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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安全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89

鍋爐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在我們的企業(yè)運營中,鍋爐是核心設備之一,它保障了生產流程的順暢進行。然而,鍋爐操作的危險性不容忽視,一次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帶來嚴重的后果。因此,建立健全的鍋爐安全制度,不僅是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更是我們對員工生命安全的承諾,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重要基石。它能規(guī)范操作行為,減少事故風險,提升生產效率,維護企業(yè)的良好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定期檢查:規(guī)定定期對鍋爐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壓力容器、管道、閥門等關鍵部位,確保其性能良好。

2. 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明確每個步驟的安全要求,如啟動、運行、停機等環(huán)節(jié)。

3. 培訓教育: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的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應急預案:設定針對各種可能故障的應急預案,以便快速有效地應對突發(fā)狀況。

5. 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日常的清潔、潤滑、防腐等維護工作,預防設備老化引發(fā)的問題。

注意事項

1. 制度的執(zhí)行必須嚴格,不能流于形式,任何違反制度的行為都應受到相應處罰。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

3. 強調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熟知并遵守安全制度。

4. 對于新入職員工,務必進行安全制度的培訓和考核,確保他們了解并理解相關規(guī)定。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明確了鍋爐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內容、執(zhí)行注意事項及格式要求。讓我們共同致力于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確保每一臺鍋爐都在嚴格的制度管理下運行,為公司的穩(wěn)定發(fā)展貢獻力量。

鍋爐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煙草業(yè))

1. 總則

1.1 為保證我廠鍋爐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企業(yè)生產用汽供給,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鍋爐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質管理制度,清潔衛(wèi)生制度和安全保衛(wèi)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企業(yè)各公司的鍋爐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1 司爐工必須培訓、復訓合格,并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司爐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2 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先對鍋爐本體、安全附件、給水設備及鼓、引風機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3 鍋爐升火、升壓前應先開動引風機5-10分鐘, 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

2.4 升火、升溫、升壓過程應緩慢, 從冷爐點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從熱爐壓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0.5小時。

2.5 司爐工必須保持水位計清晰、準確、靈敏可靠, 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水位變動范圍控制在±40mm以內。

2.6 每班應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負載時進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過給水量的5%,連排排污量應根據(jù)鍋水化驗結果確定。

2.7 鍋爐(鍋殼)上的安全閥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總排放量必須大于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并且在鍋爐(鍋殼)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鍋殼)的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1.1 倍;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汽一次,以防其閥芯、閥座粘死, 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2.8 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保持壓力表準確、可靠。

2.9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正確調整各種參數(shù),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2.10 從窺視孔、人孔等部位觀察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 管接頭、閥門、法蘭、人孔、手孔周圍有無腐蝕、滲漏。

2.11 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 檢查爐膛內煤層是否熄滅或復燃。

2.12 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等其中一個安全附件全部失靈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3. 巡回檢查制度

3.1 隨時監(jiān)視鍋爐壓力、水位、溫度波動是否在工作范圍內。 檢查安閥、水位計、壓力表等鍋爐安全附件及各類自控儀表是否完好、 靈敏、清晰?(4-6次/班)

3.2 檢查鍋爐本體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管接頭、 法蘭、人孔、手孔等有無腐蝕,滲漏?(4-6次/班)

3.3 排污閥有無泄漏,排污管是否通暢?(4-6次/班)

3.4 檢查燃燒工況、送煤系統(tǒng)及鼓、引風機的工作情況。(4-6次/班)

3.5 檢查水箱水位、水泵進水、給水閥是否正常?(4-6次/班)

3.6 水處理設備及其運行是否正常?(1次/班)

3.7 鍋爐耐火砌筑有無破損,脫落?(1次/班)

3.8 鍋爐周圍安全通道是否暢通?(1次/班)

4. 水質管理制度

4.1 水處理工應由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合格證書者擔任。

4.2 水處理工作列入鍋爐年度檢驗考核目標內容, 鍋爐年結垢率應≤0.5mm。

4.3 水處理工應嚴格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

4.4 水處理工應按時完成生水、軟水及鍋水的水質規(guī)定化驗項目。

4.5 水處理工應做好化驗記錄,確保水處理后的軟水、爐水指標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gb1576-96)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并負責指導鍋爐工排污。

4.6 水處理工要愛護各種設備、藥劑,各類藥劑瓶上要貼好藥劑標簽。對危險藥品要嚴格保管,嚴禁贈送他人。

4.7 水處理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水處理工應及時報請領導派人維修。

4.8 水處理工應規(guī)范書寫化驗檢測數(shù)據(jù),嚴禁亂涂亂改原始記錄及發(fā)生缺頁現(xiàn)象。

4.9 對各類檢測儀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不得勉強使用。

4.10 及時根據(jù)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除氧器和離子交換器的反洗操作,補充流失的交換劑(如鐵粒、樹脂、鹽等),確保鍋爐給火和鍋水的水質符合規(guī)定標準。

5.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1 各崗位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的設備性能, 做到“三好四會”: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好和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5.2 維修人員應確保檢修質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潤滑和防潮防銹。

5.4 水處理工要一絲不茍地做好水質處理,保證鍋爐無垢運行。

5.5 加強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 低水位報警器等鍋爐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yǎng),使安全附件靈敏、準確、可靠。

5.6 運行鍋爐每二年應由鍋爐檢測所檢驗一次,(新爐啟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時間超過十年的老爐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 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5.7 鍋爐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產廠家或鍋爐專業(yè)安裝檢修隊承擔,使用部門未經勞動部門審查同意不得擅自進行。

5.

