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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洗煤廠維修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洗煤廠維修電鉗工負責本廠供電系統、供氣、壓風機、鼓風機等電氣設備維修、維護、保養(yǎng),對本廠所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轉負直接責任。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認真貫徹落實本廠安排的生產任務,積極組織人員安全施工正規(guī)操作,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拒絕違章指揮。
4、負責壓風機、鼓風機、渣漿泵等分管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證設備臺臺完好。
5、嚴格執(zhí)行包機制,責任到人,認真做好日常檢查檢修,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加油、換油、檢修或更換配件。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保證檢修質量,確保試車正常,嚴禁設備帶隱患運行。
6、加強責任心,嚴防人身事故和重大機電事故的發(fā)生。設備出現事故要及時趕到現場,積極參加搶修。
7、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如實填寫各種記錄,字跡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8、掌握設備的結構、原理及性能。按月上報電氣配件、材料計劃,嚴禁配件空缺和備用設備不完好。
第2篇 洗選煤廠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全廠選煤生產工藝系統的生產管理工作。
2、負責壓濾廠房和沉淀池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
3、負責組織、領導車間職工優(yōu)質、高效、均衡、穩(wěn)定地完成或超額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對完成礦生產計劃和廠下達的各項任務負有最終責任。
4、負責車間所屬范圍的工業(yè)建筑、福利設施、通訊設備使用、保管和廠房環(huán)境衛(wèi)生,搞好文明生產。
5、組織職工認真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隨時檢查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設備運轉的情況,認真填寫運轉日志,及時處理隱患,搞好安全生產,杜絕輕傷以上的人身事故。
6、認真組織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提高職工質量意識,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精煤合格率達到100%,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精煤生產率,數量效率達到88%以上。
7、執(zhí)行每月一次的各專業(yè)組例會制度。開展競賽活動,對司機現場操作進行量化考核,每月考評一次,獎優(yōu)罰劣,不斷提高司機的操作水平。
8、加強煤泥水系統管理,遵照“早收多收”的基本原則,嚴格洗煤工藝,盡可能多地把細粒煤分別回收到末精煤和洗混煤中,控制洗煤補水,煤泥水管理實現洗水閉路循環(huán)二級標準。
9、組織開展班組、崗位、工種間的生產競賽和技術練兵與技術考核工作,總結生產操作與管理經驗,不斷提高操作與管理水平。
10、搞好車間成本核算,節(jié)約使用各種材料,努力降低能耗等各種消耗指標,主洗系統電耗確保低于3.4kwh/噸煤,搞好群眾性的增產節(jié)約活動。
11、加強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實現文明生產,現場整潔,做到“四無”“五不漏”,工具排放整齊。
12、按照廠的統一安排布署,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生產質量衛(wèi)生大檢查和隱患排查,各種隱患不論大小,一律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對設備、產品可能遇到的重大問題隱患,做到事先有措施,有方案,解決有結果。
13、對車間職工實行三級動態(tài)考核管理。每月對職工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首升未降。對考核優(yōu)秀員工,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將淘汰下崗,待崗培訓,再競爭上崗的動態(tài)用人管理機制。
第3篇 洗煤廠副廠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洗煤廠副廠長是洗煤廠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洗煤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副廠長必須熟練掌握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副廠長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積極配合洗煤廠廠長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洗煤廠生產,保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對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協調好相關工作,及時發(fā)現、解決有關問題。
第3條 協助廠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廠務會,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第4條 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組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
第5條 負責組織洗煤廠檢修計劃、任務、質量的落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組織實施洗煤廠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洗煤廠安全管理水平。
第7條 參與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yè)人員按章作業(yè)的意識。
第8條 負責組織進行生產系統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制定措施,落實人員消除事故隱患。
第9條 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10條 洗煤廠發(fā)生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搶修,按規(guī)定如實、及時上報。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1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1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13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1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規(guī)定給予洗煤廠副廠長相應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對工人屢次違章
