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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保證行車安全和安全生產的主要技術措施
1.安全保證措施
本承包人將堅持“科學施工,安全生產”的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在本標段施工中,本承包人組織以項目總經理全面負責,副經理和安檢室主任為首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把施工安全和人員健康作為承包人的重要職責,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定期檢查工地的施工安全,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制定好安全規(guī)劃,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隱患,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詳見安全保證體系框圖表k-20。
1.2、提高安全意識
1.2.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教育形式,使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強化全員管理制度化、教育經常化。
1.2.2、各級領導在下達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檢查工作時,必須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偨Y工作時,必須同時總結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把安全生產貫徹到施工的全過程中去。
1.2.3、認真堅持執(zhí)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講話,安全檢測制度,設立安全監(jiān)督崗,支持和發(fā)揮群眾安全人員的作用,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項,要立即處理,做出記錄,限期改正,落實到人。
1.2.4、施工中臨時結構必須向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大型臨時結構須進行安全設計和技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5、特殊工程的操作工人要做到有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工作,這里指起重、架子、電焊、氣焊、電工、小型機械工等工種。
1.3、做好各種標志牌
本承包人在本工程現場周圍、設置并維護必要標志牌,包括警告與危險標志、安全與控制標志、指路標志等。
2、既有線施工安全防護的主要措施
既有線施工與新線施工有不同的特點,既有線施工是在運營條件下進行的,施工與運營相互干擾。為確保施工中的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鐵路行車線上施工技術安全規(guī)則》、《鐵路信號施工技術安全規(guī)則》、《既有線施工確保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規(guī)定》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2.1.加強處全體職工的既有線安全施工培訓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證體系,詳見附圖安全保證體系框圖。培訓出合格的防護員。駐站聯(lián)絡員.施工員.道口看守員,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經?;?,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制定既有線安全施工二十個“不準“,塑封后,人手一冊,隨身攜帶。
2.2.1六個不準開工:沒有與管理局簽好安全協(xié)議不準開工;沒有書面技術交底和開工指令書不準開工;地下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沒按規(guī)定設施防護不準開工;沒有與車站辦好封鎖或慢行手續(xù)不準開工。
2.2.2六個個人行為約束;不準在鋼軌上.枕木上.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鉆車.跳車及在停留車底下休息;不準從車底下遞送工具.材料;施工完畢沒有工地負責人命令防護人員不準撤離崗位;不準班前酗酒;機具.材料堆放不準侵入限界。
2.2.3四個不準作業(yè):線路養(yǎng)護機具沒有絕緣裝置不準使用,行車線上作業(yè)沒有要好點.組織好勞動力不準發(fā)車,軌道車準帶病作業(yè);齒條式起道機不準上道作業(yè)。
2.2.4二個不準施工:臨時道口未辦好審批手續(xù)不準鋪設施工;機械靠近既有線施工沒有明顯的限界樁不準進場施工。
2.2.5二個不準上崗: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人員不準上崗,線路上四種人員防護員.聯(lián)絡員.道口看守員.施工員)未經培訓合格.未持證不準上崗。
2.3.區(qū)間卸軌料.加固線路.涵身頂進.拆除吊軌.拆換道岔等均須封鎖線路或慢行施工,沒有審定的施工方案,沒有到路局有關單們辦理封鎖或慢行手續(xù),沒有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不得動工。
2.4.拆除既有線橋涵護錐.端翼墻,開挖既有邊坡,必須采取加固措施,架設框架(扣軌.扣梁等或沿線路方向打入排樁,保證臨近既有線一側基坑邊坡的穩(wěn)定。
2.5.對涉及到通信電纜.信號電纜.地方光纜等地下電纜的施工,如開挖橋涵基礎.路基清表.開挖既有線路基邊坡.路塹施工等,開工前同有關單位簽定施工安全協(xié)定,并會同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共同勘測現場,準確找出地下電纜位置及走向,撤出白灰線并插設醒目標識,無法確定電纜位置時,應人工開挖探纜溝,或使用電纜探測儀,準確找電纜位置及走向。地下電纜兩側兩米經內,不準動用挖樁機械及洋鎬類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yè)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經路上部地面。需開挖的電纜,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人員緊盯現場,作業(yè)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定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并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書面交接。
凡涉及地上電力線如10kv高壓電力貫通線.低壓線等級的施工,如運輸.取土等,均提前制定保護電力線的方案,嚴格按既定方案施工。運輸及施工機械不得在離電桿及拉線5米內通行。
2.6.在既有線并行地段施工,均需插設醒目的限界標識,過往火車時,停止作業(yè),加強機械過往道口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2.7.制定強有力的既有線施工安全獎罰規(guī)定,重獎重罰,緊抓措施的落實,制止違章操作,消滅一切危及行車的隱患。
2.8.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掛牌,帶好安全帽,高作業(yè)人員應拴好安全繩,穿防滑鞋,設置安全網,嚴禁酒后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違章操作又不聽勸阻者要從嚴懲處,決不姑息遷就,創(chuàng)造一個人人重視安全,處處遵章守紀.文明施工的環(huán)境。
2.9.運輸車輛與其他施工設備如鉆機.吊車.壓路機等大型機械要嚴格管理,駕駛員必須有操作許可證持證上崗,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開車,機械要經常維修保養(yǎng),決不帶病作業(yè),確保行車和機械運轉的安全。線路上方,如遇高壓線路,必須設置醒目標志,確保施工安全。電焊.架子.起重等特殊工程持證上崗。
