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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電動葫蘆的定義與分類
電動葫蘆是一種輕小型起重設備,主要由電動機、減速器、卷筒、鋼絲繩、吊鉤和控制系統(tǒng)等部分組成。根據其使用環(huán)境和功能,可分為固定式電動葫蘆、運行式電動葫蘆、防爆電動葫蘆、微型電動葫蘆等。
二、電動葫蘆的技術參數
1. 起重量:指電動葫蘆的最大承載能力,應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選擇合適噸位的設備。
2. 起升速度:分為單速和雙速兩種,雙速葫蘆能更好地控制起吊過程。
3. 跨度:指葫蘆運行軌道的長度,需根據工作場地確定。
4. 工作級別:反映電動葫蘆的連續(xù)工作能力和環(huán)境條件,通常分為m1-m8共八個級別。
三、電動葫蘆的操作與維護
1. 操作前檢查:確保葫蘆各部件完好,鋼絲繩無磨損,電氣線路正常。
2. 啟動與運行:遵循“先點動后正?!钡脑瓌t,觀察設備運行是否平穩(wěn),無異常噪音。
3. 負載操作:嚴禁超載,確保吊鉤牢固地掛在負載上,平穩(wěn)起吊。
4. 停止與關閉:負載落地后方可切斷電源,定期清潔保養(yǎng)設備。
四、安全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2. 工作中應佩戴安全帽,禁止在吊物下方停留。
3. 設備故障時立即停機,嚴禁強行操作。
4.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
五、電動葫蘆的安裝與拆卸
1. 安裝位置應穩(wěn)固,軌道接頭平整,葫蘆與軌道連接牢固。
2. 拆卸時需斷電,遵循先附件后主體的順序。
3. 安裝拆卸過程中確保人員安全,避免高空墜物。
六、故障診斷與處理
1. 對于常見故障如電機過熱、噪音過大,應及時停機檢查,必要時聯系專業(yè)人員維修。
2. 鋼絲繩斷裂、吊鉤磨損嚴重等情況,應立即更換相關部件。
七、電動葫蘆的性能測試
1. 新設備投入運行前,需進行空載和滿載試運行,確保各項性能指標符合設計要求。
2. 定期進行性能測試,確保電動葫蘆的安全可靠。
八、電動葫蘆的報廢標準
1. 設備使用年限達到制造商規(guī)定年限,或累計工作時間超過規(guī)定小時數。
2. 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3. 經過性能測試,設備無法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標準
本規(guī)程依據《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t 6067.1-2010)、《電動葫蘆》(jb/t 9008.1-2014)等相關國家標準制定,旨在規(guī)范電動葫蘆的選型、操作、維護、故障處理及報廢等全過程,確保設備安全高效運行,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生產秩序。所有涉及電動葫蘆操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
電動葫蘆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
2 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2.1 起重鏈條是手拉葫蘆的關鍵零件,安全系數不能低于4倍,使用中不準隨意調換鏈條。
2.2 手拉葫蘆必須定期檢查,使用前應檢查性能合格證,并根據物件重量選用合適的手拉葫蘆,嚴禁超負荷使用。
2.3 使用前還必須確認懸掛手拉葫蘆的支承強度是否能承受起吊的重物。
2.4 使用時,嚴防鏈條絞扭,如發(fā)覺操作力度大,應停用檢查原因,排除故障方可使用。
2.5 幾臺葫蘆同時吊一物件時,應通過受力計算,確定各臺葫蘆的承載能力,并由一人指揮協調起升。
2.6 傳動齒輪承載鏈條,驅動鏈條應經常維修,防止生銹;使用后不準亂扔亂拋,以免損壞零件;鏈條不能受硬物壓碰或電擊,以免劃傷,變形影響安全使用。
2.7 手拉、電動葫蘆發(fā)生下列情況零件應予更換:
2.7.1 傳動齒輪有裂紋、斷齒或齒面磨損達原齒厚的30%,齒輪應予報廢。
2.7.2 鏈發(fā)生塑性變形;其伸長量達原長的5%或發(fā)生卡鏈現象,鏈環(huán)直徑磨損達原直徑的10%,應報廢。
2.7.3 制動片達不到要求的制動力矩,吊鉤損壞達到規(guī)定的報廢標準時均應更換。
2.8 輸入電壓低于電動葫蘆額定電壓的85%時,不允許使用電動葫蘆,否則電流會超過額定值,以致燒壞電機。
2.9 要注意調解制動彈簧,制動面不能有油垢,以保證制動力的穩(wěn)定,確保安全可靠。
2.10 電動葫蘆的支承必須安全可靠,必須確保能承受電動葫蘆的額定起重量及自重并留有規(guī)定的安全系數。
2.11 電動葫蘆必須設有卷揚限制器等必要的安全裝置。
2.12 手拉、電動葫蘆在使用中下面不準站人或有人行走。
2.13 使用電動葫蘆研大件時,凡掛四臺電動葫蘆需要二人操作,掛四臺以上者需三人操作,如使用電動葫蘆研起錨機和穩(wěn)車時,掛一臺電動葫蘆也需二人操作。
第2篇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電動葫蘆操作工作業(yè)。
2、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_lda5t電動葫蘆。
二、上崗條件
1、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操作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電動葫蘆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能獨立操作。
3、操作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對長期停運的起動設備,作業(y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任何異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則禁止任何作業(yè)。
3、操作工必須熟悉起重通用及專用指揮信號。
4、操作電動葫蘆時,嚴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業(yè)。
5、禁止突然拉緊鋼絲繩吊起重物,以防沖擊拉斷鋼絲繩。
6、絕對禁止卷筒上鋼絲繩全部下降后起吊物體。
7、作業(yè)場地光線必須良好,操作工應站在能夠全面觀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業(yè)中發(fā)現故障,應及時停止設備運行,切斷電源并與維護人員聯系及排除故障。
9、吊運作業(yè)時,吊載附近不得有其他作業(yè)人員,不允許吊載從其他作業(yè)者頭上通過。
10、電動葫蘆操作工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工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2)協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及時如實填寫記錄,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4)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四、操作準備
