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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攪拌管理規(guī)定4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2

混凝土攪拌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混凝土攪拌機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本項目混凝土攪拌機的安全操作,杜絕人身、機械事故傷害,保證設備的完好率,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項目的實際,特制訂本辦法,請遵照執(zhí)行。

一、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升降幅度不超過額定值的5%,漏電保護器參數應匹配,安裝應正確,動作應靈敏可靠;

(2)電動機和電器元件的接線牢固,保護接零或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3)各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緊固可靠,開式齒輪、皮帶輪等均有防護罩,上料斗安全掛鉤及軌道上的安全插銷完好齊全;

(4)齒輪箱的油質、油量符合規(guī)定。

二、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攪拌機空載運轉。應確認攪拌筒或葉片旋轉方向與筒體上箭頭所示方向一致。對反轉出料的攪拌機,應使攪拌筒正、反轉運轉數分鐘,并應無沖擊抖動現象和異常噪聲。

三、作業(yè)前,應進行料斗提升試驗,應觀察并確認離合器、制動器靈活可靠。

四、供水系統(tǒng)水泵、管道部件應齊全完整,供水管道不應有泄露,并采用防銹管件;當水溫達到50℃時,供水系統(tǒng)應仍能保證正常工作;供水儀表計量數據應準確,且在有效表定期內。應檢查并校正供水系統(tǒng)的指示水量與實際水量的一致性;當誤差超過2%時,應檢查管路的漏水點,或應校正節(jié)流閥。

五、應檢查骨料規(guī)格并應與攪拌機性能相符,超出許可范圍的不得使用。

六、攪拌機啟動后,應使攪拌筒達到正常轉速后進行上料。上料時應及時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過攪拌機的額定容量并應減少物料粘罐現象,加料的次序應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七、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攪拌筒內扒料、出料。

八、攪拌機作業(yè)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

九、向攪拌筒內加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新料應先將攪拌筒內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進行。

十、作業(yè)中,應觀察機械運轉情況,當有異?;蜉S承溫升過高等現象時,應停機檢查;當需檢修時,應將攪拌筒內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再進行檢修。

十一、加入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允許值,并應防止卡料。每次攪拌時,加入攪拌筒的物料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進料容量。

十二、強制式攪拌機的攪拌葉片與攪拌筒底及側壁的間隙,應經常檢查并確認符合規(guī)定,當間隙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整。當攪拌葉片磨損超過標準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十四、嚴禁無證操作,嚴禁操作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十五、每班作業(yè)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理,做好潤滑保養(yǎng),切斷電源鎖好箱門;當操作人員需進入筒內時,應固定好料斗,切斷電源或卸下熔斷器,鎖好開關箱,掛上“禁止合閘”標牌,并應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十六、作業(yè)后,應將料斗降落到坑底,當需升起時,應用鏈條或插銷扣牢。

攪拌機由項目部負責采購,交由施工隊使用。若經項目現場設備管理人員確認施工隊違反上述規(guī)程條款造成設備的非正常維修,由施工隊承擔攪拌機的維修工料費,并處以2000.00元罰款。

第2篇 混凝土攪拌站管理規(guī)定

1.0目的

為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提高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混凝土標準,參照gb/t 19000—2000族標準,制定本規(guī)程確保施工質量,特制定本規(guī)定。

2.0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只適用于________項目。執(zhí)行部門為混凝土攪拌站承包方。

3.0定義

無。

4.0引用的標準和規(guī)范

《預拌混凝土生產技術規(guī)程》(bj08-227)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jgj 55)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

《混凝土攪拌機技術條件》(gb 9142)

《混凝土攪拌站(樓)技術條件》(gb 10172)

《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 50081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 50204

5.0規(guī)定內容

5.1混凝土原材料管理辦法

5.1.1 項目應根據質量控制要求選擇具有相應資格的合格供方,不得采購無準用證的原材料。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檔案;采購合同應經審批,以保證所采購的原材料符合規(guī)定要求;供應部門應嚴格按照原材料質量標準均?組織進貨

5.1.2 原材料質量必須符合現行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定要求。項目必須按批驗收質量證明材料,拒收質量證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照《預拌混凝土生產技術規(guī)程》(dbj 08—227)按批取樣、檢驗,堅持“先檢驗,后使用”的原則,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項目應對進場材料實施分類管理。

5.1.3 項目和原材料生產供應單位必須在材料進場時共同取樣封存,封存的樣品數量應能滿足檢測的需要,封條應注明生產企業(yè)名稱、樣品編號、樣品品種、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號及代表數量、封存日期。樣品由項目和所供材料生產方的管理代表或生產方書面委托的人員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封存。封存樣品的封條應完整無破損或揭換。封存樣存放時間:水泥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砂石料不少于5天,粉煤灰、礦粉不少于7天,外加劑不少于10天。

