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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分公司設備維修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日常檢查:維修員需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及時發(fā)現并修復潛在的安全隱患。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修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手冊和安全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
3. 應急處理能力:維修員應掌握基本的應急處理技能,如火災、泄漏等突發(fā)情況的應對措施。
4. 安全培訓: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 報告義務:發(fā)現設備異常或安全風險時,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并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
內容是什么
這些責任的具體內容包括:
1. 日常檢查時,維修員需記錄設備狀態(tài),評估設備性能,預防故障發(fā)生。
2. 操作規(guī)程要求維修員在作業(yè)前確認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完好,作業(yè)中避免直接接觸帶電部件,使用專用工具。
3. 應急處理能力涉及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了解疏散路線,以及知道如何關閉設備防止事態(tài)擴大。
4. 安全培訓涵蓋新設備操作、安全法規(guī)更新、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以提高維修員的安全素質。
5. 報告義務要求維修員在發(fā)現異常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不得延誤,同時采取臨時措施確保現場安全。
重點
該制度的重點在于:
1. 維修員個人的安全意識,這是預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線。
2. 規(guī)范化操作,任何設備維修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人為錯誤導致的安全事故。
3. 及時有效的溝通與報告機制,確保信息暢通,快速響應安全問題。
存在的問題
然而,實踐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包括:
1. 維修員對安全規(guī)定的理解不深,執(zhí)行力度不夠,容易忽視細節(jié)。
2. 培訓效果可能因人而異,部分維修員可能未充分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
3. 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不夠頻繁,可能導致真實情況下反應不足。
4. 在報告義務方面,可能存在因害怕承擔責任而隱瞞問題的現象,這需要加強內部的信任和透明度建設。
分公司設備維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分公司設備維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
(2) 在主管領導下負責轄內設備維修工作。
(3) 參加制訂、修訂、完善本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 負責追蹤檢查出設備隱患,并記錄在帳。
(5) 負責發(fā)現并消除設備故障,安排隱患故障整改處理具體日期,對隱患故障進行整改處理。
(6) 對因未檢查出的設備安全隱患造成的事故負責。
(7) 接受作業(yè)安全教育。
(8) 認識施工過程中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并要求下屬班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9) 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滅火器材。
(10) 在作業(yè)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11) 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12)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13)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2篇 氰胺分公司電氣設備接地保護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電氣接地裝置完好有效,防止發(fā)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2、接地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無危險。
2.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2.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2.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2.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2.8設備與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抗腐蝕有鍍鋅層的鋼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應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黃綠相間的斑馬紋。
2.9 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
2.10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它斷開點。
3、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 由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5、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均應接地或接零。
5.1變壓器、開關設備、電機、電焊機及手持式電動工器具的底座和外殼、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5.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5.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5.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5.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qū),無避雷的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5.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5.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
7、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10、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做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屬跨接線,使其成為一個完好的電氣通路。
11、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鋼。
12、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2.1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0.5歐。
12.2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3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側萘吭?00 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歐。
12.4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歐的電力網中,所有重復接地裝置的并聯電阻等值不應大于10歐。
12.5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12.6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 。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13、裝有避雷針(線)的照明燈塔上的電源線,必須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帶金屬外皮的電纜或穿入金屬管中的導線。電纜或金屬管埋在地下的長度在10米以下時,不得與35kv及以下配電裝置的接地網及低壓配電裝置相連接。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行人經常通過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
14、班組每班對所轄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進行巡視檢查并記錄到交接班記錄中。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及時匯報上級處理。
15、工段每周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車間每月對接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3篇 分公司設備專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在用燃氣設備、生產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負責,對因動力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工程(基建)設施質量不合格、防護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身傷亡、重大設備事故負直接責任。
(2) 定期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機械、電氣、基建設施、設備及的安全大檢查,及時治理事故隱患。
(3) 編制、制定、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
(4) 負責落實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貫徹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五同時”審查,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負責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中機動設備、設施、土建工程部分設施及隱患整改項目的整改方案制定、實施和效果驗收。
(6) 協助對因機動設備、設施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 新設備開箱驗收、安裝施工作業(yè)、施工驗收、設備調試和移交工作,包括設備操作規(guī)程訂制。日常生產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技術支持與協調,所需備件的協調采購或訂造等。
(8) 設備更新改造計劃的訂制及組織實施,設備的閑置、調拔與報廢工作。
(9) 設備年度修理計劃制訂與組織實施,修理前技術準備和竣工組織驗收。
(10) 組織或參與設備前期管理,組織檢查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11) 組織生產備件的制造與采購,并開展維修費用的核算與分析。
(12) 建立設備總臺帳、建立設備檔案(資料、卡、維修記錄與分析等)。
(13) 計量管理(建立總臺帳、檢查督促每季定檢情況)。
(14)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檢查、提出整改措施、培訓)。
(15) 協助倉庫管理(送檢、貨運、設備或備件采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