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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管理規(guī)程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1

煤氣管理規(guī)程

有哪些

煤氣管理關鍵要素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煤氣設備的操作流程及安全規(guī)定。

2. 設備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檢查,預防故障發(fā)生,確保煤氣系統(tǒng)運行穩(wěn)定。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理方案,應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

4.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煤氣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5. 環(huán)保合規(guī):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控制煤氣排放,減少環(huán)境污染。

模板

煤氣管理操作流程

1. 煤氣供應:

- 檢查煤氣管道無泄漏,閥門正常開啟。

- 監(jiān)測煤氣壓力,確保在安全范圍內。

- 啟動煤氣輸送設備,按照設定流量供給。

2. 運行監(jiān)控:

- 定時巡檢煤氣設施,記錄運行參數。

- 使用氣體檢測儀監(jiān)測環(huán)境中煤氣濃度。

- 發(fā)現異常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3. 維護保養(yǎng):

- 按照設備手冊規(guī)定進行定期保養(yǎng)。

- 對設備進行清潔、潤滑,更換磨損部件。

- 檢測設備絕緣性能,保證電氣安全。

4. 應急響應:

- 發(fā)生煤氣泄漏,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關閉煤氣源。

- 組織人員疏散,設置警戒區(qū)域。

- 聯系專業(yè)團隊進行泄漏處理。

5. 記錄與報告:

- 建立煤氣管理日志,詳細記錄操作、檢查及維護情況。

- 定期分析數據,識別潛在風險,提出改進措施。

- 向上級管理部門提交煤氣管理報告。

標準

煤氣管理規(guī)范

1. 安全標準:

- 符合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執(zhí)行行業(yè)安全標準。

- 設施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

2. 環(huán)保標準:

- 排放指標符合環(huán)保部門的規(guī)定,安裝有效的污染治理設施。

- 定期進行環(huán)境監(jiān)測,確保煤氣排放達標。

3. 效率標準:

- 煤氣使用效率高,避免浪費,降低運營成本。

- 設備運行穩(wěn)定,故障率低,維修周期長。

4. 培訓標準:

- 培訓內容涵蓋煤氣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及應急處理。

- 培訓效果評估,確保員工掌握所需知識和技能。

總結,煤氣管理規(guī)程的核心在于保障安全、環(huán)保和效率,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嚴格的維護保養(yǎng)、科學的培訓教育,實現煤氣系統(tǒng)的高效、安全運行。各相關部門應嚴格按照此規(guī)程執(zhí)行,以確保企業(yè)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煤氣管理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發(fā)生爐煤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廠煤氣設施安全運行和職工健康,防止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確保煤氣正常供應,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工廠在組織發(fā)生爐煤氣的生產、管理、使用、設備和煤氣防護等工作中,均須遵守本規(guī)程。

第三條 各廠應根據本規(guī)程,制定本廠實施辦法。

第四條 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頒布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矛盾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煤氣生產

第六條 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tài)下運行。

第七條 煤氣站的煤斗間、輸煤系統(tǒng)、排送機間及有煤焦油的地區(qū),不得抽煙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條 經檢查,確認設備及各處水封、水位、安全裝置、儀表指示裝置、電器、控制閥門、消防、通訊設施等完整好用,水、電、氣、煤供應正常,方可投人生產。

第九條 送氣前必須對煤氣設備和管網進行吹掃。吹掃的介質,可用蒸汽、惰性氣體、蒸汽煤氣混合物或煤氣。

第十條 發(fā)生爐生產的煤氣經化驗含氧量<0.6%時,方可送入網路。

第十一條 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揮發(fā)的液體燃料來點煤氣發(fā)生爐。

第十二條 發(fā)生爐水套和攪拌器宜用軟化水。

第十三條 洗滌煤氣的水排放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8j4—73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各崗位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堅守崗位,對分管設備密切注視設備運行情況及各處儀表指示是否符合工藝規(guī)定,并定期探爐檢查,做好原始記錄,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人員。

第十五條 凡煤氣危險的地區(qū),按其危險程度,明確分級,并制訂出在這些地區(qū)進行工作時所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 煤氣站一般不接臨時電源線,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領導批準,由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拆除。

第十七條 出現全站停電時,值班(站)長立即指揮各崗位人員按停電處理規(guī)定程度進行處理,注意保持站內正壓,嚴防煤氣倒流或空氣進入煤氣系統(tǒng)而引起爆炸。

