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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院學生輔導員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加強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調動、發(fā)揮學生政治輔導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輔導員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__〕2號)和學校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輔導員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教師隊伍和管理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學生輔導員全面負責所帶班級的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生輔導員的日常管理,由學生工作部和院黨委共同負責,在院黨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院黨委負責學生輔導員的選拔任用、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條 學生輔導員的崗位津貼與崗位補貼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且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第二章 學生輔導員的崗位職責
第五條 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學生實際,關心和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形勢政策的宣講及學校文件精神的宣傳與落實;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和發(fā)展,學生黨員的教育和督導;學生干部的選拔、培養(yǎng)、使用及管理。
第六條 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學風及班風建設;學生品行測評、評優(yōu)工作的組織及實施;違紀調查、處理及后期的教育引導;新生入學教育;學費催繳;關注特困生,掌握情況,協(xié)助解決困難;宿舍文化建設;課外文體活動、實踐活動指導;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等等。
第七條 調查研究工作:開展學生發(fā)展狀況、學風狀況調查,并提交調查報告;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生思想教育與管理工作的理論與方法研究,每學年在公開刊物上至少發(fā)表一篇學生工作論文。
第八條 學生工作部和學院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學生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和處理。
第三章 對學生輔導員的工作要求
第九條 專職學生輔導員實行坐班制,入住學生公寓,夜間輪流值班。
第十條 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yè)務水平,參加各種業(yè)務培訓,豐富和完善個人的知識結構,每學期至少閱讀一本有關學生工作的書籍。
第十一條 不斷提高師德修養(yǎng),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對學生公平公正,堅持正面教育為主,熱愛和關心每一位學生,與學生交往要大方、得體,做到為人師表。
第十二條 嚴格要求學生,對學生的違紀行為應堅持原則,秉公處理,切實維護校規(guī)校紀的嚴肅性。
第十三條 按時參加校院組織的輔導員工作會議,認真完成校院組織的各項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必須做到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平時認真做好《輔導員工作日志》的記錄,自覺接受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第十五條 深入學生實際生活,輔導員應平均每天找一名學生談心,及時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每周對所帶班級進行一次隨堂考勤,同時聽取任課教師的意見;每周進駐學生公寓不低于三次,做到知名、知情、關心、引導。協(xié)助宿管辦做好學生宿舍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定期召開學生干部會和班會,傳達學校有關工作精神,聽取學生意見、要求,發(fā)揮上傳下達的橋梁作用。
第十七條 增強創(chuàng)新意識,不斷摸索學生工作規(guī)律,注重工作研究,努力提高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八條 專職學生輔導員要擔任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yè)指導及學生黨課的教學工作,參加健全成功人格的理論研究和教育指導活動。每學期在公開刊物上至少發(fā)表一篇研究論文。
第四章 學生輔導員的工作考核
第十九條 輔導員的考核工作由院黨委負責,對學生輔導員的考核按年度進行,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二十條 輔導員的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崗位職責和要求履行情況、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