1、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2、電動葫蘆工作業(yè)前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3、對長期停用的電動葫蘆重新使用時,應進行試車,確定無異常時才可使用。
4、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上運行范圍內無異物或障礙物。
5、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動作方向一致。
6、檢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適有效、制動可靠靈敏。
7、檢查吊鉤、滑輪組或吊裝鋼絲繩完好。
8、檢查被吊物是否超載,吊鉤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順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接到開始吊運指揮信號——檢查吊運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啟動按鈕——緩慢將被吊物吊運到位——檢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穩(wěn)固——按下停止按鈕——將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運作業(yè):
(1)看到指揮預備信號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業(yè)準備。
(2)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將吊鉤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適高度處,等捆綁好后,聽指揮吊運。
(3)操作電動葫蘆時,應緩慢、勻速位移;起吊時,先將鋼絲繩緩慢拉緊,慢慢吊離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衡進行起升吊運。
(4)被吊物運到預定位置,確保穩(wěn)固、安全。將手柄控制開關打到“off”位置,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2、對電動葫蘆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內容為:
1)各轉動部位應無異響和異常震動。
2)檢查軌道運行范圍內沒有障礙物。
3)吊裝鉤及滑輪組完好。
4)吊裝鋼絲繩無損壞。
5)馬達及附件性能良好,連接件牢固可靠,轉動件轉動靈活。
6)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止吊運作業(y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必須及時填入運行日志。
(2)電工葫蘆的日常維護內容:
1)吊裝鋼絲繩要定期更換新繩。
2)滑動軸承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換油。
3)定期檢查電機、制動裝置。
七、特殊操作
吊運作業(yè)中出現故障操作:
1、吊運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先停止吊運作業(yè),然后切斷總電源。
2、與維修人員聯系及時排除故障,并匯報值班隊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進行吊裝作業(yè)。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電動葫蘆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操作工認真交待清楚。
第3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4篇 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煽?。
3.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4.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持證上崗,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嚴禁非本崗人員操作。
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的情況下使用。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5.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露天作業(yè)應設置防雨棚。
6.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7.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高溫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8.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吊鉤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9.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11.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13.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14.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15.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6.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7.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8.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9.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20.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21.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22.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23.10至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自動斷電現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24.使用與管理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4條執(zhí)行。
25.檢查與維修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5條執(zhí)行。
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請對使用說明書和銘牌上內容熟記后再操作。
