視,巡視周期應當每小時一次。
1.5對巡視中發(fā)現的問題,值班電工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不能立即解決處理的問題應當及時向班長和主管報告,并在相關人員的協(xié)助下解決。維修和處理故障時應嚴格遵守《供配電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維修保養(yǎng)的有關規(guī)定。
1.6配電房設施設備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除塵檢修,該工作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批完成,具體時間和人員由項目部組織安排。
2.突發(fā)應急事件處理
2.1觸電。值班電工發(fā)現有人觸電時,應保持冷靜,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緊急搶救。
(1)斷開電源開關,拔去插頭或熔斷器。
(2)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開電線或用絕緣工具剪斷帶電線纜。
(3)用干燥的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防止觸電者斷電后跌倒。
(5)緊急搶救或撥打112求救。
2.2配電柜自動空氣開關跳閘
(1)判斷跳閘原因。
(2)結合圖紙查明負荷種類及分布情況。
(3)逐一排查故障點或故障部位,并報告領班,請求支援解決。
(4)排除故障恢復送電。
2.3配電房浸水
(1)視浸水情況,斷開相應的負荷開關或總開關。
(2)如浸水或漏水量較大,應及時上報或采取措施阻止進水。
(3)堵住水源,立即排水。
(4)排水完畢后,應對相應的設備進行除濕干燥處理。
(5)除濕干燥處理完畢后,對相應設備進行絕緣檢查后送電試運行,如無異常情況,方可投入正常運行。運行后應當加強巡視監(jiān)控。
2.4失火
按照《火警、火災應急方案》的流程和要求處理。
3.市電停電
值班電工應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停電原因和停電時間,并與其他維修工配合按照《柴油發(fā)電機運行操作規(guī)程》啟動發(fā)電機組,正確可靠地切換至“備電”方式供電,同時根據當時供要求及時為相應負荷供應電力。從市電停電到備電供電時間一般不應當超過15分鐘。
4. 配電房的管理
4.1非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配電房,若需進入,須經項目部工程主管批準后填寫《外來人員進入登記表》,并在值班電工陪同下方可進入。
4.2配電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室內應配備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煙。
4.3隨時保潔,定期打掃室內衛(wèi)生,每周清潔一次機房內及設施設備衛(wèi)生,做到墻地面、天棚、門窗、設施設備表面無積塵、無銹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4.4配電房內應當通風良好、光線足夠、門窗開關靈活,小動物防范設施完好。
4.5配電房門應當隨時上鎖,鑰匙由值班電工統(tǒng)一保管。
5.交接班要求
5.1接班人員應在上崗前15分鐘到達現場進行交接班。接班人員應與交班人員對上一班次的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交接,并查看《變配電所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檢查工具、物品是否齊全,經確認無誤后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5.2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交接班
(1)上班次運行情況未交接清楚;
(2)記錄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清晰;
(3)機房不干凈,接班人未到崗或帶病上崗;
(4)事故正在處理中或交接班中發(fā)生故障,此時應由交班人繼續(xù)處理,接班人進行協(xié)助。
6.值班電工應將設施設備的運行數據(電流、電壓、功率因素、有功用量、無功用量等)及運行情況完整、清晰、規(guī)范地記錄在《變配電所設施設備運行記錄》上。維修領班應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記錄整理成冊后交物業(yè)服務中心檔案室存檔。
二.記錄
1、《供配電設施設備運行記錄》
2、《設施設備故障維修記錄》
三.相關支持文件
1.《供配電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應急處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3.《柴油發(fā)電機運行操作規(guī)程》
成都利豐物業(yè)有限公司
商會大廈物業(yè)服務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
第5篇 高壓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1、加強對高壓設備的定期維護
所有設備在使用時,其可靠性不但受到制造水平和設計水平的影響,還會受到維修和操作人員的影響。也可以說明機器是否可以正常運行,與維修工作息息相關。給設備進行維護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機器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以免產生不可估計的事故。在高壓設備運行時,涉及的維護工作也包括修理和維護兩個環(huán)節(jié),但是在實際工作常常會因為工作人員某方面的疏忽,而導致高壓設備的故障無法及時解決,因此只有加強對高壓設備的定期維護,才能使高壓設備得以順利運行。
2、分落實責任制度
為了維持設備的順利運行,要對設備的檢查、維護、操作等崗位實行責任制度,正確劃分每臺設備的操作內容,對存在故障的設備進行仔細檢查,如果是因為維護不當、人為操作導致的損壞,要按照實際情況給予負責人員合理處罰,從而促進業(yè)務操作的規(guī)范度。另外也可以實施績效考核,對于設備運行狀態(tài)、生產情況穩(wěn)定的操作人員、檢查人員、維護人員給予合理獎勵,促進負責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維修水平的提高不僅需要企業(yè)的支持,更需要維修工作人員的自覺的自我修養(yǎng),企業(yè)可以通過舉辦工作之余的比賽,并設立獎項鼓勵員工提升自我修養(yǎng),從內外改變維修人員的的素質,提高維修人員的水平,保障維修工程的質量。
3、加強維護人員的培訓
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不但與檢查人員的業(yè)務技能息息相關,也會受到負責人員的業(yè)務能力的影響。所以企業(yè)應進一步加強重視檢查人員、維護人員、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通過宣傳、定期教育的方法,培養(yǎng)維修人員的責任心和責任感,自覺主動的提高自身的維修能力,從而促進維修工作的發(fā)展。提高維修水平也從維修工作的細化,維修技術的提升,人員管理的細化等方面進行改變。同時鼓勵維修工作人員在個人上也要通過自我的文化知識、技術能力、維修水平、維修經驗以及個人素質等方面的能力。電氣維修單位也可通過提供深度培養(yǎng)人才的方法,促使維修工作人員更專業(yè)化。
