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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6

防火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內容

一、防火安全責任

1. 所有員工需了解并遵守防火安全規(guī)定,明確自身在火災預防和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2. 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本部門的防火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二、防火設施管理

3. 定期維護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功能正常。

4. 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堆放雜物。

三、火源控制

5. 嚴禁在非指定區(qū)域吸煙,禁止亂丟煙蒂。

6. 對于生產(chǎn)過程中可能產(chǎn)生火花的設備,需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四、電氣安全

7. 電器設備使用后應及時斷電,避免過載和短路引發(fā)火災。

8. 定期檢查電線電纜,防止老化、破損導致火災。

五、培訓與演練

9. 新入職員工須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熟悉逃生路線和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0. 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六、應急預案

11. 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預案,明確火災報警、疏散、滅火和后期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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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設立專門的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火災應急指揮工作。

七、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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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全管理部門每日進行防火巡查,記錄隱患并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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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對于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并采取臨時防范措施。

標準

1. 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等相關法規(guī)。

2. 員工防火安全知識考核合格率不低于90%。

3. 防火設施年檢合格率達到100%。

4. 消防演練參與率達到100%,演練效果評估滿意率不低于85%。

5. 風險隱患整改完成率達到100%,且無重復出現(xiàn)的隱患。

考試題及答案

1. 哪些行為可能導致電氣火災? 答案:亂接電線、電器過載、使用損壞的插頭插座、長時間不關閉電器等。

2. 發(fā)現(xiàn)火情后,首先應該怎么做? 答案: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啟動現(xiàn)場滅火設備,同時通知周圍人員疏散。

3. 火災應急預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案:火災報警、疏散程序、滅火措施、后期恢復計劃以及應急指揮體系等。

4. 防火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案:檢查防火設施、發(fā)現(xiàn)并記錄安全隱患、督促整改、防止火災發(fā)生。

5. 員工應如何處理未熄滅的煙蒂? 答案:將煙蒂完全熄滅后,放入指定的煙蒂收集容器內,嚴禁隨意丟棄。

防火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棉花儲存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程

棉花的燃燒性能

棉花通常指從棉桃中采摘下來的籽棉和經(jīng)過加工脫籽后的纖維——皮棉.棉花不僅是易燃物,而且還能自燃和陰燃,所以具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

1、易燃

棉纖維的主要成分是纖維和蠟質,都是可燃物質。燃點為150攝氏度,自燃點為407攝氏度,由于面纖維細小蓬松,與空氣接觸面大,遇到微小的火星,就能立即燃燒,棉花的燃燒速度約為木材的16—25倍,一旦著火瞬間即可擴大成片。

2、陰燃

已經(jīng)打包的棉花,無論在運輸中或已上堆垛儲存,在遇到火種著火后,有的時候由于氧氣供應不足,未能很快蔓延開來,常常使燃燒在局部或小范圍內緩慢進行處于陰燃狀態(tài),可以持續(xù)數(shù)天,甚至十幾天的時間,而不易被發(fā)覺。當陰燃的棉花突然遇到空氣對流時,不但能使陰燃的棉花很快地變成完全燃燒,而且能夠引起一氧化碳與空氣的混合物發(fā)生爆炸。

3、自燃

棉纖維每吸收一克水放出的熱量為1248焦每克,吸熱越多放出熱量越大,又由于棉纖維導熱性能差,熱量散不出去,當溫度接近150攝氏度時,棉纖維開始分解,進入氧化過程,熱量繼續(xù)增加,就能自行燃燒。

棉花儲存中的火災危險性

棉花儲存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建筑物的布局或間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產(chǎn)、生活用火的火星火煙囪飛火等濺落在庫區(qū)內,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

(2)庫區(qū)的管理制度不嚴格,隨意動用明火或吸煙等,留下火種,釀成火災。

(3)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進入庫區(qū)時,不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排氣管噴火或機械摩擦、撞擊產(chǎn)生火花,引起可燃物起火。

(4)原料在運輸途中接觸明火,如煙頭和放鞭炮時落下的火星等,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將火種帶入庫內陰燃成災。

