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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公司的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基礎,它旨在確保公司的日常運作有序、高效,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這種制度通過規(guī)定職責、流程、標準和考核方式,幫助員工明確工作目標,提升工作效率,同時保障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得以實現。它還是預防風險、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平公正的重要工具。
包括哪些方面
制造公司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組織架構:定義各部門的職能和權限,明確匯報關系。
2. 人力資源管理:涵蓋招聘、培訓、績效評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3. 生產管理:包括生產計劃、質量控制、設備維護、安全生產等。
4. 質量管理體系:設定質量標準,建立質量檢驗和改進機制。
5. 物料與供應鏈管理:規(guī)定采購、庫存、物流等流程。
6. 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報告、預算控制、成本核算等。
7. 市場與銷售管理:涉及市場分析、銷售策略、客戶服務等。
8. 法規(guī)遵從性:確保公司行為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
重要性
制造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至關重要。它能夠:
1.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延誤。
2. 保證質量:通過嚴格的質量控制,確保產品滿足客戶要求。
3. 控制風險:通過合規(guī)性規(guī)定防止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4. 激勵員工:通過公正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5. 保障品牌聲譽:通過良好的內部管理,提高對外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方案
制定有效的制造公司管理制度應遵循以下步驟:
1. 現狀分析:全面了解公司的業(yè)務流程、人員結構和存在的問題。
2. 制定框架:依據公司戰(zhàn)略,設計符合實際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流程。
3. 制度編寫:詳細編寫各項管理制度,明確權責,設定標準和考核指標。
4. 培訓與宣導:確保員工理解并接受新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支持。
5. 實施與監(jiān)控:啟動新制度,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
6. 反饋與改進:收集員工反饋,根據實際效果調整制度,形成持續(xù)改進的機制。
制造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公司運行的“指南針”,它不僅指導著日常工作的進行,還影響著公司的長遠發(fā)展。只有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才能確保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huán)境中保持活力和競爭力。
制造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制造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某制造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保證員工宿舍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和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在本市無適當住所或上班交通不便的公司員工可以申請住宿。宿舍原則上提供給員工本人居住,套房如果帶家屬同住的,需要征求同一套住房其他員工的同意方可居住。如果因費用或相互影響引發(fā)員工糾紛或投訴的,將勸離入住家屬。
2.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①患有傳染病者(急性肝炎、性病等)。
②有不良嗜好者(酗酒、賭博、同性戀等)。
③攜眷者。
④與異性同居的。
⑤不能遵守本公約。
二、公司按照員工級別提供單人間、雙人間或四人間供給相應的員工住宿。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辭職、解聘、辭退、開除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自動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日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三、由職位最高者擔任舍長,負責宿舍及住宿員工的管理。
四、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服從舍長管理、派遣、與監(jiān)督。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2.個人床鋪須保持整齊干凈。
3.煙灰、煙蒂不得隨意丟棄。
4、洗曬衣物必須按指定位置晾曬。
5、電視、收音機、音響的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6、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7、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
8、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9、夜間應于二十三點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宿舍長報備。
10、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丟失各自負責。
11、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字畫或釘掛物品。
12、廢物、垃圾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3、節(jié)約水電、煤氣,用完即關閉。
14、不得在宿舍內聚餐、飲酒、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行為。
15、有關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瓶、玻璃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的狀態(tài)交于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相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五、住宿員工由舍長安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qū)的衛(wèi)生清潔、物品的修理、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lián)絡事項。
六、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司總務部:
1.不服從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客人或外人者;
4.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6.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七、遷出員工應將使用過的床位、物品、抽屜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八、住宿員工應向公安機關辦理流動戶口登記事宜。
九、凡住宿員工須分攤房租、水電費和管理費等,在工資中抵扣。
十、如入住員工有親屬或朋友來訪需要留宿的,需向總務部申請,經同意并登記后方可住宿(留宿最多不得超過一周);未經總務部同意,任何人不得留宿外來人員,不得私自調換、出讓床位。如有違反,每人一次罰款100元。
第2篇 制造公司基建裝修工程管理辦法
制造公司基建和裝修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的基建和裝修工程項目,統(tǒng)一由公司行政部負責。
第二條 工程由行政部立項、財務部審核,經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規(guī)劃、設計、預算等有關手續(xù)。
第三條 基建和裝修工程項目,應設計施工圖紙,經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并附工程預算書,經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開工。
第四條 造價超過1萬元的工程項目,應請2至3家工程公司(隊)預算報價,采取公開投標或議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應確認施工單位的資質和信譽,對掛靠的工程隊伍應確認其施工能力。企業(yè)工程項目的投標或議標,應通知行政部和財務部參加,并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工程施工過程中,由行政部派人對工程用料、工程數量、工期、施工質量等嚴格把關。施工中凡隱蔽工程應提前兩天進行實地檢查驗收,與施工單位一同辦理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xù)。
第六條 工程項目應嚴格按圖紙施工,竣工驗收一律按合同及圖紙、施工簽證、內業(yè)資料等審核驗收。行政部和財務部一起辦理工程驗收和決算。
第七條 行政部在工程施工階段,應加強對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八條 未經批準,工程項目不得超計劃、超標準、超預算施工,違者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責任者承擔。
第八條 行政部對工程審批手續(xù)、工程立項、施工合同及工程預決算書,應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第九條 財務部對已審批的工程項目應列為財務開支范圍,對工程預決算書進行認真審核。
第3篇 某制造公司質量管理職責
制造公司質量管理職責
1 管理承諾
a)公司總經理、管代及綜合部負責不定期向全體員工傳達相關的國家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及滿足顧客要求的重要性;
b)總經理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并采取正式頒布、培訓、會議宣傳標語等形式在員工中進行宣貫,做到人人皆知;
c)總經理責成綜合部負責每月檢查各部門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
d)總經理親自主持管理評審,每年至少一次;
2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a)總經理責成經營部不定期走訪客戶,營銷部主動開展客戶調研,隨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和客戶的要求及期望,并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b)總經理責成經營部定期開展客戶滿意度調查,以便及時掌握顧客對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的滿意程度,必要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以改進服務和程序;
c)責成經營部負責認真處理顧客的抱怨、投訴,并分析原因,采取糾正措施,以防止發(fā)生。對顧客的每一項抱怨、投訴均必需認真回復和處置,直至顧客滿意。
3 質量方針
見第 2頁
4 策劃
4.1質量目標
見第3 頁
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a)為滿足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實現,本公司認真策劃、建立、實施并保持符合iso9001:2000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其中包括對質量方針的策劃,質量目標及其各職能部門分目標的策劃,組織機構及職責權限的策劃。過程及其順序和相互作用的策劃、程序文件、作業(yè)指導書及檢驗規(guī)程的策劃,資源的策劃等。策劃的結果形成了包括《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第三層次支持性文件的文件化質量管理體系;
b)當本公司組織機構或產品結構發(fā)生重大變化時,或本公司實施重大技術改造時,本公司將及時進行管理評審,對將發(fā)生的變化進行認真評估。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必要的改進,以適應新的內部環(huán)境確保質量管理評審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
1 職責和權限:
總經理對組織內活動、設施和過程的質量管理有影響的人員的職責、權限給予規(guī)定,并負責對組織內的溝通進行協(xié)調。
2 管理者代表:
總經理任命管理者代表負責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3 內部溝通:
