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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9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實驗室規(guī)定的防護服、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2. 化學品的存儲和搬運:化學品應分類存放,易燃、有毒和腐蝕性物質(zhì)需特殊標記,并使用專用工具搬運。

3. 實驗操作流程:實驗前應熟悉操作步驟,遵循標準操作程序,禁止未經(jīng)許可的實驗調(diào)整。

4. 應急處理措施:熟知應急預案,如火災、泄漏等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和處置方法。

5. 設(shè)備的使用與維護:定期檢查設(shè)備運行狀態(tài),遵守設(shè)備操作手冊,異常時立即停機報告。

6. 安全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技能。

目的和意義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化學事故的發(fā)生,保護環(huán)境,同時保證實驗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因人為錯誤導致的設(shè)備損壞和實驗誤差,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良好的安全文化也有助于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企業(yè)的整體形象。

注意事項

1. 在使用化學品時,務必了解其性質(zhì)和危害,遵循“最小用量,最大安全”的原則。

2. 不得私自帶入食品進入化驗車間,防止化學品誤食。

3. 操作過程中,保持工作臺面整潔,避免化學品混合引發(fā)危險。

4. 使用電氣設(shè)備時,確保手部干燥,防止觸電。

5. 實驗結(jié)束后,正確處理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以免污染環(huán)境。

6. 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不得隱瞞或自行處理。

7. 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長期接觸化學品的人員身體狀況良好。

8. 遇到緊急情況,保持冷靜,按照既定的應急預案行動,切勿擅自采取可能加重風險的行為。

以上規(guī)定旨在保障化驗車間的安全運行,每位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對于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化驗車間所有化驗員在進行監(jiān)測操作時,嚴格按檢驗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的同時,規(guī)范安全操作,避免發(fā)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車間所有員工的檢驗工作。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化驗室通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1.1 使用電器設(shè)備安全規(guī)程 3.

1.1.1 在使用電器設(shè)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電器開關(guān)接地線以及機械設(shè)備,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guān)扣嚴和拉下。

3.1.1.3 要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3.1.1.4 電器開關(guān)箱內(nèi),不準放任何物品。

3.1.1.5 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洗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3.1.1.6 凡電器動力設(shè)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zhuǎn)。

3.1.1.7 禁止將水灑在電器設(shè)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線。

3.1.1.9 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guān)或接觸電器設(shè)備。

3.1.2 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guī)則 3.

1.2.1 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2.3 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

3.1.2.4 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

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

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2.6 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shè)防護擋板。

3.1.2.8 一切發(fā)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nèi)進行。

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2.1 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2.1

1 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

3.1.2.1 2 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溶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zhì)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3.1.2.1 3. 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杯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

4 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3.1.2.1

5 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3.1.2.1

6 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氫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許。

3.1.2.1

7 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3.

1.2.1

7.1 裝水銀的玻璃器皿。

3.1.2.1

7.2 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有臟水銀應蓋一層臟水銀。

3.1.2.1

7.3 裝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接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zhì),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nèi)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3.1.2.1

7.4 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zhì)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3.1.2.1

7.5 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nèi)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3.1.2.1

8 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zhì)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氫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氨的氯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3.1.3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guī)程 3.

1.3.1 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3.1.3.2 搬運酸、堿前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3.

1.3.2 .

1 運器具的強度;3.

1.3.2 . 2 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3.

1.3.2 . 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固;3.

1.3.2 .

4 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3.

1.3.3 移注酸溶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3.1.3.4 酸堿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開放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時,應先用水沖洗,然后開瓶。

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3.1.3.6 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3.1.3.7 拿取堿性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

容器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蝕性物質(zhì)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3.1.3.1 0 腐蝕性強烈的物質(zhì)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氫氟酸、鉻酸溶液、氫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3.

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規(guī)則 3.

1.4.1 不許將易燃燒的物質(zhì)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試驗地區(qū)附近。

3.1.4.2 在貯存易燃著火物質(zhì)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如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餾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zhì)應注意: 3.

1.4.3 .

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不應有明火;3.

1.4.3 . 2 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3.

1.4.3 . 3. 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毫米);3.

1.4.3 .

4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3.

1.4.3 .

5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3.

1.4.4 在實驗室內(nèi)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zhì)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3.1.4.5 遇火易著火的物質(zhì)(如黃礁、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nèi)。

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zhì)(如廢汽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3.1.4.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 煤氣和電門,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

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3.1.4.7 應經(jīng)常檢查防火設(shè)備:滅火機、黃沙、石棉等。

3.1.4.8 應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guān)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3.1.4.1 0 易著火的物質(zhì)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石腦油、輕蠟油、原油、減側(cè)線油。

3.1.4.1

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質(zhì),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guī)則 3.

1.5.1 預防由于內(nèi)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

1.5.1 .

1 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3.

1.5.1 . 2 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3.

1.5.2 .

1 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

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3.1.5.2 . 2 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3.1.5.2 . 3. 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3.1.5.2 .

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zhì)接觸。

3.1.5.2 .

5 氧氣不能用完,瓶內(nèi)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 使用氫氣時應注意: 3.

1.5.3 .

1 室內(nèi)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3.1.5.3 . 2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zhì)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3.1.5.3 . 3.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shè)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3.1.5.3 .

4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3.1.5.3 .

5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

夏季應防止曝曬。

3.1.5.3 .

6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緩。

3.1.5.3 .

7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

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nèi)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3.1.5.4 使用液化氣應注意: 3.

1.5.4 .

