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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瓶管理規(guī)定1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9

鋼瓶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液化石油氣鋼瓶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鋼瓶流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范管理流程,降低成本,提高經營效益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確保物資的正常供應,保障安全生產,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產權屬于本公司的所有鋼瓶。

第三條 公司物資管理部是鋼瓶流轉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四條 公司每年新增12kg鋼瓶由分管領導召集安技部和計財部,根據下年度公司經營發(fā)展預測和當年公司周轉瓶使用情況,制定下年度鋼瓶需求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五條公司所屬灌裝站新增50kg、15kg、12kg,5kg等鋼瓶

應制訂年度需求計劃,按規(guī)定程序申報批準后實施,并報安技部備案。

第六條 各業(yè)務單位需新增50kg、15kg、5kg等鋼瓶,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認可,報公司財務部審核、主管領導審批后,經公司安技部登記備案,方可到灌裝站領用。

第七條 業(yè)務單位銷售瓶裝氣和回收鋼瓶必須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另行對待的,須經業(yè)務單位負責人審核確認;重大經營業(yè)務涉及鋼瓶特殊對待的,須報公司主管領導審定。

第八條 業(yè)務單位(包括銷售部、供應站、便民點)必須嚴格做好鋼瓶進出登記工作,鋼瓶出入庫必須遵守公司關于登記瓶號及粘帖標簽(僅限于15kg、12kg)的規(guī)定。電腦員打印銷售單據確認標簽號碼交于送氣員,經倉管員核實登記重瓶號碼方可出庫,上門送氣時,應在送氣單上填寫回收瓶號碼以及核對鋼瓶標簽是否正確,并請用戶簽字確認回收瓶號碼和新送瓶號碼并登記好送達時間,倉管員負責核實空、重瓶號碼及標簽號碼,。確認無誤后蓋章確認,清洗干凈方可入庫??蛻羯祥T購氣的,由倉管員直接填寫鋼瓶號碼并粘帖好標簽。當日鋼瓶進出記錄應在當班結完帳后輸入公司電腦服務系統進行查核(大客戶部暫不執(zhí)行標簽工作)。

第十條 鋼瓶保潔必須達到:目測瓶體及護罩內無明顯油漬和灰塵覆蓋;手抹瓶體及護罩無油漬和灰塵;空瓶瓶口無殘余封口紙。回庫空瓶必須保潔達標后方可送回充裝站,充裝站在卸空瓶的同時負責驗收空瓶,對保潔不達標的空瓶予于點數登記,并由該車司機簽名作證。公司將對未俺規(guī)定執(zhí)行的于以處罰。

第十一條 各銷售部門對之前因業(yè)務發(fā)展所借出的鋼瓶,須簽訂手續(xù)并規(guī)范存檔,按照在公司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欠瓶情況清理干凈。今后不允許欠瓶情況發(fā)生。

第十二條 每個站點內必須配備有秤,負責人指定人員定期對鋼瓶氣量進行抽檢并在《鋼瓶抽檢記錄本》上做好檔案登記。如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充裝或未進行抽檢,一經查實,對供應站做出每瓶50元處理,對氣庫做出每瓶罰款500元的處理。

第十三條 如發(fā)現供應站點銷售過期鋼瓶情況的,對銷售部做出每瓶罰款50元處理,對氣庫充裝過期鋼瓶的,對氣庫做出沒瓶罰款500元處理。

第十四條 如發(fā)現為對鋼瓶標簽進行及時清除的,供應站點內發(fā)現,對銷售部進行每瓶罰款50元,氣庫出現對鋼瓶上未清除標簽進行充裝的,對氣庫做出每瓶罰款50元的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fā)現供應站點或待充裝瓶(15kg、12kg)無膠圈的,對供應站點做出每個膠圈2元的處理,對氣庫出現重瓶無膠圈的,每個罰款20元的處理

第十六條 凡原有客戶的回瓶不屬于本公司鋼瓶的,報負責人同意后,請客戶在送氣單上注明情況和簽名,并補交檢測費,否則倉管員有責有權拒絕接收。

第十七條 對于帶瓶入戶收回的外來瓶,倉管員核實符合規(guī)定的,填寫鋼瓶處理單(注明客戶編碼、姓名、開戶時間、回收瓶狀況、處理意見、送氣經手人等)貼于瓶身,另行碼放,由業(yè)務單位負責人或安全員審核處理。凡來路不明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外來瓶,倉管員有責有權拒絕接收。

第十八條 送氣員未送達鋼瓶而退回銷售點的,業(yè)務單位電腦員或安全員應及時與用戶聯系核實,重新預約送氣事宜。

第十九條 業(yè)務單位(包括銷售部、供應站、便民點和大客戶)必須做好鋼瓶出入庫的檢查工作,查看鋼瓶檢測日期是否合格并做好安全防漏。對于過期鋼瓶和擬報廢等不合格鋼瓶,倉管員應及時揀選出來,填寫鋼瓶處理單(注明鋼瓶狀況、處理意見等)貼于瓶身,另行碼放,由業(yè)務單位負責人或安全員審核處理。