第十八條 出現全站停水(包括循環(huán)水、自來水、軟化水)時,各崗位人員密切注視各處水位,水封和溫度、當水位、水封保持不了或發(fā)現設備溫度過高等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當威脅到安全運行時,停止煤氣生產。

第十九條 出現全站停蒸汽時,應停止探爐,注意飽和溫度和絕緣子箱溫度,如低于規(guī)定,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并請示領導停止煤氣生產。

第二十條 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循環(huán)水泵均不得帶負荷啟動,啟動前,必須用手盤車。

第二十一條 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嚴格控制補水、不得滿水。

第二十二條 輸煤系統(tǒng)啟動與停車必須發(fā)出聯絡訊號。輸煤皮帶運行時,不得從上面跨越或從下面鉆過,嚴禁清理皮帶和滾筒上的積灰。

第二十三條 化驗室用有毒、易燃品應有專人保管,各種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注明名稱、濃度的標簽。

第二十四條 在配制藥劑時,不僅要保證各種成份含量的準確,而且還必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不得顛倒。

第二十五條 化驗員進行分析時,必須保證其準確性,當煤氣中含氧量超過0.6%時,應立即報告值班長。

第三章 管 理

第二十六條 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指定煤氣負責人,負責煤氣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第二十七條 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有煤氣調度員,各單位調度員必須服從廠調度員統(tǒng)一指揮。

第二十八條 煤氣發(fā)生爐應在額定負荷下運行,超負荷時,廠調度室應及時壓縮煤氣用量,有關用戶接到通知后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凡新增加煤氣用量(包括增加設備、用量、新接管道等)必須事先寫出書面報告,經廠批準后方可施工。并將上述情況通知廠調度室和煤氣站。

第三十條 廠煤氣調度室必須配備廠煤氣系統(tǒng)圖、煤氣負荷平衡表和專用調度電話。

第三十一條 全廠煤氣設備、管網、閥門及附屬裝置,要劃分區(qū)域,明確分管單位,指定專人維護。

第三十二條 使用煤氣單位必須提前向廠調度室提出煤氣使用計劃,點火前必須與煤氣站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點火。

第四章 煤氣使用

第三十三條 用戶在點火前必須檢查設備、管道閥門、燃燒器、儀表、煤氣壓力等是否正常,并排除系統(tǒng):中的冷凝水。

第三十四條 確認煤氣合格后,方可點火,點火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1)在同一管道上分點使用煤氣時,先點末端使用點,再按煤氣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進行。

(2)點火時先將火源置于燒嘴前,然后緩緩打開煤氣閥門,煤氣點燃后再逐漸供給空氣。嚴禁先打開煤氣后點火。

第三十五條 如點不著時,應去掉火源關閉閥門,將殘氣吹掃干凈,然后再點,如仍點不著,則應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后再行點火。

第三十六條 運輸中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注意調風門保證完全燃燒,不允許有回火、脫火、熄火等現象發(fā)生。如發(fā)現上述情況應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立即停爐并報告領導。

第三十七條 煤氣燃燒系統(tǒng)不得使用臨時性管道和非正式燃燒器,嚴禁在通風不良的地方使用煤氣。

第三十八條 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關閉閥門,截斷煤氣來源,并報告調度室和煤氣負責人:

(1)發(fā)生事故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時。

(2)大量漏煤氣而又無法采取措施時。

(3)煤氣壓力低于設計工作壓力1/3時。

第三十九條 一切使用煤氣的設備及其管道、閥門、燃燒器、煙道、預熱器、必須有專人維修保養(yǎng),定期清掃。

第五章 設 備

第四十條 一切煤氣生產、用氣設備,制造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附件齊全,有完整的設備檔案(包括說明書、圖紙、安裝、修理、驗收、事故等資料)原來沒有的應補建。

第四十一條 一切新裝和大修后的煤氣生產、用氣設備,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四十二條 煤氣設施中,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上的,應按受壓容器的規(guī)定進行試壓;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下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氣密性試驗。

第四十三條 煤氣設施改裝,必須有正式文件和圖紙,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四十四條 一切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都必須保持干燥和良好的絕緣。

第四十五條 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啟動與停車順序的聯鎖裝置,必須保證好用,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六條 輸煤系統(tǒng)各設備啟動與停車順序的聯鎖裝置和訊號,要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七條 皮帶傳動和聯軸節(jié)處均應有防護罩,地河、地坑都要有牢固的蓋板。