第二十一條 輔導員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己俗罱K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其中優(yōu)秀的比率按照學校的要求確定。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考核分數由黨委成員打分、其所管轄學生的代表打分、全體教師打分三個部分構成。所占比例分別為40%、30%和30%。
第二十三條 輔導員考核工作的具體程序及要求:
1、輔導員每學年要撰寫工作總結一次,并將總結連同當年度發(fā)表的研究成果報送院黨委和學生辦各一份。
2、黨委成員在對輔導員考核打分前,應以各種形式對其一學年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以確保打分的客觀公正性。
3、學生評議實行班級評議制,從輔導員所帶班級中選擇一個班級的同學進行測評,學生按表分項打分后,分別去掉兩個最高、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參與打分的學生應注意一般學生、學生干部、學生黨員代表分別所占的比例。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成績可以加分:
(1)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學生教育活動,形式新穎,效果良好,獲校級以上獎勵,可酌情加1~2分;
(2)所帶班級或學生受到市級以上部門表彰的,每項加1~2分。
(3)結合工作,撰寫論文,完成規(guī)定任務(1篇)后每增加1篇加1分,如在核心期刊發(fā)表加2分。
(4)學費收繳過程中實現零欠費,或學生100%就業(yè)(含靈活就業(yè)),或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超過80%,或考研、升本率比上一年度增加超過5%,每項可酌情加1~2分。
(5)總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工作失職,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1)連續(xù)四周不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生教育活動,不深入學生宿舍、教室走訪學生,了解學生動態(tài)。
(2)三次無故不參加校或院(校區(qū))輔導員工作會議。
(3)學生出現違紀、突發(fā)事件、心理異常、穩(wěn)定安全問題等情況,輔導員不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不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引發(fā)嚴重事端。
(4)其他明顯不盡職行為產生不良后果,受到學校通報批評。
(5)總減分累計不超過10分。
6、考核優(yōu)秀者,學院在年度崗位津貼發(fā)放時給予體現;考核在70分以下者,學院領導要對其談話,幫助其找出工作中不足,并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實行誡勉談話,連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調離輔導員工作崗位。
7、對工作不負責任,在任職期間玩忽職守,有重大失誤或道德品質敗壞的輔導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或解聘。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院黨委負責解釋。
第2篇 壽險輔導專員管理辦法
險輔導專員如何管理前面本站為大家提供了多則員工管理的范文,但對于壽險輔導員,有另類的管理辦法,大家可以閱讀某壽險輔導專員管理辦法,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平安壽險輔導專員管理體制,規(guī)范壽險輔導專員的職責、明確壽險輔導專員的定位,特制定《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壽險輔導專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輔導專員”,是專指經過總公司壽險“組訓育英班”培訓結訓,經總公司壽險評聘,定位在營業(yè)區(qū)、部,主要從事訓練、輔導、營銷策劃等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凡本公司有關壽險輔導專員的選拔、評聘、考核、異動、獎懲等事項,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辦法執(zhí)行。
第二章組織管理架構
第四條總公司壽險營銷部為輔導專員管理的主管部門,下設輔導專員管理室。二級機構營銷部為輔導專員管理的直接負責部門,二級機構營銷部督導室具體負責輔導專員管理。三級機構(營業(yè)區(qū))負責輔導專員日常管理。
第五條為規(guī)范輔導專員的招聘和評聘,總公司壽險設立總公司壽險輔導專員招聘小組和評聘小組,二級機構相應設立分公司輔導專員招聘小組和考評小組。各級招聘小組由營銷部、培訓部、人事部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輔導專員的招聘工作;總公司壽險評聘小組由總公司壽險營銷部、培訓部、人事部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輔導專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二級機構輔導專員考評小組由機構營銷部、培訓部、人事部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輔導專員半年考核工作,同時為總公司壽險輔導專員評聘小組呈報有關評聘材料。
第六條輔導專員系列組織管理架構圖如下。
第七條輔導專員招聘小組職責
1.總公司輔導專員招聘小組職責
(1)輔導專員年度招聘規(guī)劃;
(2)輔導專員招聘流程的制定;
(3)輔導專員招聘測試工具的設計;
(4)輔導專員有關資料的審核;
(5)輔導專員招聘報告撰寫及審定。
2.二級機構輔導專員招聘小組職責:
(1)輔導專員年度招聘規(guī)劃;
(2)輔導專員有關材料的初審;
(3)輔導專員筆試、面試的組織;
(4)輔導專員相關材料的整理和呈報;
(5)總公司輔導專員招聘小組交辦的工作。
第八條輔導專員評聘(考評)小組職責
1.總公司輔導專員職務評聘小組職責:
(1)輔導專員專業(yè)技術評聘辦法的制定和執(zhí)行;
(2)輔導專員評聘材料的審核;