2.10.在行人線路處開挖基坑要設置防護欄桿,夜間有紅色警示燈,有一定照明燈光,施工危險地段要設置安全警示牌。各種固定機械設備必須懸掛操作規(guī)則,各工點的臨時電力設備要有專業(yè)人員巡視檢查。閘刀.開關.應配箱加鎖,電器設備要加裝漏電保護器,以防各類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2.11.施工駐地和一些重要臨時設施,要作好防洪.防火,防雷等工作,對易燃易暴.有毒器材按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管,登記造冊發(fā)放,責任到人,徹底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12.全面貫徹我局的十二項安全管理制度
2.12.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局指揮部指揮長.項目經理部經理.工程公司經理.分隊長和干部.工人按局規(guī)定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部及工程公司設安全質量監(jiān)察工程師,分隊設安全員,做到分工,責任到人。
2.12.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2.12.2.1對新工人貫徹公司.分隊各級既有線施工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12.2.2堅持每周不少于二小時的安全學習,安全技術員要定期上安全技術課。
2.12.2.3對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要進行既有線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對特殊工種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發(fā)給安全合格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2.12.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局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和各項目隊在編制計劃方案時,要針對性的編制既有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開工前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無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進行施工。
2.12.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局指揮部每月一次,項目經理部每十天一次,項目隊每周一次,分隊日檢查(三檢制)。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fā)現問題認真填寫“安全質量大檢查記錄表“,局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工程公司.分隊各一份,明確改進人.改進日期.監(jiān)督人等。重大問題要發(fā)安全通知書和指令書,并填寫對策表,將安全問題納入全面質量管理p.d.c.a循環(huán)之中。
2.12.5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各級領導必須親自組織處理各種不同程度的事故。
2.12.6既有線安全設計制度
針對施工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詳細的安全設計,制定各單位工程的安全措施,重點突出影響既有線行車的項目施工安全,預防危及行車事故的發(fā)生。
2.12.7安全操作掛牌制度
2.12.8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2.12.9臨時設施驗收制度
2.12.10交接班制度
2.12.11安全活動日制度
本工程規(guī)定每周四為安全活動日,任何其他活動不得擠占晚上兩小時活動時間。
2.12.12安全生產獎懲制
2.13.保證安全的技術組織措施
2.13.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指令。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實到既有線施工的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上述安全工作十二項制度,用系統(tǒng)學的原理分工序制定技術措施和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2.13.2加強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主管生產的各級領導,要切實負責的抓好安全工作。黨.政.工.團安全生產工作要齊抓共管,健全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目標責任制。指揮部對各單位的安全目標要定期考核,從月抓起,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全年和整個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
2.13.3發(fā)揮各級監(jiān)督人員的作用,加強安全監(jiān)察工作,使其有職有權,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規(guī)章和措施的實施,杜絕違章指揮和蠻干,防患于未然,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2.13.4以“tqc“方法推行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堅決做到沒有安全目標.安全措施和安全內容的生產計劃不下達;生產合同不成立,工程項目不開工。否則,以違犯安全生產規(guī)定追究責任。
2.13.5各施工單位在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時,要做到“四個一樣”:,即:施工數量多少一樣遵守操作規(guī)程;施工時間長短一樣遵守施工要領,人多人少一樣執(zhí)行安全制度;領導在與不在一樣重視安全生產。
2.13.6經常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增加干部和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形式要多樣化,如看錄象.設講座.開現場會.辦學習班等。
2.13.7在皖贛鐵路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各級領導和各單位.各部門要始終做到“三個堅持”和“四個加強”。
“三個堅持”即: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為現場服務的觀念;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針對不同施工現場,開展種種安全活動,尤其搞好有針對性的案例教育,堅持“三不放”過的制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四個加強”即: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充分發(fā)揮各方面.各部門的作用,加強組織紀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滅事故隱患;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2.14.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確保即有線行車的安全,實現“五無”.“兩控制”。
2.14.1“五無”:即無職工死亡.無行車事故.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無質量事故.無火災事故。
2.14.2“兩控制”:職工重傷頻率控制在0.6‰以下,輕傷頻率控制在1.2‰以下。