第四十八條 輸煤系統(tǒng)空氣中的粉塵含量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要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十九條 所有安全裝置,如安全閥、防爆膜、鐘罩閥、止逆閥等均應定期進行檢查、校驗。

第五十條 設計規(guī)定的儀表、訊號、事故照明、自控和報警裝置,必須齊全準確并定期校驗。

第五十一條 煤氣設備、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來作為支承起吊物件。其接地裝置必須定期校驗。

第五十二條 除本身進行電焊外,煤氣設備及管道嚴禁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三條 煤氣設備、管道應定期檢查壁厚,清除體內的沉積物。

第五十四條 長期停用的設備和道管要用盲板斷開,并避免死角。

第六章 管 理

第五十五條 煤氣閥門宜用明桿閘閥,并有顯目的“開”、“關”字樣和箭頭指示方向,閥門處宜設操作平臺和梯子。在寒冷地區(qū)室外閘閥應保溫。

第五十六條 煤氣管道的最低處必須安裝排水器,每個煤氣使用點前,要有排水裝置。所有排水裝置都應指定專人維護,保證好用。

第五十七條 禁止在煤氣管道上敷設有腐蝕性的氣體、液體管道,以及與煤氣系統(tǒng)無關的電線。管道下面不允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暢通。

第五十八條 蒸汽管道與煤氣管道聯通處宜用軟管聯接,不用時予以斷開,以免互相串通。

第五十九條 新敷設的煤氣管道、閥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工業(yè)管道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經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六十條 煤氣管道中的冷凝水應進行回收,如排入下水道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

第六十一條 所有可能漏泄煤氣的地方,應掛引入注意的警告牌。煤氣管道應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顏色定期刷油漆。

第六十二條 自來水與熱循環(huán)水的連通管,應加兩道閥門切斷。兩道閥門之間裝疏水閥。

第七章 維護檢修

第六十三條 煤氣設施要有計劃進行修理,定期進行檢查校驗和清掃,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第六十四條 煤氣設施檢修應盡量在停氣時進行。

第六十五條 對于使用中的設施進行維護、檢修或切斷電源時,修理人員必須與有關值班人員取得聯系,作出妥善安排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六條 停煤氣檢修時必須:

(1)用盲板切斷煤氣來源,臨時性檢修可用水封切斷,但必須派專人看管(盲板厚度按煤氣壓力和管徑確定)。

(2)用蒸汽或空氣吹掃后化驗一氧化碳<0.03毫克/升,或進行生物試驗后,方可動工。

(3)如需動火時,應清除可燃物,準備好滅火工具,必要時可通人蒸汽。

第六十七條 在帶煤氣檢修或抽、堵盲板時,必須:

(1)事先提出申請,經煤氣防護站同意,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檢修人員要配戴防毒面具。

(3)30米內禁止一切火源。

(4)敲打時應用銅質工具,當使用鐵質工具時,必須涂上甘油。

第六十八條 在運行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時,必須:

(1)事先填寫動火證,經煤氣防護站批準,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準備好滅火器具和防護用品。

(3)煤氣壓力必須保持在20~60mm水柱(現場應有壓力計,并派人監(jiān)視)。

(4)只準用電焊,不準用氣焊。

第六十九條 3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搭好梯子平臺。

第七十條 檢修時要在顯目處懸掛警告牌,以防他人誤操作。

第七十一條 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或下地坑、上高空,除遵守第六十六條(1)、(2)以外,還必須:

(1)兩人以上,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與外部有可靠的聯絡訊號。

(3)佩戴好安全帶。

(4)進入電除焦油器內,要切斷電源,并可靠接地。

第七十二條 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只準用12伏的低壓照明。

第八章 事故處理

第七十三條 發(fā)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應積極組織救護,防止事態(tài)擴大,保持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煤氣防護站和有關部門。

第七十四條 煤氣防護站當班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統(tǒng)一指揮救護工作。一切參加救護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未佩戴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嚴禁到危險區(qū)域。

第七十五條,發(fā)生煤氣中毒時,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安全區(qū),注意保暖。

(1)輕度中毒,如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可就近送醫(yī)院護理。

(2)重度中毒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救護人員和醫(yī)生到現場搶救,在其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救護車送往較遠的醫(yī)院。

第七十六條 發(fā)生煤氣著火時:

(1)將煤氣來源逐漸關小(煤氣壓力不得低于20mm水柱),通人大量蒸汽滅火,火撲滅后,關閉閥門,嚴禁在火未撲滅前,突然完全切斷煤氣來源。

(2)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3)用黃泥、濕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撲滅余火。

第七十七條 發(fā)生煤氣爆炸時:

(1)迅速切斷煤氣來源。

(2)吹掃殘余煤氣,加強事故現場通風。

(3)如爆炸引起中毒、著火,分別按75和76條處理。

第七十八條 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十九條 本著“三不放過”(即查不出原因不放過、找不出責任不放過、提不出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十條 未查明發(fā)生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恢復送氣。

第九章 防 護

第八十一條 煤氣站和煤氣使用單位,要有足夠的消防、救護設施,并有專人保管和維護。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員會使用防護用具。

第八十二條 凡生產和使用煤氣的車間廠房,必須保證良好的通風,煤氣防護站負責定期測定,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應小于0.03毫克/升。

第八十三條 執(zhí)行有煤氣危險的作業(yè)或停送氣時,應盡量在白天進行。如必須在夜間進行時,應有充分的照明和防護措施,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和防護人員參加。

第八十四條 凡從事煤氣生產和使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發(fā)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十五條 嚴禁在煤氣設施的房間內睡覺。

第八十六條 工廠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或專職煤氣防護人員,由職能部門領導。

煤氣防護站的職責:

(1)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有關人員進行煤氣安全教育。

(2)監(jiān)督煤氣安全生產和使用。有權制止違反煤氣安全規(guī)定的危險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3)帶煤氣檢修、抽、堵盲板、動火的方案審查、安全救護的準備和現場監(jiān)護。

(4)發(fā)生事故時組織指揮救護,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5)參加煤氣設施的設計審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及投產工作。

(6)組織并訓練不脫產的煤氣防護人員。

(7)組織定期對有毒氣體和粉塵含量進行測定,督促有關單位改善勞動條件。

第八十七條 每晝夜煤氣生產量在400000米3以下的單位,可不設煤氣防護站,但必須設立專職的煤氣防護員,并組織不脫產的煤氣防護組織,履行煤氣防護站職責。

第八十八條 煤氣防護站必須備有足夠的安全救護用具和測試儀器,如氧氣、呼吸器、蘇生器、防毒面具、氧氣瓶等,并有專人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八十九條 煤氣防護站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全廠煤氣設施,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消除。

第2篇 煉鋼廠煤氣系統(tǒng)安全管理規(guī)程

總則

1.煤氣設備及管路必須經過有關安全部門的檢查、驗收,并且符合國家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廠區(qū)內的煤氣設備及管線應明確劃分到有關單位管理,并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煤氣系統(tǒng)各主要設備、閥門、放散管、管道支架應建立編號。在煤氣管理室內,應掛有標明設備編號的煤氣工藝流程圖。

4.對所有煤氣設施建立設備技術檔案。

5.在廠區(qū)內凡被列為煤氣危險區(qū)及所有可能泄漏煤氣的地方,都應有提醒人們注意的、晝夜可見的警示標志,如:煤氣危險。

6.對煤氣危險區(qū)(如:加壓站、煤氣管線、煤氣使用點附近等)的co濃度必須每季度測定一次,在關鍵部位設置co監(jiān)測設備。在作業(yè)環(huán)境co濃度<30mg/m3,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煤氣危險區(qū),必須通過時不得停留,更不得在此區(qū)域內休息睡覺。

7.在煤氣危險區(qū)內的作業(yè)不得少于兩人,必須配帶煤氣報警儀,并且有煤氣防護人員監(jiān)護。如果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應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流通的地方做人工呼吸,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搶救。

8.所有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9.對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要建立“職工健康監(jiān)護卡”;不符合身體素質要求者,不得從事煤氣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煤氣是一種危險性較大的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點。煉鋼廠是新建廠,因此,潛在的危險因素比較多,安全生產的難度大。為加強煤氣安全管理,避免煤氣中毒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的精神,并結合我廠的實際,特制定本煤氣安全管理制度。

1.各生產、使用、管理煤氣的車間和科室,要建立健全煤氣安全管理網絡,確定一名車間(科)級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并設有專門機構,制定本車間(科)煤氣安全管理職責和相應的考核制度。使廠部、車間(科)、班組形成健全的煤氣安全管理網絡。

