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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吊籃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匯編(6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5

電動吊籃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

內容

一、電動吊籃的基本操作

1. 檢查吊籃設備:每次使用前,應檢查吊籃各部件是否完整,鋼絲繩、懸掛機構、電氣系統(tǒng)、安全鎖等關鍵部分是否正常。

2. 安裝與拆卸:安裝時確保地面穩(wěn)定,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指南進行;拆卸后,妥善存放各部件,防止損壞。

3. 啟動與運行:啟動前確認電源電壓穩(wěn)定,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裝備,吊籃升降過程中保持平穩(wěn),禁止超載。

二、安全規(guī)定

1. 作業(yè)人員資質:操作電動吊籃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

2. 現場監(jiān)控:作業(yè)現場應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及時發(fā)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3. 緊急情況處理:如遇突然停電或設備故障,立即啟動應急措施,迅速撤離吊籃。

三、日常維護

1. 清潔保養(yǎng):定期清理吊籃表面的灰塵和污垢,保持設備清潔。

2. 潤滑檢查:檢查各轉動部位的潤滑狀況,必要時添加潤滑油。

3. 零件更換:發(fā)現磨損或損壞的零件,應及時更換,確保設備性能。

四、定期檢查

1. 月度檢查:每月進行全面檢查,包括電氣線路、鋼絲繩磨損情況等。

2. 年度檢驗:每年由專業(yè)機構進行年檢,出具合格證書。

標準

1. 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2016的相關規(guī)定。

2. 遵守制造商提供的設備使用手冊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依據《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4. 電動吊籃的維護保養(yǎng)參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12執(zhí)行。

考試題及答案

1. 電動吊籃使用前應檢查哪些關鍵部分?(多選) a. 鋼絲繩 b. 懸掛機構 c. 電氣系統(tǒng) d. 安全鎖 答案:a、b、c、d

2. 操作電動吊籃的人員需要什么資格? 答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

3. 發(fā)現電動吊籃部件磨損嚴重,應如何處理? 答案:及時更換,確保設備性能

4. 電動吊籃的年度檢驗由誰進行? 答案:由專業(yè)機構進行

5. 電動吊籃月度檢查的內容不包括哪一項? a. 電氣線路 b. 鋼絲繩磨損 c. 設備清潔 d. 安全鎖功能測試 答案:c. 設備清潔(月度檢查通常不涉及清潔,主要關注設備功能和磨損情況)

電動吊籃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動吊籃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許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后必須馬上將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上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在兩名人員。

5、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報公司領導或我司駐場人員處理。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6、吊籃運行時嚴禁超載,平臺內載荷應大致均布,zld—63額定載荷400kg,(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重量)。

7、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風以上不得使用吊籃。

8、吊籃不宜接觸腐蝕氣體及液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9、正常工作溫度為(—20至+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應暫停使用提升機。

10、正常工作電壓應保持在380±5v范圍內,當現場電源低于360v時,應停止作業(yè)。

11、電動吊籃夜間禁止使用。

12、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繩扣、螺栓是否齊全、松動。

13、配重數量是否足夠、放置是否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滑落。

14、懸掛機構兩點間距與懸掛平臺兩吊點間距相等,其誤差≤5cm。

15、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成一體,各部連接螺栓應緊固。各焊接點的焊縫不脫焊和漏焊。

16、禁止在懸吊平臺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17、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18、工作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平,兩端高差不宜超過15公分。

19、 吊籃上下運行過程中,吊籃與墻面應相距10公分以上,遇到墻面凸出障礙物時,作業(yè)人員應用力推墻,使吊籃避開。

20、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21、 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常現象。如有上述現象,應停止使用。22、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處理。

23、檢查提升機正常的辦法:將平臺提升至離地1米高,停止后應無滑現象,手動松開制動裝置應能均速下降,其速度應小于12米/分。

24、安全鎖與提升機應可靠連接,無位移、開裂、脫焊等異?,F象。

25、安全鎖在工作時應該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tài),無須人工操作。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26、空中開啟安全鎖,首先點動提升低側吊籃平臺使安全鎖打開。在安全繩受力時,切忌蠻力扳動,強行開鎖。

