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實驗室規(guī)定的防護服、防護眼鏡、口罩和手套。
2. 化學品的存儲和搬運:化學品應分類存放,易燃、有毒和腐蝕性物質需特殊標記,并使用專用工具搬運。
3. 實驗操作流程:實驗前應熟悉操作步驟,遵循標準操作程序,禁止未經許可的實驗調整。
4. 應急處理措施:熟知應急預案,如火災、泄漏等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和處置方法。
5. 設備的使用與維護:定期檢查設備運行狀態(tài),遵守設備操作手冊,異常時立即停機報告。
6. 安全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技能。
目的和意義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化學事故的發(fā)生,保護環(huán)境,同時保證實驗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因人為錯誤導致的設備損壞和實驗誤差,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良好的安全文化也有助于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企業(yè)的整體形象。
注意事項
1. 在使用化學品時,務必了解其性質和危害,遵循“最小用量,最大安全”的原則。
2. 不得私自帶入食品進入化驗車間,防止化學品誤食。
3. 操作過程中,保持工作臺面整潔,避免化學品混合引發(fā)危險。
4. 使用電氣設備時,確保手部干燥,防止觸電。
5. 實驗結束后,正確處理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以免污染環(huán)境。
6. 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不得隱瞞或自行處理。
7. 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長期接觸化學品的人員身體狀況良好。
8. 遇到緊急情況,保持冷靜,按照既定的應急預案行動,切勿擅自采取可能加重風險的行為。
以上規(guī)定旨在保障化驗車間的安全運行,每位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對于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化驗車間所有化驗員在進行監(jiān)測操作時,嚴格按檢驗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的同時,規(guī)范安全操作,避免發(fā)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車間所有員工的檢驗工作。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化驗室通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 使用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
3.1.1.1 在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電器開關接地線以及機械設備,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和拉下。
3.1.1.3 要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3.1.1.4 電器開關箱內,不準放任何物品。
3.1.1.5 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洗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3.1.1.6 凡電器動力設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3.1.1.7 禁止將水灑在電器設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線。
3.1.1.9 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器設備。
3.1.2 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guī)則
3.1.2.1 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2.3 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進行。
3.1.2.4 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2.6 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防護擋板。
3.1.2.8 一切發(fā)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進行。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2.1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2.11 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
3.1.2.12 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溶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3.1.2.13 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杯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4 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3.1.2.15 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3.1.2.16 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氫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許。
3.1.2.17 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3.1.2.17.1 裝水銀的玻璃器皿。
3.1.2.17.2 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有臟水銀應蓋一層臟水銀。
3.1.2.17.3 裝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接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3.1.2.17.4 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3.1.2.17.5 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3.1.2.18 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氫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氨的氯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3.1.3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guī)程
3.1.3.1 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3.1.3.2 搬運酸、堿前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3.1.3.2.1 運器具的強度;
3.1.3.2.2 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3.1.3.2.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固;
3.1.3.2.4 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1.3.3 移注酸溶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3.1.3.4 酸堿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開放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時,應先用水沖洗,然后開瓶。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3.1.3.6 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3.1.3.7 拿取堿性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容器內。容器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蝕性物質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3.1.3.10 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氫氟酸、鉻酸溶液、氫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3.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規(guī)則
