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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采掘作業(yè)概述
1.1 采掘作業(yè)是礦山生產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涉及礦石的開采、運輸和處理。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確保安全高效地進行礦產資源開發(fā)。
1.2 采掘作業(yè)應遵循科學規(guī)劃、合理開采、保護環(huán)境的原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二、作業(yè)前準備
2.1 礦山地質調查:詳細研究地質報告,明確礦體分布、結構、品位等信息,為采掘方案制定提供依據(jù)。
2.2 設計采掘計劃:根據(jù)地質資料,確定開采方式、工作面布置、開采順序等,編制采掘工程設計圖。
2.3 安全評估:評估作業(yè)風險,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員安全。
三、采掘作業(yè)實施
3.1 開采作業(yè):采用爆破、切割等方法進行礦石開采,確保開采效率和質量。
3.2 運輸作業(yè):利用礦車、皮帶輸送機等設備將礦石運至地面,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3.3 支護作業(yè):對開采后的空區(qū)進行支護,防止地壓引發(fā)的坍塌事故。
四、環(huán)境保護
4.1 控制粉塵:采取濕法作業(yè)、灑水降塵等措施,減少粉塵污染。
4.2 廢棄物處理:合理處置廢水、廢渣,防止環(huán)境污染。
4.3 恢復生態(tài):開采結束后,進行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實現(xiàn)綠色開采。
五、安全管理
5.1 定期檢查:對設備、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2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5.3 應急響應: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確保在突發(fā)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六、采掘效果評估
6.1 定量分析:通過產量、效率、成本等指標,定期評估采掘作業(yè)效果。
6.2 定性評估:考慮環(huán)保、安全等因素,全面評價采掘作業(yè)的可持續(xù)性。
七、持續(xù)改進
7.1 技術創(chuàng)新:鼓勵引進新技術、新設備,提升采掘效率和安全性。
7.2 經驗總結:定期總結采掘作業(yè)中的問題和經驗,持續(xù)優(yōu)化作業(yè)流程。
八、規(guī)程執(zhí)行與監(jiān)督
8.1 執(zhí)行責任:各部門需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確保作業(yè)合規(guī)。
8.2 監(jiān)督檢查:設立專門機構,定期對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標準
9.1 本規(guī)程參照《礦山安全規(guī)程》、《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相關國家標準,結合礦山實際情況制定。
9.2 各項作業(yè)應符合國家相關行業(yè)標準,如《煤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等。
9.3 本規(guī)程的修訂、解釋權歸礦山企業(yè)所有,根據(jù)實際運營情況適時更新。
通過以上規(guī)程,我們期望實現(xiàn)礦山的高效、安全、環(huán)保開采,促進礦山行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采掘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采掘設備安裝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經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采掘設備安裝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機械、液壓基礎知識。具備電工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tǒng)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第3條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方面的標準、規(guī)定和要求。
第4條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第5條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7條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yè)時,應設施工負責人、安全檢查員,必要時應配瓦斯檢查員。施工地點支護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周圍環(huán)境有無異?,F(xiàn)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作業(yè)。
第8條在斜巷進行安裝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第9條在傾角大于15°的工作場所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yè)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當安裝現(xiàn)場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瘸^1%時,嚴禁送電試車;瓦斯?jié)舛却笥趌.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11條安裝工應能正確使用安裝工具,活扳手、管鉗等不得加長套管、加長力臂,不得代替手錘使用。
第12條井下需要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13條人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標志”。
三、操作準備
第14條了解所需安裝(或拆卸)設備的技術性能、安裝說明書和安裝質量標準,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工作環(huán)境、進出路線及相關環(huán)節(jié)的配合關系。
第15條下井前要由施工負責人向有關工作人員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按當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況選擇合適的起重用具、安裝工具、器械等,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shù)绕鹬卦O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第17條檢測、校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shù)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shù)據(jù)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18條合理選擇起重運輸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要求進行作業(yè);不得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器材。
第19條對安裝的設備、器材等在下井前及運到安裝位置后,均應設專人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逐件清點數(shù)量、檢查質量、校核尺寸。對需要分部件運輸?shù)脑O備,應由專人做上明顯標記、編號裝車,對部件結合面要用軟質材料妥善保護。
四、正常操作
第20條按安裝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認真校核基礎尺寸,找準設備的安裝中心線和標高。
第21條清理安裝現(xiàn)場、基礎表面和基礎螺栓孔,以保證安裝后二次灌漿的質量。