第2篇 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高處作業(yè)吊籃應有經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操作、維護、保養(yǎng),并持證上崗。這些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進入吊籃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并將安全鎖扣在另外可靠固定在建筑物上部的安全繩。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安全繩用戶自備)

3、操作人員上機前,必須認真閱讀和掌握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本《操作人員必讀》的內容。

4、工作前,必須按檢驗項目對吊籃逐項進行檢驗,各項全部合格并由主管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投入使用,吊籃嚴禁帶病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作業(yè),使用后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5、吊籃嚴禁超載(吊籃的載重量包括人員的重量在內),且栽荷在平臺全長上應基本均勻。當施工高度較高及前梁伸出長度超過規(guī)定的范圍時,平臺的重量必須減少,風力較大時,還必須考慮風壓的影響(相當于增加平臺的載重量)。具體的規(guī)定是必須保證懸掛機構的抗傾覆穩(wěn)定力距(參照使用說明書)。

6、在正常工作中,嚴禁觸動滑降裝置及用安全鎖(離心觸發(fā)式安全鎖)剎車。懸吊平臺兩端傾斜超過15cm時應及時調平,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操作人員應隨時注意吊籃的運行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操作人員在懸吊平臺內使用電器設備時,低于500w的電器設備可接在電器箱內的備用電源界線端子上,但高于500w的電器設備嚴禁接在電器箱內,必須用獨立電源供電。

8.在高壓線附近作業(yè)時,吊籃與高壓線及高壓裝置之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遵守當地電器規(guī)程,報有關部門批準,采取防范監(jiān)督措施后,方能使用吊籃。

9.懸吊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于故障確要修理的,應有經培訓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在落實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10.吊籃不宜在粉塵,腐蝕性物質或雷電,五級以上大風等環(huán)境中使用。

11懸吊平臺的拼裝長度不得超過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長度。雙吊籃作業(yè)人員必須兩人,不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yè)。

12.不允許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子,板凳,墊腳物等進行墊高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進行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更不允許從一個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13.吊籃不允許作為載人和載物電梯使用,不允許在吊籃上另設吊具。

14.若在工作中發(fā)生工作綱絲繩斷裂,提升機異常聲響等緊急情況,操作應當沉著冷靜,立即停機并撤離懸吊平臺,嚴禁繼續(xù)下行。設備故障由專業(yè)維修人員處理。

15.吊籃下方地面為行人禁入區(qū)域,需要好隔離措施并設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16.懸吊平臺欄桿四周嚴禁用布或其他不透風的材料圍住,以免增加風阻系數,和安全隱患。

17.必須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結構形式和力學性能的鋼絲繩。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沾有油污,雜物,不得有焊漬和燒蝕現象,嚴禁將工作鋼絲繩和安全繩作為電焊的低壓通電回路。達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必須報廢。

18.插.拔電源線的航空插頭之前,必須先切斷電源線的電源。吊籃若要就近整體移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將鋼絲繩從提升機和安全鎖內退出。

19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沙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霉天使用結束后,應將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放松工作鋼絲繩,使擺臂式防頃斜式安全鎖的擺臂處于松弛狀態(tài)。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電器箱。露天存放要注意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進入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

20.在您購買吊籃時,隨機安全鎖已在出廠前進行了標定。標定日期從購買本機之日起算。當第一次標定生效后,每六個月為一個標定周期,標定期滿必須由生產廠家或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并重新標定。

21吊籃日常檢測項目應當書面紀錄并存檔備查。專職檢修人員應定期對整機個主要部件進行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并做好記錄,發(fā)現故障應以書面形式呈報有關部門。

22.其他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場操作安全措施,勞動保護,安全用電及消防等要求,請嚴格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3篇 電動吊籃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3)防附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2)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3)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基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4篇 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總則

