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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督促公司各單位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四川省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川財企〔2007〕33號)、《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核工業(yè)地質局關于印發(fā)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核地安〔2022〕223號)等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指各單位重大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向公司財務部繳存的用于本單位重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核工業(yè)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業(yè)四川巖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設計所、包括各合作單位的重大項目等。
第四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各所屬單位重大項目自行負擔,在自有資金中支付。
第五條本辦法由公司質安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重大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統一交公司財務部設置的專項賬戶單列管理。
第六條凡符合第三條規(guī)定范圍的公司所屬單位重大項目,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原則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 萬元。
各單位可以參照以上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所屬重大項目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收取標準。
第七條不因以任何情況緩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第八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為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而直接發(fā)送的搶險、救援費
用支出。
(二)作為處理辦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fā)送的費用支出。
(三)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后產生的搶險、救援及善后處理費用,原則上應由各單位先行支付。確實需要動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由本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財務處研究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單位重大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未予發(fā)生開支的,在項目結束后可申請取回。
第十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行??顚S?、嚴格管理,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同時接受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一)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二)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2篇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
一、總則和目的
為加強安全管理,充分調動全員的安全生產積極性,實現“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確保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根據集團公司的要求,實現我公司安全年目標要求,經公司研究決定實施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二、實施對象和范圍
風險抵押金實施范圍橫向到各部門,縱向到每個員工。
風險抵押金實施對象為全體在崗員工。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員工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并根據所在檔次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安環(huán)部每季度對各單位(或人員)進行考核并兌現一次。
2、風險抵押金及季度獎勵金按安全管理難度及責任大小分為八檔,具體見表1。
表1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及季度兌現標準表
序號
檔 次
標 準(元)
崗位分檔
備 注
1
一檔
1200
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安全副總
2
二檔
1000
公司其他分管領導領導
3
三檔
700
安環(huán)部、技術部、選礦車間正職
4
四檔
600
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質檢部、調度室、化驗室正職
5
五檔
500
各部門副職、專職安全員、工程系列技術人員
6
六檔
400
部門內主管、班組長、兼職安全員
7
七檔
300
司機、炸藥庫和?;穾鞄旃軉T、 測工、井下采樣工、生產一線員工
8
八檔
200
公司其他員工
注:新畢業(yè)的工程系列技術員相應降低一檔。新入礦員工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后按相應標準交納。
3、實施時間:從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
4、實施中途因辭退、辭職等其它原因需要離開公司的退還剩余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四、主要工作
1、由安環(huán)部負責在3月底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簽訂。
安全生產責任狀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狀由安環(huán)部制定并負責簽訂,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工種制定本部門各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并負責簽訂,然后報安環(huán)部備案。
2、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的確定。
班組長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后報安環(huán)部;兼職安全員由安環(huán)部負責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己藦纳夏隉o“三違”記錄、事故非責任人員中經本人申請考試擇優(yōu)錄用,選拔比例10%。
3、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安全風險抵押金必須由個人出資繳納,各單位于3月29日前將本單位人員、工種、所屬檔位報表報安環(huán)部審定后,安環(huán)部報于財務部后開始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財務部負責資金管理,同時將風險金交納明細表交安環(huán)部存檔。
五、考核辦法
1、 由安環(huán)部負責每季度對各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各單位根據考評結果填報安全獎報表并經安環(huán)部審核后報財務部兌現,安全工作管理獎罰分下列兩擋次。
(1)安全環(huán)保部、技術部、選廠;
(2)綜合辦公室、財務部;
(3)(含本單位員工)
2、每季標準見表1,每季度每人實發(fā)安全獎(元)=相應檔位標準(元),年底返還剩余的風險抵押金.