通過公司例會、部門例會和專題例會對公司的質量管理的問題進行溝通。
4 管理評審:
公司總經理每年度至少組織1次管理評審,對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
第4篇 某制造公司質量管理體系
制造公司質量管理體系
1 總要求
a)本公司策劃并確定了以下質量管理體系過程:管理過程包括組織機構,職責與權限,資源提供及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和服務實現過程,服務實現過程包括與顧客有關要求的確認和評審、采購和服務提供,監(jiān)視和測量及計量、測試儀器的控制等。
b)本公司在對各職能部門的質量管理過程的規(guī)定中,劃分確定了各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
c)本公司為上述各過程均編制了相應的管理流程(見質量手冊中過程管理)程序文件、作業(yè)指導書,及相應的管理制度,以確保適應過程有效地運行并得到控制。
d)為確保上述過程的有效運行,本公司配備了必要的質量管理相關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和工作環(huán)境。
e)綜合部負責對上述過程的有效運行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監(jiān)視和測量并對測試結果進行綜合分析。
f)當出現質量質量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因素時,本公司將采取必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實現持續(xù)改進的要求。
2 文件要求
2.1總則: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
a)質量管理手冊,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b)程序文件6份;
c)作業(yè)指導書份;
d)檢驗規(guī)程份;
e)外來文件,包括法律法規(guī),國家和行業(yè)標準;
f)質量記錄表單份。
2.2質量管理手冊
本公司已組織相關人員編制了《福建福盛門業(yè)制造有限公司質量管理手冊》a版。
2.3文件控制
見《文件控制程序》。
2.4記錄控制
見《質量/安全記錄控制程序》。
第5篇 制造公司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g公司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交接班提前15分鐘;
2.上崗前穿好工作服,崗位操作過程所需的勞保用品準備齊全;
3.嚴禁酒后上崗,工作期間嚴禁追逐、打鬧,禁止脫崗,輪換用餐,禁止空崗現象發(fā)生,在崗人員禁止爬、躺及睡崗,禁止干私活;
4.上崗班組人員為一個團體,要團結協(xié)作,聽從組長工作安排,堅決禁止崗位吵架甚至打架事件發(fā)生,如有發(fā)生而影響生產,除經濟處罰外,著重考慮辭退;
5.禁煙區(qū)內堅決杜絕吸煙;
6.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穿戴好所需勞保用品,防止化學灼傷、燙傷等;
7.精操細作,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仔細觀察操作過程中的現象,防止沖料、超溫、超壓等意外情況發(fā)生;
8.操作過程中發(fā)生異?,F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后,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9.每班次至少半小時巡回檢查一次,檢查的內容包括:工藝溫度、壓力、現象、設備運轉、管路、液位等一切與生產相關內容,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若班組不能處理及時向車間主任或值班人員報告;
10.每班次巡回檢查設備潤滑狀況,發(fā)現潤滑劑缺少時,加足到要求量;
11.車間所用工量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時歸位,按制定地點放好;
12.隨時保持車間環(huán)境衛(wèi)生,跑、冒、滴、漏及時處理;
13.嚴格交接班制度,仔細交接生產工藝、設備運行、原材物料、工量器具及現場衛(wèi)生
14如實做好車間生產記錄,(班長負責本班的巡回檢查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負責對本班人員進行督促、抽查和全面檢查。)
15.非本公司人員未經公司領導允許,禁止進入車間現場。
第6篇 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通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yè)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yè)前、后對自身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yè)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jiān)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fā)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yè)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yè)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tài)(因素)和國家、行業(yè)有規(guī)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qū)或安全警戒區(qū),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qū)、警戒區(qū)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qū)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yè)或爆破作業(yè)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qū)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qū)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guī)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guī)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zhí)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yè)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yè)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yè)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yǎng)。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
生產任務。特種作業(yè)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7.4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yè)。
7.6進入現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wèi)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第7篇 制造公司標識管理規(guī)定
某制造公司標識管理規(guī)定
為了便于各環(huán)節(jié)了解產品信息,減少產品傳遞過程中的差錯,規(guī)范庫存產品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本規(guī)定中的“產品”指半成品、成品、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物。
第二條半成品、成品的標識
1、半成品、成品的的標識工作由操作工負責,即:誰生產誰標識。
2、半成品、成品的標識內容,由各車間主任確定,但必須標識數量、生產日期、標識人,其它標識內容應便于下工序理解。
3、半成品、成品標識內容確定后,報生產經理批準,傳財務部備案。
第三條庫存成品的標識
1、成品庫統(tǒng)計負責庫存成品(未進行包裝的)的標識工作。
2、庫存成品的標識內容: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
3、庫存成品統(tǒng)一懸掛標識牌,按庫存產品存放區(qū)域明確標識該區(qū)域存放成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
第四條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物的標識
1、原輔材料庫倉管員負責庫存原材料、輔助材料、包裝物的標識工作。
2、標識內容: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庫存定額。
3、統(tǒng)一懸掛標識牌,按庫存存放區(qū)域明確標識該區(qū)域存放原輔材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
第五條標識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產品、實際數量相符。
第六條標識工作的監(jiān)督
1、各單位負責人、主管對本環(huán)節(jié)產品的標識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下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上環(huán)節(jié)的產品標識工作。
2、財務部對產品標識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
第七條對于未作標識又無法落實責任人的,由相關單位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八條產品未作標識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成批量未作標識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第九條財務部有權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條本規(guī)定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自20__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制造公司供應商管理程序
機械制造公司供應商管理程序
1.0目的
確認分供方具有滿足本公司要求的品質保證能力,保證我公司品質體系能對分供方進行控制。
2.0范圍
適于我公司的分供方的評審和保持。
3.定義/術語
3.1avl:approvedvendorlist的縮寫,即合格分供方清單。它是經評審合格的分供方集合。
5.0責任
5.1采購部負責引導對分供方的工廠調查并按avl進行采購。
5.2品質部負責組織對分供方進行的工廠調查。
負責批準新的合格分供方.
參與對分供方的工廠調查。
組織對分供方的定期評審。
5.4在對分供方有品質體系要求時,內審組應參與對分供方進行的工廠調查。
5.5文控中心按受控文件的處理方式更新和發(fā)放avl。
6.0程序
6.1分供方的選擇原則:
6.1.1滿足合同要求,包括品質體系和品質保證能力的要求。
6.1.2滿足數量和交貨期要求。
6.1.3價格合理。
6.1.4服務良好。
6.1.5地理位置接近。
6.1.6對訂購數量或價值通常較大的同一外購件,一般應有兩個以上分供方,進行多渠道供應,以便于競爭、比較和調劑,同時也可避免一旦某一分供方出現意外事故,而影響我公司預定生產進程,導致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6.2分供方的資格審查:
6.2.1采購部指示潛在分供方填寫“供貨商供貨要求批準表”,填好后由采購部交生產工程和品質主管審核,由品質管理代表批準。
6.2.2如果品質管理代表認為該分供方產品對本公司產品性能和品質影響較大,則需進行工廠調查。品質管理代表將其意見簽署在“供貨商供貨要求批準表”表上。
6.3工廠調查:
6.3.1此項只有在品質管理代表認為需要時才進行。
6.3.2對分供方的工廠調查由品質部組織,采購部引導,品質工程師、生產工程師參加。6.3.3.在對分供方有品質體系要求時,內審組應參與對該分供方的工廠調查。
6.3.4考察應機敏地進行,并著重調查以下事項:
6.3.4.1設備是否滿足生產要求,設備參數是否能夠保持。
6.3.4.2人員素質和品質管理制度、品質管理水平如何
6.3.4.3原材料來源如何是否具有足夠的儲備
6.3.4.4產品檢驗設施、手段是否齊全、有效
6.3.4.5生產能力和產品品質的穩(wěn)定性。
6.3.4.6公司財政地位、效益狀況。
6.3.4.7公司管理層對品質管理及產品品質的態(tài)度和承諾。
6.3.5考查中應考慮已證實的分供方能力和業(yè)績的品質審核報告或品質記錄。
6.3.6考查應作出有關記錄。并填寫“供貨商調查表”,向品質部提出建議供參考。
6.3.7品質部主管召集由進行工廠調查的人員和生產工程師、采購部主管參加的會議。經七成以上人員同意后,形成結論,以在“供貨商調查表”表上背書簽名,以表示確認。
6.3.8品質主管批準上述結論。
6.3.9品質工程師將“供貨商調查表”存盤。
6.3.10如果此分供方評審通過,采購部通知供貨商提供物料樣品。
6.3.11如未獲通過,采購部負責將評審結果通知分供方。
6.4樣品評定:
6.4.1采購部要求供貨商提交物料樣品。
6.4.2采購部將分供方提交的物料樣品送工程部評審。
6.4.3生產工程師評審樣品物料并作“物料評審報告,發(fā)qc部、工程部和生產部。qc部作出是否滿足品質要求的反饋;工程部作出是否滿足工藝要求的反饋;生產部作是否滿足生產實際的反饋。
6.4.4會簽后,反饋采購部進行采購.