第22條將所需安裝的設備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術文件及安裝說明書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裝的基礎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礎螺栓,按要求進行灌漿。
第23條將設備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圖紙及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緊各連接件、銷子、螺栓等。
第24條安裝帶式輸送機時要保持輔送帶子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則應保持平緩過渡;做輸送帶接頭時,應使接頭兩端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并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應叫作業(yè)人員離開帶式輸送機;嚴禁直接用手拉或腳踩輸送帶。
第25條安裝刮板輸送機后試車時,如有漂鏈現(xiàn)象,應調整中部槽的平直度,嚴禁用腳蹬、手搬和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6條安裝過程中,對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中間驗收、各連接尺寸等技術數(shù)據(jù)要進行詳細記錄。
第27條設備安裝后,試車之前應按施工要求的安裝質量標準逐項認真檢查:
1、各部螺栓應齊全、緊固。
2、減速器、油箱的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應適當,無滲漏油。
3、輸送帶、刮板鏈的張力應適當。
4、聯(lián)軸節(jié)間隙應符合要求。
5、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完好、豐固。
6、各儀表應齊全、完整。
7、焊接部位應牢固,無開焊、裂縫等缺陷。
8、設備周圍,特別是轉動部位周圍,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
9、按有關規(guī)定需要盤車的設備,應盤車2—3轉,轉動應靈活。
10、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第28條檢查相關設備和環(huán)節(jié)的配合情況。
第29條通知所有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遠離設備轉動部位,發(fā)出試車信號,按試車程序送電試車。在試車時認真檢查:
第2篇 采掘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持合格證上崗作業(yè)。
第2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
第3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第4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忠于職守,精心維護,遵守勞動紀律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5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清楚礦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并熟悉出現(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二、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6條 準備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應用的其它用具。
第7條 辦理計劃中的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qū)聯(lián)系安
第8條 排瓦斯測試事項。
第9條 在工作地點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遺留的問題,安排本班工作計劃。
三、操作
第10條 接班后對維護地區(qū)內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況、電纜吊掛及保護設
施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第11條 巡檢中發(fā)現(xiàn)設備失爆、保護失靈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
第12條 在采掘區(qū)內檢查電氣設備時要注意下列事項:
1、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停電打開低壓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目視檢查,使用電工儀表測試,用導體對地放電。
2、檢查高壓設備時,并向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后在進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修時,并向切斷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第13條 從事檢修工作時,必須執(zhí)行停送電作業(yè)制度。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前一級開關電源,實行機械閉鎖,并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標志牌。送電時,指定專人送電。禁止不聯(lián)系盲目送電。有兩組以上人員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上工作時,要分別掛停電專用牌,要互相聯(lián)系無誤后,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第14條 電氣設備開蓋檢查前必須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符合的驗電筆驗電,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工作。
第15條 電氣設備檢修應在支護良好、周圍環(huán)境瓦斯?jié)舛仍趌%以下時工作。電氣作業(yè)應不少于2人,1人監(jiān)護,1人工作。
第16條 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要保護好隔爆面,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經礦測試組測試。在檢修有電氣聯(lián)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lián)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標志牌。裝蓋強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17條 井下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出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18條 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掘進電源必須實行聯(lián)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通運轉。局通及其供電系統(tǒng)需要停電時,必須經井區(qū)領導批準,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局通。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檢員檢查瓦斯?jié)舛仍试S后(局通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榷疾怀^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第19條 發(fā)生電氣火災及異常災害時,必須切斷就近電源,用滅火器材滅火,并向調度匯報,按調度指令切斷有關的其它電源。
第20條 采區(qū)膠帶輸送機的低速、跑偏、煙霧報警、煤位及溫度等保護裝置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進行處理,嚴禁甩掉保護裝置運行。
第21條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