第2篇 鍋爐房安全巡檢工作制度

1、鍋爐安全巡檢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檢查中必須沖洗水位表和檢查進出水溫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護裝置每周不少于1次試驗,并將試驗相關數(shù)據(jù)作好記錄。

2、巡檢時,要按照從爐前向左,沿爐體向后,到爐體后部,轉到爐體右側,再沿爐體向前到爐頂,再回到爐前中部,再檢查附屬設備的路線進行。

3、巡檢時,主要檢查壓力,看溫度、水位是否正常;檢查爐體,看受壓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檢查爐墻,看有無塌裂、掉磚現(xiàn)象,爐門及其它有無過燒變形;檢查附屬設備,看鼓、引風機、爐排、除碴機、排污閥門及其它閥門正常,潤滑系統(tǒng)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電器設備作用是否靈敏可靠;檢查燃料輸送系統(tǒng)是否正常;檢查給水系統(tǒng)中水箱情況是否正常,水泵運轉狀況和給水調節(jié)閥、逆水閥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

4、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巡視制度,并嚴格按照鍋爐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和維護,保持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鍋爐設備進行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停止進行,并做好記錄。

一、司爐人員必須對鍋爐及輔機定時進行巡回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二、鍋爐房內要列出巡回路線圖,明確巡回檢查的范圍和項目內容,司爐人員應了解鍋爐設備的安全狀況和運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況,司爐長應決定增加巡回檢查次數(shù)。

1、當設備存在某些暫時不影響安全運行的一般缺陷時;

2、新裝、長期停運或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3、設備運行中有可疑現(xiàn)象是。

四、司爐人員要將巡視情況逐項及時添入運行記錄,并向司爐長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應立即匯報。

五、對巡回檢查時發(fā)現(xiàn)的影響人身的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有關規(guī)程妥善處理。

六、司爐長應加強巡視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xiàn)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tǒng)、出渣系統(tǒng)、煙灰系統(tǒng)、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shù),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回檢查線路。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lián)鎖裝置→燃燒器→油壓力表→燃燒室→防爆裝置→進水系統(tǒng)→排污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器→水處理→各類閥門→分氣缸→電控柜

第3篇 供暖鍋爐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鍋爐安全運行管理,杜絕事故,確保供暖,特制訂本制度:

一、遵紀守法,持證上崗。司爐人員必須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切實履行職責。

二、規(guī)范操作,確保供暖。司爐人員必須按規(guī)范程序操作,嚴禁機器無人監(jiān)控運轉。同時堅持誰值班誰維護的原則,經??催\轉、聽聲音,檢查所有螺絲,螺栓、閥門、儀表、電流電壓是否正常,并及時補水、排氣、加油,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斷開電源,關閉閥門,報告管理人員,以保證及時維修,正常供暖。

三、堅守崗位,按時供暖。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供暖,若天氣過冷,全天供暖,否則,凍壞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20至50元罰款。若推遲供暖半小時或早停半小時,扣發(fā)當天的工資,超過2小時,予以解聘。

四、注意安全,講究衛(wèi)生。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自我保護,規(guī)范操作,嚴防火災、觸電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及時清理爐渣、爐灰和設備上面的灰塵,以保持衛(wèi)生清潔。管好煤場燃煤,防止丟失。

五、檢測熱網,定期維護。對室外熱網閥門、室內暖氣包等設備,每周必須檢查一次,若有漏水現(xiàn)象,立即維修,不得推辭。

六、簽好日志,準時交班。每天要填寫好值班日志,清點工具,上午10時由管理人員親自監(jiān)督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第4篇 鍋爐房安全和保衛(wèi)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未經登記、檢驗、有嚴重缺陷或“三無”產品,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2、鍋爐房應繪制設備平面布置圖和系統(tǒng)管網圖,并張貼上墻。

3、鍋爐房爐前、壓力表、溫度表、水泵房、調壓站、儀表間、配電室、中控室、巡回檢查走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4、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鍋爐房要做好分工,由專人負責本鍋爐房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5、鍋爐房應地面平整,走道通暢,保持所有設備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應合格有效,放在明顯處由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保證其有效。

7、備品備件堆放整齊,不得存放與鍋爐設備無關的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8、鍋爐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打火機等產生明火的行為。運行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報告制度,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9、鍋爐房門前應注明“鍋爐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部門人員外,其他人員聯(lián)系工作時,須經當班負責人允許方可入內。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門。

10、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參觀人員須由有關人員陪同,進行登記,不準亂動閥門和運行操作設備,不經允許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11、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要聽從鍋爐值班人員的指揮。

第5篇 醫(y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2)

醫(y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鍋爐房是水電供應保障部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巡視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內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氣開關。無證司爐工不準獨立操作。

4、禁止鍋爐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入爐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雜物等。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jiān)視。

6、鍋爐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7、鍋爐一旦發(fā)生事故,當班人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相關領導報告。

第6篇 鍋爐間安全制度

1、非鍋爐工段工作人員及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鍋爐房,外來參觀人員須經廠部同意,并有專人陪同,同時作好出入登記。