4、完善的設備維護程序
在電氣設備的日常運作時,對設備的養(yǎng)護、維修工作應實施程序化管理,確定完善、合理的書面記錄制度、交接班制度,以此強化、鞏固設備維護工作的標準。在維護的時候,對于電氣設備的養(yǎng)護、維修、檢查,不能由同一人進行負責,因此需要全面考慮設備運行時間、型號以及數量等情況,合理分配人力資源,分配不同的人員在不同的時間段進行維護和檢查,可以有效避免麻痹心理、消極情緒的出現,促進設備操作的質量和效率。在各崗位人員交班時,應該要把故障處理進度、業(yè)務操作事項、設備的運行情況等情況使用文字的形式進行記錄、交接,可以促進整體工作的完整性以及后續(xù)工作的有效性,促進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6篇 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機械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稱的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汽車、履帶、軌道和輪胎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高處作業(yè)吊藍、物料提升機等。建筑施工企業(yè)制造、租賃、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3.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核準審批安裝資質,培訓考核操作人員,辦理登記使用手續(xù)。
4.起重機械的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負責。
二、起重機械的租賃
1.從事起重機械租賃的單位,應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租賃單位出租起重機械應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并與承租單位簽訂設備使用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2.租賃單位不得購置、出租:
①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jiān)督檢驗合格的;
②屬國家明令淘汰,規(guī)定不準再使用的;
③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和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3.租賃單位起重機械檔案內容主要有:
①相應的監(jiān)督檢驗證明、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
②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③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④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⑤維修和技術改造資料;
⑥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與累計運轉記錄。
三、起重機械的安裝
1.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裝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業(yè)務。
2.安裝單位安裝前應具備的資料和手續(xù);
①安裝單位的資質證、安裝人員的資格證;
②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
③安裝方案、安全保證措施;
④安裝合同協(xié)議書及各方的安全責任;
⑤應急救援預案;
⑥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資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審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批并告知施工現場各有關單位后方可進行安裝。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
3.安裝單位在安裝與拆除起重機械前,由安裝拆除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監(jiān)督實施,統(tǒng)一指揮。安裝區(qū)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qū),由專人進行監(jiān)護。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工程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4.驗收和定期檢驗。起重機械安裝結束后,安裝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技術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和調試,自檢合格后申請?zhí)胤N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檢驗,未檢驗和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機械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其周期為兩年(施工升降機為一年)。包括新設備首次啟用;經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fā)生重大機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機械,應在驗收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的使用
1.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不得將未經安全認證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投入使用;自行購置的起重機械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首次安裝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強管理,明確責任人,認真落實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
3.起重機械的安裝、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須取得主管部門相應的資格的單位和人員完成,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4.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建筑工地起重機械首次啟用,使用單位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登記備案時應出具有關資料。
5.事故處理。起重機械發(fā)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及時報告當地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有關安全技術管理