2.各車間(科)結合本單位回收、使用煤氣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煤氣安全管理制度、辦法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3.完善煤氣的基礎管理,各有關車間(科)要建立相應的煤氣管理臺帳和原始記錄。

4.各車間(科)要根據廠煤氣管理分工區(qū)域的要求,確實管理好本單位的煤氣設備、設施及管網。

5.凡從事煤氣的設備、設施、管道、檢修、搶修、動火作業(yè)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制度,經過管理部門確認后,開始停、送煤氣操作。

6.各煤氣崗位必須開展危險預知活動,建立危險預知圖表并上墻。

煤氣設備檢修動火安全燥程

1.對煤氣動火實行兩級管理。其一: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由公司管理。其二:在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由二級廠(礦)管理。

2.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時,必須遵守以下要求:

3.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時,需提前兩天由動火施工單位提出附有動火部位及現場情況簡圖的申請報告及《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一式四份,報公司公安處、安環(huán)處審查同意后,公安處、安環(huán)處、設備所屬單位、施工單位各留一份。

4.公司公安處和安環(huán)處在接到動火申請的當天完成動火現場、設備、人員、措施、制度等方面的審查。決定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

5.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之前,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6.系統(tǒng)內各儀表處于完好狀態(tài)。

7.容器、管道必須在正壓下才能進行動火。煤氣壓力控制在l00~500mm水柱。壓力表設專人監(jiān)視。如果動火設備附近無煤氣壓力表或遠離儀表室,應視具體情況在動火部位上方(指煤氣來向)裝壓力表或使用步話機聯系,使監(jiān)視壓力表的人能及時發(fā)出正確信息。

8.動火部位應有可靠的接地;不得使用氣焊切割,只允許使用電焊。電焊機的電源開關必須在煤氣壓力表附近,由壓力表監(jiān)視人負責看管。如果發(fā)現煤氣壓力超出規(guī)定范圍,應立即切斷電源中止動火。

9.確認在動火部位附近無煤氣泄漏。對動火部位周圍易燃性物品或油污要清除干凈或加防火被嚴密履蓋。

10.動火現場應準備必要滅火器材和滅火工具,如“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黃泥、砂土、蒸氣等。必要時請消防車到指定地點,就近值班。

11.動火現場應有煤氣防護人員監(jiān)護,動火作業(yè)不宜在雷雨天進行。

12.在動火區(qū)域內,除消防人員、煤氣專業(yè)人員以及設備主管部門和動火部門的現場指揮、監(jiān)護人員、煤氣防護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接近。

13.在停產的設備上動火,設備所屬單位應辦理動火手續(xù),填寫(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經本廠安全科、所屬公安分處和設備主管廠長同意,對現場的安全狀況確認后方能動火,并報公司備案。

14.在停產的設備上動火時,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15.采取可靠的措施,切斷煤氣來源,如加盲板、封水封或打開放散裝置等。

16.在吹掃設備和管道中的煤氣時,嚴禁向煤氣設備上拴、掛電焊線。最后一次煤氣含量測定,不得早于動火前半小時;動火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要重新取樣分析。

17.先使用蒸汽或氮氣吹掃設備中的煤氣,然后用可燃氣體測定儀進行測定,并對環(huán)境空氣分析,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0mg/m3時,可較長時間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3時,進內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一氧化碳含量在100mg/m3時,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得超過0.5小時。

18.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應放置在距明火i0米以上的地方,并且兩者之間的距離應大于5米。

19.動火執(zhí)行者必須為經驗豐富的操作工擔任。在動火前先核對《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上規(guī)定的部位、時間等是否相符,監(jiān)護人員是否已上崗監(jiān)護;待監(jiān)護人員發(fā)令后方可動火。

20.監(jiān)護人員應選用有經驗、反應快、熟悉安全措施、責任心強的人擔任。進入監(jiān)護崗位后,要嚴格對動火安全防范措施進行檢查核實,措施不落實,要阻止動火。在動火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應立刻發(fā)令停止動火,并報動火施工負責人;在查明原因、消除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動火。

21.動火施工負責人是動火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生產組織者,應熟悉《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在動火前要與動火人、監(jiān)護人交代準確,按動火方案組織動火。如發(fā)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組織消防人員、煤氣人員按事故預案,及時處理。

22.動火中斷、動火人暫離現場或動火結束,動火施工負責人要組織現場檢查,不得留有殘余火點,必要時安排值班人員現場監(jiān)護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3.如果動火施工和動火設備為兩個單位時,設備單位只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動火結束后的現場安全狀態(tài)由施工單位負責確認。

