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零部件生產部一線操作人員機加工,熱處理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 在直屬負責人的領導下,落實本崗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向直屬負責人匯報;
2. 簽署與本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及安全承諾書;
3.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
4. 貫徹執(zhí)行國家、____市、區(qū)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
5.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貫徹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生產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6. 落實本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執(zhí)行公司、部門或班組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決定或重要獎懲,落實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7. 杜絕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三違操作,積極聽取其他人員關于三違操作的糾正意見;
8. 工作中杜絕不安全的行為,對于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他人的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提醒并制止;
9. 對本崗位涉及的設備、工具、物料、環(huán)境等進行日常作業(yè)前、中、后的安全檢查,按時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配合完成隱患治理工作;
10. 參加公司或部門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特殊崗位或特殊作業(yè)持有效證件上崗;
11. 積極參與危險源的辨識及風險的評價工作,掌握并熟知本崗位的危險源、職業(yè)危害因素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及預防措施并主動積極地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2. 作業(yè)之前、中、后觀察周圍環(huán)境以及人員,做到“五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讓他人受到傷害、不讓他人傷害他自己;
13. 參加部門或公司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對于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或要求的職業(yè)健康體檢;
14.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向直屬負責人匯報,配合本部門或ehs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15. 正確穿戴或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16. 積極參加部門、班組組織的班前班后會議,提出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改進的機會;
17. 落實本崗位工業(yè)衛(wèi)生的清理清掃工作,及時上報崗位內的安全生產異常情況;
18. 落實完成其他安全生產相關的工作。
第2篇 零部件生產部熱處理實驗室檢驗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1. 在直屬負責人的領導下,落實本崗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向直屬負責人匯報;
2. 簽署與本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及安全承諾書;
3.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
4. 貫徹執(zhí)行國家、____市、區(qū)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
5.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貫徹執(zhí)行本崗位安全生產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6. 落實本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執(zhí)行公司、部門或班組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決定或重要獎懲,落實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7. 杜絕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 三違操作,積極聽取其他人員關于三違操作的糾正意見;
8. 工作中杜絕不安全的行為,對于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他人的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提醒并制止;