2、非鍋爐有關操作人員,禁止觸動或開啟鍋爐上各種閥門。

3、鍋爐頂部及爐體四周不準放易燃易爆雜物和烘烤衣物等。

4、當班司爐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必須離開時,應經當班負責人同意,嚴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爐人員持有司爐操作證,否則不能單獨操作。

6、在工作時要集中思想,加強工作責任感,不得擔任與鍋爐運行無關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開玩笑。

7、鍋爐發(fā)生故障時,當班人員有責任積極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際停止交接,在處理完后再交接。

8、按時準確記錄各種運行參數(shù),禁止敲打壓力表、流量表和軸承斷油(或冷卻水)運行。

9、鍋爐全體員工應自覺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司爐工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第7篇 燃氣鍋爐安全操作制度

啟爐前準備:

1、 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要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打開汽的供給閥門。

2、 給水系統(tǒng):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鍋爐的上水閥門和水泵前后上水系統(tǒng)的各個閥門。

3、 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打開,煙道擋板必須開啟。

4、 電氣系統(tǒng):檢查控制柜上的各個旋鈕均應處于正常位置。

5、 排污系統(tǒng):在鍋爐內低負荷水位正常前提下,進行快速排污,排污完畢后,關閉排污閥,并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

6、 檢查軟化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制造出軟化水的各種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

開機點火燃燒

1、 打開總電源開關,開啟燃燒器旋紐,風機應立即啟動吹風清掃。

2、 鍋爐內壓力上升至0.2mp時,應定期排污一次,水位計沖洗一次,并校正鍋筒內水位,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

3、 確定水位計,壓力表,高低水位報警器正常工作后,緩慢打開各支路汽閥門進行供汽,根據(jù)用汽量進入自動調節(jié)燃燒程序。

正常停爐程序

1、 正常停爐應在小火燃燒或低壓狀態(tài)。

2、 當爐壓降至零后,關閉爐體主汽閥和主汽管上閥門,打開主汽管放水管閥門,同時進行排污和沖洗水位計,觀察水位計水位變化。

3、 關好燃氣閥門,檢查排污閥是否關好并且要嚴密。

4、 關閉總電源開關。

第8篇 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規(guī)定

一、鍋爐房是高溫高壓設備操作重地,未經管理部門批準,非工作人員和閑散人員不得進入。

二、凡來鍋爐房參觀和辦事的外單位人員,一律經管理部門批準,由鍋爐房安全管理人員接待處理。

三、來客一律進行登記。

四、本單位職工因公需進入鍋爐房者,經管理部門批準后,由鍋爐房安全管理人員接待處理。

五、鍋爐房工作人員值班期間,一律不得在鍋爐房會客或約友閑談,嚴禁帶領家屬、親友或小孩進入鍋爐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飲酒。

六、鍋爐房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品及火種進入,鍋爐房、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鍋爐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齊,專人管理,保證性能良好,保證使用效果。

第9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床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業(yè)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guī)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回檢查制度,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guī)程監(jiān)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jù)系統(tǒng)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jié),并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表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fā)現(xiàn)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并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第10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1)

1、點火前的準備與上火

(1)鍋爐點火前必須認真仔細進行鍋爐內外部檢查,特別是鍋爐經年檢整修后。主要內容有:爐內有無遺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況: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是否靈敏,安全可靠;給水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試轉10分鐘正常;除塵設備合格;所有油箱軸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潤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暢通及閥門開關情況。

(2)上述工作檢查合格后方可給鍋爐上水。鍋爐上水及點火時,要提升爐頂安全閥排除爐內的空氣。上水時,應檢查鍋爐的人孔、手孔蓋,法蘭面,排污閥是否有泄漏。冷爐上水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正常水位線為水位計1/2處之上0~50),如超過水位線,可通過排污閥來調整水位。

(3)點火前先按除塵脫硫裝置的使用規(guī)定,先啟動除塵脫硫裝置,正常后,再啟動鍋爐進入聯(lián)動運行。

2、點火

(1)點火前必須先打開煙道擋板和灰門,先開引風機,后開鼓風機。引入新鮮空氣15分鐘然后關閉煙道擋板和灰門。

(2)先將爐門打開,在爐排上鋪一層木柴,其上均勻撒一層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點火時,司爐工必須用防止回火的姿勢進行操作。先開灰門,煙道擋板開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當煤燃著火遍及整個爐排后,一點點向里加煤,使燃燒持續(xù)進行。煤全面燃燒后,將灰門關閉,開大煙道擋板,適當加強通風和火力進行升火升壓。

3、升壓

(1)鍋爐點火后隨著壓力的逐漸升高,司爐工應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壓力下進行有關操作和檢查工作。

(2)當汽壓升到0.05―0.1mpa時,鍋筒內的空氣已排盡,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驟沖洗水位計,當汽壓升到0.29mpa時,檢查各連接上有無滲漏現(xiàn)象,當汽壓升到0.39mpa時,試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當汽壓升到鍋爐實際工作壓力時,應再次沖洗水位計,并校對水位計是否準確。

4、通汽

在鍋爐升壓時,將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閥關閉,送汽入汽缸前應先疏水后,逐漸均勻送汽到各用汽崗位。

5、正常運行的調節(jié)

