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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匯編(1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0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有哪些制度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培訓制度:確保所有員工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新入職員工需進行入職安全教育。

2. 應急預案制度: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事故中迅速、有效地響應。

3.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制度:定期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的危險因素,以預防事故發(fā)生。

4.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 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各項生產活動設定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規(guī)范。

6.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尤其是安全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為保障人員安全、設備完好、環(huán)境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它涵蓋了從預防、控制到應急處理的全過程,旨在通過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降低事故風險,提升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重要內容

1.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全員的安全意識,形成尊重生命、重視安全的企業(yè)文化。

2. 法規(guī)遵從:確保企業(yè)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避免違法行為。

3. 設備維護: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其正常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事故。

4.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安全改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共同維護生產安全。

5. 安全績效考核:將安全指標納入員工績效考核,激勵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結合法規(guī)要求,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安全生產制度。

2. 宣傳教育: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制度內容,確保理解和掌握。

3. 實施執(zhí)行: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 監(jiān)督檢查: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

5. 反饋調整:收集執(zhí)行情況的反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適時修訂和完善制度。

以上內容旨在為工業(yè)企業(yè)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提供指導,但具體實施應結合企業(yè)自身特點,靈活調整,以實現最佳的安全管理效果。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制度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和要求,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教育成為制度化,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確??蒲猩a順利進行。

1.2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所有職工。

2、引用標準和文件:

《qj l423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定》

3、內容與要求:

3.1對所有新進公司的工人,必須進行總公司、分公司、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

3.2總公司級安全教育由綜合部組織,經營部配合實施。

3.2.1總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總公司概況,安全生產特點,黨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方針、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知識,發(fā)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響及預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經理和分公司安全員負責實施。

3.3.1分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分公司生產特點,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危險區(qū)應注意的要點,歷年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4.1班組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崗位責任制,設備結構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緊急措施,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調換工種必須接受新工種安全教育,長期離崗復工,要進行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3.6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工人,必須按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按各自工種要求進行定期復審。

3.7總公司級干部、中層干部、班組長、工程技術管理干部、安全技術干部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

3.8采用新工藝、新設備、使用新材料,生產新產品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識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分公司、班組要堅持進行每次生產前的安全教育。

附錄:安全教育實施檢查表

第2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在安全生產工作的獎勵與處罰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生產及經營管理。

2、獎勵

2.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年終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2對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者,除年終可評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獎勵外,還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議獎規(guī)定給予獎勵。

2.3對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主動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或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4.對分公司、職能部門各個安全生產責任承包單位,年內實現安全目標,全年無事故,安全管理成績顯著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5.對敢于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防止工傷事故發(fā)生或使國家財產免受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處罰

3.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處罰。

3.1.1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從重處罰。

3.1.2發(fā)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

3.1.3發(fā)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1.4對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2違章違紀處罰

3.2.1對在生產作業(yè)中,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2在生產作業(yè)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3對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上、下同時作業(yè)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獨立操作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5對不使用通風設施,向公共場所排放有毒有害氣體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體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6對生產區(qū)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7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8對違反q/d9243―93《低壓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9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酌情處罰。

3.3存在事故隱患的處罰

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給予處罰:3.3.1各種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地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指示信號裝置要齊全、有效、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3.2對各種安全裝置(如壓力表、安全閥)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的,要酌情給予處罰。

3.3.3經檢查認定為事故隱患,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對在限期內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而不制訂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提出申報而未提出申報的單位,要酌情給予處罰。

3.4加重處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加重處罰:

3.4.1領導違章指揮,造成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2發(fā)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個月內再次發(fā)生同類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3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時間不報的,要加重處罰。

3.4.4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見附錄a)后不按期排除隱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發(fā)生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5減免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可酌情減、免處罰。

3.5.2發(fā)生工傷事故屬于本單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減、免處罰。

3.5.3對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guī)定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4發(fā)生事故后,能積極組織(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對事故的有關人員提出嚴肅處理意見,并能認真制訂防范措施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6其他處罰

3.6.1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檢查人員檢查的,要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6.2發(fā)生事故時,在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對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6.3發(fā)生事故需應賠償經濟損失的,其賠償金額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賠償款應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直至扣完全部賠償。對能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較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4、實施與檢查

4.1公司年終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由基層推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者由基層單位推薦,公司安委會審議,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3經濟處罰由經營部會同財務部門執(zhí)行。

4.3.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基層單位按本辦法提出處理意見,經安委會審議,報公司領導批準。

4.3.2本辦法所罰款由財務部門按經營部發(fā)出的“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見附錄b)從被罰單位獎金中扣除,不得攤入生產成本。

4.3.3對所罰款項,財務部門應立專用戶頭,列入暫存款――安全??钪?由經營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規(guī)定由經營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附錄a:事故隱患通知單

()司安字第號此聯單分公司(項目部)留存

:

現發(fā)現下列問題,曾口頭通知同志,現將該問題書面通知你們,請在月&nbs

p;日前將處理情況報送經營部。

經營部

年月日

發(fā)現的問題和建議:

( )司安字第號 此聯反饋經營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單位(章)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附錄b: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

單位:班組: 發(fā)現時間: 年 月日時

地點: 性質:

違規(guī)、違制內容:

糾正措施要求:

處理意見:

經營部

日期

一聯通知分公司(項目部)

第3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落實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根據集團“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門嚴格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制度用于規(guī)范公司內部勞動安全行為,促進員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意識,杜絕工傷事故發(fā)生,明確“違規(guī)就是犯罪,粗放就是瀆職,麻痹就是失職、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