1.1 為了規(guī)范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吊籃使用工程中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1.2 本規(guī)程根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結合保信四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1.3 本規(guī)程適用于保信四公司所有在施項目部外檐裝修使用電動吊籃施工作業(yè)。

2 操作人員

2.1 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嚴禁從事吊籃高空作業(yè)。

2.2 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扣、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前必須先將安全帶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安全扣上,下吊籃必須人先下吊籃后摘安全帶。未系安全帶的人員嚴禁上吊籃作業(yè)。

2.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凡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人員嚴禁從事吊籃作業(yè)。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

2.4 操作人員上吊籃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內容。使用前,必須按照日常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籃,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5 上吊籃操作人員嚴禁超過2人。(每條安全保險繩最多供二人使用)

2.6 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或首層水平網上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出入吊籃,嚴禁吊籃在懸空狀態(tài)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

2.7 作業(yè)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yè)。

2.8 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3 操作環(huán)境

3.1 吊籃內的載荷必須均勻分布,嚴禁超過額定載荷。正常施工時,工作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載荷的80%,嚴禁長期滿載使用或用作起重運輸進行頻繁升降。

3.2 現場使用吊籃于高壓線及高壓裝置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安全距離小于10米禁止使用吊籃。

3.3 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以上大風禁止使用吊籃。

3.4 吊籃不宜接觸易腐蝕氣體及液體,必要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3.5 正常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0至+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應停止使用電動吊籃。

3.6 正常工作電壓為380±10%范圍內,超出標準范圍時應停止使用。

3.7 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夜間禁止使用。

3.8 電動吊籃嚴禁作垂直運輸工具使用。

4 懸掛機構

4.1 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銷軸、螺栓、繩扣是否齊全、松動。懸掛機構連接梁是否牢靠。

4.2 配重數量足夠、放置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配重滑落。

4.3 屋面保險繩(亦稱:“生命繩” )是否與建筑物結構栓系牢固。

4.4 懸掛機構兩點間距與懸掛平臺兩點間距必須相等,其誤差應≤5cm。

4.5 懸掛機構的前梁應上翹3-5cm,使前梁產生預應力,提高前梁的剛度。

4.6 懸掛機構前支架支放與結構陽臺、飄窗等部位時,必須對陽臺、飄窗進行卸荷處理。

5 懸吊平臺和提升機

5.1 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成一體,最大長度不得超過6米,籃框各部件連接螺栓應緊固可靠。各焊接的焊縫不脫焊和漏焊,不出現裂紋、嚴重銹蝕。

5.2 禁止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子、板凳、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yè)。

5.3 吊籃懸吊平臺內要嚴格控制堆放物料的重量和高度,零散物料必須使用容器盛放。嚴禁堆放物料超過吊籃的額定荷載和物料超過吊籃籃框的高度。

5.4 吊籃懸吊工作平臺四周必須有不低于15cm的擋腳板,擋腳板應完整、無缺。

5.5 吊籃工作平臺傾斜角度不得超過8%,傾斜度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平,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甚至損壞零部件。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5.6 懸吊平臺在上下運行時,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吊籃向上運行時,要注意上限位。

5.7 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F象,如有上述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5.8 吊籃在使用、檢查中發(fā)現故障、變形、磨損、腐蝕、損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由專職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損壞零、部件,經檢查測定正常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嚴禁吊籃帶“病”運行。

5.9 每班結束后,必須將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或首層水平安全網合理位置,并可靠固定。如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時,應放松工作鋼絲繩,使鋼絲繩處于松弛狀態(tài)。

5.10 懸吊平臺懸掛在高處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于故障需要修理的,應由專業(yè)人員在落實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6 安全鎖

6.1 安全鎖、提升機與結構件應可靠連接。

6.2 安全鎖在工作時應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tài),無需人工操作。安全鎖應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6.3 使用中,當吊籃平臺傾斜引起防傾斜式安全鎖鎖死時,應首先點動提升低側吊籃平臺使安全鎖打開。在安全繩受力時,嚴禁蠻力扳動,強行開鎖。