(1)鍋爐正常運行時,應根據(jù)實際情況隨時調節(jié)水位、汽壓,爐膛負壓以及進行除渣,排污和脫硫除塵工作。

(2)保持鍋爐的蒸汽壓力(應小于或等于0.6mpa)隨時適應用汽崗位負荷的需要。手拋煤時,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燒的火床上,及時調節(jié)風力,合理通風,防止出現(xiàn)火口。在運煤和投煤過程中,應檢查煤中是否遺留有雷管,鐵塊等物。根據(jù)爐排上煤層燃燒情況及時撥火和捅火。在運行一段時間以后,灰渣會越積越厚,需及時清爐清渣,清出的爐渣及時用小車運出鍋爐房,用水熄滅紅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場去倒。

(3)間隙,均勻地用水泵給水,并維持鍋爐正常水位為水位計1/2處之上0~50,給水時,按規(guī)定在投藥口加入磷酸三鈉,給水壓力應高于鍋筒壓力0.1―0.2 mpa。

(4)排污時可采取先開快開閥或慢開閥,后開慢開閥或快開閥的操作方法。但先開啟的閥門后關閉,后開啟的閥門先關閉,重點保護先開啟后關閉的閥門。排污時要嚴密監(jiān)視鍋爐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鍋爐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塵脫硫裝置的使用規(guī)定

(1)先檢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滿的沉灰池進出口是否關好;水泵是否罐滿水和有潤滑油及泵冷卻水是否暢通。在運行時,先啟動除塵脫硫裝置,正常后,再啟動鍋爐進入聯(lián)動運行。

(2)在運行過程中,根據(jù)脫硫情況(除塵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斷補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堿量為3/h。根據(jù)除塵情況調節(jié)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塵器的閥門,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閥全開,除塵器的水閥上部只開1/3,下部全開,是除塵達到最佳效果。關機時,先關閉鍋爐運行的鼓風,引風機,再關閉除塵脫硫裝置。

7、停爐時注意事項

(1)臨時停爐又稱壓火停爐,是指鍋爐負荷暫時停止時。首先停風機,然后可采取滿爐壓火或半爐壓火兩種方法。壓火時,要向鍋爐進水和排污,壓火期間經常檢查鍋爐內起汽壓水位的變化情況,以及風道擋板,灰門是否關閉嚴密,防止被壓火的煤熄滅或復燃。需爐排的燃燒層扒開,逐漸添上新媒,恢復正常燃燒。

(2)正常停爐是指有計劃地檢修停爐。正常停爐時,應逐漸降低負荷,減少供煤量和風量;當符合停止后,隨即停止供煤和進風引風;關閉主氣閥,對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爐之前,水位應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線,停爐6小時后,開啟風道擋板,進行通風和換水,冷卻爐膛和鍋筒。

(3)緊急停爐是當鍋爐發(fā)生事故時,為了阻止事故的擴大而采取的應急措施。鍋爐在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①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計的下部可見邊緣;

②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③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④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⑤水位計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⑥鍋爐元件發(fā)生鼓包、裂縫、泄露,變形等損壞危及設備及運行人員安全;

⑦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⑧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4)緊急停爐的步驟應為:立即停止給煤或送風,減少引風;迅速扒出爐膛內的燃煤,或用沙土,濕爐灰覆蓋在燃煤上使火熄滅;關閉煙道擋板,促使空氣對流加快爐膛冷卻。因卻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給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閥排氣。如無缺水現(xiàn)象,可采取進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壓措施。因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關小煙道擋板,減弱燃燒,開啟排污閥放水,使水位適當降低,同時開啟主氣管和分氣缸上的疏水閥。

二、司爐工崗位責任制度

(1)所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并獲得市勞動局頒發(fā)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才能上崗。

(2)嚴格執(zhí)行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滿足公司用氣要求。

(3)當班司爐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飲酒。

(4)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抄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整潔,不漏項。對設備故障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向車間領導和鍋爐維修工反映,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記入運行記錄。

(5)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按時按量向各潤滑部位添加潤滑油和潤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電的消耗量記錄工作,保持脫硫除塵設備運行正常,煙氣排放符合要求。

(7)鍋爐發(fā)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事故未經妥善處理,司爐工不得離開現(xiàn)場。

(8)保持鍋爐房內外清潔,設施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通暢。

(9)經常總結工作,鉆研技術,互教互學,不斷增強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第11篇 附三醫(yī)院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附屬醫(yī)院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一、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 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內。

二、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

三、非當班人員,未經代班人員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四、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門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jiān)視。

六、鍋爐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七、鍋爐一旦發(fā)現(xiàn)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第12篇 鍋爐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專業(yè)版

1、嚴格執(zhí)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guī)程和專業(yè)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guī)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xiàn)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tǒng)。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yǎng),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fā)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xiàn)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第13篇 蒸汽鍋爐在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為了確保壓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我們編制了在用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編制本單位的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參考,各單位應根據(jù)不同的使用情況加以完善,以確保安全。壓力管道的安全監(jiān)察和管理是一項新開展的工作,希望各單位積極探索,創(chuàng)造經驗,廣泛交流。在制度制訂后,應由法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發(fā)執(zhí)行。

一、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屬于壓力管道監(jiān)察范圍的壓力管道,按照《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規(guī)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注冊。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jiān)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 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 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

(3) 壓力管道安裝竣工圖(單線圖);

(4) 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

(5) 監(jiān)督檢驗單位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報告》;

(6) 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2、在用的壓力管道在規(guī)定期限內,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jiān)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 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 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

(3)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4)壓力管道單線圖;

(5)《在用壓力管道檢驗報告》;