第二十條 業(yè)務單位負責人或安全員應定期集中審核外來瓶、過期瓶和擬報廢瓶等不合格鋼瓶,制表簽名后一并報送灌裝站。對于有疑問的鋼瓶,應根據鋼瓶處理單的記錄和電腦送氣記錄進行倒查。

第二十一條 業(yè)務單位負責人應經常抽查下屬各環(huán)節(jié)鋼瓶流轉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弄虛作假,及時發(fā)現和查處違規(guī)現象。公司安技部負責對各業(yè)務單位的鋼瓶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督查。

第二十二條 凡鋼瓶出入庫手續(xù)違規(guī)但未造成公司損失的,對當事人處以30-50元的罰款。如發(fā)生外來瓶違規(guī)入庫或號碼不對等不合格瓶違規(guī)入庫,公司將按當時鋼瓶采購價的三倍處罰當事人,并追究其上級負責人的管理責任。凡屢次違規(guī)的當事人,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 員工違反規(guī)定將公司鋼瓶替換為其他經營者的鋼瓶送給用戶的,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每次處罰500-1000元,并予以辭退。

第二十四條 業(yè)務單位車輛進站充裝時,灌裝站倉管員應仔細核對實物數量與《回瓶單》的記錄是否一致,不相符之處應予以更正,否則由倉管員負擔損失。每月底,灌裝站倉管員應匯總各業(yè)務單位的各類鋼瓶(合格瓶、過期瓶、擬報廢瓶、外來瓶)的數量,報灌裝站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部審核各業(yè)務單位的鋼瓶事務時,應核對該單位的報廢瓶、新開戶數量與領用鋼瓶數量是否相稱,外來瓶與帶瓶入戶數量是否相符。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提請安技部進行督查。

第二十六條 灌裝站組織鋼瓶送檢時應列表造冊,詳細登記鋼瓶類型和鋼印號碼,報公司安技部備案。檢測瓶入庫時,灌裝站倉管員應核對數量和鋼印號碼與送檢時是否相符,核對更換部件和報廢瓶數量是否屬實,并在入庫單簽名。

第二十七條 鋼瓶送檢人員應對檢測單位的評定結果進行監(jiān)督,核對更換部件和報廢瓶數量,并在檢測報告單簽名;公司安技部不定期地進行審核;所有報廢的鋼瓶、瓶閥、調壓器由公司安技部統一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對檢測單位的工作質量定期進行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是:檢測質量、檢測成本、報廢率、更換部件的真實性等,并與其他檢測單位進行對比。必要時,公司可聘請多家檢測單位承擔檢測任務,形成良性競爭,達到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的目的。

第二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鋼瓶出人庫管理規(guī)定制度

1、鋼瓶在出入庫的搬運中,必須輕拿輕放,安全裝卸。

2、鋼瓶裝車時,必須捆扎牢固,關好車廂板,方可行車。

3、鋼瓶入庫必須檢查鋼瓶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漏氣,附件是否齊全,并抽檢

重瓶充裝重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4、鋼瓶入庫空實瓶要按指定的區(qū)域分別存放,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記。

5、鋼瓶入庫鋼瓶存放的層數不超過兩層。

6、鋼瓶入庫鋼瓶只準立放,不準橫放或倒放。

7、鋼瓶出庫時,必須逐個檢查,有無超量、欠量、泄漏、鋼瓶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8、對不合格鋼瓶應及時進行安全妥善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3篇 液氯鋼瓶保管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和我公司實際,對液氯鋼瓶(氯瓶)的保管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

1.氯瓶入庫前,水廠值班人員必須對氯瓶外觀、總閥、總閥塑料保護帽、出氯日保護帽防震橡膠圈、低熔點安全塞、氯瓶編號、充裝日期、使用單位、氯瓶重量(空瓶、滿瓶)、充裝量、充裝記錄標簽等進行檢查驗收,做好相應的記錄。

2. 入庫的氯瓶頭部應朝向一方,放置整齊,妥善固定,并留有適當寬度和通道,不要堆放。

3. 氯瓶總閥保護帽應旋緊,要遠離熱源,儲存地點溫度不得超過35'c,否則需采取降溫措施。

4.嚴禁室外陽光直接照射在液氯鋼瓶上,做好遮陽防護;嚴禁室外雨水濺落在鋼瓶或加氯管路上。

5.空瓶、滿瓶應分區(qū)擺放儲存,氯瓶上懸掛“空瓶”、“滿瓶”的標志牌。

6. 不同日期到貨的氯瓶應放置不同地方,并正確記錄入庫時間,應做到先入庫先使用。

7. 值班人員應每小時一次對氯瓶及加氯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嚴禁非值班人員隨意搬動氯瓶,啟用安全附件、氯瓶總閥及專用工具。

8.液氯投加系統和裝置應密封,安全無泄漏。

9.液氯鋼瓶能承受1960一2940 (2一3 mpa )的壓力。

第4篇 液氯鋼瓶充裝、運輸、裝卸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和我公司實際,對液氯鋼瓶(氯瓶)的充裝、運輸、裝卸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