6.4 禁止安全鎖鎖閉后開動提升機下降。禁止操作人員自行拆卸修理。

6.5 吊籃安全鎖,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或生產廠家校驗,校驗合格期限不得大于1年。

6.6 吊籃的安全鎖應靈敏可靠,當吊籃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安全鎖應在不超過10cm距離內自動鎖住懸吊平臺鋼絲繩,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檢定期內。

6.7 安全繩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加設重錘,防止懸吊平臺提升時將鋼絲繩隨同拉起而影響懸吊平臺正常運行。

6.8 使用中,嚴禁在升降過程中使用安全鎖制動或進行施工作業(yè)。

7 限位裝置

7.1 上限位裝置應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7.2 當上行程開關碰撞到限位塊時,應及時降低平臺,使行程開關脫離限位塊。

8 電氣系統(tǒng)

8.1 操作前,應檢查電纜線及各連接插頭有無破損、漏電等現象,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按動各開關按鈕應無異常。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8.2 電纜線、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在建筑物結構棱角處必須采取抗磨、防剪保護措施。吊籃在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密切注意電纜是否被墻面或其他物件掛住,如若電纜被掛住切不可硬拉,應上下活動吊籃使電纜放松,解脫后方可運行。

8.3 當吊籃下行距離地面50cm時,應停止運行,并進行檢查,排除電纜線、鋼絲繩被籃框砸壓引起漏電等隱患后再降落。

8.4 吊籃必須設置專用開關控制箱,做到“一機、一閘、一漏”控制,嚴禁一閘多機控制。

8.5 吊籃的電源電纜必須架空敷設,嚴禁電纜拖地明敷設。

8.6 在使用吊籃時,要隨時觀察吊籃的電源電纜線外皮有無破損,發(fā)現電纜有破損必須及時對電纜進行絕緣處理。

8.7 每日下班時,必須清理干凈吊籃懸吊平臺內的雜物、零散物件。關閉吊籃控制箱電源,鎖好電器控制箱,切斷電源總閘,使電纜線不帶電,并做好防雨措施。

9 鋼絲繩

9.1 吊籃所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gb8902》要求,嚴禁用其他規(guī)格的鋼絲繩或偽劣產品代用。

9.2 吊籃的工作鋼絲繩、保險鋼絲繩穿繩必須正確,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

9.3 吊籃挑梁張緊加強鋼絲繩、工作鋼絲繩、保險鋼絲繩在做回彎時,必須使用雞心環(huán)保護使其圓滑過渡。鋼絲繩卡數量最少不少于3個,繩卡的規(guī)格必須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繩卡間距應不小于8cm,繩頭并留安全彎。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型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嚴禁繩卡正反交錯卡壓。

9.4 鋼絲繩的檢查和報廢必須嚴格執(zhí)行《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查和報廢使用規(guī)范》。鋼絲繩斷骨股或在一個節(jié)距內斷絲達到5根、松股、壓扁、起鼓、死彎、磨損、銹蝕嚴重、鋼絲繩直徑大于10mm或小于8.3mm的鋼絲繩必須報廢。

9.5 工作鋼絲繩、安全鋼絲繩的長度必須大于建筑物總高度。鋼絲繩加設重錘后地面多余的鋼絲繩應盤好扎緊,不得任意散放地面。

9.6 操作過程中,必須注意防止異物卷入提升機和安全鎖內。特別注意鋼絲繩不得有砂漿、玻璃膠、廢紙、油污、焊渣燒蝕等雜物。

10 電、氣焊作業(yè)

10.1 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將電焊機放置于吊籃上以及在吊籃控制箱內接電源。

10.2 電焊機的二次回路線嚴禁與吊籃任何部件連接,構成回路,損壞鋼絲繩。

10.3 電焊鉗不得搭放在吊籃上,必須放在絕緣板上,以防打火。

10.4 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接火斗承接焊渣,嚴防電焊渣濺到鋼絲繩、電纜、安全鎖上。

10.5 利用吊籃進行氣焊作業(yè)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放置氧氣、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安裝、移位及拆除