(6)安全附件 (安全閥、壓力表等)校驗報告。

二、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檢驗、維修壓力管道的重要依據(jù)。凡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壓力管道,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道的技術檔案包括:

1.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證;

2.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匯總表;

3.原始設計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的設計計算書、系統(tǒng)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軸側圖等);

4.管道制造安裝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竣工圖、竣工驗收資料、管道材質證明書、管道元件明細表和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管道安裝工藝文件、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及監(jiān)督檢驗報告等)。

5.使用資料

(1) 壓力管道的運行記錄(包括生產周期、累計運行時間、主要工藝參數(shù)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波動范圍等);

(2) 管道的定期檢驗報告;

(3) 管道變更記錄(包括修理和改造記錄);

(4) 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5) 管道事故記錄和事故分析報告;

(6) 其它技術資料和記錄。

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的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guī)、制度;

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 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shù)變更的審批工作;

7.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

四、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jiān)察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和崗位操作法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

2.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壓力管道的技術特性、系統(tǒng)結構、工藝流程、工藝指標、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應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結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3.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超壓、超溫運行。

五、巡線檢查制度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作好巡回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處理。巡回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1. 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參數(shù)、運行情況、系統(tǒng)平衡情況;

2. 管道接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溫層、防腐層和保護層是否完好;

4. 管道振動情況;

5.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間、管道和相鄰構件的摩擦情況;

7. 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良好;

8. 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運行、完好狀態(tài);

9. 靜電跨接、靜電接地、抗腐蝕陰極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壓力管道安全操作規(guī)程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應根據(jù)壓力管道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性能,分別制定壓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少應包括:

1. 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溫度;

2. 壓力及溫度波動控制范圍,介質成分,尤其是腐蝕性或爆炸極限等介質成分的控制值;

3. 崗位操作法,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4. 運行中重點檢查的部位和項目;

5. 運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F(xiàn)象的判斷和處理辦法、報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yǎng)方法;

七、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

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是保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重要基礎。壓力管道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1. 經常檢查壓力管道的防護措施,保證其完好無損,減少管道表面腐蝕;

2. 閥門的操作機構要經常除銹上油,定期進行操作,保證其操縱靈活;

3. 安全閥和壓力表要經常擦拭,確保其靈敏準確,并按時進行校驗;

4. 定期檢查緊固螺栓的完好狀況,做到齊全、不銹蝕、絲扣完整、聯(lián)結可靠;

5. 注意管道的振動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振動應采取隔斷振源,加強支撐等減振措施,發(fā)現(xiàn)摩擦應及時采取措施;

6. 靜電跨接、接地裝置要保持良好完整,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復;

7. 停用的壓力管道應排除內部介質,并進行置換、清洗和干燥,必要時作惰性氣體保護。外表面應進行油漆防護,有保溫的管道注意保溫材料完好;

8. 檢查管道和支架接觸處等容易發(fā)生腐蝕和磨損的部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9. 及時消除管道系統(tǒng)存在的跑、冒、滴、漏現(xiàn)象;

10. 對高溫管道,在開工升溫過程中需對管道法蘭聯(lián)結螺栓進行熱緊;對低溫管道,在降溫過程中進行冷緊;

11. 禁止將管道及支架做為電焊零線和其它工具的錨點、撬抬重物的支撐點;

12. 配合壓力管道檢驗人員對管道進行定期檢驗。

13. 對生產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壓力管道、穿越公路、橋梁、鐵路、河流、居民點的壓力管道、輸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蝕性介質的壓力管道、工作條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變載荷的管道應重點進行維護和檢查。

14. 當操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1) 介質壓力、溫度超過允許的范圍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見效;

(2) 管道及組成件發(fā)生裂紋、鼓癟變形、泄漏;

(3) 壓力管道發(fā)生凍堵;

(4) 壓力管道發(fā)生異常振動、響聲,危及安全運行;

(5)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6) 發(fā)生火災事故且直接威脅正常安全運行;

(7) 壓力管道的閥門及監(jiān)控裝置失靈,危及安全運行。

八、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報表制度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管道監(jiān)察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對壓力管道進行統(tǒng)計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

(1) 壓力管道基礎數(shù)字統(tǒng)計;

(2) 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情況;

(3) 壓力管道存在的問題;

(4) 壓力管道的事故統(tǒng)計。

九、壓力管道的新建、擴建、改建管理制度

1. 必須按照《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向壓力管道監(jiān)察部門申報監(jiān)檢。

2. 項目報建審批及備案手續(xù)必須齊全;

3. 按規(guī)定組織設計交底和施工圖審查;

4. 對壓力管道安裝施工進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設置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安全質量管理責任等內容;

5. 所選擇的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和相應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制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

6. 采購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和設備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質量要求;

7. 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的基本要求:

(1)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力和資格;

(2)必須具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

(3)具有與之相應的技術力量、設備和檢測手段。

(4)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的技術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的壓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壓力管道的技術改造一般指:

(1)較大數(shù)量的更換原有管線(國外有規(guī)定更換599米以上);

(2)改變管道公稱直徑,公稱直徑的改變將導致介質流速、流量,管道的應力等技術參數(shù)變化;

(3)提高工作壓力;

(4)提高工作溫度;

(5)改變輸送介質

(6)管道控制系統(tǒng)的變更等。

8、壓力管道的修理和技術改造必須做到:

(1)結構合理,保證管系的強度能滿足最高工作壓力的要求。

(2)管道的補焊、更換管段、管及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按現(xiàn)行的技術規(guī)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必要時進行強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須作焊接工藝評定,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

9、管道的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統(tǒng)的降溫、卸壓、放料和置換:管道系統(tǒng)停車后,應按操作規(guī)程把管道溫度降至45℃以下,卸壓至大氣壓,放料應徹底。介質為易然、易爆和有害氣體的管道,應采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

(2)用盲板將待修管道與不修的管道隔離。

(3)清洗和吹掃: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氣體。酸性液體可用弱堿洗滌、清水沖洗,強堿性介質用大量水沖洗。系統(tǒng)不宜夾帶水分的一般用空氣或惰性氣體(通常用氮氣)吹掃。

(4)氣體取樣分析,確認合格后方能交付檢修。

十、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制度

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與全面檢驗。

1. 在線檢驗是在運行條件下對在用工業(yè)管道進行的檢驗,使用單位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2. 在線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也可將檢驗工作委托給具有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在線檢驗的檢驗人員資格須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核或認可。使用單位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安排檢驗工作。

3. 在線檢驗一般以宏觀檢查和安全附件檢驗為主,必要時進行測厚檢查和電阻值測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為重點檢查部位:

a.壓縮機、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彎頭、大小頭、支管連接等部位;

c.支撐損壞部位附近的管道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縫;

d.處于生產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與重要裝置或設備相連接的管段;

e.工作條件苛刻及承受交變載荷的管段。

4. 以上規(guī)定的在線檢驗項目是在線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目和內容,并進行檢驗工作。

5. 在在線檢驗開始前,使用單位應準備好與檢驗有關的管道平面布置圖、管道工藝流程圖、單線圖、歷次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報街、運行參數(shù)等技術資料,檢驗人員應在了解這些資料的基礎上對管道運行記錄、開停車記錄、管道隱患監(jiān)護措施實施情況記錄、管通改造施工記錄、檢修報告、管道泄漏等事故處理記錄等進行檢查,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檢驗方案。

6. 宏觀檢查的主要檢查項目和內容如下:

1.)泄漏檢查

主要檢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況。

2.)絕熱層、防腐層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絕熱層有無破損、脫落、跑冷等情況;防腐層是否完好。

3.)振動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有無異常振動情況。

4.)位置與變形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與管道、管道與相鄰設備之間有無相互碰撞及摩擦情況;管道是否存在撓曲、下沉以及異常變形等。

5.)支吊架檢查

(1)支吊架是否脫落、變形或腐蝕損壞;

(2)支架與管道接觸處有無積水現(xiàn)象;

(3)恒力彈簧艾吊架轉體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變力彈簧支吊架是否異常變形、偏斜或失載;

(5)剛性支吊架狀態(tài)是否異常;

(6)吊桿及連接配件是否損壞或異常;

(7)轉導向支架間隙是否合適,有無卡澀現(xiàn)象;

(8)阻尼器、減振器位移是否異常,液壓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載結構與支撐輔助鋼結構是否有明顯變形,主要受力焊縫是否有宏觀裂紋。

6.)閥門檢查

(1)閥門表面是否存在腐蝕現(xiàn)象;

(2)閥體表面是否有裂紋、嚴重縮孔等缺陷;

(3)閥門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4)閥門操作是否靈活。

7.)法蘭檢查

(1)法蘭是否偏口,緊固件是否齊全,有無松動和腐蝕現(xiàn)象;

(2)法蘭面是否發(fā)生異翹曲、變形。

8.)膨脹節(jié)檢查

(1)波紋管膨脹節(jié)表面有無劃痕、凹痕、腐蝕穿孔、開裂等現(xiàn)象;

(2)波紋管波間距是否正常、何無失穩(wěn)現(xiàn)象;

(3)鉸鏈型膨脹節(jié)的鉸鏈、銷軸有無變形、脫落等損壞現(xiàn)象;

(4)拉桿式膨脹節(jié)的拉桿、螺栓、連接支座有無異?,F(xiàn)象。

9.)陰極保護裝置檢查

對有陰極保護裝置的管道應檢查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標識檢查

檢查管道標識是否符合因家現(xiàn)行標準的規(guī)定。

7. 對重要管道或有明顯腐蝕和沖刷減薄的彎頭、三通、管徑突變部位及相鄰直管部位應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壁厚測定。壁厚測定宜做到定點測厚。

8.對輸送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防靜電接地電阻和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的測定。管道對地電阻不得大于 100ω,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應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檢驗按規(guī)程相關要求進行。

10. 檢驗報告及問題處理

在線檢驗的現(xiàn)場檢驗工作結束后,檢驗人員應根據(jù)檢驗情況,按照附件二《在用工業(yè)管道在線檢驗報告書》,認真、準確填寫在線檢驗報告。

11. 在線檢驗發(fā)現(xiàn)管道存在異常情況和問題時,使用單位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隱患應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備案。

12.全面檢驗是按一定的檢驗周期在在用工業(yè)管道停車期間進行的較為全面的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l級和2級的在用工業(yè)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3級的,檢驗周期-般不超過3年,管道檢驗周期可根據(jù)下述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

l)經使用經驗和檢驗證明可以長期安全運行的管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檢驗確認,檢驗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9年。