(二)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5條 洗煤廠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洗煤廠副廠長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洗煤廠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洗煤廠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6條 未及時組織分工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或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或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17條 洗煤廠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洗煤廠副廠長應負重要責任。
第18條 對洗煤廠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19條因設備檢修不及時或檢修質量造成事故的,洗煤廠副廠長負直接責任。
第20條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洗煤廠負直接責任。
第21條未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洗煤廠副廠長負重要責任。
第22條 洗煤廠副廠長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洗煤廠副廠長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洗煤廠副廠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洗煤廠副廠長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提高選煤廠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的必要性
據有關部門統計,2009年到2010年全國發(fā)生各類事故379248起,死亡83200人,其中,煤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為1626起、死亡2631人,就2010年,全國煤礦發(fā)生的重特大事故就有14起。由此可見,在生產過程中我們必須從這一例例血的教訓中喚起每名員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珍惜健康、珍愛生命的意識。
同樣,選煤廠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保證全體員工的人身安全,是擺在每一個管理層及操作工面前的一道課題。從歷年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證明,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注重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使全體員工牢固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不安全不生產”、“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等安全意識顯得尤為重要。下面就從幾個方面淺談如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從而保證選廠日常生產工作中員工的安全。
一、提高員工安全意識,首先應從遵守有關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入手。
作為選煤行業(yè)的員工,我們必須掌握本行業(yè)的安全知識、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及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在日常生產工作時,嚴格按照規(guī)程所要求的去做,來不得半點馬虎。有了這些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我們所有員工要首先熟悉所從事工種具體有些什么規(guī)定,哪些應該做、怎么做,哪些是不能做的,都要認真對待;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所要求做的,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在平時的工作中,我們有些班組、有些成員之所以發(fā)生這樣那樣的小事故,原因之一,就是明明知道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中是要求那樣做的,可就是沒有嚴格地去執(zhí)行,抱著若無其事或僥幸心理,自覺不自覺地違反了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結果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這些事故往往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工作人員說起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頭頭是道,可工作時卻把這些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當成了“耳旁風”,拋到一邊,真是“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結果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因此,加強對全體員工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意識的培養(yǎng),牢固樹立員工按章施工的自覺性,在日常生產工作中是顯得十分重要的 。
二、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應從事故中汲取教訓。
雖然有一套完善的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各種不同程度的事故都還在時有發(fā)生,有的造成人員受傷,有的造成設備損壞等。事實上,有些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以各種形式發(fā)生了,它與違章作業(yè)、責任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高、現場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關系。因此,從事故中汲取教訓,也是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的一個重要方面。
各類事故發(fā)生以后,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訓,把心里的壓力轉變成我們工作執(zhí)行的壓力,將壓力有效地傳遞下去,使安全生產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
第一、不但將“安全就是生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讓大家共知、共享,喚起我們每名員工“違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識,還要真正將我們的安全文化理念滲透到每一名員工的思想、意識、操控、行為;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痹大意憑僥幸;我們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證程度的基礎上做到“預測、預知、預警、預報、預防”。
第二、提高每個人的安全認知能力。真正認識到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嚴厲性,認識到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否決一切的極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會真正重視起來,才會將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實,去全面履職履責。嚴格落實“安全發(fā)展”的要求,抓好“人、機、物、環(huán)”四種隱患的排查,嚴懲不安全的行為。