2.請將上、下限位的停止塊調整后再起吊物體。
3.在使用之前請確認制動器狀況是否可靠。
4.使用前若發(fā)現鋼絲繩出現下列異常情況時,絕對不要操作。
(1)彎曲、變形、腐蝕等。
(2)鋼絲繩斷裂程度超過規(guī)定要求,磨損量大。
5.安裝使用前請用500v兆歐表檢查電機和控制箱的絕緣電阻,在常溫下冷態(tài)電阻應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請絕對不要起吊超過額定負載量的物件,額定負載量在起吊鉤銘牌上已標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絕對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機構用來載人。
8.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起吊物體、吊鉤在搖擺狀態(tài)下不能起吊。
10.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限位器不允許當作行程開關反復使用。
12.不得起吊與地面相連的物體。
13.請不要過度點動操作。
14.不要用手電門線前拉其它物體。
15.在維修檢查前一定要切斷電源。
16.維修檢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載狀態(tài)下進行。
17.使用前請確認楔塊是否安裝牢固可靠。
第5篇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系統(tǒng)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腳在現場作業(yè)。
3、天車應有專人操作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縱。
4、清掃工作現場時,嚴禁用水沖洗加介泵的電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澆軸瓦降溫。
5、工作現場應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做到“四無”(無積煤、無積水、無積塵、無雜物),設備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二、操作程序
(一)啟車前的檢查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fā)辮要盤入帽內,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場作業(yè)。
3、天車均有專人操作維護,除專職司機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須進行各種部件的詳細檢查,連接裝置、操作機構、制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鋼絲繩、吊鉤等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5、操作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額定載荷,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guī)定值。
6、確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吊具。
7、檢查各制動器或行車開關,失靈時,嚴禁開車,應找有關人員修理。
8、起吊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啟車
在檢查聯系確定本設備附近及前后關聯設備無檢修或其他人員作業(yè)的前提下,將設備控制按鈕箱的電源打開,按下手柄上或者遙控的啟車按鈕。
停車
按下停車按鈕停止。
二、運行中注意事項
1、確認檢查無誤后,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然后開始啟動。
2、多人操作時,應由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熟悉各種手勢、旗語等聯系信號。
3、起動、停止要緩慢,禁止突然改變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時,當重物未脫離地面時,不得開動行車行走。
4、起吊較長重物時,應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試吊,確保吊點在重心上,方可開始作業(yè)。
5、天車上嚴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吊運重物從人員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車到達終點位置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用限位開關。
8、工作時不允許斜拉,以免損壞設備。
9、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設備規(guī)定負荷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使用。
三、停車后應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離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2、按要求對起重設備及吊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第6篇 電動葫蘆工熱力運行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7篇 電動葫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所有操作位置的電動葫蘆,必須由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和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 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襯墊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盡頭或兩個葫蘆之間必須減速運行。
7、宣告葫蘆的構架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鏈條,剎車必須靈活可靠。
8、放下物件時,必須緩慢輕放,不允許自由落下。
第8篇 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鋼絲繩電動葫蘆的安全操作方法及過程的注意事項。
本規(guī)程適用于鋼絲繩電動葫蘆操作。
2風險提示
2.1 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上崗操作易造成機械傷害事故。
2.2 電源漏電保護器失效或未按照規(guī)定合閘、線路老化、破損,易發(fā)生觸電事故。
2.3吊裝物在運行期間,搖擺不定,易造成高處墜物傷害。
2.4鋼絲繩出現彎曲、變形、腐蝕或鋼絲繩斷裂,易發(fā)生高處墜物事故。
2.5使用易燃清洗劑維護保養(yǎng)設備時禁止動用明火,否則易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3操作內容