3.1.4.1 不許將易燃燒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試驗地區(qū)附近。
3.1.4.2 在貯存易燃著火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如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餾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3.1.4.3.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不應有明火;
3.1.4.3.2 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3.1.4.3.3 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毫米);
3.1.4.3.4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3.1.4.3.5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3.1.4.4 在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3.1.4.5 遇火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礁、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如廢汽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3.1.4.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門,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3.1.4.7 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滅火機、黃沙、石棉等。
3.1.4.8 應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3.1.4.10 易著火的物質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石腦油、輕蠟油、原油、減側線油。
3.1.4.1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guī)則
3.1.5.1 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1.5.1.1 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3.1.5.1.2 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3.1.5.2.1 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3.1.5.2.2 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3.1.5.2.3 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3.1.5.2.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3.1.5.2.5 氧氣不能用完,瓶內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使用氫氣時應注意:
3.1.5.3.1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3.1.5.3.2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3.1.5.3.3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3.1.5.3.4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3.1.5.3.5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3.1.5.3.6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1.5.3.7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3.1.5.4使用液化氣應注意:
3.1.5.4.1 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高壓膠管,不能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與燃氣具之間要連接緊固,嚴防泄漏。
3.1.5.4.2 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燃氣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扳到關閉的位置,關閉氣瓶的氣源角閥,做到人離氣關。每次使用前必須確認燃氣具的開關在關閉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用氣完畢后,牢記關閉鋼瓶角閥。
3.1.5.4.3 日常檢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檢查。
3.1.5.4.4 將鋼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的場所,直立使用(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避免受猛烈震動,不在鋼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5 嚴禁瓶過瓶倒氣,不準私自亂倒殘液。
3.1.5.4 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5 禁止?jié)饬蛩岷徒Y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6 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7 禁止和有機物質一起研磨硝鹽。
3.1.5.8 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使用器皿時必須小心輕放,以防碰壞。
3.2.2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滌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細砂洗滌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溫時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經燒圓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內進行攪拌。
3.2.8 將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緩進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3.2.9 瓷器內不可加入氫氟酸,瓷坩堝內最好不熔融碳酸鈉。
3.3 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使用天平時,首先檢查天平盤是否干凈,檢查零點是否正確,如有不正常的情況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上。
3.3.4 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關閉。
3.3.5 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3.6 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3.7 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3.9 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4 電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 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4.2 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fā)性腐蝕性的物品。
3.4.3 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4.4 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關閉側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4.5 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關閉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shù)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4.6 經常注意更換柜罩內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電烘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5.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5.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5.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5.7 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fā)物。