1 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高壓膠管,不能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與燃氣具之間要連接緊固,嚴防泄漏。

3.1.5.4 . 2 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燃氣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guān)扳到 的位置, 氣瓶的氣源角閥,做到人離氣關(guān)。

每次使用前必須確認燃氣具的開關(guān)在 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用氣完畢后,牢記 鋼瓶角閥。

3.1.5.4 . 3. 日常檢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檢查。

3.1.5.4 .

4 將鋼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的場所,直立使用(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

避免受猛烈震動,不在鋼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 .

5 嚴禁瓶過瓶倒氣,不準私自亂倒殘液。

3.1.5.4 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nèi)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5 禁止?jié)饬蛩岷徒Y(jié)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6 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7 禁止和有機物質(zhì)一起研磨硝鹽。

3.1.5.8 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 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使用器皿時必須小心輕放,以防碰壞。

3.2.2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滌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細砂洗滌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溫時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經(jīng)燒圓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內(nèi)進行攪拌。

3.2.8 將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nèi)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緩進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3.2.9 瓷器內(nèi)不可加入氫氟酸,瓷坩堝內(nèi)最好不熔融碳酸鈉。

3.3 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使用天平時,首先檢查天平盤是否干凈,檢查零點是否正確,如有不正常的情況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nèi)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guān)上。

3.3.4 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 。

3.3.5 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3.6 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nèi)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3.7 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3.9 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4 電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 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4.2 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fā)性腐蝕性的物品。

3.4.3 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4.4 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 側(cè)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4.5 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 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shù)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4.6 經(jīng)常注意更換柜罩內(nèi)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電烘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5.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5.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5.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5.7 不得在烘箱內(nèi)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fā)物。

3.5.8 經(jīng)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chǎn)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fā)后才能放入烘箱內(nèi)烘烤,室內(nèi)應注意通風。

3.5.

9 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 0 非金屬產(chǎn)品放入烘箱內(nèi)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guī)程進行。

3.5.1

1 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5.1 2 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6 高溫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6.2 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6.3 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nèi)。

3.6.4 升溫需逐步升高。

3.6.5 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6.6 應保持爐子清潔。

3.6.7 用畢將開關(guān)以反時針調(diào)到零點。

3.6.8 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爐內(nèi)有火花發(fā)生或爐溫與指定溫度不符合時,須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應把電插銷拉下,把溫度調(diào)節(jié)器放在最低溫度,關(guān)好爐門,方可離開。

3.6.1 0 如須焙燒特殊物質(zhì)(如鉛、鋅等),應事先與保管人聯(lián)系,用畢將爐膛清理干凈。

3.7 化學試驗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不知其性質(zhì)的試樣,絕不可放進加熱。

3.7.2 除鉑頭坩堝外,其它坩堝不可坩鉑器皿。

3.7.3 鉑器皿必須在煤氣燈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熱不能在還原焰上燒,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鉑。

3.7.4 鉑器皿放于高溫爐內(nèi)加熱時,必須先掃清爐膛,以免爐膛內(nèi)之贓物沾污坩堝,鉑器皿在電爐內(nèi)加熱正蒸發(fā)時,必須墊以清潔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準墊鐵制物品,不準亂拿臟的石棉板墊放。

3.7.5 在鉑坩堝內(nèi)熔融試劑,不允許使用過氧過鈉、過氧化鋇、硫代硫酸鈉、堿金屬(鉀、鈉)的硝酸鹽,亞硝酸鹽、氫化物及氧化物,堿土金屬(鈣、鎂、鋇)氫氧化物。

3.7.6 為了避免鉑由于和其它金屬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鉑化物而損壞,不可在鉑容器內(nèi)燒灼和加熱以下物質(zhì):

3.7.6 .

1 易被還原金屬及鹽類如:鉛、鋅、鉻、銻、錫、銀、汞、釹金屬等類。

3.7.6 . 2 避免與金屬鐵作用,以免生成鐵鉑合金,因此當含金屬鐵樣品需熔融時,必須用酸先將大部分鐵熔后,再將不熔物放于鉑坩堝中熔融。

3.7.6 . 3. 容易被還原的金屬化合物,硫酸鉛、氧化鉛、二氧化錫、 三氧化二鉍和三氧化二鐵等。

3.7.

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鋁、硫化錳等。

3.7.

6.4鹽酸與高錳酸鉀或重鉻酸鉀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須防止器皿的變形、磨損、減重,因此:

3.7.7 .

1 不得用無橡皮頭之玻璃棒處理玻璃器皿內(nèi)熔融物。

3.7.7 . 2 鉑在900°c會減重,故在高爐內(nèi)放置時間愈短愈好。

3.7.8 在鉑坩堝內(nèi)灰化濾低時,必須在低溫下進行,并應充分氧化以免有還原性之碳化物與鉑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鉑容器應采用以下方法清潔:

3.7.9 .

1 在不含硝酸的鹽酸中加熱,如鹽酸已變深為黃色,則必須另換新的。

3.7.9 . 2 用上法不能處理清潔時,則以重鉻酸鉀熔融處理。

3.7.9 . 3. 上法不行時,用焦硫酸鉀。

3.8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1 取樣操作時,必須一人取樣、一人監(jiān)護;

3.8.2 取樣操作時,要隨時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被車輛碰撞;

3.8.3 取樣操作時,如遇有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協(xié)調(diào),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樣,要戴好安全帶、安全帽、穿好勞保鞋、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

3.8.5 取樣操作時,要注意正確選擇、穿戴好勞保用品;

如取酸類、堿類產(chǎn)品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手套等勞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觸,如果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8.6 進入生產(chǎn)裝置區(qū)內(nèi)取樣時,要穿戴安全帽、防靜電工作服、沒有金屬釘?shù)男?