1. 氯瓶充裝系數為1. 25kg/l,嚴禁超裝;液氯的充裝壓力不得超過1.1mpa。

2. 充裝后的氯瓶必須復驗充裝量。兩次稱重誤差不得超過充裝量的1%。復磅時必須換人換衡器。

3. 氯瓶并不全部裝滿液氯,留出約20%的體積作為氣化的空間。

4. .氯瓶須由持有消防部門核發(fā)的危險品駕駛員專用證的駕駛專車運輸,嚴禁與其他貨物混裝,并在運氯專車上配備搶修工具及防毒面具。

5. 應由供應部門持有消防部門發(fā)的危險用品押運證的專人押運,押運人應熟悉液氯的性能及泄氯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6. 氯瓶配有的兩只防震橡膠圈應完好,出氯口保護帽、總閥塑料保護帽應旋緊。

7. 氯瓶裝卸時要有起吊設備,裝車后,應以堅固的三角木墊實,并妥善加以固定,嚴禁氯瓶在車上滾動、碰撞。

8. 運氯專車應有“危險品”標志,車上嚴禁煙火,夏季應適當覆蓋,防止日光曝曬??崾钐熘形?2時至下午3時不宜行車。

9. 液氯運輸前,押運人員必須對氯瓶的防震橡膠圈、總閥塑料一保護帽、出氮口保護帽、低熔點安全塞,氯瓶編號、氯瓶重量(空瓶、滿瓶)、充裝量、外觀等進行檢查,并進行簽字驗收。

10. 裝運時,一般應將氯瓶橫向放置,氯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易燃品、易爆品嚴禁同車,不準搭客帶人,嚴禁亂停亂放于鬧市之。

11. 輕裝輕卸,防止震動,裝卸時禁止采用拋、滑或其他容易引起碰擊的方法。

第5篇 液氯鋼瓶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和我公司實際,對液氯鋼瓶(氯瓶)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

1. 氯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每兩年檢驗一次,主要檢驗:內外表面、壁厚、容積殘余變形測定;有無嚴重腐蝕和強度缺陷;有無裂縫和滲漏或明顯的變形。經技術檢查后認為不宜繼續(xù)使用的氯瓶要予以更換。

2. 氯瓶必須進行編號,建立氯瓶的使用、檢驗、管理檔案。氯瓶的使用檔案由生產部門保存,氯瓶的檢驗、管理檔案由技術部門保存。

3. 氯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應提前進行檢驗,由使用部 門提出要求,設備管理部門確認。

4. 氯瓶(焊接鋼瓶)的使用年限一般為12年,使用溫度應小于60'c。氯瓶到了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或未到使用年限但發(fā)現己影響正常使用,應立即報廢。

5. 氯瓶的外表漆草綠色,用白色標明“氯”,橫條白色。氯瓶上的漆色必須經常保持完好。如脫漆應及時補漆。

6. 做好氯瓶充裝記錄,詳細記錄充裝日期、氯瓶編號、空瓶重量、充裝量、滿瓶重量等信息。

第6篇 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特殊工種的安全管理,確保液氯充裝過程中鋼瓶使用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工作程序

3. 門衛(wèi)登記

液氯瓶車及槽車進入公司,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阻火器,嚴禁超車、超速行駛。

4.開具計劃單的審核程序

4.1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對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安全告知,并認真填寫《相關方安全告知登記表》,并告知購貨單位人員嚴禁私自裝車以及無關操作,以規(guī)范其在公司內的行為。

4.2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資質和要求,并填寫《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

4.2.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4.2.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yè)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4.2.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①機動車輛行使證;②與核準經營范圍一致的《道路運輸證》;③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使證照片一致;④《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使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⑤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使證核定載重量。

4.2.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①駕駛員駕駛證、《營業(yè)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②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2.5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車頂應有三角形黃色危險品標識的頂燈。

4.2.6開具計劃單前還要查驗公安部門出具其他憑證:是液氯的還要檢查其:①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②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4.3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計劃單。

5.液氯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規(guī)定

5.1液氯車輛進廠后必須停放在規(guī)定的《液氯車輛專用停車場》內,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接到通知需要裝車時開車到包裝現場,裝車完畢后立即駛離充裝現場。

6.檢驗鋼瓶、槽車

6.1驗瓶

6.1.1鋼瓶由專門驗瓶人員進行檢驗。

6.1.2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客戶的待充鋼瓶逐只檢驗。

6.1.3鋼瓶吊下后方可進行檢驗。

6.1.4檢驗分為兩級:

6.1.4.1一級檢驗為外觀檢查,包括以下內容:最近一次打壓時間必須在兩年之內、外表的腐蝕情況、針型閥和安全堵是否齊全完好、鑒別瓶內氣體性質。

6.1.4.2二級檢驗為檢驗瓶內余氯純度,須符合《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相關要求。

6.1.4.3檢查鋼瓶安全帽和小六角帽是否齊全,是否有防震圈,鋼瓶缺少配件應詳細填寫記錄,并及時通知營銷公司領導。

6.1.4.4 目測鋼瓶,瓶體嚴重變形、外表腐蝕嚴重、漆色改變的要做好標記,并與合格鋼瓶分開放置。

6.1.4.5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檢驗的鋼瓶及槽車貼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對未貼標簽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fā)現罰款20元/瓶。鋼瓶及槽車充裝人員在充裝完畢之后,馬上貼上充裝標簽和安全標簽,注明充裝數量、充裝人、充裝時間等相關信息。一經發(fā)現不按照要求及時粘貼罰款20元/瓶。