第三條 公司負責人是生產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分管生產副總、設備技術副總及安全職能部門領導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負管理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是生產勞動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部門內部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各部室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日常生產過程中,鞏固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各班組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明確職責,負責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控制目標為:

1、安全生產控制指標:a、員工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0;b、員工責任事故重傷率為0;c、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100%;d、無重大設備、財產、消防、中毒和質量等安全事故。2、完成《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要點》中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

為確保上述目標的實現,制定了相應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培訓制度,公司對各部室實行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嚴格獎懲。

第五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公司副總任副主任、各部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委會辦公室”, 辦事機構設在生產技術部。成立了安全保衛(wèi)專職機構“安全保衛(wèi)部”。要求各部室全面落實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規(guī)定,全面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六條 相關術語

四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保護別人不被傷害。

三同時:生產、管理單位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huán)保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第二章 安全職責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對公司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管理,負責協調、指導、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和目標。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研究安全生產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匯報安全工作。

3、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上級單位的指示,制定實施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審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計劃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年度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4、督促車間、部室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審查各類設備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5、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例會,及時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

6、組織開展公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7、處理各類事故,負責督促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八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安全工作重大問題的決策、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3、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體系,審查本企業(yè)的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督促職能部門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4、主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安全大檢查活動,定期聽取安全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重大安全生產問題,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狀況,對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組織制定 措施,確保及時處理。

5、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力量按期實施。

6、組織中層干部學習勞動安全管理業(yè)務知識,督促有關單位抓好職工安全技術教育。確保公司內部所有員工每年安全生產教育不少于24小時,并有登記備案。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7、組織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施工計劃中勞動安全措施的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批重大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技術攻關項目。

8、發(fā)生事故后應于2小時內報告集團總部安委會,并及時組織搶救。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積極配合集團、行業(yè)、政府有關部門安全檢查、督察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條 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公司經理組織和推進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及地方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

2、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措施計劃,匯總報批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落實。

3、組織制訂企業(yè)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對制度、規(guī)程的貫徹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5、指導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對職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

6、及時編報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采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嚴格按標準審批發(fā)放。

7、參加新、改、擴建和大修工程中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設計和施工計劃勞動安全措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完成。

第十條 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安委會辦公室是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公司安全工作的決策、組織、指揮、協調,承擔安委會職能,落實安委會決議。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標準,落實有關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審查、發(fā)布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其它安全文件,并檢查督促各車間、部室貫徹落實。

3、組織和參與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短、中、長期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提出改進措施或意見。

4、組織編制安全應急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習;指導車間、部室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并督促組織開展演習。

5、組織開展全廠性的每月2次安全大檢查、各類安全專項檢查、日常安全巡查;發(fā)現違章、違規(guī)、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止作業(yè)。督促車間部室開展自查自糾活動;督促、指導事故隱患及其它安全問題的整改落實。

6、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新進廠員工實施廠級安全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車間、部室安全員的專業(yè)技術培訓和業(yè)務指導。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典型,鼓勵和支持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

7、組織或參與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統計和報告;發(fā)生各類事故及時組織并參與搶救和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各類重大事故;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對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嚴格堅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8、對廠內發(fā)生的斗毆、偷盜事件,及時進行處理;調解、疏導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fā)生在廠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9、負責對重點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管理;組織或協助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及防雷設施的定期檢驗、檢測工作。

10、督促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對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督促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

11、督促執(zhí)行安全“三同時”原則,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設計、計劃、施工與竣工驗收和試運行過程中安全相關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12、負責全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監(jiān)控、管理、防盜、防遺失工作。

13、召開公司安全例會,代表安委會通報安全生產情況,聽取各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匯報。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指示、精神,全面研究安全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14、負責全廠明火作業(yè)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證》審批制度,并對作業(yè)場所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配置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

15、開展月度、年度的安全考核,定期向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主管安全職責

1、向員工宣傳貫徹國家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傳授安全技術基本知識。

2、堅持生產與安全工作“五同時”。每天深入生產一線,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出現不安全因素時,要會同有關部門果斷正確處理,及時按規(guī)定報告。

3、指導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4、糾正違章行為,帶頭抵制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的行為。

5、發(fā)生事故,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調查取證、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6、負責組織或協調開展起重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的安全檢測、檢驗和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參與全廠安全大檢查;負責各類安全閥、壓力表的校驗。

7、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廠級和車間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8、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9、負責公司、車間安全設備、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廠內塵、毒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二條 車間部室通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公司安全內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制定和完善本部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遵守。

2、負責所轄范圍內的設施、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達到相應的安全標準;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組織開展防火、防盜、防汛、安全生產等安全工作。

3、負責所轄范圍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及日常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的各類車輛的安全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負責本部門危險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建立臺帳,記錄保存完好,防止遺失和被盜。

4、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組織實施日常安全教育及公司、部門級的安全教育、轉崗員工安全教育。

5、督促、檢查、指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防止“三違”現象發(fā)生;負責本部門任何禁止吸煙地方的禁煙工作。

6、定期向公司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運行情況,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傳達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經營運行情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和教訓, 開展本部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7、發(fā)生傷亡、火災、設備等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組織和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

8、各車間、部室對本單位購置的設備、物資的質量和安全性負責,保證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9、負責所轄范圍的各類安全設施、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yǎng)。

10、根據公司安委會統一布置,組織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責任狀》。

第十三條 車間部門主任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各項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并教育和督促員工認真遵章守紀。對車間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2、嚴格執(zhí)行“五同時”,經常組織部門內的安全檢查,編報本部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實施,按期完成。負責實施責任范圍內的隱患整改。

3、對本車間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和自我防護知識教育,督促員工上崗時穿戴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教育員工堅決制止“三違”現象。組織對新進員工、實習生、轉崗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