3.8.7 在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8.8 取樣時,一定要站在上風向。

3.8.9 氣體取樣時,要站在取樣口的側(cè)方。

3.9 油品分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9.1 在進行硫磺樣品制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粉碎機操作規(guī)程,必須壓緊壓蓋后在進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嚴格按照《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然后清洗儀器和工作地點。

3.9.3 使用壓力鋼瓶,應注意通風,精心操作,使用前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占有油污;

3.9.4 在進行餾程檢測時,操作前嚴格檢查儀器及電源有無異常,控制加熱速度,防止爆沸等現(xiàn)象發(fā)生;

3.9.5 在進行閃點檢測時,應首先檢查液化氣罐及氣路是否漏氣,注意明火的使用,對使用后火柴梗應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災危險;

3.9.6 在進行殘?zhí)紲y定時,應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熱速度,防止火焰突然變大傷身或者液化氣泄漏。

3.9.7 在瀝青各項目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燙傷。

3.9.8 各種油品加熱,嚴禁使用電爐,要用加熱板加熱。

3.9.9 在進行腐蝕性產(chǎn)品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

3.9.7 對助劑類產(chǎn)品洗滌,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遠離火源;

3.9.8 在使用氣相色譜儀時,應首先進行載氣氣路的檢查,防止漏氣;

在檢測時應先開載氣,再開電源,以免燒毀儀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 0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9.1

1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9.1 2 對?;返膬Υ妗⑹褂?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中關(guān)于儲存、領(lǐng)放、使用規(guī)定,防止丟失,對劇毒試劑,要雙人雙鎖管理;

3.9.1 3. 對留樣的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0 標準溶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劃規(guī)程 3.10.

1 滴定分析用標液和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配制分別按《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月標液的制備》、《化學試劑 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制備》執(zhí)行;

分析用制劑、制品的配制按《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制品的制備》執(zhí)行;3.10. 2 對所有?;穱栏癜捶诸悩藴室?guī)定進行儲存、使用,嚴禁混放;3.10. 3. 標液配制完畢,配制人員應及時粘貼標簽加以標識,各實驗室領(lǐng)用時應給以相同的標識;3.10.

4 標液和制劑當出現(xiàn)渾濁、沉淀或顏色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制備;3.10.

5 標準溶液在常溫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過各種標液理應規(guī)定的期限;3.10.

6 標液的發(fā)放應建立發(fā)放臺帳,詳細填寫溶液名稱、濃度、發(fā)放數(shù)量、發(fā)放日期、有效期、領(lǐng)取單位、領(lǐng)取人、發(fā)放人等,并有復核人復核;3.10.

7 除執(zhí)行上述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執(zhí)行質(zhì)量監(jiān)督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3.1

1 環(huán)?;瀺徫话踩僮饕?guī)程 3.1

1.1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1.1.1 小宗原料取樣前應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質(zhì)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確選擇并穿戴好勞保用品。

3.1

1.1.2 有毒有害固體取樣時,須檢查有無灑落,以防摔倒。

3.1

1.1.3 取樣時如有小原料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1

1.1.4 污水取樣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站在上風向。

3.1

1.2 在冰箱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

1.3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3.1

1.4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3.1

1.5 檢測后的廢液,應進行處理,符合排放條件后在進行排放 3.1

1.6 ?;返氖褂?儲存,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 3.1

1.7 對留樣要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3.1

1.8 對留樣進行銷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對有毒有害的留樣要進行處置后再銷毀 3.1

1.9 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1

1.10 在使用粉碎機制樣時,研缽蓋壓緊后,扣上機蓋,方可啟動電源。

機器停轉(zhuǎn)后方可打開上機蓋。

粉煤機要定期除塵,以防煤塵濃度過高,造成粉塵污染。

3.1

1.1

1 定硫儀、工業(yè)分析儀均屬于高溫操作。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使用溫度超出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

高溫操作設(shè)備附近不得放置易燃雜物。

3.1

1.1 2 嚴禁使用高溫設(shè)備烘烤與工作無關(guān)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點造成危險。

3.1

1.1 3. 注意正確選擇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燙傷。

3.1

1.1

4 使用量熱儀進行發(fā)熱量操作時,儀器操作必須按相應工藝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驗前先檢查氧彈是否漏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檢查充氧壓力是否正常。

3.1

1.1

5 使用定硫儀時,取放瓷舟應用鑷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燙傷。

勿使氧化鎢及電解液濺到皮膚上,一旦發(fā)生應立即用水沖洗。

電解液更換時,廢液應中和后再倒入煤場。

3.1

1.16. cod檢測(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第2篇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化驗車間所有化驗員在進行監(jiān)測操作時,嚴格按檢驗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的同時,規(guī)范安全操作,避免發(fā)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車間所有員工的檢驗工作。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化驗室通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 使用電器設(shè)備安全規(guī)程

3.1.1.1 在使用電器設(shè)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電器開關(guān)接地線以及機械設(shè)備,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guān)扣嚴和拉下。

3.1.1.3 要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3.1.1.4 電器開關(guān)箱內(nèi),不準放任何物品。

3.1.1.5 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洗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3.1.1.6 凡電器動力設(shè)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zhuǎn)。