6.1.5鋼瓶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器具的日常維護。

6.1.6不合格鋼瓶吊至不合格鋼瓶貯存區(qū)或通知讓客戶拉回。

6.1.7不合格鋼瓶處理由營銷公司負責聯系客戶拉回或者進行其他處理,并確?,F場存放的鋼瓶安全可靠。

6.2裝載前槽車查驗

6.2.1液氯包裝人員應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嚴格按照《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者物品標明的裝車方法進行,確保裝車過程中操作安全。

6.2.2裝載前,液氯驗貨人員須查驗運輸車輛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槽車外觀檢驗及槽車儲槽檢驗證明,準確掌握液氯槽車的充裝、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液氯驗貨人員認真填寫槽車檢驗記錄臺帳,達不到相關安全要求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第7篇 鋼瓶出人庫管理規(guī)定

1、鋼瓶在出入庫的搬運中,必須輕拿輕放,安全裝卸。

2、鋼瓶裝車時,必須捆扎牢固,關好車廂板,方可行車。

3、鋼瓶入庫必須檢查鋼瓶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漏氣,附件是否齊全,并抽檢

重瓶充裝重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4、鋼瓶入庫空實瓶要按指定的區(qū)域分別存放,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記。

5、鋼瓶入庫鋼瓶存放的層數不超過兩層。

6、鋼瓶入庫鋼瓶只準立放,不準橫放或倒放。

7、鋼瓶出庫時,必須逐個檢查,有無超量、欠量、泄漏、鋼瓶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8、對不合格鋼瓶應及時進行安全妥善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8篇 液氯充裝及鋼瓶槽車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特殊工種的安全管理,確保液氯充裝過程中鋼瓶使用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工作程序

3. 門衛(wèi)登記

液氯瓶車及槽車進入公司,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規(guī)范安裝阻火器,嚴禁超車、超速行駛。

4.開具計劃單的審核程序

4.1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對駕駛員和押運員進行安全告知,并認真填寫《相關方安全告知登記表》,并告知購貨單位人員嚴禁私自裝車以及無關操作,以規(guī)范其在公司內的行為。

4.2計劃員在開具計劃單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資質和要求,并填寫《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

4.2.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4.2.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yè)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4.2.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①機動車輛行使證;②與核準經營范圍一致的《道路運輸證》;③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使證照片一致;④《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使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⑤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使證核定載重量。

4.2.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①駕駛員駕駛證、《營業(yè)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②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2.5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車頂應有三角形黃色危險品標識的頂燈。

4.2.6開具計劃單前還要查驗公安部門出具其他憑證:是液氯的還要檢查其:①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準購證;②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4.3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計劃單。

5.液氯運輸車輛的停放管理規(guī)定

5.1液氯車輛進廠后必須停放在規(guī)定的《液氯車輛專用停車場》內,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2接到通知需要裝車時開車到包裝現場,裝車完畢后立即駛離充裝現場。

6.檢驗鋼瓶、槽車

6.1驗瓶

6.1.1鋼瓶由專門驗瓶人員進行檢驗。

6.1.2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客戶的待充鋼瓶逐只檢驗。

6.1.3鋼瓶吊下后方可進行檢驗。

6.1.4檢驗分為兩級:

6.1.4.1一級檢驗為外觀檢查,包括以下內容:最近一次打壓時間必須在兩年之內、外表的腐蝕情況、針型閥和安全堵是否齊全完好、鑒別瓶內氣體性質。

6.1.4.2二級檢驗為檢驗瓶內余氯純度,須符合《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相關要求。

6.1.4.3檢查鋼瓶安全帽和小六角帽是否齊全,是否有防震圈,鋼瓶缺少配件應詳細填寫記錄,并及時通知營銷公司領導。

6.1.4.4 目測鋼瓶,瓶體嚴重變形、外表腐蝕嚴重、漆色改變的要做好標記,并與合格鋼瓶分開放置。

6.1.4.5鋼瓶檢驗人員必須對檢驗的鋼瓶及槽車貼標簽進行標識并做好記錄,對未貼標簽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fā)現罰款20元/瓶。鋼瓶及槽車充裝人員在充裝完畢之后,馬上貼上充裝標簽和安全標簽,注明充裝數量、充裝人、充裝時間等相關信息。一經發(fā)現不按照要求及時粘貼罰款20元/瓶。

6.1.5鋼瓶檢驗人員負責檢驗器具的日常維護。

6.1.6不合格鋼瓶吊至不合格鋼瓶貯存區(qū)或通知讓客戶拉回。

6.1.7不合格鋼瓶處理由營銷公司負責聯系客戶拉回或者進行其他處理,并確?,F場存放的鋼瓶安全可靠。

6.2裝載前槽車查驗

6.2.1液氯包裝人員應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嚴格按照《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者物品標明的裝車方法進行,確保裝車過程中操作安全。

6.2.2裝載前,液氯驗貨人員須查驗運輸車輛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槽車外觀檢驗及槽車儲槽檢驗證明,準確掌握液氯槽車的充裝、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液氯驗貨人員認真填寫槽車檢驗記錄臺帳,達不到相關安全要求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6.2.3液氯包裝人員查驗液氯充裝平臺防毒面具等應急器材的配置情況,必須完好備用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2.4液氯包裝人員和客戶必須同在充裝現場。