1.塔吊
1.1塔吊安裝與拆卸方案
1.1.1安裝與拆卸方案的編制依據:《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t9426—1999《起重機械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
(1)國家有關塔式起重機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規(guī)程;
(2)隨機的使用、拆裝說明書,整機、部件的裝配圖,電氣原理及接線圖等;
(3)已有的拆裝工藝及過去拆裝作業(yè)中積累的技術資料;
(4)其他單位的拆裝工藝或有關資料。
(5)安裝與拆卸方案的審批會簽表。
(6)安裝拆卸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書。安裝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資料。
(7)安裝單位資質證,安裝人員資格證;
(8)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
(9)安裝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安裝合同協(xié)議及各方安全責任;
(11)應急救援預案;
(12)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1.2塔吊的安裝與拆卸
1.2.1安裝前的準備工作安裝作業(yè)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以防止任何隱患存在,確保安全作業(yè)。
(1)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序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2)對所拆裝塔式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器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掛靴爬爪等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全面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5)拆裝作業(yè)中的輔助機械,如起重機、運輸汽車等必須性能良好,技術要求能保證拆裝作業(yè)需要。
(6)檢查電源閘箱及供電線路,保證電力正常供應。
(7)檢查作業(yè)現場有關情況,如作業(yè)場地、運輸道路是否已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8)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9)安全措施應符合要求。
1.2.2拆裝作業(yè)中的安全技術
(1)塔式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必須在白天進行,如需要加快進度,可在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的夜間作一些拼裝工作。不得在大風、濃霧和雨、雪天進行。
(2)在拆裝作業(yè)的全過程,必須保持現場的整潔和秩序。周圍不得堆放雜物,以免妨礙作業(yè)并影響安全。對放置起重機金屬結構的下面必須墊放枋子,防止損壞結構或造成結構變形。
(3)安裝架設用的鋼絲繩及其連接和固定,必須符合標準和滿足安裝上的要求。
(4)在進行逐件組成和部件安裝之前,必須對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況、連接情況和鋼絲繩穿繞情況、電器線路等進行全面檢查。
(5)在裝起重臂和平衡臂時,要始終保持起重機的平衡,禁止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yè)。
(6)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如突然發(fā)生停電、機械故障、天氣驟變等情況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或作業(yè)時間已到需要停休時,必須使起重機已安裝、拆卸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已鎖固牢靠,所有結構件已連接牢固,塔頂的重心線處于塔底支承四邊中心線處,再經過檢查確認妥善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7)安裝時應按安全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螺栓、銷、軸等連接件,螺栓緊固時應符合規(guī)定的預緊力,螺栓、銷、軸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護裝置。
(8)在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限位裝置和限位器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護鏈、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9)安裝作業(yè)的程序,輔助設備、索具、工具以及地錨構筑等,均應遵照該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或參照標準安裝工藝執(zhí)行。
1.2.3頂升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連接情況,并調整好頂升套架導向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2)頂升作業(yè)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1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3)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作業(yè)。如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加大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使上下塔身連接牢固。
(4)頂升時,必須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起重臂和其他作業(yè),頂升中如果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如短時間內不能排除故障,應將頂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時將各連接螺栓緊固。
(5)在拆除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連接螺栓(銷子)時,如出現最后一處螺栓拆裝困難,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6)頂升時,必須確認頂升撐角穩(wěn)妥就位后,方可繼續(xù)下一個動作。
(7)頂升工作中,隨時注意液壓系統(tǒng)壓力變化,如有異常反應及時檢查調整。還要有專人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變化情況,并做好記錄。