9. 對本崗位涉及的設備、工具、物料、環(huán)境等進行日常作業(yè)前、中、后的安全檢查,按時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配合完成隱患治理工作;
10. 參加公司或部門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活動,特殊崗位或特殊作業(yè)持有效證件上崗;
11. 積極參與危險源的辨識及風險的評價工作,掌握并熟知本崗位的危險源、職業(yè)危害因素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及預防措施并主動積極地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2. 作業(yè)之前、中、后觀察周圍環(huán)境以及人員,做到“五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讓他人受到傷害、不讓他人傷害他自己;
13. 參加部門或公司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對于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或要求的職業(yè)健康體檢;
14. 對進入熱處理地坑受限空間的作業(yè)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落實監(jiān)測、監(jiān)護等安全措施;
15.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保護現(xiàn)場并及時向直屬負責人匯報,配合本部門或ehs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16. 正確穿戴或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17. 積極參加部門、班組組織的班前班后會議,提出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改進的機會;
18. 落實本崗位工業(yè)衛(wèi)生的清理清掃工作,及時上報崗位內的安全生產異常情況;
19. 落實完成其他安全生產相關的工作。
第3篇 熱處理安全生產守則
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
1、熱處理車間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區(qū)域必須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牌,嚴禁煙火,每月檢查一次保證安全標識牌的完好。
2、對貯存易燃、易爆有機液體或氣體的容器必須區(qū)分隔離存放,不能混放,對存儲容器的狀態(tài)必須作嚴格標識,例如空瓶或滿瓶等。
3、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貯存地點應保持良好的通風,不受潮,不爆曬,遠離火源和熱源,避免機械撞擊。
4、應按各類物品的特性要求分別貯存,如氧氣瓶不能與油脂類、乙炔放在一起,有機物滲劑不得與氧化劑放在一起等。
5、煤油、甲醇、回火油取用完,必須立即密封儲存桶,防止揮發(fā)到空氣中造成危險。
6、輸送、貯氨的管道、閥門和儀表都不能用含銅合金的材料,否則會導致嚴重腐蝕,使其迅速損壞造成泄露。氨在高壓下貯存,壓力釋放后,體積膨脹很大,貯瓶和貯罐的貯存環(huán)境溫度不得高于50℃。
7、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嚴禁傾倒、臥放,防止丙酮流出。瓶中的氣體均不得用盡,瓶內殘余壓力不得小于0.2-0.3mpa。
8、生產車間只作為供日常消耗物品的貯存場所,大批量的生產物料應貯存在各類庫房內,嚴禁在車間存放大量的生產物料。
9、在安全隔離區(qū)不準有火源、可燃材料及與儲罐無關的建筑設施,特別不準有地下孔、通風井等。
二、生產設備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操作人員要穿戴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即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帶手套,不允許打赤背、著短褲、穿拖鞋。工作場地周圍應保持整潔。
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電氣、測量儀表、機械保護裝置等是否準確、靈敏,傳動部件運轉是否正常,嚴禁設備帶故障工作。
對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及區(qū)域應設置安全標志牌,如高壓設備(變壓器、高頻設備)、帶電部位等均應設置。
每3-5月必須清理一次熱處理生產車間的油污。
a、感應熱處理(中頻感應加熱設備)
1、高、中頻設備周圍應保持場地干燥,并鋪設耐25kv的高壓絕緣橡膠和設置防護欄。
2、高、中頻設備冷卻用水的溫度不得低于車間內空氣露點的溫度。
3、更換感應器、變壓器變壓比和補償電容時,必須關斷中頻電源的主回路電源開關。
4、設備上電器部位發(fā)現(xiàn)漏水必須及時停止設備進行處理,防止造成電擊傷。
5、對裸露在機殼外的淬火變壓器應加以屏蔽。作業(yè)部位高頻輻射的電場強度不超過20v/m,磁場強度不超過5a/m。
6、嚴格按設備的啟動順序啟動高頻和中頻設備。當設備運轉正常后方可進行淬火操作。
7、對中頻電源參數(shù)調整完成后以及正式生產時,中頻電源柜的門必須全部關上。
8、高、中頻感應加熱用的感應器不得在空載時送電。
9、工件在淬火過程中如出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按急停按鈕,切斷高、中頻電源。
10、嚴格按照標準作業(yè)指導書進行操作。
b、井式滲碳爐
1、經常檢查電爐設備的接地和電纜絕緣。確保所有和帶電部分絕緣的金屬殼體、儀表托架、配電柜、電纜連接起殼體、金屬外殼、導電電纜和金屬保護管等都必須接地。
2、氣體碳氮共滲時,從排氣口排出的廢氣中含有有毒物質如一氧化碳等,必須點燃通過燃燒分解后排放。