5.1.4 原材料應按品種、規(guī)格分別堆放或貯存,并標有醒目的標志,避免混雜:

a)水泥筒倉必須有醒目的指示銘牌,標明水泥生產企業(yè)、水泥品種、強度等級等,不同生產企業(yè)或不同品種的水泥嚴禁混倉。對存放期超過三個月的水泥,使用前應重新檢驗,并按檢驗結果使用。水泥貯存時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b)摻合料必須設置專用筒倉,有醒目的指示銘牌,標明品種和等級,不同品種的摻合料嚴禁混倉。摻合料貯存時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

c)砂、石必須按不同品種、規(guī)格分別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設施。堆場應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應有醒目的指示銘牌,標明品種和規(guī)格。

d)外加劑必須按不同生產企業(yè)、品種分別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銘牌,標明外加劑生產企業(yè)、品種等。對存放期超過三個月的外加劑,使用前應重新檢驗,并按檢驗結果使用。液體外加劑更換生產企業(yè)或品種時,應對儲存容器進行清洗。

5.1.5 項目應根據原材料準備的難易程度,在能保證正常生產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原材料貯存量。

5.2混凝土級配管理辦法:

為使施工單位熟悉有關的設計圖紙,充分了解擬建項目的特點、設計意圖和工藝與質量要求,施工分部質量技術負責人應組織原設計者(或委托人)在施工前到施工現場進行設計交底工作。

5.2.1 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必須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jgj 55)、《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和其他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混凝土配合比重新進行設計:

a)原材料的產地或品種有顯著變化時;

b)生產大方量混凝土時;

c)根據統(tǒng)計資料反映的信息,混凝土質量出現異常時;

d)該配合比的混凝土生產間斷半年以上時。

5.2.2 生產用混凝土配合比必須經過試驗室試配,并有試配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項目應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相關資料,其中可包括以下內容:

a)不同混凝土強度等級: c15、c20、c25、c30、c35;

b)不同坍落度(mm):120、150、180;

c)不同水泥品種和強度等級;

d)不同集料粒徑或細度模數,如石(毫米):5~16、5~25、5~31.5、5~40,砂:2.3~2.6、2.6~3.0;

e)不同外加劑品種:如普通外加劑、高效外加劑等。

5.2.3 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過程中,應根據混凝土質量的動態(tài)信息,以及原材料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并做好記錄。

5.2.4 拌制混凝土必須嚴格執(zhí)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有關要求。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應包括生產日期、工程名稱、混凝土強度、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編號、原材料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實際用量等內容。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變化需要對混凝土配合比進行調整時,也應有專人負責,并重新簽發(f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或配合比調整記錄。

5.3混凝土計量管理辦法

5.3.1 混凝土計量、攪拌、坍落度抽檢記錄應齊全。應包括日期、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編號、原材料名稱、品種、規(guī)格、每盤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標準值、實際數量、偏差、攪拌時間、坍落度。

5.3.2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數量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的規(guī)定,原材料的計量允許誤差符合下表規(guī)定:

原材料品種

水泥

集料

外加劑

摻合料

每盤計量允許偏差(%)

±2

±3

±2

±2

±2

累計計量允許偏差(%)

±1

±2

±1

±1

±1

注:(a)累計計量允許偏差,是指每一運輸車中各盤混凝土的每種材料計量和的偏差。該項指標僅適用于采用微機控制計量的攪拌站。

(b)混凝土各組成材料的計量應按重量計,水和液體外加劑可按體積計。

生產過程中應加強計量誤差的抽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5.3.3 混凝土攪拌的最短時間應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規(guī)定。

5.4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制度

5.4.1 預拌混凝土生產的主要設備必須符合《混凝土攪拌機技術條件》(gb 9142)和《混凝土攪拌站(樓)技術條件》(gb 10172)的規(guī)定。

5.4.2 計量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由法定計量部門定期檢定(或校準),當計量器具經過中修、大修或搬遷后應重新檢定。

5.4.3 計量器具應按下列規(guī)定由項目計量部門進行靜態(tài)計量校驗,并做好記錄。

a)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b)停產1個月以上(含1個月),重新生產前;

c)生產大方量混凝土前;

d)發(fā)生異常情況時。

靜態(tài)計量校驗的加荷值應與實際生產情況相符,加荷應分級進行,分級數量不少于5級。

當靜態(tài)校驗結果超出法定計量部門檢定誤差范圍時,必須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計量部門重新檢定。