(8)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后,必須先將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9)拆卸過程頂升時,其注意事項同上。但錨固裝置決不允許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著節(jié)時方可拆除。
(10)安裝和拆卸工作的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緊固,頂升套架導向滾輪與塔身吻合良好,液壓系統(tǒng)的左右操作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的電源。
1.2.4附著錨固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建筑物預埋附著支座處的受力強度,必須經過驗算,能滿足塔式起重機在工作或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載荷。
(2)應根據建筑施工的總高度、建筑結構特點以及施工進度要求等情況,確定附著方案。
(3)在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時,要通過調整附著桿的距離,保證塔身的垂直度。
(4)附著框架應盡可能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的節(jié)點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應設斜撐加固。
(5)隨著塔身的頂升接高而增設的附著裝置應及時附著于建筑物,附著裝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說明書執(zhí)行。
(6)布設附著支座處必須加配鋼筋并適當的提高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7)拆卸塔式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除相應的附著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著裝置。
(8)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拆除附著裝置。
(9)附著裝置的安裝、拆除、檢查及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并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1.2.5內爬升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1)爬升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風力超過五級時,應停止作業(yè)。
(2)爬升時應加強上部樓層與下部樓層之間的聯系,遇有故障及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故障未經排除,不得繼續(xù)爬升。
(3)爬升過程中,禁止進行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
(4)起重機爬升到指定樓層后,應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過爬升框架固定在樓板上,同時要頂緊導向裝置或用楔塊塞緊,使起重機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載荷。
(5)內爬升塔式起重機的固定間隔一般不得小于3個樓層。
(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樓層的在樓板下面應增設支柱做臨時加固應擱置起重機底座支承梁的樓層下方兩層樓板,也應設置支柱做臨時加固。
(7)每次爬升完畢后,樓板上遺留下來的開孔,必須立即用鋼筋混凝土封閉。
(8)起重機完成內爬式作業(yè)后,必須檢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緊固,樓板臨時支撐是否妥善等,確認無遺留問題存在,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1.3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3.1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載能力:輕型(起重量30kn以下)應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應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應為200kpa以上;
(2)每間隔6m應設一個軌距拉桿,軌距允許偏差為公稱值的1 /1000,且不超過±3mm;
(3)在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鋼軌接頭間隙不得大于4mm,并應與另一側鋼軌接頭錯開,錯開距離不得小于1.5m,接頭處應架在軌枕上,兩軌頂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軌道終端lm處必須設置緩沖止擋器,其高度不應小于行走輪的半徑。在距軌道終端2m處必須設置限位開關碰塊;
(6)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緊固,墊板應固定牢靠。
1.3.2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小于c35;
(2)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1000;
(3)埋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
1.3.3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應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軌道基礎兩旁、混凝土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應與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3.4起重機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1.3.5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起重機,塔身上禁止懸掛標語牌。
1.3.6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3. 7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修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1.3.8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1.3.9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1.3.10在寒冷季節(jié),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1.3.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3.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荷載情況下,塔身的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3.14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3.15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tǒng)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緩就位速度作業(yè)。