2.15.在既有線路上進行既有設備的技術改造施工,首先要取得行車和既有設備維護保養(yǎng)單位的配合與支持。開工前積極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向建設單位提出開工報告.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與車.工.電各單位簽訂施工配合協(xié)議,明確各自應承擔的確保施工安全的職責和任務.聯(lián)絡方法.聯(lián)絡地點及專職配合人員。
3、防洪、渡汛措施
施工中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等的影響,特別是雨季相對集中的5~9月份,一定要考慮防洪、渡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3.1、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倒灌基坑。
3.2、成立安全防汛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掛帥,組成搶險隊,配備相應的搶修器材。
3.3、建立健全通訊系統(tǒng),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3.4、雨季來臨前做好制梁廠、存料場地的防洪工作,對怕水材料,如:水泥、炸藥等重點加強防潮工作。
4、防火災措施
4.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
4.2、配備滅火器材,并同地方消防部門聯(lián)系,加強安全防護工作。
5、機械設備的安全措施
機械設備布局要合理,且裝設安全裝置。操作者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前要對設備進行檢查,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推土機和挖掘機作業(yè)時,要有專人指揮調度,以防砸傷人員和機械。
6、電器設備的安全措施
6.1對電器設備的外殼要進行防護性接地、接零或絕緣。
6.2派專人負責電器安全工作。
6.3進行用電安全知識教育,定期檢修電器設備。
7、特殊作業(yè)人員的保健措施
為保證水上、高空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將在項目部設置衛(wèi)生所,配置常用和必要的醫(yī)療器械,各施工隊設有專職的衛(wèi)生員,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人員進行體格檢查,重要場地作業(yè)時,醫(yī)務人員堅持崗位,隨時服務。
8、高溫季節(jié)及夜間施工
高溫季節(jié)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做好防暑降溫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盡量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間,有條件時搭設涼棚,供應冷飲,準備防暑藥品等。
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住地要設置路燈。
9、通航安全的保證措施
9.1通航安全:
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應符合現行《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開工前應報告當地港航監(jiān)督部。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應經船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間按規(guī)定應設置航行標志及救護、救生消防等設施。
遇有雨、霧天視線不清時,船只應顯示規(guī)定的信號,必要時應停止航行或作業(yè)。
應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氣象和水文情況,遇有大風天氣應檢查和加固船只等設施。
在基礎施工的同時制定相應的確保通航的措施,并在主墩兩側設置通航標志燈確保夜間行船安全,另外在河道兩側的圍堰要作好防護措施。
安全保證體系人員名單及技術職稱證書附后。
10、處罰條款
如果違反行車安全有關規(guī)定,可按鐵道部上海鐵路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2篇 自行車房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接班上崗后,查看自行車房各個角落有無異?,F象。
二、看自行車存放是否正常,摩托車存放處有無漏油現象,汽油味大不大,如果有很大氣味,立即禁止外人進入。
三、嚴禁吸煙者進入自行車房,防止發(fā)生意外,通知科、班長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處理后才能正常工作。
第3篇 膠輪車隊行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新)
1、認真學習和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guī)程》,熟悉礦井安全知識。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的安全指令、指示。
2、行車工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熟知和掌握與本業(yè)務有關的技術和操作規(guī)程。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yè)。
3、負責對行車所屬設備進行班檢、維修保養(yǎng),并保持設備的完好,發(fā)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排除,處理不了時應向隊領導匯報,并詳細填寫行車工交接班記錄。
4、開車前要仔細檢查好行車設備、起吊設施的完好情況,做到不安全、設備不完好不生產。
5、按章操作,對工件、設備、各類物件吊裝時要配合其它單位職工完成各種操作,杜絕人員和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6、操作行車時要做到平移吊運,輕吊輕放,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7、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睡崗,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亂用、亂動行車。
8、行車工負責材料換裝硐室內衛(wèi)生清理工作,堅持每班清掃整理,對滯留設備要擺放有序,需換裝上井的,要及時換裝運出硐室,保持硐室的清潔衛(wèi)生。
9、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交接好工具、設備運行狀況,保證操作正常進行。
第4篇 人行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對當班安全運行負責。
二、在人行車運行前,必須對人行車的連接裝置、信號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回報處理,問題不處理好,人行車不得運行。
三、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趟空車運行,證實巷道不會有掉道或其它危險,方可運送人員。
四、必須聽從把鉤工的指揮,堅持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拒絕違章指揮。人行車運行時要集中精力,發(fā)送信號要準確,保證上下人員安全。
五、必須參與每天的手動落閘試驗,及時反映人行車運行狀況及存在問題。
六、負責清點乘車人數,嚴禁超員乘坐。
七、負責檢查和提醒乘車人員的身體不要露出車外,工具、物品保管好。嚴禁人貨混裝,爆炸材料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運送。
八、認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yè),無“三違”行為。
第5篇 行車點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午必須攜帶常用點檢及檢修工具到現場按規(guī)定區(qū)域,對行車設備進行詳細檢查,對所檢查的問題進行整理和記錄,并填寫相應的點檢記錄。
(2)對點檢所發(fā)現的設備隱患,應及時以文字性通知(緊急情況則口頭通知)維修工,以便其及時整改。