第三、做好各種隱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無事當有事,無中找有,小題大做。排查隱患很重要的是要細致,一定要有細之又細、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細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對問題視而不見,就可能對發(fā)現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們安全生產是動態(tài)的,是24小時不停運轉的,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可能又會出現,所以建立全面細致排查隱患的長效機制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發(fā)生事故后要出事故通報,其目的是剖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提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具體措施,從而起到警鐘長鳴、避免事故再次發(fā)生的目的。這種安全教育形式雖然有一種“馬后炮”的味道,有的人還不以為然:“事故發(fā)生了,再說這些有什么用,太遲了!”其實,這是一種不正確的看法。任何事故的發(fā)生,都有其特定的場合、特定的人物和特定的背景,真實地、準確地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過,有針對性地剖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失為一種有效地遏止類似事故發(fā)生的好辦法。倘若我們都能認真地學習各種事故通報,用血的教訓教育我們的員工加強安全生產,嚴格遵守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就完全有可能達到消滅事故、安全生產的目的。
三、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堅持事故追查“四不放過”原則也是一種很好的途徑。
在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的教育中,堅持“四不放過”也同樣能達到遏止事故的目的。
1、堅持“四不放過”,可以深根究底地查出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為什么會發(fā)生這個事故,究竟是誰的責任,是哪一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這樣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會使人們知道,在安全生產中,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從而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2、堅持“四不放過”,可以“擴大”事故影響,達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目的。事故發(fā)生后,堅決抓住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這一環(huán)節(jié)不放,讓他們受到教育,在思想深處深挖事故發(fā)生時自己的所思所想,哪些方面違反了規(guī)程,當時為什么有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以后在工作中應以怎樣的姿態(tài)對待安全生產。這樣深挖思想根源,觸動靈魂深處,使方方面面的人員受到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堅持“四不放過”,可以有效地、及時地采取防范措施。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就是在查清事故原因后一個最明智的舉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發(fā)生。這是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的另一著重點,絕不可等閑視之。
4、堅持“四不放過”,可以使事故責任者感受到一次切膚之痛,對事故責任者采取必要的處罰措施,只是一種手段,目的是要達到維護規(guī)程、規(guī)定及規(guī)章制度的嚴肅性。這樣使事故責任者和他人受到教育,從而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四、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治理習慣性違章
習慣性違章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其違章主體有集體也有個人,出現習慣性違章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造成后果是嚴重的,所以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習慣性違章現象,根除事故源。
習慣性違章行為,最終是由大腦支配的,如果思想認識問題不解決,也就是不能從本質上解決問題,只抓現象,必然會出現按下葫蘆起來瓢的結果,所以解決習慣性違章問題,必須首先解決思想認識問題,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重點抓好思想教育,職業(yè)道德教育和專業(yè)知識教育,真正使職工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使每個員工明白“違章作業(yè)就是自殺,違章指揮就是殺人”的道理。二是加強班組長和員工的安全知識培訓。只有掌握規(guī)程和規(guī)范標準,才能按規(guī)程和標準去做,因此必須強化培訓工作,制定周密的培訓計劃和嚴格的考試、考核制度,培訓考試不合格不許上崗,不能使培訓工作流于形式。
五、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必須加強班組建設,發(fā)揮好班組的陣地作用
班組是企業(yè)的細胞,一切工作任務都必須通過班組去實現,安全工作也是這樣,所以抓好班組的安全工作顯得尤其重要。首先是抓好班組的建設,選配好班組長。班組長必須具備安全管理是現場重要的管理意識,不抓安全的班組長一個不用,把好現場安全的第一關。二是建立安全聯保、互保的責任制,班組一個人違章,全組人人受株連,同時受到懲罰。這樣有利于增強職工相互保安,相互監(jiān)督的意識,相互制約,共同負責,形成一個人違章人人受株連的氛圍意識。使違章者良心上受到譴責,使違章沒有表現的市場,從而形成群防群治。
總而言之,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是一項艱苦的、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花大力氣來抓。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的途徑也是多方面的,同樣需要探索、實踐、把握。只有不斷地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培養(yǎng)他們良好的安全生產習慣,安全生產才不會成為一句空話,也才能最終實現“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目的。
第5篇 洗煤廠事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洗煤廠事務員應協助廠長搞好全廠工資和各種津貼及材料成本的核算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洗煤廠核算員工作應盡職盡則。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生產備件及常用材料的上報、領用、保管和發(fā)放工作。