3.5.8 經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fā)后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室內應注意通風。
3.5.9 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0 非金屬產品放入烘箱內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guī)程進行。
3.5.11 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5.12 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6 高溫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6.2 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6.3 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
3.6.4 升溫需逐步升高。
3.6.5 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6.6 應保持爐子清潔。
3.6.7 用畢將開關以反時針調到零點。
3.6.8 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爐內有火花發(fā)生或爐溫與指定溫度不符合時,須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應把電插銷拉下,把溫度調節(jié)器放在最低溫度,關好爐門,方可離開。
3.6.10 如須焙燒特殊物質(如鉛、鋅等),應事先與保管人聯(lián)系,用畢將爐膛清理干凈。
3.7 化學試驗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不知其性質的試樣,絕不可放進加熱。
3.7.2 除鉑頭坩堝外,其它坩堝不可坩鉑器皿。
3.7.3 鉑器皿必須在煤氣燈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熱不能在還原焰上燒,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鉑。
3.7.4 鉑器皿放于高溫爐內加熱時,必須先掃清爐膛,以免爐膛內之贓物沾污坩堝,鉑器皿在電爐內加熱正蒸發(fā)時,必須墊以清潔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準墊鐵制物品,不準亂拿臟的石棉板墊放。
3.7.5 在鉑坩堝內熔融試劑,不允許使用過氧過鈉、過氧化鋇、硫代硫酸鈉、堿金屬(鉀、鈉)的硝酸鹽,亞硝酸鹽、氫化物及氧化物,堿土金屬(鈣、鎂、鋇)氫氧化物。
3.7.6 為了避免鉑由于和其它金屬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鉑化物而損壞,不可在鉑容器內燒灼和加熱以下物質:
3.7.6.1 易被還原金屬及鹽類如:鉛、鋅、鉻、銻、錫、銀、汞、釹金屬等類。
3.7.6.2 避免與金屬鐵作用,以免生成鐵鉑合金,因此當含金屬鐵樣品需熔融時,必須用酸先將大部分鐵熔后,再將不熔物放于鉑坩堝中熔融。
3.7.6.3 容易被還原的金屬化合物,硫酸鉛、氧化鉛、二氧化錫、 三氧化二鉍和三氧化二鐵等。
3.7.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鋁、硫化錳等。
3.7.6.4鹽酸與高錳酸鉀或重鉻酸鉀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須防止器皿的變形、磨損、減重,因此:
3.7.7.1 不得用無橡皮頭之玻璃棒處理玻璃器皿內熔融物。
3.7.7.2 鉑在900°c會減重,故在高爐內放置時間愈短愈好。
3.7.8 在鉑坩堝內灰化濾低時,必須在低溫下進行,并應充分氧化以免有還原性之碳化物與鉑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鉑容器應采用以下方法清潔:
3.7.9.1 在不含硝酸的鹽酸中加熱,如鹽酸已變深為黃色,則必須另換新的。
3.7.9.2 用上法不能處理清潔時,則以重鉻酸鉀熔融處理。
3.7.9.3 上法不行時,用焦硫酸鉀。
3.8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1 取樣操作時,必須一人取樣、一人監(jiān)護;
3.8.2 取樣操作時,要隨時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被車輛碰撞;
3.8.3 取樣操作時,如遇有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協(xié)調,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樣,要戴好安全帶、安全帽、穿好勞保鞋、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
3.8.5 取樣操作時,要注意正確選擇、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取酸類、堿類產品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手套等勞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觸,如果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8.6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內取樣時,要穿戴安全帽、防靜電工作服、沒有金屬釘?shù)男?
3.8.7 在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8.8 取樣時,一定要站在上風向。
3.8.9 氣體取樣時,要站在取樣口的側方。
3.9 油品分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9.1 在進行硫磺樣品制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粉碎機操作規(guī)程,必須壓緊壓蓋后在進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嚴格按照《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然后清洗儀器和工作地點。
3.9.3 使用壓力鋼瓶,應注意通風,精心操作,使用前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占有油污;
3.9.4 在進行餾程檢測時,操作前嚴格檢查儀器及電源有無異常,控制加熱速度,防止爆沸等現(xiàn)象發(fā)生;
3.9.5 在進行閃點檢測時,應首先檢查液化氣罐及氣路是否漏氣,注意明火的使用,對使用后火柴梗應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災危險;
3.9.6 在進行殘?zhí)紲y定時,應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熱速度,防止火焰突然變大傷身或者液化氣泄漏。
3.9.7 在瀝青各項目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品飛濺、燙傷。
3.9.8 各種油品加熱,嚴禁使用電爐,要用加熱板加熱。
3.9.9 在進行腐蝕性產品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品飛濺;
3.9.7 對助劑類產品洗滌,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遠離火源;
3.9.8 在使用氣相色譜儀時,應首先進行載氣氣路的檢查,防止漏氣;在檢測時應先開載氣,再開電源,以免燒毀儀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0 在溫控設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9.11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9.12 對危化品的儲存、使用,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中關于儲存、領放、使用規(guī)定,防止丟失,對劇毒試劑,要雙人雙鎖管理;
3.9.13 對留樣的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及時通風,遠離火源;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3.10 標準溶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劃規(guī)程
3.10.1 滴定分析用標液和雜質測定用標液的配制分別按《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月標液的制備》、《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液的制備》執(zhí)行;分析用制劑、制品的配制按《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制品的制備》執(zhí)行;
3.10.2 對所有?;穱栏癜捶诸悩藴室?guī)定進行儲存、使用,嚴禁混放;