(3)對班組所不能解決的設備隱患難題,要積極與技術人員一起進行協(xié)商并找出解決辦法。
(4)每周應積極收集班組的設備隱患 ,并視情況將一些整改時間過長、難度較大的項目安排計劃檢修,上報設備科。
(5)對行車的檢修、改造工作以及新裝行車的質檢工作,必須到現場了解檢修(安裝)進度情況,并協(xié)助技術人員共同抓好檢修的落實和檢修(安裝)質量的驗收,同時應做好檢修(安裝)記錄。
(6)對行車的主要運行參數,一定要有異常記錄,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相關人員。
(7)配合技術人員做好設備的年度檢修工作及相關的一些準備工作。對在檢修過程中所出現的違規(guī)現象,要及時加以制止,并上報相關人員。歸納設備點巡檢中所發(fā)現的問題,并將其進行分類、統(tǒng)計、存檔。
(8)按照貫標要求填寫以下各種記錄:《重要隱患、點檢反饋臺帳 》、《事故、故障、點檢、反饋統(tǒng)計表》、等安全管理類記錄。
第6篇 行車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行車必須有專人使用、專人管理,嚴禁閑雜人員操作行車。
二、操作人員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結構和工作原理。
三、作業(yè)時的準備工作:
(一)必須按標準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檢查機械、電氣、安全裝置應確保良好。
(三)對行車實行日常檢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1、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2、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剎不住額定載荷。 3、限位開關失靈。 4、車上有人(檢查、修理指定專人指揮時除外)。 5、新安裝、改裝、大修后未經驗改合格。
(四)對行車進行定期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禁止使用:
1、車輪裂紋、掉片、嚴重啃軌或“三條腿”。 2、電氣接零保護掛靠失去作用或絕緣達不到規(guī)定值。 3、電動機溫升超過規(guī)定值。 4、轉子、電阻一相開路。 5、吊鉤、滑輪、卷筒達到報廢標準。 6、主要受力件有裂紋、開焊。 7、主梁彈性變形或永久變形超過修理界限。 8、軌道行車梁松動、斷裂、物件破碎、終點車檔失靈。
四、作業(yè)時應做到:
(一) 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工作前4小時嚴禁飲酒。 2、不準帶無關人員上車。 3、開車前檢查行車上應無碰、卡現象,確認一切正常,打鈴報警后再送電試車。 4、檢查試車中發(fā)現有第“三”條之(三)、(四)中規(guī)定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車。 5、操作者必須精力集中,與下面人員密切配合。操作時不準做與操作無關的事。 6、行車檢查、維修過程中,應統(tǒng)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帶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8、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三)吊運物品堅持“三禁止”:
1、禁止行車從人頭上越過; 2、禁止行車從設備上越過;3、禁止行車吊模板,人站在下面維修模具。
(四)操作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操作中要始終做到穩(wěn)起、穩(wěn)行、穩(wěn)落。在接近人時必須及時打鈴報警,地面配合吊裝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2、運行時,任何人發(fā)出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停車。 3、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時,距地面距離不許超過0.5米。 4、吊運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應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車檢查剎車能力。5、正常情況下不準打反車。 6、上下車時需由平臺梯子通過,不準沿軌道行走。 7、無載荷運行時,吊鉤應升至上極限位置。 8、在處理故障或離車時、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刂破鞅仨氈糜?ldquo;0”位,切斷電源。不準懸掛重物離開車。下班時把小車停于駕駛員一端,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
五、作業(yè)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斷主機電源。
(二)檢查設備,確保設備狀態(tài)完好,按要求進行維護保養(yǎng)。
(三)切斷總電源。
第7篇 行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執(zhí)行《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及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經本工種專業(y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2、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意識,按照國標、行業(yè)標準、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負責本崗位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正確使用工具及勞動防護用品,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或設備。
4、遵守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yè)和強行操作。
5、負責監(jiān)視設備運轉狀況并填寫相關記錄,確保安全運轉。
6、負責本崗位所屬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檢查、維護及操作,保證安全運轉。
7、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yè),遇到危及安全情況時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8、服從廠調度室指揮,積極完成廠、車間、調度室安排的各項工作。
9、發(fā)現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匯報調度室。
10、運轉設備嚴禁清掃衛(wèi)生,清理衛(wèi)生必須對相關設備進行停機停電。
11、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12、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嚴格交接班。
第8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人行車司機
人行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對當班安全運行負責。
二、在人行車運行前,必須對人行車的連接裝置、信號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回報處理,問題不處理好,人行車不得運行。
三、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趟空車運行,證實巷道不會有掉道或其它危險,方可運送人員。
四、必須聽從把鉤工的指揮,堅持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拒絕違章指揮。人行車運行時要集中精力,發(fā)送信號要準確,保證上下人員安全。
五、必須參與每天的手動落閘試驗,及時反映人行車運行狀況及存在問題。
六、負責清點乘車人數,嚴禁超員乘坐。