3.1.1.7 禁止將水灑在電器設(shè)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線。

3.1.1.9 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guān)或接觸電器設(shè)備。

3.1.2 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guī)則

3.1.2.1 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2.3 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

3.1.2.4 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2.6 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shè)防護擋板。

3.1.2.8 一切發(fā)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nèi)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2.1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2.11 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

3.1.2.12 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溶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zhì)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3.1.2.13 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杯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4 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3.1.2.15 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3.1.2.16 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氫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許。

3.1.2.17 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3.1.2.17.1 裝水銀的玻璃器皿。

3.1.2.17.2 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有臟水銀應蓋一層臟水銀。

3.1.2.17.3 裝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接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zhì),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nèi)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3.1.2.17.4 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zhì)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3.1.2.17.5 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nèi)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3.1.2.18 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zhì)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氫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氨的氯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3.1.3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guī)程

3.1.3.1 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3.1.3.2 搬運酸、堿前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3.1.3.2.1 運器具的強度;

3.1.3.2.2 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3.1.3.2.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固;

3.1.3.2.4 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1.3.3 移注酸溶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3.1.3.4 酸堿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開放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時,應先用水沖洗,然后開瓶。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3.1.3.6 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3.1.3.7 拿取堿性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容器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蝕性物質(zhì)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3.1.3.10 腐蝕性強烈的物質(zhì)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氫氟酸、鉻酸溶液、氫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3.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規(guī)則

3.1.4.1 不許將易燃燒的物質(zhì)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試驗地區(qū)附近。

3.1.4.2 在貯存易燃著火物質(zhì)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如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餾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zhì)應注意:

3.1.4.3.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不應有明火;

3.1.4.3.2 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3.1.4.3.3 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毫米);

3.1.4.3.4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3.1.4.3.5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3.1.4.4 在實驗室內(nèi)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zhì)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3.1.4.5 遇火易著火的物質(zhì)(如黃礁、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nèi)。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zhì)(如廢汽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3.1.4.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guān)閉煤氣和電門,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3.1.4.7 應經(jīng)常檢查防火設(shè)備:滅火機、黃沙、石棉等。

3.1.4.8 應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guān)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3.1.4.10 易著火的物質(zhì)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石腦油、輕蠟油、原油、減側(cè)線油。

3.1.4.1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質(zhì),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guī)則

3.1.5.1 預防由于內(nèi)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1.5.1.1 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3.1.5.1.2 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3.1.5.2.1 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3.1.5.2.2 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3.1.5.2.3 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3.1.5.2.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zhì)接觸。

3.1.5.2.5 氧氣不能用完,瓶內(nèi)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使用氫氣時應注意:

3.1.5.3.1 室內(nèi)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3.1.5.3.2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zhì)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3.1.5.3.3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shè)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3.1.5.3.4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3.1.5.3.5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3.1.5.3.6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緩。

3.1.5.3.7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nèi)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3.1.5.4使用液化氣應注意:

3.1.5.4.1 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高壓膠管,不能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與燃氣具之間要連接緊固,嚴防泄漏。

3.1.5.4.2 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燃氣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guān)扳到關(guān)閉的位置,關(guān)閉氣瓶的氣源角閥,做到人離氣關(guān)。每次使用前必須確認燃氣具的開關(guān)在關(guān)閉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用氣完畢后,牢記關(guān)閉鋼瓶角閥。

3.1.5.4.3 日常檢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檢查。

3.1.5.4.4 將鋼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的場所,直立使用(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避免受猛烈震動,不在鋼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5 嚴禁瓶過瓶倒氣,不準私自亂倒殘液。

3.1.5.4 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nèi)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5 禁止?jié)饬蛩岷徒Y(jié)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6 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7 禁止和有機物質(zhì)一起研磨硝鹽。

3.1.5.8 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使用器皿時必須小心輕放,以防碰壞。

3.2.2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滌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細砂洗滌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溫時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經(jīng)燒圓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內(nèi)進行攪拌。

3.2.8 將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nèi)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緩進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3.2.9 瓷器內(nèi)不可加入氫氟酸,瓷坩堝內(nèi)最好不熔融碳酸鈉。

3.3 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使用天平時,首先檢查天平盤是否干凈,檢查零點是否正確,如有不正常的情況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nèi)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guān)上。

3.3.4 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關(guān)閉。

3.3.5 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3.6 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nèi)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3.7 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3.9 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4 電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 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4.2 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fā)性腐蝕性的物品。

3.4.3 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4.4 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關(guān)閉側(cè)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4.5 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關(guān)閉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shù)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4.6 經(jīng)常注意更換柜罩內(nèi)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電烘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5.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5.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5.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5.7 不得在烘箱內(nèi)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fā)物。

3.5.8 經(jīng)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chǎn)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fā)后才能放入烘箱內(nèi)烘烤,室內(nèi)應注意通風。

3.5.9 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0 非金屬產(chǎn)品放入烘箱內(nèi)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guī)程進行。

3.5.11 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5.12 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6 高溫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6.2 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6.3 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nèi)。

3.6.4 升溫需逐步升高。

3.6.5 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6.6 應保持爐子清潔。

3.6.7 用畢將開關(guān)以反時針調(diào)到零點。

3.6.8 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爐內(nèi)有火花發(fā)生或爐溫與指定溫度不符合時,須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應把電插銷拉下,把溫度調(diào)節(jié)器放在最低溫度,關(guān)好爐門,方可離開。