4、車間應從保證安全需要出發(fā),對進入危險場所或有危險性的作業(yè)現場應有安全標志牌,以醒目地給人們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所有設備的安全、防護、信號裝置必須完整齊全、完好,防塵設施必須定期保養(yǎng),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修訂本車間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細則,編制檢修作業(yè)計劃中要有勞動安全措施計劃。

6、認真執(zhí)行公司職能管理部門開具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和《事故隱患整改指令書》,按期完成整改項目,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反饋職能管理部門備案。

7、推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考慮安全影響,進行工藝分析避免工藝缺陷造成事故。

8、對患有職業(yè)病或禁忌癥者應按有關部門的通知,及時處理。

9、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和意見。遇有危及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必須立即指揮停止生產,同時報告分管領導,采取臨時防范措施,隱患解決后再恢復生產。

10、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搶險和施救,保護現場,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協助事故調查組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

第十四條 車間、部室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 協助本部門完成公司安委會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

3、參與制訂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包括新進員工車間級安全教育、轉崗員工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糾正違章行為,督促落實隱患整改。

6、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計劃、方案。

7、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認真執(zhí)行企業(yè)、部門的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定,教育職工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崗作業(yè)。

2、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勞動安全技術和防護知識,指導和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3、經常檢查和指導班組成員,堅持班中安全生產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及時消除一切事故隱患。

4、檢修、安裝作業(yè)的班組,在接到檢修、安裝作業(yè)計劃的同時,制定安全操作和防護要領,督促參與作業(yè)人員按照要求落實防護措施。

5、工作中,對班組各工種的安全操作方法進行指導,并檢查其對安全技術要領的遵守情況,提醒員工做到“四不傷害”。

6、有權拒絕一切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指令和意見。

7、遇傷亡事故后,立即報告,并參加調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對新進員工及轉崗員工進行班組級崗位安全教育。

第十六條 生產崗位工安全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本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前必須按規(guī)定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嚴禁酒后上崗,班中打鬧;衣著不整進入生產作業(yè)場所。

3、愛護并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合理擺放物品,按規(guī)定進行設備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報告,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保持設備、工具和場地完好、整潔。

4、堅持崗位安全檢查,作業(yè)時協調配合,做到安全生產確認制,即每次操作或動作前對欲操作或動作的對象、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做到確實熟悉、確實安全、確實可靠,并準確地去執(zhí)行。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盲目作業(yè)。

5、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活動,提高自身勞動保護能力。

6、嚴格執(zhí)行生產管理規(guī)定,做好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7、掌握消防器材及各類安全設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使用方法。

8、嚴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作業(yè),有權拒絕和舉報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等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對他人違章作業(yè)加以勸阻和制止,做到“四不傷害”。

9、發(fā)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報告上級領導,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有義務提供事故發(fā)生時的真實情況。

第三章 勞動作業(yè)場所安全

第十七條 各車間的作業(yè)場所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坑、溝、井、平臺、樓梯等必須有蓋板或圍欄。

第十八條 生產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掛設安全標志或設置明顯的警示牌、警告信號等。

第十九條 各種電氣設備和電線、電纜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電和可靠的絕緣、接地保護裝置。

第二十條 各種機械設備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裝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第二十一條 電焊作業(yè)時,電焊機的一次線不得長于3米,并要求完好,二次線要求盡量減少接頭和裸露點,并要求雙線到位作業(yè),地線不得隨意亂接;氣焊作業(yè)時,放置乙炔、氧氣瓶的最短距離為5米,乙炔瓶應垂直放置,不得偏倒放置,氣瓶存放應分類放置,不得混放。

第二十二條 各種原材料、器材、配件、廢料等應合理堆放,不得妨礙工作、通行和裝卸。

第四章 安全防護、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管理

第二十三條 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勞保護品發(fā)放標準進行配備和定期對員工進行發(fā)放,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勞保用品管理規(guī)定進行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管理應嚴格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條例辦理,應努力改善員工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環(huán)境質量,定期、定時對作業(yè)場所和員工身體進行檢查;對涉塵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和治療或調離崗位,對工傷人員按文件給予工傷待遇。

第二十五條 電氣作業(yè)必須安排兩人以上持證電工同時作業(yè),無特殊情況不得帶電作業(yè),作業(yè)時應穿戴好防護用品、用具,并做好監(jiān)護。

第二十六條 清倉、清庫作業(yè)必須嚴格按照《清堵清庫安全管理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嚴禁員工私自進行。

第二十七條 配電房作業(yè)實行操作票制度,作業(yè)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第二十八條 焊、割、打磨工件作業(yè)時必須戴好護目鏡或防護面罩,檢查氣瓶、氣路是否有漏氣現象、電焊機等電動工具是否有漏電現象。

第二十九條 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制定防護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五章 隱患檢查與整改

第三十條 內容和要求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公司例行安全檢查,由生產技術部代表安委會進行組織實施。

(1)每月度安排二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處理情況,并作為年終評比、考核的依據。

(2)每季度安排一至兩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特種車輛、壓力容器、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公司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在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和治安保衛(wèi)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5)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3、車間檢查

(1)各部門除配合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部門每月至少兩次要組織有關對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作好檢查記錄,并將問題反饋生產技術部備案。

(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部門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3)在重大節(jié)日前,部門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jié)前檢查。按要求建立節(jié)日值班制度,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貴重物品是否放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

(4)部門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班組檢查

(1)班組每周由班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yè)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各種設備固定原件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車間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2)班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5、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報告班長或車間領導。