1、 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 采區(qū)供電系統(tǒng)的檢漏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運行。
3、 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補償調節(jié)裝置經一次整定后,不得任意改動。用于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jiān)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4、 在采區(qū)內做過流保護整定值試驗時,應與瓦斯檢察員一起進行。
第22條 在采掘區(qū)內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1人操作,1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第23條 安裝與拆卸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安設在頂板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應不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斗機、裝巖機機電煤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它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面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qū)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超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7、嚴禁帶電搬運設備。
四、收尾工作
第24條 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第25條 現(xiàn)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第3篇 采掘設備安裝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經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2條采掘設備安裝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機械、液壓基礎知識。具備電工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tǒng)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第3條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方面的標準、規(guī)定和要求。
第4條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第5條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7條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yè)時,應設施工負責人、安全檢查員,必要時應配瓦斯檢查員。施工地點支護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周圍環(huán)境有無異?,F(xiàn)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作業(yè)。
第8條在斜巷進行安裝作業(yè)時,上部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志。
第9條在傾角大于15°的工作場所進行安裝(或拆卸)作業(yè)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0條當安裝現(xiàn)場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瘸^1%時,嚴禁送電試車;瓦斯?jié)舛却笥趌.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11條安裝工應能正確使用安裝工具,活扳手、管鉗等不得加長套管、加長力臂,不得代替手錘使用。
第12條井下需要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13條人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標志”。
三、操作準備
第14條了解所需安裝(或拆卸)設備的技術性能、安裝說明書和安裝質量標準,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安裝工作環(huán)境、進出路線及相關環(huán)節(jié)的配合關系。
第15條下井前要由施工負責人向有關工作人員傳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按當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況選擇合適的起重用具、安裝工具、器械等,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shù)绕鹬卦O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第17條檢測、校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shù)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shù)據(jù)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18條合理選擇起重運輸工具,按照《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要求進行作業(yè);不得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送設備、器材。
第19條對安裝的設備、器材等在下井前及運到安裝位置后,均應設專人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要求,逐件清點數(shù)量、檢查質量、校核尺寸。對需要分部件運輸?shù)脑O備,應由專人做上明顯標記、編號裝車,對部件結合面要用軟質材料妥善保護。
四、正常操作
第20條按安裝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認真校核基礎尺寸,找準設備的安裝中心線和標高。
第21條清理安裝現(xiàn)場、基礎表面和基礎螺栓孔,以保證安裝后二次灌漿的質量。
第22條將所需安裝的設備或部件的基座按照技術文件及安裝說明書的要求置于所需安裝的基礎位置上,操平找正后上好基礎螺栓,按要求進行灌漿。
第23條將設備或部件置于基座上,按圖紙及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校核尺寸后、上緊各連接件、銷子、螺栓等。
第24條安裝帶式輸送機時要保持輔送帶子直,若巷道底板起伏不平,則應保持平緩過渡;做輸送帶接頭時,應使接頭兩端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并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yè)。如需點動開車并拉動輸送帶時,應叫作業(yè)人員離開帶式輸送機;嚴禁直接用手拉或腳踩輸送帶。
第25條安裝刮板輸送機后試車時,如有漂鏈現(xiàn)象,應調整中部槽的平直度,嚴禁用腳蹬、手搬和撬棍別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6條安裝過程中,對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進行中間驗收、各連接尺寸等技術數(shù)據(jù)要進行詳細記錄。
第27條設備安裝后,試車之前應按施工要求的安裝質量標準逐項認真檢查:
1、各部螺栓應齊全、緊固。
2、減速器、油箱的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應適當,無滲漏油。
3、輸送帶、刮板鏈的張力應適當。
4、聯(lián)軸節(jié)間隙應符合要求。
5、各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完好、豐固。
6、各儀表應齊全、完整。
7、焊接部位應牢固,無開焊、裂縫等缺陷。
8、設備周圍,特別是轉動部位周圍,應無影響試車的雜物。
9、按有關規(guī)定需要盤車的設備,應盤車2—3轉,轉動應靈活。
10、其他應檢查的部位.