6.5更新avl
6.5.1在工廠調查合格且樣品物料評審通過后,由工程部主管批準此供貨商為我公司分供方,生產工程師將該供貨商加入合格分供方清單avl中。
6.5.2dcc負責更新avl,向各有關部門提供其最新情況,并按《文件和數據管理程序》進行控制。
6.6合格分供方的保持:
貨倉按月度記錄分供方送貨不及時情況,作成貨倉月度收貨報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購部。
6.6.1iqc按月度記錄分供方產品品質不良狀況,作成月度進貨檢查報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購部。
6.6.2對表現不良的分供方,由采購部發(fā)出“disqualificationnotice不合格通知”,要求其達到要求的平均批接收率水平。對在2個月內無糾正效果的分供方,建議工程部將其從avl中除去。
6.6.3對合格分供方的定期監(jiān)督:
生產工程師應定期(一般每12個月至少評審一次)組織采購部、pcmc(貨倉)、品質部,對已列于avl上的合格分供方在該評審期內的表現進行評審,并作出和保存該評審記錄。按審批權限,對不能達到我公司要求和表現不良的分供方在avl上剔除。
第9篇 核電設備制造公司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類危險性作業(yè)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行業(yè)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及《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評分細則》、《機械制造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各單位。
2.在公司管轄范圍內從事危險性作業(yè)的外委施工單位、承包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方。
第三條 定義
1.危險作業(yè)指在生產或施工區(qū)域內進行的起重吊裝、有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特殊物項運輸、惡劣天氣時室外作業(yè)、危險區(qū)域動火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工業(yè)管道抽堵盲板作業(yè)、交叉作業(yè)、動土作業(yè)、射線探傷、高溫作業(yè)、腳手架搭設、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險區(qū)域的危險作業(yè)等作業(yè)項目。
2. 動土作業(yè):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內進行的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有可能影響地下設備、管道、電纜及臨近裝置、建(構)筑物安全的作業(yè)。
3. 斷路作業(yè):生產區(qū)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或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yè)。
4.特殊物項運輸:指公司承擔的車貨總長度大于14米或寬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質量在20噸以上的大件進行的廠外運輸;廠內單次利用廠內機動車輛運輸5個以上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廠區(qū)內部各種車輛的超速行駛;其他情況特殊的廠內運輸。
5.惡劣天氣室外作業(yè):超過六級以上的臺風、暴風雷雨、暴雪、大霧、室外氣溫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業(yè)(吊裝不允許進行)。
6.射線探傷:指在室外、生產車間或安裝現場用手提式或移動式γ射線探傷機、_射線機進行探傷的作業(yè)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進行的放射性作業(yè)。
7.高溫作業(yè):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qū)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yè)。
8.腳手架搭設: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吊籃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9.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指作業(yè)空間小、施工難度大、常規(guī)工機具難以使用、操作人員活動范圍受限且要求質量較高的部位進行的焊接、打磨作業(yè)。
1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yè)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第四條 職責
1.質量安全部
1.1 編制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1.2 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根據公司實際界定危險作業(yè)的范圍;
1.3 監(jiān)督危險作業(yè)許可制度的執(zhí)行,對不遵守許可制度的單位進行督導,開具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hse績效考核。
技術中心
2.1 特殊危險作業(yè)開工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2.2 組織作業(yè)單位有關人員對危險作業(yè)進行技術磋商,確定安全可靠的風險預防措施;
2.3 危險作業(yè)前組織或參與方案或安全技術交底。
2.4 對危險作業(yè)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5 必要時會簽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3.各部門、相關方
3.1 認真學習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業(yè)管理制度;
3.2 對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特殊危險性作業(yè)向技術部門提出申請,提出具體要求。
3.3 認真履行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對在本區(qū)域內進行的危險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會簽作業(yè)許可證。
3.4 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對接口相關方的危險許可的監(jiān)督管理。
4.審批人員的職責
4.1對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進行審查。
4.2檢查并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4.3督促相關人員履行其職責。
5.專兼職hse管理人員的職責
5.1提出并督促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5.2 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5.3 加強對作業(yè)現場的檢查與指導。
6.監(jiān)護人或的職責
6.1監(jiān)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2 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3 對違章作業(yè)及時糾正。
6.4 在發(fā)生危險時采取救援措施。
6.5 對作業(yè)現場進行檢查和清理。
7.作業(yè)人員的職責
7.1 嚴格執(zhí)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yè)。
7.2 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3 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險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內容
第四條 一般規(guī)定
從事危險作業(yè)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履行作業(yè)許可審批手續(xù)。
第五條 幾種危險作業(yè)管理的內容
1.危險動火作業(yè)(簡稱動火作業(yè))
1.1 定義
1.1.1 危險動火作業(yè)指在公司危險范圍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yè)。主要指在各種高壓管道、空壓站、乙炔匯流排間、涂裝車間、配電室、變壓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天然氣站、ihp車間、辦公樓、檔案室或具有其他較大危險因素場所的動火作業(yè)。動火作業(yè)按動火危險程度分為特殊動火、一般動火二級。特殊動火需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1.1.2 特殊動火
凡屬下列情況的動火均為特殊動火:
①高處交叉動火作業(yè);
②有限空間內動火;
③乙炔匯流排間、油庫、油漆庫、液氧站、天然氣站、檔案室、倉庫、涂裝車間、ihp車間、各辦公場所、計算機機房、保存有重要物資等危險較大或造成重大損失區(qū)域的動火作業(yè);
④在生產運行狀態(tài)下的易燃易爆裝置、容器、輸送管道、儲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yè)。
⑤帶壓不置換的動火作業(yè);
⑥節(jié)假日、夜間等特殊時期進行的動火作業(yè);
⑦冬春季枯草季節(jié)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圍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或風力較大、作業(yè)中有可能引燃周圍易燃物品的室外動火作業(yè)。
⑧其他情況下公司認為需規(guī)范的動火作業(yè)。
1.2 進入有限空間動火作業(yè),必須同時遵守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要求;高處作業(yè)動火,必須同時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的要求。
1.3 動火作業(yè)過程中,如果作業(yè)條件發(fā)生異常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同時廢止。符合作業(yè)條件恢復動火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
2.1.定義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指進入設備、容器、管道、儲罐、地溝、鍋爐、地井、煙道、專用貯料池等進行檢驗、檢測、維修、養(yǎng)護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間作業(yè)。如進入結構模塊、設備模塊等空間較小、通風不良、氧氣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區(qū)域,涂裝車間的有限空間和通風不良處所、存在密度比空氣大的有機溶劑蒸氣