第2條 負責貫徹執(zhí)行各項工資政策和工資、獎金、津貼的分配辦法,并做好工分的計算、工資資料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3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搞好本單位職工的崗位變動和新工人轉正定級的申報工作,并及時處理好工資支付中出現的問題。
第4條 負責全廠考勤統計和原始記錄單、劃分臺帳的管理工作,執(zhí)行礦有關成本管理、核算的法令、法規(guī)、制度。
第5條 負責生產成本的日常核算。
第6條 做好生產成本的分析、檢查與考核,及時指出影響成本下降的原因,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第7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8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材料申報不及時,致使主要生產設備出現事故不能及時修復,給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事務員負主要責任;
第9條 管理倉庫材料因個人失職造成物品損壞、過期等,經濟損失達到500元以上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10條 在工資核算中弄虛作假,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11條 在分工范圍內工作出現明顯失誤的,事務員負直接責任。
第12條 未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工作,對事務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13條 對上述責任追究條款,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洗煤廠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指示指令、和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協助技術組長搞好本廠技術管理工作。負責所轄范圍內檢修、安裝、改造措施的編寫、簽批工作,并及時組織傳達學習。
3、負責大、中、小修時現場的技術指導工作。
4、搞好全廠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業(yè)務素質。
5、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現場安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及隱患,編寫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6、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努力學習技術業(yè)務,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
7、及時匯報安全事故,積極實施事故處理、救援。
8、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現場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9、提高從業(yè)人員按章作業(yè)的意識,杜絕“三違”現象。
第7篇 選煤廠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廠長是全廠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書記是全廠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者,技術員是生產、技術的第一責任者,班組長是本車間(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廠安全領導小組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和上級安全文件以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3、全廠每月要召開一次廠務會,明確全廠月度安全工作重點,每周由廠長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指定專人限期處理,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加強事故管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對重大事故決不放過,要有事故檢查、分析記錄和處理報告。
5、按礦要求,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安全文件,學習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使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6、廠班子和班組長必須組織好每天班前、后會,及堅持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
7、對礦和上級檢查出的安全問題,要作為重點工作,研究解決的方案,并按要求時間處理。
8、凡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按礦2號文及安全管理規(guī)定處罰。
第8篇 選煤廠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負責工業(yè)場地地面工程與設計院溝通協調工作。
2、負責審核地面辦公、生活區(qū)建筑設計方案。
3、負責協助土建專業(yè)完成工業(yè)場地道路、排水、管網、照明及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核工作及與設計院溝通協調工作。
4、負責審核選煤廠可研、初設和施工圖設計工作。
5、負責編制選煤廠招標文件。
6、完成選煤廠擬選設備的調研考察工作。
7、負責選煤廠全廠建設期的安全、施工等管理工作。
8、組織好選煤廠設計圖紙會審工作。
9、參加選煤廠施工安全管理例會。
10、負責監(jiān)管好選煤廠全廠安裝調試工作。
11、參加選煤廠各工程項目重要環(huán)節(jié)和單項工程驗收會議。
12、嚴格監(jiān)管選煤廠整體工程的施工質量和進度。
13、負責組建選煤廠員工隊伍,組織員工崗前培訓,建立一支業(yè)務熟練、思想過硬的員工隊伍。
1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行政管理和業(yè)務學習工作。
15、協助其他專業(yè)完成與設計院的溝通協調工作
16、完成上級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9篇 洗煤廠皮帶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皮帶機司機是皮帶機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者,在生產班長的領導下,對皮帶機在本班的安全運行負責。皮帶機司機必須掌握洗煤廠皮帶機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皮帶機司機必須保證皮帶機的安全運行。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第3條 時時觀察皮帶機的安全運行情況,及時處理生產中的各類問題,協調好本崗位與其它崗位之間的各項工作的配合。
第4條 參加本班組班前、班后會,及時對皮帶機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制定本班皮帶機安全運行措施,并負責實施,同時認真做好記錄。
第5條 及時聯系班組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并按規(guī)定接受領導的考核。
第7條 皮帶機司機要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條 熟悉本崗位皮帶機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電動機、控制設備的性能和有關電氣基礎知識。