七、負責檢查和提醒乘車人員的身體不要露出車外,工具、物品保管好。嚴禁人貨混裝,爆炸材料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運送。
八、認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yè),無“三違”行為。
第9篇 保證行車安全安全生產主要技術措施
1.安全保證措施
本承包人將堅持“科學施工,安全生產”的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在本標段施工中,本承包人組織以項目總經理全面負責,副經理和安檢室主任為首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把施工安全和人員健康作為承包人的重要職責,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定期檢查工地的施工安全,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制定好安全規(guī)劃,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隱患,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詳見安全保證體系框圖表k-20。
1.2、提高安全意識
1.2.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教育形式,使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強化全員管理制度化、教育經常化。
1.2.2、各級領導在下達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檢查工作時,必須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總結工作時,必須同時總結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把安全生產貫徹到施工的全過程中去。
1.2.3、認真堅持執(zhí)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講話,安全檢測制度,設立安全監(jiān)督崗,支持和發(fā)揮群眾安全人員的作用,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項,要立即處理,做出記錄,限期改正,落實到人。
1.2.4、施工中臨時結構必須向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大型臨時結構須進行安全設計和技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2.5、特殊工程的操作工人要做到有安全操作證才能上崗工作,這里指起重、架子、電焊、氣焊、電工、小型機械工等工種。
1.3、做好各種標志牌
本承包人在本工程現場周圍、設置并維護必要標志牌,包括警告與危險標志、安全與控制標志、指路標志等。
2、既有線施工安全防護的主要措施
既有線施工與新線施工有不同的特點,既有線施工是在運營條件下進行的,施工與運營相互干擾。為確保施工中的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鐵路行車線上施工技術安全規(guī)則》、《鐵路信號施工技術安全規(guī)則》、《既有線施工確保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的規(guī)定》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2.1.加強處全體職工的既有線安全施工培訓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保證體系,詳見附圖安全保證體系框圖。培訓出合格的防護員。駐站聯(lián)絡員.施工員.道口看守員,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經?;?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制定既有線安全施工二十個“不準“,塑封后,人手一冊,隨身攜帶。
2.2.1六個不準開工:沒有與管理局簽好安全協(xié)議不準開工;沒有書面技術交底和開工指令書不準開工;地下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沒按規(guī)定設施防護不準開工;沒有與車站辦好封鎖或慢行手續(xù)不準開工。
2.2.2六個個人行為約束;不準在鋼軌上.枕木上.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鉆車.跳車及在停留車底下休息;不準從車底下遞送工具.材料;施工完畢沒有工地負責人命令防護人員不準撤離崗位;不準班前酗酒;機具.材料堆放不準侵入限界。
2.2.3四個不準作業(yè):線路養(yǎng)護機具沒有絕緣裝置不準使用,行車線上作業(yè)沒有要好點.組織好勞動力不準發(fā)車,軌道車準帶病作業(yè);齒條式起道機不準上道作業(yè)。
2.2.4二個不準施工:臨時道口未辦好審批手續(xù)不準鋪設施工;機械靠近既有線施工沒有明顯的限界樁不準進場施工。
2.2.5二個不準上崗: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人員不準上崗,線路上四種人員防護員.聯(lián)絡員.道口看守員.施工員)未經培訓合格.未持證不準上崗。
2.3.區(qū)間卸軌料.加固線路.涵身頂進.拆除吊軌.拆換道岔等均須封鎖線路或慢行施工,沒有審定的施工方案,沒有到路局有關單們辦理封鎖或慢行手續(xù),沒有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不得動工。
2.4.拆除既有線橋涵護錐.端翼墻,開挖既有邊坡,必須采取加固措施,架設框架(扣軌.扣梁等或沿線路方向打入排樁,保證臨近既有線一側基坑邊坡的穩(wěn)定。
2.5.對涉及到通信電纜.信號電纜.地方光纜等地下電纜的施工,如開挖橋涵基礎.路基清表.開挖既有線路基邊坡.路塹施工等,開工前同有關單位簽定施工安全協(xié)定,并會同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共同勘測現場,準確找出地下電纜位置及走向,撤出白灰線并插設醒目標識,無法確定電纜位置時,應人工開挖探纜溝,或使用電纜探測儀,準確找電纜位置及走向。地下電纜兩側兩米經內,不準動用挖樁機械及洋鎬類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yè)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經路上部地面。需開挖的電纜,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人員緊盯現場,作業(yè)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定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并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書面交接。
凡涉及地上電力線如10kv高壓電力貫通線.低壓線等級的施工,如運輸.取土等,均提前制定保護電力線的方案,嚴格按既定方案施工。運輸及施工機械不得在離電桿及拉線5米內通行。
2.6.在既有線并行地段施工,均需插設醒目的限界標識,過往火車時,停止作業(yè),加強機械過往道口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2.7.制定強有力的既有線施工安全獎罰規(guī)定,重獎重罰,緊抓措施的落實,制止違章操作,消滅一切危及行車的隱患。
2.8.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掛牌,帶好安全帽,高作業(yè)人員應拴好安全繩,穿防滑鞋,設置安全網,嚴禁酒后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對違章操作又不聽勸阻者要從嚴懲處,決不姑息遷就,創(chuàng)造一個人人重視安全,處處遵章守紀.文明施工的環(huán)境。
2.9.運輸車輛與其他施工設備如鉆機.吊車.壓路機等大型機械要嚴格管理,駕駛員必須有操作許可證持證上崗,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開車,機械要經常維修保養(yǎng),決不帶病作業(yè),確保行車和機械運轉的安全。線路上方,如遇高壓線路,必須設置醒目標志,確保施工安全。電焊.架子.起重等特殊工程持證上崗。