3.10.3 標液配制完畢,配制人員應及時粘貼標簽加以標識,各實驗室領用時應給以相同的標識;
3.10.4 標液和制劑當出現(xiàn)渾濁、沉淀或顏色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制備;
3.10.5 標準溶液在常溫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過各種標液理應規(guī)定的期限;
3.10.6 標液的發(fā)放應建立發(fā)放臺帳,詳細填寫溶液名稱、濃度、發(fā)放數(shù)量、發(fā)放日期、有效期、領取單位、領取人、發(fā)放人等,并有復核人復核;
3.10.7 除執(zhí)行上述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執(zhí)行質量監(jiān)督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3.11 環(huán)?;瀺徫话踩僮饕?guī)程
3.11.1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1.1 小宗原料取樣前應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質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確選擇并穿戴好勞保用品。
3.11.1.2 有毒有害固體取樣時,須檢查有無灑落,以防摔倒。
3.11.1.3 取樣時如有小原料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11.1.4 污水取樣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站在上風向。
3.11.2 在冰箱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1.3 在溫控設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11.4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11.5 檢測后的廢液,應進行處理,符合排放條件后在進行排放
3.11.6 危化品的使用,儲存,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
3.11.7 對留樣要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3.11.8 對留樣進行銷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對有毒有害的留樣要進行處置后再銷毀
3.11.9 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11.10 在使用粉碎機制樣時,研缽蓋壓緊后,扣上機蓋,方可啟動電源。機器停轉后方可打開上機蓋。粉煤機要定期除塵,以防煤塵濃度過高,造成粉塵污染。
3.11.11 定硫儀、工業(yè)分析儀均屬于高溫操作。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使用溫度超出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高溫操作設備附近不得放置易燃雜物。
3.11.12 嚴禁使用高溫設備烘烤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點造成危險。
3.11.13 注意正確選擇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燙傷。
3.11.14 使用量熱儀進行發(fā)熱量操作時,儀器操作必須按相應工藝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驗前先檢查氧彈是否漏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充氧壓力是否正常。
3.11.15 使用定硫儀時,取放瓷舟應用鑷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燙傷。勿使氧化鎢及電解液濺到皮膚上,一旦發(fā)生應立即用水沖洗。電解液更換時,廢液應中和后再倒入煤場。
3.11.16. cod檢測(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第2篇 化驗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化驗車間所有化驗員在進行監(jiān)測操作時,嚴格按檢驗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的同時,規(guī)范安全操作,避免發(fā)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車間所有員工的檢驗工作。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化驗室通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1.1 使用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 3.
1.1.1 在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電器開關接地線以及機械設備,各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1.1.2 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和拉下。
3.1.1.3 要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加大或以銅絲代替使用。
3.1.1.4 電器開關箱內,不準放任何物品。
3.1.1.5 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洗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3.1.1.6 凡電器動力設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3.1.1.7 禁止將水灑在電器設備和線路上,以免漏電。
3.1.1.8 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線。
3.1.1.9 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器設備。
3.1.2 化學試驗一般操作規(guī)則 3.
1.2.1 配制稀硫酸時,必須在燒杯和錐形瓶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并必須緩緩將濃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時,應將硝酸緩緩注入鹽酸,同時,用玻璃棒隨時攪拌,不準用相反次序操作。
3.1.2.2 一切試劑瓶要有標簽,有毒藥品要在標簽上注明。
3.1.2.3 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發(fā)熱物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內進行。
3.1.2.4 嚴禁試劑入口,如須以鼻鑒別試劑時,須將試劑瓶遠離,用手輕輕煽動,稍聞其氣味,嚴禁鼻子接近瓶口。
3.1.2.5 折斷玻璃管(棒)時,須用鋼銼在折斷處銼一小槽,再墊布折斷。
使用時要把斷口燒成圓滑。
如將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時,應墊布插之,防止折斷傷手。
3.1.2.6 嚴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1.2.7 易發(fā)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人進行,例如二氧化鈉溶融時,坩堝口不得對著人,并應事先避免可能發(fā)生的傷害,必要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設防護擋板。
3.1.2.8 一切發(fā)生有毒氣體操作,須于通風柜內進行。
通風裝置失效時,禁止操作。
3.1.2.9 一切固體不熔物及濃酸嚴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蝕水道。
3.1.2.1 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干凈,不得靠近明火。
3.1.2.1
1 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須用鋸將石膏鋸開,禁止用它物敲開,以免瓶頸破裂。
3.1.2.1 2 處理后的濃酸和濃堿溶液,必須先將水門放開,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廢液如含有害物質超過安全標準,應先行處理,不準直接排入下水系統(tǒng)。
3.1.2.1 3. 高溫物體(灼熱的磁盤或燒杯的燃燒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3.1.2.1
4 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先用燒杯夾子輕輕搖動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時突然沸騰濺出傷人。
3.1.2.1
5 使用酒精燈,煤氣燈時,注意無色火焰燙傷。
3.1.2.1
6 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操作,尤其是氫化物的操作,更不允許。
3.1.2.1
7 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3.