積聚的低凹場地結構(如地溝、地坑等),以及防火間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構造等。
2.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應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填寫危險作業(yè)許可證,要進入的設備與生產系統(tǒng)必須可靠隔斷(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關閉閥門、加水封等辦法代替)。并清洗、置換。作業(yè)單位要做好嚴密的組織安排,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前,確保清洗置換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測,保證有限空間氧含量在19.5%--23%范圍內,有害氣體成分在國家允許范圍之內。作業(yè)中應對有限空間內氣體連續(xù)監(jiān)測。容器、設備內作業(yè)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2.4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需使用時,要按相關規(guī)定制定安全措施,電動工具外殼要可靠接地、導線絕緣良好,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使用者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2.5 有限空間作業(yè)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不良時,要強制通風。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安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戴空氣呼吸器。
2.6. 有限空間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lián)絡。
2.7 有限空間內作業(yè),照明電源必須是36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或煤氣設備內作業(yè),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12v。容器內照明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設備內作業(yè)結束時,須認真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無工器具等,方可撤離。
3 危險高處作業(yè)(簡稱高處作業(yè))
3.1 定義
高處作業(yè):指在距離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發(fā)生墜落事故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3.1 高處作業(yè)的分類
3.1.1 特殊高處作業(yè)
(1)在陣風風力為6級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yè)。
(2 )在高溫或低溫環(huán)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yè)。
(3) 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yè)。
(4 )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yè)。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yè)。
(6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yè)。
(7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yè)。
3.1.2 一般高處作業(yè)
(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2) 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qū)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4 )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5) 在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內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3.2 高處作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
3.2.1 原則上不批準進行特殊高處作業(yè)。如遇緊急情況必須處理時,須將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位后方可進行,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3.2.2 高處作業(yè)前,作業(yè)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報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審批人員應到作業(yè)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批準。
3.2.3 高處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前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huán)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yè)禁忌證、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和勞動紀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tài)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yè)。
3.2.4 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扎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
3.2.5 高處作業(yè)必須設專人對高處作業(yè)人員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堅守崗位,對高空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6 作業(yè)開始前,作業(yè)人員必須檢查作業(yè)場所欄桿、扶手、跳板、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不符合高處作業(yè)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yè)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處作業(yè)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往下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傷人。
3.2.8 高處作業(yè)與其他作業(yè)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yè),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高空作業(yè)現場必須設立圍欄或其他明顯安全界標,無關人員不準在作業(yè)點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業(yè)和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9 高處作業(yè)應與地面保持聯(lián)系暢通,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lián)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
4 能源介質作業(yè)
4.1 定義
能源介質作業(yè):因檢修或其他作業(yè)須徹底切斷有毒、有害物質的來源,而進行的抽堵盲板的作業(yè)。
4.2 檢修單位根據檢修計劃和生產工藝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檢修前兩天報生產部和質量安全部各一份。檢修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抽堵盲板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負責。生產部和質量安全部負責對方案審查,如需變動應及時通知制訂方案的單位進行修改。
4.3 抽堵盲板作業(yè)必須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抽堵與其它單位相連接的盲板時須做好通知與確認,作業(yè)前必須經生產部批準。
4.4 抽堵盲板時管道(容器)內的溫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溫、腐蝕等介質的管線(容器)抽堵盲板,必須在完全卸壓后進行。真空管線抽堵盲板前必須調到常壓。
4.5 氧氣、氮氣、乙炔等介質的容器(管道)檢修時應用盲板可靠切斷,保證作業(yè)安全。如對可燃可爆氣體管道進行抽堵盲板時,應避免使用鐵質工具,并配備消防器材。
4.6 帶煤氣抽堵盲板不應在雷雨天及夜間進行,作業(yè)時,必須有煤氣防護人員現場監(jiān)護,并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檢測儀器。
4.6 作業(yè)中需照明時,應采用36伏以下安全電壓。如在高處作業(yè),還必須執(zhí)行高處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5 危險臨時用電作業(yè)(簡稱臨時用電作業(yè))
5.1 定義:
臨時用電作業(yè):是指除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之外的基建施工、檢維修、設備安裝等需要從配電柜、變壓器等電氣設備而接入的臨時性用電。
5.2 工程檢修需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接臨時用電前,應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應辦理臨時用電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并經審批。
5.3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拉接臨時電源,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臨時電源使用前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拉接、拆除電源線等用電操作,須由有操作證的專業(yè)電工負責。作業(yè)時必須兩人以上,懸掛停電牌,并明確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技術等級必須高于操作人。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5.5 除臨時用電接線盤外,其它配電盤禁止拉接臨時用電。如特殊情況確需在工藝配電拉接臨時電源線,應經生產部同意。否則,不準接線。