2.10.在行人線路處開挖基坑要設置防護欄桿,夜間有紅色警示燈,有一定照明燈光,施工危險地段要設置安全警示牌。各種固定機械設備必須懸掛操作規(guī)則,各工點的臨時電力設備要有專業(yè)人員巡視檢查。閘刀.開關.應配箱加鎖,電器設備要加裝漏電保護器,以防各類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2.11.施工駐地和一些重要臨時設施,要作好防洪.防火,防雷等工作,對易燃易暴.有毒器材按有關規(guī)定妥善保管,登記造冊發(fā)放,責任到人,徹底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12.全面貫徹我局的十二項安全管理制度
2.12.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局指揮部指揮長.項目經理部經理.工程公司經理.分隊長和干部.工人按局規(guī)定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部及工程公司設安全質量監(jiān)察工程師,分隊設安全員,做到分工,責任到人。
2.12.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2.12.2.1對新工人貫徹公司.分隊各級既有線施工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12.2.2堅持每周不少于二小時的安全學習,安全技術員要定期上安全技術課。
2.12.2.3對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要進行既有線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對特殊工種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發(fā)給安全合格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2.12.3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局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和各項目隊在編制計劃方案時,要針對性的編制既有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開工前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無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進行施工。
2.12.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局指揮部每月一次,項目經理部每十天一次,項目隊每周一次,分隊日檢查(三檢制)。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fā)現問題認真填寫“安全質量大檢查記錄表“,局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工程公司.分隊各一份,明確改進人.改進日期.監(jiān)督人等。重大問題要發(fā)安全通知書和指令書,并填寫對策表,將安全問題納入全面質量管理p.d.c.a循環(huán)之中。
2.12.5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各級領導必須親自組織處理各種不同程度的事故。
2.12.6既有線安全設計制度
針對施工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詳細的安全設計,制定各單位工程的安全措施,重點突出影響既有線行車的項目施工安全,預防危及行車事故的發(fā)生。
2.12.7安全操作掛牌制度
2.12.8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2.12.9臨時設施驗收制度
2.12.10交接班制度
2.12.11安全活動日制度
本工程規(guī)定每周四為安全活動日,任何其他活動不得擠占晚上兩小時活動時間。
2.12.12安全生產獎懲制
2.13.保證安全的技術組織措施
2.13.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指令。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實到既有線施工的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上述安全工作十二項制度,用系統(tǒng)學的原理分工序制定技術措施和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2.13.2加強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主管生產的各級領導,要切實負責的抓好安全工作。黨.政.工.團安全生產工作要齊抓共管,健全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目標責任制。指揮部對各單位的安全目標要定期考核,從月抓起,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全年和整個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
2.13.3發(fā)揮各級監(jiān)督人員的作用,加強安全監(jiān)察工作,使其有職有權,督促檢查各種安全規(guī)章和措施的實施,杜絕違章指揮和蠻干,防患于未然,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2.13.4以“tqc“方法推行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堅決做到沒有安全目標.安全措施和安全內容的生產計劃不下達;生產合同不成立,工程項目不開工。否則,以違犯安全生產規(guī)定追究責任。
2.13.5各施工單位在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時,要做到“四個一樣”:,即:施工數量多少一樣遵守操作規(guī)程;施工時間長短一樣遵守施工要領,人多人少一樣執(zhí)行安全制度;領導在與不在一樣重視安全生產。
2.13.6經常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增加干部和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形式要多樣化,如看錄象.設講座.開現場會.辦學習班等。
2.13.7在皖贛鐵路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各級領導和各單位.各部門要始終做到“三個堅持”和“四個加強”。
“三個堅持”即: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為現場服務的觀念;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針對不同施工現場,開展種種安全活動,尤其搞好有針對性的案例教育,堅持“三不放”過的制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四個加強”即: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充分發(fā)揮各方面.各部門的作用,加強組織紀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滅事故隱患;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2.14.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確保即有線行車的安全,實現“五無”.“兩控制”。
2.14.1“五無”:即無職工死亡.無行車事故.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無質量事故.無火災事故。
2.14.2“兩控制”:職工重傷頻率控制在0.6‰以下,輕傷頻率控制在1.2‰以下。
2.15.在既有線路上進行既有設備的技術改造施工,首先要取得行車和既有設備維護保養(yǎng)單位的配合與支持。開工前積極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向建設單位提出開工報告.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與車.工.電各單位簽訂施工配合協(xié)議,明確各自應承擔的確保施工安全的職責和任務.聯(lián)絡方法.聯(lián)絡地點及專職配合人員。