11.1 從事吊籃安裝、拆卸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做業(yè)。作業(yè)前必須對安裝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11.2 吊籃在施工現場進行移位二次安裝時,必須由產權單位負責,嚴禁使用人員私自安裝、拆卸、移位。

11.3 吊籃二次移位,必須嚴格按照安裝工藝流程進行。吊籃在拆除時要嚴格遵循“先安裝、后拆除;后安裝、先拆除”的原則。

11.4 二次移位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5 吊籃在安裝、拆卸作業(yè)時,必須設置警戒區(qū),指派專人負責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2 應急措施

12.1 施工中突然斷電時,必須立即關閉電控箱的電源總開關。判別斷電原因必要時可操作專用手柄,使平臺緩慢降至地面。

12.2 當發(fā)生松開按鈕但不能夠停止上、下運行時,必須立即按下電氣箱上的紅色急停按鈕,或者立即關閉電源總開關,切斷電源使懸吊平臺緊急停止運行。由專業(yè)維修人員排除故障后,再進行作業(yè)。

12.3 吊籃在升降過程中,若懸吊平臺傾斜角度過大會引起安全鎖自動鎖繩,此時應及時扳動轉換開關,點動平臺一側提升機,使平臺接近水平狀態(tài),安全鎖恢復開啟狀態(tài)后再正常運行。

12.4 使用中工作鋼絲繩突然卡在提升機時,必須立即停機。嚴禁用反復升、降操作來強行排除險情。操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撤離懸吊平臺,并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入懸吊平臺進行排險。發(fā)生故障的提升機必須全面檢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12.5 一端工作鋼絲繩破斷、安全鎖鎖住安全繩時,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排險。在排險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動作要輕、平穩(wěn),避免安全鎖遭受過大沖擊,發(fā)生事故。

12.6 維修和拆卸吊籃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維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第5篇 電動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2)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3)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4)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6篇 電動吊籃技術交底兼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許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后必須馬上將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吊安籃全操作規(guī)程。

○4上操作人員必須在兩名以上(單人吊籃除外)。

○5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報公司領導或我公司駐場人員處理。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2、操作環(huán)境

○1吊籃運行時嚴禁超載,平臺內載荷大致均布。zld-500/800控制使用為載荷 500 kg(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重量)。

○2使用現場吊籃與高壓線、高壓裝置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少于10米。

○3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風以上不得使用吊籃。

○4吊籃不宜接觸腐蝕氣體及液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5正常工作溫度為:(-20~+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暫停使用提升機。

○6正常工作電壓保持在380±5%范圍內,當現場電源電壓低于360v時,停止作業(yè)。

3、懸掛結構

○1操作前,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繩扣、螺栓是否齊全、松動。

○2配重塊數量是否足夠、放置是否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滑落。

○3懸掛機構兩吊點間距比懸掛平臺兩吊點間距大5-10cm。懸吊4、平臺和提升機

○1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連接成一體,各部連接螺栓應緊固。各焊接點不脫焊和漏焊。

○2禁止在懸吊平臺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3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4工作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平,兩端高差不宜超過15公分。

○5吊籃上下運行過程中,吊籃與墻面應相距10公分以上;遇到墻面凸出障礙物時,作業(yè)人員應用力推墻,使吊籃避開。

○6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7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F象。如有上述現象,立即停止使用。

○8檢查提升機正常的方法:將平臺提升至離地1米高,停止后無滑降現象,手動松開制動裝置能均速下降,其速度應小于12米/分。

5、安全鎖

○1安全鎖與提升架可靠連接,無位移、開裂、脫焊等異常現象。○2安全鎖在工作時應該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tài),無須人工操作。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3空中開啟安全鎖,首先點動提升低側吊籃平臺使安全鎖打開。在安全繩受力時,切忌蠻力扳動,強行開鎖。