第3篇 發(fā)生爐煤氣安全管理試行規(guī)程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工廠煤氣設施安全運行和職工健康,防止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確保煤氣正常供應,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工廠在組織發(fā)生爐煤氣的生產、管理、使用、設備檢修和煤氣防護等工作中,均須遵守本規(guī)程。

第三條工廠應根據本規(guī)程,制定本廠實施方法。

第四條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矛盾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煤氣生產

第六條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tài)下進行。

第七條煤氣站的煤斗間、輸煤系統(tǒng)、排送機間及有煤焦油的地區(qū),不得抽煙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電器設備應選用有防爆性能的。

第八條經檢查,確認設備及各處水封、水位、安全裝置、儀表指示裝置、電器、控制閥門、消防、通訊設施等完整好用,水、電、氣、煤供應正常,方可投入生產。

第九條送氣前必須對煤氣設備和管網進行吹掃。吹掃的介質,可用蒸汽體、蒸汽煤氣混合物或煤氣。

第十條發(fā)生爐生產的煤氣經化驗含氧量0.5%時,方可進入網路。

第十一條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揮發(fā)的液料來點煤氣生爐。

第十二條發(fā)生爐水套和攪拌器宜用軟化水。

第十三條洗滌煤氣的水排放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堅守崗位,對分管設備密切注視設

備運行情況及各處儀表指示是否符合工藝規(guī)定,并定期探爐檢查,做好原始記錄,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人員。

第十五條凡煤氣危險的地區(qū),按其危險程度,明確分級,并制訂出在這些地區(qū)進行工作時所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煤氣站一般不接臨時電源線,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領導批準,由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拆除。

第十七條出現全站停電時,值班(站)長立即指揮各崗位人員按停電處理規(guī)定程序進行處理,注意保持站內正壓,嚴防煤氣倒流或空氣進入煤氣系統(tǒng)而引起爆炸。

第十八條出現全站停水(包括循環(huán)水、自來水、軟化水)時,各崗位人員密切注視各處水位、水封和溫度,當水位、水封保持不了或發(fā)現設備溫度過高等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當威脅到安全運行時,停止煤氣生產。

第十九條出現全站停蒸汽時,應停止探爐,注意飽和溫度和絕緣了箱溫度,如低于規(guī)定,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并請示領導停止煤氣生產。

第二十條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循環(huán)水泵均不得帶負荷啟動,啟動前,必

須用手盤車。

第二十一條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嚴格控制補水,不得滿水。

第二十二條輸煤系統(tǒng)啟動與停車必須發(fā)出聯絡迅號。輸炭帶運行時,不得從上面跨越或從下面鉆過,嚴禁清理皮帶和滾筒上的積灰。

第二十三條化驗室有毒、易燃品應有專人保管各種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注明名稱、濃度的標簽。

第二十四條在配制藥劑時,不僅要保證各種成分含量的準確性,而且還必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不得顛倒。

第二十五條化驗員進行分析時,必須保證其準確性,當煤氣中含氧量超過0.6%

時,應立即報告值班長。

(三)管理:

第二十六條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指定煤氣負責人,負責煤氣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第二十七條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有煤氣調度員,各單位調度員必須服從廠調度員統(tǒng)一指揮。

第二十八條煤氣發(fā)生爐應在額定負荷運行超負荷時,廠調度室應及時壓縮煤氣用量,有關用戶接到通知后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凡新增加煤氣用量(包括增加設備、用量、新接管道等)必須事先

寫出書面報告,經廠批準后方可施工。并將上述情況通知廠調度室和煤氣站。

第三十條廠煤氣調度室必須配備廠煤氣系統(tǒng)圖、煤氣負荷平衡表和專用調度電話。

第三十一條全廠煤氣設備、管道、閥門及附屬裝置,要劃分區(qū)域,明確分管單位,指定專人維護。

第三十二條使用煤氣單位必須提前向廠調度室提出煤氣使用計劃,點火前必須與煤氣站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點火。

(四)煤氣使用:

第三十三條用戶在點火前必須檢查設備、管道閥門、燃燒器、儀表、煤氣壓力等是否正常,并排除系統(tǒng)中的冷凝水。

第三十四條確認煤氣合格后,方可點火點火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1、在同一管道上分點使用煤氣時,先點末端使用點,再按煤氣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進行。