3.6.10 如須焙燒特殊物質(zhì)(如鉛、鋅等),應事先與保管人聯(lián)系,用畢將爐膛清理干凈。

3.7 化學試驗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不知其性質(zhì)的試樣,絕不可放進加熱。

3.7.2 除鉑頭坩堝外,其它坩堝不可坩鉑器皿。

3.7.3 鉑器皿必須在煤氣燈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熱不能在還原焰上燒,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鉑。

3.7.4 鉑器皿放于高溫爐內(nèi)加熱時,必須先掃清爐膛,以免爐膛內(nèi)之贓物沾污坩堝,鉑器皿在電爐內(nèi)加熱正蒸發(fā)時,必須墊以清潔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準墊鐵制物品,不準亂拿臟的石棉板墊放。

3.7.5 在鉑坩堝內(nèi)熔融試劑,不允許使用過氧過鈉、過氧化鋇、硫代硫酸鈉、堿金屬(鉀、鈉)的硝酸鹽,亞硝酸鹽、氫化物及氧化物,堿土金屬(鈣、鎂、鋇)氫氧化物。

3.7.6 為了避免鉑由于和其它金屬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鉑化物而損壞,不可在鉑容器內(nèi)燒灼和加熱以下物質(zhì):

3.7.6.1 易被還原金屬及鹽類如:鉛、鋅、鉻、銻、錫、銀、汞、釹金屬等類。

3.7.6.2 避免與金屬鐵作用,以免生成鐵鉑合金,因此當含金屬鐵樣品需熔融時,必須用酸先將大部分鐵熔后,再將不熔物放于鉑坩堝中熔融。

3.7.6.3 容易被還原的金屬化合物,硫酸鉛、氧化鉛、二氧化錫、 三氧化二鉍和三氧化二鐵等。

3.7.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鋁、硫化錳等。

3.7.6.4鹽酸與高錳酸鉀或重鉻酸鉀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須防止器皿的變形、磨損、減重,因此:

3.7.7.1 不得用無橡皮頭之玻璃棒處理玻璃器皿內(nèi)熔融物。

3.7.7.2 鉑在900°c會減重,故在高爐內(nèi)放置時間愈短愈好。

3.7.8 在鉑坩堝內(nèi)灰化濾低時,必須在低溫下進行,并應充分氧化以免有還原性之碳化物與鉑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鉑容器應采用以下方法清潔:

3.7.9.1 在不含硝酸的鹽酸中加熱,如鹽酸已變深為黃色,則必須另換新的。

3.7.9.2 用上法不能處理清潔時,則以重鉻酸鉀熔融處理。

3.7.9.3 上法不行時,用焦硫酸鉀。

3.8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1 取樣操作時,必須一人取樣、一人監(jiān)護;

3.8.2 取樣操作時,要隨時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被車輛碰撞;

3.8.3 取樣操作時,如遇有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協(xié)調(diào),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樣,要戴好安全帶、安全帽、穿好勞保鞋、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

3.8.5 取樣操作時,要注意正確選擇、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取酸類、堿類產(chǎn)品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手套等勞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觸,如果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8.6 進入生產(chǎn)裝置區(qū)內(nèi)取樣時,要穿戴安全帽、防靜電工作服、沒有金屬釘?shù)男?

3.8.7 在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8.8 取樣時,一定要站在上風向。

3.8.9 氣體取樣時,要站在取樣口的側(cè)方。

3.9 油品分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9.1 在進行硫磺樣品制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粉碎機操作規(guī)程,必須壓緊壓蓋后在進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嚴格按照《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然后清洗儀器和工作地點。

3.9.3 使用壓力鋼瓶,應注意通風,精心操作,使用前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占有油污;

3.9.4 在進行餾程檢測時,操作前嚴格檢查儀器及電源有無異常,控制加熱速度,防止爆沸等現(xiàn)象發(fā)生;

3.9.5 在進行閃點檢測時,應首先檢查液化氣罐及氣路是否漏氣,注意明火的使用,對使用后火柴梗應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災危險;

3.9.6 在進行殘?zhí)紲y定時,應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熱速度,防止火焰突然變大傷身或者液化氣泄漏。

3.9.7 在瀝青各項目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燙傷。

3.9.8 各種油品加熱,嚴禁使用電爐,要用加熱板加熱。

3.9.9 在進行腐蝕性產(chǎn)品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

3.9.7 對助劑類產(chǎn)品洗滌,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遠離火源;

3.9.8 在使用氣相色譜儀時,應首先進行載氣氣路的檢查,防止漏氣;在檢測時應先開載氣,再開電源,以免燒毀儀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0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9.11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9.12 對?;返膬Υ妗⑹褂?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中關(guān)于儲存、領(lǐng)放、使用規(guī)定,防止丟失,對劇毒試劑,要雙人雙鎖管理;

3.9.13 對留樣的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及時通風,遠離火源;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0 標準溶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劃規(guī)程

3.10.1 滴定分析用標液和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配制分別按《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月標液的制備》、《化學試劑 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制備》執(zhí)行;分析用制劑、制品的配制按《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制品的制備》執(zhí)行;

3.10.2 對所有?;穱栏癜捶诸悩藴室?guī)定進行儲存、使用,嚴禁混放;

3.10.3 標液配制完畢,配制人員應及時粘貼標簽加以標識,各實驗室領(lǐng)用時應給以相同的標識;

3.10.4 標液和制劑當出現(xiàn)渾濁、沉淀或顏色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制備;

3.10.5 標準溶液在常溫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過各種標液理應規(guī)定的期限;