(1)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
(2)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
(3)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加固;
(4)塔身頂升接高到規(guī)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
(5)起重機作業(y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fā)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停止作業(yè),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6)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7)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有專人負責;
(8)軌道式起重機附著式使用時,應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并應設置阻擋行走輪移動的支座。
1.3.16作業(yè)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不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3.17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由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作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線,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3)升降時,必須調嘶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必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4)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5)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扭力緊固,液壓操作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1.3.18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1.3.19作業(yè)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1.3.20每月或連續(xù)大雨后,應及時對軌道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軌道偏差,鋼軌頂面的傾斜度,鋼軌基礎的彈性沉陷,鋼軌的不直度及軌道的通過性能等。對混凝土基礎,應檢查其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
1.3.21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fā)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1.3.22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中應裝設錯相及斷相保護裝置及緊急斷電并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
1.3.23起重機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強電磁波發(fā)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作業(yè)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
1.3.24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3.26使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4)各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1.3.27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連接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1.3.28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正常運轉,有無噪音及異晌,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3.29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1.3.30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1.3.31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3.32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3.33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3.3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3.35對于無中央集電環(huán)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2.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2.1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安裝拆除方案
2.1.1安裝拆除方案的編制依據:《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起重機械設計規(guī)程》gb/t3811-83《建筑卷揚機》gb/t1995《起重機械規(guī)程》gb6067-85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使用說明書
2.1.2安裝拆除方案的內容:
(1)工程概況作業(yè)條件。
(2)安裝前的準備:①合理確定安裝位置②安裝材料準備③做好安裝人員的組織工作④按照說明書基礎圖(設計)制作基礎。