1.2.1
7.1 裝水銀的玻璃器皿。
3.1.2.1
7.2 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有臟水銀應蓋一層臟水銀。
3.1.2.1
7.3 裝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接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蓋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3.1.2.1
7.4 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3.1.2.1
7.5 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吹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二小時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3.1.2.1
8 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汞及汞鹽、鉛鹽及鉛、砷化物及砷、氫化物、白磷及磷化氫、氟化物、二硫化碳、鉀鈉氨的氯酸鹽、鉻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3.1.3 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guī)程 3.
1.3.1 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3.1.3.2 搬運酸、堿前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3.
1.3.2 .
1 運器具的強度;3.
1.3.2 . 2 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3.
1.3.2 . 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穩(wěn)固;3.
1.3.2 .
4 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3.
1.3.3 移注酸溶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3.1.3.4 酸堿或其它荷性溶液,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3.1.3.5 開放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和其它荷性溶液器時,應先用水沖洗,然后開瓶。
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3.1.3.6 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3.1.3.7 拿取堿性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磁匙采取。
3.1.3.8 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容器內。
容器應放在安全的地方。
3.1.3.9 如腐蝕性物質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
3.1.3.1 0 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有: 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氫氟酸、鉻酸溶液、氫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氫氧化銨、冰醋酸、磷、硝酸銀、鹽酸 3.
1.4 使用易燃品安全規(guī)則 3.
1.4.1 不許將易燃燒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或試驗地區(qū)附近。
3.1.4.2 在貯存易燃著火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如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1.4.3 使用易蒸餾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3.
1.4.3 .
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不應有明火;3.
1.4.3 . 2 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3.
1.4.3 . 3. 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毫米);3.
1.4.3 .
4 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3.
1.4.3 .
5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3.
1.4.4 在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3.1.4.5 遇火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礁、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
凡能引起著火的物質(如廢汽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3.1.4.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 煤氣和電門,然后用沙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
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3.1.4.7 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滅火機、黃沙、石棉等。
3.1.4.8 應加熱、蒸餾及其它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3.1.4.9 可燃物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3.1.4.1 0 易著火的物質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石腦油、輕蠟油、原油、減側線油。
3.1.4.1
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3.1.5 使用易爆品安全規(guī)則 3.
1.5.1 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措施 3.
1.5.1 .
1 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3.
1.5.1 . 2 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3.1.5.2 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3.
1.5.2 .
1 能使氧氣瓶受碰撞或沖擊。
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3.1.5.2 . 2 氧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氣瓶旁抽煙。
3.1.5.2 . 3. 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3.1.5.2 .
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3.1.5.2 .
5 氧氣不能用完,瓶內至少保持20kg/cm2的壓力。
3.1.5.3 使用氫氣時應注意: 3.
1.5.3 .
1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
3.1.5.3 . 2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3.1.5.3 . 3.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3.1.5.3 .
4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3.1.5.3 .
5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
氣瓶不得靠近熱源;
夏季應防止曝曬。
3.1.5.3 .
6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氣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1.5.3 .
7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
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3.1.5.4 使用液化氣應注意: 3.
1.5.4 .