第9條 熟練掌握本崗位設備的開、停車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檢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進行自檢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10條 停車后要對電動機、機械設備、傳動部分、連接部分進行檢查,如果發(fā)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第11條 利用停車時間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處理運行中出現和停車后檢查出的設備問題。
第12條 傾斜皮帶機必須設置止逆、防偏、過載、打滑等保護裝置,防止膠帶壓住打滑而起火。
第13條 皮帶機要設清掃器,動轉中嚴禁清理或更換托輥、機頭、機尾滾筒,不準站在機架上鏟煤、掃水;機架較高的皮帶機,必須設防護遮板方可在皮帶下通行或清掃。
第14條 無論皮帶機動轉與否都禁止在皮帶上站、行、坐、臥,并嚴禁用皮帶機搬運工具及其他物件。
第15條 需要清理托輥、機頭、機尾滾筒時,必須停車處理,并由司機在操作柜上掛“停車牌”。
第16條 皮帶機司機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同時接受領導的檢查。
第17條 及時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本人的按章作業(yè)意識。
第18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實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9條 負責進行皮帶機崗位質量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第20條 工作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21條 按“四無”、“五不漏”要求,搞好設備和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22條 按規(guī)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3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2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匯報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25條 本崗位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6條 在本崗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皮帶機司機不參加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崗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27條 皮帶機司機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和洗煤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28條 對本崗位的安全及設備的運行情況負直接責任,否則,據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29條 及時參加安全學習、班組安全教育,未參加安全教育,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0條 本崗位在礦、廠組織的驗收中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1條 操作失誤導致本人或其他職工受傷害或者損失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2條 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崗位接連發(fā)生同類事故或經常不按章作業(yè)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3條 未有效實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4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皮帶機司機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5條 本班內不與其它崗位進行協調工作而出現事故,給予皮帶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10篇 洗煤廠生產副廠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技術標準規(guī)范、指示指令、和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配合洗煤廠廠長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洗煤廠生產。
3、協助廠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廠務會,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4、根據煤礦的生產計劃,組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
5、負責組織洗煤廠檢修計劃、任務、質量的落實工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負責組織實施洗煤廠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洗煤廠安全管理水平。
7、參與事故“三違”分析。
8、負責組織進行生產系統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制定措施,落實人員消除事故隱患。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0、及時匯報安全事故,積極實施事故處理、救援。
11、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現場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12、提高從業(yè)人員按章作業(yè)的意識,杜絕“三違”現象。
第11篇 選煤廠黨支部服務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安全是煤礦生產不變的主題, 實現安全生產是煤礦各項工作的核心任務,是煤礦各項工作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前提和必要條件,是煤礦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為了實現安全生產目標,選煤廠黨支部按照公司《加強基層黨組織服務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特制定本支部實施細則。
一、準確定位黨支部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地位
1、要突出黨支部自身建設,激發(fā)活力動力作為發(fā)揮安全堡壘作用的起點,使黨的建設基礎更加牢固,作用更加明顯。
2、黨支部要主動參與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激發(fā)黨支部的內在活力。黨支部要參與分析安全生產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注重從源頭上參與安全管理,從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入手,把黨支部工作與安全生產過程緊密結合起來,并切實發(fā)揮實際作用。
3、要認真研究職工隊伍結構及思想動態(tài),發(fā)揮思想政治工作優(yōu)勢,主動參與安全管理,與行政管理相互配合,雙管齊下,形成責任共擔的安全管理新體系。同時,大膽介入安全管理,將保持黨員先進性與保持安全生產良好局面有機統一,帶領黨員和職工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切實抓好安全工作。