(3)安裝前的檢查:基礎、附墻架、纜風繩、地錨。安全保護裝置:安全??垦b置、斷繩保護裝置、上極限限位器、下極限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器、通訊信號裝置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4)安裝、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機的安裝程序是;將底架按要求就位→將第一節(jié)標準節(jié)安裝于標準節(jié)底架上→提升抱桿→安裝卷揚機→利用卷揚機和抱桿安裝標準節(jié)→安裝導軌架→安裝吊籠→穿繞起升鋼絲繩→安裝安全裝置。物料提升機的拆卸按安裝架設的反程序進行。
(5)安全技術措施
2.1.3方案的審批會簽表
2.1.4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書
2.1.5安裝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應具備的資料:
(1)安裝單位資質證、安裝人員資格證
(2)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
(3)安裝方案、安全保證措施
(4)安裝合同及各方安全責任
(5)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1.6安裝后自檢驗收表
2.1.7甲乙雙方互檢檢查驗收表
2.1.8報主管部門后的檢查驗收記錄
2.1.9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準用證和有關資料
2.1.10定期檢查的記錄表
2.2物料提升機(龍門架)安裝與拆卸升降機的安裝位置要視現場條件及設備情況而定,要盡量遠離架空線路并保持在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以外。升降機運行時險情較多,應避開施工現場人員活動頻繁的場所。
2.2.1龍門架的安裝順序
(1)將底盤放置在基礎上與基礎預埋螺栓緊固,吊籃放置在底盤中央。
(2)安裝方柱底節(jié),每安裝兩個標準節(jié)(一般不大于8m)要做臨時固定,采用臨時纜風繩要使用鋼絲繩,節(jié)點及支承點要用螺栓聯結,不能用鉛絲綁扎。
(3)兩邊立柱安裝應交替進行。節(jié)點螺栓規(guī)格必須按孔徑選配,不得漏裝,發(fā)現孔徑位置不當時,不能隨意擴孔,更不能以鉛絲綁扎代替,以免節(jié)點松動變形。
(4)安裝標準節(jié)時應注意導軌的垂直度,導軌相接處不能出現折線和過大間隙,防止運行中產生撞擊。
(5)立柱組裝到預定高度時,安裝天梁。
(6)施工現場條件許可時,可在地面組裝,然后整體吊起,以減少高處作業(yè)。由于設計架體時,只考慮施工時的受力情況,所以在整體搬起之前,應對兩立柱及架體做臨時加固,以增強節(jié)點和立柱的抗彎能力。
(7)整體吊裝之前要在架體頂部系好纜風繩。選擇吊點時應按照原圖紙規(guī)定位置,起吊過程中注意觀察立柱的彎曲變形,防止節(jié)點損壞。
(8)龍門架吊起后要進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緊固底腳螺栓和纜風繩,待一切工作就緒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鉤。
2.2.2拆除架體。
(1)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huán)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以及被拆除架體各節(jié)點、附件、電器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的盡量拆除掉。
(2)制定拆除方案,確定指揮人員,工作開始前應劃定危險作業(yè)區(qū)域。
(3)分節(jié)拆除架體工作應注意兩點:第一,被拆除構件不能亂扔,防止傷人;第二,拆除后架體的穩(wěn)定性不被破壞。如附墻桿在拆除前,應加設臨時支撐防止變形;拆除各標準節(jié)時,應防止失穩(wěn)。
(4)整體拆除前,應對龍門架立柱及架體進行加固(方法同整體安裝),將吊鉤掛在拉緊索具,使索具及吊鉤鋼絲繩成垂直位置(防止起吊時架體位移),再將底盤連接螺栓松開,最后將纜風繩與地錨連接處松開,拆掉附墻桿件,慢慢放倒架體。
第7篇 設備管理------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機床的特點,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他人不違章操作。
2. 班前,班后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yè)現場整潔,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具。
3. 開動機床前要詳細檢查機床上危險部件的防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機床的緊急停止裝置、連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自動停車裝置等是否保證安全;潤滑機床,并做空載試車。
4. 工作時,工作地點要保持整潔,有條不紊。待加工和已加工工件應擺在架子上,不能將工件或工具放在機床上,尤其不能放在機床的運動部件上及工作地點通道上,防止物料傾倒傷人;工件及刀具的裝夾要牢靠,以防工件和刀具從夾具中脫落;裝卸笨重工件工裝時,應使用起重設備。
5. 使用設備時,操作人員應穿好緊身合適的防護衣服,把袖口扣緊或者把衣袖卷起,腰帶端頭不應懸擺。留有長發(fā)時要戴防護帽或頭巾,頭巾及領帶的端頭要仔細塞好。操作者應佩戴防打擊的護目鏡(硬質玻璃目鏡,膠質粘合玻璃片護目鏡,鋼絲網護目鏡)。護目鏡應選用沒有氣泡、雜質,表面平滑的平光鏡;還要注意鏡片與鏡架銜接是否牢固,鏡架是否圓滑無銳角,以免造成擦傷或有壓迫感。
6. 旋轉運動加工零件的機床在旋轉運行時,禁止帶手套操作設備;禁止用手調整機床或測量工件;禁止把手肘支撐在機床上;禁止用手觸摸機床的旋轉部分;禁止取下安裝護板或防護裝置;不要用手清除切屑;以防止機床操作者的局部卷入或夾入機床旋轉部件而造成的傷害事故。
7. 直線運動加工零件的機床在運行時,應集中注意力,正確操作。禁止用手調整機床或測量工件;禁止用手觸摸機床的旋轉部分;禁止把手肘支撐在機床上;禁止用手取放工件;禁止取下安裝護板或防護裝置;使用腳踏開關時,禁止將腳一直放在開關上;防止操作者與機床相碰撞(操作者和機床相互碰撞、操作者撞機床、機床撞操作者)引起的傷害事故。
8. 不要使污物或廢油混入機床冷卻液,嚴禁使用乳化油,煤油,機油洗手,以防止冷卻液對皮膚的侵蝕。
9. 當切屑飛濺嚴重,必須使用壓縮空氣清除切屑時,應在機床周圍安裝擋板,使操作區(qū)隔離。不能用壓縮空氣吹去衣服或頭發(fā)上的塵土及臟物,否則會引起耳朵和眼睛的損傷。
10. 機床運轉時,操作者不能離開工作地點。發(fā)現機床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車,請維修工檢查。當停止供電時,要立即關閉機床或其他電動機構,并把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11. 工作結束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仔細地清擦工件。
12. 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班組長,保護現場,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介紹情況。
第8篇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程