2、點火時先將火源置于燒嘴前,然后緩緩打開煤氣閥門,煤氣點燃后再逐漸供給空氣。嚴禁先打開煤氣后點火。

第三十五條煤氣點火時。如開啟煤氣閥門長時間(不允許超過2分鐘)點不著時,應立即去掉火源關閉閥門,將殘氣吹干凈,然后再點,如仍點不著,則應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后再行點火。

第三十六條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注意調風門保證完全燃燒,不允許

有回火、脫火、煙火等現象發(fā)生。如發(fā)現上述情況應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立即停爐并報告領導。

第三十七條煤氣燃燒系統(tǒng)不得使用臨時性管道和非正式燃燒器,嚴禁在通風不良的地方使用煤氣。

第三十八條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關閉閥門,截斷煤氣來源,并報告調度室和煤氣站負責人:

1、發(fā)生事故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時;

2、大量漏煤氣而又無法采取措施時;

3、煤氣壓力低于設計工作壓力1/3時;

4、煤氣發(fā)生爐發(fā)生熄火時。

第三十九條一切使用煤氣的設備及其管道、閥門、燃燒器、煙道、預熱器,必須有專人維護保養(yǎng),定期清掃。

1、嚴禁工作人員攜帶火種,更不準在站區(qū)內吸煙及出現其他明火。

2、所有工作人員不準穿著底部帶金屬件的皮鞋等,以防在行走時金屬碰撞產生火花。

泄源如果有條件時,在危險區(qū)的操作人員最好佩帶微型可燃毒氣報警器,或在易漏煤氣的地方,放置一個或幾個可燃毒氣報警器。

4、煤氣點火時,如開啟煤氣閥門長時間(不允許超過2分鐘)點燃不著,應立

即停止,關閉煤氣閥門,開啟風閥將未燃的煤氣吹凈,然后按上述程序,重新點燃,直到煤氣點燃并燃燒正常為止。

5、在點火初期,由于用氣設備要求溫度低,燃燒器煤氣流量也低,同時剛開始

運行的煤氣爐,煤氣的產量、質量都不穩(wěn)定容易造成熄火,因此操作人員必須勤觀察,一旦發(fā)現熄火,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用助燃風將未燃燒的煤氣吹凈后,重新點火。

(五)設備:

第四十條一切煤氣生產、用氣設備、制造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附件齊全,有完整的設備檔案(包括說明書、圖紙、安裝、修理、驗收、事故等資料),原來沒有的應補建。

第四十一條一切新裝和大修后的煤氣生產、用氣設備,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四十二條煤氣設施中,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上的,應按受壓容器的規(guī)定進行試壓;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下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氣密性試驗。

第四十三條煤氣設施改裝,必須有正式文件和圖紙,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四十四條一切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都必須保持干燥和良好的絕緣。

第四十五條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啟動與停車順序的連鎖裝置,必須保證好用,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六條輸煤系統(tǒng)各設備啟動與停車順序的連鎖裝置和訊號,要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七條皮帶傳動和聯軸街處均應有防護罩,地溝、地坑都要有牢固的蓋。

第四十八條輸煤系統(tǒng)空氣中的粉塵含量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十九條所有安全裝置,如安全閥、防爆膜、鐘罩閥、止逆閥等均應定期進行檢查、校驗。

第五十條設計規(guī)定的儀表、訊號、事故照明、自控和報警裝置,必須齊全準確并定期校驗。

第五十一條煤氣設備、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二條除本身進行電焊外,煤氣設備及管道嚴禁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三條煤氣設備、管道應定期檢查壁厚,清除體內的沉淀物。

第五十四條長期停用的設備和管道要用盲板斷開,并避免死角。

(六)管道:

第五十五條煤氣閥門宜用明桿閘閥,并有顯目的“開”“關”字樣和箭頭指示方向,閥門處宜設操作平臺和梯子。在寒冷地區(qū)室外閘閥應保溫。

第五十六條煤氣管道的最低處必須安裝排水器,每個煤氣使用點之前,要有排水裝置。所有排水裝置都應指定專人維護,保證好用。

第五十七條禁止在煤氣管道上敷設有腐蝕性的氣體、液體管道,以及與煤氣系統(tǒng)無關的電線。管道下面不允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暢通。

第五十八條蒸汽管道與煤所管道聯通處宜用軟管聯接,不用時予以斷開,以免互相串通。

第五十九條新敷設的煤氣管道、閥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工業(yè)管道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經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六十條煤氣管道中的冷凝水應進行回收,如排入下水道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