7.鋼瓶入庫

7.1 鋼瓶入庫由吊裝人員執(zhí)行。

7.2 返回公司的鋼瓶應寫明單位,記清瓶號、數量,并檢查鋼瓶是否損壞。發(fā)現記錄不全的,一次罰款50元。

7.3鋼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卸車。

7.4合格鋼瓶卸至包裝廠房鋼瓶待充區(qū);不合格瓶卸至不合格區(qū)或通知營銷公司讓客戶拉回。

7.5液氯在充裝過程中要保證包裝廠房的通道、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嚴禁鋼瓶、車輛堵塞通道,一經發(fā)現,因鋼瓶堵塞通道的,對吊裝人員罰款100元;因車輛堵塞通道的,對保衛(wèi)科罰款100元。

7.6液氯鋼瓶在吊運過程中嚴禁碰撞,要輕起輕放。

7.7 加強鋼瓶存放管理,重瓶和空瓶要嚴格分開,嚴禁合格鋼瓶和不合格鋼瓶混放,營銷公司負責液氯充裝現場鋼瓶的標識的設立和維護工作(應設立:重瓶區(qū)、空瓶區(qū);合格鋼瓶區(qū)、不合格鋼瓶區(qū)等區(qū)域標識)。原則上夏天滿瓶不過夜。出廠的液氯要有驗瓶合格證并標明充裝數量。

8.液氯充裝

8.1鋼瓶充裝

8.1.1液氯充裝嚴格執(zhí)行《氯氣安全規(guī)程》及《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避免發(fā)生事故。

8.1.2充裝人員必須對合格鋼瓶進行充裝,不合格鋼瓶嚴禁充裝,未經檢驗進行充裝的,一經發(fā)現,對包裝人員罰款200元。

8.1.3液氯充裝嚴格控制在下列規(guī)定范圍內:

8.1.3.1半噸鋼瓶充裝控制在500kg以內,具體充裝數量嚴格執(zhí)行崗位《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

8.1.3.2一噸鋼瓶充裝控制在1000kg以內,具體充裝數量嚴格執(zhí)行崗位《工藝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

8.1.6 液氯充裝過程中如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止充裝并由包裝人員進行及時處理:

8.1.6.1 瓶嘴關閉不嚴或不通。

8.1.6.2 安全堵漏氣。

8.1.6.3 鋼瓶充裝時發(fā)熱。

8.1.6.4 鋼瓶的其它異常現象。

8.2槽車充裝

8.2.1液氯充裝管道連接和我公司液氯充裝閥門的開關必須由液氯包裝人員操作,嚴禁運輸單位駕駛員和押運員私自充裝,以確保人員安全。

8.2.2液氯充裝原則上以氣相為主,若客戶有特殊要求,營銷公司業(yè)務員要以書面告知的形式通知液氯包裝人員液相充裝,液氯包裝人員在液相充裝前必須及時通知生產調度員,并且在充裝過程中要注意觀察槽車壓力,用平衡管及時卸壓,防止出現壓力波動影響正常生產。

8.2.3槽車充裝期間嚴禁充裝人員離開現場,待達到規(guī)定的壓力之后立即關閉充裝閥門。嚴禁超壓力、超重量充裝。充裝期間未在現場,一經發(fā)現,罰款200元。

8.2.4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裝、混裝,裝車數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數量。

8.2.5槽車的最大載重量,除不得超過車輛底架所允許的承載能力外,還不得超過按下式計算所確定的允許最大充裝重量;

w=qv 式中:w一一槽車的最大充裝重量t;

v一一罐體的設計容積m^3;

q一一重量充裝系數1.2t/m^3

8.2.6液氯槽車出現故障,原則上不允許在公司內處理。

9.液氯鋼瓶復稱

9.1 液氯復稱由吊裝人員負責。所有鋼瓶未經復稱不得出廠。

9.2 每天早晨對全部磅秤進行一次校準。每天不定時對包裝鋼瓶進行復磅,復磅瓶數不得低于當天全部總包裝瓶數的20%,如當日瓶數較少,復磅數量不得低于5個。對未復秤或記錄不全的,一經發(fā)現,罰款50元。

9.3 發(fā)現超裝必須立即通知包裝人員,包裝人員應立即泄壓,并做好有關記錄。

9.4 兩次稱重誤差不得超過充裝量的1%。

9.5 復稱記錄交至本部門存檔至少半年。

9.6 液氯充裝后必須經過復稱,充裝量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方可銷售出廠,如發(fā)現超裝要及時處理,并追查超裝原因。

9.7對未按規(guī)定復秤或復秤不嚴格的罰款1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0.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準管理規(guī)定。

裝載完畢后,驗貨員必須對裝載重量(液位)、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措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準,對超載、系固不牢或安全應急器材配備不全的,嚴禁出廠。

11.液氯鋼瓶、槽車泄漏應急措施

11.1 鋼瓶泄漏應急預案

11.1.1轉動鋼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氣態(tài)空間。

11.1.2當出現大量泄漏時,應將鋼瓶放入事故堿池或開啟事故風機進行處理。

11.1.3 安全堵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泄露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