1 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高壓膠管,不能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或損壞要及時更換,與燃氣具之間要連接緊固,嚴防泄漏。
3.1.5.4 . 2 點火用氣時要有人看管,燃氣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扳到 的位置, 氣瓶的氣源角閥,做到人離氣關。
每次使用前必須確認燃氣具的開關在 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用氣完畢后,牢記 鋼瓶角閥。
3.1.5.4 . 3. 日常檢漏,常用的方法是涂抹肥皂水,切不可用明火檢查。
3.1.5.4 .
4 將鋼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的場所,直立使用(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
避免受猛烈震動,不在鋼瓶上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3.1.5.4 .
5 嚴禁瓶過瓶倒氣,不準私自亂倒殘液。
3.1.5.4 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濃高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3.1.5.5 禁止?jié)饬蛩岷徒Y晶狀高錳鉀接觸。
3.1.5.6 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3.1.5.7 禁止和有機物質一起研磨硝鹽。
3.1.5.8 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實驗完時,將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3.1.5.9 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列方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試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一毫升,搖勻后放置一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3. 2 玻璃及陶瓷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使用器皿時必須小心輕放,以防碰壞。
3.2.2 加熱時不可使器皿驟熱,并應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2.3 烘干玻璃器皿時,溫度應維持在120°c以下。
3.2.4 洗滌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勿碰破。
3.2.5 不可用細砂洗滌器皿。
3.2.6 瓷管不要在高溫時放入。
3.2.7 不可使用未經燒圓的玻璃棒或在玻璃杯內進行攪拌。
3.2.8 將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內時,應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緩緩進入,以免玻璃管折斷戳傷手指。
3.2.9 瓷器內不可加入氫氟酸,瓷坩堝內最好不熔融碳酸鈉。
3.3 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使用天平時,首先檢查天平盤是否干凈,檢查零點是否正確,如有不正常的情況立即通知保管人。
3.3.2 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3.3 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上。
3.3.4 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 。
3.3.5 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3.6 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3.7 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3.8 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3.9 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4 電光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 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4.2 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fā)性腐蝕性的物品。
3.4.3 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4.4 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 側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4.5 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 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shù)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4.6 經常注意更換柜罩內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5 電烘箱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5.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5.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5.4 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5.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5.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5.7 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fā)物。
3.5.8 經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fā)后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室內應注意通風。
3.5.
9 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5.1 0 非金屬產品放入烘箱內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guī)程進行。
3.5.1
1 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5.1 2 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6 高溫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6.2 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6.3 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
3.6.4 升溫需逐步升高。
3.6.5 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6.6 應保持爐子清潔。
3.6.7 用畢將開關以反時針調到零點。
3.6.8 使用時,如發(fā)現(xiàn)爐內有火花發(fā)生或爐溫與指定溫度不符合時,須立即告知保管人。
3.6.9 使用完后應把電插銷拉下,把溫度調節(jié)器放在最低溫度,關好爐門,方可離開。
3.6.1 0 如須焙燒特殊物質(如鉛、鋅等),應事先與保管人聯(lián)系,用畢將爐膛清理干凈。
3.7 化學試驗器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不知其性質的試樣,絕不可放進加熱。
3.7.2 除鉑頭坩堝外,其它坩堝不可坩鉑器皿。
3.7.3 鉑器皿必須在煤氣燈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熱不能在還原焰上燒,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鉑。
3.7.4 鉑器皿放于高溫爐內加熱時,必須先掃清爐膛,以免爐膛內之贓物沾污坩堝,鉑器皿在電爐內加熱正蒸發(fā)時,必須墊以清潔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準墊鐵制物品,不準亂拿臟的石棉板墊放。
3.7.5 在鉑坩堝內熔融試劑,不允許使用過氧過鈉、過氧化鋇、硫代硫酸鈉、堿金屬(鉀、鈉)的硝酸鹽,亞硝酸鹽、氫化物及氧化物,堿土金屬(鈣、鎂、鋇)氫氧化物。
3.7.6 為了避免鉑由于和其它金屬生成合金以及生脆弱的鉑化物而損壞,不可在鉑容器內燒灼和加熱以下物質:
3.7.6 .