5.6 臨時電源線不得搭靠工藝設備、管道等,應合理架空敷設或穿管,嚴禁明鋪供電線路。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采用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時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設置在戶外的電氣設備、電源箱應采取可靠的防風、防雨、防雷措施。
5.7 使用手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并配上漏電保護器,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防止觸電事故。
5.8 外委施工臨時用電由基建辦負責組織,并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
6 危險起重吊裝作業(yè)(簡稱起重吊裝作業(yè))
6.1 定義
起重吊裝作業(yè):在公司制造車間、施工現場等區(qū)域內進行的大中型設備或不規(guī)則物體的安裝、拆除、維修工程施工所需的吊裝作業(yè)。主要指常規(guī)吊裝10噸以上的重物,吊裝形狀復雜或剛度小或比徑比大或精密貴重的物體,汽車吊裝重量20噸以上的重物及在易燃、易爆、高壓線路等危險區(qū)域的起重吊裝作業(yè)。
6.2 從事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作業(yè)單位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并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和專人監(jiān)護,非施工人員及車輛禁止進入工作現場。懸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2 夜間吊裝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yè)遇到大雪、暴雪、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6.3 起重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時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吊車駕駛員作業(yè)期間身體狀況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準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以免造成起重傷害事故。
6.4 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6.5 起重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前必須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設備性能、操作規(guī)程、指揮信號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明確分工、統(tǒng)一指揮,禁止無人指揮或多人指揮。要嚴格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十不吊”。
6.6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點,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
6.7 起重吊裝作業(yè)時,起重機具包括被吊物與高壓線路導線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1kv以下的距離≥1.5m;10kv的距離應≥2m; 35kv的距離≥4m。
6.8 起重吊裝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吊起。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以防吊機吊載不均,造成吊機傾覆事故。
9.危險交叉作業(yè)(簡稱交叉作業(yè))
9.1 定義
交叉作業(yè):車間或施工現場兩臺起重機械同時進行的起重交叉作業(yè)、安裝時上下高空交叉作業(yè)以及兩個相關單位在同一區(qū)域內進行的交叉作業(yè)?;旌闲臀kU起重吊裝作業(yè)、高空交叉作業(yè)、特殊動火作業(yè)等危險性較大的交叉作業(yè)需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9.2 起重交叉作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
9.2.1 按照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以及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在起重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區(qū)域內不允許有其它無關起重的作業(yè)進行。
9.2.2 作業(yè)區(qū)域的設定為依據吊車作業(yè)半徑劃分,在其臨近位置有其它工種作業(yè)時,作業(yè)區(qū)域的圍護要盡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條人行通道。
9.2.3 在無法避開交叉作業(yè)時,必須提前向pmt申請批準,同時要做到:
9.2.3.1 在作業(yè)現場必須有安全員全程監(jiān)護。
9.2.3.2 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許有作業(yè)人員和其它無關人員。
9.2.3.3在吊臂旋轉過程中,其下方不允許任何人進行任何作業(yè);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開始安裝時,其它作業(yè)才可進行。
9.2.3.4 作業(yè)區(qū)域不允許有任何無關作業(yè)人員隨意穿越。
9.3.安裝交叉作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
9.3.1在每一層高空交叉作業(yè)下方必須設置有效的隔離措施。
9.3.1.1 焊接點下方必須設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濺落灼傷下方的作業(yè)人員。
9.3.1.2 管廊下方必須裝上安全網,防止高空墜物造成對地面人員的傷害。
9.3.2 上方的管材、鋼梁必須要有可靠的固定。
9.3.3 攜帶到上方的所有的作業(yè)工具必須裝入到工具袋內,所有的工具、零散材料不能堆放到鋼梁、腳手架跳板及其他高空作業(yè)平臺上。
9.3.4 所有的高空作業(yè)平臺、走道必須設有踢腳板。
9.3.5 在高空作業(yè)的下方必須設置有效的圍護,并設專人監(jiān)護。
9.4 各作業(yè)單位在進行交叉作業(yè)前要簽訂交叉作業(yè)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或有相關安全責任劃分記錄。
第六條 危險作業(yè)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 現場檢查,制訂安全措施;
申請單位作業(yè)負責人(如工段長)組織有關人員,對危險作業(yè)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危險作業(yè)現場認真檢查,對作業(yè)過程開展風險評估,對作業(yè)過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 填寫作業(yè)許可證:
申請單位作業(yè)具體負責人(如班組長)填寫許可證上有關內容。
3. 安全措施確認簽名:
安全措施分別由監(jiān)護人和作業(yè)人員檢查確認,并簽名。
4. 兼職hse管理員審查:
兼職hse管理員到現場檢查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審查簽名。特殊情況下專職hse管理人員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 審批:
作業(yè)單位負責人(如主管)作業(yè)單位上級負責人(如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簽發(fā)作業(yè)許可證,準許作業(yè)。必要時特殊危險作業(yè)需經有關管理部門會簽提出審核意見。
2. 作業(yè)許可證的時限:
作業(y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天,作業(yè)許可證不能延期使用。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相抵觸時,按國家和行業(yè)有關標準執(zhí)行;本管理制度與專項管理制度不一致時,按專項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八條 本管理管理制度解釋權屬于質量安全部。
第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a制造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制造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1目的
1.1規(guī)范采購部直接分管的物資采購、檢驗、入庫、出庫及庫存管理流程。
1.2加強物資管理程序控制,明確相關部門及采購人員的責任。
2適用范圍
公司一切物資的采購、檢驗、入庫、出庫及庫存管理。
3職責
3.1 本制度由采購部負責編制、完善并實施;
3.2 公司物資管理相關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本辦法;
3.3相關驗收部門負責采購物資的檢驗驗入工作;
3.4財務部、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辦法的實施及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和處理。
4物資申報與審批
4.1物資申報
4.1.1常規(guī)作業(yè)日常用物資,由倉儲科根據各部門物資消耗情況對庫存數據進行平衡,填寫《物資申購單》;常規(guī)作業(yè)停止時,各作業(yè)單位必須提前通知倉庫。
4.1.2 非常規(guī)用料,由需求單位提出需求并填寫《物資申購單》。
4.2物資審批
4.2.1各單位《物資申購單》在報送前,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對無經辦人簽名無審批手續(xù)的《物資申購單》,采購部門一律不予受理。
4.2.2各單位申報的《物資申購單》一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4.3物資申購單的報送與撤消
4.3.1各單位申報《物資申購單》一式兩份,經總經理批準后,一份自留,一份于當日報采購部。
4.3.2物資申購單需撤消時,原申報單位應立即書面通知采購部,并注明撤消原因。
4.3.3原申報單因已定貨未能撤消時,采購部應函復原申報單位的撤消通知。
5物資采購的原則
5.1物資采購統(tǒng)一由采購部門采購,非采購人員一律不得私自采購物資,否則倉庫不予驗收入庫,財務不予結算。
5.2采購部嚴格按照《采購計劃單》組織采購,貨比三家,優(yōu)中選優(yōu),做到同種物資比質量、同種質量比價格、同種價格比服務,以確保采購物資的最佳性能價格比。