6、隱患整改實行“整改通知書”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員根據隱患等級和輕重緩急落實整改責任單位,發(fā)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或安全保衛(wèi)部,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7、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三定是:定解決問題的負責人,定整改措施和費用,定解決問題的時間和期限。四不推是:個人能解決的不推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推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公司,公司里能解決的不推集團。

8、部門安全隱患部門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單位,公司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

9、對公司安全文明生產檢查發(fā)現的不合各項,屬部門工作不到位的,按5-20元/處進行處罰,部門主要負責人承擔20%的責任。對不能按期進行整改的,要有書面說明,否則加倍處罰。

第三十一條 安全檢查內容是對生產工藝、生產流程、設施設備、規(guī)章制度、操作行為以及思想情緒等進行檢查,同時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檔案的填寫和完善。

第三十二條 安全檢查的程序是由組織者根據實際檢查的內容、對象、范圍、線路等確定。

第六章 安全教育與員工培訓

第三十三條 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安全意識和安全工作技能。公司及各部門應制定全年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計劃,由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對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

第三十四條 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1、對所有新進公司的工人,必須集中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1)公司級安全教育由綜合辦具體實施,生產技術部配合。主要內容:公司概況,安全生產特點,黨和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方針、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知識,發(fā)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響及預防措施等。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和車間安全員負責實施。主要內容:車間生產特點,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種設備的安全要求,危險區(qū)應注意的要點,歷年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主要內容:崗位責任制,設備結構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緊急措施,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

2、工人調換工種必須接受新工種安全教育,長期離崗復工,要進行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工人,必須按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按各自工種要求,參加屬地安全部門的培訓,進行定期復審。

4、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班組長、安全技術干部等各級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24學時,教員由有資格的人擔任。

5、采用新工藝、新設備、使用新材料,生產新產品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識教育。

6、部門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部門、班組要堅持進行每次生產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條 各部室、車間應根據本部門實際制定各崗位職責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和實踐,達到每個員工能夠規(guī)范、安全、熟練的進行操作。

第三十六條 公司負責人、安全生產主管必須參加當地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復訓。

第七章 獎 懲

第三十七條 獎勵

1、全年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狀完成全部指標的部室,兌現年終獎勵。

2、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給予獎勵100元--5000元。

2.1日常工作中,及時發(fā)現重大設備隱患并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

2.2日常工作中,發(fā)現安全措施有重大錯漏或及時糾正;

2.3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從而直接防止人身或設備事故發(fā)生者;

2.4在進行安全事故分析處理中發(fā)現較大的缺陷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避免了事故擴大或降低了事故損害;

2.5在進行設備搶修中發(fā)現較大的缺陷及時匯報或組織處理,避免了事故擴大或降低了事故損害;

2.6防大風、防汛工作及時、有效。從而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yè)財產;

2.7在進行事故搶救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3、員工在安全生產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據《員工獎懲條例》經公司安委會討論批準可給予通報表彰、獎勵、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者,使企業(yè)財產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企業(yè)財產有突出貢獻的。

3)同違法失職行為作斗爭有突出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堅決斗爭維護企業(yè)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做出顯著成績。有突出表現的。

第三十八條 處罰

除按集團《安全生產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外,補充以下規(guī)定:

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

1)發(fā)生工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管理者、責任者從重處罰。對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扣罰5000元,分管部門領導扣罰3000元,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2000元。情節(jié)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發(fā)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管理者、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對發(fā)生事故部部門負責人扣罰3000元,分管部門領導扣罰2000元,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1000元,同時按追究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3)發(fā)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對公司分管生產副總罰款500元,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罰款1000元,對安全主管、分管部門領導罰款500元,對責任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并責令有關部門寫出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和通報。

4)發(fā)生輕微傷事故,對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人、分管部門領導、責任人罰款100元,對安全主管、責任班組長罰款50元,并責令有關部門寫出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和通報。

2、重大設備事故。

1)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主管、設備副主任及崗位責任人員1-5%罰款,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2)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分管副總的責任。罰款500元-5000元,主管設備主管、設備副主任罰款300-3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10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4)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公司辦公會決定處理。

3、火災及被盜事故。

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10000元以上的火災和被盜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承擔部分經濟損失,或處以200-2000元罰款。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處理。

1)不按規(guī)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處罰責任部門負責人500元;分管部門領導300元。

2)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不按期進行整改并進行信息反饋的,處罰部門第一責任人100元,分管部門領導50元,因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造成事故的,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并根據事故發(fā)生情況處罰有關責任人員。

3)安全生產檢查檔案要齊全有效,并有專人管理,缺一項者處罰責任人50元,缺多項者視情節(jié)加重累計處罰。

4)企業(y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一證罰款200元;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一證件,罰款100元;

5)嚴格落實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培訓教育達到100%,當年培訓合格持證率達不到98%以上者,處罰部室責任人200元。

6)每月至少一次部門安全教育培訓,不能按時開展或記錄不全的,處罰部室責任人100元。

7)各部門應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進行登記,因排查不細或沒有整改的,發(fā)生事故的嚴肅追究部室安全生產負責人的法律責任。依據事故責任處罰責任人。

5、違章違紀處罰

1)生產作業(yè)中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2)生產作業(yè)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違章作業(yè)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罰50-500元/次。

3)對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獨立操作者,每人次給予5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5)對廠區(qū)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每人次給予3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6)非電氣人員違章用電、拉線,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罰款20-100元/次;電氣車間對現場違規(guī)用電、用電安全隱患發(fā)現處理不及時的,-20-100元/次。

7)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過程安全違章未能及時監(jiān)督、糾正的,-20元/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按工傷亡事故中的班組長進行處理。