(3)輔導專員晉升考試的組織;
(4)輔導專員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升降及離崗審定。
2.二級機構考評小組職責:
(1)輔導專員半年考核辦法的制定和執(zhí)行;
(2)輔導專員評聘材料的整理、初審和呈報;
(3)輔導專員獎懲申報;
(4)總公司輔導專員評聘小組交辦的工作。
第九條各級機構對輔導專員的管理職責
1.總公司壽險營銷部輔導專員管理室職責:
(1)輔導專員年度人力規(guī)劃;
(2)輔導專員考核辦法的制定與執(zhí)行;
(3)系統(tǒng)輔導專員招聘工作的組織;
(4)系統(tǒng)輔導專員評聘工作的組織;
(5)輔導專員激勵與獎勵措施的制定與執(zhí)行;
(6)輔導專員刊物的編輯;
(7)輔導專員的會報管理;
(8)輔導專員異動的管理;
(9)輔導專員培訓計劃的擬定;
(10)管理辦法的修訂及相關實施細則的擬訂;
(11)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二級機構營銷部督導室輔導專員管理職責:
(1)年度輔導專員人力規(guī)劃與呈報;
(2)輔導專員考核晉級初審的呈報;
(3)輔導專員的會報管理;
(4)輔導專員激勵與獎勵辦法執(zhí)行;
(5)輔導專員異動的初審及上報;
(6)儲備輔導專員的選拔與訓練;
(7)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三級機構(營業(yè)區(qū))輔導專員管理職責:
(1)年度輔導專員人力規(guī)劃與呈報;
(2)輔導專員考核及呈報;
(3)輔導專員的會報管理;
(4)輔導專員激勵與獎勵辦法執(zhí)行;
(5)輔導專員異動的初審及上報;
(6)輔導專員的日常管理與品質管理;
(7)儲備輔導專員的選拔與訓練;
(8)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職責
第十條三級機構(營業(yè)區(qū))輔導專員的工作職責。
1.對公司政令的宣導和企業(yè)文化的傳播;
2.年度計劃的擬定與執(zhí)行;
3.有關營銷業(yè)務活動的策劃、執(zhí)行與追蹤;
4.訓練體系的規(guī)劃、建立及授課;
5.對各項經營業(yè)務指標的分析與改善;
6.會報管理;
7.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營業(yè)部輔導專員的工作職責:
1.對公司政令的宣導和企業(yè)文化的傳播;
2.年度計劃的擬定與執(zhí)行;
3.有關營銷業(yè)務活動的策劃、執(zhí)行與追蹤;
4.訓練體系的規(guī)劃、建立及授課;
5.協(xié)助業(yè)務員辦理后援工作;
6.職場布置與管理;
7.各級業(yè)務員的日常管理與輔導;
8.會報管理;
9.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招聘錄用
第十二條招聘方式
內部招聘:在平安系統(tǒng)內勤員工中進行招聘選拔
外部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第十三條選拔標準:
1.學歷:省會、中心城市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其他地區(qū)原則上要求為本科以上學歷,特殊情況可酌情放寬到正規(guī)大專;
2.年齡:22周歲到30周歲之間,考慮到工作的強度、力度,原則上應以男性為主;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相貌端正。男性身高應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應在1.60米以上;
4.性格開朗,思維敏捷,學習能力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及親和力;
5.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文字組織能力;
6.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7.必須具備3個月以上的壽險銷售經歷。
第十四條招聘及錄用程序:
一、初步甄選
1.二級機構招聘小組按第十二、第十三條的方式和標準(第7點除外)進行招聘;
2.分派到營業(yè)部實習,從事直接銷售工作,時間最短三個月;
3.實習期滿,將相關資料上報至總公司招聘小組:
①面談推薦表
②應聘人員評價表
③身份證、學歷證、工作證復印件等
總公司招聘小組進行審核,最后確定參加測試人員名單。
二、參加測試
1.筆試
①綜合知識
②性向測試
2.面試
①即席演講
②口試
三、由招聘小組審核
總公司招聘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測試,并可授權二級機構招聘小組承辦。
四、參加組訓育英培訓
1.培訓前參訓人員必須和二級機構簽定培訓協(xié)議;
2.為確保培訓的成效,培訓期間對學員進行嚴格的考核,考核不合格則予以退訓。
五、見習
1.見習期間為三個月,見習地點為營業(yè)區(qū)、營業(yè)部;
2.見習期滿經考核通過者上報評聘小組審定,見習不合格者將做轉崗處理;
3.如有特殊情況可最多延長見習期三個月。
第五章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輔導專員的教育培訓分為制式培訓和非制式培訓;
1.制式培訓:分為職前培訓(組訓育英班),在職培訓(研修訓練)和晉升培訓等;實施細則由總公司壽險營銷部、培訓部另行制定。
2.非制式培訓:針對營銷發(fā)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變化,由總公司壽險營銷部、培訓部擬訂培訓課題,不定期地進行專題研討和培訓。
第六章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
第十六條輔導專員職級劃分:
輔導專員依其職級劃分為初、中、高、資深四個級別,每級三檔,分別為初一、初二、初三;中一、中二、中三;高一、高二、高三;資深一、資深二、資深三。
第十七條初級一檔輔導專員的聘任資格
1.組訓育英班結訓;
2.通過見習期的考核;
3.已簽定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第十八條初級二、三檔輔導專員聘任資格:
1.同級上一檔任期滿_______年;
2.能講授本公司壽險業(yè)務培訓大綱中的初級培訓課程;