3、輕傷處罰辦法:輕傷由安全環(huán)保部調查處理,屬第一擋次單位扣單位負責,人100元,事故責任人扣200元:風險抵押金的15%。屬第二擋次單位扣單位負責人150元,事故責任人扣300元;風險抵押金20%。
4、重傷事故處罰辦法、屬一擋次扣單位負責人200元,風險抵押金20%,事故責任人400元,風險抵押金100%,屬第二檔次扣單位負責人300元,風險抵壓金30%扣事故責任人500元,風險抵押金100%,扣主管經理100元,扣公司全體員工抵押金30%。并召開事故分析會。
5、工亡事故的處理:發(fā)生工亡事故,全公司工資總額下浮10%,事故單位員工工資下浮20%,風險抵押金扣30%,同時召開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及行政處罰。
6、設備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劃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類。
(1)一般事故的處罰原則:設備修復費用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發(fā)生事故罰單位負責人或設備主管100—1000元,罰事故責任人200——500元。
(2)事故直接損失或修復費用在20000元以上的為重大事故,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同時對事故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
(3)小車司機發(fā)生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扣除本年抵押金及本季度獎勵金。
(4)其他考核根據公司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狀進行考核。
7、環(huán)保事故的劃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類。
(1)環(huán)保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4000元以內的為一般環(huán)保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罰部門負責人100元,罰事故責任人2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4000元以內,罰部門負責人200元,罰事故責任人400元;
(2)環(huán)保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的為重大環(huán)保事故。公司召開環(huán)保專題會議,同時對事故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
8、風險抵押金扣完的員工由安環(huán)部負責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并重新繳納風險抵押金。
第3篇 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干部職工,形成一個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局有關規(guī)定實行一九四隊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后,對參與抵押的人員,將按全隊以及各經濟實體(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定期進行綜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掛鉤實施獎懲(隊級干部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由局考核,不參與本辦法)。
一、抵押范圍
隊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各部門、項目部(經濟實體)其他副職;隊屬鉆機正副機長;在冊在崗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在冊在崗隊屬車輛駕駛員。
二、抵押金標準:
1、安全責任一類人員:隊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及各經濟實體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抵押金2600元為抵押基數;在此基礎上,每完成貨幣工作量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增加100元;
2、安全責任二類人員:隊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抵押金2400元為抵押基數(隊專職安全員);在此基礎上,每完成貨幣工作量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增加80元;
3、安全責任三類人員:各部門、項目部(經濟實體)其他副職抵押金2200元為抵押基數;在此基礎上,每完成貨幣工作量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增加60元;
4、安全責任四類人員:隊屬鉆機正機長抵押金1600元為抵押基數;在此基礎上,每完成貨幣工作量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增加40元。
5、安全責任五類人員:隊車管員、消防員,隊屬鉆機副機長,在冊在崗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在崗在冊隊屬車輛駕駛員,抵押金1200元為抵押基數;在此基礎上,每完成貨幣工作量1000萬元,風險抵押金增加30元。
三、抵押金的上繳和存放管理
考核以本年度為準,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于當年的1月底前上繳隊財務資產部,財務資產部應進行專項管理,并將收款單據復印件交隊工程技術部備案。
四、考核期
每季度考核兌現一次,除隊級外所有參與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人員考核工作由隊工程技術部負責。
五、獎勵金額
每季度考核兌現一次,考核合格獎勵金額為各崗位風險抵押金基數的50%為獎勵基數。
六、考核程序
(1)各部門、項目部(經濟實體)應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安全生產報表;
(2)隊工程技術部對其安全狀況綜合考核后,按規(guī)定提出兌現意見;
(3)報隊領導核準批復;
(4)由財務資產部兌現;
七、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金額
每季度考核兌現獎勵為抵押金基數的50%為獎勵金額。
(二)獎罰辦法
1、在考核期內,無因工責任死亡,重傷率不超過0.2人/千萬元貨幣工作量,輕傷率以1人/千萬元貨幣工作量為基數不超過1人,無一級孔內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火災及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按風險獎勵標準進行兌現。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抵押金標準扣減考核期風險獎勵金額20%;有兩種情形及以上者,按每項20%累計扣減:
①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未按要求開展(以記錄、檢查表、總結等為依據);
②生產現場存在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操作、違章指揮“三違”現象,安全防護設施不健全;
③重大事故隱患不能及時整改,一般隱患整改率小于80%;
④沒有及時按規(guī)定如實上報事故。
3、發(fā)生安全事故(孔內、機械、交通、火災),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下,扣減該項目部、經濟實體安全生產抵押人員考核期風險獎勵金額50%。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事故單位正(副)經理、項目經理、鉆機正(副)機長、駕駛員及相關人員考核期風險獎勵,沒收風險抵押金50%:
①發(fā)生人身事故,重傷以0.2人/千萬元貨幣工作量為基數未超過1人;
②發(fā)生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較大非傷亡事故1起;
③發(fā)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1起。
5、發(fā)生人身重傷以0.2人/千萬元貨幣工作量為基數未超過2人或發(fā)生重大非傷亡事故一起、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累計發(fā)生二起及以上者,取消事故單位考核期風險獎勵;沒收事故單位正(副)經理、項目經理、鉆機正(副)機長、駕駛員本考核期內風險抵押金,扣除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專職安監(jiān)員30%本考核期內兌現風險抵押金,扣除相關人員20%本考核期內兌現風險抵押金。
6、發(fā)生因工責任死亡1人或發(fā)生特大交通事故、特大非傷亡事故,取消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專職安監(jiān)員、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事故單位正(副)經理、項目經理、事故鉆機正(副)機長全年風險獎勵;沒收事故單位正(副)經理、項目經理、事故鉆機正(副)機長、駕駛員本考核期內全部抵押金并處以與抵押金同等金額的罰款,扣除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專職安檢員50%風險抵押金;扣除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風險抵押金40%風險抵押金,扣除相關人員30%本考核期內兌現風險抵押金。
八、附則
1、上一個考核期內剩余的風險抵押金轉入下一個抵押期,各崗位抵押金額不足時按本人標準補齊。
2、罰沒的風險抵押金列入安全獎勵基金,計入下年度獎勵。
3、在抵押期中途任命或調入的人員,從下一個抵押期參與抵押。在中途解聘或調離的人員,根據其在任期間安全情況對其考核。退休或調離人員退還其抵押金。
4、本辦法對各崗位扣罰執(zhí)行最高處罰,不再合并處罰。