3.10.6 標液的發(fā)放應建立發(fā)放臺帳,詳細填寫溶液名稱、濃度、發(fā)放數(shù)量、發(fā)放日期、有效期、領(lǐng)取單位、領(lǐng)取人、發(fā)放人等,并有復核人復核;

3.10.7 除執(zhí)行上述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執(zhí)行質(zhì)量監(jiān)督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3.11 環(huán)?;瀺徫话踩僮饕?guī)程

3.11.1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1.1 小宗原料取樣前應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質(zhì)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確選擇并穿戴好勞保用品。

3.11.1.2 有毒有害固體取樣時,須檢查有無灑落,以防摔倒。

3.11.1.3 取樣時如有小原料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11.1.4 污水取樣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站在上風向。

3.11.2 在冰箱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1.3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11.4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11.5 檢測后的廢液,應進行處理,符合排放條件后在進行排放

3.11.6 ?;返氖褂?儲存,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

3.11.7 對留樣要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3.11.8 對留樣進行銷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對有毒有害的留樣要進行處置后再銷毀

3.11.9 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11.10 在使用粉碎機制樣時,研缽蓋壓緊后,扣上機蓋,方可啟動電源。機器停轉(zhuǎn)后方可打開上機蓋。粉煤機要定期除塵,以防煤塵濃度過高,造成粉塵污染。

3.11.11 定硫儀、工業(yè)分析儀均屬于高溫操作。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使用溫度超出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高溫操作設(shè)備附近不得放置易燃雜物。

3.11.12 嚴禁使用高溫設(shè)備烘烤與工作無關(guān)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點造成危險。

3.11.13 注意正確選擇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燙傷。

3.11.14 使用量熱儀進行發(fā)熱量操作時,儀器操作必須按相應工藝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驗前先檢查氧彈是否漏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充氧壓力是否正常。

3.11.15 使用定硫儀時,取放瓷舟應用鑷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燙傷。勿使氧化鎢及電解液濺到皮膚上,一旦發(fā)生應立即用水沖洗。電解液更換時,廢液應中和后再倒入煤場。

3.11.16. cod檢測(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第3篇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怎么寫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化驗車間所有化驗員在進行監(jiān)測操作時,嚴格按檢驗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的同時,規(guī)范安全操作,避免發(fā)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車間所有員工的檢驗工作。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化驗室通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1.1 使用電器設(shè)備安全規(guī)程 3.

1.1.1 在使用電器設(shè)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電器開關(guān)接地線以及機械設(shè)備,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guān)扣嚴和拉下。

3.1.1.3 要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3.1.1.4 電器開關(guān)箱內(nèi),不準放任何物品。

3.1.1.5 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洗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3.1.1.6 凡電器動力設(shè)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zhuǎn)。

3.1.1.7 禁止將水灑在電器設(shè)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線。

3.1.1.9 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guān)或接觸電器設(shè)備。

3.1.2 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guī)則 3.

1.2.1 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2.3 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nèi)進行。

3.1.2.4 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

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

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2.6 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shè)防護擋板。

3.1.2.8 一切發(fā)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nèi)進行。

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2.1 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2.1

1 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

3.1.2.1 2 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溶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zhì)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3.1.2.1 3. 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杯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

4 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3.1.2.1

5 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3.1.2.1

6 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氫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許。

3.1.2.1

7 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3.

1.2.1

7.1 裝水銀的玻璃器皿。

3.1.2.1

7.2 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有臟水銀應蓋一層臟水銀。

3.1.2.1

7.3 裝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接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zhì),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nèi)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3.1.2.1

7.4 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zhì)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3.1.2.1

7.5 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nèi)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3.1.2.1

8 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zhì)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氫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氨的氯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3.1.3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guī)程 3.

1.3.1 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3.1.3.2 搬運酸、堿前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3.

1.3.2 .

1 運器具的強度;3.

1.3.2 . 2 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3.

1.3.2 . 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固;3.

1.3.2 .

4 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3.

1.3.3 移注酸溶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3.1.3.4 酸堿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開放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時,應先用水沖洗,然后開瓶。

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3.1.3.6 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3.1.3.7 拿取堿性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

容器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蝕性物質(zhì)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3.1.3.1 0 腐蝕性強烈的物質(zhì)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氫氟酸、鉻酸溶液、氫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3.

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規(guī)則 3.

1.4.1 不許將易燃燒的物質(zhì)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試驗地區(qū)附近。

3.1.4.2 在貯存易燃著火物質(zhì)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如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餾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zhì)應注意: 3.

1.4.3 .

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不應有明火;3.

1.4.3 . 2 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3.

1.4.3 . 3. 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毫米);3.

1.4.3 .

4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3.

1.4.3 .

5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3.

1.4.4 在實驗室內(nèi)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zhì)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3.1.4.5 遇火易著火的物質(zhì)(如黃礁、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nèi)。

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zhì)(如廢汽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nèi),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3.1.4.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 煤氣和電門,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

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3.1.4.7 應經(jīng)常檢查防火設(shè)備:滅火機、黃沙、石棉等。

3.1.4.8 應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guān)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3.1.4.1 0 易著火的物質(zhì)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石腦油、輕蠟油、原油、減側(cè)線油。

3.1.4.1

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質(zhì),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guī)則 3.

1.5.1 預防由于內(nèi)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

1.5.1 .

1 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3.

1.5.1 . 2 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3.

1.5.2 .

1 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

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3.1.5.2 . 2 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3.1.5.2 . 3. 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3.1.5.2 .