(5)電器設備,特別是照明和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使絕緣層老化、破損,引起短路,產(chǎn)生火花;或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等,引起火災。

(6)含水量過多或受潮的棉花、黃麻等,長時間大量堆積,通風不良,發(fā)熱積聚不散,引起自燃。

(7)原料庫或露天堆場無避雷裝置,受雷擊起火。

(8)堆垛無覆蓋或覆蓋不嚴,又靠近鐵路線,當蒸汽火車經(jīng)過時噴出火星,被風刮入庫區(qū)堆垛上,引起起火。

棉花儲存保管過程中的防火知識

一、棉花實行專倉堆存,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存。棉廠儲存區(qū)應劃分籽棉貨區(qū)、皮棉貨區(qū)、棉籽貨區(qū)、棉庫區(qū)。

二、成包皮棉入庫前,必須在收、發(fā)貨區(qū)觀察二十四小時以上,并派專職或義務消防人員監(jiān)護。

三、棉花入庫前要進行認真檢查,如發(fā)現(xiàn)火種、水濕霉爛、變質、油漬、包裝破損等異狀,要及時處理。

四、堆垛要墊好墊基,露天貨垛要堆人字頂,并封蓋嚴密。垛底必須通風,以防潮濕霉爛。

五、堆垛進包要放平,一般不得豎放,上下層應交叉壓縫。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過8米,庫內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六、庫內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距墻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七、儲存區(qū)及庫內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裝卸、搬運工作的現(xiàn)場和通道要保持整潔、平坦。

八、裝卸、堆垛、卸垛作業(yè)結束后,要對儲存區(qū)和站臺進行徹底檢查,排除異常情況。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時內要加強巡回檢查。

九、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十、要加強棉花養(yǎng)護工作。堆垛要及時封頂,要定期測溫,下雨前后必須查庫。要根據(jù)天氣變化對棉花溫、濕度的影響,適時采取通風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爛變質。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溫程超過38℃或籽棉水分超過去12%時要及時處理。

棉花儲存過程中的火源管理

一、棉花儲存區(qū)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信號彈。

二、嚴格門衛(wèi)登記制度,收留一切進入生產(chǎn)區(qū)和貨區(qū)人員攜帶的火種。

三、運輸棉花的車、船上嚴禁煙火,在廠外運輸時必須用蓬布封蓋嚴密,并配備滅火器材。車輛進入廠區(qū)前,棉廠要有專人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廠區(qū)。

四、進入廠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準進入棉庫。

五、進入廠區(qū)的蒸氣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并要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廠區(qū)停留或清爐。

六、進入棉庫的電瓶車、鏟車、叉車及上垛用的吊車,必須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七、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棉花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棉花。任何車輛都不得在貨區(qū)和棉花內停放和修理。

八、原則上不準在生產(chǎn)車間、貨區(qū)、倉庫及附近燒電焊。在生產(chǎn)車間、離儲存區(qū)30米以內需要臨時進行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經(jīng)防火負責人或保衛(wèi)部門審查,報告廠部研究批準,將作業(yè)場所附近的機器設備、地溝等處的油污、棉絨及飛絨清掃干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專人在場監(jiān)護。作業(yè)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得落下火種。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明火作業(yè)。

九、在棉廠的維修工房安裝和使用火爐,必須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jīng)防火負責人或上級主管領導批準,指定專人看管,備足滅火器材,做到人離火滅。對廠內各種用火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

十、不準用易燃、可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爐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爐內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火爐煙囪不準順向貨區(qū)安裝。

棉花儲存中的電源管理

一、儲存區(qū)與生活區(qū)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按照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安裝和維修。

二、用電線路應采用地下電纜。車間、貨場的電線,一律改用暗線,不用明線。老化了的和安裝不全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三、車間照明必須用有防護罩的燈具和墻壁開關,不得使用無防護罩的燈具和拉線開關。露天貨場的照明燈桿距棉垛不應小于桿高的1.5倍。電燈應有防雨措施。應裝備避雷設備,露天堆場應設獨立的避雷針,以防雷擊起火。