5.4.4 項目計量部門應加強對計量器具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5.4.5 每一工作班秤量前,應對計量設備進行零點校核,并做好記錄。

5.5混凝土的質量管理

5.5.1 混凝土的取樣、試件制作、養(yǎng)護和試驗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 5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5.5.2 混凝土強度的檢驗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的有關規(guī)定。

5.5.3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偏差應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和《預拌混凝土》(gb 14902)的規(guī)定。

5.5.4 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氣量、氯化物總含量等其他質量指標,應符合《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 50164)的規(guī)定,其檢驗頻率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

5.5.5 有抗?jié)B要求的混凝土,應進行抗?jié)B試驗。

5.5.6 檢驗后的試件(混凝土、水泥)應保留三天后方可處理。

5.5.7 不合格混凝土的處理:

a)當對混凝土試件強度的代表性有懷疑時,可采用非破損檢驗方法,按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對結構或構件中的混凝土的強度進行推定。

b)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作的結構或構件,應進行鑒定,對不合格的結構或構件必須及時處理。

5.5.8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保證:

a)時間不超過30分鐘

b)混凝土均勻、不離析

c)運送頻率應保證連續(xù)施工

5.5.9 混凝土出廠檢查應包括:

特制品:a)進行強度、塌落度檢驗

b)按合同規(guī)定檢驗如:含氣量、氯化物總含量、溫度、初凝時間等;

5.5.10 交貨檢驗:a)塌落度檢驗;b)強度檢驗

5.5.11 商品混凝土供應商應提交的資料包括:

a)原材料檢驗合格證

b)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c)混凝土出廠合格證

d)發(fā)貨單、攪拌配合比

5.6攪拌站人員崗位職責

5.6.1 項目經理在拌站質量管理方面的職責:

a)確保實施適宜的過程以滿足項目要求;

b)確保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以實現目標;

c)確保獲得質量及安全要求所必需的資源;

d)將達到的結果與規(guī)定的目標比較,決定改進的措施;

5.6.2 質量管理人員職責

a)貫徹實施公司的質量方針和目標;

b)確定項目需求和期望;

c)確定實現我公司質量方針和目標所必需的過程和職責,并組織實施

d)根據產品質量要求,設計混凝土配合比,制定原材料、生產過程和成品的內控質量指標,強化過程控制,運用科學的統(tǒng)計方法掌握質量波動規(guī)律,不斷提高預見性與預防能力

e) 監(jiān)督、檢查生產過程使之處于受控狀態(tài),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及時扭轉質量失控狀態(tài),并對整個過程進行評審.

f)負責質量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并及時上報。

5.6.3 材料管理人員職責:

a)質量檢驗

按照項目需求和有關標準及規(guī)定,對原材料、成品混凝土進行送檢

b) 原材料進場和出廠產品確認、驗證

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原材料進場和產品出廠進行確認,按相關標準和供需雙方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交貨驗收。有原材料進場和產品出廠否決權.

5.7 hse管理辦法

5.7.1 現場主要道路和砂、石堆場場地進行硬化處理;

5.7.2 現場水泥、粉煤灰等,入庫或嚴密覆蓋;砼、砂漿攪拌臺封閉;水泥、砂、灰等材料運輸時封閉或嚴密覆蓋;

5.7.3 現場攪拌設備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

5.7.4 混凝土攪拌車進出工地及土方鏟、運、卸等環(huán)節(jié),設專人灑水、降塵、清洗輪胎。

5.7.5 嚴格控制不必要的人為噪聲源;

5.7.6 排放的雨水、施工污水,應在出口處設二級沉淀池,沉淀池由專人清理。

第3篇 混凝土攪拌機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固定式攪拌機應安裝在牢固的臺座上。當長期固定時,應埋置地腳螺栓;在短期使用時,應在機座上鋪設木枕并找平放穩(wěn)。

(2)固定式攪拌機的操縱臺,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工作情況。電動攪拌機的操縱臺,應墊上橡膠板或干燥木板。

(3)移動式攪拌機的停放位置應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溝渠。就位后,應放下支腿將機架頂起達到水平位置,使輪胎離地。當使用期較長時,應將輪胎卸下妥善保管,輪軸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將機架墊起支牢。

(4)對需設置上料斗地坑的攪拌機,其坑口周圍應墊高夯實,應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內。上料軌道架的底端支承面應夯實或鋪磚,軌道架的后面應采用木料加以支承,應防止作業(yè)時軌道變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時,在料斗與地面之間,應加一層緩沖墊木或細砂。

(6)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源電壓升降幅度不超過額定值的5%;

②電動機和電器元件的接線牢固,保護接零或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③各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緊固可靠,開式齒輪、皮帶輪等均有防護罩;