第六十一條所有可能泄漏煤氣的地方,應掛引人注意的警告牌。煤氣管道應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顏色定期刷油漆。

第六十二條自來水與熱循環(huán)水的連通道管,應加兩道閥門切斷。兩道閥門之間裝疏水閥。

(七)維護檢修:

第六十三條煤氣設備要有計劃進行修理,定期進行檢查校驗清掃,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第六十四條煤氣設備檢修應盡量在停氣時進行。

第六十五條對于使用中的設施進行維護、檢查或切斷電源時,修理人員必須與

有關值班人員取得聯系,作出妥蓋安排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六條停氣檢修時必須:

1、用盲板切斷煤氣來源,臨時性檢修可用水封切斷,但必須派專人看管(盲板厚度按煤氣壓力和管徑確定)。

2、用蒸汽或空氣吹掃后化驗一氧化碳<0.03毫克/升,或進行生物試驗后,方

可動工。

3、如需動火時,應清除可燃物,準備好滅火工具,必要時可通入蒸汽。

第六十七條在帶煤氣檢修或抽、堵盲板時,必須:

1、事先提出申請,經煤氣防護站同意,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檢修人員要配戴防毒面具。

3、30米內禁止一切火源。

4、敲打時應用銅質工具,當使用鐵質工具時,必須涂上甘油。

第六十八條在運行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時,必須:

1、事先填寫動火證,經煤氣防護站批準,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準備好滅火器具和防護用品。

3、煤氣壓力必須保持在2060mm水柱(現場應有壓力計,并派人監(jiān)視)

4、只準用電焊,不準用氣焊

第六十九條3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搭好梯子平臺。

第七十條檢修時要在顯目處懸掛警告牌,以免他人誤操作。

第七十一條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或下地坑、上高空,除遵守第六十六條(1)

(2)以外,還必須:

1、兩人以上,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與外部有可靠的聯絡訊號。

3、佩帶好安全帶。

4、進入電捕焦油器內,要切斷電源,并可靠接地。

第七十二條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只準用12伏的低壓照明。

(八)事故處理:

第七十三條發(fā)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應積極組織救護,防止事態(tài)擴大,保持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煤氣防護站和有關部門。

第七十四條煤氣防護站當班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同意指揮救護工作。一切

參加救護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未佩帶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嚴禁到危險區(qū)域。

第七十五條發(fā)生煤氣中毒時,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安全區(qū),注意保暖。

1、輕度中毒,如出現頭疼、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可就近醫(yī)院護理。

2、重度中毒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救護人員和醫(yī)生到現場搶救,在其

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救護車送往較遠的醫(yī)院。

第七十六條發(fā)生煤氣著火時:

1、將煤氣來源逐漸關小(煤氣壓力不得抵于20mm水柱),通入大量蒸汽滅火,火撲滅后,關閉閥門,嚴禁在火未撲滅前突然完全切斷煤氣來源。

2、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3、用黃泥、混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撲滅余火。

第七十七條發(fā)生煤氣爆炸時:

1、迅速切斷煤氣來源。

2、吹掃殘余煤氣,加強事故現場通風。

3、如爆炸引起中毒、著火,分別按七十五條和七十六條處理。

第七十八條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十九條本著“三不放過”(即查不出原因不放過、找不出責任不放過、提不出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十條未查明發(fā)生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恢復送氣。

(九)防護:

第八十一條煤氣站和煤氣使用單位,要有足夠的消防、救護設施,有專人保管和維護。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員會使用防護用具。

第八十二條凡生產和使用煤氣的車間廠房,必須保證良好的通風,煤氣防護站負責定期檢測,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應小于0.03毫克/升。

第八十三條執(zhí)行有煤氣危險的作業(yè)或停送氣時,應盡量在白天進行,如必須在夜間進行時,應有充分的照明和防護措施,組織有經驗人員和防護人員參加。

第八十四條凡從事煤氣生產和使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發(fā)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十五條嚴禁在煤氣設施的房間內睡覺。

第八十六條工廠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或專職煤氣防護人員,由職能部門領導。

煤氣管理規(guī)程3篇

有哪些煤氣管理關鍵要素1.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熟悉煤氣設備的操作流程及安全規(guī)定。2.設備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檢查,預防故障發(fā)生,確保煤氣系統(tǒng)運行穩(wěn)定。3.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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