3.1啟動前的準備
3.1.1 對人員狀況及勞保穿戴的要求
a)電葫蘆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培訓后持證上崗。
b)上崗前,必須將勞動保護用品穿戴齊全,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
c)使用吊車時,必須精神集中,嚴禁吸煙、聊天等分散精力的活動。
d)在操作時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1.2作業(yè)環(huán)境的要求
a)作業(yè)場地必須保持清潔,無雜物,地面無積水、無油污,防護裝置及設施齊全,安全標志齊全規(guī)范,安全通道保證暢通無阻礙。
b)作業(yè)現場電器線路規(guī)范,布線合理,符合安全用電要求。
c)夜間工作時應有充足的照明。
3.1.3電葫蘆狀態(tài)的規(guī)定
a)電葫蘆位置正確,鋼絲繩無磨損,遙控器各按鈕靈活,好用。
b)不得超負荷運行,必須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c)吊鉤不能有裂紋、鋼絲繩不能有斷股,不能采用補焊等手段處理吊鉤、鋼絲繩。
3.1.4 設備啟動前檢查的要求
a)檢查遙控器按鈕接觸靈活。
b)檢查吊鉤無裂痕,閉鎖裝置完好。
c)檢查鋼絲繩無斷股,各種連接緊固件完好,潤滑良好。
d)電葫蘆運行正常。
3.2運行操作
3.2.1操作程序的規(guī)定
a)檢查合格后,接通電源。
b)空載試驗,作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確認其機械傳動部分,電氣部分和連接部分正常可靠。
c)將電葫蘆運行至被吊物的正上方。
d)按“下”鍵將吊鉤放下,將固定好的吊升物的吊索具起吊端掛入吊鉤內。
e)按“上”鍵將被吊升物吊離地面(或承載物)10cm處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
f)按“東、南、西、北”鍵將吊升物運移至放置地的正上方。
g)按“下”鍵將吊升物平穩(wěn)的放下。
h)將吊索具從吊鉤中摘出。
i)按“上”鍵將吊鉤收起至距起重機1-2米處。
j)按“東、南、西、北”鍵,將起重機停靠在指定區(qū)域,完成本次吊移過程。
k)連續(xù)吊運可重復c-h步驟。
3.2.2操作注意事項
a)起吊重物前應確認起吊重物的重量,不準起吊超過額定起吊重量的重物。
b)吊具要放在被吊物體的重力平衡點上,被吊物體不平衡嚴禁起吊。
c)起吊物體要捆扎物體的重心并扎牢固。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人頭上越過。
d)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平穩(wěn)起吊,切勿吊裝物體時使物體來回擺動過大,必要時可使用牽引繩進行牽引或穩(wěn)固吊升物。
e)起吊重物必須作到垂直起升,不許斜拉重物,起吊物的重量不清時不能起吊。
f)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g)電葫蘆不工作時,禁止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3.3操作結束
3.3.1 作業(yè)完成后,電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斷電源。
3.3.2 做好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原材料和半成品擺放整齊,達到定置管理的要求,保證工作場地符合hse的要求。
3.3.3 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
4應急措施
4.1 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生誤操作,應立即按下停止按鈕,關閉總電源。
4.2 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具體執(zhí)行《渤海鉆探測井公司應急處置預案》。
第9篇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電動葫蘆操作工作業(yè)。
2、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_lda5t電動葫蘆。
二、上崗條件
1、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操作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電動葫蘆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能獨立操作。
3、操作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對長期停運的起動設備,作業(y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任何異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則禁止任何作業(yè)。
3、操作工必須熟悉起重通用及專用指揮信號。
4、操作電動葫蘆時,嚴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業(yè)。
5、禁止突然拉緊鋼絲繩吊起重物,以防沖擊拉斷鋼絲繩。
6、絕對禁止卷筒上鋼絲繩全部下降后起吊物體。
7、作業(yè)場地光線必須良好,操作工應站在能夠全面觀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業(yè)中發(fā)現故障,應及時停止設備運行,切斷電源并與維護人員聯系及排除故障。
9、吊運作業(yè)時,吊載附近不得有其他作業(yè)人員,不允許吊載從其他作業(yè)者頭上通過。
10、電動葫蘆操作工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工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2)協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及時如實填寫記錄,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4)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四、操作準備
1、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2、電動葫蘆工作業(yè)前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3、對長期停用的電動葫蘆重新使用時,應進行試車,確定無異常時才可使用。
4、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上運行范圍內無異物或障礙物。
5、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動作方向一致。
6、檢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適有效、制動可靠靈敏。
7、檢查吊鉤、滑輪組或吊裝鋼絲繩完好。