8)生產現場未及時制止外來人員的違規(guī)行為的,-20-50元/次。

9)對現場樓梯、護欄、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維護不當,造成安全隱患的,-20元/次。導致安全事故的,-50-500元/次。

10)對現場電焊、氣割作業(yè)過程中,不能正確使用設備或違規(guī)操作的,-20-50元/次。

11)對責任區(qū)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排查、不能及時報告治理的,-20-50元/次。

12)不能嚴格執(zhí)行停用電手續(xù)的,-50-100元/次。

13)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14)不能按時參加安全檢查、安全培訓的,每人次給予20元處罰和批評教育。

15)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酌情處罰。

6、減免處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可酌情減、免處罰。

2)發(fā)生工傷事故屬于本單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減、免處罰。

3)對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guī)定的,可酌情進行處罰。

7、其他處罰

1)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檢查人員檢查的,要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酌情給予2-5倍加重處罰。

2)發(fā)生事故時,在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對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安全管理配套制度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____年__月__日執(zhí)行。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并監(jiān)督實施。

第4篇 工業(yè)企業(yè)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壓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職責、主要控制環(huán)節(jié)、考核與獎懲。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單位對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登記、使用、修理、校驗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3、術語

3.1壓力容器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容器為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

b.內直徑大于等于0.15m,且容積大于等于0.025m3;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4、一般管理要求

4.1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

4.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基本條件為:

4.2.1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安全生產、本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4.2.4經過本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

4.3壓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須持有市勞動局頒發(fā)的焊接操作證。操作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4.4以水為介質產生蒸汽的壓力容器,必須做好水質管理和監(jiān)測。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不準投入運行。

4.5壓力容器的檢修必須由勞動部門認可單位進行。一般性的檢查必須在無壓力、各種介質放清并清洗干凈后進行。

4.6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

4.7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保管和使用應按規(guī)定執(zhí)行,應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裝置,并定期檢驗,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曬、碰撞、腐蝕等。放置地點必須距明火10m以外、無放射性源。

4.8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閥(或防爆膜)、壓力表、減壓閥等。乙炔發(fā)生器應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壓力容器必須登記、申報、建立檔案。做好檢查、修理記錄。

4.10壓力容器必須按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壓力使用,不得超壓。改變壓力容器技術條件必須經設計部門同意,報經營部審查,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管理職責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開展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5.2經營部職責

經營部在主管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以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5.2.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

5.2.2組織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5.2.3監(jiān)督檢查壓力容器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驗工作。

5.2.4編制、審核壓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

5.2.5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報送當年壓力容器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存在主要問題等。

5.2.6組織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并組織編寫事故分析報告。

5.2.7組織檢驗、焊接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5.2.8組織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歸檔。

5.2.9監(jiān)督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建檔、定期檢驗、使用和維護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5.3使用單位職責

5.3.1保證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具有辦證所必須的歸檔資料。

5.3.2建立和健全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確定壓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裝單位時,承擔單位的資格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5.3.4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5.3.5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在操作工藝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應包括:

5.3.5.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溫度)。

5.3.5.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方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5.3.5.3壓力容器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處理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報告程序。

5.4操作人員職責

5.4.1壓力容器發(fā)生下列異?,F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guī)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經營部報告:

5.4.1.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fā)生裂縫、變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5.4.1.5發(fā)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5.4.1.6過量充裝。

5.4.1.7壓力容器的壓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壓力容器與管道發(fā)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5.4.2參加壓力容器維修后的檢查驗收工作。

5.4.3遵守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管理規(guī)定。

6.主要控制環(huán)節(jié)

6.1購置

6.1.1負責壓力容器的購置驗收單位應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并向經營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壓力容器辦證資料。

壓力容器辦證資料包括:

6.1.1.1產品合格證。

6.1.1.2產品質量證明書。

6.1.1.3產品總圖和主要的部件圖。

6.1.1.4勞動部門檢驗單位簽發(fā)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證書。

6.1.1.5進口產品應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

6.1.2壓

力容器使用單位不得委托無設計、制造資格證書的單位設計、制造壓力容器。不得購買其產品。

6.1.3經營部負責對以上資料進行審查。對資料不符合的,不予辦理取證手續(xù),不予歸檔。

6.2登記、申報、建檔

6.2.2每臺壓力容器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6.2.3不具備以下建檔登記條件的不準使用:

6.2.3.1新壓力容器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或安全狀況登記不能達到l級或2級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冊的壓力容器,不得繼續(xù)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條款要求的。

6.2.4各單位所有購置的和在用的壓力容器都應在經營部登記、建檔。壓力容器有關資料需要下發(fā)到使用單位的,應在經營部登記,注明保管單位和保管人。

6.3修理與改造

6.3.1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修理或技術改造,必須保證其結構和強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擔壓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務的單位,應持有壓力容器相應類別的有效生產許可證。修理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工裝設備、技術力量和檢驗手段。

6.3.3修理單位應按壓力容器現行技術規(guī)范制定具體的修理方案,并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6.3.4修理單位必須建立修理、改造記錄、明確保管人、規(guī)定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并列入本單位檢查考核辦法。修理、改造的內容由維修單位技術人員按設備管理的要求提出,維修人員負責記錄,維修單位主管安全領導負責檢查考核。

6.4定期檢驗

6.4.1經營部負責歸口編制壓力容器的年度檢驗計劃并按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

6.4.2經營部負責提出檢驗費用預算,計劃部門負責落實費用。

6.4.3經營部按規(guī)定確定定期檢驗期限。

6.4.4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工作。每年應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單位的檢驗安排意見(檢驗月份、臺數、有關要求等)。并負責配合檢驗部門完成本單位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6.4.5使用單位負責將檢驗報告書等資料,交經營部統一保存。