3.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半年一次;
4.年度內兩次半年考核成績合格;
5.經本單位推薦,由二級機構初步審核,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晉升一檔。
第十九條中級一檔輔導專員聘任資格:
1.已取得初級三檔輔導專員資格滿_______年;
2.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3.最近_______年_______次_______年考核成績合格;
4.通過總公司組織的中級輔導專員的晉升培訓和資格考試;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獲晉升。
第二十條中級二、三檔輔導專員聘任資格:
1.同級上檔任期滿_______年;
2.能講授本公司壽險業(yè)務培訓大綱中的中級培訓課程;
3.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4.年度內兩次半年考核成績合格;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晉升一檔。
第二十一條高級一檔輔導專員的聘任資格:
1.已取得中級三檔輔導專員資格滿兩年;
2.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3.近_______年_______次_______年考核成績合格;
4.通過總公司組織的高級輔導專員的晉升培訓和資格考試;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獲晉升。
第二十二條高級二、三檔輔導專員聘任資格:
1.同級上檔任期滿_______年;
2.能講授本公司壽險業(yè)務培訓大綱中的高級培訓課程;
3.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4.年度內_______次_______年考核成績合格;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晉升一檔。
第二十三條資深一檔輔導專員的聘任資格:
1.已取得高級三檔輔導專員資格滿_______年;
2.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3.近_______年_______次_______年考核成績合格;
4.通過總公司組織的資深輔導專員的晉升培訓和資格考試;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獲晉升。
第二十四條資深二、三檔輔導專員聘任資格
1.同級上檔任期滿一年;
2.能熟練講授本公司壽險業(yè)務培訓大綱中的高級培訓課程;
3.輔導專員刊物投稿每_______年一次;
4.年度內_______次_______年考核成績合格;
5.經本單位推薦,報總公司評聘小組通過,可晉升一檔。
第二十五條評聘程序
1.二級機構考評小組初步審定符合任職資格者,向總公司評聘小組上報初審報告;
2.初審通過者參加晉升培訓和晉級考試。
3.總公司評聘小組最終審核。
第七章工資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輔導專員的工資待遇組成:
1.效能工資;
2.專業(yè)津貼;
3.季度獎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發(fā)放規(guī)定:
1.效能工資:指按照現行公司薪酬制度,根據所在崗位價值確定的內勤員工工資。
(1)參加組訓育英班期間:外招人員暫比照輔導專員崗位效能工資按_______%發(fā)放;內招人員按原崗位效能工資_______%發(fā)放;
(2)見習期間:內外招人員暫比照輔導專員崗位效能工資_______%發(fā)放;
(3)經總公司壽險輔導專員評聘小組聘任,并與公司簽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書后:內外招人員均按輔導專員崗位效能工資_______%發(fā)放。
2.專業(yè)津貼
輔導專員屬于壽險技術系列,共分四級十二檔。崗位津貼見下表
級別專業(yè)津貼(單位:元)
初級一檔_______
二檔_______
三檔_______
中級一檔_______
二檔_______
三檔_______
高級一檔_______
二檔_______
三檔_______
資深級一檔_______
二檔_______
三檔_______
注:專業(yè)津貼分別以公司規(guī)定的地區(qū)系數與表中所列的額度相乘來確定。
3.季度獎
季度獎以月效能工資為基數,每季度發(fā)放一次,并與季度績效指標掛鉤(詳見附件)。
第二十八條輔導專員的福利待遇參照公司內勤管理人員福利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輔導專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自聘任之日起實施。
第八章考核
第三十條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由二級機構營銷部負責,具體考核辦法和原則詳見《壽險輔導專員季度考核績效評估表》(附件2)考核結果作為季度獎金發(fā)放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半年考核
_______年考核分年中和年終兩次,于每年_______月和次年_______月分別進行。由二級機構考評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將考核結果上報總公司評聘小組,作為輔導專員職級升降和獎懲的依據。
半年考核由綜合考評、培訓考評、績效考評等部分組成:
綜合考評:權重_______%,按內勤人員考核標準執(zhí)行
培訓考核:權重_______%,由總公司壽險培訓部、營銷部另行制定
績效考評:權重_______%,指標同季度獎考核指標
第三十二條年度綜合考核
輔導專員年度綜合考核由各機構人事部依內勤人員“四定”工資考核辦理。
第九章品質管理
第三十三條輔導專員必須遵守下列行為規(guī)范:
1.注意言談舉止和儀態(tài)儀貌,為一線銷售員工作出表率;
2.對于公司文件、專業(yè)信息及客戶情況必須保守秘密,嚴禁外泄公司商業(yè)機密;
3.不可以在公司內與其他同仁發(fā)生錢物上的糾紛;
4.不得為同業(yè)招攬業(yè)務或提供培訓,違者將予以開除處理;
5.不得有如下行為:
(1)不服從管理或破壞公司管理秩序;
(2)不良的服務態(tài)度和品質;
(3)誤導客戶或向客戶提供虛假資料;
(4)其它違法違紀的行為。
第十章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條差勤管理
1.輔導專員應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內勤人員差勤管理規(guī)定。
2.執(zhí)行機構業(yè)務推動所需的差勤管理。
第三十五條會報管理
1.組織并參與本單位各項會議:
(1)各級經營管理會議;
(2)業(yè)務研討會議;
(3)夕、早會;
2.按規(guī)定參加輔導專員專項會議;
3.按規(guī)定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項會議;
4.按規(guī)定及時上交各項報告。
第三十六條專案研討管理
1.每半年提報一門營銷策劃或業(yè)務推動專案,二級機構營銷部將其中優(yōu)秀的材料報送總公司壽險營銷部;
2.組織并參與營業(yè)單位培訓課程的研討和編寫。
第十一章異動管理
第三十七條異動方式
1.輔導專員系列內調動,由機構執(zhí)行并報備總公司壽險營銷部;
2.輔導專員系列外調動,需報請總公司壽險營銷部審核,并經總公司壽險總經理批準;
3.系列外人員若調回輔導專員系列,須由總公司評聘小組重新認定其級別。
第三十八條異動規(guī)定
1.輔導專員調離輔導專員崗位,不再享受輔導專員待遇,其聘任資格自動失效;
2.輔導專員離職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離職申請,并上報總公司壽險營銷部。經核準后,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并按照培訓協(xié)議書處理;
3.輔導專員離職后仍受競業(yè)限制條款的約束。第十二章獎懲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獎勵
輔導專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機構上報,給予一定獎勵。
1.獲得系統(tǒng)內“十佳輔導專員”和“優(yōu)秀輔導專員”稱號的輔導專員(兩個獎項不可兼得);
2.其他有特殊貢獻并受總公司壽險營銷部核準的輔導專員;
3.在輔導專員崗位長期服務,表現優(yōu)秀者。
獎勵辦法:
1.有資格參加總公司舉辦的年度輔導專員表彰活動;
2.半年考核加分(不超過_______分);
3.獲得參加海內外培訓的機會。
第四十條罰責
輔導專員違反日常管理、品質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包括警告、降級、離崗三種;
1.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警告;
2.連續(xù)二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降級,報評聘小組審定,總公司壽險營銷部備案;
3.連續(xù)三次半年考核不合格、且為本二級機構排名末尾者,報總公司壽險輔導專員評聘小組批準后予以離崗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總公司壽險營銷部。
旅行社員工管理制度
第3篇 l教育學院學生輔導員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加強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調動、發(fā)揮學生政治輔導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輔導員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號)和學校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生輔導員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是教師隊伍和管理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學生輔導員全面負責所帶班級的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生輔導員的日常管理,由學生工作部和院黨委共同負責,在院黨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院黨委負責學生輔導員的選拔任用、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條 學生輔導員的崗位津貼與崗位補貼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且不低于全院平均水平。
第二章 學生輔導員的崗位職責
第五條 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學生實際,關心和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形勢政策的宣講及學校文件精神的宣傳與落實;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和發(fā)展,學生黨員的教育和督導;學生干部的選拔、培養(yǎng)、使用及管理。
第六條 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學風及班風建設;學生品行測評、評優(yōu)工作的組織及實施;違紀調查、處理及后期的教育引導;新生入學教育;學費催繳;關注特困生,掌握情況,協(xié)助解決困難;宿舍文化建設;課外文體活動、實踐活動指導;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等等。
第七條 調查研究工作:開展學生發(fā)展狀況、學風狀況調查,并提交調查報告;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生思想教育與管理工作的理論與方法研究,每學年在公開刊物上至少發(fā)表一篇學生工作論文。
第八條 學生工作部和學院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學生突發(fā)事件的應對和處理。
第三章 對學生輔導員的工作要求
第九條 專職學生輔導員實行坐班制,入住學生公寓,夜間輪流值班。