5.3對首次采購的物資,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盡量爭取先試用后付款。價格難以確定的,也應根據同類物資市場行情和以往的經驗,確定參考價格。
5.4常用物料以《采購訂單》的形式與供方進行訂購,非常規(guī)大宗物料采用購銷合同方式進行訂購。
6物資的采購
6.1屬現款結算的物資采購,采購員根據采購計劃單預估當日購物所需貨款,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到現金出納員處辦理借款手續(xù)。
6.2需要根據樣品采購的物資,采購員要到倉庫拿取樣品,并辦理登記手續(xù),訂完貨后把樣品返回倉庫。
6.3在臨沂能購買到的物資在叁天內必須到位,急用的物資當天盡量購回,經多方面了解確實無法訂購的,要在計劃單上報后的三天內,列出清單報至采購經理解決。
6.4有特殊要求或型號不確切的,可要求申報單位派人協(xié)助采購。
6.5因供貨周期、規(guī)格制定不合理或其它不清楚項,采購員要及時與申報單位落實,達成一致后實施采購。
6.6訂單確認后按訂單流水號存檔管理。
6.7當日物資采購完畢后采購員要填報《物資采購清單》,一式三份,一份上報采購部經理,一份報送倉儲科,一份自存?zhèn)洳椤?/p>
7采購物資的結算
7.1增值稅發(fā)票開列要求:
7.1.1對供貨單位為一般納稅人的,采購的物資一律要求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對初次提供發(fā)票的供貨單位要求提供“三證”(即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目的是規(guī)范取得專用發(fā)票,防止取得虛開發(fā)票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并保持發(fā)票的完整性、平整,不得涂改、模糊不清,特別對密碼區(qū)內及金額、稅額、價稅合計處不準有壓痕或其他雜跡。
7.1.2收款人、復核人、開票人、必須打印齊全或蓋私章,開票人和復核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7.1.3發(fā)票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稅號必須與供貨單位及發(fā)票上的名稱、稅號完全一致;公司購貨單位的相關名稱、稅號等相關信息要準確無誤。
7.1.4發(fā)票專用章要清晰、位置正確,不能蓋有現金收訖章。
7.2普通發(fā)票開列要求:
7.2.1取得的普通發(fā)票要正規(guī)、合法,所填項目要齊全、大小寫必須一致、填票人、收款人要寫全稱、內容一致、字跡規(guī)范、不能涂改。
7.2.2加蓋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同時蓋章要清晰,必須一次性復寫不能蓋有現金收訖章。
7.2.3發(fā)票通過郵寄的,凡是增值稅發(fā)票的采購員必須要求供應單位以特快專遞的
形式郵寄,并在中間夾張紙以免復寫。
7.2.4采購員接收到發(fā)票后,需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7.3物資款結算:
7.3.1現金結算:采購員于采購業(yè)務結束后持所購物資的申購單、發(fā)票、入庫單到財務辦理結算,并抽借據。
7.3.2銀行存款結算:采購員于采購業(yè)務結束后,持所購物資申購單、發(fā)票、入庫單、供方客戶賬號到財務部,財務部報經總經理批準后安排付款。
7.3.2所報發(fā)票必須符合發(fā)票開列要求中的各項規(guī)定,否則退回采購經辦人員重新開列,造成損失的由采購經辦人員承擔。
7.3.3辦理結算時,如由于采購人員疏忽大意將產品規(guī)格、數量開錯及其它無法結算時,要及時退回采購經辦人,采購員接到發(fā)票后無待殊情況外,于24小時內落實完畢后報帳。
8采購物資驗收入庫
8.1倉庫對采購人員購入的日常用物資,一律憑“物資申購單”、“物資采購清單”和隨貨發(fā)票進行驗收。凡品名、規(guī)格、數量、價格相符的給予入庫,并開具驗收入庫單。
8.2非常規(guī)用物資由倉庫通知相關部門人員任“物資申購單”、“物資采購清單”和隨貨發(fā)票進行驗收。凡品名、規(guī)格、數量、價格相符的給予入庫,并開具驗收入庫單。
8.3物資檢驗合格,檢驗人員填報《物資檢驗報告》以明確責任。
8.4對以下幾類情況,倉儲科不予入庫:
8.4.1對采購人員所采購的物資因名稱、規(guī)格、數量與原申報單內容不符的不予入庫。
8.4.2對部分特殊物資(數量不確定的)的數量與申報單不相符時,可以
驗收入庫,但因少購影響了作業(yè)或多購造成了庫存積壓時,責任人(采購者)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8.4.3采購人員根據所采購的物資填寫《物資采購清單》,物資名稱、規(guī)格、單價、數量、供應商名稱、票據類別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清楚、準確,同時與物資發(fā)票必須相符,否則倉庫不予入庫。
8.4.4對采購人員所采購的物資價格超過市場行情的,由采購部負責查清原因: 凡因采購人員不負責任造成采購價格不正常的,由相關采購人賠償超出的價格差;凡因使用單位急用或特殊指定造成采購價格不正常的,須注明原因并由采購部經理簽署“屬實”意見后,轉倉儲科驗收入庫。
9物資貯存保管
9.1倉儲物資的貯存條件
9.1.1 庫房環(huán)境要求通風、干燥、清潔、貨架排列整齊。
9.1.2 倉儲保管員應經過系統(tǒng)的業(yè)務培訓,掌握產品標準對貯存的詳細要求和必要的消防常識,經試用合格后上崗。
9.2倉儲物資保管與存放要求
9.2.1倉儲保管人員是物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由其對庫存物資出現的數量和質量問題承擔經濟責任。保管人員更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
9.2.2 嚴禁帶火種進入倉庫,庫房要有明顯禁煙和防火標志,所有倉儲人員是本部門的義務消防員,要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搞好消防安全工作,過道要保持暢通,嚴禁閑雜人員入庫。
9.2.3物資驗收完畢,入庫時要采用適當的搬運工具和正確的搬運方法,防止因振動、磕碰、摔砸等造成損壞。有外包裝的確保物資包裝完好,以利于貯存。
9.2.4庫房應按規(guī)定留有必要的走道,如貯存物資較多時,可臨時占用一下走道,但必須留有60公分寬的中間走道,以保證能及時、迅速出入庫。
9.2.5倉儲管理要做到“二齊”(擺放齊、庫容齊),“三清”(數量清、規(guī)格清、標識清),“四防”(防火、防鼠、防潮、防霉變),“五不”(不銹、不潮、不霉、不混、不漏)。
9.2.6所有倉庫保管員,都必須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核對,以便檢查和掌握庫存物資的數量和質量。
9.2.7堅持先進先出原則,逐步使倉儲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
9.2.8倉儲物資原則上不準外借,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審批,辦妥手續(xù)后方可外借。
9.2.9對于退庫物資,凡屬供方造成質量問題的,倉儲科保管人員要將其嚴格隔離、單獨存放,并通知采購部及時處理。
9.2.10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物資管理情況進行抽查,查對核實帳帳及帳物相符情況,查明存貨長短原因后要及時上報其直接上級部門,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別處理。
9.3物資返庫
9.3.1質量問題返庫的物資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人簽名注明原因以書面形式反映,否則倉儲科不予受理。
9.3.2各單位暫不使用需返庫的物資,須對退庫物資進行質量鑒定,確定退庫物資的原因后,再書面通知倉儲科辦理入庫手續(xù)。
9.3.3所有返庫物資必須專帳詳細記錄時間、品名、規(guī)格、數量、單位、原因、負責人,并在退回物品上作好標識,以便分清責任,同時將有關部門的批準意見進行存檔。
10物資的領用發(fā)放
10.1各單位領用常規(guī)作業(yè)或日常用物資時,都必須認真填寫《物資領用(更換)審批單》,有經辦人簽名,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一式兩份,一份自留,一份交倉儲科,倉儲科予以辦理出庫手續(xù)。
10.2各單位、部門專門申報的物資,物資采購入庫后,倉儲科應做出標識、單獨存放,并及時通知申報單位依據《物資申購單》存根聯(lián)辦理出庫手續(xù)。
10.3非直接消耗掉的物品的領用實行以舊換新
10.3.2各單位認真填寫《物資領用(更換)審批單》,由經辦人簽名,單位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更換掉的舊配件一同送倉儲科,倉儲科再予以發(fā)放。
10.4領料人到倉儲科辦理出庫手續(xù)進行領料時,因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而被倉儲科拒辦者,責任自負:
10.4.1領料單簽字不全或者代批準人簽批者。
10.4.2需其他職能部門(如人事部)簽批的而缺少該部門簽批手續(xù)者。
10.4.3所領物料只要不是本單位或部門自身耗用,而是服務與其他單位、部門或項目工程,但領料單沒填具該被服務對象,并且沒有被服務單位或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者。
10.4.4《物資領用(更換)審批單》中所開列物料沒標明其“用途”者。
10.5行政后勤單位因其主管領導出差時,物資領用人應設法聯(lián)系征得其領導同意后,可在“批準人” 欄注明“××部長(經理)出差,已批準”。
11賬務處理
11.1入庫:各種物資根據《物資申購單》和《物資采購清單》驗收合格物資入庫后,按物資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金額,認真填開入庫單。并將相關聯(lián)次交客戶、公司財務部。
11.2出庫:倉庫保管員審核《物資領用(更換)審批單》符合手續(xù),符合手續(xù)的填開出庫單,保管員根據出庫單內容并認真審核一遍再發(fā)貨,并將各類物資的出庫單于次日早8:00前上報財務部。
11.3退庫:發(fā)生退庫時,認真清點數量,根據退庫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填開退庫單。并將各類物資的退庫單于次日早8:00前上報財務部。
11.4記賬:將當日出、入、退庫單和與財務進行核,如有差錯務必找出原因。核對無誤后,根據物資的分類記錄當日所發(fā)生的出、入、退庫等物資的明細賬。
11.5結賬:根據工作需要定期結賬,并與庫存實物進行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11.6月報表:月末結出各種物資庫存量并與月底盤點數據核對無誤后上報財務部及相關部門、單位。
11.7借條:所有外借物資經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經辦人打借條,注明交還日期,保管員負責按時催收。如未按日期交回的物資,視情節(jié)輕重對倉庫保管員罰款20~50元,造成損壞和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11.8以上所有賬務記錄都必須存檔(包括有關采購及倉儲質量記錄),沒有總經理的允許,任何人員不得私自銷毀或丟失,否則由責任人自負。
12附則:
12.1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未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給予10-1000元罰款。
第11篇 家具制造公司物料采購管理條例
家具公司物料采購管理條例
目的:降低采購成本、提升采購質量、保證采購時效、保障公司正常運營
適用:原材料采購、輔助材料采購、辦公耗材采購、臨時性物料采購、其它采購
保密:普通