二、創(chuàng)新方式,發(fā)揮黨支部在安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班前會、周二職工安全學習會引導廣大職工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堅持安全生產、安全發(fā)展。
2、堅持貼近職工、貼近基層的原則,豐富安全教育宣傳的各種載體。開展對“三違”人員的幫助和教育、典型事故案件分析、安全宣誓大會等活動,引導職工遵守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職工心里牢牢筑起一道安全生產防線。
3、要把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作為工作的重點,結合工作實際,利用好班前班后會、職工安全教育會,開展每天一主題、每周一事例、每月一考試的培訓方式,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熟練工人傳幫帶、崗位大練兵等多種途徑進行理論和實踐培訓。
4、注重企業(yè)文化環(huán)境建設,努力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會議、黑板報、宣傳標語、文化長廊、娛樂活動等形式向職工宣傳安全的重要性,增強宣傳教育的力度,強化職工安全文化教育的引導作用,根據職工的個體差異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使職工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對自己、對家庭、對企業(yè)、對社會的利害關系,實現職工思想上由被動要安全轉變到主動要安全。
三、支部工作到位不越位,做好班子、黨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重點要集中精力抓好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班子黨風廉政建設、黨員干部隊伍建設。要把安全生產方面的大道理和現實生活中的小道理結合起來,領會好集團公司和公司下發(fā)的相關文件精神實質,將主題內容化整為零,通俗易懂,使之更貼近員工的思想,貼近公司生產實際,使他們能夠較好地聽進去,記得住,照著做,同時,還根據不同時期出臺了不同的激勵政策,比如對班組長進行考評等,提高了各班的管理水平,豐富了各班的管理經驗,增強了職工的勞動積極性。
四、抓好協調和溝通工作,發(fā)揮組織保障作用
1、要把關心職工、幫助職工作為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來抓,積極幫助有特殊困難的職工解決生產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用實際行動贏得廣大職工的信任。
2、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通過召開黨員安全大會、座談會、進行黨課教育等形式,提升黨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堅持把黨員培養(yǎng)成業(yè)務骨干和技術尖兵,開展黨員安全責任區(qū)、黨員安全先鋒崗、黨員安全聯保等主題活動,組織黨員對安全生產中的重難點進行立項攻關,對職工思想的糾結點開展?jié)櫸餆o聲的影響,發(fā)揮黨員在安全生產中的帶頭作用。
3、要積極開展清正廉潔教育活動,加強班子作風建設?;鶎狱h支部要定期召開會議進行自我分析、自我批評,虛心接受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嚴格執(zhí)行值班跟班制度,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現場中存在的問題,以實際行動為實現安全生產保架護航。
4、充分發(fā)揮工會、共青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形成多方齊抓共管的合力。
五、成立選煤廠黨支部服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 長:杜彥偉
副組長:王亞軍
組 員:丁 偉 李立功 劉云龍 崔彥德 王文明 尚方劍 王衛(wèi)東 張招弟 吳靈祥
1、合理分工,明確責任:
杜彥偉負責全廠的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思想教育工作、班組考核工作。
王亞軍負責全廠的行政工作、經營核算及材料管理工作。
王文明負責全廠技術管理,月度檢修及材料計劃審核、報送工作,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各項資材的整理、存稿;協助崔彥德抓好檢修及質量驗收工作;主管集控室、化驗室。
李立功負責全廠的設備管理、職工培訓、各類記錄、臺賬的完善落實,負責班組核算及材料領用管理,抓好技術管理、月度檢修及材料計劃審核、報送工作,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各項資材的整理、存稿。
崔彥德負責全廠設備檢修工作,主管檢修班工作和檢修班安全及質量標準化工作,并完善考核及檢修記錄。
丁偉、劉云龍負責全廠的生產工作、質量標準化工作,主要負責生產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及質量標準化工作,同時協助安全管理工作,并完善考核及生產工作記錄。
2、認真考核,嚴格獎懲
(1)無特殊原因早、夜班生產任務為3500噸,中班為1000噸,計劃任務每超/欠5%獎/扣1分,低于當班生產任務50%,取消當日分數。
(2)保證洗水正常,水系統出現問題扣1分/次;循環(huán)水泛黑一次扣1分,煤泥水外排每出現1次扣2分。
(3)崗位人員未執(zhí)行“手指口述”,每發(fā)現一次扣1分;隱患排查不及時,作業(yè)區(qū)域存在明顯隱患,每發(fā)現1處扣1分,規(guī)程措施不落實每發(fā)現一次扣1分;崗位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fā)現1人/次扣1分
(4)班組出現輕傷及以下事故和一般“三違”,發(fā)生一起扣5分,并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因人為原因或管理不到位生產過程出現設備損壞事故,視設備順壞情況及影響時間酌情扣分。
(6)產品中有夾矸,視情況酌情扣分;出現跑煤每次扣1分,產品水分超標每次扣1分。
(7)材料費按噸煤計劃進行考核,每超10%扣1分/項,材料配件未回收每發(fā)現一次扣1分,材料浪費每出現一次扣1分。
(8)不按時組織員工學習每次扣1分;職工教育不到位,思想工作不到位,班組團結協作不到位酌情予以扣分,不按規(guī)定召開班組會議每次扣1分,班務公開制度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每次扣1分,職工考核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每次扣1分。
選煤廠黨支部
二〇一五年
第12篇 洗煤廠脫水篩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2、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洗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3、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拒絕違章指揮。
4、 參加班前、班后會,及時對脫水篩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制定本班脫水篩安全運行措施,并負責實施,同時認真做好記錄。
5、 及時聯系班組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 熟悉本崗位脫水篩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電動機、控制設備的性能和有關電氣基礎知識。
7、 熟練掌握本崗位設備的開、停車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檢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進行自檢自修的基本技能。
8、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如實填寫各種記錄,字跡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做好交接班工作。