第十條 加強自身學習,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yè)務水平,參加各種業(yè)務培訓,豐富和完善個人的知識結構,每學期至少閱讀一本有關學生工作的書籍。
第十一條 不斷提高師德修養(yǎng),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對學生公平公正,堅持正面教育為主,熱愛和關心每一位學生,與學生交往要大方、得體,做到為人師表。
第十二條 嚴格要求學生,對學生的違紀行為應堅持原則,秉公處理,切實維護校規(guī)校紀的嚴肅性。
第十三條 按時參加校院組織的輔導員工作會議,認真完成校院組織的各項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必須做到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平時認真做好《輔導員工作日志》的記錄,自覺接受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第十五條 深入學生實際生活,輔導員應平均每天找一名學生談心,及時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每周對所帶班級進行一次隨堂考勤,同時聽取任課教師的意見;每周進駐學生公寓不低于三次,做到知名、知情、關心、引導。協(xié)助宿管辦做好學生宿舍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定期召開學生干部會和班會,傳達學校有關工作精神,聽取學生意見、要求,發(fā)揮上傳下達的橋梁作用。
第十七條 增強創(chuàng)新意識,不斷摸索學生工作規(guī)律,注重工作研究,努力提高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十八條 專職學生輔導員要擔任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yè)指導及學生黨課的教學工作,參加健全成功人格的理論研究和教育指導活動。每學期在公開刊物上至少發(fā)表一篇研究論文。
第四章 學生輔導員的工作考核
第十九條 輔導員的考核工作由院黨委負責,對學生輔導員的考核按年度進行,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二十條 輔導員的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崗位職責和要求履行情況、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
第二十一條 輔導員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計分辦法??己俗罱K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其中優(yōu)秀的比率按照學校的要求確定。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考核分數由黨委成員打分、其所管轄學生的代表打分、全體教師打分三個部分構成。所占比例分別為40%、30%和30%。
第二十三條 輔導員考核工作的具體程序及要求:
1、輔導員每學年要撰寫工作總結一次,并將總結連同當年度發(fā)表的研究成果報送院黨委和學生辦各一份。
2、黨委成員在對輔導員考核打分前,應以各種形式對其一學年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以確保打分的客觀公正性。
3、學生評議實行班級評議制,從輔導員所帶班級中選擇一個班級的同學進行測評,學生按表分項打分后,分別去掉兩個最高、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參與打分的學生應注意一般學生、學生干部、學生黨員代表分別所占的比例。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成績可以加分:
(1)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學生教育活動,形式新穎,效果良好,獲校級以上獎勵,可酌情加1~2分;
(2)所帶班級或學生受到市級以上部門表彰的,每項加1~2分。
(3)結合工作,撰寫論文,完成規(guī)定任務(1篇)后每增加1篇加1分,如在核心期刊發(fā)表加2分。
(4)學費收繳過程中實現零欠費,或學生100%就業(yè)(含靈活就業(yè)),或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超過80%,或考研、升本率比上一年度增加超過5%,每項可酌情加1~2分。
(5)總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工作失職,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1)連續(xù)四周不按學校要求組織學生教育活動,不深入學生宿舍、教室走訪學生,了解學生動態(tài)。
(2)三次無故不參加?;蛟?校區(qū))輔導員工作會議。
(3)學生出現違紀、突發(fā)事件、心理異常、穩(wěn)定安全問題等情況,輔導員不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不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引發(fā)嚴重事端。
(4)其他明顯不盡職行為產生不良后果,受到學校通報批評。
(5)總減分累計不超過10分。
6、考核優(yōu)秀者,學院在年度崗位津貼發(fā)放時給予體現;考核在70分以下者,學院領導要對其談話,幫助其找出工作中不足,并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實行誡勉談話,連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調離輔導員工作崗位。
7、對工作不負責任,在任職期間玩忽職守,有重大失誤或道德品質敗壞的輔導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或解聘。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院黨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