○4禁止安全鎖鎖閉后開動機器下降。禁止操作人員自行拆卸修理。

○5安全鎖必須加裝繩墜鐵。

○6檢查安全鎖正常的方法:提升一側電機,使吊籃傾角大于4-8度。測試安全鎖是否鎖繩,若不能鎖住則停用此吊籃,必須更換安全鎖方可使用。

6、限位

○1限位裝置應保證齊全、可靠。

○2工作平臺運行至極限開關后平臺自動停止,此時應及時降低平臺,使行程開關脫離限位塊。

○3檢查限位正常的方法:在提升機工作的過程中,按動兩端限位開關,平臺應停止運行。

7、電氣系統(tǒng)

○1檢查電纜線及各個聯接插頭、插座有無破損、漏電等現象,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按動各開關按鈕,應無異常。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2電纜線在吊籃扶手處采取抗拉保護措施。作業(yè)過程中密切注意電纜是否被墻面掛住,若被掛住切不可硬拉,應上下活動吊籃使電纜放松,排除后方可運行。當吊籃下行離地面50公分時,停下檢查電纜線、鋼絲繩是否有被吊籃壓著的可能,排除后方可降落地面。

○3吊籃停止使用時,必須將吊籃控制箱電源開關拉閘,當收工時不但要關閉控制箱電源同時將電源總閘切斷,使整根電纜線不帶電。

○4無論何種天氣,收工時必須用防水布將電機、電箱嚴密包裹。上工前,應先將防水布摘下來疊放好,方可啟動。

○5隨時注意電纜出現的破損情況,及時用絕緣膠布將破損處裹嚴,防止銅絲外露打火傷人。

8、鋼絲繩

○1、必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鋼絲繩,穿繩正確,繩墜鐵懸掛齊全。

○2鋼絲繩的報廢符合gb5972的規(guī)定。

○3操作過程中,隨時注意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和安全鎖孔內。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有沙漿、玻璃膠等雜物。

9、電焊作業(yè)

○1電焊機嚴禁放置在吊籃上。

○2電焊地線不能與吊籃任何部件連接。

○3電焊鉗不能搭掛在吊籃上,放在絕緣板上以防打火。

○4嚴防電焊渣濺到鋼絲繩上。

10、移籃

○1吊籃移動方案必須得到余濤架隊(租賃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同意,并由我方技術人員指導移動。

○2屋面懸掛機構移動到新位置時,必須將墊木重新放置于加強繩立桿垂直點下方。墊木嚴禁使用磚石塊代替。

○3立桿下方垂直支點必須放在屋面可靠的承重支撐點上。

○4新位置的橫梁與大墻夾角不得小于45度。

○5當屋面懸掛機構在檢修或移動時,必須在吊籃上設置“嚴禁使用”警示標志以防事故發(fā)生。

○6吊籃移位后,必須通過我方(租賃單位)來人驗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11、應急措施

○1施工中突然斷電時,立即關閉電器箱的電源總開關。判別斷電原因,必要時可操作專用手柄,使平臺緩慢降至地面。

○2當發(fā)生松開按鈕但不能停止上、下行時,立即按下電器箱上的紅色急停按鈕,或者立即關上電源總開關,切斷電源使懸吊平臺緊急停止。然后讓專業(yè)維修人員排除電器故障后,再進行作業(yè)。

○3在上升或下降過程中,懸吊平臺傾角過大,此時安全鎖自動鎖繩,及時停止,提升低側平臺使懸吊平臺接近水平狀態(tài)為止,開鎖后正常使用。

○4當工作鋼絲繩突然卡在提升機內,立即停機。嚴禁用反復升、降操作來強行排除險情。操作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撤離懸吊平臺,并派經過專業(yè)訓練的維修人員進入懸吊平臺進行排險.故障提升機必須全面檢修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一端工作鋼絲繩破斷、安全鎖鎖住安全繩時,仍然采用上述方法排除險情.但是特別注意動作要輕,要平穩(wěn)避免安全鎖受到過大沖擊和干擾.

○6凡工地出現任何與吊籃有關的問題,請馬上和我公司駐場人員取得聯系,切不可盲目操作!

電動吊籃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匯編(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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