9、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勤觀察設備的運行狀況,發(fā)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杜絕“三違”現象。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3篇 選煤廠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一)生產系統方面
1.未落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盲目組織生產的;
2.選煤廠未配備獨立統一的調度指揮系統的;
3.新設備安裝完畢后,未經調試和竣工驗收確認合格,直接投入生產的;
4.選煤廠發(fā)現的炸藥、雷管未揀出,或揀出后未按規(guī)定保管、上交的;
5.地下生產設施:生產泵房、濃縮泵房、返煤地道未設置集水池、未裝設相應的排水泵,或排水泵能力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
6.煤倉和原煤準備車間等煤塵比較集中的地點,電氣設備不防爆或未采取措施的;
7.膠帶輸送機皮帶接頭開裂嚴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
(二)安全系統方面
1.廠房建筑物結構出現傾斜、裂紋、風化、下塌現象的;
2.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廠房建筑承重結構的;
3.設備傳動部位未按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要求,安裝、使用安全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設施存在嚴重性能缺陷,不能發(fā)揮正常安全防護作用的;
4.廠房內的吊裝孔各層,未設置防止人員從起重區(qū)域通過的防護欄桿的;生產現場在有可能引發(fā)高空墜落的區(qū)域周邊未制定特殊措施防止從高空拋扔檢修件及其它物料的;
5.吊鉤、吊環(huán)和鋼絲繩等承重件未按照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檢修和更換,繼續(xù)使用的;
6.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入口門,未設置機械、電氣閉鎖裝置的;
7.高壓地埋線路附近未設立可靠、醒目警示標志的;在易產生靜電場所,未裝設可靠接地的;
8.作業(yè)場所無安全通道或擅自封堵消防安全通道、高層建筑頂部通往地面無應急舷梯的;
9.生產現場,如油庫、材料庫等其它禁止煙火場所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的;
10.重點防火區(qū),如在油庫、浮選藥劑庫(桶)周邊及煤倉上口(內)等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擅自施工的;
11.設備檢修未按程序辦理停送電工作票、不嚴格執(zhí)行“停電掛牌制度”的;
12.未采取徹底清洗或置換惰性氣體等防爆措施,對存放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情況不明的容器進行焊接的;
13.在瓦斯含量超過1.0%或煤塵濃度大于10 mg/m3的場所進行焊接作業(yè)的;
14.人工清倉時,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擅自進行清倉作業(yè)的;
15.進入設備內檢修,使用照明電源電壓等級高于36v的。
(三)機電系統方面
1.供電系統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固定設備外殼未直接重復接地的;
2.供電系統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不按期進行預防性試驗的;各種開關柜的保護不靈敏可靠的;
3.機電設備防護等級不符合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的;
4.壓力容器不按期校驗或出現焊縫開裂、深度機械傷痕、銹蝕點,以及安全閥整定值超過規(guī)定限值的;
5.高壓電動機無短路、過負荷和欠壓保護的;
6.變壓器超溫保護不起作用的;
7.瓦斯監(jiān)控系統未按規(guī)定檢測認定的。
第14篇 洗煤廠刮板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刮板機司機是刮板機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者,在生產班長的領導下,對刮板機在本班的安全運行負責。刮板機司機必須掌握洗煤廠刮板機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刮板機司機必須保證刮板機的安全運行。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第3條 時時觀察刮板機的安全運行情況,及時處理生產中的各類問題,協調好本崗位與其它崗位之間的各項工作的配合。
第4條 參加本班組班前、班后會,及時對刮板機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制定本班刮板機安全運行措施,并負責實施,同時認真做好記錄。
第5條 及時聯系班組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并按規(guī)定接受領導的考核。
第7條 進行本崗位安全措施及通用措施的實施。
第8條 刮板機司機要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9條 熟悉所屬機械、電氣設備的工作原理、構造、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技術特征、設備維護保養(yǎng)方法和有關的電氣基本知識。
第10條 刮板機司機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同時接受領導的檢查。
第11條 及時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本人的按章作業(yè)意識。
第12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實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3條 負責進行刮板機崗位質量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第14條 工作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15條 按“四無”、“五不漏”要求,搞好設備和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16條 按規(guī)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1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匯報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18條 本崗位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9條 在本崗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刮板機司機不參加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崗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20條 刮板機司機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和洗煤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21條 對本崗位的安全及設備的運行情況負直接責任,否則,據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22條 