④齒輪箱的油質、油量符合規(guī)定;

⑤各連接部件應緊固無松動。

(7)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攪拌機空載運轉。確認攪拌筒或葉片旋轉方向與筒體上箭頭所示方向一致。對反轉出料的攪拌機,應使攪拌筒正、反轉運轉數分鐘,并應無沖擊抖動現象和異常噪音。

(8) 應進行料斗提升試驗,觀察并確認離合器、制動器靈活可靠。

(9) 檢查并校正供水系統(tǒng)的指示水量與實際水量的一致性;當誤差超過2%時,應檢查管路的漏水點或校正節(jié)流閥。

(10)檢查骨料規(guī)格并應與攪拌機性能相符,超出許可范圍的不得使用。

(11)攪拌機啟動后,應使攪拌筒達到正常轉速后才能上料。上料時應及時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過攪拌機的額定容量并應減少物料粘罐現象,加料的次序應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人攪拌筒內扒料、出料。

(13)攪拌機作業(yè)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

(14)向攪拌筒內加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新料應先將攪拌筒內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進行。

(15)作業(yè)中,觀察機械運轉情況,有異?;蜉S承溫度過高現象時,立即停機檢查;需檢修時,應將攪拌筒內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再進行檢修。

(16)加入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允許值,并應防止卡料。每次攪拌時,加人攪拌筒的物料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進料容量。

(17)強制式攪拌機的攪拌葉片與攪拌筒底及側壁的間隙,應經常檢查并確認符合規(guī)定,間隙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整。攪拌葉片磨損超過標準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18)作業(yè)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理;當操作人員需進入筒內時,必須切斷電源或卸下熔斷器,鎖好開關箱,掛上“禁止合閘”標牌,并應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19)作業(yè)后,應將料斗降落到坑底,需將料斗升到軌道上方停放時,應用鏈條或插銷扣牢。

(20)冬季作業(yè)后,應將水泵、水管、量水器中的積水排盡。

(21)攪拌機在場內移動或遠距離運輸時,應將進料斗提升到上為止,用保險鐵鏈或插銷鎖住。

第4篇 混凝土攪拌站柴油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 各站柴油庫房由專人管理,按公司要求進行柴油入庫、領用管理,并根據入庫、領用票據編制柴油臺賬。南站油庫由專職庫管負責,分站油庫由分站收料員負責。

二、 柴油領用分為自有罐車、外租罐車、自有車泵、外租車泵、裝載機、發(fā)電機、修理用油和其他加油。

三、 自有罐車、自有車泵:庫管按核油人員(南站由內業(yè)計算、分站由站長或內調計算)填寫的加油單加油,若因故需借油的,經柴油管理員同意后可以借油,原則上單次不超過100升,次日必須及時沖抵加油單,否則按司機借款處理。核油人員根據駕駛員提交的商砼票單如實計算加油量,并標注工地、計算公式、算票區(qū)間。因工地超時需補時的,由生產站內調簽字確認,但內調應及時復核外調及gps數據,以確保補時準確。核油人員應保證駕駛員所交票單同加油單一一對應,防止出現一票兩算;庫管應保證加油單同柴油領料單一一對應,防止出現一單兩加。

四、 外租罐車、外租車泵:經各站站長或內調填寫外租設備加油名單后,庫管方可加油,臨租設備應填寫加油量(原則上不超過預計方量產生的柴油量)。

五、 裝載機、發(fā)電機:庫管根據各站實際需求加油。

六、 修理用油:庫管根據修理班實際需求領油,原則上單次不超過20升。

七、 其他加油:經公司材料部、財務部同意的加油。

八、 以上所有加油,各站庫管均應開具柴油領料單,定期將領料單及與之對應的加油單上傳至南站庫管處。南站庫管復核入賬后,上交統(tǒng)計組存檔。

九、 生產部、材料部不定期復核加油單、柴油領料單,若核油人員計算不清、無故多核、一票兩算,則按50元/次考核;若庫管不按加油單加油,擅自借油,一單兩加,則按50元/次考核。

十、 各站庫管對所管油庫柴油數量負責,材料部不定期盤點各站油庫庫存,若柴油損耗超過合理范疇,虧損部分由庫管負責。

十一、 各站庫管對所管油庫安全負責,按公司標準配備滅火器、消防砂,注意防火安全及油庫電路安全,確保各站油庫零事故。

三聯材料部

混凝土攪拌管理規(guī)定4篇

1.0目的為加強混凝土攪拌站的管理,提高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混凝土標準,參照gbt19000—2000族標準,制定本規(guī)程確保施工質量,特制定本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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