第28條檢查相關設備和環(huán)節(jié)的配合情況。
第29條通知所有安裝人員及相關人員遠離設備轉動部位,發(fā)出試車信號,按試車程序送電試車。在試車時認真檢查:
第4篇 采掘機電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采掘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第2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備熟練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故障處理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第4條 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并熟悉出現(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呀撤離路線。
第5條 必須掌握現(xiàn)場電氣事故處理和人身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嚴格執(zhí)行接班制度和工作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7條 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第8條 要檢修、運輸或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荼地點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yè)。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世和損壞設備。
第9條 排除有威脅人生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監(jiān)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huán)形供電和雙路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所供電。
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放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采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進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lián)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后,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停電后,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2)放電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放電;
3)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后,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19條 檢修是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第20條 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撥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擋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第21條 準備好采區(qū)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其他用品。
第22條 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和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qū)聯(lián)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3條 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和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正常操作
第24條 接班后應對維護地區(qū)內運行的機電設備、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艽記錄。
第25條 巡檢中發(fā)現(xiàn)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第26條 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以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應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斗機、裝巖(煤)機及電煤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處搬運。
5、工作面與順槽拐彎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qū)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第27條 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沾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第28條 采區(qū)維修設備需要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有干凈的地方。
第29條 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條 電氣設備拆開后,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標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fā)生事故。
第31條 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產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設備聯(lián)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lián)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條 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第33條 采掘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fā)現(xiàn)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第34條 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第35條 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有無漏液現(xiàn)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guī)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內應無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工其他物品代替。
第36條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yè)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補償調節(jié)裝置經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動。用于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jiān)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應每天試驗一次。
4、在采區(qū)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第37條 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guī)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第38條 采區(qū)機械設備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或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9條 井下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條 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lián)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tǒng)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送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jié)舛群?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炔怀^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第41條 發(fā)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立即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第42條 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安全恢復,醫(y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六、收尾工作