11.1.4 嚴禁向泄漏的鋼瓶上噴水。

11.1.5 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無法處理時,應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1.1.6 氯車間負責錘子、竹簽、木塞和鐵箍的準備和事故處理工作。

11.2液氯槽車泄漏應急預案

11.2.1液氯充裝現場配備必需的防護用品,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11.2.2發(fā)生大量氯氣泄露時,應及時關閉充裝閥門,打開事故風機進行抽空處理。

11.2.3在運輸途中槽車泄漏無法處理時,應將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 用戶須知

12.1 所有液氯用戶在使用液氯的流程中都必須設置氯氣緩沖罐,緩沖罐上必須裝壓力表并有計量器具,嚴防其他物質倒入鋼瓶之內發(fā)生危險。

12.2 用戶不得互相借用鋼瓶。

12.3 液氯鋼瓶使用過程中,禁止用火烤和用蒸汽直接加熱氣化,可采用45℃以下的溫水加熱。

12.4 使用液氯鋼瓶,瓶內須留有1-5kg的余氯,不得用盡。

12.5槽車的罐體內應留有不低于0.5kgf/cm^2余壓,不得用盡。

12.6 裝卸鋼瓶時,嚴禁碰撞。鋼瓶不得靠近熱源,不得受日光曝曬,并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損壞瓶嘴和安全堵。

12.7用戶的業(yè)務人員和押運員必須遵守《氯氣安全規(guī)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不得私自動用液氯充裝設備和設施。運輸車輛要排列整齊,不得防礙交通,不得損壞廠內安全設施,違者罰款50元,造成損失的一并賠償損失。

12.8 液氯鋼瓶要專用,不得混裝、混運,重瓶存放不得超過三個月。

12.9液氯槽車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和運輸應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

12.10車輛一律到包裝廠房東重瓶區(qū)裝車,不得堵塞應急通道。廠內車輛交通由保衛(wèi)科負責管理。

12.11夏季運輸時必須對鋼瓶重瓶做遮蓋處理。

12.12本制度由營銷公司負責向客戶宣傳、貫徹。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第9篇 液氯鋼瓶裝卸、運輸、儲存管理規(guī)定

1、液氯鋼瓶裝卸、搬運時,必須戴好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撞擊。

2、在鋼瓶裝卸開行車時,鐵鉤下嚴禁站人,運行鋼瓶時,要觀前顧后,防止撞擊物體而發(fā)生意外。

3、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卸時,應采用起重機械,其起重量應大于瓶體重量的一倍,并掛鉤牢固。嚴禁使用叉車裝卸。

4、起重機械的卷揚機勾要采用雙制動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正常。

5、夜間裝卸時,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6、液氯鋼瓶裝卸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鋼瓶必須橫向放置,頭部瓶閥朝向一方,滿瓶只允許單層放置,且裝車空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7、高溫季節(jié),裝運車輛必須有遮陽設施,防止暴曬,裝卸人員發(fā)現沒有帆布等遮陽設施時,應拒絕裝卸發(fā)貨。

8、液氯鋼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物品以及其他任何氣體、腐蝕性物質等同車運輸,裝卸人員發(fā)現有上述物品及其他介質氣體瓶時,應拒絕裝卸。

9、液氯鋼瓶裝車完畢,必須再次檢查確認鋼瓶安全附件齊全、裝載符合要求和固定可靠后,鋼瓶檢驗站方可出具出廠證,準予發(fā)火,若發(fā)現漏氯或發(fā)熱或有其他異常的鋼瓶,應妥善處理,嚴禁出廠。

10、用氯單位返回的空瓶,必須安全附件齊全和瓶體完好,由鋼瓶檢驗站進行檢查驗收和記錄,并開出相應票據交有關部門。

11、用氯單位在裝卸、運輸、使用液氯鋼瓶過程中,若發(fā)生摔落、撞擊、無余壓、進入異物等異常情況,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在返回空瓶時,一并向鋼瓶檢驗站報告。

12、運輸液氯,必須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遵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及《氯氣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3、運輸液氯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可靠,且應備有固定鋼瓶用的三角木、緊固器,必要的搶修器材和有效的防護用品及消防器材。

14、運輸液氯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且證件(危險品運輸證、駕駛證、押運證等)齊全,否則銷售公司不得開票銷售,氯氣站不得發(fā)貨。

15、液氯運輸、押送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6、運輸液氯的車輛,駕駛室前方應懸掛規(guī)定的危險品標志,旗幟和標志燈。

17、機動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應嚴格遵守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不得在人口稠密區(qū)明火、高溫等場所???,車輛停靠時,應可靠制動,并留人值班看管。

18、高溫季節(jié),應根據當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運輸,且應有有效的遮陽用具,防止液氯鋼瓶暴曬。

19、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

20、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裝運,只允許單層設置,并牢靠固定,防止?jié)L動。嚴禁同車混裝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有抵觸性的物品和讓無關人員搭車。