2)屬于下列情況的管道,應適當縮短檢驗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檢驗

(2)發(fā)現(xiàn)應力腐蝕開裂或嚴重局部腐蝕,且經檢驗確認可能發(fā)生失效的管道;

(3)長期承受明顯交變載荷的管道;

(4)材料產生劣化的管道;

(5)對有設計壽命要求且服役期超過設計壽命的管道;

(6)焊縫申存在嚴重超標缺陷的管道;

(7)在線檢驗中發(fā)現(xiàn)存在嚴重問題的管道;

(8)檢驗員和使用單位認為應該縮短檢驗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業(yè)管道全面檢驗工作由獲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資格認可的檢驗單位 (取得在用壓力管道自檢資格的使用單位可以檢驗本單位自有的在用壓力管道,下同)進行。從事在用壓力管道全面檢驗的檢驗人員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考核規(guī)則》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證書 (具備全面檢驗人員資格即具備在線檢驗人員資格)

14.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做好檢驗的安全防護工作,嚴格遵守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

15.使用單位負責制定在用工業(yè)管道全面檢驗計劃,安排全面檢驗工作,按時申報全面檢驗。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的現(xiàn)場準備工作,確保所提供檢驗的壓力管道處于適宜的待檢驗狀態(tài);提供安全的檢驗環(huán)境,負責檢驗所必需的輔助工作(如搭腳手架、配起重設置、提供檢驗用電、水、氣等),并協(xié)助檢驗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

16.規(guī)定的全面檢驗項目是全面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日和內容,并進行檢驗工作。

十一、 安全附件檢驗制度

1. 安全附件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以及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準繼續(xù)使用;

2. 安全閥一般每年至少校驗 l次;

3. 從事安全閥校驗的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檢驗資格;

4.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使用:

1)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檢查、不校驗的;

4)爆破片已超過使用期限的。

5. 安全附件的檢驗分為兩種:

1)運行檢查:指在運行狀態(tài)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2)停機檢查,指在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運行檢查可與在線檢驗同時進行,停機檢查可與全面檢驗同步進行,也可單獨進行。

6. 安全附件的運行檢查

1)壓力表

檢驗人員應注意同一系統(tǒng)上的壓力表讀數(shù)是否一致。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泄壓后指針不回零位、表內彈簧管泄漏或壓力表指針松動、指針斷裂或外殼腐蝕嚴重、三通旋塞或針形閥開啟標記不清或鎖緊狀置損壞、鉛封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更換。

2)安全閥

(a)檢驗人員應注意安全閥銹蝕情況,鉛封有無損壞,是否在合格的校驗期內。對杠桿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錘自由移動和杠桿越出的裝置是否完好,對彈簧式安全閥,檢查調整螺釘?shù)你U封裝置是否完好;對靜重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是否完好。

(b)安全閥與排放口之間裝設截止閥的,運行期間必須處于全開位置并加鉛封。

(c)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閥失靈或有故障時,應立即處置或停止運行。

(d)當安全閥須進行在線校驗和壓力調整時,使用單位壓力管道的管理人員和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人員應到場確認。調整合格的安全閥應加鉛封。調整及校驗裝置用壓力表的精度應不低于1級。檢驗和調整時,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爆破片

(a)檢查爆破片的安裝方向是否正確;并核實銘牌上的爆破壓力和溫度是否符合運行要求。

(b)爆破片單獨作泄壓裝置的,檢查爆破片和管道間的截止閥是否處于全開狀態(tài),鉛封是否完好。還應檢查爆破片有無泄漏及其它異?,F(xiàn)象。

(c)爆破片和安全閥串聯(lián)使用: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出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表和截止閥,二者之間不積存壓力,能疏水或排氣。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進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表有無壓力指示,截止閥打開后有無氣體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況。

(d)爆破片和安全閥并聯(lián)使用時,應參照款2進行檢查。

7. 安全附件的停機檢查

1)壓力表

檢查壓力表的精度等級、表盤直徑、刻度范圍、安裝位置等,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

校驗壓力表必須由有資格的計量單位進行,校驗合格后,重新鉛封并出具合格證,注明下次校驗日期。

2)安全閥

對拆換下來的安全閥,應解體檢查,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試驗和密封試驗,然后校驗開啟壓力,并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要求。

新安全閥應校驗合格后才準安裝使用。

安全閥校驗合格后,打上鉛封并出具校驗報告。

3)爆破片

應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更換。

4)緊急切斷裝置

對拆下來的緊急切斷裝置,應解體、檢驗、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密封、緊急切斷、耐振動等性能試驗。具體要求應分別符合相關規(guī)程、標準的規(guī)定。檢驗合格后,重新鉛封并出具合格報告。

十二、壓力管道事故處理制度

1. 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jù)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2. 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察部門。

3. 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還必須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撿檢疫總局。

4.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fā)生單位(或者業(yè)主)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2)事故發(fā)生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設備名稱;

(4)事故類別以及事故概況;

(5)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5. 事故發(fā)生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6. 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xié)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7. 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發(fā)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以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第14篇 鍋爐間安全制度范本

1、非鍋爐工段工作人員及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鍋爐房,外來參觀人員須經廠部同意,并有專人陪同,同時作好出入登記。

2、非鍋爐有關操作人員,禁止觸動或開啟鍋爐上各種閥門。

3、鍋爐頂部及爐體四周不準放易燃易爆雜物和烘烤衣物等。

4、當班司爐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必須離開時,應經當班負責人同意,嚴禁打瞌睡和私分小小班。