7、考核與獎懲

依據有關規(guī)定,對壓力容器有關人員給予獎勵和處罰。

7.1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和表揚,并記入操作證。

7.2對違反下列規(guī)定者,除責任單位、責任人承擔處分外,對機關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考核條款,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7.2.1由于違反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定受到上級監(jiān)察處罰的。

7.2.2由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不能取證或造成其它經濟損失的。

7.2.3由于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

7.4經營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違章使用后,應立即通知使用單位領導處理,必要時報主管副總經理。

附錄:壓力容器安全性檢查表

內容

說明及結果

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則為不合格:

(1)應有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2)無嚴重腐蝕和嚴重損傷

(3)壓力表、安全閥、溫度計、液壓計等安全裝置齊全可靠定期校驗

(4)無滲漏現象

(5)容器門的關閉裝置應安全可靠

第5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與現場作業(yè)細則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2.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三級教育:

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為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

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

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經常性的宣傳教育:

可以結合本企業(yè)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

現場作業(yè)細則

場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

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其研究目的在于減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驟,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適的方法完成。動作分析可分為五大原則,二十七條項目:

第一條 關于人體運動的原則

(一)使用雙手從事生產性工作;(二)雙手同時開始及完成各種對稱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動作連續(xù)曲線的動作;(四)工作應有節(jié)奏,使工作自動而圓滑;(五)操作范圍內,盡量使移動距離最短,并用最低類別的動作。

第二條 關于工作場所的原則

(一)手和手臂的運動途徑應在正常工作區(qū)域內;(二)必須用眼睛注意的工作,應保證有正常視野;(三)工具和材料應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場所的高度應設計能供站立或坐著使用;(五)工作區(qū)域應以少移動為原則;(六)好的工作環(huán)境可以導致好的工作表現。

第三條 關于工具和設備的原則

(一)工具和設備應預置于隨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處;(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動作,使手能執(zhí)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將完成產品移去的自動彈出設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況下,將機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別的工具和復合的工具(多種用途的工具);(六)考慮如何使用機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條 關于材料搬運的原則

(一)為方便捉拿,應有良好的設計;(二)安排重力輸送的漏斗、分離器、堆放和輸送帶,將材料送至使用地點;(三)預置和分類標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輸送法將產品挪開;(五)將所有較重物品舉起時使用搬運機械。

第五條 關于節(jié)省時間的原則

(一)改善人工和機械動作的遲疑或暫時停止的問題;(二)通常動作形式需要較少步驟或元素者,所用的時間最短;(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是工作中。

第六條 填寫方式

(一)操作步驟需按照工作流程詳細記錄;(二)操作方法應于操作步驟手續(xù)中給予詳細記錄,操作方法盡量以顯淺文字敘述,使員工易于了解;(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在工作中;(四)應同時加工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敘述不完整,需用圖示輔助說明,能繪圖者盡量用圖示,使操作員易于了解;(六)其余應注意事項,需填寫于表格中;

第6篇 工業(yè)企業(yè)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對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第7篇 工業(yè)企業(y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裝運、貯存、領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單位裝運、貯存領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3、術語

3.1燃燒材料

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能立即起火燃燒,且火源移走后仍繼續(xù)燃燒的材料。

3.2易燃液體

閃點小于或等于45℃的液體。

3.3可燃液體

閃點大于45℃的液體。

3.4閃點

液體揮發(fā)出的蒸氣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最低溫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fā)生爆炸的最低濃度。

4、易燃易爆品危險性分類

(1) 閃點≤28℃的液體為甲類, 28℃<閃點≤60℃的液體和易燃危險固體為乙類,閃點≥60℃的可燃液體和可燃固體為丙類。

4.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

4.1.1甲類

a.石油醚(60-90)―閃點-21.7℃;

b.石油醚(90-120)―閃點-21.7℃;

c.苯―閃點4.44℃;

d.工業(yè)甲醇―閃點11℃;

e.異丙醇―閃點11.67℃;

f.無水甲醇―閃點12℃;

g.二氯乙烷―閃點13℃;

h.丙酮―20℃。

4.1.2乙類

a.乙酸酐―閃點49.4℃;

b.鋁粉―粉塵爆炸濃度范圍為35--301g/m3。

4.1.3丙類

a.三氟化硼乙醚―閃點63.9℃

b.二乙醇胺―閃點146℃

c.間苯二甲酰氯―閃點280℃

4.2對于各類物品,應根據其易燃易爆危險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4.3甲、乙兩類物品是本公司生產所用物品安全管理的重點,對于其運輸、裝卸過程及儲存現場應按《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5、裝卸運輸要求

5.1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應事先進行嚴密檢查,發(fā)現容器和包裝物損壞、不牢固或滲漏時,必須進行重裝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裝運。

5.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裝運。

5.3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裝運。

5.4受陽光照射后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物品,裝運時應采取防止陽光照射的措施。

5.5遇水燃燒的物品,裝運時應采取防水的措施。

5.6裝運過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載工具,應徹底清除遺留物。

5.7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的汽車,應按庫區(qū)要求安裝汽車排氣管火星熄火器。

5.8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不得同時載客。

5.9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翻滾、拖拉、重壓、傾倒。

5.10嚴禁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將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運。

5.11到外地運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門辦理運輸許可證。

6、貯存要求

6.1易燃易爆物品應該分類貯存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資混合貯存。

6.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和場地,應保持陰涼、通風、干燥、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爆要求,不準架設臨時性電路,工作結束或下班,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6.3對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存放。

6.4遇水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或容易積水的地點。

6.5受陽光照射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溫的地方,必要時,應采取降溫及隔熱措施。