1 易被還原金屬及鹽類如:鉛、鋅、鉻、銻、錫、銀、汞、釹金屬等類。
3.7.6 . 2 避免與金屬鐵作用,以免生成鐵鉑合金,因此當含金屬鐵樣品需熔融時,必須用酸先將大部分鐵熔后,再將不熔物放于鉑坩堝中熔融。
3.7.6 . 3. 容易被還原的金屬化合物,硫酸鉛、氧化鉛、二氧化錫、 三氧化二鉍和三氧化二鐵等。
3.7.
6.4含磷和硫砷的化合物,磷酸鋁、硫化錳等。
3.7.
6.4鹽酸與高錳酸鉀或重鉻酸鉀不能混用。
3.7.7 使用是必須防止器皿的變形、磨損、減重,因此:
3.7.7 .
1 不得用無橡皮頭之玻璃棒處理玻璃器皿內熔融物。
3.7.7 . 2 鉑在900°c會減重,故在高爐內放置時間愈短愈好。
3.7.8 在鉑坩堝內灰化濾低時,必須在低溫下進行,并應充分氧化以免有還原性之碳化物與鉑作用。
3.7.9 弄污了的氰鉑容器應采用以下方法清潔:
3.7.9 .
1 在不含硝酸的鹽酸中加熱,如鹽酸已變深為黃色,則必須另換新的。
3.7.9 . 2 用上法不能處理清潔時,則以重鉻酸鉀熔融處理。
3.7.9 . 3. 上法不行時,用焦硫酸鉀。
3.8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1 取樣操作時,必須一人取樣、一人監(jiān)護;
3.8.2 取樣操作時,要隨時注意個人防護,避免被車輛碰撞;
3.8.3 取樣操作時,如遇有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協(xié)調,禁止登高爬罐;
3.8.4 登高取樣,要戴好安全帶、安全帽、穿好勞保鞋、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
3.8.5 取樣操作時,要注意正確選擇、穿戴好勞保用品;
如取酸類、堿類產品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手套等勞保用品,避免直接接觸,如果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8.6 進入生產裝置區(qū)內取樣時,要穿戴安全帽、防靜電工作服、沒有金屬釘?shù)男?
3.8.7 在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8.8 取樣時,一定要站在上風向。
3.8.9 氣體取樣時,要站在取樣口的側方。
3.9 油品分析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3.9.1 在進行硫磺樣品制備時,要嚴格執(zhí)行粉碎機操作規(guī)程,必須壓緊壓蓋后在進行操作;
3.9.2 所有使用過含毒物的溶液,必須嚴格按照《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然后清洗儀器和工作地點。
3.9.3 使用壓力鋼瓶,應注意通風,精心操作,使用前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占有油污;
3.9.4 在進行餾程檢測時,操作前嚴格檢查儀器及電源有無異常,控制加熱速度,防止爆沸等現(xiàn)象發(fā)生;
3.9.5 在進行閃點檢測時,應首先檢查液化氣罐及氣路是否漏氣,注意明火的使用,對使用后火柴梗應注意集中回收,防止余火造成火災危險;
3.9.6 在進行殘?zhí)紲y定時,應注意控制火焰大小及加熱速度,防止火焰突然變大傷身或者液化氣泄漏。
3.9.7 在瀝青各項目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品飛濺、燙傷。
3.9.8 各種油品加熱,嚴禁使用電爐,要用加熱板加熱。
3.9.9 在進行腐蝕性產品檢測時,要戴好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精心操作,防止產品飛濺;
3.9.7 對助劑類產品洗滌,要穿戴好防護用品,遠離火源;
3.9.8 在使用氣相色譜儀時,應首先進行載氣氣路的檢查,防止漏氣;
在檢測時應先開載氣,再開電源,以免燒毀儀器;
3.9.9 在冰箱、冰柜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9.1 0 在溫控設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
3.9.1
1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
3.9.1 2 對?;返膬Υ妗⑹褂?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中關于儲存、領放、使用規(guī)定,防止丟失,對劇毒試劑,要雙人雙鎖管理;
3.9.1 3. 對留樣的管理,要按規(guī)定分類存放,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3.10 標準溶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劃規(guī)程 3.10.