及時參加安全學習、班組安全教育,未參加安全教育,刮板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本崗位在礦、廠組織的驗收中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刮板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操作失誤導致本人或其他職工受傷害或者損失的,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25條 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崗位接連發(fā)生同類事故或經常不按章作業(yè)的,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26條 未有效實施事故防范措施的,刮板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27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刮板機司機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28條 本班內不與其它崗位進行協調工作而出現事故,給予刮板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15篇 洗煤廠給煤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給煤機司機是給煤機安全運行的第一責任者,在生產班長的領導下,對給煤機在本班的安全運行負責。給煤機司機必須掌握洗煤廠給煤機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給煤機司機必須保證給煤機的安全運行。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煤廠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并認真進行學習,根據制定的所轄安全實際防范措施進行實施,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章作業(yè)。
第3條 時時觀察給煤機的安全運行情況,及時處理生產中的各類問題,協調好本崗位與其它崗位之間的各項工作的配合。
第4條 參加本班組班前、班后會,及時對給煤機存在問題提出主導性意見,制定本班給煤機安全運行措施,并負責實施,同時認真做好記錄。
第5條 及時聯系班組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第6條 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并按規(guī)定接受領導的考核。
第7條 給煤機司機要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條 給煤機司機要熟悉本崗位給煤機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電動機、控制設備的性能和有關電氣基礎知識。
第9條 給煤機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設備的開、停車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檢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進行自檢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10條 給煤機司機要保證給煤機各轉動部件的銷子、螺釘都必須牢固。潤滑必須良好。
第11條 給煤機在運行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時,禁止用手直接清除。如必須用手直接工作時,應停機進行。
第12條 給煤機司機捅煤時不準用身體頂著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著工具,以防打傷。
第13條 給煤機司機捅煤時應站在適當的平臺上進行,嚴禁站在欄桿、電機或設備上操作。
第14條 注意觀察各聯接部件是否適當可靠,有無松脫或缺少。
第15條 開車過程中要注意給煤量要均勻,煤中不得有雜物,如發(fā)現雜物應立即停車處理。
第16條 停車后檢查溜槽有無堵塞或漏煤現象。
第17條 給煤機司機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同時接受領導的檢查。
第18條 及時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本人的按章作業(yè)意識。
第19條 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實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20條 負責進行給煤機崗位質量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第21條 工作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22條 按照“四無”、“五不漏”要求,搞好設備和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23條 按規(guī)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24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2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規(guī)定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的;
(二)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匯報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第26條 本崗位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規(guī)定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7條 在本崗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給煤機司機不參加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崗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28條 給煤機司機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和洗煤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給煤機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29條 對本崗位的安全及設備的運行情況負直接責任,否則,據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30條 及時參加安全學習、班組安全教育,未參加安全教育,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1條 本崗位在礦、廠組織的驗收中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2條 操作失誤導致本人或其他職工受傷害或者損失的,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3條 參加本崗位的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崗位接連發(fā)生同類事故或經常不按章作業(yè)的,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4條 未有效實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5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給煤機司機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
第36條 本班內不與其它崗位進行協調工作而出現事故,給予給煤機司機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