四、棉庫內禁止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臨時照明作業(yè),應彩橡皮電纜工作燈、工作燈要加防護罩,插座必須設在庫房外,用完后及時拆除。

五、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儲存區(qū)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jīng)防火負責人或上級主管領導批準。使用后及時拆除。

六、儲存區(qū)的電源應當設總閘和分閘,每個庫房應當單獨安裝開關箱;開關箱應當設在庫房外,并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措施。

七、在儲存區(qū)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撞擊、碰砸和車輪碾壓。

八、打包機、上垛機等設備,不得使用倒順開關,必須改用離全器或電磁開關。車間及貨區(qū)原則上不得裝設熔斷器、閘刀開關及插座,如確需裝設,必須加有防火密封裝置。儲存區(q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九、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車間的保險絲裝置要有防護罩。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十、對電器設備除經(jīng)常檢查外,每年應至少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fā)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對避雷裝置也必須經(jīng)常檢測、維修。

第2篇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guī)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由國家、集體和個體經(jīng)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jīng)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峻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jiān)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jù)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jù)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當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jīng)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氣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jīng)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chǎn)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chǎn)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jīng)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chǎn)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jīng)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jīng)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jīng)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 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guī)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guī)予以處罰;國家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zhí)行本規(guī)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yè)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guī)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jù)本規(guī)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年八月一日經(jīng)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即行廢止。

第3篇 幕墻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程

幕墻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在施工中要針對火警隱患,嚴格控制 火源和執(zhí)行動火過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 從事電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焊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jīng)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

操作時應持證上崗。

徒工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⑵ 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

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jīng)本單位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wèi)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⑶ 進行電焊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設備、結構本身要接地;

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焊工進行冒險操作,焊接時,必須設接火斗,防火看護人;

⑷ 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接;

⑸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xiàn)場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業(yè)應停止,雨雪天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⑹ 領導及生產(chǎn)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接作業(yè)。

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

焊接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⑺ 焊接結束或離開操作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

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設備。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

焊把線各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chǎn)、使用、儲存、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⑼ 焊接現(xiàn)場、臨時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應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

⑽ 看火(監(jiān)護)人員作業(yè)指導書:

a、 清理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

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絕火星;

b、 要堅守崗位,不能兼顧其它工作,要與電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接周圍的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c、 在高空焊接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檔(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濺落;

d、 在焊接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接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

在隱蔽場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畢后,0.5至4小時內要反復檢查,以防陰燃起火;

e、 要根據(jù)情況,備好適用的滅火器材和防火設備(石棉布、接火盤、風檔等)、做好滅火準備;

f、 發(fā)現(xiàn)電焊操作人員違反電焊防火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操作,收回動火許可證及操作證,并及時向領導或保衛(wèi)部門匯報;

g、 無名、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的出廠證、合格證應齊全;

h、 手電鉆、沖擊鉆、電動改錐等電動工具須作絕緣電壓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i、 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

j、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電氣焊。

⑾ 電焊工的操作作業(yè)指導書:

a、 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焊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

b、 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罩)。

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

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鐵絲代替;

c、 焊接部位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乙炔發(fā)生器及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二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⑿ 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和金屬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觸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 電焊機

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 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與看火人員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⒂ 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a.安裝人員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安全帽。

要選擇合格產(chǎn)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

施工人員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檢查安全帽是否損壞,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人員帶安全帽時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fā)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xiàn)象。

b.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chǎn)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及合格證。

進入現(xiàn)場必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c. 施工人員應配置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

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

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1米以上。

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d. 在高層建筑幕墻與上部結構施工交叉作業(yè)時,結構施工層下方須挑出3米以上的防護裝置,如果架設安全網(wǎng)有困難,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保證安全施工。

防火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3篇

內容一、防火安全責任1.所有員工需了解并遵守防火安全規(guī)定,明確自身在火災預防和應急響應中的職責。2.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本部門的防火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二、防火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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