21、運輸液氯鋼瓶的車輛不得從隧道過江。

22、車輛在運輸途中,行車要平穩(wěn),盡可能避免急剎車,不準高速行車、空檔溜車和強行超車,應及時檢查排除故障,不得帶病行駛

23、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時,運輸人員必須采用搶救措施。瓶閥泄漏時,先后擰緊閥桿及六角螺母,易溶塞處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焊縫或其它部位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處理人員必須戴好有效防護用品在上風向位置。

24、采取了堵漏措施,仍難以奏效時,應將載有泄氯鋼瓶的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5、若發(fā)生突然性嚴重泄氯事故,確已無法堵漏和將車輛開離現場時,應立即設法通知過往車輛和周圍群眾遠離現場或疏散,并迅速向當地交通運政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

第10篇 液氯鋼瓶儲存管理規(guī)定

1 液氯鋼瓶應存放在專用的倉庫內,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 液氯鋼瓶倉庫必須有掌握氣瓶安全知識的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并對液氯鋼瓶的入庫和出庫進行登記和巡查倉庫內的液氯鋼瓶是否有泄露和有異樣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3 液氯鋼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的熱源,庫房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4 液氯鋼瓶庫房內的實瓶的存放時間不的超過三個月;

5 液氯鋼瓶專用庫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氣瓶,只能儲存液氯鋼瓶;

6 液氯鋼瓶庫房附近應避開放射源、腐蝕氣體、瓶內氣體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體;

7 空瓶和實瓶應分開存放并作好明顯的標志牌,在庫房的附近應配備防毒面具(隔離式的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

8 液氯鋼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臥放時應妥善固定防止?jié)L動和塌陷,液氯鋼瓶的瓶口應朝同一方向。

9 液氯鋼瓶實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二層,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

10 液氯鋼瓶入庫前必須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并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符合規(guī)定的氣瓶才能入庫,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

11 液氯倉庫內應留有保證吊裝的空間和過道。

第11篇 液氯鋼瓶裝卸運輸儲存管理規(guī)定

1、液氯鋼瓶裝卸、搬運時,必須戴好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撞擊。

2、在鋼瓶裝卸開行車時,鐵鉤下嚴禁站人,運行鋼瓶時,要觀前顧后,防止撞擊物體而發(fā)生意外。

3、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卸時,應采用起重機械,其起重量應大于瓶體重量的一倍,并掛鉤牢固。嚴禁使用叉車裝卸。

4、起重機械的卷揚機勾要采用雙制動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保正常。

5、夜間裝卸時,場地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6、液氯鋼瓶裝卸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鋼瓶必須橫向放置,頭部瓶閥朝向一方,滿瓶只允許單層放置,且裝車空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7、高溫季節(jié),裝運車輛必須有遮陽設施,防止暴曬,裝卸人員發(fā)現沒有帆布等遮陽設施時,應拒絕裝卸發(fā)貨。

8、液氯鋼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物品以及其他任何氣體、腐蝕性物質等同車運輸,裝卸人員發(fā)現有上述物品及其他介質氣體瓶時,應拒絕裝卸。

9、液氯鋼瓶裝車完畢,必須再次檢查確認鋼瓶安全附件齊全、裝載符合要求和固定可靠后,鋼瓶檢驗站方可出具出廠證,準予發(fā)火,若發(fā)現漏氯或發(fā)熱或有其他異常的鋼瓶,應妥善處理,嚴禁出廠。

10、用氯單位返回的空瓶,必須安全附件齊全和瓶體完好,由鋼瓶檢驗站進行檢查驗收和記錄,并開出相應票據交有關部門。

11、用氯單位在裝卸、運輸、使用液氯鋼瓶過程中,若發(fā)生摔落、撞擊、無余壓、進入異物等異常情況,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在返回空瓶時,一并向鋼瓶檢驗站報告。

12、運輸液氯,必須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遵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及《氯氣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13、運輸液氯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可靠,且應備有固定鋼瓶用的三角木、緊固器,必要的搶修器材和有效的防護用品及消防器材。

14、運輸液氯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且證件(危險品運輸證、駕駛證、押運證等)齊全,否則銷售公司不得開票銷售,氯氣站不得發(fā)貨。

15、液氯運輸、押送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6、運輸液氯的車輛,駕駛室前方應懸掛規(guī)定的危險品標志,旗幟和標志燈。

17、機動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應嚴格遵守當地公安、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不得在人口稠密區(qū)明火、高溫等場所停靠,車輛??繒r,應可靠制動,并留人值班看管。

18、高溫季節(jié),應根據當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運輸,且應有有效的遮陽用具,防止液氯鋼瓶暴曬。

19、車輛運輸液氯鋼瓶時,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

20、充裝量為500 kg和1000 kg的鋼瓶裝運,只允許單層設置,并牢靠固定,防止?jié)L動。嚴禁同車混裝易燃、易爆、腐蝕性及有抵觸性的物品和讓無關人員搭車。

21、運輸液氯鋼瓶的車輛不得從隧道過江。

22、車輛在運輸途中,行車要平穩(wěn),盡可能避免急剎車,不準高速行車、空檔溜車和強行超車,應及時檢查排除故障,不得帶病行駛

23、在運輸途中,鋼瓶泄漏時,運輸人員必須采用搶救措施。瓶閥泄漏時,先后擰緊閥桿及六角螺母,易溶塞處泄漏時,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焊縫或其它部位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片的鐵箍箍緊。處理人員必須戴好有效防護用品在上風向位置。