8、檢查被吊物是否超載,吊鉤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順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接到開始吊運指揮信號——檢查吊運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啟動按鈕——緩慢將被吊物吊運到位——檢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穩(wěn)固——按下停止按鈕——將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運作業(yè):
(1)看到指揮預備信號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業(yè)準備。
(2)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將吊鉤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適高度處,等捆綁好后,聽指揮吊運。
(3)操作電動葫蘆時,應緩慢、勻速位移;起吊時,先將鋼絲繩緩慢拉緊,慢慢吊離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衡進行起升吊運。
(4)被吊物運到預定位置,確保穩(wěn)固、安全。將手柄控制開關打到“off”位置,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2、對電動葫蘆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內容為:
1)各轉動部位應無異響和異常震動。
2)檢查軌道運行范圍內沒有障礙物。
3)吊裝鉤及滑輪組完好。
4)吊裝鋼絲繩無損壞。
5)馬達及附件性能良好,連接件牢固可靠,轉動件轉動靈活。
6)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停止吊運作業(y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必須及時填入運行日志。
(2)電工葫蘆的日常維護內容:
1)吊裝鋼絲繩要定期更換新繩。
2)滑動軸承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換油。
3)定期檢查電機、制動裝置。
七、特殊操作
吊運作業(yè)中出現故障操作:
1、吊運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先停止吊運作業(yè),然后切斷總電源。
2、與維修人員聯系及時排除故障,并匯報值班隊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進行吊裝作業(yè)。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電動葫蘆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操作工認真交待清楚。
第10篇 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手拉、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
2 安全技術操作要求
2.1 起重鏈條是手拉葫蘆的關鍵零件,安全系數不能低于4倍,使用中不準隨意調換鏈條。
2.2 手拉葫蘆必須定期檢查,使用前應檢查性能合格證,并根據物件重量選用合適的手拉葫蘆,嚴禁超負荷使用。
2.3 使用前還必須確認懸掛手拉葫蘆的支承強度是否能承受起吊的重物。
2.4 使用時,嚴防鏈條絞扭,如發(fā)覺操作力度大,應停用檢查原因,排除故障方可使用。
2.5 幾臺葫蘆同時吊一物件時,應通過受力計算,確定各臺葫蘆的承載能力,并由一人指揮協調起升。
2.6 傳動齒輪承載鏈條,驅動鏈條應經常維修,防止生銹;使用后不準亂扔亂拋,以免損壞零件;鏈條不能受硬物壓碰或電擊,以免劃傷,變形影響安全使用。
2.7 手拉、電動葫蘆發(fā)生下列情況零件應予更換:
2.7.1 傳動齒輪有裂紋、斷齒或齒面磨損達原齒厚的30%,齒輪應予報廢。
2.7.2 鏈發(fā)生塑性變形;其伸長量達原長的5%或發(fā)生卡鏈現象,鏈環(huán)直徑磨損達原直徑的10%,應報廢。
2.7.3 制動片達不到要求的制動力矩,吊鉤損壞達到規(guī)定的報廢標準時均應更換。
2.8 輸入電壓低于電動葫蘆額定電壓的85%時,不允許使用電動葫蘆,否則電流會超過額定值,以致燒壞電機。
2.9 要注意調解制動彈簧,制動面不能有油垢,以保證制動力的穩(wěn)定,確保安全可靠。
2.10 電動葫蘆的支承必須安全可靠,必須確保能承受電動葫蘆的額定起重量及自重并留有規(guī)定的安全系數。
2.11 電動葫蘆必須設有卷揚限制器等必要的安全裝置。
2.12 手拉、電動葫蘆在使用中下面不準站人或有人行走。
2.13 使用電動葫蘆研大件時,凡掛四臺電動葫蘆需要二人操作,掛四臺以上者需三人操作,如使用電動葫蘆研起錨機和穩(wěn)車時,掛一臺電動葫蘆也需二人操作。
第11篇 電動葫蘆安全技術規(guī)程
1.電動葫蘆須有專人操作,并嚴格遵守天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
2.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鉤滑子上升時嚴禁撞頂。
4.起吊前,要跑空車及鉤頭空負荷升降。檢查上限位開關及其制動裝置是否好用。
5.起吊行走方向不準站人或有障礙物。
6.起吊離地后,要停車檢查鋼絲繩扣受力是否均勻,吊環(huán)是否牢固,不合要求時『立該調整或重新捆縛。當符合要求時,再吊離地面o.5米,檢查保險閘是否正常。
7.單軌電葫蘆在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慢行。
8.嚴格執(zhí)行“天車作業(yè)十二不吊”的規(guī)定。
9.工作完畢,將吊鉤升到半空,斷開電源總開關。
10.掛鉤人員應遵守《掛鉤安全技術規(guī)程》。
11.物體吊至空中,操作人員應站在吊車外側看清確無障礙時,再拉行大車,要確保人身安全。
第12篇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⑴、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⑵、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⑶、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c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⑷、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⑸、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⑹、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⑺、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⑻、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⑼、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⑽、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⑾、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13篇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使用維護