關鍵詞:工作職責 采購流程 處理方法 責任 激勵
主(抄)送: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廠長室 財務室 倉庫 本司各生產與職能部門
管理條例如下:
第一條 采購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做好采購5r(合適的供應商、合適的品質、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價格、合適的數量)管理。
2、采購單的下達。
3、物料交期的控制。
4、材料市場行情的調查。
5、查證進料的品質和數量。
6、進料品質和數量異常情況的處理。
7、與供應商進行有關溝通與協(xié)調。
8、公司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采購的基本原則:成本效益原則、物料質量原則、進度配合原則、公平競爭原則、集中采購原則。
第三條 采購流程
1、收集信息:采購前,采購員必須根據公司所需采購物料的種類,利用現有的資料、公開征求、同行業(yè)介紹、專業(yè)刊物、采購專業(yè)顧問公司或協(xié)會、產品展示會、供應商自薦等方式收集所需供應商的信息,并根據其價格、品質、服務、地理位置、存貨政策、柔性等情況等進行分析,符合要求的,列入合格供應商(合格供應商的標準:優(yōu)秀的企業(yè)領導人、高素質的管理人員、穩(wěn)定的員工群體、良好的機器設備、良好的技術、良好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地理位置等),并報倉庫存檔。
2、詢價、比價、議價:采購員必須根據采購計劃要求,采取多家供應商報價的方式,進行成本分析,價格分析,市場調研來確定采購目標價,并報總經理核準,倉庫備檔。
3、評估、索樣、決定:采購員必須對供應商進行評估,再索取樣品進行對比分析,并根據市場行情,分析質量狀況和價格變動情況,決定對物美價廉的物料進行購買。并協(xié)助倉庫做好樣品管理。
4、請購、訂購:各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填寫請購單,經相關權限人員核實批準后,報送倉庫;倉庫人員根據各部請購物料的種類、數量、日期等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做好采購計劃,以集中采購的原則,通知采購員向合格供應商發(fā)出訂購信息。
5、協(xié)調、溝通、催交:采購員根據采購計劃,及時有效地與供應商進行協(xié)調與溝通(如品質標準、交貨日期、退貨協(xié)議等等),確保物料按時到達,不得因為品質、數量、交期等原因影響公司正常運營。
6、進貨檢收:采購回來的物料(包括供應商送貨上門的),采購員應及時通知質檢人員進行檢驗,倉庫人員對合格物料進行清點入庫或直接移交給用料部門。
7、退貨:7.1)對合格率未達到要求的批量拒收退貨;
7.2)對良莠不齊的部分拒收退貨;
7.3)對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的不良品的退貨;
8、整理付款:采購物料驗收合格后,由質檢、倉庫等相關人員在進貨單上簽字確認,呈總經理核準,財務付款。月結的記入臺賬報核;現金采購的由采購員在財務掛賬預支后核銷。
第四條 采購員原則上不能接受供應商的吃喝宴請以及禮物,無法拒絕的應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應邀或將禮物上繳公司。否則,予以吃喝宴請以及禮物金額的三倍的處罰。
第五條 嚴禁采購員索取或接受回扣。如違反禁條,經查實后,予以回扣數額的三倍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置。
第六條 采購事故的處理方法與責任
1、非采購員采購不當的。比如下單采購貼皮板、虎腳、雕刻件等,而客戶取消訂單或改變材質等原因造成的不良采購的,處理方法如下:a,若供應商還未進行訂單的正式生產,由采購員與供應商協(xié)調取消此單,請其幫忙將所訂原材料用于其它產品的生產。b,若供應商已進行了生產,要求供應商提供準確的生產數量,再協(xié)調看此種物料是否會在今后的生產中使用,若將來有用,只需與供應商協(xié)調將送貨期推后即可。若不可能再用,應盡快與供應商協(xié)調以成本價將物料金額算清,并考慮物料報廢后是否有利用價值,同時向客戶索取已生產物料的賠償金,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責任由公司承擔(類似采購事故參照此條執(zhí)行)。
2、如果供應商交期無法達成時,采購員應先發(fā)改善通知書,強烈要求供應商改善,可根據交期未達成而影響公司生產情況的程度,給予扣款或延遲付款,以督導并強制供應商改善,若供應商無法改善,應及時報告并建議更換新的供應商。若既不報告又處理不當時,因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由采購責任人負擔相關損失費用。
3、第二條第7款的退貨事項由采購員負責辦理。如果7.1)、7.2)中的情形退貨未成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概由當事采購員承擔。
4、由于質檢人員的檢測失誤,致使不良品入庫或無法使用,又沒法做退貨處理的,由質檢責任人員與采購責任人分別承擔80%和20%的損失。
5、如果某供應商對其所供應的某一物料價格提出上漲時,不管上漲的幅度是否符合市場行情,采購員必需做一個完整的市場調查,核實價格,了解行情,請供應商重新列出成本分析表與報價單,呈報總經理核準,倉庫備檔后方可實施采購。否則,上漲部分由采購責任人承擔。
第七條 采購激勵
采購員應充分利用廣泛的采購資源、運用詢比議價技巧,在不影響品質與公司正常運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將采購成本降到最低。如果在材料市場沒有大的變化的情況下,按原計劃進行的物料采購,對于比目標價低出的部分,公司給予當事采購員差價的20%的獎勵。
第八條 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
第九條 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條 本制度經廠長審核, 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行政人事部
擬制:審校:審核: 核準:
第12篇 家具制造公司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書
家具公司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書
崗位職責書
部門名稱:生產部
部門性質:倉庫管理
崗位名稱:倉庫管理員
任職人
直屬上級:倉庫主管
直屬下級
管理權限:負責倉庫整體工作籌劃與控制,制訂倉庫工作計劃,檢驗入庫物料品質,簽收訂購原(輔)材料,清退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物料。
管理職能:與公司其它部門溝通與協(xié)調,協(xié)調倉庫與各部門的工作關系。報告物品庫存情況,提出物品采購計劃,對采購回來的物品進行驗質檢量。
任職條件:熟悉倉庫流程,懂電腦;能做賬。性格開朗樂觀,待人熱情有禮;工作認真、熱忱,心思細膩,責任心強,積極主動,虛心好學;具備客戶服務素質和團隊合作精神,對倉庫管理工作嚴謹,細心,數字觀念強。有對倉庫安全管理、防火、物資的防盜,防雨和防潮意識,能夠對庫存產品做到帳目與貨物相符。
主要工作內容與職責:
一、服從領導,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按時上下班,到崗后巡視倉庫,檢查是否有可疑現象,發(fā)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下班時應檢查門窗是否鎖好,所有開關是否關好;
三、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整理工作,經常打掃倉庫,整理堆放貨物,及時檢查火災隱患;
四、檢查防盜、防生銹、防鼠咬、防霉變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保證庫存物資完好無損;
五、負責公司物資的收、發(fā)、存工作,收貨時,對進倉貨物必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請購單按質、按量驗收,并根據發(fā)票記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量、價格、金額打印入庫單,并在貨物上標明進貨日期。屬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堅決退貨,嚴格把好質量關;
六、驗收后的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齊、美觀,按規(guī)定留有通道、墻距、燈距、掛好物資登記卡;
七、發(fā)貨時,一定要嚴格審核領用手續(xù)是否齊全,并要嚴格驗證審批人的簽名式樣,對于手續(xù)欠妥者,一律拒發(fā);
八、物品出庫或入倉要及時做好登記,隨時查核,做到入單及時,月結貨物驗收合格及時將單據交與供應商,做到當日單據當日清理;
九、做好月底倉庫盤點工作,及時結出月末庫存數報財務,做好各種單據報表的歸檔管理工作,保證倉庫帳物卡相符、進出庫手續(xù)明確;
十、嚴禁私自借用倉庫物品,嚴禁向送貨商購買物資;
十一、接受并完成上級交代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13篇 設備管理工作職責內容(電器制造公司)
1.負責車間現場工裝設計、審圖、定價、發(fā)外加工、現場調試。
2.負責制訂工廠設備年度、月度保養(yǎng)檢修計劃,組織檢修、修理記錄整理。
3.負責推行企業(yè)設備tpm管理,組織活動開展、宣傳,指導班組推廣應用。
4.負責員工操作規(guī)程細則制定及員工設備維護培訓等。
5.負責現場設備故障疑難問題處理技術指異。
6.參與公司技術改造工作。
第14篇 渠道管理工作職責內容(電器制造公司)
1.負責制冷集團專賣店體系(含大綜合專賣店、制冷專賣店)的推進與管理,專賣店申報資料的審核、門頭編號申請及后期的裝修費用核銷。
2.負責收集、整理制冷集團各事業(yè)部月度專賣店推進信息,并撰寫提交制冷集團《專賣店簡報》。
3.負責專賣店經營管理能力提升的調研與培訓,并就專賣店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予以協(xié)調解決。
4.負責制冷家電集團下轄事業(yè)部終端營銷信息的收集與整理,并撰寫提交《市場終端信息報送簡報》。
5.參與制冷家電集團下轄事業(yè)部渠道沖突的調研與管理。
第15篇 門業(yè)制造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門業(yè)制造公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yè)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證依法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促進經營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相關部門。
第三條 國內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國內技術合同和涉外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第五條 公司總部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必須符合企業(yè)利益以及公司相關的規(guī)定。
第二節(jié) 合同的種類及審批簽訂程序
第六條 公司對所簽訂的合同分為三類:
一、一般合同:指公司日常業(yè)務重復使用的范本合同(經審批后的),以及數額較小(在總經理授權范圍之內)、爭議不大,且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比較簡單的合同。
二、重要合同:指公司開展業(yè)務所辦理的除一般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