6.6性質不穩(wěn)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進行檢查,并有檢查記錄,防止自燃爆炸。

6.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裝、容器應完好無損,如發(fā)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6.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場地,必須有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檢查制度、物品保管領用制度、防火規(guī)定等,做到各種原始記錄完整。

6.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應配備品種數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6.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點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語和“嚴禁煙火”的標志。

6.11不準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場地附近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特殊情況,須經經營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6.12氫氣瓶、乙炔氣瓶嚴禁與氧氣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作業(yè)地點的距離不小于10米。

7、領用要求

7.1申請領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寫明物品的名稱、牌號、規(guī)格、數量及技術要求,辦理領用手續(xù),妥善管理。

7.2各單位應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現場存放總量,試驗、研究用料每種數量不得超過10kg;生產用料每種數量不得超過200kg,現場存放應符合本制度第6條有關要求。

8、火災撲救

8.1易燃易爆物品的裝運、保管、領用人員應了解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特征,掌握相應的撲救常識,學會使用滅火器材。

8.2對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災,應根據物品的火災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撲救方法和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8.2.1金屬鉀、鈉、鈣、鎂、鈦、鋁粉及電石等各種忌水的物質不能用水滅火。

8.2.2比水輕、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體,須采用泡沫滅火,若不夠時可用噴霧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體可以用水滅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4溶于水

的易燃和可燃液體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5對粉塵狀固體著火,不能用密集水流滅火,應該用二氧化碳、氮氣或霧水滅火,鋁粉用細砂滅火。

8.2.6對于其它固體物質著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滅火劑滅火。

8.2.7撲救氣體火災時,首先要切斷、堵塞氣體來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氣滅火。滅火時人要站在上風處。

9、廢物處理

9.1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易燃易爆產物及報廢物品應妥善處理,不得隨便傾倒、拋棄。

9.2需要公司集中處理的易燃易爆廢物由經營部會同產生廢物的單位區(qū)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0、獎懲

10.l各單位應每月進行撿查。保管人應經常進行檢查。經營部不定期進行檢查。

10.2對于違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視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進行處罰。

11、動火規(guī)定

11.1易燃、易爆工房嚴禁煙火,不準使用電爐和其它明火熱源。生產用電爐應有準用證。

11.2易燃、易爆工房進行生產期間,工房內嚴禁進行施焊或動用明火。

11.3易燃、易爆工房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yè)時,首先由生產單位的安全員自查,確認符合動火條件時,向公司經營部提出申請,經經營部有關人員現場檢查后辦理動火手續(xù)。

11.4焊工和其他動火人員在作業(yè)前要熟悉現場環(huán)境,如發(fā)現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作業(yè)。

1.1焊工和其他作業(yè)人員在未接到動火證前不準作業(yè),現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拒絕作業(yè)。

第8篇 工業(yè)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和職責

2.1 公司、部門、車間的消防責任人,分別為總經理、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責任人作為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計劃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制訂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辦法,以保證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

2.2 保安隊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執(zhí)行部門。保安隊的主要消防職責是: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開展各種消防活動,組織消防演練,參加消防救援;布置廠區(qū)消防設施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在防火重點部位落實定人負責管理;消防檢查;記錄公司防火檔案。

2.3 公司義務消防隊是執(zhí)行公司消防任務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是:模范遵守和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崗位的消防職責;加強消防訓練,努力提高本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配合各部門宣傳消防知識;檢查和監(jiān)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實;發(fā)生火警時,及時撲救、報警,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現場介紹火場情況,服從指揮,維護好火場秩序,滅火后要協助有關部門查明起火原因。義務消防隊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三. 嚴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產作業(yè)或維修設備需要臨時用火時,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圍的易燃可燃雜物,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險程度較大的,應報經總經理批準。用火時,部門消防負責人、消防隊員和用火審批人,要對現場監(jiān)督,一旦發(fā)現違章作業(yè)或異常情況,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時,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確認無問題無隱患后才能離開現場。

3.2 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管理。工業(yè)氣體放置應貼附危險品標簽,不得靠近發(fā)電機組、配電室或油源。氣源用后必須及時關閉閥門。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制度,嚴格管理電焊機和氣焊,不允許非電焊工進行電焊或氣焊。氣焊工操作時,氣源必須距離熱源1.5米以外,并確認周圍無膠水等易燃物資。

3.3 各生產和辦公場所、物資倉庫、宿舍等區(qū)域內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品倉庫。

四. 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4.1 使用電氣操作規(guī)范化,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禁止非電工人員擅自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及其線路。

4.2 電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變壓器配電房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3 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鐵絲牽拉,電閘刀要保持完好,不準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 電熱器具,如電爐、電茶壺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生產設備電源以及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復印機、飲水機等)電源,下班后要及時關閉切斷。未經許可職工集體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或電茶壺等電加熱器具。

第9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為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內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3對于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要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2.4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2.5發(fā)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用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滅火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2.6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地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2.7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時,除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現場管理制度外,還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10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和要求,以保證發(fā)現和解決不安全隱患,改善勞動條件,預防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1.2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過程和工作過程。

2、引用標準與文件:

qjl423《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定》

qj2867《危險點控制管理規(guī)定》

3、內容和要求:

3.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fā)動群眾,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檢查,由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安委會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實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質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3.2.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壓力容器、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2.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分公司組織自查外,公司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分公司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3.2.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分公司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3.3分公司檢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總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分公司領導每月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起重吊具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經營部,并作好檢查記錄。

3.3.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分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分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jié)前檢查。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貴重工具及工裝等是否放好,門窗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是否斷電,是否有漏汽、漏水等問題。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4班組檢查