5、司爐人員持有司爐操作證,否則不能單獨操作。

6、在工作時要集中思想,加強工作責任感,不得擔任與鍋爐運行無關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開玩笑。

7、鍋爐發(fā)生故障時,當班人員有責任積極排除,如在交接班之際停止交接,在處理完后再交接。

8、按時準確記錄各種運行參數(shù),禁止敲打壓力表、流量表和軸承斷油(或冷卻水)運行。

9、鍋爐全體員工應自覺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司爐工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第15篇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總則

1.1 為保證我廠鍋爐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企業(yè)生產用汽供給,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鍋爐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檢查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質管理制度,清潔衛(wèi)生制度和安全保衛(wèi)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企業(yè)各公司的鍋爐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爐工必須培訓、復訓合格,并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司爐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 2 鍋爐投入運行前,應先對鍋爐本體、安全 、給水設備及鼓、引風機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才能啟動開機。

2. 3 鍋爐升火、升壓前應先開動引風機5-10分鐘, 清除爐膛及煙道中的可燃物質。

2. 4 升火、升溫、升壓過程應緩慢, 從冷爐點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2小時,從熱爐壓火到運行狀態(tài)時間不得少于0.5小時。

2. 5 司爐工必須保持水位計清晰、準確、靈敏可靠, 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水位變動范圍控制在±40mm以內。

2. 6 每班應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負載時進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過給水量的5%,連排排污量應根據(jù)鍋水化驗結果確定。

2. 7 鍋爐(鍋殼)上的安全閥和過熱器上的安全閥的總排放量必須大于鍋爐的額定蒸發(fā)量,并且在鍋爐(鍋殼)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鍋爐(鍋殼)的蒸汽壓力不得超過設計壓力的

1.1 倍;每周應手動安全閥排汽一次,以防其閥芯、閥座粘死, 確保安全閥靈敏、可靠。

2. 8 每月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保持壓力表準確、可靠。

2. 9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正確調整各種參數(shù),每小時進行一次運行記錄。

2. 10 從窺視孔、人孔等部位觀察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 管接頭、閥門、法蘭、人孔、手孔周圍有無腐蝕、滲漏。

2. 1

1 夜間壓火期間,應有專人值班,檢查壓力,水位是否正常, 檢查爐膛內煤層是否熄滅或復燃。

2. 1 2 如發(fā)現(xiàn)壓力表、水位計、安全閥等其中一個安全 全部失靈或其它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緊急停爐措施。

3. 巡回檢查制度3.1 隨時監(jiān)視鍋爐壓力、水位、溫度波動是否在工作范圍內。

檢查安閥、水位計、壓力表等鍋爐安全 及各類自控儀表是否完好、 靈敏、清晰(4-6次/班)3.2 檢查鍋爐本體受壓元件有無變形、泄漏、結焦;管接頭、 法蘭、人孔、手孔等有無腐蝕,滲漏(4-6次/班)3.3 排污閥有無泄漏,排污管是否通暢(4-6次/班)3.4 檢查燃燒工況、送煤系統(tǒng)及鼓、引風機的工作情況。

(4-6次/班)3.5 檢查水箱水位、水泵進水、給水閥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處理設備及其運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鍋爐耐火砌筑有無破損,脫落(1次/班)3.8 鍋爐周圍安全通道是否暢通(1次/班)

4. 水質管理制度

4.1 水處理工應由經勞動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合格證書者擔任。

4.2 水處理工作列入鍋爐年度檢驗考核目標內容, 鍋爐年結垢率應≤0.5mm。

4.3 水處理工應嚴格按操作程序正確使用水處理設備。

4.4 水處理工應按時完成生水、軟水及鍋水的水質規(guī)定化驗項目。

4.5 水處理工應做好化驗記錄,確保水處理后的軟水、爐水指標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gb1576-96)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并負責指導鍋爐工排污。

4.6 水處理工要愛護各種設備、藥劑,各類藥劑瓶上要貼好藥劑標簽。

對危險藥品要嚴格保管,嚴禁贈送他人。

4.7 水處理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水處理工應及時報請領導派人維修。

4.8 水處理工應規(guī)范書寫化驗檢測數(shù)據(jù),嚴禁亂涂亂改原始記錄及發(fā)生缺頁現(xiàn)象。

4.9 對各類檢測儀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不得勉強使用。

4.10 及時根據(jù)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除氧器和離子交換器的反洗操作,補充流失的交換劑(如鐵粒、樹脂、鹽等),確保鍋爐給火和鍋水的水質符合規(guī)定標準。

5.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1 各崗位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的設備性能, 做到“三好四會”: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好和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5.2 維修人員應確保檢修質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潤滑和防潮防銹。

5.4 水處理工要一絲不茍地做好水質處理,保證鍋爐無垢運行。

5.5 加強安全閥、水位計、壓力表、 低水位報警器等鍋爐安全 的維護保養(yǎng),使安全 靈敏、準確、可靠。

5.6 運行鍋爐每二年應由鍋爐檢測所檢驗一次,(新爐啟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時間超過十年的老爐應每年進行一次檢驗), 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5.7 鍋爐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產廠家或鍋爐專業(yè)安裝檢修隊承擔,使用部門未經勞動部門審查同意不得擅自進行。

5.

鍋爐安全制度匯編15篇

一、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入內。2、當班人員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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