5、本辦法由隊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6、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風險抵押金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范安全生產獎懲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管理機制,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修訂版),本著全員參與、責任共擔、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原則,實行以安全責任和風險差別為分級分類標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技術部為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風險抵押金的歸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 繳存類別與系數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與獎懲采取提取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的方式進行,風險抵押金標準由公司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根據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研究確定或調整。
第四條按照各部室的職責和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實行不同的風險抵押金標準。風險抵押金標準共分為兩個類別(詳見附件1: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存和獎懲標準)。
一類:安全管理專職部室、負責生產技術的職能部室。
二類:其他職能部室。
第三章? 繳存與兌現
第五條安全風險抵押周期采用公歷年制,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抵押金每年年初繳存,抵押周期內繳存標準如有浮動,應據實及時進行差額補退。
第六條各部室風險抵押金繳存以部室為單位向計劃財務部繳存。繳存標準需經辦公室和安全技術部審核,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審定,主要領導審批。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安全風險抵押金由辦公室負責收繳。
第七條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存標準以繳存當月所在崗位為標準,兌現亦按此標準兌現,全年不作調整。調入人員和試用期轉正人員從調入或轉正當月繳存風險抵押金,考核周期亦從當月開始折算;調出和退休人員,考核周期按當月截止時間折算,抵押金與獎懲在第二年年初統一結算。
第八條公司每年年初根據上年度安全生產業(yè)績考評情況,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系數并完成兌現。
第九條公司每年初與各部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管理職責,年度末,按照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60%權重)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0%權重),對安全生產業(yè)績以百分制進行綜合評價打分??荚u依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評分表》(見附件2)進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本辦法由安全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室在職在冊在崗人員(含勞務用工、不含試用期人員,以辦公室出具的人員名單為準)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董事長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中責任制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修訂版)附表1繳存,不在本辦法管理之列。
第十三條公司經營班子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修訂版)附表2二類企業(yè)繳存標準執(zhí)行,不在本辦法管理之列。
第十四條適用本辦法但已在其他單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人員,不在本辦法管理之列。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1: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存和獎懲標準
附件2: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評分表
附件1: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繳存和獎懲標準
繳存標準 | |||||||
類別 | 抵押標準 (萬元) | 繳存系數 | 繳存標準 (萬元) | 兌現標準 (萬元) | |||
一類 | 1.65 | 安全第一責任人 | 1.00 | 1.650 | 2.475 | ||
分管安全生產的部室副職 | 0.90 | 1.485 | 2.228 | ||||
部室其他副職 | 0.80 | 1.320 | 1.980 | ||||
班組長、安全員 | 0.40 | 0.660 | 0.990 | ||||
班組長副職 | 0.25 | 0.413 | 0.620 | ||||
員工 | 0.15 | 0.248 | 0.372 | ||||
二類 | 1.45 | 安全第一責任人 | 1.00 | 1.450 | 2.175 | ||
分管安全生產的部室副職 | 0.90 | 1.305 | 1.958 | ||||
部室其他副職 | 0.80 | 1.160 | 1.740 | ||||
班組長、安全員 | 0.40 | 0.580 | 0.870 | ||||
班組長副職 | 0.25 | 0.363 | 0.545 | ||||
員工 | 0.15 | 0.218 | 0.327 | ||||
勞務用工 | 0.10 | 0.145 | 0.218 | ||||
獎懲兌現標準 | |||||||
安全業(yè)績考評得分 | 獎懲系數 | 獎懲兌現(萬元) | |||||
100分 | 1.1 | 兌現標準×系數 | |||||
≥95~<100分 | 1.0 | ||||||
≥60~<95分 | 0~1.0 | 兌現系數× | |||||
<60分 | -1.0~0 |
注:1. 所有任職以公司任命文件和辦公室的備案為準。
2. 一類包括工程部、安全技術部;二類包括供銷部、辦公室、計劃財務部及勞務用工。附件2: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考核評分表
部室名稱:?????????????????????????????????????????? 考核時間:???? 年??? 月??? 日
類別 | 權重 | 考核內容與指標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考核情況 | 得分 | 備注 | 總分 |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 60% | 1、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2、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3、不發(fā)生有人為責任的重大設備損壞事故;4、不發(fā)生責任性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5、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故。 | 60分 | 發(fā)生安全環(huán)保責任書中任一項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扣20-50分。 | ||||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履行情況 | 40% |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2、嚴格按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辦事,督促、檢查本部室安全環(huán)保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huán)保事故隱患;3、做好重大危險源辨識、監(jiān)控管理,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如實、及時報告生產安全環(huán)保事故;5、落實各項安全環(huán)保工作任務;6、建立治安防范網絡,落實治安保衛(wèi)措施;7、做好職工安全和環(huán)保技術培訓教育工作。 | 40分 | 發(fā)現任一項安全環(huán)保職責未落實視情節(jié)輕重扣3-20分 |
注:公司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以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為準。
考核單位:?????????????????????? 填報人:?????????????????? 審核人:
第5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管理,保證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fā)〔2004〕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yè),是指礦山(煤礦除外)、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yè)或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yè)。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下簡稱風險抵押金),是指企業(yè)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義將本企業(yè)資金專戶存儲,用于本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
第二章 風險抵押金的存儲
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按照以下標準,結合企業(yè)正常生產經營期間的規(guī)模大小和行業(yè)特點,綜合考慮產量、從業(yè)人數、銷售收入等因素,確定具體存儲金額:
(一)小型企業(yè)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不含30萬元);
(二)中型企業(yè)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不含100萬元);
(三)大型企業(yè)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50萬元(不含150萬元);
(四)特大型企業(yè)存儲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不含200萬元)。
風險抵押金存儲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
企業(yè)規(guī)模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風險抵押金存儲標準高于本辦法規(guī)定標準的,仍然按照原標準執(zhí)行,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五條 風險抵押金按照以下規(guī)定存儲:
(一)風險抵押金由企業(yè)按時足額存儲。企業(yè)不得因變更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產整頓等情況遲(緩)存、少存或不存風險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二)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核定下達。
(三)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企業(yè)到經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指定的風險抵押金代理銀行(以下簡稱代理銀行)開設風險抵押金專戶,并于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將風險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銀行風險抵押金專戶;企業(yè)可以在本辦法規(guī)定的風險抵押金使用范圍內,按國家關于現金管理的規(guī)定通過該賬戶支取現金。
(四)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具體監(jiān)管辦法,由省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共同制定。
第六條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市、縣(區(qū))經營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和交通運輸企業(yè),在企業(yè)注冊地已繳納風險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證明的,不再另外存儲風險抵押金。
第三章 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條 企業(y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范圍為:
(一)為處理本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而直接發(fā)生的搶險、救災費用支出;
(二)為處理本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fā)生的費用支出。
第八條 企業(yè)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產生的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全部由企業(yè)負擔,原則上應當由企業(yè)先行支付,確實需要動用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的,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由代理銀行具體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工作需要,將風險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一)企業(yè)負責人在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逃逸的;
(二)企業(yè)在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主動承擔責任,支付搶險、救災及善后處理費用的。
第四章 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條 風險抵押金實行分級管理,由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共同負責。
中央管理企業(yè)的風險抵押金,由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后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及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企業(yè)持續(xù)生產經營期間,當年未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風險抵押金的,風險抵押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存儲。當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風險抵押金的,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重新核定企業(yè)應存儲的風險抵押金數額,并及時告知企業(yè);企業(yè)在核定通知送達后1個月內按規(guī)定標準將風險抵押金補齊。
第十二條 企業(yè)生產經營規(guī)模如發(fā)生較大變化,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結束前調整其風險抵押金存儲數額,并按照調整后的差額通知企業(yè)補存(退還)風險抵押金。
第十三條 企業(yè)依法關閉、破產或者轉入其他行業(yè)的,在企業(yè)提出申請,并經過省、市、縣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企業(y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主支配其風險抵押金專戶結存資金。
企業(yè)實施產權轉讓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儲的風險抵押金仍按照本辦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實際支出時適用的稅務處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具體會計核算問題,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第十五條 每年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應當將上年度本地區(qū)風險抵押金存儲、使用、管理有關情況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及財政部備案。
第十六條 風險抵押金應當??顚S茫坏门灿?。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挪用風險抵押金等違反本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 不屬于本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范圍的企業(yè)集團,其內部分公司、車間屬于規(guī)定范圍的,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煤礦企業(yè)按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fā)〈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2005]91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施工機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是管理和執(zhí)行部門。
3、 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 2000元
hse管理員 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 1000元
正式工 800元
合同工 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guī)定,每人交納規(guī)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fā)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guī)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yè)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huán)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fā)生一起工業(yè)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fā)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事故、發(fā)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fā)生工業(yè)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fā)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fā)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huán)境污染,被當地環(huán)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huán)保風險抵押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