3.4.1班組每周由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yè)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鋼絲繩卡子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分公司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3.4.2組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分公司領導。

3.5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主管公司領導或經營部,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3.6.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三定是:定解決問題的負責人,定整改措施和費用,定解決問題的時間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項目部,項目部能解決的不推給分公司,分公司能解決的不推給總公司,總公司里能解決的不推給院里。

3.7分公司能解決的安全隱患,分公司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單位,經營部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fā)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公司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第11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現場作業(yè)細則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2.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三級教育:

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為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

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

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經常性的宣傳教育:

可以結合本企業(yè)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

現場作業(yè)細則

場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

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其研究目的在于減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驟,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適的方法完成。動作分析可分為五大原則,二十七條項目:

第一條 關于人體運動的原則

(一)使用雙手從事生產性工作;(二)雙手同時開始及完成各種對稱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動作連續(xù)曲線的動作;(四)工作應有節(jié)奏,使工作自動而圓滑;(五)操作范圍內,盡量使移動距離最短,并用最低類別的動作。

第二條 關于工作場所的原則

(一)手和手臂的運動途徑應在正常工作區(qū)域內;(二)必須用眼睛注意的工作,應保證有正常視野;(三)工具和材料應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場所的高度應設計能供站立或坐著使用;(五)工作區(qū)域應以少移動為原則;(六)好的工作環(huán)境可以導致好的工作表現。

第三條 關于工具和設備的原則

(一)工具和設備應預置于隨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處;(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動作,使手能執(zhí)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將完成產品移去的自動彈出設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況下,將機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別的工具和復合的工具(多種用途的工具);(六)考慮如何使用機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條 關于材料搬運的原則

(一)為方便捉拿,應有良好的設計;(二)安排重力輸送的漏斗、分離器、堆放和輸送帶,將材料送至使用地點;(三)預置和分類標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輸送法將產品挪開;(五)將所有較重物品舉起時使用搬運機械。

第五條 關于節(jié)省時間的原則

(一)改善人工和機械動作的遲疑或暫時停止的問題;(二)通常動作形式需要較少步驟或元素者,所用的時間最短;(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是工作中。

第六條 填寫方式

(一)操作步驟需按照工作流程詳細記錄;(二)操作方法應于操作步驟手續(xù)中給予詳細記錄,操作方法盡量以顯淺文字敘述,使員工易于了解;(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在工作中;(四)應同時加工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敘述不完整,需用圖示輔助說明,能繪圖者盡量用圖示,使操作員易于了解;(六)其余應注意事項,需填寫于表格中;

第12篇 工業(yè)企業(yè)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l、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我公司危險點的確定、等級劃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各生產過程中,危險程度較大、易造成人員傷亡的設備、設施和作業(yè)場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標準與參考文件:

qj2867―97《危險點控制管理規(guī)定》

3、內容與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險點的確定、等級劃分和送審應依照集團公司、六院規(guī)定執(zhí)行。

3.1.2危險點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事故應急措施。

3.1.3危險點的設備、設施和作業(yè)環(huán)境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wèi)生的標準及規(guī)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險點應有安全負責人,明確人員分工和崗位安全職責。

3.2.2危險點應在明顯位置懸掛標志牌。內容應包括危險點名稱、等級、定員定量和安全負責人。

3.2.3危險點發(fā)生事故應立即上報。

3.2.4危險點改建擴建時,必須做到“三同時”。

3.3作業(yè)人員

3.3.l危險點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的技術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3.2危險點作業(yè)人員的變動,應征求安全主管部門的意見。

3.3.3危險點的作業(yè)人員應身體健康,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定期體檢。

3.4檢查

3.4.1各級安全員應對各級危險點進行經常性、全面性的專業(yè)檢查。

3.4.2公司領導對危險點每半年檢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領導每月檢查一次,組長每周檢查一次,作業(yè)人員每天檢查一次。

3.4.3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險點應實行分級管理。本公司無i級危險點,ii級危險點由總公司、分公司重點控制,ⅲ級危險點由所在分公司重點控制。

3.5.2危險點應建立事故檔案,對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進行記錄、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險點的防護設施、設備等應完好齊備。

3.5.4危險點應配有效適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饋

3.6.1危險點發(fā)現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隱患,應及時報上級主管安全領導。

3.6.2各級安全主管領導應及時分析反饋的隱患和問題,做出整改措施或解決辦法。

注:我公司有兩個ⅱ級危險點:功能助劑合成車間、鋁粉篩分組批工房;一個ⅲ級危險點:熔鋁工房。

附錄a:危險點控制管理卡片

第13篇 工業(yè)企業(yè)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臨時電氣線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裝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敷設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所屬分公司(項目部),也適用外單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

2、術語

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3、引用文件:《內蒙古自治區(qū)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

4、架設臨時電氣線路的申請

4.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見附表)。由申請人填寫,使用單位領導簽字同意,經營部審查核實后,方可架設。

4.2經營部負責檢查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使用情況,發(fā)現不符合手續(xù)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有權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臨時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管理

5.1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由有電工操作合格證的電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工業(yè)及民用電氣裝置管理規(guī)程》的要求敷設。

5.2臨時電氣線路只允許在期限內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拆除。

5.3臨時電氣線路必須保證安全,絕緣程度達到要求標準,使用負荷與線路規(guī)格必須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無裸露部分。

5.4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5m。臨時電氣線路與設備、管道、門窗等的安全距離應≥0.3m。

5.5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6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附錄:電氣臨時線路敷設審批表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匯編(13篇范文)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制度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1.1本制度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和要求,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教育成為制度化,不斷提高全公司職工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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