3、防洪、渡汛措施
施工中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等的影響,特別是雨季相對集中的5~9月份,一定要考慮防洪、渡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3.1、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倒灌基坑。
3.2、成立安全防汛領導小組,以項目經理掛帥,組成搶險隊,配備相應的搶修器材。
3.3、建立健全通訊系統(tǒng),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3.4、雨季來臨前做好制梁廠、存料場地的防洪工作,對怕水材料,如:水泥、炸藥等重點加強防潮工作。
4、防火災措施
4.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根源,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
4.2、配備滅火器材,并同地方消防部門聯(lián)系,加強安全防護工作。
5、機械設備的安全措施
機械設備布局要合理,且裝設安全裝置。操作者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前要對設備進行檢查,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推土機和挖掘機作業(yè)時,要有專人指揮調度,以防砸傷人員和機械。
6、電器設備的安全措施
6.1對電器設備的外殼要進行防護性接地、接零或絕緣。
6.2派專人負責電器安全工作。
6.3進行用電安全知識教育,定期檢修電器設備。
7、特殊作業(yè)人員的保健措施
為保證水上、高空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將在項目部設置衛(wèi)生所,配置常用和必要的醫(yī)療器械,各施工隊設有專職的衛(wèi)生員,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人員進行體格檢查,重要場地作業(yè)時,醫(yī)務人員堅持崗位,隨時服務。
8、高溫季節(jié)及夜間施工
高溫季節(jié)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做好防暑降溫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盡量時間,盡量避開高溫時間,有條件時搭設涼棚,供應冷飲,準備防暑藥品等。
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住地要設置路燈。
9、通航安全的保證措施
9.1通航安全:
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應符合現行《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開工前應報告當地港航監(jiān)督部。
施工所使用的船只應經船檢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間按規(guī)定應設置航行標志及救護、救生消防等設施。
遇有雨、霧天視線不清時,船只應顯示規(guī)定的信號,必要時應停止航行或作業(yè)。
應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氣象和水文情況,遇有大風天氣應檢查和加固船只等設施。
在基礎施工的同時制定相應的確保通航的措施,并在主墩兩側設置通航標志燈確保夜間行船安全,另外在河道兩側的圍堰要作好防護措施。
安全保證體系人員名單及技術職稱證書附后。
10、處罰條款
如果違反行車安全有關規(guī)定,可按鐵道部上海鐵路局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10篇 行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2、堅守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工作中不打瞌睡。
3、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進入崗位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涼鞋。
5、工作中不準打毛衣、看書報。
6、行車工必須熟悉所用行車的性能和各種起重指揮手勢、旗語等聯(lián)系信號。
7、起吊前先進行試吊,將物品吊離地面100毫米左右,確認可靠后方可吊運。
8、吊運物件時,不宜離地面過高,不得長時間懸吊。
9、行車司機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10、班前應檢查鋼絲繩、警鈴等是否安全正常。
11、凡近視、色盲、聽力不良者不得從事本工作。
12、除緊急情況外,不得對電動機采用逆轉制動。如發(fā)生停電時,應立即將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
第11篇 膠輪車隊行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guī)程》,熟悉礦井安全知識。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的安全指令、指示。
2、行車工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熟知和掌握與本業(yè)務有關的技術和操作規(guī)程。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yè)。
3、負責對行車所屬設備進行班檢、維修保養(yǎng),并保持設備的完好,發(fā)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排除,處理不了時應向隊領導匯報,并詳細填寫行車工交接班記錄。
4、開車前要仔細檢查好行車設備、起吊設施的完好情況,做到不安全、設備不完好不生產。
5、按章操作,對工件、設備、各類物件吊裝時要配合其它單位職工完成各種操作,杜絕人員和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6、操作行車時要做到平移吊運,輕吊輕放,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7、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睡崗,嚴禁非操作人員操作、亂用、亂動行車。
8、行車工負責材料換裝硐室內衛(wèi)生清理工作,堅持每班清掃整理,對滯留設備要擺放有序,需換裝上井的,要及時換裝運出硐室,保持硐室的清潔衛(wèi)生。
9、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交接好工具、設備運行狀況,保證操作正常進行。
第12篇 安全生產責任狀:行車操作工
一、行車必須有專人使用、專人管理,嚴禁閑雜人員操作行車。
二、操作人員須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結構和工作原理。
三、作業(yè)時的準備工作:
(一)必須按標準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檢查機械、電氣、安全裝置應確保良好。
(三)對行車實行日常檢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1、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2、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剎不住額定載荷。 3、限位開關失靈。 4、車上有人(檢查、修理指定專人指揮時除外)。 5、新安裝、改裝、大修后未經驗改合格。
(四)對行車進行定期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禁止使用:
1、車輪裂紋、掉片、嚴重啃軌或“三條腿”。 2、電氣接零保護掛靠失去作用或絕緣達不到規(guī)定值。 3、電動機溫升超過規(guī)定值。 4、轉子、電阻一相開路。 5、吊鉤、滑輪、卷筒達到報廢標準。 6、主要受力件有裂紋、開焊。 7、主梁彈性變形或永久變形超過修理界限。 8、軌道行車梁松動、斷裂、物件破碎、終點車檔失靈。
四、作業(yè)時應做到:
(一) 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工作前4小時嚴禁飲酒。 2、不準帶無關人員上車。 3、開車前檢查行車上應無碰、卡現象,確認一切正常,打鈴報警后再送電試車。 4、檢查試車中發(fā)現有第“三”條之(三)、(四)中規(guī)定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車。 5、操作者必須精力集中,與下面人員密切配合。操作時不準做與操作無關的事。 6、行車檢查、維修過程中,應統(tǒng)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掛不吊。 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 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7、帶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8、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三)吊運物品堅持“三禁止”:
1、禁止行車從人頭上越過; 2、禁止行車從設備上越過;3、禁止行車吊模板,人站在下面維修模具。
(四)操作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操作中要始終做到穩(wěn)起、穩(wěn)行、穩(wěn)落。在接近人時必須及時打鈴報警,地面配合吊裝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2、運行時,任何人發(fā)出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停車。 3、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時,距地面距離不許超過0.5米。 4、吊運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應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車檢查剎車能力。5、正常情況下不準打反車。 6、上下車時需由平臺梯子通過,不準沿軌道行走。 7、無載荷運行時,吊鉤應升至上極限位置。 8、在處理故障或離車時、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控制器必須置于“0”位,切斷電源。不準懸掛重物離開車。下班時把小車停于駕駛員一端,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
五、作業(yè)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斷主機電源。
(二)檢查設備,確保設備狀態(tài)完好,按要求進行維護保養(yǎng)。
(三)切斷總電源。
第13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行車工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2、堅守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工作中不打瞌睡。
3、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進入崗位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涼鞋。
5、工作中不準打毛衣、看書報。
6、行車工必須熟悉所用行車的性能和各種起重指揮手勢、旗語等聯(lián)系信號。
7、起吊前先進行試吊,將物品吊離地面100毫米左右,確認可靠后方可吊運。
8、吊運物件時,不宜離地面過高,不得長時間懸吊。
9、行車司機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10、班前應檢查鋼絲繩、警鈴等是否安全正常。
11、凡近視、色盲、聽力不良者不得從事本工作。
12、除緊急情況外,不得對電動機采用逆轉制動。如發(fā)生停電時,應立即將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
第14篇 行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行車司機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者,必須熟練掌握專業(yè)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
一、崗位責任
第1條 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第2條 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管理制度。
第3條 嚴格執(zhí)行《行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
第4條 熟悉行車結構、性能、原理以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第5條 負責各類設備及物資的搬運、擺放工作。
第6條 配合業(yè)務部門進行行車年檢工作。
第7條 按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條 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第9條 工作中杜絕違章行為。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 未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1條 未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和各項管理制度,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2條 違背《行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工作中不熟悉行車結構、性能、原理以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行車司機負直接或主要責任。
第14條 未佩戴勞動保護用品,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未參加安全技術業(yè)務的培訓,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車司機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作業(yè)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對他人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第17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jiān)察)審查中,行車司機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第15篇 人行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對當班安全運行負責。
二、在人行車運行前,必須對人行車的連接裝置、信號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必須回報處理,問題不處理好,人行車不得運行。
三、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趟空車運行,證實巷道不會有掉道或其它危險,方可運送人員。
四、必須聽從把鉤工的指揮,堅持交接班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拒絕違章指揮。人行車運行時要集中精力,發(fā)送信號要準確,保證上下人員安全。
五、必須參與每天的手動落閘試驗,及時反映人行車運行狀況及存在問題。
六、負責清點乘車人數,嚴禁超員乘坐。
七、負責檢查和提醒乘車人員的身體不要露出車外,工具、物品保管好。嚴禁人貨混裝,爆炸材料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運送。
八、認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yè),無“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