1 滴定分析用標液和雜質測定用標液的配制分別按《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月標液的制備》、《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液的制備》執(zhí)行;
分析用制劑、制品的配制按《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制品的制備》執(zhí)行;3.10. 2 對所有危化品嚴格按分類標準規(guī)定進行儲存、使用,嚴禁混放;3.10. 3. 標液配制完畢,配制人員應及時粘貼標簽加以標識,各實驗室領用時應給以相同的標識;3.10.
4 標液和制劑當出現(xiàn)渾濁、沉淀或顏色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制備;3.10.
5 標準溶液在常溫下放置的期限不得超過各種標液理應規(guī)定的期限;3.10.
6 標液的發(fā)放應建立發(fā)放臺帳,詳細填寫溶液名稱、濃度、發(fā)放數(shù)量、發(fā)放日期、有效期、領取單位、領取人、發(fā)放人等,并有復核人復核;3.10.
7 除執(zhí)行上述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其他執(zhí)行質量監(jiān)督安全崗位操作規(guī)程。
3.1
1 環(huán)?;瀺徫话踩僮饕?guī)程 3.1
1.1 取樣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
1.1.1 小宗原料取樣前應先了解小原料的性質及防范措施,注意正確選擇并穿戴好勞保用品。
3.1
1.1.2 有毒有害固體取樣時,須檢查有無灑落,以防摔倒。
3.1
1.1.3 取樣時如有小原料濺到勞保用品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進行清洗。
3.1
1.1.4 污水取樣要穿戴好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要站在上風向。
3.1
1.2 在冰箱使用時,不得存放個人用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等 3.1
1.3 在溫控設備的使用過程中,注意檢查溫控表,防止出現(xiàn)不可控現(xiàn)象的發(fā)生;3.1
1.4 壓力鋼瓶應與試驗室分離,做好壓力容器的標識,遠離熱源、火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鋼瓶及氣路不準粘有油污;3.1
1.5 檢測后的廢液,應進行處理,符合排放條件后在進行排放 3.1
1.6 ?;返氖褂?儲存,嚴格執(zhí)行《化學試劑管理規(guī)定》 3.1
1.7 對留樣要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及時通風,遠離火源 3.1
1.8 對留樣進行銷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固(液)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對有毒有害的留樣要進行處置后再銷毀 3.1
1.9 進行爐渣取樣時,應保持人與傳送帶的安全距離,要用取樣器取樣,不可徒手取樣,另規(guī)定在傳送帶上取樣,不可在下渣器底部取樣,以免燙傷。
3.1
1.10 在使用粉碎機制樣時,研缽蓋壓緊后,扣上機蓋,方可啟動電源。
機器停轉后方可打開上機蓋。
粉煤機要定期除塵,以防煤塵濃度過高,造成粉塵污染。
3.1
1.1
1 定硫儀、工業(yè)分析儀均屬于高溫操作。
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禁使用溫度超出規(guī)定的溫度范圍。
高溫操作設備附近不得放置易燃雜物。
3.1
1.1 2 嚴禁使用高溫設備烘烤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以防不熟悉物品特點造成危險。
3.1
1.1 3. 注意正確選擇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以防燙傷。
3.1
1.1
4 使用量熱儀進行發(fā)熱量操作時,儀器操作必須按相應工藝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驗前先檢查氧彈是否漏氣,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檢查充氧壓力是否正常。
3.1
1.1
5 使用定硫儀時,取放瓷舟應用鑷子,不可徒手拿取,以防燙傷。
勿使氧化鎢及電解液濺到皮膚上,一旦發(fā)生應立即用水沖洗。
電解液更換時,廢液應中和后再倒入煤場。
3.1
1.16. cod檢測(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