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zhì)接觸。

3.1.5.2 .

5 氧氣不能用完,瓶內(nèi)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 使用氫氣時應注意: 3.

1.5.3 .

1 室內(nèi)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3.1.5.3 . 2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zhì)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3.1.5.3 . 3.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shè)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3.1.5.3 .

4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3.1.5.3 .

5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

夏季應防止曝曬。

3.1.5.3 .

6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cè)后方,動作要輕緩。

3.1.5.3 .

7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

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nèi)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3.1.5.4 使用液化氣應注意: 3.

1.5.4 .

1 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高壓膠管,不能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與燃氣具之間要連接緊固,嚴防泄漏。

3.1.5.4 . 2 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燃氣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guān)扳到 的位置, 氣瓶的氣源角閥,做到人離氣關(guān)。

每次使用前必須確認燃氣具的開關(guān)在 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用氣完畢后,牢記 鋼瓶角閥。

3.1.5.4 . 3. 日常檢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檢查。

3.1.5.4 .

4 將鋼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的場所,直立使用(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

避免受猛烈震動,不在鋼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 .

5 嚴禁瓶過瓶倒氣,不準私自亂倒殘液。

3.1.5.4 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nèi)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5 禁止?jié)饬蛩岷徒Y(jié)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6 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7 禁止和有機物質(zhì)一起研磨硝鹽。

3.1.5.8 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 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使用器皿時必須小心輕放,以防碰壞。

3.2.2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滌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細砂洗滌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溫時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經(jīng)燒圓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內(nèi)進行攪拌。

3.2.8 將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nèi)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緩進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3.2.9 瓷器內(nèi)不可加入氫氟酸,瓷坩堝內(nèi)最好不熔融碳酸鈉。

3.3 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使用天平時,首先檢查天平盤是否干凈,檢查零點是否正確,如有不正常的情況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nèi)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guān)上。

3.3.4 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 。

3.3.5 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3.6 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nèi)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3.7 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3.9 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4 電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 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4.2 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fā)性腐蝕性的物品。

3.4.3 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4.4 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 側(cè)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4.5 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 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shù)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4.6 經(jīng)常注意更換柜罩內(nèi)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電烘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5.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5.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5.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5.7 不得在烘箱內(nèi)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fā)物。

3.5.8 經(jīng)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chǎn)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fā)后才能放入烘箱內(nèi)烘烤,室內(nèi)應注意通風。

3.5.

9 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 0 非金屬產(chǎn)品放入烘箱內(nèi)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guī)程進行。

3.5.1

1 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5.1 2 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6 高溫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6.2 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6.3 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nèi)。

3.6.4 升溫需逐步升高。

3.6.5 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6.6 應保持爐子清潔。

3.6.7 用畢將開關(guān)以反時針調(diào)到零點。

3.6.8 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爐內(nèi)有火花發(fā)生或爐溫與指定溫度不符合時,須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應把電插銷拉下,把溫度調(diào)節(jié)器放在最低溫度,關(guān)好爐門,方可離開。

3.6.1 0 如須焙燒特殊物質(zhì)(如鉛、鋅等),應事先與保管人聯(lián)系,用畢將爐膛清理干凈。

3.7 化學試驗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不知其性質(zhì)的試樣,絕不可放進加熱。

3.7.2 除鉑頭坩堝外,其它坩堝不可坩鉑器皿。

3.7.3 鉑器皿必須在煤氣燈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熱不能在還原焰上燒,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鉑。

3.7.4 鉑器皿放于高溫爐內(nèi)加熱時,必須先掃清爐膛,以免爐膛內(nèi)之贓物沾污坩堝,鉑器皿在電爐內(nèi)加熱正蒸發(fā)時,必須墊以清潔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準墊鐵制物品,不準亂拿臟的石棉板墊放。

3.7.5 在鉑坩堝內(nèi)熔融試劑,不允許使用過氧過鈉、過氧化鋇、硫代硫酸鈉、堿金屬(鉀、鈉)的硝酸鹽,亞硝酸鹽、氫化物及氧化物,堿土金屬(鈣、鎂、鋇)氫氧化物。

3.7.6 為了避免鉑由于和其它金屬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鉑化物而損壞,不可在鉑容器內(nèi)燒灼和加熱以下物質(zhì):

3.7.6 .

1 易被還原金屬及鹽類如:鉛、鋅、鉻、銻、錫、銀、汞、釹金屬等類。

3.7.6 . 2 避免與金屬鐵作用,以免生成鐵鉑合金,因此當含金屬鐵樣品需熔融時,必須用酸先將大部分鐵熔后,再將不熔物放于鉑坩堝中熔融。

3.7.6 . 3. 容易被還原的金屬化合物,硫酸鉛、氧化鉛、二氧化錫、 三氧化二鉍和三氧化二鐵等。

3.7.

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鋁、硫化錳等。

3.7.

6.4鹽酸與高錳酸鉀或重鉻酸鉀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須防止器皿的變形、磨損、減重,因此:

3.7.7 .

1 不得用無橡皮頭之玻璃棒處理玻璃器皿內(nèi)熔融物。

3.7.7 . 2 鉑在900°c會減重,故在高爐內(nèi)放置時間愈短愈好。

3.7.8 在鉑坩堝內(nèi)灰化濾低時,必須在低溫下進行,并應充分氧化以免有還原性之碳化物與鉑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鉑容器應采用以下方法清潔:

3.7.9 .