3、滲碳爐要有良好的密封性。井式爐爐壓應不低于200pa。
4、井式滲碳爐的裝爐量不得超過設備的最大裝爐量。必須按照工藝要求控制每爐裝爐量,避免由于裝爐量過大,造成工件出爐進入開放式油槽淬火時,淬火油蒸氣燃燒過旺而引發(fā)安全事故。
5、熱處理爐的所有管道、閥門和接頭都不允許漏氣,并應經常檢查。
6、工件出爐過程中必須切斷加熱電源和攪拌風扇電源,當風扇出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7、爐溫低于760℃時,不得向爐內通入可控氣氛,例如煤油和氨氣。
8、往爐內送氣時,排氣管上的點火嘴應正常燃燒。
9、停爐期間,必須放空井式滲碳爐邊上的煤油儲罐中的煤油,并將這些剩余煤油儲存在指定地點的密封油桶中待下次使用。
10、定期檢查碳氮共滲工藝用料盤、料筐,如發(fā)現(xiàn)料盤、料筐上有明顯裂紋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交工裝準備員修復,若經確定料盤、料筐無法滿足正常的安全生產時作報廢處理
11、嚴格按照標準作業(yè)指導書進行操作。
c、密封箱式多用爐
1、在工藝過程中嚴禁同時打開前室和加熱室爐門;停爐時應先在高溫停氣,然后打開雙爐門,使爐氣燒盡。在以上兩種情況下開啟爐門的瞬間,操作人員均不得站在爐門前以免被噴出的火焰燒傷。
2、操作員工在進行裝卸料時,應盡量避免在加熱爐爐門前方及附近進行操作。
3、爐內排出的廢氣必須點燃,整個滲碳過程中必須保持小火嘴處燃燒。
4、熱處理爐的所有管道、閥門和接頭都不允許漏氣,并應經常檢查。
5、定期檢查碳氮共滲工藝用料盤、料筐,如發(fā)現(xiàn)料盤、料筐上有明顯裂紋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交工裝準備員修復,若經確定料盤、料筐無法滿足正常的安全生產時作報廢處理
6、嚴格按照多用爐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生產操作。
三、淬火及回火油槽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a、淬火油槽
1、連續(xù)淬火時,淬火油槽中應有足夠的油量。淬火油槽內的淬火油數(shù)量不得低于標示位置。
2、工件出爐淬火前,必須用溫度計檢測淬火油油溫,確保淬火前油溫在50-80℃范圍內。工件淬火后,必須保持接通壓縮空氣直到油溫降至50-80℃范圍內方可停止。
3、為防止油的局部過熱和蒸氣燃燒,油的循環(huán)攪拌措施也有安全生產功能。工件淬火前,必須先接通淬火油槽的壓縮空氣。
4、保持工作場地清潔,油槽附近嚴禁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5、工件全部浸入淬火油后,接通壓縮空氣,再打開排風扇排風。
b、回火油槽
1、井式滲碳爐使用的回火油閃點220℃,其工作溫度應低于油閃點至少50℃,并應嚴格控制油溫,使其不超過危險界限。
2、定期用溫度計檢測回火油爐的控溫儀表,防止儀表跑溫從而引發(fā)回火油燃燒,如控溫儀表偏差達20℃時,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報修。平時生產過程中如發(fā)覺回火油槽使用過程中有異常,必須用溫度計檢測回火油溫是否正常。
3、控制回火料筐的裝料量,防止由于回火料筐裝料太多而造成回火油爐中的熱油溢出,造成人身傷害或引發(fā)火災。
4、回火料筐應緩慢浸入回火爐中,避免熱油飛濺造成人身傷害。
5、回火油爐正常使用時,必須開啟油爐處的排風裝置,保證工作現(xiàn)場空氣的流通。
四、起重機械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起重機械必須處于正常良好狀態(tài),特別是安全裝置如制動機構、連鎖機構等必須靈敏完好。吊物不得從人身上越過。嚴禁人員在吊鉤下停留或行走。工作終止時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工件淬火后必須放置在濾油盤內濾油,嚴禁懸掛在吊鉤上濾油。
2、吊鉤表面應光滑,在使用1-3月后,要進行一次檢查。當發(fā)現(xiàn)吊鉤的危險斷面其高度磨損超過10%時,或是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發(fā)紋時即應更換。
3、嚴禁用鋼絲繩起吊灼熱的工件。灼熱的工件應使用鋼棒制作的吊具或鐵鏈。當發(fā)現(xiàn)吊具有嚴重的變形、裂紋時應強制更換。
4、淬火吊車必須有備用電源,以便在突然斷電的情況下通過自動裝置迅速將備用電源接通使吊車繼續(xù)工作。
5、工件出爐前必須檢查行車的運行狀態(tài)是否正常,保持行車在工件淬火時能正常工作。
五、氧-乙炔焊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氧氣瓶要避免和油脂接觸,不可靠近高溫地帶,絕對不可撞擊。
2、在點燃燒嘴前必須先用乙炔氣把儲氣罐、管道和輸氣軟管中的空氣排出,以免在這些地方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氣。
3、氧氣瓶和乙炔瓶、油脂以及其他易燃物不能儲存在同一房間內。發(fā)生火災時,應首先把氧氣瓶和乙炔罐分別放在安全的地方。
4、如果從管道接頭和軟管泄露乙炔氣體并閃現(xiàn)火花,應迅速關閉泄露處前面的閥門,并用濕布撲滅。
5、氧焊的火焰溫度高達3100-3200℃,操作人員必須配戴防護眼鏡以免造成眼損傷。
6、氣瓶應與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離,并避免暴曬、熱輻射及電擊。
7、應有防凍措施,當瓶口結凍時可用熱水解凍,嚴禁用火烤,不得用有油污的手套開啟氧氣瓶。
8、應裝有專用的氣體減壓閥,乙炔的最高工作壓力禁止超過147kpa。
9、瓶中的氣體均不得用盡,瓶內殘余壓力不得小于0.2-0.3mpa。
10、用來輸送氧氣、乙炔氣的軟管應采用不同顏色的膠管(推薦氧氣用黑色膠管,乙炔用紅色膠管)。
11、與乙炔接觸的儀表、管子等零件,禁止使用紫銅或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制造。
熱處理部
200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