24、采取了堵漏措施,仍難以奏效時,應將載有泄氯鋼瓶的車輛開到無人的偏僻處,使氯氣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5、若發(fā)生突然性嚴重泄氯事故,確已無法堵漏和將車輛開離現場時,應立即設法通知過往車輛和周圍群眾遠離現場或疏散,并迅速向當地交通運政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妥善處理。

第12篇 鋼瓶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車輛經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指定的檢測單位安全檢測合格,并配有滅火器材,阻火器。

2、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并隨身攜帶有效證件。

3、運輸途中不準搭乘無關人員,搭運其他物品。駕駛員、押運員須按規(guī)定穿戴著裝。

4、裝車鋼瓶只準角閥向上立放,嚴禁倒放和臥放,并應在車上妥善固定。50kg鋼瓶必須捆綁固定,15kg鋼瓶只準單層碼放,5kg鋼瓶雙層碼放不得超出車廂槽廂板。嚴禁超載運輸。

裝車后,必須檢查車槽是否關好。鋼瓶不準與其他易燃物品同車運輸。運輸車輛上禁止吸煙。

5、重車運輸途中不準停車,到達目的地及時卸車入庫。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停車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

6、運輸車輛發(fā)生故障或進行維修時,不得載瓶進入維修場所,不準在液化氣生產區(qū)內維修車輛。

7、裝卸時須熄火滅車,關閉收音機,禁止使用點煙器,禁止鳴笛。

8、運輸車輛進入灌站、供應站及裝卸作業(yè)現場,應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

9、駕駛員、押運員應會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第13篇 氣體鋼瓶搬運管理規(guī)定

氣體鋼瓶搬運管理規(guī)定?

1.嚴禁超量灌裝,防止鋼瓶受熱。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不允許泄漏,其原因除劇毒、易燃外,還因有些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fā)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炸。因此,內容物性質相互抵觸的氣瓶應分庫儲存。例如,氫氣鋼瓶與液氯鋼瓶、氫氣鋼瓶與氧氣鋼瓶、液氯鋼瓶與液氨鋼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易燃氣體不得與其他種類化學危險物品共同儲存。此外氣瓶應直立放置整齊,最好用框架或柵欄圍護固定,并留出通道。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壓純氧的沖擊下極易起火燃燒,甚至爆炸。因此,應嚴禁氧氣鋼瓶與油脂類接觸,如果瓶體沾著油脂時,應立即用四氯化碳揩凈。

4.倉庫應陰涼通風,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嚴禁受熱。庫內照明應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5.氣瓶入庫驗收要注意包裝外形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漏氣現象;超過使用期限不準延期使用。

6.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拋擲、溜坡或橫倒在地上滾動等。搬運時不可把鋼瓶閥對準人身,注意防止鋼瓶安全帽跌落。搬運氧氣瓶時,工作服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7.儲運中鋼瓶閥門應旋緊,不得泄漏。儲存中如發(fā)現鋼瓶漏氣,應迅速打開庫門通風,擰緊鋼瓶閥,并將鋼瓶立即移至安全場所。若是有毒氣體,應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時應盡快將鋼瓶移出火場,若搬運不及,可用大量水冷卻鋼瓶降溫,以防高溫引起鋼瓶爆炸。滅火人員應站立在上風處和鋼瓶側面。

8.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應平放,并應將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攔板,并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jié)L動。

9.為了便于區(qū)分鋼瓶中所灌裝的氣體,國家有關部門已統一規(guī)定了鋼瓶的標志,包括鋼瓶的外表面顏色、所用字樣和字樣顏色等,應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10.各種鋼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定期技術檢驗。鋼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嚴重腐蝕或其他嚴重損傷,應提前進行檢驗。

11.平時在儲運氣瓶時應檢查:

⑴、氣瓶上的漆色及標志與各種單據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裝、標志、防震膠圈是否齊備,氣瓶鋼印標志的有效期。

⑵、安全帽是否完整、擰緊,瓶壁是否有腐蝕、損壞、凹陷、鼓泡和傷痕等。

⑶、耳聽鋼瓶是否有“咝咝”漏氣聲。

⑷、憑嗅覺檢測現場有否強烈刺激性臭味或異味。

5.1 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yè)證。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yè)證》?!兜跹b安全作業(yè)證》格式見附錄。

5.2 吊裝重量大于等于4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噸重,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5.3 各種吊裝作業(yè)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5.4 吊裝作業(yè)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yè)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5.5 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guī)定,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遵守hg 23014的規(guī)定。

5.6 吊裝作業(yè)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7 吊裝作業(yè)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 5082規(guī)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

5.8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機動、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做為錨點。

鋼瓶管理規(guī)定13篇

為加強對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和我公司實際,對液氯鋼瓶(氯瓶)的保管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1.氯瓶入庫前,水廠值班人員必須對氯瓶外觀、總閥、總閥塑料保護帽、出氯日保護帽防震橡膠圈、低熔點安全塞、氯瓶編號、充裝日期、使用單位、氯瓶重量(空瓶、滿瓶)、充裝量、充裝記錄標簽等進行檢查驗收,做好相應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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