第43條 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第44條 現(xiàn)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第5篇 采掘機械技術規(guī)程
第六十九條使用滾筒式采煤機采煤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打開其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后,方可接通電源。
(二)工作面遇有堅硬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取松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三)工作面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四)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4mpa。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五)采用動力載波控制的采煤機,當2臺采煤機由1臺變壓器供電時,應分別使用不同的載波頻率,并保證所有的動力載波互不干擾。
(六)采煤機上的控制按鈕,必須設在靠采空區(qū)一側,并加保護罩。
(七)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必須發(fā)出信號,只有在收到返向信號后,才能開機或改變牽引方向,防止牽引鏈跳動或斷鏈傷人。必須經常檢查牽引鏈及其兩端的固定聯(lián)接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采煤機運行時,所有人員必須避開牽引鏈。
(八)更換截齒和滾筒上下3m以內有人工作時,必須護幫護頂,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并對工作面輸送機施行閉鎖。
(九)采煤機用刮板輸送機作軌道時,必須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的溜槽聯(lián)接、擋煤板導向管的聯(lián)接,防止采煤機牽引鏈因過載而斷鏈;采煤機為無鏈牽引時,齒(銷、鏈)軌的安設必須緊固、完整,并經常檢查。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和設備技術性能要求操作、推進刮板輸送機。
第七十條使用刨煤機采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工作面至少每隔30m應裝設能隨時停止刨頭和刮板輸送機的裝置,或裝設向刨煤機司機發(fā)送信號的裝置。
(二)刨煤機應有刨頭位置指示器,必須在刮板輸送機兩端設置明顯標志,防止刨頭與刮板輸送機機頭撞擊。
(三)工作面傾角在12°以上時,配套的刮板輸送機必須裝設防滑、錨固裝置。
第七十一條使用掘進機掘進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二)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三)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四)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五)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六)掘進機停止工作和檢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
(七)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七十二條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fā)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fā)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15m。
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按所傳遞的功率大小,注入規(guī)定量的難燃液,并經常檢查有無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并設專人檢查、清除塞內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的物品代替。
刮板輸送機嚴禁乘人。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shù)怪Ъ艿陌踩胧?/p>
移動刮板輸送機的液壓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防止冒頂、頂傷人員和損壞設備的安全措施。必須打牢刮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錨固支柱。
第七十三條使用裝巖(煤)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沖洗巷道頂幫。
(二)裝巖(煤)機上必須有照明裝置。
第七十四條使用耙裝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耙裝機作業(yè)時必須照明。
(二)耙裝機絞車的剎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
(三)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巖(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四)耙裝作業(yè)開始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的上方。
(五)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必須根據(jù)巖性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
(六)在裝巖(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井巷傾角大于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并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七)耙裝機作業(yè)時,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七十五條高瓦斯區(qū)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qū)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第七十六條采掘工作面的移動式機器,每班工作結束后和司機離開機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打開離合器。
第七十七條采掘工作面各種移動式采掘機械的橡套電纜,必須嚴加保護,避免水淋、撞擊、擠壓和炮崩。每班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損傷,及時處理。采掘機械技術規(guī)程
第六十九條使用滾筒式采煤機采煤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打開其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后,方可接通電源。
(二)工作面遇有堅硬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取松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三)工作面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四)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4mpa。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五)采用動力載波控制的采煤機,當2臺采煤機由1臺變壓器供電時,應分別使用不同的載波頻率,并保證所有的動力載波互不干擾。
(六)采煤機上的控制按鈕,必須設在靠采空區(qū)一側,并加保護罩。
(七)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必須發(fā)出信號,只有在收到返向信號后,才能開機或改變牽引方向,防止牽引鏈跳動或斷鏈傷人。必須經常檢查牽引鏈及其兩端的固定聯(lián)接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采煤機運行時,所有人員必須避開牽引鏈。
(八)更換截齒和滾筒上下3m以內有人工作時,必須護幫護頂,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并對工作面輸送機施行閉鎖。
(九)采煤機用刮板輸送機作軌道時,必須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的溜槽聯(lián)接、擋煤板導向管的聯(lián)接,防止采煤機牽引鏈因過載而斷鏈;采煤機為無鏈牽引時,齒(銷、鏈)軌的安設必須緊固、完整,并經常檢查。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和設備技術性能要求操作、推進刮板輸送機。
第七十條使用刨煤機采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工作面至少每隔30m應裝設能隨時停止刨頭和刮板輸送機的裝置,或裝設向刨煤機司機發(fā)送信號的裝置。
(二)刨煤機應有刨頭位置指示器,必須在刮板輸送機兩端設置明顯標志,防止刨頭與刮板輸送機機頭撞擊。
(三)工作面傾角在12°以上時,配套的刮板輸送機必須裝設防滑、錨固裝置。