三、機密合同:特別重要、復雜,并具有商業(yè)機密的重要合同。
第七條 公司合同的審批簽訂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般合同由公司合同經辦人或負責部門送本單位負責人審查,審查后填寫《合同審批表》報公司行政部備案即可簽訂。若本單位負責人對所要簽訂的合同把握不準,亦可將合同按重要合同的審批簽訂程序進行。
二、重要合同由總經理指定的人員或企業(yè)專職人員洽談、起草,經部門或企業(yè)負責人認可后,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審定同意后,方可簽字蓋章生效。
三、機密合同由總經理指定專人及法律顧問負責洽談、起草,直接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簽訂后,按總經理指示執(zhí)行。
四、合同正本交行政部存檔,副本交財務部門作財務憑證。副本復印三份,一份送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一份交部門負責人履行。合同履行完畢,由經辦人作書面說明報告并作歸檔處理。
五、合同簽訂過程中要明確以下條 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辦法。
六、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七、下列合同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1、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2、拒付或者延付租金的。
第三節(jié) 簽訂合同的權限
第八條 公司總經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權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各類合同。總經理沒有授權,公司任何員工均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第九條 企業(yè)各部門負責人在經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后,可以就其主管的業(yè)務范圍代表本單位對外洽談、擬草、簽訂一般合同。
第十條 公司的《法人授權證明書》、《代訂合同委托書》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使用時,由總經理簽發(fā)。
第四節(jié) 行政部、承辦人員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公司行政部為本公司合同管理機構,擔負本公司合同的修訂、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合同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檢查有關部門簽訂、履行合同情況,并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三、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以及有損企業(yè)權益的合同出現。
四、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總經理的授權,依法參與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
二、依照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提請有關部門審定其經辦的合同。
三、認真履行所簽訂的合同,密切注視動向,及時向主管和行政部匯報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受上級委托,參加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承辦人員在簽訂合同后,將合同移交其他人員履行時,應辦清移交手續(xù),對有關文件不齊全的,接管人員有權提出意見。
第五節(jié) 簽訂合同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十五條 簽訂合同時,對對方履約能力(包括資格、資信)應進行審查。必要時應要求對方出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證明副本、銀行資信證明或提供擔保,擔保者必須是能夠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第十六條 對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訂合同時,必須出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明確了授權范圍的《法人授權證明書》并交我方保存,否則不得代表法人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 代訂經濟合同的對方應出示委托單位的《代訂經濟合同委托書》,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位的名義簽訂?!洞喗洕贤袝窇晃曳奖4?。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合同承辦人員必須填報《合同審批表》,按照合同簽訂程序,連同合同送交行政部審核,并經法定代表人或部門負責人審批,由于業(yè)務需要在外地簽訂合同,合同承辦人員應將擬就的合同稿傳真回公司確認,回到單位后應補報《合同審批表》。
第十九條 合同審核的主要內容:
一、對方是否具有法定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
二、簽約對方是否具備履約能力及其資信狀況。
三、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四、合同內容是否可行,有否經濟效益。
五、合同的簽訂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
六、合同條 款是否完整,表達文字是否準確。
七、違約責任是否明確。
第二十條 合同管理人員對已經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起檔案,凡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都要附在合同卷內收檔、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會計檔案保管期保管。
第六節(jié) 履行合同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單位要指定專人及時檢查履行情況。如發(fā)現問題,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合同承辦人員要及時查詢或實地調查對方履約能力。如確定對方不能履行合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法律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雙方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在對方履行債務之前應拒絕其對我方的履行要求,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拒絕其對我方相應的履行要求。
第二十三條 合同雙方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對方應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應拒絕其對我方履行要求。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拒絕其對我方相應的履行要求。
第二十四條 若合同約定我方先履行債務,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
應當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我方中止履行意向應當以書面形式(掛號信要有回執(zhí)存查)及時通知對方。
若對方提供我方可接受的有效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
若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有效擔保的,應及時解除合同。
五、因作為債務人的對方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給作為債權人的我方造成損害的,應向人民法院請求以我方名義代位行使對方的該債權(但該債權專屬對方自身的除外),代位權行使范圍以我方債權為限,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應要求對方支付。
六、當發(fā)現作為債務人的對方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對作為債權人的我方造成損害的,應及時(不得超過一年)請求人民法院撤消對方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轉讓或解除,必須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六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承辦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并依據有關法律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應形成書面協(xié)議(亦按合同審批簽訂程序),并按協(xié)議執(zhí)行;協(xié)商不成的應及時建議行政部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仲裁書、訴狀或答辯狀等文件,必須經行政部審核,并報法定代表人審定后執(zhí)行。
第七節(jié) 懲罰與獎勵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未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或者有責任的主管進行批評教育;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
二、不按合同簽立程序,未填報《合同審批表》而擅自簽訂合同;
三、凡不使用或不檢驗委托授權證明書而簽訂合同的;或者發(fā)放、使用委托授權證明書不當的;
四、在簽訂、履行合同時,由于失職或違法導致合同糾紛的;
五、丟失、銷毀合同及合同附件的;
六、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不向違約者提出要求或提起訴訟,或者不追究違約者責任的;
七、行政部或有關責任人由于疏于職守的;
八、在洽談合同時,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企業(yè)權益,或因私利故意放棄企業(yè)權益者;
九、在合同履行期中,明知對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有違約行為,知情不報的,應該知道而沒有發(fā)覺的。
第二十九條 合同管理承辦人員有下列表現的,應視不同情況發(fā)給獎金或給予記功、晉級、通令嘉獎等獎勵。
一、盡職盡責,有顯著成績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三、其他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八節(jié) 附則