一、目 的:建立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保證電氣設備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適應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電氣設備(包括配電箱、開關柜、操縱臺、電機、電纜、電力變壓器等配電設備)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職 責:有關部門領導、設備管理員、機電維修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對本標準的實施負責
四、內容和要求:
4.1 電氣設備包括:配電箱、開關柜、操縱臺、電機、電纜、電力變壓器等配電設備。
4.2 全公司電氣設備必須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符合本公司規(guī)定。
4.3 電氣設備完好標準:
4.3.1 主要技術性能達到國家標準,滿足生產工藝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統(tǒng)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3.3 設備運行良好,絕緣強度及安全防護裝置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
4.3.4 電氣設備通風、冷卻系統(tǒng),效能良好。
4.3.5 設備內外整潔,潤滑良好。
4.3.6 無漏油、漏電、漏水現象。
4.4 對主要電氣設備,制訂相應的標準操作規(guī)程、維護檢修規(guī)程、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4.5 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有上崗操作證,配電設備操作人員、電氣維修工應有本市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電工證(高壓電工、低壓電工)。
4.6 電氣設備要每月進行一次清除灰塵、油污等保養(yǎng)工作,生產技術部每月進行一次電氣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電氣設備的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電力設備每年安排一次預防性檢修,更換老化元件。
4.7 電氣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4.7.1 根據電氣設備完好標準內容進行檢查。
4.7.2 電氣設備絕緣性能,電氣保護裝置可靠性(包括:繼電保護裝置、避雷針、接地裝置、接零保護等)。
4.7.3 全公司各級配電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是否配有滅火器等電氣安全用具(電氣設備用干粉滅火器)。
4.8 公司配電室操作人員每天定時檢查公司內變配電設備,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嚴格遵守各種設備管理規(guī)程,保證電氣設備安全可靠的運行。
4.9 對于臨時用電設備、臨時線路、臨時開關等,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定,指定專人管理,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4.10 對于保健品制造工藝中易燃易爆崗位,應選擇防爆電氣裝置(如電動機、開關、繼電器等),以免發(fā)生安全事故。
第9篇 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標準管理規(guī)程
一、目 的:建立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保證電氣設備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適應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電氣設備(包括配電箱、開關柜、操縱臺、電機、電纜、電力變壓器等配電設備)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職 責:有關部門領導、設備管理員、機電維修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對本標準的實施負責
四、內容和要求:
4.1 電氣設備包括:配電箱、開關柜、操縱臺、電機、電纜、電力變壓器等配電設備。
4.2 全公司電氣設備必須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符合本公司規(guī)定。
4.3 電氣設備完好標準:
4.3.1 主要技術性能達到國家標準,滿足生產工藝要求。
4.3.2 操作和控制系統(tǒng)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3.3 設備運行良好,絕緣強度及安全防護裝置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
4.3.4 電氣設備通風、冷卻系統(tǒng),效能良好。
4.3.5 設備內外整潔,潤滑良好。
4.3.6 無漏油、漏電、漏水現象。
4.4 對主要電氣設備,制訂相應的標準操作規(guī)程、維護檢修規(guī)程、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
4.5 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有上崗操作證,配電設備操作人員、電氣維修工應有本市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電工證(高壓電工、低壓電工)。
4.6 電氣設備要每月進行一次清除灰塵、油污等保養(yǎng)工作,生產技術部每月進行一次電氣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電氣設備的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電力設備每年安排一次預防性檢修,更換老化元件。
4.7 電氣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4.7.1 根據電氣設備完好標準內容進行檢查。
4.7.2 電氣設備絕緣性能,電氣保護裝置可靠性(包括:繼電保護裝置、避雷針、接地裝置、接零保護等)。
4.7.3 全公司各級配電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是否配有滅火器等電氣安全用具(電氣設備用干粉滅火器)。
4.8 公司配電室操作人員每天定時檢查公司內變配電設備,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嚴格遵守各種設備管理規(guī)程,保證電氣設備安全可靠的運行。
4.9 對于臨時用電設備、臨時線路、臨時開關等,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定,指定專人管理,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4.10 對于保健品制造工藝中易燃易爆崗位,應選擇防爆電氣裝置(如電動機、開關、繼電器等),以免發(fā)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