1 在不含硝酸的鹽酸中加熱,如鹽酸已變深為黃色,則必須另換新的。

3.7.9 . 2 用上法不能處理清潔時,則以重鉻酸鉀熔融處理。

3.7.9 . 3. 上法不行時,用焦硫酸鉀。

3.8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1 取樣操作時,必須一人取樣、一人監(jiān)護;

3.8.2 取樣操作時,要隨時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被車輛碰撞;

3.8.3 取樣操作時,如遇有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協(xié)調(diào),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樣,要戴好安全帶、安全帽、穿好勞保鞋、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

3.8.5 取樣操作時,要注意正確選擇、穿戴好勞保用品;

如取酸類、堿類產(chǎn)品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手套等勞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觸,如果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8.6 進入生產(chǎn)裝置區(qū)內(nèi)取樣時,要穿戴安全帽、防靜電工作服、沒有金屬釘?shù)男?

3.8.7 在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8.8 取樣時,一定要站在上風向。

3.8.9 氣體取樣時,要站在取樣口的側(cè)方。

3.9 油品分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9.1 在進行硫磺樣品制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粉碎機操作規(guī)程,必須壓緊壓蓋后在進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嚴格按照《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然后清洗儀器和工作地點。

3.9.3 使用壓力鋼瓶,應注意通風,精心操作,使用前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占有油污;

3.9.4 在進行餾程檢測時,操作前嚴格檢查儀器及電源有無異常,控制加熱速度,防止爆沸等現(xiàn)象發(fā)生;

3.9.5 在進行閃點檢測時,應首先檢查液化氣罐及氣路是否漏氣,注意明火的使用,對使用后火柴梗應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災危險;

3.9.6 在進行殘?zhí)紲y定時,應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熱速度,防止火焰突然變大傷身或者液化氣泄漏。

3.9.7 在瀝青各項目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燙傷。

3.9.8 各種油品加熱,嚴禁使用電爐,要用加熱板加熱。

3.9.9 在進行腐蝕性產(chǎn)品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chǎn)品飛濺;

3.9.7 對助劑類產(chǎn)品洗滌,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遠離火源;

3.9.8 在使用氣相色譜儀時,應首先進行載氣氣路的檢查,防止漏氣;

在檢測時應先開載氣,再開電源,以免燒毀儀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 0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9.1

1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9.1 2 對?;返膬Υ?、使用,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中關(guān)于儲存、領(lǐng)放、使用規(guī)定,防止丟失,對劇毒試劑,要雙人雙鎖管理;

3.9.1 3. 對留樣的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guān)掉熱源。

3.10 標準溶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劃規(guī)程 3.10.

1 滴定分析用標液和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配制分別按《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月標液的制備》、《化學試劑 雜質(zhì)測定用標液的制備》執(zhí)行;

分析用制劑、制品的配制按《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制品的制備》執(zhí)行;3.10. 2 對所有?;穱栏癜捶诸悩藴室?guī)定進行儲存、使用,嚴禁混放;3.10. 3. 標液配制完畢,配制人員應及時粘貼標簽加以標識,各實驗室領(lǐng)用時應給以相同的標識;3.10.

4 標液和制劑當出現(xiàn)渾濁、沉淀或顏色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制備;3.10.

5 標準溶液在常溫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過各種標液理應規(guī)定的期限;3.10.

6 標液的發(fā)放應建立發(fā)放臺帳,詳細填寫溶液名稱、濃度、發(fā)放數(shù)量、發(fā)放日期、有效期、領(lǐng)取單位、領(lǐng)取人、發(fā)放人等,并有復核人復核;3.10.

7 除執(zhí)行上述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執(zhí)行質(zhì)量監(jiān)督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3.1

1 環(huán)保化驗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1.1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1.1.1 小宗原料取樣前應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質(zhì)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確選擇并穿戴好勞保用品。

3.1

1.1.2 有毒有害固體取樣時,須檢查有無灑落,以防摔倒。

3.1

1.1.3 取樣時如有小原料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1

1.1.4 污水取樣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站在上風向。

3.1

1.2 在冰箱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

1.3 在溫控設(shè)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3.1

1.4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3.1

1.5 檢測后的廢液,應進行處理,符合排放條件后在進行排放 3.1

1.6 ?;返氖褂?儲存,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 3.1

1.7 對留樣要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3.1

1.8 對留樣進行銷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對有毒有害的留樣要進行處置后再銷毀 3.1

1.9 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1

1.10 在使用粉碎機制樣時,研缽蓋壓緊后,扣上機蓋,方可啟動電源。

機器停轉(zhuǎn)后方可打開上機蓋。

粉煤機要定期除塵,以防煤塵濃度過高,造成粉塵污染。

3.1

1.1

1 定硫儀、工業(yè)分析儀均屬于高溫操作。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使用溫度超出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

高溫操作設(shè)備附近不得放置易燃雜物。

3.1

1.1 2 嚴禁使用高溫設(shè)備烘烤與工作無關(guān)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點造成危險。

3.1

1.1 3. 注意正確選擇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燙傷。

3.1

1.1

4 使用量熱儀進行發(fā)熱量操作時,儀器操作必須按相應工藝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驗前先檢查氧彈是否漏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檢查充氧壓力是否正常。

3.1

1.1

5 使用定硫儀時,取放瓷舟應用鑷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燙傷。

勿使氧化鎢及電解液濺到皮膚上,一旦發(fā)生應立即用水沖洗。

電解液更換時,廢液應中和后再倒入煤場。

3.1

1.16. cod檢測(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nèi)。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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