1.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煽俊?/p>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調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1.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2.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15. 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6. 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7. 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自動斷電現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18.使用與管理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4條執(zhí)行。
19.檢查與維修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5條執(zhí)行。
安全注意事項
在了解操作說明的基礎上,還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請對使用說明書和銘牌上內容熟記后再操作。
2. 請將上、下限位的停止塊調整后再起吊物體。
3. 在使用之前請確認制動器狀況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發(fā)現鋼絲繩出現下列異常情況時,絕對不要操作。
(1) 彎曲、變形、腐蝕等。
(2) 鋼絲繩斷裂程度超過規(guī)定要求,磨損量大。
5.安裝使用前請用500v兆歐表檢查電機和控制箱的絕緣電阻,在常溫下冷態(tài)電阻應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請絕對不要起吊超過額定負載量的物件,額定負載量在起吊鉤銘牌上已標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絕對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機構用來載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體、吊鉤在搖擺狀態(tài)下不能起吊。
10. 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許當作行程開關反復使用。
12. 不得起吊與地面相連的物體。
13. 請不要過度點動操作。
14. 不要用手電門線前拉其它物體。
15. 在維修檢查前一定要切斷電源。
16. 維修檢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載狀態(tài)下進行。
17.使用前請確認楔塊是否安裝牢固可靠。
第14篇 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污或更換制動環(huán)。
11.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第15篇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系統(tǒng)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腳在現場作業(yè)。
3、天車應有專人操作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縱。
4、清掃工作現場時,嚴禁用水沖洗加介泵的電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澆軸瓦降溫。
5、工作現場應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做到“四無”(無積煤、無積水、無積塵、無雜物),設備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二、操作程序
(一)啟車前的檢查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fā)辮要盤入帽內,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場作業(yè)。
3、天車均有專人操作維護,除專職司機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須進行各種部件的詳細檢查,連接裝置、操作機構、制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鋼絲繩、吊鉤等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5、操作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額定載荷,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guī)定值。
6、確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吊具。
7、檢查各制動器或行車開關,失靈時,嚴禁開車,應找有關人員修理。
8、起吊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啟車
在檢查聯系確定本設備附近及前后關聯設備無檢修或其他人員作業(yè)的前提下,將設備控制按鈕箱的電源打開,按下手柄上或者遙控的啟車按鈕。
停車
按下停車按鈕停止。
二、運行中注意事項
1、確認檢查無誤后,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然后開始啟動。
2、多人操作時,應由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熟悉各種手勢、旗語等聯系信號。
3、起動、停止要緩慢,禁止突然改變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時,當重物未脫離地面時,不得開動行車行走。
4、起吊較長重物時,應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試吊,確保吊點在重心上,方可開始作業(yè)。
5、天車上嚴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吊運重物從人員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車到達終點位置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用限位開關。
8、工作時不允許斜拉,以免損壞設備。
9、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設備規(guī)定負荷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使用。
三、停車后應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離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2、按要求對起重設備及吊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