第七十一條使用掘進機掘進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二)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三)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四)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五)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六)掘進機停止工作和檢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
(七)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七十二條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送機必須安設能發(fā)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fā)出信號點的間距不得超過15m。
刮板輸送機的液力偶合器,必須按所傳遞的功率大小,注入規(guī)定量的難燃液,并經常檢查有無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須符合標準,并設專人檢查、清除塞內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的物品代替。
刮板輸送機嚴禁乘人。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shù)怪Ъ艿陌踩胧?/p>
移動刮板輸送機的液壓裝置,必須完整可靠。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防止冒頂、頂傷人員和損壞設備的安全措施。必須打牢刮板輸送機的機頭、機尾錨固支柱。
第七十三條使用裝巖(煤)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巖(煤)前,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沖洗巷道頂幫。
(二)裝巖(煤)機上必須有照明裝置。
第七十四條使用耙裝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耙裝機作業(yè)時必須照明。
(二)耙裝機絞車的剎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
(三)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巖(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lián)系。
(四)耙裝作業(yè)開始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yè)段的上方。
(五)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必須根據(jù)巖性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
(六)在裝巖(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井巷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井巷傾角大于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并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七)耙裝機作業(yè)時,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七十五條高瓦斯區(qū)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qū)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第七十六條采掘工作面的移動式機器,每班工作結束后和司機離開機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打開離合器。
第七十七條采掘工作面各種移動式采掘機械的橡套電纜,必須嚴加保護,避免水淋、撞擊、擠壓和炮崩。每班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損傷,及時處理。
第6篇 綜采掘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停電時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志牌,對于6kv的高壓輸電線路停電后要進行放電,并在停電期間掛接地線。
第二條:井下不準帶電檢修,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用相應等級的檢電筆檢電,確認無電后要進行放電(放電處其沼氣濃度不得超過1%)。檢修完畢送電前要進行全面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第三條:非專職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操作,127v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人身接觸的部位,應有良好的絕緣。
第四條:電氣設備的檢修、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有專人或臨時指派的電氣維修工進行。高壓設備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主管單位下發(fā)施工措施,施工人員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
第五條:使用普通型電氣儀表在井下檢修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經安監(jiān)部門和礦總工程師批準。
第六條:在處理通訊、信號、照明及控制系統(tǒng)的故障時,必須停電,所用電器設備都不得明火試驗。
第七條: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線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 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
第八條: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礦專業(yè)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跟班維修工,每班都要對自己所管轄的電氣設備檢查一下看有無失爆情況,并做到及時處理,在檢修設備時要注意保護其防爆面,不得有損傷和粘有異物,定期涂擦適量防銹脂。
第九條: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每季一次;負荷轉化時要及時整定,高壓電纜的泄露和配壓試驗,每年一次;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的測定,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測定,并將檢查和測定的結果記錄入專用的記錄薄內存擋。
第十條:各種電氣設備上應設標志牌,標志牌上寫明該電氣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電壓等級、電源、用途、維修人等。高壓電氣設備上,要懸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第十一條:總電源饋電開關繼電保護的動作絕緣電阻值應小于分段開關的整定值,在整個供電系統(tǒng)中所有繼電報護裝置都不準不用,當任何一種保護失靈時,都不得投入運行。
第十二條:在每個開關的里面設有漏電試驗、過載及短路試驗裝置,每周都要進行試驗一次,檢驗各保護系統(tǒng)的靈敏度是否良好,并將試驗結果填寫記錄。
第十三條:固定電氣設備,移動配電站,都必須設有固定和移動的局部接地板,并與井下總接地網連接。
第十四條:各種電氣設備要逐日填寫檢查、檢修和運行記錄,并登錄存檔。
第二節(jié) 電纜敷設
第十五條:電纜的敷設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電纜必須懸掛整齊,垂度適宜(5-10%),吊掛間距大于3m,吊掛高度應在有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工作面所用電纜必須采用非焰燃電纜。
第十六條: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電纜不得遭受淋 水和滴水,并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如果同水管、壓風管在巷道同一側時,必須架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圓型或8字形的電纜不應帶電。移動變電站的電源。電纜可盤在特制的車盤上,其最大長度不應超過100m,電話和信號電纜應敷設在電力電纜的上面,并保持0.1m以上,同電壓等級的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第十七條:電纜的端頭和拐彎處,分支點應有標志牌,標志牌上注明電纜編號、規(guī)格型號、電壓等級、用途和長度等。
第十八條:電纜敷設不得過緊,應有松弛度,電纜吊掛要用不小于40mm寬的鉤子,用絕緣防腐油煮過的木卡纜或規(guī)定允許其它材料加工的,不得用鐵絲吊掛,斜巷敷設電纜每隔10m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第十九條:橡套電纜與設備連接,按設備完好標準連接,電纜與電纜的連接要用合格的接線盒連接。
第三節(jié) 其他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用搖表測電氣設備時,要用和電氣設備電壓等級相符的搖表,搖表測變壓器二次側絕緣時必須將所帶的檢漏繼電器拆除或把檢漏繼電器電源隔離開關斷開,方可進行工作,防止損壞檢漏繼電器的保護系統(tǒng)。對通訊設備和控制系統(tǒng),除接連電纜的干線接地外,禁止使用搖表測試。
第二十一條:工作面安裝使用的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和防爆、防潮性能。
第二十二條:綜采工作面的移動變電站都應有可靠的通訊設備和足夠的照明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